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你很聪明。”他道。
沈奚轻摇头。她想哭是真的,只是眼泪上涌后,福至心灵,没有去压制自己。她只是觉得,傅侗文身边的人都跟了他多年,一定警觉性很高,看到自己在公共场合忽然哭,总会要起疑心。可万一没有如她所料,那她势必要和谭先生一样,拼死护住他。
“我说的话……”她想解释。
“都是真的。”他道。何须她解释?
傅侗文摸摸她的脸。
只怕今日维护自己的是她,日后……
身后人撑开了一把伞。
“给沈小姐撑上,”他吩咐着,又对她说,“你慢慢走,不要淋了雨。”
嘱咐完沈奚,傅侗文走入雨中。
他心里不痛快,无处可诉,淋一淋雨反而痛快。
道路被雨冲洗着,尽是深浅不一的泥水沟。傅侗文今日穿得是米白色的西装,没走出十米,长裤裤腿全湿了。一个是富家公子不顾绅士形象,在雨里泥里糟蹋自己的西装,一个是他身后的小姐,红了眼追着,长裙皮鞋全被甩上了乌黑的泥汤。
回到公寓里,正值谭庆项教培德用筷子。
见他们进屋的狼狈相,如一瓢冷水当头泼下。
傅侗文把鞋袜丢在一楼,西装外衣也扔在厨房门口,光脚上了楼。沈奚却呆呆地站在楼下,不晓得要不要追上去。谭庆项平日里爱胡闹,但跟了傅侗文这些年,他脾气还是摸得透的,看这面色是动了肝火了。
“你俩不是去拿衣裳的吗?老出岔子,我也快要心脏病了。”谭庆项埋怨。
“你先不要问了,”她低声说,“快去烧热水,我劝他去洗澡。”
这是最要紧的事,傅侗文不能生病。
谭庆项唤万安烧热水,培德探头探脑,摸摸沈奚的头发,关心地盯着她。沈奚想安抚她,想笑,可无能为力。她也脱掉了鞋袜,光着脚踩上楼梯。
傅侗文留下的脚印,在地板上是一滩滩的水痕。
她绕开了,好像怕踩到他的脚一样。
等进了屋子,看到地板上是长裤和马甲,他光着一双长腿,敞着衬衫,在用毛巾擦自己的身子。看到沈奚时,对她招手。
沈奚过去,被他用毛巾盖住了脸,然后是头发。
“自己擦擦。”他说。
沈奚接了毛巾,他已经开始给她脱绒线衫和长裙:“我让人去给你烧热水。”
“万安去了,”她拉他的手腕,“……你心里不痛快,和我多说两句。”
傅侗文忽而一笑,轻摇头。
“我不该让人留在门外的。”她提起在餐厅的事。
眼下回想,他是小心的,就连座位也挑得是窗边、面朝着转门,视线开阔。
“事情过去了就放下它,不要再去想。不过今日也警醒了我,”他说,“路上我仔细想了想,原本是要在徐园大办一场订婚宴,现在却不行了。”
他怕她误解,解释说:“你要在医院做事情,不像寻常太太小姐们,只出入固定的娱乐场所。我们选个日子,自家人在一起吃个饭,让庆项做个见证,把婚订下来就好。”
经他一说,确实这样最安全。
她也怕自己成了他的威胁……
“怎么不说话?”他故意问,“是嫌简陋了?”
她郁郁:“……你明知道不是。”
他笑:“知道你不嫌,也还是觉得委屈了你。”
想了想,他又说:“其实你想想,三哥也是个可怜人。等了半辈子,退婚几次,终要有个正经的婚事了,却还要躲藏着,”他叹,“我怕是婚姻运不好,要去找个先生算一卦。”
心酸里透着风趣,永远都有心思玩笑。
“你是冠盖风流,还怕没婚姻吗?”她揶揄他。
“这话当初别人送我,我是不想要的,”他笑,“今日央央一说,却又大不同了。”
“……”
他低头,瞧她的拢着胸的小背心,是中式的古朴款式,一排小小的纽子扣在前面,昨夜里为难他好一会。在傅家时沈奚爱穿西式的胸衣,上回是洋纱的,这回又是这样的。
他拨弄那纽子扣,说:“昨夜里,解这个费了不少的神。央央平日里穿,不觉麻烦?”
沈奚拨开他的手,不理他。
“还是洋纱的好,犹抱琵琶半遮面。”他在指那半透明的料子。
……
“三爷。”万安在叫。
傅侗文无奈,长叹:“你家三爷睡下了。”
万安估摸不出傅侗文的意思,静了几秒,声低下三度:“那……沈小姐睡了吗?”
沈奚笑出声,趁机去衣柜里拿了他干净的衬衫,回说:“你下楼去吧,等要换水再叫你。”
“好咧。”万安应声。
沈奚催着傅侗文先洗了,唤万安换了浴缸里的热水。
她脚踩到水里,房间里开始放起曲子来,是昨夜听到的四郎探母,隐约着,竟听到他也在跟着哼唱,不似白日里,那时他哼唱的动静很小,吵不醒她。
沈奚坐进水里,白毛巾泡在水里,柔软地撩起一蓬蓬的水,冲洗着肩。
隔着两道门,他在哼着:“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浅水龙被困沙滩,我好比弹打雁失群飞散,我好比离山虎落在平川……”
倦中带了乏,乏中有了伤。
她在氤氲中,仿佛看到的是车辚辚、马萧萧的朱红大门前,失魂坐着的少年郎,门后是酒雾茶烟、戏台高筑,门前却是草民尸骨,烽火山河。
第48章 第四十七章 南国雁还巢(1)
八月。
傅侗文父亲的病情已经无法控制,也因此傅侗文原定北归的行程一拖再拖。沈奚早把辞呈递交给了段孟和,定下了在北京的入职医院,但因为傅侗文行程未定,她也只好暂留在上海的医院里,等着启程北上。
这天,沈奚两个手术做完,回到家是清晨五点多,天将亮。
房间里暗着,他不在,沈奚习惯了他出去“花天酒地”,瞧见万安在一楼的沙发上蜷着睡熟了,自己轻手轻脚烧了一壶水,拎上楼,冲洗过,找了件宽松的衬衫套上,倒在床上补眠。吊紧的神经还绷着,在梦里回到手术室里,十几个护士推她进了门,把她推到手术台边,刚麻醉的病人猛然间跳下床,两手按在她肩上,大吼着:医生救我——
沈奚大喊着:你快躺下,躺下!
……
轰地一声,身子震颤着,深深地喘着几口气,在满头的汗里转醒。
肩上是有一双手。
沈奚困得睁不开眼,扭了两回,摆脱不开他,轻声撒娇:“好热。”
刚上床的人下床,将电风扇打开。
凉风习习,吹着她的皮肤,汗液黏着头发,在脸上。她拨弄着,把长发捋到枕旁:“把窗关上吧……还能凉快些。”
室外日照得厉害,热浪不休,还不如公寓里凉爽。
窗被关上。
她呼吸渐平稳,身上的衬衫被撩开:“我也是刚回来……”
“十一点了。”他耳语。
她应着。
“方才得了份电报,德国在马恩河战败了。”
“嗯……”她记得马恩河,六月时,他提过,说这回要德国再败,战局基本就算是定下了。她晓得他的欢喜,微睁眼,对他笑。
窗帘挡去阳光,这个房间都像在重重锦帐里,他周身是徐园沾染回来的香薰脂粉气,熏得她昏沉沉着,觉得呼吸都不怎么顺畅了……
他身上的那股子香,除却胭脂熏香,就是烟土燎烧后的余味。
闻到这个,她猜到昨夜他见得是曾带人围在医院外,要为难他的黄老板。这位黄金荣是有名的势利眼,敬客的香烟要按客人身份高低来分等级,从低到高的香烟牌子也有讲究,大前门,白锡包到茄力克。到傅侗文这种商界巨头,就必须要是上等的福寿膏伺候。
傅侗文有心脏病做借口,从不沾这玩意,可她担心他,怕闻多了也不好。
“你身上好香。”她提醒着。
“洗过了,也还是有,”他低语,“不如用你身上的味道冲一冲,看会不会好些?”
还困着呢……
她挪开身子,让了大半的床给他。衬衫的一粒纽扣被黏在锁骨上,是刚被他解开的。他耍起无赖一点没有三十几岁的庄重,见拉不回来她,突然手臂越过她的身子,撩了床单,连她人带布兜住,捕猎的手段很是高明,她再翻身也翻不出去了:“我赔笑了一整晚,也不见你心疼几分?”
哪里见过这种人。花天酒地,满身脂粉香回家,还要人来心疼。
沈奚拿枕头挡他:“你是去听戏,我昨晚却没一刻坐下来过……”
他笑:“那让三哥心疼心疼你。”
天台传来培德的笑声。
培德这几个月和谭庆项学中文,学得投入,每日七点开始就在和谭庆项说话,小女孩精神头好,从早上说到晚上都不会嫌累。谭庆项是最早一批留洋的医学博士,跟着傅侗文见识也广,从不缺话题聊,可他也有失去耐心的时候,总想以做活为借口,把人打发走,寻个清净。岂料培德不吃他那套,你做活,我帮你好了,比白吃白喝要强。
此刻,两人准是在天台晾晒衣裳呢。
这是谭庆项雷打不动的每日洗衣、晒衣时间。
“万安,上来搭把手。”谭庆项的喊声贯穿三层小公寓。
“来了,来了。”万安乐呵呵跑上楼。
隔着扇门。
沈奚低低地“嗯”了几声,骨软筋麻,仓促抓到丝绵床单,扯过来,咬到边角上。断断续续、细细碎碎的声响都被丝绵和紧咬的牙挡着……
身上的热浪一层卷过一层,她上半身还是白色的衬衫,纽扣全开了,红唇白齿地咬着丝绵的布,是沉香色的。
门外是:
万安上楼,万安下楼,谭庆项招呼人去菜场,培德换衣,追着谭庆项出了门,万安独自收拾三层公寓,打扫洗手间……
后来万安去各房开窗弹尘。
最后,是谭庆项带着培德归了家,嚷嚷着要烧绿豆百合汤防暑。
她喘着气,骨头缝里酥麻酸软,慢慢地,慢慢地,把牙齿间的床单拽下去。腿也缓缓地滑下去,从跨在床上到放平了。
汗渥着臂弯、腿窝。不管是齿间的,还是身下的床单,都像在水里浸过了一回。
盛夏八月,正午里,路人行在日头下都要中暑,他们却是春情无限地在这屋里折腾,纵然有风扇,也像荒原大漠走了几个时辰,到此时喉咙是干哑的,像被烧红的炭熏过。
傅侗文的鼻尖轻擦过她的,汗湿着彼此:“你再闻闻三哥身上,还有脂粉味吗?”
被翻红浪,枕上留香,全是她的。
“叫来听听,叫我的名字,”他道,“从未听过。”
方才她三哥三哥地求饶着,他忽然有了兴致,要从她口中听“侗文”。
“我想听。”他催促。
她酝酿许久,念不出那两个字……不习惯。
“快,”他轻声说,“三哥等着呢。”
僵持了好一会,她在他逼视下,不得不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叫“侗文”。肉麻得很,这一声先打在了自己的心坎上。
他细品着,不应,也不评价。
他侧躺在枕头上,目光不离她。
沈奚也学他,并枕躺着,两两相望。像新婚夫妇的闺房相守,从不嫌腻烦。
知了在唱。窗边被他留了条缝隙,霞飞路上的热闹和热浪如潮,从那狭小的窗缝里挤着、追着,流到这间房里,直奔着床上赤条条的两人来。沈奚感知到一痕汗沿锁骨流下去,他也瞧见了,给她拭去。
“相看两不厌——”他忽然笑,“唯有沈宛央。”
笑罢,再叹道:“早知有今日,三哥早早把你接入家门,省了不少的事。”
早先?“早先我在花烟馆,没出过门,你在傅家,在六国饭店,在领事馆里……也不会知道还有我。”
傅侗文久久不语,最后才道:“是这个道理。”
略停了会。
他问她:“在烟馆住着辛苦吗?”
她脸压在枕头上,笑着,不答,不想和他聊这个。
辛苦不辛苦的,为活命而已。
开烟馆的都非善人,刚被送进去,想是救她的义士打通上下关系,她十一岁剃了光头,蒙头垢面,小布褂子穿着,被养成男孩子。可在那种地方明娼暗妓的,喜好兔子的也多,有一回她被两个烟鬼拖到门板后头,扒了裤子了,才被认出是女孩子。常去的主顾是邻近几条街上的平头百姓、贩夫走卒,谈不上怜惜,围成一堆笑她估摸是个傻丫头,被烟馆老板豢养着玩的。是个男孩子大家都消遣消遣无妨,是老板养的女孩倒要顾忌了,毕竟能在北京城里开这个的,哪怕是个最下等的脏地方,也要是街头露面叫得出名号的地痞流氓,动这些个人的女孩子,不如掏几个造孽钱,去找隔壁家妓欢喜圆一个时辰的鸳鸯梦。
后来,烟馆老板换了几茬,都晓得要照应她在这里……
这样想,救自己的人是有点手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