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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妈妈信奉专家提出的“穷养男,富养女”,因此在2005、2006年,我每天只有三块钱零花钱,一年的零花钱算下来相当于一个保安的月收入。所以那是个贫瘠的年代,我仅靠着梦想支撑着人生。

记得在某个沉闷的午后,我带着仅有的梦想和小伙伴们躺在长江边,看有着同样梦想的傻强站在长江边指着对岸的楼房,说以后那里有一栋会是他的,他会把楼房推平了建一个广场。我问他这么做的意义在哪,那时候还不太有“广场舞”,所以他也回答不出来意义在哪。

然后我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各自喜欢哪一栋,买下来以后要干些什么,完全忘记了自己的零花钱每天只有三块钱。

聊着聊着,傻强说他饿了,我们也就都跟着饿了。我们八个人,把钱凑在一起打算吃顿好的,于是我们一共凑了四块八。大家一起去路边买了三碗凉面,我主动要求去端,发现自己只有两只手,只能就地先吃掉一碗,哈哈哈。等把面端上桌,我一边辣得倒吸凉气,一边看着他们七个人盯着两碗凉面发呆,没过多久,他们就抢了起来。

吃完之后,我们全然忘记了楼房这件事,人生理想瞬间降了很多个档次,变得有些简单幼稚:就是能不能吃完凉面再多加一支可乐。我们看着滚滚长江水咽着口水,等一个人先开口提议不如一起喝江水。

等着等着,结果等来了同校的两个低年级校友。几个冲动的人忍不住想扑上去,但老狗制止了他们。

老狗建议我们先一起盯着他们看。于是我们集体侧目看着他们,他们果然略显紧张,在离我们五十米时就忍不住开始用手捂口袋,老狗才长舒一口气:“你看,他们身上果然有钱。”

于是老狗和傻强去截住了他们,两位小朋友就这样悻悻地帮我们圆了梦。

喝完可乐,我躺在一边伴着蝉鸣,听着他们打着饱嗝的声音,傻强则在旁边,继续数着对面的楼房。我眯起眼睛看向高远明净的天空,没有一只飞鸟。那天的天空,纯粹得像傻强的智商。

傻强人如其名,不太机灵。我认识傻强是因为他家住我家对面。

每天早上我背着书包上学,都会看到他从楼里走出来,双手抓着双肩背包的肩带。他总是一副正在参加军训的样子,目不斜视,昂首挺胸,一直前进。两个人照面打多了,心理距离自然就渐渐拉近了。

那时的我虽然不学无术,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在极度的无聊中,我在作业本上创作了《青少年低端泡妞指南》,在年级间广为流传。

某天,隔壁班的傻强跑过来跟我说:“嘿嘿,我经常在楼下看见你。”

我点点头说:“我也是啊!”然后我们就正式认识了,傻强告诉我他暗恋他们班长,向我请教泡妞技巧。

我抬起头,掷地有声地丢给傻强三句话:

“跪舔你就输了。”

“站着把妞泡了。”

“胆大心细,绝不要脸,要脸谁还泡妞啊。”

傻强激动得差点给我跪下,但我用眼神制止了他,毕竟我不是邪教组织。后来,傻强带着我给的三句“爱的箴言”向班长表白,结果一败涂地。因为我没有告诉他其中的重中之重:主要还是得看脸。

傻强受挫了挺长一段时间,一直不怎么敢见我,因为他觉得有愧于我,我告诉了他泡妞真谛,他却泡不到,他觉得自己简直丢了我的面子。

直到有一次学校统一打疫苗,傻强打完以后看到自己一直暗恋的女班长躲在角落抽泣,旁边的同学安慰她,告诉她别怕,其实没那么痛,但班长还是一直抽泣着摇头。

傻强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一咬牙,去报上班长的学号,替班长又挨了一针。那天下午傻强正在座位上直冒冷汗时,远远走来一个外班的男同学,自称是班长的男朋友,他告诉傻强别以为你帮我女朋友挨了一针就能改变什么,我们一样当你是个傻子。

然后他们扭打了起来,傻强被打傻了。放学的时候,傻强咬着棒棒糖,看着班长和外班的男朋友手牵手有说有笑地走在回家路上,心如刀割。

傍晚傻强坐在我家楼下哭泣,我只是静静地坐在他旁边。

傻强说:“是不是得做个小混混才有女孩子喜欢?”

我说:“不一定。但被喜欢的几率会大点吧,毕竟少女都爱追风的男子。”

傻强又说:“其实有时,我也想当个小混混。”

我听完呵呵一笑,然后严肃地拍了拍他的后背,直视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傻强说:“Ifyouhaveadream,justgoto追。”

傻强半张着嘴望向我,心里就此悄悄埋下了梦想的种子。

自从傻强“重塑”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之后,他渐渐在学校里赢得了所谓的“尊重”,他父母开始经常收到学校的投诉,但他们也没太在意,因为傻强还有一个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亲生弟弟,所以他们对傻强没有任何期望和要求。

傻强感情受挫,加上父母的不管不顾,和父母对弟弟的严重偏心,他渐渐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变本加厉,越发大胆,学校也不去了,家也不回了。

按他妈的说法就是:“你今天看着他背上书包走出家门,然后绝对猜不到他会在哪年哪月再回来。”没过多久,傻强就被逐出了家门。

无家可归的傻强每天在外面跟着一群不上学的孩子瞎混。主营业务是收钱帮中小学生解决矛盾,恐吓他们的同伴。业务不好的时候,傻强也试过拿着一个橘子站在网管面前,要求换取半个小时的上网时间,网管震惊之余,还是答应了他。

渐渐地很多同龄人都很怕傻强,觉得他人傻胆大,根本惹不起。加上他认了一个大哥,大哥告诉他:“人在江湖,不是你瞟我一眼,就是我瞟你一眼,所以平时人家看你,无论如何你都要看回去,这样才不输你的气质啊。”从此傻强就总是一副凶神恶煞的傻样,眼神像极了哈士奇。

由于他学习了这个特别的“涨气质”技巧,我跟他在一起时,经常无辜被打。有时吃个面人家只要看了他一眼,他不管那张桌子上一共坐了多少个人,都要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回去,一直盯到人家怒从心起,然后就会打起来。这种时候我一般凑上去随便被人碰一下就躺着不想起来了,免得爬起来继续被打。

有一天我看着自己新买的阿迪达斯白色外套上全是不久前留下的泥污和脚印,忍不住忧伤地问了一句傻强:“你为毛总是跟着我。”

他过了很久才尴尬地说:“不知道啊,跟外面那些人瞎混完,我就只能来找你了,感觉我只有你了啊。”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告诉他:“那你以后别总惹是生非了。至少在明显惹不起的时候。”

他严肃地看着我:“但我们不是说好要当黑社会吗?”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纯粹是因为当时不学习又没钱,觉得至少要拥有一个梦想,人生才完整。我说:“Letitgo吧,我累了。不想当黑社会了。”

傻强在旁边点点头。然后我们傻傻地望着天空发呆。过了一会儿,我问傻强:“你还真准备再也不回家了啊,每天就这么在外面瞎混吗?”

傻强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态,脸上浮现出一股难得的忧伤,告诉我:“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

过了一会儿,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一年中秋我和家人吃完饭,傻强给我的小灵通打电话,我下楼看到他,整个人神清气爽地站在那里,衣服干净整洁,拖鞋也换成了一双二手球鞋,他抱着一支大瓶装的可乐,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看着他先是一愣,没等我开口,他就喜气洋洋地告诉我说他打算回家,但有点怕,让我陪他。我听了微微一笑,然后让傻强等着,我跑上楼去拿了几个月饼下来。

傻强路上时不时地傻笑着,抱着一支大可乐拿着几个月饼到了家门口,犹豫半天,我以为他紧张,就打算帮他敲门,但他制止了我,我不解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发现他好像在听着什么。

我取下塞在耳朵里的两只耳机,把耳朵顺着门的方向贴过去,然后听到门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欢声笑语。通过声音就能想象里面一大家子人那种其乐融融的氛围。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楼道里,感觉时间很漫长,傻强看向我,眼神里带着一种傻傻的悲凉,没有说一句话。

过了一会儿,他蹲了下去,把可乐和月饼放在门口,站起来一个人转身走了。我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我们坐在路边,傻强静静地看着远处,傻强问我:“我是不是多余的。”

我说:“其实你不敲开门,又怎么知道呢。”

傻强没有说话。

我想起了在过往的那些日子里,我常在周末发现傻强像死尸一样直直地睡在我旁边,我一巴掌拍醒他,他告诉我是保姆放他进来的——他跟我家保姆是同乡。还常常在某个晚上,傻强用楼下小卖部的电话打给我,让我随便端点东西下去给他吃,吃完他就去网吧睡觉了。偶尔傻强不知道从哪弄来好几百块,又会叫我一起出去唱歌。他就这样有一天没一天地度过了少年的时光。

我忍不住一阵心酸,过了一会儿,从兜里拿出一个月饼,撕开包装掰成两半,和傻强一人一半,跟他说:“中秋快乐。”看着手里的月饼,傻强眼睛就红了。

然后我又拿出MP3和耳机,和傻强一人一只,我们在月光下,看着街上稀疏的人流,我播放了一首《不再让你孤单》。

傻强靠着我的肩膀默默地流起了眼泪。我拍着他的头,也流起了眼泪。

那天之后,傻强很少来找我了,我也很难找到他,他没有固定的电话,也没有固定的地方。我每次走到他家楼下,都会想起那个走路昂首挺胸的纯净少年。

一直到很多年后,我离开了那个熟悉的地方,夜里常常寂寞得睡不着觉,忍不住开车穿过一条又一条的马路,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瞎逛,仍旧经常会听《不再让你孤单》,经常会想起傻强,也是那时才懂了傻强傻逼的外表下,藏着怎样的心境,在最不应该孤单的时候,他一直过得很孤单。

二十多岁时,我才再见到傻强,他已经变了个样,看起来也不傻了。他站在人群中显得成熟稳重。我问他在干吗呢,他说他在帮家里做生意。

我也没问他什么时候回的家,但他告诉我当初家里把他赶出来,其实是因为他出于嫉妒,好几次把自己的弟弟打得鼻青脸肿,父母一怒之下才把他赶了出去,这是他一直没告诉我的。他后来也做了很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比如没钱的时候把好朋友的手机拿去卖掉,住在别人家,偷了别人的东西等等。而且他父母很早就来找过他,求他回家,但他为了怄气,一直不肯回去。

我心里微微一颤。傻强看着一脸惊讶的我,笑着对我说:“但我一直记得那年中秋,和你坐在路边,你给我放《不再让你孤单》,和我一起吃月饼,那之后我就没来打搅你了。”

我说:“记得有一次我们玩德州扑克,有一局你牌不好,我劝你做人别<图>,跟牌跟到底,结果一局就把我们仅有的钱输光了。其实那天我错啦,如果这局牌不好,那就放弃吧,没必要为了怄气把下一局,下下一局也毁了。”

他笑着点点头。

那天,傻强临走时问我:“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啊,以前。”

然后我想起那个中秋的夜里,傻强跟我说:“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

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因为很多年前,有一次凌晨吃夜宵,一个背着麻袋捡空瓶子的老爷爷经过,傻强马上把手上的半支可乐倒了个精光,追上老爷爷,把瓶子给了他。

那时,能多喝一支可乐,可是我们的一个小小理想呢。然后我对傻强摇了摇头说:“只是世事难料而已。”

少年时,我们总把很多时刻当作整个人生的缩影,其实那很傻。

☆一直陪着我的,还是那个自己——小岩井

约老友酒吧闲谈,话头刚热酒正酣,一通急促的电话让友人脸色突变,原来是他一周岁大的孩子咳嗽不止。

一脸歉意的朋友帮我付了账,一脸担忧地离开了酒吧。

我看着他的背影,想起记忆中还一起打弹子、玩《拳皇97》的小伙伴,如今也已为人夫、为人父,神色之间,也已多了许多责任与担当。曾经陪我玩耍的人,也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我无端想起一段时间我的签名:“没人陪我玩耍,所以我才长大。”

我们这帮臭男生,都是用大把的时间去晃荡,然后因为几个瞬间而成长,可能是失败,也可能是婚姻。

同岁的我,依然孑然一身。看着周围结伴的人欢声笑语,顿时有些落寞。

喝得兴起,我还不想回去。于是突发奇想,想跟以前的自己聊聊天。

一个人的时候,我经常会玩精神分裂,自己跟自己聊天,对着空气说话。

有时候很悲伤,就想像一个温柔的劝诫者跟自己安慰着;有时候犯二,就想像一个善于吐槽的捧哏来嘲笑自己。我用跟别人交谈来学会虚伪与圆滑,又用跟自己交谈来反思与自省。

这年头,坦白自己,并不容易。

坐在隐蔽的角落,我举起酒杯,喊出了第一个“我”。

“嘿,17岁的我,咱们喝一杯?”

17岁的我羞涩地点点头,说:“聊什么?”

“聊初恋吧。”我笑笑。

男人总愿意怀念初恋,因为那时候单纯得可爱;女人不太愿意回忆初恋,因为那时候天真得可怜。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定义初恋,反正在我这,就是第一次让我心动,让我想得彻夜不眠的人。

17岁的我是个羞涩敏感的臭小子,瘦瘦小小,个子不高,整个没发育的板鸭。我的情窦开得比较晚,当别人跟我说起初中小学就喜欢过人,我不禁为自己的晚熟而感到遗憾,错过多少可爱的小萝莉啊!

高二那年一个雨后,我偶然撞见了一个白衬衫马尾姑娘,才第一次有了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那时的我来说,爱情是什么不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我遇见你,我就知道遇见了爱情。

记忆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一片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滂沱的傍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你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仍记得当初心动的感觉。

我总怀疑,那段初见的回忆是17岁的我编造的谎言,以让我在干涸的高中岁月有些许鲜艳与怀念。

总之后来,我在心中暗恋了当时见到的姑娘好久,好久。久到仿佛一出生就在暗恋那个人,久到我身边所有朋友都知道我暗恋这么一个似乎是虚拟出来的幻象。

17岁的我有过好多机会接近那个女孩,可是他是那么的没有勇气,默默写了整整一本的情书,也不曾跟她说过一句话。

我苦笑着举起杯,埋怨他:“你说你当初能勇敢一点、傻一点该多好,错过那个年龄,恋爱就不是那个味道咯。”

可怜的17岁,对于自己想接近的人,还没开始,已经给自己发出一种警告:“不要过去,你不值得让人喜欢你。”在别人拒绝自己之前,就先蔑视了自己。

喜欢这种东西,最初似乎都盛产自卑。

“喂,17岁,自卑孤僻的你可能想象不到,十年后,我已经可以轻松自如地跟一群陌生人聊天,有着男男女女许多聊得来的朋友,也学会自我吐槽,学会温柔待人,活在当下,尽量少留遗憾。”

“那你现在一定很快乐咯?”17岁一脸羡慕地问我。

“也许吧,不过我也羡慕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