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行礼,离开。

  一时,屋里只剩下了傅老爷,两个兄弟,还有她。

  “侗善,你来说。”傅老爷不问沈奚,而去看傅侗善。

  当初傅侗文办了这荒唐事,也没征求父亲允许,后来又仓促将人送去留洋,傅老爷回京听了训了几句后,并没多计较。

  一是三儿子荒唐惯了,二是人都送走了,也再无瓜葛。由此作罢。

  傅侗善将来龙去脉渲染了几分,讲给傅老爷听。

  傅侗文和沈奚之间的故事,有养在花烟馆的底子在,其实不必夸大,就足以她的身份变得暧昧。“三弟不懂事,不体谅父亲,被关个几年也应该,”傅侗善恭顺地说,“只是他整日在那院子里,无人陪着也可怜。”

  傅大爷只管在一旁吃茶,不掺和。

  傅二爷又说:“三弟本就是心病,我听说他被关了几个月心里头不舒服,眼下病重,连塌都难下了。送个人进去,想为他宽宽心。”

  沈奚低眉顺眼地站着,任他们打量。

  果然……二爷心里是有主意的,有意坐实了昔日流言。二爷的权宜之计就是将她说成一个宽心解闷的药引子。他们眼下是父子对话,听不出剑拔弩张,也瞧不出刀光剑影,倒像在商量给傅侗文讨个妾。

  只是静的时候,沈奚能觉出,二爷其实并不讨他父亲喜欢。

  从她进门,傅老爷就在打量她。这装束在京城少见,倒是外国大使的夫人有这样的。本以为是二儿子的情债,未料,又是傅侗文的。

  “你如何看?”傅老爷看一旁的傅大爷。

  “三弟惹草招风惯了的。如今既不能眠花宿柳,又没地方听曲狎妓,趁着他收心的时候,有个女人也好。”傅大爷将茶盅搁下,人走到沈奚面前。

  沈奚和他对视的一刻,心没来由地坠了坠。

  傅大爷面相是几个兄弟里最硬朗的,眉眼却透着阴气,粗重的眉下,那双眼在直勾勾地瞅着她:“只是女人多得很,这位却不太适合,”他低声问,“姑娘我问你,你既留了学,也该眼界开阔了。何必来傅家?你该晓得,侗文是不可能娶你为妻的,他不怕被笑话,我们傅家也怕。”

  二爷笑了,说:“大哥房里丫鬟就收了三个,还看不穿男女的事?人家姑娘跟我回来的,那就是铁了心了。也从未提过名分。”

  傅老大瞟了眼二爷:“侗文胡闹,老二你也跟着糊涂?她能和丫鬟比?四少奶奶进了三爷的院子,说出去,你看看哪家正经的小姐会嫁过来?”他又低声劝她,“等他娶了正经的妻,你就算想留,也留不下。姑娘既留了学,前途也能自己挣取,何必来吃这几年的亏?”

  沈奚握着宽边帽的手,在用力。

  该怎样说?才能应付这个人?

  今日都站在了他父亲面前,倘若再被阻挠,等于断了所有的路。机会稍纵即逝,容不得再犹豫:“我有过孩子……”她心突突地跳着,“和他有过。我想去陪着他。”

  她不晓得这样说是何种后果。

  傅二爷既然用她和傅侗文的男女关系做说辞,那就做到底。她一个女孩子跟着他,有过孩子,死心塌地,总不会让人再怀疑。

  屋内,没了声响。

  “孩子在哪?”傅老爷终于和她说了第一句话。

  沈奚心中一松,押对了。

  “……没了,”她声愈发低,“在……纽约没的。”

  傅大爷嗤地一笑。哪家公子没几段风流韵事,就连沈奚身后头那位——傅家最板正的二爷,也曾招惹上这种事。更何况是喜好女色的傅侗文?

  有过孩子?那又如何?

  可既然父亲都开口问了,他也不好再说话,只能冷眼看戏。

  像有烈日,直晒在沈奚额头上,她渐出了汗。

  傅老爷毕竟是傅侗文的亲爹,又和大儿子想得不同了。

  他一直疼几个儿子,只是最管制不住、最敢惹祸的就是傅侗文。虽说虎毒不食子,但小虎崽子养大了,又是一只擅长捕食的老虎,就不得不防了。

  一个儿子和傅家两百多口,孰重孰轻,不用权衡,一定是要牺牲前者。

  可这半月,傅老爷听那院子里的情况不好,也时有心疼,想到了过去傅侗文的诸般好处。眼下再猛一听沈奚的话,更是可惜那个没见着的孩子。

  沈奚的话,牵动了傅老爷心底一丝对三儿子的情感。

  傅侗文身子弱,爱胡闹,不喜被管束,至今不留一点血脉。面前这个姑娘既有本事让他留,那就是好事。有一就有二,还有个盼头,到底是亲生的儿子,不能眼看着他被关在铁笼子里就这么没了……有个女孩子去,宽宽心也好。

  “送过去吧。”傅老爷做了决断。

  沈奚如蒙大赦,握着帽檐的手指都酸胀起来,方才太入神,想等这一句,关节攥得煞白,她自己却都不晓得。傅大爷见父亲允了,也没再阻拦。一个姑娘,翻不出什么天去。

  “跟我来。”傅大爷对沈奚说。

  傅二爷留在书房里,陪着父亲,傅大爷倒背着手出去,唤来老爷的心腹,嘱咐着送沈奚送去三爷那。当着下人的面,还说三爷那里没住过女人,让给沈奚添置些东西。

  傅侗文是被老爷的人看着,老大也插不得手。

  下人接了皮箱子在手里,沈奚在傅大爷的注视下,微颔首告辞。

  “说不准,日后还是要称你一声弟妹,”傅大爷低声笑,“雪大,慢些走。”

  沈奚又点头:“谢大爷。”

  她跟上提箱子的人,直觉傅大爷还在背后观察自己。雪大,这么一小会,地面上已经积了浅浅一层雪,踩上去,雪散了,即是黄土。

  过了正院,沿着仆役房的院子走下去,是条陌生的夹道。

  沈奚过去住的院子极小,临着后花园,从未去过傅侗文住的那个院子,只听丫鬟说过,他的院子,和她是一个对角,离得远。“想来,是为了避嫌吧,才把少奶奶你安排在这里。”丫鬟是这样猜想的。

  沈奚见有七八个仆从,带着枪,守着个垂花门。

  应该就是这里了……她一颗心在嗓子口上,上不去,下不来地,跟着送自己过来的人停下。听他们低声交谈,约莫是,老爷送来个姑娘,是三爷的人。

  锁被打开来,那仆从还客气着问,是否要替她将行李送进去。

  沈奚摇头,接了自己的皮箱子走上三级石阶。

  她踩着雪,见到眼前穿堂时,身后已有了落锁声响。

  这几个月他就是这样,被锁在这里?被锁着,被提防着?

  穿堂的大插屏前坐着个丫鬟,在扇着扇子,熬煮着药。平日不该在这里熬药,但在被软禁的地方,三爷又不是计较的人,也就这样没规矩地凑合了。

  丫鬟没见过沈奚,还以为是老爷交待送补品来的人。

  “搁那里吧。”丫鬟乍一抬头,愣了。

  “我送上去,你看着药,”少年跑出,也怔在那儿,“沈……”他嘴巴张了会,才震惊地跑上前,“沈小姐是如何进来的。”

  “三爷呢?”沈奚将皮箱子放下,急着问,“三爷在哪?”

  “在里头,”少年倏地红了眼眶,“几日没出来了。”

  沈奚越过少年。

  “沈小姐,”少年又说,“我们被困在这里——”

  “我知道,我知道……”她眼不瞎,耳不聋,书房和门外是什么状况,她全看得明白。

  沈奚丢下少年和丫鬟,脚下不停地穿过间厅,一步快似一步,到了正房门前停下。门虚掩着,她手放在上头,竟没有力气推门。

  隐隐听到里头,有人在说话,听不清。

  她慢慢地将房门推开,堂屋里暗着。外头下雪,天灰蒙蒙的不见光,屋里不点灯,没光源,再加上这一屋子的家具都是红酸枝的,颜色重,更显晦暗。

  正对着自己的罗汉床空着,小巧玲珑的盆景架上有一株黄香梅。

  话音从左边的帘子里传出:“几时了?”

  这几个字轰然在耳边炸开,沈奚眼眶一热,手背挡在嘴上,慢慢地掀了帘子。

  谭庆项本就准备出屋子,是被傅侗文叫住的,他还没回傅侗文,却先看到了沈奚。谭庆项一霎吃惊,但很快就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来,他对沈奚打了个眼色,将她留在这屋里,自己却挑了帘子离开。纵有千百问,也留在后头。

  沈奚鞋底有雪,走一步,留个带水的印子。

  路上的艰辛,还有方才面对的所有都散了。她眼前,只有躺在床上的人。

  傅侗文穿着睡衣,头枕着手臂,合着眼,像不再计较今夕何夕。

  沈奚和他同床共枕那么久,能有感觉,他眼下人很不舒服的样子,他不舒服时,就喜欢头枕着手臂。那只手还习惯性地握成拳,是一种克制的隐忍姿势。

  沈奚想上前,握一握他的手腕,给他把脉。

  身子却像僵住了,一点都动弹不得。

  眼前水雾模糊的,不敢眨眼,怕眼皮一动,他人就不见了。她像回到那上百人挤在一处的车厢里,动不得。

  傅侗文透不过气,好似察觉到什么。他脸微微从手臂上挪开,用了力气,撑起身子来。刚才偏过身子,掀了锦被,就看到了她。

  天昏暗,窗外都是雪,在飘扬的雪前,昏暗光里站着的女孩子……

  四目相对。静的,没半点声响。

  他低头一笑。

  又费力地换了口气,低声、苦笑着说:“你这样子哭,三哥心脏受不住的。”

  这是在同她说笑,因为见不得那脸上的泪。

  

第24章 第二十三章 来时莫徘徊(3)

  脸上的泪水冲下来,顺着下巴,全数流到了衣领里。

  人是怎么跌跌跄跄地摔到床前,偎去他怀里,她全然不知。

  “三哥,”她哭得透不过气,来来回回都是一句,“三哥……”

  这一哭就是一个小时,起初是大哭,后来成了小孩似的抽泣。哭得太用力,她身上一时冷一时热,嗓子哑了,哭得眼泪止住了,人还抽抽搭搭地喘着气,趴在他腿上。

  寂寂地抱着他的腰,眼泪又流出来。

  傅侗文滚烫的手臂搂着她,要将她的人抱起来。沈奚眼睛肿得疼,怕被他看到这样肿胀的眼,执拗地抱着他的腰。

  他不得已,抱不动她,只好用手指摸在她脸上,替她抹眼泪:“地上凉。”

  见她不听话,又问:“上床好不好?”

  像有一把火,烤着她。沈奚被这体温惊醒,他在发烧——

  她胡乱挣开他的手臂,掌心压到他额头上:“你在发烧?”

  “不妨事。”他笑。

  怎会不妨事?她肩上、手臂上都冷湿着。

  沈奚慌忙离开他,解开纽扣,把大衣扔到了地上,再脱皮鞋。

  长袜丢到地上的一刹,她终于发现他的目光还在自己身上。一个女孩子当着人,把长裙掀起,长袜脱下,露出光裸的小腿——

  她当他是病人,不觉什么,意识到他是男人时,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我坐了三趟火车……还有轮渡过来,又是雨,又是雪的,”沈奚仍带着浓重鼻音,小声说,“你抱着我不干净,寒气重……所以才脱衣服。”

  她光着腿,白皙的膝盖冻得发青,双脚踩在大衣上:“路上太脏了,至少要擦一下。”

  他等她说完,对外唤:“金苳。”

  帘子后,一个小厮仿佛凭空冒出来:“三爷?”

  “去准备热水,沈小姐要沐浴。”傅侗文浑浑噩噩烧了几日,人是虚脱的,说这样简短的话,气也不稳。

  小厮应了,即刻去准备。

  “他一直都在这里?刚才也在?”怎么没留意到?

  “一直在。”他答。

  像傅家的这样的人家,丫鬟小厮都是跟在近前伺候的。

  在别的院子里,都还有丫鬟直接睡在床脚下。傅侗文已经是家里最随性的一个,不喜这些,虽不至于有丫鬟温床暖脚,但也早习惯了小厮在套间陪住,随时照应。

  “那我们刚才……他不是都听到了?”

  她别扭着,可猜想这是规矩,也不好明说。

  傅侗文瞧出她的窘迫:“你不习惯的话,我让他搬到外头去。”

  “那也不好,”刚才来第一天,就把近身伺候的心腹遣出去,人家该怎么想?“这是你的屋子……我没什么不习惯的。”

  女孩子的口不应心,落在他耳中,反而像撒娇。

  他望着她,等她自圆其说。

  “反正,我又不和你睡在一处。你自己怎么舒服,就怎么安排,原样就好。”

  “不睡这里,是要去哪里?”他反倒是问。

  “这么大的院子,总有地方能睡的,”她回身,指东面,“刚才进来,我瞧见东面是有个屋子的。”

  院子里有这么多人,都是追随他多年的。这才是头次来,就让大家眼瞅着她直接睡到他房里,也不晓得大家要如何揣测了。总要避讳些,装装样子也是要装两日的吧?

  傅侗文看她的小表情,忍不住笑:“你倒是看得仔细。”

  “嗯……”那么大的屋子,又不用刻意看。

  两人被小厮打断。热水备好了,他来请沈奚去沐浴。

  沈奚有了借口,仓促离去。

  等她再回到堂屋,床上的傅侗文已服过药,睡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