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但马赛还是坐了下来。

“妈妈身体怎样了?”

“啊,你还记得——虽然谈不上痊愈,但也没有大碍了。说到这个,之前医生检查时也这么对她说,她突然很慌张地问我:‘大爱?’‘怎么就没有大爱了?’‘以后妈妈要变成小气鬼?’…要命,跟小孩一样,”他落落地说着,语调颠倒了与话中人的地位,“不过听我爸讲,她倒是从以前就一直这样傻乎乎的。”

于是我有些发呆,等回过神才接走话题,“你妈一定不乐意你用个‘傻乎乎’形容她。”

“真被你说中了,以前念书时,写了篇作文关于她的,老师认为我写得好,家长会上当众读了一遍——我是真心赞美她,结果没想到她坐在下面眼圈就红起来,起初我还以为她是感动了,正得意呢,回家就被她一顿数落,仅仅是,仅仅因为我用了一个‘傻乎乎’——可还说呢,光顾着数落我,结果煤气上烧着菜又忘了看,我爸回来后还问,‘我吃的是蟹壳吗?’那明明是鱼诶。”

我顺着他的笑容,“你的家人都很可爱。”

“是吗?好像是吧。”他回到一贯的聪敏和淡然,用眼神对我表示了感谢,“只是我妈总嫌我不可爱,尤其是一谈恋爱就忘了她。”在我开始措辞前马赛站了起来,他朝走来的人喊一声:“汪经理,找到了?”

结束了与客户的商谈后,我回公司打卡下班,电梯坐到停车场,三十分钟的路程,上楼,掏钥匙开门,换衣服,开电视,沙发上休息二十分钟,起身去开冰箱,只有半盒饺子。吃完饺子,开电脑,收完邮件,浏览完几个固定网站,洗澡——每天的固定流程进行到这儿时,章聿从MSN上叫住了我。

“在干吗?”

“…什么在干吗,准备洗澡。”

“哦。”

剩者为王 三(8)

“怎么了?”

“没什么。”

“…才怪,找我什么事?”

“一定要有事才找你吗?我们不是愿为对方两肋插刀的死党吗?”

“我可以在你两肋插刀没有问题啊。”

“哼。”她今天果然奇怪,连最擅长的拌嘴也没有下文,“那你去洗澡吧。”

我抱着手臂等了两分钟后,屏幕上多出一行字。

“我遇见了小狄。”章聿终于在MSN上对我坦白,“就在婚礼上。”

“他也去了?”我对章聿那位记入史册的前男友也算得上记忆犹新。小狄是章聿在大学毕业之后交的正式第一任男友,他们也是我见过的最戏剧化的恋人。

“嗯,我和他,都是新娘的同学,所以…”料是百毒不侵如章聿,也难免在结婚典礼上受到不小的震动。其实我能够想象她是如何被一首《今天我要嫁给你》瓦解了武装,默默摘下套在头上的丝袜由一代劫匪从了良,我能够想象她如何强作镇定地一杯接一杯喝着红酒,并努力避免在气氛的煽动下红了眼眶。

“是么…”我终究敲出下句,“他眼下怎么样?”

“我没问。”

“没问?”

“我压根儿没和他谈什么。”

“他结婚没?有对象没?你都没打听?”

“没。我们不过客套几句,‘你也来了呀’,‘嗯是啊’,就这样。旁人看着我们好像已经冰释前嫌了似的。”

“就这样?就这样?你们好歹折腾了两年诶。”

“嗯。总之什么也没发生,”显示屏上的聊天窗口在这里适时地静止住,过一会儿才复苏,“我坐的那桌还空了两个座,他也始终没有挪位过来。到了宴会结束时,他站得挺远,我几乎不确定他有没有对我点头道别。”

我听出章聿始终在追踪对方的点滴,“可是…就算不方便问本人,找其他人了解一下他目前的情况也行啊。”

“我不想打听。”对话框显示章聿正在反复打了字又删,反复地打了又删除,“没必要知道了吧。知道又如何呢?”我刚要惯性使然地提问她,下半段接着冒了出来,“几年前我就见过他女友了。这会儿,已婚的可能性还是最大的吧——我不想听到这个答案。”

“…嗯。”

“转念想想,好吧,起码我和他也算是踏进过同一个婚礼会场了。”章聿对我说,“要命…我怎么会有这么矫情的念头?打哪儿来的?太可怕了…不过,”她反复地否定自己,“差不多就是见到他的那个瞬间,我突然觉得——过去我一直认为,结婚什么的,只是还没找到那个人而已,哪怕时间等久一点儿,我也能够坚持到对方出现。但就在见到他的那个瞬间,我一下子明白了,其实上天给过我机会了,是我自己没有成功。”

“好了,好了,不要胡言乱语了。”

“不是胡言乱语。”章聿敲击键盘的声音几乎能传进我的脑海,她手指下突然强劲起来、激动起来又愤怒起来的声音,“现在,我只要一想到他,就会奇怪我怎么变成这样了呢?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了呢?今时今日的我算什么东西呢?一次次跑去和陌生人相亲的我算什么东西呢?和奇形怪状的无聊人看电影吃饭,浪费大把时间,就为了在茫茫人海里筛出个真爱的我,究竟算什么东西呢?”

我一瞬间被她打败,眼睛红了一圈。

辛德勒递给我爆米花,自己拿着两杯饮料。我们走进了电影院。

这是我与他第五次碰面,选择了刚刚上档的好莱坞大片。平日里,我可以一个人玩转跷跷板,但电影院依然是我无法鼓起勇气独自涉足的地方,常常坐在布满了情侣的屋顶下,我感觉自己就像失足掉进猪笼草的一只昆虫,两个小时后下腹部已经彻底融化成了脓水,看一次电影就得拨打一次120。

所以乐观地想,跟着辛德勒,起码能挺起腰板回归正常的娱乐生活。就当是普通异性朋友,一起看个电影还是很寻常的吧。

我伸手抓一把爆米花,喝一口饮料,七八个广告之后总算等来了正片。

紧接着,有什么抓住了我的右手,它来得突然,像一片趁人不备泼洒上的热水,让我几乎有些打颤,旋即我明白过来,是辛德勒握住了我的手。

那短短两秒钟,我就像所有勇拦惊马、勇斗歹徒、勇救落水儿童的英雄儿女一样,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了无数无数的句子。它们几乎都以问号结尾,连番轰炸之下根本不给我思考和回答的机会。

所以,尽管本能地——我应该抽出,尽管本能地——我应该甩开,尽管本能地——我应该拒绝,尽管本能地——我在抵触。

我在抵触。我非常抵触。

可我没有抽出手,没有甩开,没有拒绝。

真干净。

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第五章

有一个关于无脸怪的故事。第一次是从日本电影里认识的。它有些恐怖,又或许没有那么恐怖。比起在山林里拐跑迷失的小孩,以人类脑髓为食,潜伏在河流中将渡客拖下水的怪物们来说,它弱小得多,以至于那份弱小给它带来一些悲剧的意味。

我面对着天花板睁眼,只是清晨,日光在窗帘下掀出一个安抚的眼神。

刚才的梦里,也是清晨,同样地,窗帘缝隙泄漏着橘色的阳光,它找到一片脊骨,指引我用手指爬上去。走了不到了两步,把他弄醒了。他在梦里醒,迷糊的声音和迷糊的头发一起乱在我的感官里。而在过去的梦里,他趴在我身后的课桌上,用脚使坏地踢我的凳子,当我走在路上,他便走在路上,头顶是丛夹竹桃,我在梦里连魔方也玩得很差,他很不耐烦地夺过去,似乎连一个字也不愿讲地不屑,皱着眉头找到一面白,一面红,一面绿和一面黄。

好像在梦里,我们连沙漠也去过,骆驼也骑过,梦里沙漠是凉的。

我面对着天花板睁开眼睛,身体还带着仿佛刚刚从游泳池爬起来似的涣散感,稍微动下眼睛转向一旁,刚才梦里,他就睡在这个位置,他的脊背橘黄色,一头乱草似的头发动了动,随即就要朝我翻过身体。可我在看清他的脸之前结束了这个梦。

明明是周日却起个大早,买早饭时公园里的老头老太还没有结束“一个西瓜,一分为二”的太极。我喝着豆奶,右手捧副蛋饼,脚下的拖鞋则破了绒面,因而忽然发现自己也未必有他们过得精彩。许多个周末里,我习惯了把自己穿得像根双汇火腿肠,窝在沙发上看掉全部《康熙来了》,只在昏昏欲睡时被章聿的电话吵醒,她站在商场、书店、卡啦OK,或小吃一条街对我兴奋地嚷嚷:“这里的豆饼咬起来好像脚皮啊!”语调一如既往地高昂,栩栩如生地从听觉影响到我的味觉,并不在乎背后的老板娘或许正磨刀霍霍向猪羊。她仿佛是颗微波炉里的鸡蛋,在家待得太久就会爆炸,所以画展也去,车展也去,那些短暂的男友们被她使唤到东或西,他们用自己疲惫而心甘情愿的脚程呵护着章聿高岭之花般的美。

可眼下——我叼着豆奶包装,一边打开手机短信,章聿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还停留在好几天前,她从婚宴上发来的感慨“连甲鱼也没有,500块红包肯定吃不回来啦”,继续以往的奔波,直到遇见了前男友,她像所有普通人一样瞬间变得岌岌可危,昏冥不定。

“晚上来我家吃饭吧,最近必胜客的外卖小哥换了人,新的那个帅得像吴彦祖强暴了周渝民后生的孩——”给章聿的短信按到末尾,一条新消息打断了我。我皱起眉,是在看见发件人的名字上跳出“辛德勒”三个字后。

“起床了吗?有什么安排不?今天天气不错哦,想不想出门走走?”他问。

“我十六岁的时候,同班俩男生为我决斗得昏天黑地——行,行,就算不是用板砖和折凳,但你不能否认街霸是个好游戏;我十九岁的时候,邻居家的大哥哥每天都会偷偷送盒酸奶到我窗前——尽管随后我拉了两个月稀;我二十一岁的时候,男友会坐十四个小时的火车只为亲亲我的脸颊就走——当然,厦门与深圳之间没有那么遥远,可那次正好赶上前方山体滑坡,他的火车结果被迫在半路等候十一个小时;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和人手牵手从城东一直走到城西,我们迎来旭日东升,被警察喊住检查身份证;我二十五岁的时候,到了我二十五岁的时候…说来也奇怪,从二十五岁开始,好像是突然之间,‘嗖’一声,一切都消失了,那些说着要和你共度一辈子的人,比马路上抢了你手机的小偷跑得还要快,压根儿是健步如飞地消失在地平线上,夸父追日也未必有这般感人的速度。当年所有的甜言蜜语,到今天都化成开心网上他们一张张婚后发福的照片,也真是见了鬼,好像感染了集体病毒,个个都走形到…这么说吧,你就是往河里扔一头死猪,泡个五天五夜后再打捞上来,都未必有他们肿胀。我总怀疑他们是将‘发福’当成一项非常重大的事业去投入着,不打目的誓不休地投入着,好像他们的腰围关系着海湾局势或者金融危机——不过,倒也让我心情稍许平静了些,毕竟,没有什么比十年之后,发现以往的恋人依然‘玉树临风’却‘不属于你’来得更加恼人吧。”

最近几年,关于“婚姻”和“恋爱”的话题在大脑里呈现大面积丰收的态势,邻居王大婶的语录与莎士比亚的名言排列在一起,所以这段话是打哪儿来的已经无关紧要,因为此刻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好友正巧遭遇了这个打击,“以往的恋人”“玉树临风”但已经“不属于你”。

傍晚时分章聿来敲我的房门,她背光站在走廊上,神色看得出落寞,强打精神的样子像件没有干爽便被迫穿上的微湿的衣裳。她把电视遥控按了几圈,最后停在某个正推销99块笔记本电脑的电视购物频道上。

“新买的?之前没见过。”我注意到她扔在沙发上的手袋。

“哦,没错,前天刷的。”

“你不是月初才发工资么?”按理说,眼下应该是章聿频繁出现在挂着“无限量续杯”标牌的地方。

“信用卡呗。”

“这可不是个好办法啊。”依我一贯的观点,信用卡才是比黄赌毒更应该取缔的东西。和它们的危害性及诱惑力相比,坦胸露乳坐在“理发店”中等待“客人”的小姐们简直是道德楷模和社会典范。

“忍不住。就是想发泄…倒霉,这样下去真的会把卡刷爆。”

看来章聿的心情确实很糟,因为她的信用卡就不叫信用卡,在我眼中那算半个国库——不知是幸还是不幸,章聿有个银行工作的远房表哥,动用私权给她批复了一个庞大的可用额度。具体多庞大?在我使出浑身解数也无非透支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时候,章聿的信用卡可以帮她直接刷出一套商品房的首付款。“你的表哥到底有多恨你?要给你下这样的套?你小时候是不是把他推下河过?还是骗他吃过洗衣粉?”我一度百思不得其解。

“没那么恶劣,只不过对他同学开了个玩笑,说我表哥其实是变性人。”

“…”

“我举了不少例子,好比他一直使用双肩包是源自对胸罩带的怀念。”那不过一个月前的章聿,她抚掌大笑,气焰嚣张如往常,完全不似现在低落,以往她是神经病,眼下她只是病。

章聿倒在沙发上,半天后摸出自己的数码相机,“喏。”朝我展示先前婚宴上的合影,“他把头发剪得多傻。”

“哦…其实,还不错了。至少人模人样,没什么大变化。我以前就说小狄长得像谁来着…嗯,香港歌手,高音唱得比女人还牛逼,名字又很下流的谁来着,”我真心地夸奖,随后寻找,“你呢?在哪儿?”

章聿似笑非笑,像支断了灯芯的生日蜡烛,徒有外观看似寻常,“我在另一头呢…我离他很远,”她不断按着某个按钮,一下一下一下,“看,这里。”

投射在我眼中的,是被模糊的像素营造出少女气味的脸。

我无力地安慰她:“算了,起码他只是到场来宾,起码你不是出席他的婚礼。”

假设我必须走近前男友的婚礼现场,且拿在手中的是红包而不是水果刀,红包袋里装的也的确是水灵灵的百元大钞而非一叠撒着乙肝病毒的卫生棉,假设我必须以释然和祝贺的姿态出现——不如一枪崩了我,也算给个痛快。

“那些给前女友发请柬的人都揣着什么心?事到如今依然不忘在对方脸上甩个耳光,好像写下对方名字的那个瞬间自己就莫名地赢了?结婚邀请算什么?有种离婚时来请啊,换我肯定包个特大的红包,大到足够支付他和前妻打官司的庭审费。”

“真有趣。”

“…汪经理…”这是多年前,我刚入公司时与同事在午间闲聊的对话。当时汪岚对我来说只是“被弃婚”的“女上司”,两者相加等于“熊出没注意”,所以当她突然站在背后,我本能地闭气装死希望她放我一条生路。

“这家现在也能外送咖啡了?”汪岚用目光示意着我手里的纸杯。

我忙不迭地点头,“是的是的。你要吗?”

“今天不了。”她笑笑,莫名让我觉得自己脚下的地面下倾了30度。

汪岚就留给我和其他人一个看客似的位置,七嘴八舌交换她的八卦成了我们的职责,然而无论怎样言之凿凿,最后总在“我不知道,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中削落了气焰,只有前台的女孩想起什么,“那天我经过她的办公室时,不知是和谁在通话,但我很清楚地听见她说了一句‘想要我和前男友出现在同一个场地,除非是去殡仪馆瞻仰他的遗容’。”

室内的空气被按了暂停键似的静止下来,让我们品味心头一抹酒精棉花擦拭过后的味道。

最后仓促地,大家各自打扫手边的餐具,并如同纷纷走出影院的观众,从黑暗中被解放后发表第一句肺腑感言:“剩女真可怕。”

“剩女真可怕。”

差不多随后几年,我都在一层层剥食体会它的多个意义,好像嘴里含一颗话梅,与己无关时能够消遣它的甜,但含久一点,牙齿终究撞到一个无力驾驭的话题,那阵酸楚完全是冲击性的、剧烈的,牵扯到人的五官张皇地蜷缩到一块儿。

章聿两手盖着脸用力地揉,她起初还试图用轻松的口吻,把内心的真相衬得轻松一些、洒脱一些,可越说那些句子越像沾了露水的昆虫翅膀,前前后后落在地上,“他这个发型真是够傻的,对吧?幸好边上站了个受过核辐射一样的胖子衬托了他——其实不瞒你说,我原本真的希望他发福了、秃顶了,或者白癜风一块块像世界地图,总之越糟越好,糟到让我心情能愉快起来的程度。结果没想到,这几年来,他唯一的失败只是找了个不怎么样的理发师。”

我把章聿的相机收到一旁,揽过她的脑袋让她依在肩膀上。于是这个场景俨然是熟悉的,像很久之前的那个深夜一样。我们全家被突如其来的门铃惊醒,老爸用右手握住门把的时候,左右还按着电话上“110”的第一个键。而门打开,章聿就站在我眼前。我完全无法忘记她的模样,她像是刚刚从海里走出两腿的美人鱼,浑身湿透,头发紧紧贴着一张在发光的脸。她冲过来用力地抱住我,“他答应了!他拉了我的手!曦曦!今天是我人生中最好的一天!是最好的一天!最好的一天!”反复着同一句话,但每次语气都在几何级地递进。

“外面还在下雨吗?你没带伞吗?”我还疑惑她那落水鬼似的状态从何而来。

“嗯!还在下!下得好大啊,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伞?…诶,我忘哪儿了?我不记得了诶!我想不起来啦!不过没关系!”她用手抹一把脸,又抹出那燃烧似的光亮来,“我快高兴疯了。我真的快疯了!今天是最好的一天,最最最好的一天!”

她连我的睡衣也染出了一层仙境般的湿润,她一定觉得自己是在仙境里、天堂中。她甚至能独自完成一整个嘉年华,可章聿依然紧紧抱着我,迫切地要分享,连同自己跳跃的脚步,希望移植到我身上。

我当然能理解,对方是章聿从高中时便一直暗恋的男生。那怕章聿往后也曾被其他人转移了注意——她总是轻易地动心然后又草草收场,可小狄始终兼任了她的死穴和解药二职,他对章聿来说简直成了某种象征,需要祭献上她的信仰。即便大学时代两人分开了,但托网络的福,章聿始终没有放弃,我曾说她这份长达数年的潜伏工作实在太感人,英雄纪念碑上应该多个她的头像。

“所以他牵住我的手时,我真的在发抖,我也不明白怎么了,就是身体一直在发抖,导致他也困惑了几秒,还以为我是在害怕。”坐在马桶上,乖乖地听凭我用毛巾包裹住她的头发时,章聿带着哭腔对我说,“或许我真的是有些在害怕。你知道的,我喜欢他近七年,后来我干脆认命了,我对自己说,就一直这么继续下去吧,让他做个即便我以后结了婚,有了子孙,最后在病床上等着大限时,依然是最喜欢的那个人——缺憾着的但却特别温暖…我明明已经作好这个心理准备了,但今天却,要命…他握住我的手时,我在他的手指上掐了一下,那个时候我真的好想吃了他,也不是真的‘吃’了他,而是…总之…我是想…总之,我快高兴疯了…”

当时我几乎要被从章聿身上散发出的窒息性的喜悦完全吞没,她像个正处在最鼎盛期的漩涡,捣毁整个世界也仅仅是时间问题。只可惜随后两年,他们俩把我所知的一切言情戏码都演绎完毕,还是黯然分道扬镳。

“我的家,我房间的门,现在还留着他最后踹坏的痕迹,”章聿从我的肩膀上抬起脸,“记得吗?当时你拉着我,你也被吓坏了,还说‘我们要被他杀了’,一个劲儿地劝我别分手。哈哈哈哈——”她仅仅用声音在笑,“多疯狂啊。”

“我那会儿就说,你们应该去演《天生杀人狂》,你们比里面那对神经的情侣还要可怕,要是继续折腾下去,第三次世界大战也是指日可待的。”

“所以为了世界和平,我们分手了呀。”章聿的声音软下去,两手不停地撕扯着一张纸巾,“…其实,上次的婚礼,我原本就猜测,小狄没准儿也会去,既然新娘是我们共同的朋友,那受邀参加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所以最初,我是期待他出现的,我想见见他。毕竟好几年没有联系,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见见他。我只有这个念头,随后会发生什么,会怎样,完全不在考虑范围内。我只需要他在我的面前,站个几分钟,哪怕几秒,让我看看他。我真的很期望。以至于只是假想万一他没有现身,我都觉得异常地失落——可结果呢…我果真见到了他,他还很好,很不错,没有什么变化…我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应付,我做不了什么,也说不了什么,只能默默地重温一次——他看着挺好的,但他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她说得那么动情,然而我却近乎无耻地走神了,我只关注章聿的脸,回想这中间隔了多少年?到底多少年了?那个时候,二十出头的她像个刚刚被切开的橙子,散尽了鲜美的汁液和夸张的香,在深夜赶来告诉我,她被那个牵手的动作下了咒。二十出头的时候,“真爱至上”不是笑话而是神谕。它就应该被纯粹而有力的火光燃烧,反复出现夸张的画面,雨中相拥,雪中哭泣——都自然得很,都没有问题,谁也不会责备,哪怕奉献上生命,最后都能被理解。

但让我们谈一谈那些久远的古老的经典的童话,有哪个公主是三十岁的吗?三十岁不是公主家的马夫的妻子吗?不是森林里的巫婆吗?她们配谈爱吗?她们知道怎么谈爱吗?她们更擅长的不应该是麻木和诅咒吗?当神圣的光泽从天堂落到她们脸上,她们还能够表现出什么叫幸福吗?

章聿在我的梦里回到了那个童话般的夜晚。她穿一条水淋淋的裙子,将我的梦境整个儿化得波光粼粼。她站在门外,抱着我又叫又跳,和当初没有两样,而她随后坐在卫生间里垂着头任凭我用毛巾揉着脑袋,和当初也没有差别。但梦里的她突然捂着嘴朝我笑,眼睛里写满了揶揄,使我顺着转过头去——

“哦,”我在梦里发出恍然大悟的声音,又对那个人说,“看看吹风机在哪儿。”

他在门外回答:“不在里面吗?”

“没呢。昨天你不是替我吹过头发吗,放哪儿了?”

“就放搁架上了呀。你再看看?”传来脚步声,他已经站在那里了,他就要探出脑袋了,我却在这时醒了过来。

手机在一旁的床头柜上唱着用以闹铃的歌。

“如曦,小米要走了,预备明天晚上开个欢送会。除了我们部门之外,小米之前一直在企划部,和他们很熟,所以一起叫上吧。正好积累了很久的公共娱乐金没有用。大家也确实需要好好放松一次了,省得再被我看到有人反穿着裤子就来上班这种事。”汪岚在我经过她的办公室时喊住我。

“她接受了?去印尼?三年?…和男友分开吗?那结婚怎么办?先搁着?不怕出问题?”我心里好像装着一个摇奖机,几百颗珠子想从一个出口挤出来。

“你可以明天晚上直接去问她。”汪岚看着我笑。

她让我语塞了,半天我才自问自答地点头,“也是,这年头工作不好找…”

“那这事交给你负责吧。定了场所和人数后告诉我一声。”

“好。反正我也刚想找机会喝几杯。”我举起两手压着汪岚的肩膀,“真的,我要好好喝几杯。不然迟早有一天,我会从窗户上纵身一跃的。”

“行,你经过八楼时,帮我转达一下让他们赶快把这个月的发票报销了,拖了好久呢。”汪岚开着玩笑,同时从我脸上摘走一根线头,“怎么了?心情又不好么?又跟你妈吵架了?”

“啊…你不提还好。我几乎都忘了。”

距离上次和辛德勒看电影仅仅过去了三天。这三天我尽一切可能让自己充分地忙碌起来,连带下属们被使唤得团团转,印度人看我的目光已经透着恒河般源远流长的恨意了,然而我必须让自己有效地分散一下精力,以至于开车等红灯时也忙不迭地背诵《百家姓》。

因为我不想,不愿意去回忆发生在电影院里的那个动作。我更不能去推敲和琢磨,我知道那对我来说犹如潘多拉之盒般,打开便是不能挽回的。所以只要有任何可以阻止大脑去联想的事物——《百家姓》背完我还有《千字文》,还有九九乘法表。

但老妈或许从对方那里获得了消息,她激动地打开电话,“听说你们俩处得不错?是吗?真的吗?”

我好像挣扎在激流中的溺水者,抬头看见老妈在岸上又单了一盆洗脚水进来,“你别那么激动。碰了几次面而已,是不是我没有拿刀捅穿他两个肾脏你就觉得那叫处得不错?”

可惜她完全不听我的解释,一个劲儿地赞扬我如何进步,“很好了很好了,你这次的表现比之前好多了。我还跟你爸说,看来你这次是真心想谈恋爱了。”这或许是三年来我听过的最恶毒的话,况且她用上嘉奖的态度,“这个周末我们不在家吃了,去外面吃饭,你想去哪个饭店?”

是啊,我参加电视台财经节目拍摄,家里没有外出庆祝过,我拿到公司业绩大奖,家里没有外出庆祝过,而我和一个相亲对象看了几场电影,家人就忙不迭要张罗欢庆,“好啊,也行,你去订饭店吧,让他们扒我的皮,抽我的筋,最后把我的肉切成一块一块,你要吃红烧还是清炖?!”那仍然是个被我“摔”断的电话,我的气势如同被砸向墙壁的一只棒球,于是它急速变形后在我猝不及防之间反弹回来——辛德勒的电话不等我喘息,紧随其后地响了。

“在忙吗?”他问。

“嗯…”

“打搅到你了?”

“…没。”

“呵呵。”

“有事么?”

“想问问你晚饭有安排吗?”

“怎么?”

“我知道有家不错的印度餐厅,你有没有兴趣?”

“哦,今天晚上大概不行。”

“那你什么时候有空?明天呢?”

“明天吗?现在还不好说。”

“要不,等你什么时候有空了,记得告诉我,我先去订位。”

“嗯,好的。”

“好。那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