说完对秦若男微微颔首,一个人离开了办公室。

“这个人的气场还真强,他女朋友是不是特别彪悍呀?要不然怎么能收服得了这样的一个男人?”陶音音等陆向东走出了办公室,才一缩脖子,吐了吐舌头,低声问安长埔。

“他女朋友不彪悍,有时候倒是个迷糊蛋,以后有机会的话,你会认识她的。”安长埔看看窗外,雨似乎已经停了,看时间方达画像那边估计也用不了多久就能结束,“你先去值班室休息一会儿吧,待会儿忙完了我顺路送你回家。

陶音音还没有回答,重案组办公室的门又开了,安长埔以为是陆向东忘了事情又回来,结果进来的是其他部门的同事,身后还跟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安警官,秦警官,你们俩都在那就太好了!这位大爷来报案,说是找到了方万的书包!”带着老人来的警察对安长埔和秦若男说。

【应dzjq77Oq18亲的要求,这一章让陆向东筒子出来露了一面,喜欢他的亲别着急,之后还会有他客串的时候!】

第三十章 拾荒老人

一听这话,方才还因为闲聊了几句而显得比较心情放松的安长埔神经顿时绷紧起来,一旁原本还有点走神的秦若男也立刻回过神来,两个人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同事身后那个有些拘谨的老人。

老人的手里果然攥着一个扁扁的蓝色双肩书包。

“音音,你去值班室休息一下吧!”趁着秦若男去接待报案老人的时候,安长埔对陶音音说。

陶音音自然听得出来,这是在委婉的暗示她回避,于是也不多说,点点头,自己到里面值班室去,关好门呆在里面。

老人已经被秦若男安顿好,坐了下来,书包放在他面前的办公桌上,尽管秦若男的态度很温和,老人仍旧显得很紧张,坐在椅子上后背挺的笔直,两只手一直攥着自己的衣襟儿,手指头还下意识的扣着衣襟儿上的纽扣。

“来,大爷,外面下雨冷吧?先喝点热水暖和暖和!”安长埔倒了杯热开水放在来人面前,又摸出他那一包用来和打交道的人套关系的香烟递过去,“抽烟么?”

老人一言不发,伸手抽出一根香烟,倒也没有要吸的意思,而是把烟夹在了自己的耳朵上,他的手指很粗糙,皮肤的纹理还有指甲缝里都是黑色的,看上去显得有些脏,可是衣服尽管有些陈旧,穿的倒也整齐,看起来生活条件应该比较艰苦。

“大爷,你怎么称呼?是做什么工作的?”安长埔看老人仍旧很紧张,没有急着直奔主题询问书包的事情,一来希望借由对话聊天的过程让老人放松下来,以方便更好的进行沟通。二来,他也担心老人紧张的状态会与发现书包时候的情形有关。

尽管这么多天都没有找到方万的踪迹,这让安长埔和秦若男在心里早就已经有了最不乐观的估计,但是这种情况下,同时也印证了那句谚语——“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一天没有确认方万一死,孩子就还有一线生机。

现在这个拿着书包来到公安局报案,并且拘谨瑟缩的老人,不知道到底是能带来一丝希望。还是一个对孩子生命的“最终宣判”。

“我姓沈…我是修鞋的。”老人低声回答,边说边不自觉的搓着手指头,用眼角偷偷瞄着自己面前的这两个警察。

“家住哪里啊?”

“城东群生村。”

一听这个地名,安长埔和秦若男心里已经对老人的生活区域有了概念。所谓的城东群生村,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农村,而是C市市区内的一个区域。早些年的时候,那里的确是个人口不多,面积也不算大的小村子。叫做群生村,后来那块地方被某个企业家看中,想要买下来办厂,于是就和村民协商,最后原来的村庄变成了厂区,所有村民都被统一安置在后建的楼房里。青壮年统一招工进了那个企业家的工厂,成了工人,但是当地依旧被习惯的称为“群生村”。近几年因为工厂效益不好,终于倒闭了,原本有工作的人失了业,原本就依靠退休金生活的老年人则大多没有了经济来源,于是大批居民外出务工,少部分老人和孩子依旧留在那里,生活条件普遍比较艰苦。

这个沈大爷估计就是在那里依靠修鞋手艺来维持生活的原群生村村民了。

可是群生村正如沈大爷所说。位于城东。那里无论距离方达家,还是方万的学校,都很远,属于市区却又相对偏僻。为什么书包会被沈大爷找到呢?

“大爷,今年高寿啊?”安长埔把疑问压在心里,没有急着询问,而是继续若无其事的同沈大爷“闲聊”着。

从表情和姿态都可以清楚的看出,沈大爷眼下根本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和安长埔闲聊,不过碍于对方的身份,加上小伙子的态度彬彬有礼又十分亲切,沈大爷也不好不回答,只好唯唯诺诺的小声说:“我今年刚满70岁,家里还有个老伴儿,儿子和媳妇到外地去打工,孙子跟着我们。”

提到小孙子的时候,老人的手不自主的在膝盖上摩挲了几下,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有些慈爱,又隐隐的好像有些不安。

这种神态上的变化没有逃过安长埔的眼睛,他不动声色的观察着,顺便在心里揣摩着老人的家庭组成,以及与方万的书包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

秦若男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没有开口与老人对话,她的注意力放在了桌子上的那个小书包上面。

书包本身倒是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和市面上的学生书包并没有什么区别,不大,书包的正面印着一个很大的卡通图案,好像是时下里孩子们比较喜欢的蓝猫,图案仍旧很新,没有开裂或者剥落的迹象,看上去要么这个书包才买了没多久,要不然就是书包的主人对自己的书包应用率并不高。

这些都不是她注意的重点,重点在于,桌上的那个蓝色小书包,是湿的。

没有错,书包很湿,沈大爷方才把书包放在桌子上的动作不是很利索,书包的位置略微被移动了一下,就这么小小的一点移动,桌面上就留下了淡淡的湿痕。外面虽然下着雨夹雪,之前还落了一阵子冰雹,沈大爷从城东的群生村过来,距离也不近,可是书包上的水绝对不是被雨打湿的。

原因很简单,书包是被沈大爷一手拿过来的,没道理老爷子的身上没有被雨淋湿一星半点,书包却湿哒哒的几乎快要滴出水来。

很显然,这个书包是被人为弄湿的。

秦若男俯下身,把脸凑到书包近前,轻轻闻了闻,一股浓浓的肥皂味窜入鼻腔,好像这个书包不仅被人用肥皂刷洗过,并且刷洗书包的肥皂还没有来得及被漂洗干净。

有了这样的初步推测,她伸手摸了摸湿漉漉的书包。捻捻手指,果然有些滑腻。

这一细节又更进一步的验证了自己心里的观点,秦若男没有急着开口下结论,而是安静的听着沈大爷和安长埔的对话。

其实与其说是对话,倒不如说更像是安长埔在自说自话的唱独角戏,沈大爷显然不是一个称职的“对手戏演员”,无论安长埔如何表现出友好亲切,他至始至终都只是一副畏畏缩缩的神态。说话也显得底气不足。

安长埔和沈大爷攀谈了半天,本来想通过闲聊来让他放松一下情绪,顺便摸清楚他的家庭情况,以在心中对事情的来由有个初步的估计,结果聊了半天,老爷子的家庭情况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可是对方的神经依旧绷得紧紧的,紧的几乎随时都有可能崩断一样。丝毫不见放松的迹象。

安长埔有些无奈,扭头看看秦若男,这么半天他和沈大爷的对话秦若男一直都听得清清楚楚,不过他的注意力一直放在老人身上,对书包的事情倒没有留意的那么仔细。

看出安长埔不再试图让沈大爷放松,秦若男这才决定要试一试。看看自己的分析是否正确。

“沈大爷,这个书包是你从哪里捡回来的?”她试探着开口对老人发问。

沈大爷原本神情呆呆的,有些心不在焉,冷不防听到秦若男的问题,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直直的盯着她,连嘴巴也微微张开了。

秦若男被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的推测有误,心中顿时有些后悔。担心刚才的话会不会问的太草率。还不等她做任何的“补救措施”,沈大爷却忽然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肩膀一垮,整个人如释重负般的瘫坐在椅子上。脸上的表情竟然明显的放松下来。

老人神态的变化也被安长埔看在眼里,他有些惊讶,看看秦若男,又看看沈大爷,等着从他们的对话中捋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姑娘,我谢谢你!”沈大爷呆呆的看了秦若男一会儿,忽然站起身来,两手握住秦若男的手,一个劲儿的摇,“你真是活神仙啊!我从来之前就一直担心,怕说不清楚,说出来你们不信!结果没想到你什么都没问,就一下子说中了!这下我不用担心惹上麻烦了!”

“别着急,慢慢说!”秦若男被老人夸的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抽回手,让老人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

沈大爷这才终于放松下来,说出了事情的全过程。原来沈大爷的老伴儿因为身体不好,没有收入来源,只能在家里做点家务,老两口和小孙子的日常开销基本上都要依靠沈大爷修鞋小摊的收入来维持,日子过的紧巴巴的,所以每天晚上收摊之后,老人就会顺便在周围翻翻垃圾箱,捡一些纸盒、塑料瓶之类,积攒起来卖给回收站,换些钱来补贴家用,这个书包就是前些天老人在一个大垃圾箱里翻出来的,发现书包很新,空空的,也还比较干净,就拿回家去给了自己的小孙子用。

沈大爷的孙子今年6岁,刚上小学一年级,书包拿回家之后,小孙子对这个很新的蓝猫书包格外喜欢,立刻就装上书本背去学校,直到今天放学回家,说是和班里的孩子打架了,书包在地上滚的很脏,沈大爷的老伴儿就把孩子的书本掏出来刷洗,这一刷洗不要紧,竟然从书包内侧的拉锁隔层里找到了一张硬纸板质地的学生卡。

学生卡上的字迹虽然被水一泡,又被沈大爷的老伴儿揉搓了两把,有些不大清晰,可是上面贴着的照片却和这阵子本地电视台新闻后经常出现在寻人启事里的孩子长得一模一样。

这下子,这位业余拾荒的沈老人可被吓坏了,当即拿了还没有来得及漂洗的书包就急急忙忙赶到公安局。

【今天因为陪妈妈去检查身体,所以更新的晚了,道歉!感谢魔女郁郁的粉红票!在生日之前收到两张粉红,小莫真是乐开花了~么么一大口!顺便也对丽和卓尔法师的厚赐表示衷心感谢!】

第三十一章 坐错车

“姑娘你可真是太神了!你说咋知道我是捡得书包呢?我从家过来的时候,我老伴儿还和我说呢,说咱捡了东西没及时交公,还给匿下自己用了,结果现在这书包还是那个丢了找不着的孩子的,可别回过头来人家再怀疑咱和这事儿有什么牵连!我当时就跟我老伴儿说,不能,人家警察同志心里头有数儿!你瞧瞧!怎叫我说着了!你真是神机妙算啊!”

沈大爷说完事情的过程,神经也放松下来,心里有些激动,看着秦若男的目光里多少带着一些讨好,说起话来就更是多了许多谄媚的成分,估计是搜肠刮肚的想要把夸人的好词儿都翻出来,最后居然连“神机妙算”都说了出来,只把秦若男和安长埔说的哭笑不得。

“我家小孙儿今年6岁,比丢那孩子小一丁点儿,我和我老伴儿这几天看电视的时候还在想,这丢孩子的人家,指不定多着急呢!估计都得急疯了!这要是我家小孙儿丢了,我们老两口都没脸见我儿子和儿媳妇!”沈大爷说完,觉得有些忌讳,连忙对着地面虚啐了三口,“呸呸呸!我家孙儿不丢!”

“沈大爷,你是什么时间捡到的书包?书包是早就被人扔在里面了,还是刚刚才扔的?”被秦若男说中了书包来历,沈大爷的心结瞬间就解开了,人一放松下来,接下来的话题也比较容易打开,安长埔这下没有了顾虑,开始直截了当的询问起来。

书包在令人意想不到的城东群生村附近被找到,这就意味着方万很有可能是出现在那附近或者是被人带去了那里,沈大爷捡到书包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可能碰巧遇到丢弃这个书包的人。

沈大爷回忆了一会儿,时间上有些吃不准,含含糊糊的说:“我忘了当时是什么时候了,我自己在小棚子里修鞋,也没人给我定上下班时间,我一般就是等到天擦黑的时候就收摊,然后到周围去捡捡东西。捡书包那天也是差不多那个时候,反正天还没黑透呢。我们那片儿有个小厂子拆房,旁边儿好大一个大垃圾箱,我去翻东西的时候还能借着亮光呢,要不然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个书包在里头。当时周围除了我就还有一个捡破烂儿的,那个书包还是他先从一堆破纸箱什么的下面翻出来的呢,觉得没啥用,就给我了。”

安长埔点点头,在心里头约略的依照时下的月份、季节以及前些天的天气推算了一下。沈大爷捡书包的时间大概是傍晚五点左右,如果说是被人从一对破纸箱下面翻出来,搞不好已经丢在那里有些时间,想要借此找到弃包人的线索恐怕是没有什么希望。

随后安长埔和秦若男给沈大爷做了一份笔录,把他当天捡到书包前后的经过详细的记录下来,整个过程中沈大爷都对秦若男表现的特别崇拜。觉得是她的聪明帮自己洗脱了不必要的“嫌疑”,免去了许多麻烦,或多或少有点儿把这个姑娘当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处理完这些事,沈大爷才如释重负的离开了重案组,走的时候照旧是对秦若男千恩万谢,把秦若男弄得怪不好意思的。

“你也不用觉得不好意思,老爷子夸你的话也不算夸张。”等沈大爷走了,安长埔倒也丝毫不吝惜称赞,由衷的对秦若男说。“你刚才把一些不起眼的细节贯穿起来。推断出书包的来历,不光是思维缜密,而且也恰当的在那个时候解开了沈大爷的心结,让后面的事情变得顺利了。功劳绝对是这个。”

说着他对秦若男竖起大拇指:“一开始和你搭档的时候,我觉得你是个做事又冲又硬的家伙,勇敢是勇敢,就是有点鲁莽,不考虑后果,现在看来,我那时候的结论有些太过武断了,你这个女人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总结清楚的!”

秦若男抿着嘴笑了,心里犹豫着是该在这个时候表现的谦逊一些,还是大大方方的接受安长埔的赞美,这一犹豫的功夫,她还没有来得及开口作出回应,值班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陶音音从里面探头探脑的走出来,一看办公室里就只剩下安长埔和秦若男两个人,立刻跑过来,她已经重新换上了自己的衣服,把安长埔的那件卫衣叠的整整齐齐,递给他,笑眯眯的说:“我差不多也该回家了,衣服还给你吧!要是让我爸妈看到我穿着你的衣服回家,咱们俩以后可就真的浑身长嘴也说不清了呢!”

安长埔这才意识到,被沈大爷这么一耽误,外面天色早就完全黑下来了。

“你稍等我一下,我开车送你回去。”安长埔看着窗子上落下的雨点儿,对陶音音说。

陶音音也不扭捏,点点头,没有拒绝:“好啊!今天真是多亏有你,不然我可就真的要狼狈了!安长埔,你可真是救人于危难的骑士啊!”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秦若男在一旁插不上话,她默默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着陶音音,发现这个女孩儿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娇态竟然有着独特的魅力,既坦荡,又暧昧,两种特质同时存在,非但不会矛盾别扭,反而显得时分大方亲热。

这样的举止,这样的性格,一定是那种从小就被视如公主一般宠爱着的女孩儿才能具备的,想自己这种人,至多能努力不去成为一个令人讨厌的刺头,想要像陶音音这样娇憨讨人喜欢,恐怕这辈子都无法实现吧。秦若男有些悲伤的暗暗发呆。

“没多大的事儿,到被你说的好像我多有英雄气概一样!”安长埔被陶音音的夸赞逗笑了,他转头看看秦若男,示意她也一起走,“若男,外面还在下雨,一起走吧,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住的近,自己走就好,你们不用管我。”秦若男连忙拒绝,如果说不知道陶音音是什么角色,她或许还可以没有眼力劲儿的去做顺风车,可眼下自己清楚的知道对方是安长埔相亲的对象,再夹在两人中间那就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的事情了。

“瞧,刚夸你心思缜密,你就又把之前爽利作风给扔了!快走吧,不然我押你下去!我就不信擒拿格斗那些你还能赢得了我。”安长埔用玩笑的口气坚持要秦若男同行。

秦若男还想拒绝,转念一想,安长埔把话说到这种份上,如果自己再找借口搪塞或者推拒,非但没有诚意,听起来反而有些像是故意的“打情骂俏”,于是只好点头答应了。

陶音音眨巴着大眼睛,看看安长埔,又看看秦若男,一言不发。

既然达成一致,安长埔自然不再耽误时间,赶忙把自己的衣服收回更衣柜里,穿上外套带着两个姑娘下楼去。

秦若男有些心不在焉,下楼的一路上一言不发默默的跟在安长埔和陶音音的身后,倒是陶音音对公安局充满了好奇,一路上不时的向安长埔问这问那,两个人轻声聊着。

到了楼下,安长埔按动钥匙打开车锁,秦若男拉开车门坐进去,屁股刚刚在车座上坐稳,忽然发现陶音音站在车门外正一脸错愕的看着自己,这才猛然之间发现,自己居然出于惯性,不知不觉的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意识到这一点,秦若男的脸颊有些发烧,赶忙开车门下车,对陶音音歉意的点了点头:“抱歉,工作的时候习惯了。”

“你快别这么说,你这一道歉,倒好像是我在计较什么一样!”陶音音一脸委屈的看着秦若男,说完看她脸色一滞,又扑哧一下笑了,伸手拉过秦若男的手摇了摇,“瞧你!那么认真干嘛,我开玩笑的!”

说完倒也没有客气,上车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

秦若男默默的坐在后排,安长埔对两个女孩子的对话没有留意,现在看两个人都上车坐好,便发动汽车,开出公安局大门。

秦若男家就住在单位附近,距离不远,车子开了不到十分钟,就来到了她租的那套房子的楼下。

“我到了,谢谢你们。”秦若男对前排的两个人微笑着点点头,准备下车。

陶音音有些惊讶的扭头看看她:“怪不得刚才你说不用我们送,原来你住的这么近啊!”

秦若男的脸有些发烧,心中感到十分尴尬。

她的尴尬安长埔倒是丝毫没有察觉到,他一指风挡玻璃上正迅速刮去雨水的雨刷,对陶音音说:“你可别听若男瞎客气,就这雨下起来的阵势,除非她就住在公安局大门口,否则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来也要被淋成落汤鸡的,怎么可能不需要送。”

“是是是!你说的有道理极了!像你这样怜香惜玉的绅士是绝对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的,对吧!”陶音音故意用豪气的姿态对安长埔竖起大拇指。

秦若男没有继续留下来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话,对二人道了声谢,一个人默默下车,淋着雨走进了夜色里。

第三十二章 一脸横肉

秦若男靠在浴缸里,在氤氲的水蒸气中闭上眼睛,屋子里安静的没有一丝声响,然而她的心里却仿佛台风过境一样,完全没有办法平静下来。

浴缸里的水越来越多,几乎就要溢出去了,秦若男伸手关上水龙头。

如果人的感情也能像水龙头里的水一样就好了,她把头重新靠在浴缸的边沿上,心中默默的想,说关就关,戛然而止,不拖泥带水,也不用纠结,可以免去许多为情所困的苦恼。

至少不用像自己现在这样,进退两难。

原本恐怕连她自己都不会相信,对待感情,自己竟然是这么一个拿得起放不下的人,并且会执着到这个程度。从当初那份懵懵懂懂的感情在心中萌生开始,到后来生平第一次鼓起勇气把满腔的情意付诸笔端,最后却落得毫无回应,不了了之的尴尬结局,于是咬牙切齿的让自己死心,放下,再到被调转工作安排在C市公安局重案组,故人重逢,猛然发现自己以为放下的感情,其实至少冬眠在心里,从再见到那个男人的一刻开始便不可抑制的复苏了。

想起安长埔,秦若男的心里就感到一阵悸动,浑身上下的每一根神经都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原本以为距离产生美,拉近距离之后,原本在心目中被完美化的人也会呈现出许多的瑕疵,或许自己就会看的淡一些,慢慢变得释然,可是日复一日的相处,非但没有让事态按照自己期望的那样发展,反而让自己有了越陷越深的危险。

大学时代的少女情怀,迷恋的无非是外表的高大帅气和性格的阳光开朗。现在随着年龄增长,心智愈发成熟,通过工作中的相处,她发现这个男人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之外,头脑和工作能力也毫不逊色,平日里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谦和有礼,关键时刻却又立场坚定。毫不退让,遇到难缠的刺头,不用硬碰硬,他总是有办法让难题迎刃而解,用和煦的办法把一触即发的矛盾危机轻松解除。

在加深了对安长埔的认识之后,秦若男便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心中的那根情苗,非但没有被拔除。反而开始茁壮的成长起来了。

反观一下自己,若说工作能力和破案的头脑,秦若男还是颇有一些自信的,这些时日的相处和合作,安长埔也不止一次对自己的实力大加称赞。可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却不是寻找一个默契的工作伙伴。能让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擦出火花,靠的可绝对不是“谁说女子不如男”的气概。

安长埔喜欢什么样类型的女人,秦若男从来没有问过他,一来不好意思,二来没有勇气。

不过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也不难寻找,男人喜欢的女人,虽然形形色色,归根结底本质上却脱不开大同小异的大范畴。

俏丽的容貌,凸凹有致的身材。或温柔或活泼的个性。说起话来软绵绵的腔调,当然还少不了适时流露出来的柔弱,能够给男人提供一个彰显男子汉气概的机会。

想到这些普遍受到男人喜欢的女人特征,秦若男的脑海中就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陶音音的模样。

没错。陶音音这样的女人,还真的是把男人喜欢的女性特质几乎都占全了,所以每次面对她的时候,秦若男就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相形见绌的自卑感。

平心而论,她秦若男长得不丑,说是不丑其实可能都有谦虚的成分,客观上来说她的五官单看长得很清秀,搭配在一起的效果比清秀还要再加几分,身材瘦高修长,加上原本的短发和利落穿衣风格,整个人都透着一股子飒爽劲儿,只不过飒爽归飒爽,气质上单单少了几分女孩子的娇态,身材苗条归苗条,因为身高腿长骨头架子也不小,胳膊腿都硬邦邦的,又把她整个人都朝“温柔妩媚肉感”这些女性特质拖远了一段距离。

或许秦若男的气质外貌很符合时下里热推的偏中性风,可不管这种风格被人吹捧的多么流行,不是自己打从心眼儿里想要的,就还是会视如敝履。

扭过脸去看看对面墙上的镜子,被水汽模糊了的镜面里反射出一个朦朦胧胧的影子,五官看不清楚,半长的头发有些略显参差。

会不会有些太傻了呢?就因为人家一句喜欢长头发的女人,自己就硬是破天荒的开始萌生出蓄长发的念头?

秦若男有些烦躁起来,她又忍不住想起今天自己下意识坐上副驾驶位置时,陶音音站在车窗外错愕的眼神。

以后多注意一些吧,现在的情形比较不同以往了,过去或许还可以怀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现在陶音音活生生的摆在那里,自己是不是也该知难而退了呢?

时下里不是流行这么一句话么,喜欢你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喜欢安长埔,也是她秦若男自己的事,与安长埔无关,放得下放不下,还要看自己的努力,但是至少从现在开始,要注意不要给他人造成困扰才好。

秦若男呆呆的想着,忽然回过神来,感到周身阵阵寒意,这才意识到浴缸里的水已经有些微凉,这才赶忙起身放水,裹了浴巾回房间去。

眼下还有案子没破,不管心情好坏,感冒发烧这种“非战斗减员”可是万万要不得的。

第二天一早,安长埔一进办公室,看到秦若男已经坐在那里,没有感到多么惊讶,自己的这个搭档工作积极性一流,这是早就众所周知的事情,他走到自己桌前坐下,把手里拿着的两份早餐递给秦若男一份。

“我们家附近新开了一家早点铺子,生意特好,我顺便买了两份,你也尝尝!”

秦若男正对着电脑在户籍网上查着钱玉玲身边已知打过交道异性的信息资料,看到安长埔递过早餐来,对他微微挑了下嘴角,目光又重新转回到显示器上,嘴上客气的说:“谢谢你,我已经吃过了。”

安长埔愣了一下,看秦若男没有要接过去的意思,只好把那多出来的一份早点放回自己桌上,人家都说自己吃过了,总不可能要求人家再吃一份,可是他隐约觉得秦若男对自己的态度好像有些变化,原本两个人经过磨合,相处的已经很融洽,就算秦若男从来都不是那种特别活泼外向,会主动和你嘻嘻哈哈勾肩搭背的人,但至少已经不是这种略显疏离的礼貌客气。

她怎么了?安长埔回忆了一下,确定他们两个最近都没有发生过任何的摩擦。

难道是自己想多了?安长埔摸摸鼻子,没有再去深究,大口大口的吃起自己的早饭,顺便把秦若男没有接受的那一份给了刚进门也同样没吃早饭的墨窦。

看着墨窦吃得香喷喷,秦若男在对桌面无表情的忙碌着查资料,安长埔的心里始终觉得有些别扭。

不一会儿,秦若男就打印出了一叠个人信息资料,递给安长埔:“你看一下这个,我刚刚把咱们之前了解到的与钱玉玲有过交往的几个男人个人信息调了出来,包括户籍照片,背景都不复杂,而且从照片上看,也没有发现方达形容的那种满脸横肉的人。”

安长埔接过那几张个人资料,认认真真的逐一浏览过来,发现还真的是如秦若男所说的那样,这几个男人年纪相差无几,背景清白,没有任何的不良记录,因为近两年正好赶上户籍信息更新,照片与目前的本人现状应该差距不大,从照片上看,也都是属于斯文型的样貌,在三四十岁的中年人里算得上是相貌端庄的了。

的确没有哪一个是和当日画像相类似的满脸横肉。

难道这个“满脸横肉”是方达杜撰出来故意想要泼钱玉玲的脏水?安长埔有些犹豫了。

秦若男看他对着几张照片皱眉头,心里猜到他应该是产生了和自己刚才相似的疑虑,于是对他说:“我想,那个一脸横肉的男人应该是存在的,你想,方达千方百计阻止钱玉玲和其他男人谈恋爱再婚,为的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免得钱玉玲再婚之后他如果想回去复合就没有机会了。你觉得一个怀有这样心思的人,会故意编造出一个子虚乌有的人来栽赃陷害前妻么?”

“你说的有道理,我刚刚也想起来,昨天带方达去画像,结束之后我和画像的专家聊了几句,人家也说,从方达对‘一脸横肉’的描述来看,他是的的确确见过这么个人,而不是凭借主观想象臆造出来的人物,这么说来,钱玉玲身边肯定还有其他打过交道的异性,她有所保留的没有全都告诉咱们。”安长埔心里也已经有了结论。

“走吧,到钱玉玲那里去一趟。”秦若男看了看时间,站起身来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大衣。

安长埔点点头,收好那几分个人信息,和秦若男一起下了楼。

第三十三章 钱玉玲失踪了

站在楼下的车旁边,秦若男犹豫了没有上车,眼前似乎又浮现出前一天晚上陶音音的目光。

安长埔不知道她复杂的内心世界,照旧上车系好安全带,一扭头却看到本应该坐在车里的人依旧呆呆的站在车旁,不禁有些纳闷起来。

“上车啊!愣着干什么?”他身手拍拍副驾驶的椅背,示意秦若男赶快上车,“你今天怎么了?怎么怪怪的?”

“没什么。”秦若男连忙甩掉脑子里一瞬间的胡思乱想,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安长埔疑惑的看了看她,见她没有想要开口的意思,只好默默的发动汽车,离开公安局。

这一大早上,安长埔和秦若男深深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出师不利。

他们先去了钱玉玲的家,上一次来这里和她见面的时候,言语中曾经听她提到过,最近因为孩子不知所踪,她没有心思上班,所以请了假在家里休息。本以为应该能够很顺利的找到她本人,结果去意料之外的扑了个空。

难道钱玉玲已经回单位去上班了么?这个倒也不是不可能,毕竟她现在供职的是一家私立医院,不比公家的铁饭碗,既然医院是私立的,那么必然是以盈利为目的,老板不可能放着利益不理,大方的让自己医院里的护士无休止的休假。

为了保住工作,稍作调整就回去上班,这并不难理解,怎么说这份工作的收入也是钱玉玲眼下全部的生活来源了。

安长埔和秦若男想的很合乎逻辑,偏偏到了医院里,事实却毫不留情的推翻了他们的猜测,钱玉玲压根儿也没有回医院来复职!

之前医院给她的假期早就过了好几天。院里的老总也已经发了火,要医务科的人马上勒令钱玉玲回来上班,如果不马上销假上班,那就干脆不要再来了,医院外面有的是比她更年轻,资质更好的护士等着应聘进来顶替她的位置。

医务科接待安长埔他们的那位大姐显然也很着急,说自己这两天没少联系钱玉玲,可是钱玉玲的手机始终关机。家里也找不到人,她要不是念在钱玉玲一个女人离了婚,要养活自己,还要兼顾孩子,挺不容易的,早就直接报告老总,让他安排另外聘人了,现在也只能是在老总再把这件事想起来之前暂时帮忙瞒一下。希望钱玉玲能运气好一点,在老总重新想起来这件事之前回来上班。

钱玉玲的手机关机这件事秦若男和安长埔是知道的,他们从钱玉玲家找不到人之后就有尝试着打电话联络她,无法取得联络才想到来医院看一看,没想到她竟然连单位也没有来过。

既然如此,那么唯一能够尝试联系她的。就只剩下她在外地的娘家了。

秦若男按照之前了解到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很快就联系上了钱玉玲的父母,老人表示钱玉玲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国娘家了,并且从言辞中的意思听来,他们对于外孙方万失踪的事情,好像也并不知情。

发现这一点之后,秦若男说起话来就变得十分小心,试探了几次,觉得老人是真的没有见到过钱玉玲。就赶忙找个借口消除了对方的疑惑。草草的挂断了电话。

钱玉玲的父母家在外地,远离C市,经秦若男的试探,不知道方万失踪这件事的态度也不似作伪。那么既然尚不知情,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也就没有必要捅破那层窗户纸,免得老人年纪大,再因为这件事闹出三长两短来,造成没必要的创伤后果。

可是这么一来,秦若男和安长埔却也犯了愁,钱玉玲没有去父母那里,没有在家,也没有到过单位,这么大的一个大活人,难道凭空消失了不成?

好在两个人本身就是重案组的刑警,C市如果发生了恶性杀人案件一定会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迄今为止没有听闻有发生任何女性被害的案件,这倒也让他们对钱玉玲的生命安全少了几分担心。

尽管如此,秦若男还是打电话询问了一下最近一段日子C市有没有哪里发现女性自杀的情况,毕竟上一次见到钱玉玲的时候,她的状态很让人担心,秦若男也很怕她会因为儿子失踪,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

虽说不论是她和安长埔还是其他参与寻找和调查的人,大家都没有对方万放弃希望,但是日子过去了这么多天,孩子音讯全无,方达没有接到任何勒索或者恐吓电话,无论是从经验还是逻辑上来看,孩子平安生还的几率实在是已经微乎其微,作为方万的家人,方达他们或许还抱着侥幸心理希望能够听到好消息,但是对于秦若男和安长埔来说,恐怕他们眼下努力的最大目的,就是查清楚事情真相,不能让孩子这么不明不白的就人间蒸发了。

尽管找不到钱玉玲本人,关于她身边那个“一脸横肉”的男人到底是否真的存在,身份又是什么,这些还是需要调查下去的,没办法,秦若男和安长埔只能通过钱玉玲身边的亲友,绕着弯儿的打听一些情况,收集信息。

这样一来,调查的速度就被降了下去,跑了一上午,都没有能够打听出这个人的相关情况,倒是从钱玉玲的同事那里听说了一些之前没有了解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