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唬弄人了,我不是没走过这条路,明明是南行,倒似是往边境走去,你说呢?”

被她这么直接地揭破,他倒也不在意,轻摇纸扇子:“红袖说是便是了,我是看南边风景好,想带你去散散心,要知道那里的春季最是出名,更不用说将有盛事,更要去凑凑热闹。”

“我不喜欢凑热闹,再说你我均是去年才从南方回来,我没有兴趣去那些地方。”

“呀,我记得你以前最喜欢往热闹的地方去,所以才会自作主张,这可难办了,我已答应了替王上和宫中贵人们带些南方特产回来,不得已要委曲红袖与我奔波一趟。”言下之意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他说了算。

红袖恨恨地摔下车帘,这个居心不良的变态,若有一天落到她手,定要好好折磨于他。回头看见韵韵微惊的小脸,心中微叹,希望自己不要连累到她和七郎,但这次出门不可能不带一个人,爷爷和二叔本来派了许多人跟着,却被白文山挡了回去,也好,带的人少走的时候也省事。

韵韵倒有自己的想法,居然说这样也好,还能有机会见到安公子,说不定会和小姐冰释误会,重修旧好。红袖抚额无语,反思一想,若自己象韵韵这样想事情简单些,应该幸福很多,若她能再象兰儿一样想得开,说不定已经嫁到苍宋。呜呼,谁让她坚持一些世人所不能接受的原则呢?

她用了两日时间思考成功逃脱后该怎么生活,隐藏身份必不需要操心,这个是宝紫楼的拿手好戏。她要想的是去往何方,以后生活在哪里,横城不是理想之地,家又回不得,原来在这里混这么多年,她居然无容身之所,真是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她到哪里都是一事无成的料。

越想越是窝囊,感情失败也就算了,现在还莫名其妙被人限制着自由,她很好欺侮嘛?这白文山表里不一,很是精明,不好对付,但是人就有弱点,她就不信收拾不了他,鬼才要当他的未婚妻!

终于到了第三日,红袖如常吃饭休息,太阳快落山时,正好行至一处城镇附近,今晚他们将在此地落脚。长风还没出现,她心中微急,进了城便不好再出来,难道他还没有联络到人,以至于要明天才动手吗?那晚说是三日后,今天是第三日,可能是她太心急,盼早了。

刚想到这里,路边两侧林中嗖嗖地射出无数羽箭,如飞蝗般迎面而来,数人射闪不及,中箭倒地不起,事发突然,红袖边挡开射入马车的流箭,边惊怒不已,这决不是为救她而来,忽听七郎在车外“啊”地一声长叫,分明已被射中,倒下马车,身上鲜血四溢,动也不动。马车本是他负责驾乘,此时无人驾马,马儿也中箭受惊,长嘶着不分方向地乱冲而去,韵韵忍不住连志尖叫。

随行护卫早反应过来,护着白文山要往城镇方向跑去,白文山却自策马反往回冲,想要返回去救红袖,却被如雨的飞箭逼了回去,任他武功甚高,一支羽箭还是穿过缝隙,钉入他腿骨。他不知道这是哪方的攻击,也不知道马车上现在是什么情形,连那个七郎都被射死,肯定不是来救红袖而是杀意狠绝的仇敌。事情发生不过片刻,已方伤亡惨重,实不能久留,只得策马往城镇退去。

去意决

受惊的马儿带着马车左突右冲,不知往何方去,红袖圈着韵韵的身体,一只手用力抓住车窗固定着身体,心中祈祷千万不能就这么挂了,若她一人,还可以冒险去前面控制受惊的马儿,可她还得照顾韵韵,一时间只得等马儿跑得疲惫停下来再说,起码现在不用面对箭阵。

正忍受着颠簸,又听得凌乱的马蹄声外还有一骑的声音,不由一惊,难道有人追了上来?未等她想好该如何是好,来人飞身跃到马车前面,不一会儿将受惊的马儿控制住,转到侧厢打开车门,红袖看清来人面貌,瞬间松弛下紧张的情绪,惊喜叫道:“长风,怎么是你?”

此时天色已全黑下来,长风一身白衣,虽没有如红袖那晚要求的那样,加上什么炫披风,但身长如玉,貌若潘安,说不出的风采,搁到平时,她会对他吹口哨。可刚经历一场惊心动魄的亡命狂奔,她无心调笑,想到七郎,她语带哽咽:“你怎么才来,小七他……”

她一哭,韵韵更难忍惊痛,抱着小姐大哭起来。

长风忙道:“别哭,别哭,假的,都是假的。”

她不信,怎么可能是假的,那些箭雨,力道十足,她挡的时候能感觉出来,还有小七中箭倒下,马车狂奔,如何做假?

远处一队人马奔驰过来,长风松口气道:“来了,不信你自己看看。”

却是连左使带着一队人马过来,他身后还坐着一人,正是刚才已中箭身亡的七郎,见他精精神神地活着,红袖更是惊喜,韵韵忙迎上去查看他身体是否真的无恙。

“这是怎么回事,他真是小七?不会是你找人易容哄我的吧?”

长风哭笑不得,连左使上前解释:“少言,这可是真的,为了救你又不让那个白文山看出来,我们是做足了戏,小七身中的那一箭是我射的,前端包了一包鸡血,射中他身上昏穴时那包鸡血也会破碎,流得满身,看起来象是死了一样,事实证明,效果真的不错。”

七郎也叫道:“小姐,我也差点以为自己死了呢。”

“少言,连你都信了,那白文山肯定也不会怀疑,他带人退走后,我们马上就派人清理现场,死人什么的都销毁,保管他以为小七也没了。”

红袖惊魂稍定,连叹妙计,只是太过惊险,若是被箭射中,那可如何是好。

连左使笑道:“往马车那边射的箭都是我来控制好的,主上在一旁看受伤后的马车往哪个方向去,这些都被我们反复计算过,不过有一点我们没算到。”

“什么,别吓我,一点没算到就可能出人命,我可还没活够。”

连左使看看长风,有些古怪地道:“没算到那个白文山居然不顾自己性命,要去追马车,看样子象是要去救你,却被射中受了伤。”

红袖张大嘴,不由自主地小小“哇”了一声,真是想不到,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不过受伤而已,没什么大不了,他给她带来的麻烦远比感动要多,若是为了救她而死,说不得会小小地悼念一下他。而且她这次“遇难”,全是因为他,看他回去怎么向赵家交待。

且不去管白文山会如何,眼下她恢复自由,值得开怀,走到韵韵和七郎旁边,她伸手抱住二人,想要说抱歉,因为自己累得二人受惊,又觉得没有意义。她此时是真真正正不能再做人家的小姐了,以后要隐姓埋名地生活,不能再让他二人跟着自己受苦,思来想去,终是什么也没说。马车上她的行李还在,出门时家人给了她大笔的银钱,一时生活倒也无忧,她打算安排好韵韵和七郎再走,从此天涯我独行。

为防白文山派人找她,众人只是稍做歇息,便又开始赶路,等到了宝紫楼分站稳妥之处才停下来休整,红袖也不再象以往那样爱出门,现在她只是多数时间呆在房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规矩许多。

长风看不下去:“不会易了容出门?”

她嗟叹:“不是的,我发现自己老了,不再向往着外出游玩。”

说完捂着脸接连哀叹。

他的目光落在她漆黑的发和贝壳粉的指甲上,难得幽默道:“难怪你满头白发,皮肤打皱,原来是老了。”

她忙去照镜子,发现还是青春如故,才大大松口气,装个鬼脸:“心,我说的是心老了,再说以前你给的易容面具都没了,被火烧没了,怎么易容。”

“我再给你些。”

对啊,她怎么忘记再要几个,此番离去不知何时才见,趁机多要些好东西才是正经。又想起以前对他的剥削,低声道:“多谢你教会我这许多,长风,我从来都没有谢过你呢。”

“为何这么客气,不象你。”

“因为我不知何时会再见到你。”

“你……不去横城?冷如风还在那里,你不去见他?”

大舅舅啊,那只是个伤心人,她如今也算是个伤心人,伤心人对伤心人?她还是远远离开这一切,孤独终老或许。

看得出他的急切,她还是温和地道:“不,不去了。”

一场恋爱使得她快高长大,不愿依附着别人过活,长风虽好,宝紫楼却并不是福地,那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欢迎她,若为着她去让有些人伤心,那么她又为何要去?

长风蹙着眉毛的样子依然好看,他接着又道:“对了,你喜欢到处游历,那不若我带你走遍天下,你还没去过我学武的地方,那里很好,不如咱们就先去那里,可好?”

我带你走遍天下,这句话真让人心动,若能得一人真心相守,哪个女人能不为之所动?他的话虽不多,却字字真诚,依他的性子,说出这些实属不易。

“我……你知道……现在,怎么说呢,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地生活。”吭吭嗤嗤才说出完整的一句话来,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才好。

长风不发一言,他何尝不知此时说这些有多不合时宜,可是她要走,永远离开,颔首道:“我明白。”

他转身离去,红袖本想叫住他,又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只好沉默。

她唤来韵韵及七郎,为他俩作安排:“跟着我这两年,你们其实没享过福,反而受了不少的惊吓,现在我有要事得离开,可能会很长一段时间,不方便带着你们,当时你二人的卖身契也都被一把火烧掉了,按说早已是自由之身,现在我正式宣布,以后,你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这里有些银子,虽然不多,也够活命。七郎,”她交待七郎:“你一直向往学武,不若我替你说说,到宝紫楼里去,那儿的人都会武,一来有了去处,二来能养活自己,长风和连左使看在我的面上,定会多多照顾你。”

又对已泪水涟涟的韵韵道:“别哭啊韵韵,我最不放心你,你二人因为我的缘故,都不能表露身份,以免白文山查到,我认为你们还是在一起好些,互相有个照应。”

韵韵已泣不成声:“小姐,我要跟你走。”

“就是,小姐,你让我们跟着你吧。”

“跟我有什么好的,听话,有机会我会回来看你们的。”

安抚二人半天,算是有了结果,红袖又去找了连左使,让他替自己多多照顾二人,连左使连声答应。

接下来两天长风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为她准备了她提出来要的东西,一切已安排好,她出发的日子也到了,跨上马,她努力显得神采飞扬,一一与众人道别。

小山城

苍宋,定州城。

满城百姓都在为苍宋新王即将登上王位雀跃不已,绿树发芽,虽是早春,南国的城中一派新景,家户门前还有月余前挂起的白纸灯笼,马上也将换成喜庆的红色,苍宋此番有新王登基,稳持朝政,而且这位新王便是原来的储君,早先更是迎娶了王妃,这是多少年难遇的盛事,能有此平安盛世,乃苍宋之福。平头百姓们并不十分在乎谁会做皇帝,他们关心的其实只是没有灾祸,能否顺利渡日而已。

深广寒殿,永不熄灭的燃香散发着淡淡地香味,深夜未眠的两君臣还在商议政事。安少君的手一刻未停批示着奏章,他虽还示正式即位,却早早开始处理政事,间或停下来听史逸文讲一些重要的上奏。

一个白衣宫人低头进殿,向安少君禀告:“南王殿下,王后为您送来宵夜,正在殿外。”

他头抬也未抬地道:“出去告诉王后,谢她关心,请她回去休息吧。”

宫人领命转身离开。

“殿下,这样似乎不太好,王后她……”

“每年这个时候,都该预防洪灾,嗯,清远郡这次上的折子很及时,明天你拟个批文,及时安排此事。”在此朝堂动乱,党派互倾中还能为民请命,实属不易。

安少君终于抬起着,清瘦的脸上略有苦意,似有化不开的忧郁,他以眼光制止史逸文再为母后说项,心中烦闷不已,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他自回宫,被牵制着做了多少违背自己意愿的事,一日不握权,一日不得自由,一步步被迫着接手王位,这都是母后大人做下来的事,叫他如何能面对她?

史逸文只得沉默,这不是他能干预的事情,谁能想到南王殿下会对王位如此抵触,刚回来时,王上病重而逝,殿下还沉浸在伤痛中难以自拔,王后已联合木将军坐实了四王子的罪证,反正王上留下遗诏,意属南王继承王位,他们如此也是名正言顺。四王子一派势力也非同小可,朝中局势登时大乱,若是南王一意孤行,不愿出面稳固朝纲,那苍宋数百年的根基岌岌可危,对外还要严防外族的虎视眈眈,稍有差池苍宋便会沉沦。

幸而殿下他不是一味执拗,隐忍心思,面对危难挺身而出,才暂解了动荡局势。

候在殿外的王后听了宫人传达的委婉话语,心下微怒,她也了解这个儿子有多执拗,当日自请封王之举已可见一斑,所以也未再为难宫人,带着仆人回转寑宫。没什么大不了的,王儿总有一日会体会她的苦心,到他上位那一日,接受百官朝拜,万民景仰,他自会重拾王家风范,做一个开明圣君。

史逸文为王儿查的事她也知道,结果很令她满意,想来那史逸文还未把真正结果报知王儿,不然不会是这么个情形,早说过王儿天纵英明,身边能人倍出,是做大事的料,也不知怎地会遇上赵红袖那样怪的女子,若没有她,王儿必是顺利从储君做到王上,晨安王子也不会有机会将朝堂搅乱,也不至于王儿要与木婉清成亲,来让朝堂上的人信服局势都掌控在他的手中。

她当然看得出王儿只举行仪式的意思,不过既然木大将军一家不在意,她也没意见,而且也不能太过逼迫与他,儿子越大,心思也越难以猜测,居然最近连她也不愿相见,真是岂有此理。

殿内君臣二人都陷入了沉默,良久,安少君问道:“我要你查的事,结果如何?”

史逸文暗自压抑着过快的心跳,强装无事道:“来报说赤岩王上有意将赵府红袖许配给白氏一族的公子,此刻白文山请了赤岩王上的旨意,带着她出门散心去了。”

其实来报还讲道白文山一伙在路上遇袭,除白文山带着十几个人全身而退外,其余人员已经全殁。只是这个消息此时若让南王殿下知道,那还了得。虽然他不是王后身边的人,可滋事体大,这点共识还是有的,那就是让安少君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地登上王位,幸好这一天马上就要到了。不过真到了那一天,他该怎么告诉殿下这个消息?是继续隐瞒还是如实上报,他有预感,两者对他来说,都不是好事。

散心去了?安少君用力让心思回到眼前的奏章上去,拿起朱笔想要继续批阅,入目却看不清内容是什么,该如何批示,手举在空中半天终于重重落下,落笔之处只得一道鲜红,这奏章算是废了。

原本每七日他会给红袖写封信,虽然她从来未曾回复,可他依然坚持着,将他的相思与愧疚都付诸纸上,分手的时候,太多不得已。可是后来父王逝世,朝堂骤变,母后用列祖列宗与天下百姓来威逼利诱他接手王位,还要他与木婉清成婚来稳固与木将军的关系,那七日一信,只得暂停,呵,又是不得已,就是这些不得已,使得红袖离他越来越远。

出于对朝中局势确有安抚作用考虑,他同意迎娶木婉清,只是他以行孝为由只举行大婚仪式,即位后才正式成亲,心中所想其实是只待权握手中再说,此事还多亏得木婉清极力说服木将军才行得通,想起她了然的目光,他有些不忍。可想起红袖,他更是担忧,若她知道了这个消息,怕是会决然断绝和他的一切吧?每思及此,他的心便抽痛不已。

母后只想着他既然登上了王位,便成事实,一朝如愿,还怕他会舍弃了这一切不成?看看空旷的殿堂,他心中冷笑,恐怕要让母后失望了呢。若不是为了动荡的朝纲,他甚至连这些奏章都不会批阅,只等着上位后掌握自由,及早抽身。但政事非儿戏,他始终不愿以一已之私,误朝庭大事,所以才会事必躬亲,每日里熬夜处理公务,希望走的时候可以安心一些。

“殿下,你……”史逸文心中暗想只说了这么多,殿下已心神不属,若是他知道更多,又会是什么情形?

“无妨,我再批一份即可。”

收敛心神,安少君再度开始批阅奏章,还是用有限的时间多处理一些事情吧,他只愿一切还来得及,红袖,你千万不要离我太远,等我,等我去找你。

典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位于赤岩偏南的山区,城中大户不过十家,城镇依山而建,一座座石屋错落有致地从半山排列而下,街道也九转十八弯,颇似迷宫,吃饭喝酒要到山下的小太白,喝茶要到半山的茗香亭,吃完饭再走上山去喝个茶,一天就此消磨完结,基本上人员流动很少,来来去去就是城中那些人。

红袖在这里已住了半个月,自告别众人后,她没有远去,遇到的第一个小城便是典城,没有心思远行,只是想找个地方,独自静静地生活一段时间,而且她懒,所以一到这里,便找到地保,租了间民房,采买简单用品后,便安份地住下来,此时她用的身份还是叫冷少言,男,游历至此,休养精神。真要命,她是个怀旧的人,一个名字可用足一辈子。

这里没有认识的人,也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她可以整天不发一言,不动一下,在这里,没有安少君,没有白文山,她懒得想他们,长风或许。说到长风,这里风景虽比不上横城美,却也别有风致。山林中常有小小动物出现,她住的石屋在城边,最多动物来访,时常撒些剩饭在院子里,野鸡、猫狗是常客,有次还来了一只狐狸,给她意外之喜。

过得再悠闲,也无法释怀,无聊至极的时候,也去城中转转,山上山下四处走,这里人住得比较分散,所以很静,最热闹的时候就是月中有集会,山中猎户会趁此机会将猎物皮毛山珍等拿到集市上叫卖。

集市上,红袖怔怔地对着一张狐狸皮发呆,最近没再看到那只闲逛到自己院里的狐狸,该不会被人捉住剥了皮吧?真是可怜,春回大地,正是冬眠的动手出来觅食之机,也是猎人们发财的好时机,这个世界弱肉强食,人比动物强,人与人间也得比出个强弱来,象她这么不上进的人确实不多,想想安少君,怪不得要做那九五至尊……

“你到底要不要买?这位公子,你若是不买,请让一让,我还要做生意呢。”摆摊的猎户不愿意了,这位公子站在这里有一刻钟了,一句话不说,看着皮毛面露悲切,眼看着眼泪都要掉下来。

红袖不好意思地要走开,身后一道女声响起:“仲哥,我们去那边看看吧。”

这声音……好熟悉!熟悉到红袖忍不住回过头去寻找,一道清丽的身影映入她眼中,真没想到在这偏远之地逛街也会遇上熟人,看来这典城还不够远,她应该到天边去。

李妍馨

那女子一身妇人打扮,发已挽髻,穿着只是普通,不过难掩她娇弱身姿,是久已未见的,只是那时的她身体孱弱,如今看起来好了很多。身旁一男子身形伟岸,英气盎然,小心翼翼地护着她,二人正闲适地逛着集市,看起来甜蜜得很。

这是当初优雅娇弱的李妍馨?红袖看直了眼,久久未能从震惊中未能回复,碰到熟人已够让她吃惊的,尤其这个人是李妍馨。

不由自主地跟上前去,慢慢地随着二人逛下去。

那个仲哥察觉到有人跟上来,还是个年轻男子,一直盯着自己身边的馨儿看,眼中闪过怒气。这人眼生得紧,一看就是外地人,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城中大部分人都认识他,哪里会有人不长眼对他娘子起意。

直走到集市的最末端,李妍馨也发现有人跟踪,有些紧张,拉着仲哥的手不敢放开,走到自家的小轿前,想着快快回家,不找什么麻烦事,没想到那人却急走几步,上前来招呼:“请留步。”

仲哥挡在红袖面前不让她去轿子前面,沉声道:“你想干什么?”

红袖叫道:“我认识她,要和她说句话。”

“胡说,我娘子怎会认识你这种登徒浪子!”

她眨眨眼,自觉男装面目还算清俊,为何同登徒浪子划上等号?失笑道:“我真的认识她,你对她讲我是红袖,她自会下来见我。”

那边李妍馨已听清红袖之名,扯开帘子望去,果然与红袖有几分相似,想起以前她说过爱做男装打扮,忙下了轿子,过来站在仲哥身后仔细打量,犹疑道:“是有几分相似,可又不太象。”

红袖无奈,她总不能当场把脸洗干净:“我易了容,变了妆扮,是不太象,不过真是的我啊,要不要我在这里现场给你唱唱花好月圆夜?”

这下李妍馨才信,亲热地拉起她给仲哥介绍。

原来她自怀玉求学完回到赤岩不久,就与仲哥成亲,这个仲哥是她府中管家之子,自小陪着她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她到怀玉求学结束时,就是仲哥去接的她。

一朝宰相之女嫁给管家之子,确实有些委曲,所以他们的婚事是暗中进行,无人知晓,外人只知李妍馨身体不好,需长年在外调养,说不定早就不在人世,却不知她随夫婿来到这小小山城,也不知是山城气息适合她调养,还是成婚后人也爽利,反正这两年身体是越来越好,还在典城开了个小小的茶楼,仲哥人也老实,守着她和家业过,两人感情也蜜里调油,越发地好。

把自己娘子的好友误认为登徒浪子,仲哥很不好意思,他本老实,不会和红袖多说什么好话,完全没有了挡在娘子面前的冷劲。

红袖跟着二人回到茗香亭,享受着仲哥送上的各色吃食,大发感慨:“找相公就得找这样的,不需要文采风流,也不需要侠情豪气,一句话,得找对自己好的,你看你现在被滋润得多健康,和当初那个病美人天差地别。”

要说在怀玉求学和她一届的六人,数她命运最坎坷,卫妍早寻得如意郎君,莫语冰多少人家上门求亲,柳慧恩早和史逸文定亲,花灵身份尊贵,现在连李妍馨都有了好归宿,只有她,飘飘荡荡没有定性。在古代找个如意郎君即是终身事业,她这样就是典型的一事无成。

她到典城这些天,没怎么逛过,当看到小小山城居然还有茶楼,有些怀疑在这里会不会有生意。

李妍馨无所谓道:“本来就不是为钱,只是有事情干打发日子而已。这里说是茶楼,其实和茶铺没什么两样,我和仲哥两人就能打理好。”

“你在怀玉的时候想没想过有一天会过这么平凡的日子?”那时候天天风花雪月,吟诗做对,现在却成了小茶楼的老板娘,真是世事难料。

李妍馨满足地笑着摇摇头:“哪里有,不过我觉得这种平凡生活最好,我们可是向爹爹很艰难才争取到的。”

可以想象那是怎样的场景,不过李大人最终没能敌得过女儿,现在她身体变好,过得舒心,应该可以放心了。

所以说,幸福是要争取的,没有人可以不劳而获,红袖看着李妍馨知足的表情,暗自嗟叹,她也没有偷懒啊,努力跟老天争取,可是她的运气不好,没有争取到安少君罢了。

“说啊,你为何会在这里?还这副打扮,两年多没见,也长大了不少,我刚开始真没认出来。”李妍馨问她半天,也没见她回答,一迳陷入沉思。

“没什么,我只是不想在家里呆,出来转转。”

李妍馨如何会信,红袖只得哄她道:“就是家中想为我订下亲事,我不愿意,所以跑了出来。”

幸福的人通常也想让大家如她一样幸福,红袖一说出逃亲这个理由,立马让李妍馨心疼不已,理所当然地站在她这边,表示支持她寻找真爱,红袖在这里住的这段时间,一切都由自己来负责,包括吃住玩,直到想回去为止。

红袖心中苦笑,这个李妍馨,一直住在山城,消息闭塞,大概不太了解她的事,也好,正逢安少君在苍宋风光即位,她情形落魄,实在无颜面对别人关怀,就让她怀抱秘密孤独终老吧。

山城生活很闲,很闲,李妍馨常拉着她一起练曲,又送给她一支新笛,摩挲着笛子,她久久未能成语,还记得与他纵歌相伴赴定州,还记得春日泛舟游湖,那时她恣意妄为,要他只娶她一人,现在想想,恍然昨日。原来都是她在要求这样要求那样,他若配合,便皆大欢喜,他若不配合,她只有黯然退下。二人感情的掌握权一直在他的手中,枉她一直觉得自己挺有优越感,以为她会是安少君的全部,原来都是他给她造成的假相。

不管怎样,红袖有了派遣寂寞的玩意,她住的地方偏僻,不虞打扰别人,除了与李妍馨在一起,便整日吹笛,长日无聊,她慢慢回忆一切能想起来的歌曲,一曲一曲地吹奏,打发时光。有时候想,一生就这样过去,任他城外天翻地覆,沧海桑田。

可惜她注定不能平静过活,一日外出后,回到自己的石屋,发现桌上多了一封书信。谁会给她写信来?难道她在这里生活不是秘密吗?

打开一看,居然是宝紫楼传过来的,原来长风一直知道她在这里,并没有忘记她。心中泛起一阵温暖感觉,再仔细看信,心神激荡跌坐下来。

她不是个好医生,没有把自己的伤口治愈,如今一朝有事便验证内心的彷徨。

信中提到,苍宋新王不知为何,着人给宝紫楼传讯,要见长风,时间地点由长风来定,只要能见到他。并言明此乃私人会面,无须告知别人。

长风在信中问道:“你意下如何,见?还是不见?”

见?还是不见?她手握信纸,用力之极,手指甲发白。

他一国之君为何想要私人会见长风,其意不言而喻,自是想要见她。呵,时隔三个月又三天,他终于想起她来,真是为君者的典范,心宽以容天下,成就君王盛世后,还记得她这个无名小卒!

啊,对了,外面的人均以为她生死不明,死的成份大一些,安少君想要见的是谁其实跟她没有一点关系,她也不用在这里苦思冥想该如何如何,那些可能都不存在。想到这里,她大笔一挥,写下一行:“我已是个死人,见或不见,与我何干。”

言下之意就是告诉他我已经死了,想见也没得见,就让他后悔至死。写完只觉痛快,放置桌上,自会有人来取。

那天以后,她想的梦的全是安少君,为什么,在她刻意过平静生活的时候,他却又要来撩拨自己的心,难道觉得伤她不够?这般上天入地的寻她,是想来补偿与她嘛?免了,她不需要。

她这般不安易惊,连李妍馨都发觉出不对,以为她长时间出门,开始想家,便和仲哥想着法子安慰她,又问她要不要给家中去信,让他们来接她,却被她忙拒绝掉。

开玩笑,若被白文山探得一点消息,那还了得。

千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