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侗文摇摇头,他的身体状态,他自己清楚。

  漫长的二十分钟。

  沈奚背靠着墙壁,眼前雾蒙蒙的,低着头。

  谭庆项静默地观察沈奚,怕她昏过去,或是情绪崩溃,毕竟这是她的第一次。但沈奚比他想得更能承受打击。他在这一刻,是万分感谢这个女孩子的,她的专业知识帮了所有人。

  傅侗文恢复了一点体力,沉默着将西服的纽扣解开,有些费力地脱下来,扔去桌上。他手撑着桌子站起身,走到了沈奚的面前。

  他无声地对她伸出了双手。

  这一个动作,像钟锤在漆黑的夜,猛地撞击上钟楼的巨钟,震碎了黑夜,也震碎了她的心中最后的一点坚强。沈奚无措地流着泪,扑到他身上。

  手上的血,全都胡乱地蹭到衬衫的袖口、臂弯和后背。

  “不要内疚,”傅侗文右手按在她脑后,让她能贴自己更近一些,“他并不无辜。”

  他和谭庆项从不相信巧合。

  这个家伙在京城见过他,却又能在纽约同时和他登船,在这世间不会有如此的缘分。所以以他和谭庆项的默契,完全不用交流。进了房间,把沈奚支开,谭庆项马上动手,试图将他制住。无辜的人第一反应该是大叫争辩,有备而来的人才会选择反抗。

  他的搏杀,证实了他们的猜想。

  只是什么都算好了,还是让她沾了手。

  眼泪浸透了他的衣衫前襟。

  傅侗文一直用右臂抱着她,偏过头去,轻声和谭庆项商议处理这具尸体。茫茫大海,想要让一具躯体彻底消失,十分容易。

  谭庆项冷静地建议:“我可以将尸体进行处理——”

  傅侗文摇头,让他不要再刺激沈奚。

  谭庆项领会他的意图:“这里交给我。”

  傅侗文将掌心压在沈奚的后背上,低头问:“我们回去?”

  沈奚虽然心乱如麻,看都不敢去看那个人。多亏了过去的种种经历和职业,还能勉强让自己能比常人更容易恢复正常……她低下头,点头。

  傅侗文从谭庆项手中接过毛巾,包裹住沈奚的手指,替她擦干净血。

  沈奚盯着他的袖口看了半晌,那里有血迹。她身上倒没有。

  “穿上西装看不到。”傅侗文打消她的顾虑,他将毛巾放下,将西装外套穿上,衬衫的血迹全都被遮盖住。

  他是冷静的,在给她拥抱之前,还记得要脱下外套。

  两人回到特等舱,专属的管家很是关心地望着沈奚。

  “我太太人不舒服,”傅侗文也是一脸忧心,用英语做着交待,“不要打扰我们。”

  “好的,先生,”那个美国人微笑着,替他打开门,“我们随时听候您的吩咐。”

  管家细心地为他们关上门。

  沈奚坚持从一等舱走到这里已经是极限,在门关上的一刻,她膝盖一软,跪了下去。

  膝盖触地前,傅侗文勾住她的身子,打横抱起她。这样的动作他很少做,尤其在心脏病发不久之后,但沈奚已经做到她的极限,他不能再强迫她自己爬到床上去。

  窗帘厚重,又是夜晚,更不透光。

  她被放到床上,傅侗文用棉被裹住她的身体。

  “睡一觉,”他的声音在深夜中,在她耳边,像带了回声,“你没睡醒前,我都在。”

  他的心脏不太好受,怕她察觉,于是将怀表摸出,放到桌上。

  用秒针跳动的响声分散她的注意力。

  沈奚将手从棉被里伸出,摸到他的手。傅侗文没有躲开,任由她握住他的手背。

  “……你杀过人吗?”

  她在求助,心理上的求助。

  傅侗文的手,将她脸上凌乱的发丝一根根捋到额头上,用手将她额头的汗和碎发都抹到高处去。许多的汗,还有头发,摩挲着、润湿了他的掌心。

  “很多。”他说。

第10章 第九章 沉酣戏中人(4)

  傅侗文摸到她的长发后,将用来束发的缎带取下,初次做这种事,没经验,还将她的头发拽断了两根。缎带放到桌上,尾端的玉坠叩到怀表表盘上,脆生生一响。

  他以为她会惊醒,她已然沉沉入梦。

  在一晚,他回答的“很多”,被演变成无数的影像。她会看到年轻的傅侗文端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掏出枪放在桌上,嘱人去杀谁,也看到他走过破败的一个宅子,地上皆是尸体。这些幻境,像听人在唱戏文。

  看不清他的面容,全是剪影。

  最后她跟着他的背影,看到他与一位穿着前朝官服,留着辫子的大人说:“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听到这句,她觉察出不对。

  这是梦。是幼时所背的书,不该是他的话……

  她转身向外走,过大门时,明明是三寸六分的门槛,却又蹿高了三寸,活生生将她绊倒。这一跤跌得她浑身痛,人也醒了。

  裹在身上的棉被束缚着她。

  沈奚想翻过身,感觉到棉被的另一端被什么压住。她睁开眼,被汗水打湿的眼睫黏在一起,模模糊糊地,挡着眼前的视线。

  适应了黑暗,她看到一个枕头竖靠在床头,垫高了,傅侗文枕在那上头。身上衬衫长裤都没脱掉,甚至皮鞋也还穿着,只是将棉被盖在了身上。

  想来是换了干净衣服,却没去处,最终还是在这里休息。

  棉被被她方才扯下去,胸前只剩了一个边角,他似乎冷了,在梦中微蹙眉。

  这姿态,好似下一句就要开口责备。

  沈奚挪动身子,替他盖上。

  那清隽的脸上,不耐散去。

  他睡着,她看着。

  听他的呼吸,还不是很舒服的样子。

  沈奚悄然下床,从衣柜下的抽屉里找到听诊器,又光着脚,爬上床。她戴上,慢慢地将听诊器压在他的衬衫上。手指挨上他衣衫布料,隔着衣服,触得到他的体温。

  心跳声穿过听诊器,撞入她的耳膜。

  寂静的房间,唯有心跳声。

  他的心跳。

  一只手,及时拉下了她的听诊器。

  “是心脏里的血管被堵住了。”

  沈奚抬眼,正对上他的眼。

  冠脉闭塞。沈奚想到了最新的那本医学杂志上的说法,似乎是如此翻译。

  心脏病学的发展始于欧洲,有名的学术杂志也都在法国和德国,这两年前才有了英语杂志。她和几个同学每次拿到都如获至宝,看得不多,自然记得牢。

  “你是生下来就这样吗?”她问。

  傅侗文微笑着,摇头。

  她也没有可问的了。

  如果说心脏外科学是荒漠一片,内科就是荒漠中刚才出现的绿洲,小小一片,四周仍是未知的领域。傅侗文昨晚的症状,很像是教授提到过的,冠脉闭塞导致急性心梗。对于这个,教授的乐观口号是,至多三十年,一定能找到有效治疗的方法。

  三十年……那又是何年何月了。

  她低头将听诊器收起来:“现在有不舒服吗?”

  “我很好,”傅侗文调整姿势,从侧卧到倚靠床头,“你好些了吗?”

  沈奚颔首:“我在烟馆,每天都要帮他们扛尸体。你也不用太担心我。”

  经过灭门的人,又怎会脆弱不堪。

  过不去的是心理上的坎,可她从听到他心跳的那一刻,就发现自己都释然了。她要的是傅侗文活着,坚信他是对的,是善的,那么别的都不再要紧。

  两厢安静着。

  “随便聊聊。”他说。

  “嗯。”她等他说。

  于是,片刻后,两人都笑了。

  “你在等我起头?”傅侗文揶揄她,“难道和三哥无话可说?”

  沈奚摇头,靠坐在床边沿,光着的脚踩在地板上。

  “上来吧。”他突兀地说着。

  沈奚反应着,明白过来,她将棉被轻掀开,也学着傅侗文的样子,枕头竖靠在床头,和他盖上了同一床棉被。里边仍有余温,她的脚也很快热乎了。

  和方才睡着时不同,此时的两人,是有意识、有共识地同床共被。

  她怀疑,只要傅侗文稍微动一下身子,自己也会犯急性心梗。

  难道此后日夜,都要这样……她脸在发烫,幸好,光线不明,看不出。

  “衣柜里有一床新被,”傅侗文低声说,很是抱歉,“昨夜人不舒服,不想动,晚上再抱出来。”

  “嗯。”她答应。

  两人都是在默认,日后要同床的事。

  就算他不肯,她见过昨夜的架势,也绝不敢放他睡地板。

  “还有一桩小事,”他笑,“在船上,可能要委屈你做一段时间的傅太太。”

  沈奚看着棉被一角,又“嗯”了声。

  “我其实,还算是个正派人,”傅侗文说到此处,自己先笑了,“情非得已,望你理解。”

  他以为她是怕误会吗?

  难道他不清楚,当年在傅家,她在上上下下的人们眼中,早被误会成这样子?

  两个人,一床被,又都没了话说。

  幼时母亲和父亲在一处,也会如此说闲话,父亲会握着母亲的手,一根根手指摆弄着,温声细语。彼时,她不晓得“夫妻”二字,就是要同床共枕,是千年修来的缘。

  沈奚的视线溜下来,落到自己的手上。

  她的手摆在自己小腹上,而他的手搭在身边,两人至多三寸的距离。

  怀表在响。

  沈奚记起,顾义仁提到的他的三回亲事。头回是一位格格,光绪年间,本来要成婚了,四爷在当年去世,他也不明缘由地毁了婚;后来是一位颇有学识的小姐,未曾想阴错阳差,和二爷情投意合,傅侗文成全二哥,主动退得婚。最后这一个倒和傅侗文认识最久,与傅侗文青梅竹马,又精通法文,两人最交心,但女子心向海外,两人志向不同,女子曾以婚约要挟,要傅侗文与自己离开中国,但最终被婉拒。未婚妻挥泪作别,这一纸婚约也自此作废。“这是谭先生讲给我听的,”顾义仁当时攥着几张扑克牌,绘声绘色地学着,“三爷和谭先生说,理想不同的两个人,在灵魂上只是陌路人,这样的感情,并非爱情。”

  顾义仁笑吟吟地看着手里的好牌,又说:“谭医生还说,三爷每回退婚,他都觉得这是失之东隅,必会收之桑榆。可失了三次了,桑榆的那位在何处呢?”

  当时,沈奚还不知道婉风心有傅侗文。

  只道她真是好奇心重,还在问顾义仁,这些都是正经婚约,那些红颜知己呢?男人们但凡提到这类话题,都装着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顾义仁也不能免俗。“那就不是能说给你听的了。”顾义仁说这话,像他自己才是那晚话题的主角。

  壁灯的开关在两人手边上。

  自己不开灯是有私心。他呢?

  “你乳名是央央?”傅侗文忽然问。

  “嗯。”他既然晓得她是沈家人,必然知道她的名字。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沈宛央,”他的话,映着她的心事,“后来自己改的名字。”

  她轻声回:“我想,总要有东西留下来,敲打自己。”声是柔的,话是有骨气的。

  沈奚是她逃走时换得名字。

  奚,为“奴”,女奴。她想让自己永远记得沈家。

  傅侗文一双黑漆漆的眸子,瞅着她。

  她以为他是怕自己钻牛角尖,又解释说:“三哥放心,如今改朝换代,我已经放下了。”

  他默了会儿,回她:“放下就好。”

  到这里,傅侗文似乎不想再聊。

  他舒展开手臂,活动整晚侧卧而僵硬的肩膀,下了床。这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做的很是轻盈,好像他也嫌弃自己的身子,想回到年轻时的健康模样。

  他拉开窗帘。

  天未亮。

  隔着玻璃,看得到雾蒙蒙的云,在托着月。

  海上的月很亮,远比在公寓看到的大,不晓得为何。可记忆中最亮的月亮是在广州。

  月是故乡明,古人诚不我欺。

  沈奚望着他的背影,在盘算着倘若回国,来去广州的路程。想回去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