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美好的时光她都一直记得,可姜戈却不记得,这让沈画觉得伤心,所以,她需要别人来分走她的伤心。

于是,沈画来见了苏妩,她想让苏妩也变得伤心,想让从小住在白色房子里的豌豆公主伤心。

漂亮的卷发,白皙的皮肤,一笑起来可爱得像芭比娃娃,苏妩就是用这些魅惑了她的姜戈,沈画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她一直认为自己要是拥有这些的话,姜戈也会她神魂颠倒的。

苏妩并没有因为她原谅的话停下手中的动作。

噢,这不行!

于是,沈画走了过去抢走了苏妩手上的东西,扯下了她脸上的口罩,大声说:“苏妩,我原谅你了!”

她站在白塔下,安静的看着她。

在那一刻,沈画发现那个一天到晚开着俗气的跑车招摇过市的有钱人家的小姐在这一刻居然看起来是顺眼的。

她身后的白塔让她的那张不着任何脂粉的脸明亮,圣洁!

圣洁,怎么可能?即使是,她要把那种圣洁毁掉。

这下,沈画更为迫不及待的想把那件事情告诉苏妩。

是的,是的,这就是她回到这片充满着属于她肮脏回忆的地方的最终目的。

沈画浅浅的笑:“豌豆公主,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想,在你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你会生不如死的。”

“就像我以前一样。”

耳朵轻轻的附了上去,约一分钟之后,离开。

抱着胳膊,沈画等着豌豆公主的脸变白。

如她所料想的一样。

几步之遥的人脸色正在一点点的变白,最终白得就像她背后的白塔一样,她的眼神是灰暗的,就像是即将下雨的天空。

斜阳隐去,暮色逐渐厚重,那张苍白的脸就像是死寂的山岭,灰色的眼眸里掉落下了晶莹的泪水。

那张脸的沉抑让沈画有点喘不过气来。

很近的距离里,她讲,她对着她讲:

“曾经,我和你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你在遭受不幸,知道我为什么回到曼谷吗?”

她在艰难的诉说着,一个字,一个字的,沉重如山:

“你所受到的,我也曾经经历过,正因为了解所以,我来到这里接受处罚,会做这样的决定除了让自己的心里获得安宁之外,其中也是有着那样一个希望,希望你把那些糟糕的事情忘掉,重新好好的生活。”

“沈小姐,你应该庆幸,对你做那种事情的是一个让你没有在他身上投入任何情感的陌生人。”

很缓慢的,她把她的手贴在心上。

“而我,比你的还要不幸,因为,在我最为艰难的时刻里,我最为信任的人对我做了和你同样受到的事情。”

“沈小姐,你懂什么叫做欲哭无泪吗?那个时候,起码,你还有你妈妈在身边!你可以哭给你的妈妈听,而我那时,我们妈妈刚刚离开我一个礼拜!我的手里还残留着我妈妈的尸体温度!”

夜幕降临时,沈画依然站在原地,那个女人已经走了,擦着她的身体离开的,那个女人分走了她身体三分之二的悲伤。

不,也许,那个女人把她的所有悲伤都分走了。

所以,此时此刻,沈画的心里空空的。

那个女人脸上的悲伤让她觉得害怕。

风从她的脸上刮过,沈画打了一个冷战,之后,她颤抖着手捂紧自己的衣服,匆匆忙忙的离开,坐着计程车匆匆忙忙的回到了自己的妈妈身边,把脸搁在妈妈的肩膀上。

沈画做完了那件事情之后开始害怕,她知道要是姜戈知道了这件事情,会对她不留情面的。

把脸紧紧的埋在妈妈的怀里,此时此刻,沈画耳边响起了那天苏妩说的话。

“因为你的妈妈,我爸爸离开了我,你拥有了你的妈妈,我失去了我的爸爸。”

沈画嚎啕大哭起来,也不知道自己在哭些什么。

等哭完了,妈妈拍着她的背问,阿画,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没事,她如是回答着自己的妈妈。

是的,没事,没事,她只是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苏妩而已。

沈画不想苏妩和姜戈在一起,然后,上帝给了她一个选择,于是,她毫不犹豫的牢牢抓住那个机会。

她需要一些人的不幸来弥补自己内心的创伤,就这样而已。

次日,沈画知道,谢姜戈没有接到苏妩。

苏妩先于谢姜戈来到之前离开,几天后,谢姜戈追到了东京,再几天后,苏妩的小姨去世,据说,她是死在樱花盛开的时节。

在那场葬礼上,谢姜戈被苏妩拒绝在葬礼之外。

葬礼过后,苏妩失踪。

在知道这个消息时,沈画正在坐在草地上给自己的妈妈念诗,泰戈尔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一个深潜海底。

《他是金主》这部分到此结束,感谢大家一路相伴

ps:小谢华丽丽的追妻路要开始了,也许会很火爆,基调浪漫,甜里有涩,泪里有笑,小伙伴们,go --------------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这一章改了一个下午,还好,这一章很喜欢。

PS:现在存稿箱里木有半个字,明天存稿,后天更新!

86【和他在格林德瓦做.爱】

初夏,很多的葡萄酒收藏爱好者会沿着苏黎世繁华市郊中央的利玛特河穿过,来到了阿尔卑斯山脚下,这个时节正是阿尔卑斯山雪融的时节,阿尔卑斯山脚下一片绿意盎然,葡萄酒商人们会坐着缆车从经过无处不在的绿色地带,再经过小段的的步行来到了格林德瓦小镇。

格林德瓦位于阿尔卑斯山脉的凹段地带,夏季特别的短暂,一些人会利用这短暂的夏季在山坳中种植葡萄,由于气候原因从格林德瓦出产的葡萄极少,每年酿制的葡萄酒数量也少得可怜,但格林德瓦的葡萄酒却是一些葡萄酒收藏者们的挚爱,他们不远千里,在格林德瓦小镇的人们种植的葡萄葡萄叶子爬上葡萄架的时候就前来下单。

初夏,正是格林瓦德镇的葡萄成长时期,空荡荡的葡萄架上开始爬满的大片的翠绿,约4000人口格林德瓦小镇也会因为这些葡萄酒收藏爱好者的到来变得热闹。

久而久之,格林德瓦的人们把五月的第一个周末变成了属于他们的葡萄酒,在这一天里他们会用他们的方式庆祝着五月的第一个周末的到来。

二零一三年,五月的第一个周末如期到来。

初升的日光从阿尔卑斯山脉升起,经过了短暂时间的折射,来到了格林德瓦镇居民们的屋顶。

近万人的人围在小镇唯一的教堂外,等待着日光落在那个牧师指定代表着幸运的仪器里,这个仪器在经过初升的日光洗礼之后会由一对新婚夫妻带到酿酒厂去,格林德瓦镇的人们一直延续着这样的传统,他们坚信把代表着幸运的仪器在得到阳光的祝福后,能让来年的葡萄酒成为佳酿。

在人们的欢呼下,穿过阿尔卑斯山的阳光亲吻了每一个的脸庞之后,停在了代表着幸运的仪器上。

在一边等候着的新婚夫妻在牧师的引导下一左一右站在了仪器两边,他们小心翼翼的捧起仪器,那是水晶制作的圆盘,日光在圆盘上面跳跃着,五彩缤纷。

新婚夫妻相视一笑,男的是典型的瑞士男人长相,卷发,眼神深邃,鼻梁比例比起一般欧洲人还要大上一点,女的是一名东方人,黑发,面容姣好,笑起来极为的迷人。

新婚夫妻在牧师的指引之下把仪器托到头顶,之后,仪器将会被送到了酿酒厂。

还没有等着他们把圆盘从头上拿下来,枪声响起,仪器碎裂,围在一边的大部分人被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到,他们抱着头蹲在了地上,还有小部分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们直挺挺的站在那里。

那对新婚夫妻好像也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呆了,他们的手还高举在头上,面面相顾。

格林德瓦是一座极为安逸的小镇,枪声几乎从不出现在这里。

第二颗子弹从那对新婚夫妻的眼前穿过,落在不远处教堂的墙上发,刺耳的金属声音响起之后,回归平静。

紧紧闭着眼睛的人睁开了眼睛,把目光不约而同的投向了某个所在,开枪的是一个男人,如果不是枪声太逼真的话,人们大约会误认为这会是成为胶卷的画面。

男人站在风口,复古的皮夹克,皮夹克下合身的牛仔裤包着的腿均匀修长,风把他皮夹克下面的白色衬衫吹得微微的鼓动着,让那个背着日光站着的男人灵动,皎洁。

蹲在地上的女孩子忘了男人刚刚所带给她们的惊吓,在心里头已经迫不及待的给男人打分,她们几乎肯定这个男人是一个帅男人。

男人一点点的朝着这里走来,随着男人一步步的走近,女孩子在心里头欢呼,是的,是的,是一个帅男人没错,而且是一名很帅气的东方男人,比她们所想象的都还要来得好看,男人的气质如陪着她们一起长大阿尔卑斯俊美的山峰,锋芒毕露,灵动舒展。

最终,男人停在了那对新婚夫妻面前,缓缓的把枪口对准了那位依然把手举着头顶的男人,那是一个礼拜前刚刚结婚的洛尼。

格林德瓦的居民们傻眼,洛尼是镇上最为忠厚老实的好青年,怎么会?

他们再细细的观察一会,然后,明白了,问题就处在那位东方女人身上,男人枪口指着洛尼,目光却是紧紧的锁在了东方女人身上。

那位东方女人其实格林德瓦的人也不大熟悉,只知道这个女人数个月前坐着滑翔伞掉落在这里,确切一点说是掉落在洛尼的餐厅外,之后,女人就成为了洛尼开的餐厅的一名服务生。

就在不久前,镇上的人们才知道洛尼和掉落在他餐厅外的女人结婚了,洛尼叫称那位东方女人为“安娜”。

数万人被这样的状况唬住了,在没有弄清楚原由他们不敢大声呼吸,生怕男人会注意到自己,然后,枪口转向了自己。

僵局维持在数分钟左右终于被稚声稚气的声音打破。

“先生,你不是说你和我舅舅是好朋友的吗?为什么你要拿着枪指着他。”

说这话的是洛尼家的外甥,叫杰米,也是在这个时候,人们才注意到突然出现的男人的身边还跟着杰米。

男人还维持着刚刚的姿势,枪口对准着洛尼,目光落在叫“安娜”的女人身上。

人们在等待着男人的回答,他们在心里暗自祈祷着,上帝保佑,但愿这只是一场情感纠纷,可千万不要是传说中的恐怖分子,恐怖分子们可是杀人不眨眼的。

男人终于有所行动了。

上帝保佑,男人说的是一口流利的英语,男人从他的皮夹口袋里拿出了一张文件,文件也不知道是什么内容,男人把文件递给洛尼,右手用枪顶着洛尼的太阳穴,左手指着文件的的一块地方,说。

“在这里签名,说你以后不会再纠缠于她。”

被枪口顶蒙了的洛尼脸转向了他的新婚妻子,呐呐的,安…安娜…

迅速的,第三声枪声响起,洛尼捂着脚大叫了起来,他的白色皮鞋沁出了血,安娜也大叫起来,她一把抓住了男人的枪,让男人的枪口对准自己的胸口,嘴里大叫着,男人也不甘示弱对女人吼了回去。

在场的人就只有几名台湾葡萄酒收藏家听清楚女人和男人在说些什么。

“谢姜戈你这个混蛋,你有种往这里开枪啊?”

“苏妩,你是不是当人家的舅妈当上瘾了,你猜我刚刚听到那个孩子告诉我什么,那个孩子告诉我说,我舅舅和舅妈在教堂。”

拿着枪的人手在发着抖,声音宛如受伤的兽:“舅舅和舅妈?苏妩,你就有那个让我发疯的本事。”

之后的那一句男人是用吼的,他的声音在山凹里回响着,让人很容易的联想到悲呛的事物。

下一秒,第四声枪声响起。

男人握着枪的手垂落着,刚刚,男人也朝着他自己的脚板开枪了,在眨眼之间,极小部分的血在男人的灰色的短皮靴晕开。

缓缓的,安娜弯下腰,纤瘦的身体瘫坐在地上,缓缓的,她的手掌去捂住男人的脚上,低下头。

男人的手落在了女人的发顶上。

男人说。

“苏妩,你终究还是心疼我的。”

苏妩滴下了眼泪。

为了逃开这个男人,她从东京逃到了格林德瓦,世界那么大,她想总有一个地方他找不到。

可,就一个月的时间,谢姜戈就找到她了。

手掌的血一点点的从她的手缝上渗透出来,这是姜戈的血,是的,她心疼,她还心疼他从东京追到格林瓦德的万里路程。

苏妩抬起头:“姜戈,我们得找一个医生。”

缓缓的,谢姜戈也蹲了下来,用他的手捧着她的脸,说:“苏妩,告诉我,你没有第二次成为人家的舅妈。”

看了一眼捂着脚的洛尼,苏妩心里叹了一口气,对上谢姜戈的眼睛:“是的,我没有成为谁的舅妈。”

苏妩之所以站在这里是因为洛尼拜托她帮忙的,洛尼的妻子和他结婚还不到一个礼拜就和选择和他离婚,洛尼觉得丢脸偏偏一个礼拜之前他就答应了牧师和全镇的人来到这里,于是,她就充当一次他的新婚妻子,没有想到闹成这样了。

在苏妩简短的向谢姜戈描述之后谢姜戈这才答应找个医生,临走之前他还狠狠的瞪了洛尼一眼。

等取出那颗子弹时已经是傍晚的时间,谢姜戈坚持不住在医院,无可奈何之际苏妩只能把谢姜戈带到她住的地方。

苏妩住的地方是洛尼姐姐以前住的地方,是那种阿尔卑斯山脚下常见的房屋,房屋外是大片的葡萄园。

谢姜戈现在还不能正常走路,需要一边撑着拐杖一边让人搀扶。

打开房间,谢姜戈丢掉他的拐杖。

下一秒,苏妩被谢姜戈按在了房间门板上,唇就强悍的贴了上来,谢姜戈的吻带着旅途的风和霜气,铺天盖地,炙烈又苦涩。

起初,苏妩是有挣扎来着。

渐渐的,在那股熟悉的,她所想念的气息的萦绕下,闭上了眼睛,她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做,她知道自己这样做错得有多离谱。

可是…可是离开他以后,天空总是灰色的,让她看着看着总是忍不住的想流泪。

世界那么大,没有任何的一样属于她。

世界那么大,那么那么多的人她就只想要那个人而已。

于是,苏妩闭上了眼睛,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假装什么也不知道,献上自己的唇。

终于,他放开了她。

他心满意足的在她而耳畔嗟叹,为了找到你,我已经一个礼拜饶了地球几圈了,豌豆公主,把我累坏了。

他把头搁在她的肩上。

苏妩伸出手,抚摸着他的头发,这头发应该是好几天没有洗了吧?没过几分钟,在她的肩膀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让他躺在她的床上,苏妩给谢姜戈擦脸,胡子没有刮,头发老长,眼窝有浓浓的淤青,等她把他的脸擦好了想离开手被抓住。

“不许走!”他孩子一般的嘟嚷着,睫毛在抖动,仿佛是极力想撑开眼皮似的。

把头搁在了他的怀里,不走,姜戈,我不走,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