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白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摩根进去看了一下,对我说:“数据库还在筛呢,一时半会出不来,你回去睡吧。”

我表示接受他的合理建议,走出去,他又追出来冲我喊:“下次他再设局,逼他当场就升赌注。”

我站在路灯下,一边瞌睡兮兮,一边吼回去:“升到多少?”

摩根想了想,显然既不相信我的品位也不相信我的定力,最后大叫了一声:“我到时候去,听我的就行!”

六 最后的局

眼下,就是摩根所说的第三局。

斯百德果然没有让我等太久。第二个礼拜一,我把那一万块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小铃铛当生活费,然后去菜市场小学拿了点酬劳,生活顿时就显得丰盛富足起来。

走去十号酒馆的路上我甚至还想,要是经常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外快,日子好像还蛮好过的,我也不用去向卖羊肉串的收保护费了。

一跨进门,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天珠和翡翠。

对我来说,这已经非常接近想象中那最后的砝码了。我抓住桌子的边角,问了一句:“最后的局?”

斯百德耸耸肩,用一种人畜无害的表情看着我:“最后不最后,有什么关系吗?”

他指了指桌子的另一角,那里有一堆我一直努力避免去看的东西。

五万块。现金。

五万块我可以吃半年了啊!随便怎么吃大排骨都行啊,还能给小铃铛买点儿化妆品什么的,夏天快来了,她要出去干活,能抹点防晒霜才好,高级点儿的那种。

但想到这里,我的心忽然被刺了一下,好像是被自己的穷、窘迫和猥琐刺中了。

就在一瞬间,从馋涎欲滴到恼羞成怒,连半点过渡都没有,我那股子从小烂命一条的青皮邪性猛然蹿上来了。

我没有在意摩根有没有给我指示,一下子伸手抓过那两堆刺眼的珠宝,往旁边一推,浑不吝地说:“一次给老子全都摆出来,一次全都给你猜了!要么,你就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再跟我来这一套,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他听完我的狠话,干了一件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块粉红色的手帕捂住嘴,转头到一边嘻嘻地笑了起来,是真的笑,不知道什么事那么可乐,乐得他打嗝。我那个气啊。有钱佬挨揍一样疼好吧!一卷袖子,我就准备爬到桌子上来个猛虎扑食。

这时候,有手从旁边伸过来,死死拉住了我的皮带——那是藏在群众中的摩根,他悄悄地提醒我:“想想那支钢笔。”

那支钢笔?钢笔?粉身碎骨得特别有规律、有规格的钢笔?

什么意思?难道斯百德还能把我一脚踩成那么多圈不成?

但那个景象深深地震慑了我,我忽然觉得,这事好像不是开玩笑。

这撒泼到一半,继续不是,停下来也不是,幸好斯百德终于笑完了,把粉红色的手帕折好,放回口袋,给了我一个台阶下:“好,一次猜就一次猜。”

他慢条斯理地抬起手来,拍了拍。

十号酒馆的大门随着他的拍掌声轰然打开,大家纷纷望过去,只见两位异人正推门而入,体形当真可观,高大魁梧,虎背熊腰,却又长发飘飘,素洁裙子,高跟皮鞋,可谓正面是姑娘,背面是罗汉。两人手里抬了一个巨大的箱子,近一米高,两米长,看起来非常重,但抬放的动作却极轻柔,如同对待小婴儿一般。

箱子放在地上被打开,里面是另外两个小箱子,并排放着,再度打开,四个小箱子露出来。

大小箱子逐一打开,大家都屏息静气。我眼珠不错地看着那两朵奇葩开箱子,咬着手指寻思着莫非接下来会有妙龄女郎穿着比基尼跳出来,娇滴滴地说一声:“生日快乐!”那我怎么办呢?我必定要大喝一声:“你搞错日子了,傻逼!”

但我的桃色幻梦总是落空,所有箱子打开,罗汉姑娘戴上厚厚的白色手套,像搬亲妈的遗体一样小心地往桌子上摆下七个罐子——一模一样的七个青花罐。

我本能地紧张起来,从前看过的几本恐怖小说的情节涌上头脑。万一里面装的是人的骨灰?嗯,骨灰不可怕,除了不能吃,百般无害,但万一是虫子呢?满满一罐子吸血噬骨的变异虫子。老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软绵绵的小虫子。

斯百德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想什么呢?”

他站起身来,也戴上手套,轻轻抚摸着那七个罐子,比摸女孩儿还温柔:“猜一猜哪个比较贵。”还不忘介绍一下背景知识,“这几个,全部是古董真品,每一个拍卖价格都在五千万以上,其中最贵的那个,价值四亿多。”

连摩根一直扣在我皮带上的手都颤抖了,连他那双一边喝酒一边动手术的手都颤抖,这得是多大的震撼啊!

而我的眼珠子更没操守,奋勇地离家出走,想弹射到比较近的地方去见见大世面:“你骗鬼吧,这玩意儿拿来做泡菜差不多,加起来值七八个亿?”

“保守估计。”斯百德诚恳地看着我,“所以,沉住气,别冲动,猜猜最贵的是哪个。”

“否则呢?”

“否则,我会七个都摔掉。”

我顿时就蒙了。这丫完全是个疯子!百分之百是个疯子啊!

整个十号酒馆都凝固了,跟被塞进了水泥浇注机一样,被定得死死的。上次杀手来灭门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这么震惊过。

我直视着斯百德的眼睛,他唇边仍然带着刻意的微笑,眼睛里面却毫无感情,像一块冰凉的黑曜石,看不到纵深与反射。每个人都下意识地相信,他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撒丫子走人,不管他一会儿是摔掉四个亿还是四个一,都不关老子一毛钱的事。那些玩意儿前生后世都跟我没有任何交集。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步都挪不开。

我就像一个警察,发现江洋大盗绑架了七个人质,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促使我低下头逐个扫视,目光沉重得能叫飞机坠毁。不管我猜还是不猜,猜对还是猜错,巨大的损失就在眼前。

我紧紧地闭住嘴,生怕无意间发出的声音会引来误会,而后立刻就导致乒乒乓乓连城珍奇碎一地的惨剧。

斯百德半点都没有逼迫我的意思,他只是好端端地坐着,静静地等待——也许是在等待我的崩溃。

这时候,鸦雀无声的人群里,忽然有人懒洋洋地说:“真好笑,什么时候奇武会的人变得这么婆婆妈妈?”

以凑热闹为人生己任的酒客们齐刷刷地把头扭过去,然后约伯嘀咕了一句:“咪咪,你怎么来了?”

那位叫咪咪的,其咪咪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因为他是个男的。胡子拉碴的颓废男,衣服皱皱巴巴,也没见哪儿破了,但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他是从某个垃圾站被挖出来的。他挤出人群,摩根医生立刻迎上去,惊喜地说:“哟,你是躲追杀终于躲到这儿来了吗?那得是多大一个娄子啊!”

这两位是多年故旧,也不知道是哪家医学院当年这么背,同时收了他们俩当学生。摩根和咪咪伸出手,七扭八缠,共同做了一套印象中只有黑人兄弟才有的打招呼操,然后那位咪咪先生一把把我推下椅子,自己挪上去,敲敲桌面:“有事说事,我想喝酒了,别占着地方。”

斯百德毫无表情地看着他,心中似在嘀咕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咪咪节省了时间,他了然地点点头,伸手从屁股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丢到斯百德面前:“Check it out!”

大红色的,如同血一般鲜艳的手帕。

我眼尖,一下就看出来,这块手帕跟斯百德胸兜里的那块除了颜色深浅有别,其他都一模一样。

斯百德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他再度拍拍手。

罗汉姑娘们比机器人都更有效率,立刻反向操作那些罐子和箱子,没过两分钟就把东西搬得干干净净,而后斯百德站起身来,对咪咪点点头:“谢谢你。”

咪咪还是那副懒得想瘫软在地上的样子,好像十天都没睡觉似的,摆摆手:“不必谢,这位是我兄弟的兄弟,麻烦你对他客气一点。”

斯百德居然没笑,也没露出其他表情,很简单地说:“一定。”然后他搂住我的肩膀,亲切地说,“借一步说话。”

我没有答应他借一步说话。

没那么简单。

七 天然的感应

在十号酒馆门外,无声无息地停着一辆车,很大,很威风——蓝色的宾利,国王顶级版,车内的每一寸皮饰估计都比我将来结婚要穿的礼服还干净。

我一看到那辆车,整个人就往酒馆里面蹿,但一步都还没有蹿出去,斯百德便牢牢地抓住了我,如同千斤压顶那么牢固。

我跟他说,不管要干吗,我都强烈要求约伯或者摩根同去,万一出点什么事,至少他们能听见我的遗言。

但斯百德很固执,认为没摩根他们什么事儿,而且我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看他的样子,如果其他人非要跟上我们的队伍不可,宾利的后备厢说不定就会跳出一队手执冲锋枪的杀手,把这儿清理得干干净净。

我这人在真正的威武面前,从来就没有节操可言,多年街头混迹教会我一个浅显的道理:识时务者通常都会活得比较久。

所以我这一让就让了差不多七十公里,从烟墩路一路狂飙到了城外。

斯百德跟我一起坐在后座,他不跟我说话,自始至终都在兴致勃勃地看自己的手指甲,司机也自始至终屁都没放过一个。大概一小时的车程里,我一度出现了幻觉,以为除了我,其他人都不需要呼吸,赶紧咳嗽了两声才把自己从《活死人黎明》的恐怖中拉了回来。

一小时后,车子驶进东城郊的一处别墅区,在3235号独栋别墅前停下。我下车看了看,尽管是深夜,这小区里的灯却经过巧妙的掩映和反射,照耀出了一种黄昏将近的感觉,恬静而闲散,令人心旷神怡,而植物与园林的设计更是入了化境。

我这辈子都没来过这么高级的地方。如果把我的眼睛蒙上带我进来,解开后对我说,欢迎来到国家超一级风景区,我绝对相信,一个字都不会质疑。

这些判断流过我的思绪,跟我在园林设计的专业上好像有什么深厚造诣似的那么自然而然,对真正的好东西,我似乎的确有一种天然的感应。这种感觉从来没有那么清晰地涌入过我的脑海,我开始想,斯百德来找我,也许真的不是误会或巧合。

但他要我做什么呢?真的是去拍卖行吗?

我问他:“这是哪儿啊?”

斯百德漫不经心地去开门,说:“我们的小产业,全世界有一千七百多处,这个算不怎么漂亮的。”

一千七百这个数字把我给征服了,我本能地估量了一下面前这栋房子的价钱以及斯百德所谓的漂亮地方该是什么模样,然后正式进入了“富贵随便淫”的状态。

跟随着斯百德进了别墅的外门,穿过一条圆形石子铺成的小道,我四处看看,庭院很大,一眼甚至看不到里面的墙壁在哪儿,但其中寸草不生,地面光秃秃的,露出深褐色的泥土,几棵小树东一棵西一棵杂乱地立在角落,基本死得透透的。这种荒凉令人触目惊心,尤其和大门外的旖旎幽静相比,全然是两个世界。我在生活中苦苦挣扎惯了的嘴脸本能地露出来,一边走一边跟斯百德套近乎:“嘿,这房子挺好,就是绿化不行,请我来整治一下嘛,我有上岗证的!”

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脚下加快了速度,我猜测那是赤裸裸的回绝,遗憾地跟了上去。

小道的另一头是门廊,三级木台阶上去,推开门,扑面而来一片深得诡异的黑暗。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斯百德对我咧嘴一笑,微微弓腰:“欢迎光临寒舍!”说完便一马当先地走进去,迅速在屋子里消失,过了一小会儿,一道雪亮的白色光环忽然在我的视线深处出现,我定睛一看,那儿开了另一道门。

我嘀咕了一声“疯子”,缩了一下头,闭着眼睛也冲了进去,但其实里面毫无凶险之处,空荡荡的走廊连接着那一道白色的圆门,门的后面是灯光,而不是地狱或天堂。

雪白的一间房,毫无装饰,四壁乍看是墙,但其实都是超大的内嵌显示屏,显示屏下贴墙架着狭长楼梯状的陈设架,上面放着精致小巧的主机,完全没有印象那是什么品牌或型号,都在幽幽地闪着蓝光。房子的正中间有一圈黑色的皮质沙发,可以坐三四个人。

我就在那儿坐下。斯百德围着房子走了一圈,说:“这个地方弄好很久了,各种设备都很过时。”然后走到我面前,叉着腰叹了口气,“不过,将就用用吧。”

我顿时毛骨悚然,脱口而出:“用?用什么?”

他不答话,只是久久地看着我。

那不是人看人的样子,也不是人看狗的样子,如果非要比喻,我觉得很像盗墓贼看秦始皇陵的样子,也不知道搞不搞得定,但就是想一铲子把门打开,瞧瞧里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看得我都有点手痒想揍他了,斯百德转身从身后的陈列架上拿了一个遥控器,对着空中一按,所有的显示屏突然同时闪亮,形成巨大的光阵,几乎叫我瞬间失明。

随即闪光退去,一张照片出现在显示屏上。

从正面拍的,整体特写,中年人,但必定保养有道,身形一点儿都没有走样。拍照的时候他可能正从超市买了东西准备回家,穿着灰色运动中裤、白色polo衫,方正的脸略偏,像正在和旁边的人打招呼,眼中有一丝柔和的笑意,深深的法令纹从鼻子两侧一路曼延而下,消失在临近嘴角的地方,皮肤偏黑,但显然是在海滩上晒出来的、刻意为之的那种健康黑色。

我随便瞄了一眼,然后表示对于跑这么远来看一个男人的照片这件事很不满。

斯百德没有什么幽默感,他不理我,只是再按下遥控器的一个按钮,那张全景照片退去,随即更多的照片涌出,各种形状和大小的照片拼接起来,占据了全部显示屏。

全部是刚才那个男人的照片。他穿着正装在开会,提着公文包上车,与人会谈或进餐,此外,还有在游泳池边一边看书一边晒太阳的半裸照等大量的家居照片。他笑,他皱眉,他神情严肃或轻佻,他吃着、打盹、行走、凝视…至少有一两千张,逐张看过去的话,几乎很快就可以把这个男人的生活拼凑成一个整体,因为细节实在太多、太过鲜明,令人感觉极为熟悉,简直如同每日目睹自己的邻居进进出出。

但这个男人的生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斯百德摇摇头:“跟你没关系。”

他低头看着一张纸片,用毫无感情的声音读出来:“史蒂夫·辛格,白人男性,四十五岁,物流业商人,千万富翁,出生在三藩市,现居芝加哥,结婚十二年,有两个孩子,男孩七岁,女孩三岁,最高学历企业管理硕士,毕业于芝加哥大学。”

不等我问任何问题,他挥挥手,显示屏上的图像如同驯服的鹿群四散,另外一组照片从白色屏幕深处浮起来。

这一次终于比较养眼——是女的,而且是美人。极为完美的身体,比例像雕塑或偶像,如同《黑衣人3》中所说的那样,所有的模特原来都是外星人,她的确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美得与真实脱节。

“薇薇安·绍恩,白人与亚洲人混血女性,二十三岁,十年模特生涯,现为签约服装设计师,出生在日本,现居芝加哥,未婚,没有固定男友,没有孩子,最高学历是高中,鼻子做过微型整形手术。”

美丽女人的照片和影像资料理所当然更多,她的生活也很快纤毫毕现地在屏幕上流淌过,我非常遗憾没有看到她的裸照出现,否则我就会英勇地跳起来要求定格十秒甚至更长——好歹有点东西安抚我今天饱受惊吓的心。

斯百德注视着我:“看清楚了吗?”

我还留恋着美人的笑颜不肯松口气,但一阵不祥的预感蛇行上我的膝盖,而后到尾骨,最后盘踞于肩膀之上,令我两股战栗,心如火焚。我本能地握紧了拳头,身体往后缩,不期然摆出了战斗的姿势,肾上腺立刻吭哧吭哧干起活来。

我没有猜错,他接下来说的话,没有一个字是我喜欢的。

他说:“找出这两个人里,哪一个该死。”

一秒钟都没有等待,简直像预设了反应按钮一样,一按我就立刻爆粗了:“我操,你以为我是上帝啊!”

猜猜石头、剪刀、布,玉石、珠宝、元青花,猜不猜都全一把火烧掉,so what?!大不了都是钱的事儿——还不是我自己的,虽然我天生有点欠,别人的东西也看着心疼。

但这是活生生的人命,有血有肉有妻有子有前途,而且我连鸡都没杀过。

斯百德耸耸肩:“不用你动手。”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你读过书吗先生?”

他毫不动容:“该死的人因他的罪孽而死,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他再度挥手,暗淡的屏幕又亮了起来。

这一次出现的不再是人。

不再是真正的人。

他们被浸泡在了血泊中,或被分成了很多块,都已经万分悲惨地死去。有一双眼睛令我印象深刻,不能瞑目似的圆睁着,从屏幕中直视着我,充满死气沉沉的愤怒。

“这是芝加哥去年八月开始到今年三月的一桩连环杀人案,凶手专门针对独居在家的老人下手,被害者家里的财物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不是为了劫财。而从第一桩案件的手法来看,凶手也不是惯犯,是纯粹为了乐趣杀人,而后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犯案中成长了起来。”

我一愣:“是刚才那两个人干的?”

斯百德纠正我:“是其中一人干的。”

我喉咙发干:“你怎么确认?”

“我们经过精密的排查,与这两个人有关的一切我们都着手调查过,具体情形你不需要知道,只需要相信我们的结论,在这两人之间,必有一个是凶手。”

八 所谓的组织

小时候,我和小铃铛在家附近一个小学的操场上玩躲猫猫游戏,那个操场周围种满了芒果树,夏天芒果成熟的时候,一眼看去,好像挂了好多黄色的椭圆形的灯。有一次我正猫在树下的草丛里等着小铃铛来抓我,忽然一个硕大的芒果凌空坠下,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就砸在我的后脑勺上,当时的第一感觉根本不是疼,而是麻木。

从被撞到的那个点开始蔓延,一直到整个脑袋都麻木了,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去了另外的世界,五官忽然都失去了它们的作用。

这一刻,我忽然又重温了那时候的感觉,尽管没有任何东西真的打中我。

我盯着斯百德看,仿佛想确认这是在做梦,或者干脆穿越了,我们两个说不定是戏剧学院的同学,正在彩排着中秋晚会同学联欢的节目,否则何以解释这期间如此荒谬的对话?

他随便我盯着看,既不催促,也不啰唆,任凭时间静静地流逝,直到我终于冷静下来。

“你们到底是谁?”

斯百德做了一个手势:“我们,我,属于一个组织,具体什么组织,我觉得你暂时不需要知道太多。”

“组织?好吧,说真的,你们不嫌烦吗?这个组织那个组织。随便从菜市场卖盗版书的地摊上捡起一本书,里面的坏人就属于一个什么什么会。太没有创意了吧!”

斯百德似乎对我的批评深有同感:“我个人也觉得这很没有创意。”

但他很快就露出了反对派的嘴脸:“但吃饭睡觉杀人放火,又有哪件事是新奇有创意的呢?”

“太阳底下无新事”,这句话是个人就会说,说了一万遍,已经不新鲜了。

但它是真的。

“我不能向你详细解释我们组织的具体情况,但能保证我们不作恶。”

“请问你是google的不作恶程度,还是希特勒的不作恶程度,老实说差得好远呢!”

斯百德对我笑了笑:“你好像还是读过一点书的嘛,嗯,这样吧,想象一下我们是做慈善的生意人组织好了,一群有钱的人聚集起来,想帮这个世界做点儿好事。”

我破口而出:“杀人是好事吗?”

“杀坏人不是好事吗?”

我一时语塞,有种感觉很不对,但我说不出那是什么,只觉得他正义凛然的言辞中有浓烈的阴影,被小心翼翼地掩藏了起来。

我一时间无话可说,喉咙好像被一把火烤干了,后脑的麻木感越来越强烈。许久,我吐出一句:“为什么是我?”

斯百德似乎很满意这个问题终于被提上了台面儿,他很快说出答案,甚至带着一种满怀骄傲的激情,都不知道他在得瑟个什么:“由于某种巧合,你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迄今为止,我们观察你很久了,你有一种分辨的本能,无须经过逻辑或分析,直接抵达真相的核心,这就是我们现在急需的东西。当实证无法引导出明确的结论,我们就需要本能的帮助。”

他一口一个“我们”,但我根本不在乎那个“我们”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只觉得肾上腺工作的方式好像有点不对,为什么我连嘴都开始麻了:“如果,我拒绝…”

斯百德笑了,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我觉得这个人情商偏低,对于什么时候应该调用什么表情,他简直毫无概念:“我们完全尊重你的决定,毕竟这是属于你的本能,如果你不想用,那是你自己的事。”

天杀的,如果这句话到这里打住,那就完美了,我可以跳起来说“晚安,再见”,然后回家。

但接下来还没完。

“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把两个都杀掉。”

斯百德稳稳地站在我的面前,说到杀掉两个人的时候,连眼睛上的一根毛都没有动。

他似乎早已盘算过故事发展的所有走向和结局,对任何一种都既不觉惊奇,也不觉感动。

“我们知道这样做对无辜者是不公平的,但老实说,这是最后的办法,如果让凶手因此而逃逸,我们付出的一切都会显得毫无意义,那是不可接受的。”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死一般的沉默充满了整个房间,唯一嗡嗡作响的是电脑的主机。

后脑的麻木感全面占领了我的上半身,被打晕一般的幻觉让我好像连手都动不了了,我终于忍不住咆哮起来:“变态!你们全他妈是一群变态!”

斯百德对辱骂或怒气都无动于衷,他语气轻快平淡:“丁通,我们已经决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行事,无论什么样的攻击——真正的还是口头的。”他强调了一下,“都无法改变我们的决定。”

他伸出手来抓住我的胳膊,那种可怕的麻木感猛然就退散了,因为真正的肉体疼痛取代了幻觉中的不适。斯百德的手并不大,也不显得强壮,但他抓住我的感觉犹如烧红的铁钳。我倔犟地哼了一声,身不由己地被他推着走出了房间。

我们一路穿过圆形的门洞,走出房子,走过小道,走到外面,那辆宾利车不知几时又回来了,悄悄地在不远处等待。司机在抽烟,烟头的红光明灭在漆黑的夜色中,仿佛他也心事重重。

斯百德帮我打开车门,轻轻一推,让我在座位上坐稳了,然后他俯下身来,两眼炯炯地看着我,比烟头的红光还要亮。他一面举手向我告别,一面说:“你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保重。”

车子远去,他在后面孤独地站着,四下有风,猎猎如耳语。

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像一直在凝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