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不料南桥惊呼一声,竟然不顾一切地扑了过去,就这么徒手在垃圾桶里四处翻找。

“你疯了?”沈茜惊得一把拉住她,“你在干什么啊?这可是垃圾桶!”

大老远都能闻到酸臭味道的垃圾桶。

可是南桥仿佛闻不到那些气味,只是不顾一切地寻找着她的发卡,眼泪都快出来了。

“你怎么可以把它扔了?怎么能扔了?”她这样带着哭音一遍一遍念着,终于被沈茜一把拖到了旁边。

“你给我站在这儿!我来找!”

沈茜把袖子撸得老高,气急败坏地把垃圾桶翻了个面,在一堆乱糟糟臭烘烘的残骸里替她找发卡。

当那三瓣水晶总算回到南桥手里时,她居然差点喜极而泣。

沈茜懵了,看着她捧着水晶红了眼眶,好像拽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藏一样,慢慢地好像明白了什么。

“南桥。”沈茜握住她的手,“你,你是不是……”

南桥抬头,眼眶仍旧是红的。

“你是不是……”沈茜仍在迟疑。

“是不是什么?”南桥茫然地问。

那句话在舌尖打转,只要心一横,便能说出口。可沈茜看她半天,最后只能徒劳无功地松开手。

“没什么。”

如果真是她想象的那样,如果南桥真的喜欢上了易嘉言……沈茜眉头深锁地看着南桥,心里乱糟糟的。

他们是兄妹啊!

几乎就在这一刻,她的心头倏地冒出一个念头——如果,如果靳远来了呢?

如果有靳远在她身边,她还会不会这么心心念念着易嘉言?

***

北市的夜色总是与阑珊二字不沾边,夜生活多姿多彩。

沈茜骑着自行车赶到湖边的酒吧一条街,被大门口的保安拦住了:“哎哎哎,这里是步行街,不许把车骑进去!”

沈茜索性跳下了车,把车往旁边一扔:“那你给我守十分钟,我出去找个人,马上出来啊!”

“哎,哎哎,你搞什么啊,我又不是守车的……”保安还在嚷嚷着什么,却被沈茜全然抛在脑后。

她一头扎进人来人往的酒吧街上,冲破拥挤的人潮,一直挤到一间很复古很有格调的酒吧门口,抬头看了看。

远冬。

是这里了。

踏着摇滚乐与鼓点的鼎沸之音,她走进了大门。昏暗的灯光里,木质舞台上是正在演奏的乐队。

挥汗如雨的是鼓手,忘我弹奏的贝斯手,歇斯底里像是用生命在唱歌的是主唱兼吉他手,乐队的名字叫Wind-chaser,追风者。

台下的男男女女都像是疯了一样,在酒精的作用下与台上的人一同吼着,他们不顾一切地呐喊,满心满眼都是那个忘我歌唱的人。

沈茜站在原地,看着这光怪陆离的一幕,又忽然很想笑。

一曲终了,台上的人睁开眼睛,于人群中看见了沈茜。

他跳了下来,拨开闹嚷嚷的人潮,一路走到沈茜面前:“怎么想起来看我了?”

低沉而略显沙哑的嗓音。

沈茜递了瓶矿泉水给他,却被他拒绝了,他随手拍拍一旁的女人,指了指她手里的酒杯。那女人红光满面地递给他,明明年纪挺大了,眼睛里还有少女一样的火光在燃烧。

他一饮而尽,面容沉静地看着沈茜:“问你话呢,找我有什么事?”

沈茜看着他,好半天才说:“我找到南桥了。”

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年轻的男人指间蓦地一松,酒杯顺势而下,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然而台上的鼓手还在拼命打着架子鼓,贝斯手也在拨弄着令人热血沸腾的旋律,这点声响根本不足以引起什么动静。

可是对于靳远而言,整个世界都仿佛被按下消音键。

他定定地站在那里,隔了好几秒,忽然伸手握住沈茜的肩:“你找到她了?她在哪里?”

“就在北市。”

靳远年轻的面庞上骤然间闪过很多情绪,惊喜,讶异,不可置信,还有失而复得的喜悦……统统都被沈茜尽收眼底。

她感受着肩上那双手似乎在隐隐颤抖,而面前的男子也仿佛从刚才那种迷离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眼里是很久很久都没有重新燃起过的星光。

“你要去找她吗?”她问。

“为什么不去?”他松开手,把吉他取了下来,咧嘴一笑,随手递给旁边的人,“走!”

“现在就去?”

“现在就去!”

他忽然间爽朗地笑起来,步伐轻快地走出了酒吧。

胖子和大春在台上不知所措地叫着他:“阿靳,你去哪里啊!”

靳远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一路奔进了苍茫夜色里。

第14章

九点三十分。

易嘉言拎着行李出了门,助理已将车开至家门外。

南桥站在大门口,眼巴巴地看着他又一次踏上远行。

“回去吧,南桥。”易嘉言把行李放进后备箱里,回过头来看着她,“外面风大。”

南桥没动,总觉得少看了一眼似的,他这一走,不知道下次回来又是什么时候了。

易嘉言看她傻愣愣地站在门边,忍不住笑起来,又走到她身旁,替她拢了拢外套,低头看着她惆怅的样子。

“怎么,舍不得你嘉言哥哥?”

她摇头。

“摇头的意思,是舍得还是舍不得?”他笑意渐浓。

“舍不得。”南桥老老实实地回答。

“傻孩子。”易嘉言笑出了声,想摸摸她的头,但碍于她对这个动作太敏感,所以转而捏捏她的鼻子,“十天半个月而已,会回来的。”

十天半个月,而已?

南桥望着他不说话。

易嘉言看了眼手表:“好了,再不走,一会儿赶不上飞机了。”

他上了车,降下车窗朝南桥笑:“照顾好自己。”

轿车很快远去。

南桥从家门口一直走到了路中央,直到车尾已消失在转角,她还站在原地忘了离开。

深秋的风吹在身上有些冷,她总算拢了拢外衣,快步朝家门走去。

“南桥。”身后忽然有人叫她。

她疑惑地转过头去,发现对面的花园篱笆下站着个人,路灯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晕在地上成了一道模糊不清的影迹。

她犹疑不定地站在那里,警惕地问了一声:“谁?”

那人从篱笆下慢慢地走了出来,整个人像是从水墨画里捞出来一样,逐渐褪去了一身素净,因灯光的缘故被染成了彩色。

那眉,那眼,都是十分熟悉的。

他从路的对面走来,穿着单薄的T恤与夹克,哪怕时隔多年他已长得很高很高,哪怕穿着打扮也变得彻彻底底,但只一眼,南桥便认出了他。

她像是被施了咒一样定定地站在原地,不可置信地叫出她的名字:“阿靳?”

***

灯红酒绿的夜。

消失了一个多小时的主唱终于回来了,一言不发地走上了台,在一片尖叫声中背上了电吉他,握住了麦克风。

原本吵闹不堪诸多抱怨的人群一下子又欢快起来。

“阿靳,阿靳,阿靳……”

尖叫的女人居多,但也不是没有男人。

“去哪儿了啊?”大春在他身后压低了嗓音骂他,“一声不吭就走了,留下一堆烂摊子,老方急得都快弄死我们了!”

老方是远冬的老板,此刻正坐在柜台后面狠狠地瞪着靳远。

胖子笑嘻嘻地说:“肯定是看上哪个妹子,追出去泡妞了。”

靳远瞥他一眼,在吉他手随手播了几下,低声说:“唱《逃亡》。”

“这么久没唱了,怎么忽然要唱那首?”胖子不解地问,“我都快把节奏忘了。”

靳远没说话,握着吉他,视线落在角落里那人身上,身姿笔直地站在昏黄的灯光里,俨然已经准备好了。

鼓点将寂静的夜色也点缀得喧嚣沸腾,贝司与电吉他撞击出炫目的火花。

光怪陆离的酒吧里,台上的人低沉温柔地开了头,却在副歌部分声嘶力竭地唱着:

像是一场漫无目的的逃亡,

一路狂奔,跌跌撞撞;

从未得知明天是什么模样,

不过一只渺小的飞蛾,

在漫长无尽的黑夜里追寻一束火光。

他的视线一直定定地注视着那个角落。

而你是黑夜。

是火光。

是我盛大的逃亡。

明明跻身于无人察觉的角落里,南桥却有种错觉,仿佛全世界的灯光都齐齐聚在了她的身上,无处遁形。

靳远的音乐不是技巧性的,不够华丽,也不花哨。

他只是这样安静地看着你,用足以撞击灵魂的力量与情感唱给你听。

那样的歌声,很容易让人想起从前的事情。

初二那年,靳远唯一的亲人中风偏瘫,失去了自理能力,从此卧病在床。他辍学回家,一边在外打工,一边照顾阿婆的起居,玩音乐是他唯一的坚持。

南桥第一次看见他拿着吉他拨弄,是她的额头上已然有了那道因他而生的疤之后。

那天,靳远在她放学时等在校门口,忽然问她:“要不要去听音乐?”

她疑惑地问:“听音乐?什么音乐?”

少年的脸微微发红,却还佯装镇定地说:“跟我去了就知道了。”

盛夏的风燥热难耐,他坐在旧居的庭院里,低头拨弄手里的吉他,轻声唱着。

多年后,南桥虽早已记不清他那天唱的是什么,但那个场景却格外鲜明地烙在了记忆里。

傍晚与落日,蚊香的味道盘旋在空气里,他额头尚且带着晶亮的汗,闭眼唱歌时的样子却宁静温柔,仿佛天边橘红色的云朵。

他睁眼问她:“怎么样?”

她笑着鼓掌:“厉害厉害!”

他一下子红了脸,却还努力克制住羞赧,微微一笑:“那你觉得,我把音乐当做理想怎么样?”

南桥一下子愣住了。

潜意识里,用人生来追求音乐这条路似乎是很难走通的。

可眼前这个人,什么都没有,一贫如洗,唯一拥有的是屋里那个死气沉沉的老人,是一肩膀沉沉的担子……

顿了顿,她说:“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一刻,她看见抱着吉他的少年双眼一亮,灿若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