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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忆笙!”

顾忆笙匆匆忙忙走到门口,突然又被赵一芒叫住,她转过身,看到他望着她,眼神柔软得像朵棉花糖。“从今天起,你已经不是我的助理了,可以不用叫我主编了。你能叫我的名字吗?赵一芒。”

顾忆笙想了想,点点头说:“好的,赵一芒,再见。”

“等你的粥,顾忆笙。”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单映衬下显得格外璀璨。

【二】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因为想着要去大卖场买食材然后赶回家熬粥,顾忆笙走出办公大楼的时候很匆忙,林朗摁了好几声喇叭她才看到停在路边的车。

“我送你回家。”林朗穿了一件深蓝格子的衬衫,牛仔裤,站在车边的样子像一个大学还未毕业的男孩。

怕赵一芒在医院等得不耐烦,顾忆笙不客气地坐进林朗的车里。

在附近的大卖场采购了足够熬一个月粥的食材后,顾忆笙和林朗提着大包小包,爬了六层楼梯回顾忆笙租来的小公寓。

“地方又小又乱的……”顾忆笙没有想过邀请林朗上楼,他一直跟着,她也不好拒绝。

九十年代中期的旧公寓,三四十平方米的一室一卫的小户型,到处堆满了时尚杂志和各种娱乐期刊。厕所和厨房都小得可怜,几乎挤不下第二个人。林朗就坐在顾忆笙睡的床边,看着她穿着围裙在厨房洗洗、切切忙碌的身影。

她给他开了电视,偶尔会抬头望他,发现他也在看她,就不好意思地笑笑,找些话题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林朗闭上眼睛,问道空气里有隐隐的食物香气。他突然觉得心里踏实极了。虽然从小成长的环境优于大多数人,住大房子,坐好车子,穿剪裁最好的衣服,家里有佣人保姆照顾着,可是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顾忆笙原本想先给赵一芒送粥,可是因为林朗也在,她便趁熬粥的间隙做了简单的二菜一汤。

“没有什么好招待你的……希望你吃得惯。”顾忆笙从门后拿出一张折叠的小桌子摆好,将饭菜端了出来。

林朗觉得她像个温柔的魔术师。他看着热气腾腾的二菜一汤,说:“我以前不知道你还会做饭。”

顾忆笙羞涩地笑笑说:“先尝尝,也许只是样子能看。”

“就算味道不怎么样,我也喜欢能吃一辈子。”林朗吃了一口西红柿炒鸡蛋,眼睛突然发了光,“好好儿吃。”

顾忆笙故意忽略林朗充满想象的话语。“有那么好吃吗?”她狐疑地也吃一口菜,就是平时的家常口味,能吃,但也没到惊艳的地步。

“我几乎没吃过家常菜。要么是在外面吃,要么是李阿姨或者厨师做的。”林朗解释道。顾忆笙的菜确实不算精致,但是有家的感觉,温馨的、平实的。

顾忆笙低着头默默扒饭,有些心疼他,突然说:“你以后想吃饭,就给我打个电话,我做给你吃啊。”

顾忆笙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将近八点,赵一芒正在发脾气,地上丢翻了医院的饭菜,护士小姐要给他打针他很不配合。看到顾忆笙立刻大叫:“你骗人!你没有一下班就过来!”

“对不起,我来晚了。不过我没有骗你,给你熬了粥。”顾忆笙把保温桶放在床头。赵一芒伸手去拿,被她挡住:“先打针。”

赵一芒看了她一眼,讪讪地拉起袖子,很不乐意的样子。

他生病后越发像个小孩。其实他以前也像个小孩吧,因为只有小孩才可以活得像他这样肆无忌惮,想发脾气就发脾气,只是同时他也拥有让人仰视的才华和过人的聪慧。后来顾忆笙也发现,赵一芒其实很少对外人发脾气,他只有对公司里的人有点凶,而许小曼和她则是“重灾区”。想起他曾说“不喜欢的人我理也不理”,是不是能说明其实公司里他最喜欢的人就是许小曼和她?顾忆笙不由得望着他笑起来。

赵一芒白她一眼,边喝粥边道:“我知道自己很帅,你也别望着我发花痴好吗?……我明天想吃红烧排骨,你继续给我带吧。医院的饭菜简直是给猪吃的。”

顾忆笙看到正在例行病房检查的护士小姐突然手抖了一下。她应该是每天都吃医院的饭菜吧……同情地望了她一眼,然后问道:“你能吃那么油腻的食物吗?”

“吃了不会早死,不吃也不会晚死。再说,”赵一芒不在乎地撇撇嘴角,抬起头来看顾忆笙,“你以为我还能吃多久?”

她被他噎地说不出话,又恨他对自己的生命那么满不在乎,见他喝完了粥,过去收拾桌子。但是全程黑脸,也不望赵一芒一眼。因为生气,所以动作有点粗鲁,把保温瓶的盖子盖上时非常用力。

“你对‘小保’温柔点,它明天还要来看我呢。”赵一芒抗议。

“谁是‘小保’?”

“它呀。”赵一芒指指顾忆笙手里的保温瓶,然后看着它小声说,“明天你还要来看我,带着红烧排骨一起。”

顾忆笙被他彻底打败。

生活变得比从前更加忙碌,因为除了上班,顾忆笙每天下班后都要赶回家做饭,然后横跨小半座城市带给赵一芒。林朗每天都会来接她下班,有时候也会在她那里吃饭,但是大多时候不,因为知道她急着去看赵一芒。

他们的关系变得融洽,舒缓起来,像默契的旧友。只是有时候顾忆笙一个人的时候,躺在床上怔怔地望着来不及收拾的餐桌,林朗吃过的碗筷整整齐齐地放在一起,心里会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情。她知道薄薄的平静之下其实是汹涌的暗流,只是在这样的时刻,他们谁都不敢再去轻易触碰那个话题。如果不是赵一芒突然入院的那个电话,在那个恍恍惚惚的时刻,在林朗的车上,她差点说出她对他这些年来一直未曾改变过的爱恋。只有在梦境和现实交叉的边界,她才敢说出自己心里的感情。

只是就是那么巧,赵一芒入院的电话突如其来地掐灭了那一簇小小的火苗。

【三】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

因为公司医院两头跑,顾忆笙忙起来就忘了给顾天一打电话。刚好有朋友来A市看儿子,他便和朋友结伴一起坐火车到A城看顾忆笙,事先也没和她打招呼。

顾天一下了火车,按照之前顾忆笙给他写的地址,到街对面坐13路公交车,到中山公园下,再沿着中和街走了几百米便出现一个三岔路口,字条上没写清楚再怎么走,他犯了难。在公用电话亭拨打顾忆笙的手机,结果发现她的手机停机了。

林朗看到顾天一的时候他正问路,可是因为普通话很蹩脚,又不会说A城的方言,沟通困难。因为他说一口安城的方言,林朗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觉得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大叔你想去哪儿?找不到路了吗?”他主动上前询问。

“你也是安城的?太好了,我来看我女儿,找不到这个地址,你能帮我看看吗?”顾天一把手上的字条递给林朗。他已经认不出他来,过去了五年,林朗从少年长成成年男人,身上的气质亦发生了很大改变。顾天一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与他曾经的“任务目标”再次相见。

林朗看了一眼地址,又看了一眼顾天一:“你来找你的女儿?”

顾天一点点头。

“真巧,我认识你女儿,你和我一起走吧。”林朗伸手去拿顾天一手里的行李袋,“大叔,我帮你提吧。”

“不用不用。”顾天一推辞,“我自己来就行。”

“我来吧。”争抢见,林朗突然瞥到顾天一手臂上红色梅花形胎记。在微弱的光线下,那红色的梅花形胎记,看起来就像是黑色的吧。林朗抬起头又深深地看了一眼顾天一。如今的顾天一双鬓斑白,看字条时需要拿远些微微眯着眼睛,眼睛已经开始出现老花的迹象。

“你终于回来了,菜都要焦了!有没有买到我说的那个牌子的酱油?”顾忆笙边说边开门,看到门口的男人时,愣了愣,“爸,你怎么过来了?”然后她看到林朗站上最后一级台阶,出现在顾天一的身后。

有一声闷雷,在顾忆笙的脑海正中,啪的一声爆开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林朗又看看顾天一,脸上的表情惊恐得好像见了鬼。

原本只是因相似的胎记,突然想起五年前的意外,可是时间过去太久了,林朗并不确定,而顾忆笙的表情让他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了八九分。那么,或许长久以来,她对他似乎喜欢又似乎厌恶的态度,便有了合理解释。

“老张说他来看他儿子,我想有个伴,就顺便一起过来了……是不是菜烧焦了啊?”顾天一问。

顾忆笙如梦初醒,飞奔回厨房关煤气。她双手撑在水槽边深呼吸了好几口气,竭力平稳自己起伏不定,又惊又怕的心情,千万个念头在同一时间飞过脑海。他们两个怎么会一起出现?林朗发现什么了吗?爸爸不会乱说了什么吧?他还记得他吗?他会恨我吗……

“吃饭了。”林朗不知何时也进了厨房,站在顾忆笙身旁洗了手,然后打开柜门,将碗和筷子拿出来。

顾忆笙偷偷观察他的表情,他却故意不看她。

那是顾忆笙吃过最难熬的一顿饭。

顾天一以为林朗是顾忆笙的男朋友,说:“怎么不和爸爸说一声呢?交了男朋友是好事情。”他越来越像个普通的父亲,以前沉默寡言,好半天都没有一句话,而今却也变成像其他人那样会唠叨顾忆笙。

“他不……”

顾忆笙的否认被林朗的咳嗽声打断:“叔叔,最近小笙的朋友病了,所以比较忙,就忘了和您说。您别怪她。”林朗的话模棱两可,既可以理解为顾忆笙因为赵一芒生病,忘了给家里打电话,亦可以理解忘了把他们在一起的事情告诉顾天一。他以前也不曾叫过顾忆笙“小笙”,今天摆明了故意让顾天一误会。

顾忆笙在桌子底下踢了林朗一脚,他不动声色地收起自己的长脚,夹菜到顾天一碗里:“叔叔您吃。”

这到底是谁的家啊……顾忆笙无语,味同嚼蜡地啃着鸡翅。

他们吃完饭才差不多十一点半,顾忆笙提了保温瓶。“爸爸你在家看会儿电视,我去医院看朋友。困了就在床上睡会儿。”她交代完顾天一,和林朗一前一后地出门。

遇到周末,赵一芒要求她连午餐都要送。他住院有一个多月了,人瘦了一圈,顾忆笙当然舍不得拒绝他。

林朗一直沉默不语,走在顾忆笙半步之遥的距离。她望着他的背影,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着什么药。因为不确定他是否认出了顾天一——照理是认不出的,因为当时他戴了面罩,又过去那么久,记忆早已模糊了。只是开门时她太过惊讶,怕露出了什么马脚。但是林朗不提,她也不能问,只好沉默地跟在他身后,心怀鬼胎。

春末夏始的天气,路边的广玉兰树上绽开了硕大的白色花朵,空气里流淌着被阳光晒暖的花香。天气说热不热,但是薄薄的阳光洒在背上时仍觉得燥热难耐,顾忆笙的额头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

“你很热?”上车后,林朗体贴地开了一点空调,同时开窗通风。过了许久,他突然开口道,“你爸爸,好像对我挺满意的。”

顾忆笙托着下巴,正望着车窗外熟悉的街道发呆,被他的话吓到,结结巴巴地问:“你,你说什么?”

“没什么。”他像一只将老鼠玩弄于股掌的狡猾的猫。

“你别胡说……”她其实听清了,有些慌乱,心跳得很快,却隐隐又有种宿命般的无奈。

林朗瞥了她一眼,知道她在意那个秘密:“顾忆笙,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只要没对今天造成任何后遗症,其实都不算什么。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他觉得自己很无辜,因为这样的事情被顾忆笙拒之千里之外多年。其实除了刚开始时的惊讶,他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多感觉。顾天一已经变成了一个平和的老人,就算他和顾忆笙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想旧事重提。毕竟最后他并没有真的失去什么无法挽回的东西。

顾忆笙总觉得林朗已经知道了什么,只是他闭口不提。她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任何事,都能过去吗?”她抬起头问他。

“任何事。”林朗望着前方,非常郑重地承诺道,“已经发生的我也不会追究。比起你不爱我这个可能,没有任何事更能让我伤心的了。”

顾忆笙在林朗飞驰的车上,捂住脸孔,因为心中悬了五年的石头落地,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来。有发泄的意味,又带着盛大无比的幸福,像窗外丰盈的阳光一样让人喜悦。

“对不起。”她到了医院下车,站在车门口对林朗诚恳道歉为了五年前的伤害,和五年后的游移不定。

“我爱你。不管你爱不爱我。”最后一句她说得飞快,几乎同时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飞一般跑进住院部的大门。

林朗的耳朵被那声巨大的关门声震得耳朵嗡嗡直响,想了许久才明白顾忆笙的话。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伏在方向盘上平静了一下心情,直到后方的车子摁着喇叭催促他开车,他才抬起头,从后视镜中发现自己的脸,竟然红得像番茄。

真丢人。二十四岁的男人,竟然像个十四岁的少年那样,因为女生的告白而羞红了脸。

林朗一边开车一边微笑,同时在内心深深鄙视自己。

【四】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顾忆笙一路跑上楼,在赵一芒的病房门口停了停,害怕自己心跳声太大,脸涨得太红。然后才推开房门,结果发现病床上空无一人。她走回护士站问护士,值班的护士看了她一眼说:“他刚才病情突然恶化,送急救室了。”

顾忆笙愣了半晌才记得说“谢谢”,一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靠着身边的柜台勉强稳住身子。又想起什么,转过身问:“请问急救室在哪儿?”

“你还是在病房里等吧,有什么情况我在通知你。”

顾忆笙谢过护士,缓步走到赵一芒的病房,看着空无一人的病房,上面还有他躺过的痕迹,不由得鼻子发酸。她曾经狠狠妒忌过赵一芒的才华和他年纪轻轻就靠自己拥有的一切,与此同时还长得不赖,有时候临时顶替出境,比专业模特也毫不逊色。

赵一芒是恒星,天生是闪耀的发光体。她以为他受尽上天宠爱,却没想到上天那么小气,这么快就想要收走赵一芒的一切。

顾忆笙不知道在病房里等了多久,她抱着保温瓶几乎要睡着时,赵一芒被推进了病房。他脸上散发着一种病态的白光,但是人是清醒的,看到顾忆笙露出大大的笑容:“你今天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因为生病,因为住院,赵一芒瘦了十几斤,原本就瘦削的身材,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下巴尖得可以戮死人,小小的脸上,原本稍显细长的丹凤眼倒显得圆润了几许。

跟着赵一芒一起进来的除了医生和护士,还有许久未见的苏紫杉。她像个普通女人那样上身穿白色吊带,外面披一件黑色针织开衫,底下是剪裁合身的牛仔裤,平底鞋。卷曲的栗色头发在脑后简单地绾了个发髻,有几缕发丝垂在耳边。她没有化妆,近看能看到鼻尖上小小的雀斑。

顾忆笙这才发现,赵一芒和苏紫杉有一双相同的眼睛,妩媚的、多情的,又有点骄傲的丹凤眼。只是平时看到她时都化了妆,双眼皮胶和小烟熏淡化了这个特点。

苏紫杉细心地为赵一芒铺床、盖被子,顾忆笙站在她的身后不知道能做什么。在赵一芒的催促下才想起给他带了饭。栗子烧鸡、蒜末青豆和高汤娃娃菜,还有一个是西红柿鸡蛋汤。

赵一芒的手在打点滴,不方便拿汤匙,苏紫杉很自然地接过说:“我来。”

赵一芒似乎并不很习惯这样的场面,但也不方便拒绝,一口一口吃她喂的饭。

“没事我先走了,晚上再来看你。”顾忆笙起身告辞,想多留给他们一点时间。却被赵一芒着急地叫住:“别走,再坐一会儿。”

苏紫杉看了看赵一芒,又看了看顾忆笙,朝她点了点头。顾忆笙又重新坐回位置。

苏紫杉喂完了饭,她的经纪人打来电话,下午她还有两个通告要赶,催促她去化妆和彩排。

“一芒我先走了,再来看你。你别任性,好好配合医生治病。”她转而面对顾忆笙,“顾小姐,有劳了。”

“应该的。”苏紫杉对她很客气,反倒让顾忆笙有点无措。

赵一芒吃过饭睡了一会儿,醒来的时候看到顾忆笙靠着窗边在看书。阳光给她的侧影涂上了一层金边,让她看起来很温柔。他安静地望着她,听着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着走着,属于他的时间正一分一秒地流逝着。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如果死了,就再也没有机会像这样静静地望着她了。

因为保持同一个姿势太久,顾忆笙的脖子有些酸疼,她舒展筋骨的时候发现赵一芒醒了,正静静地望着她。眼神有点凉又有点暖。

她对他露出甜甜的笑容:“你醒啦。”

赵一芒望了望窗外,对顾忆笙说:“我想晒晒太阳,你能陪我去外面走走吗?”

在他睡着的时候点滴已经打完了,赵一芒看起来有点虚弱,但是精神还不错。顾忆笙点点头,她去推轮椅,被他制止:“我又没残,能自己走。你过来帮我扶下就成。”

见他有点不高兴,顾忆笙没再坚持,跑到床边小心地扶着赵一芒下床。

住院部楼下有一块很大的绿色草坪,穿着病服的小孩没心没肺地边跑边笑,周围是郁郁葱葱的胡杨树,茂盛的枝叶间筛下细细的阳光,落在地上不停跳跃变换着。顾忆笙扶着赵一芒在树荫下的一处长椅上坐下。

一个彩色的小皮球滚到赵一芒的脚边,有个穿蓝白色条纹的小男孩跑到他们三五米远的距离,怯生生地停住脚步。

赵一芒捡起皮球拍了两下,朝小男孩招了招手:“小朋友过来。”

小男孩迈着小短腿噔噔噔地跑到赵一芒面前,眼巴巴地望着他手里的皮球,却并不开口要。

赵一芒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很大爷地说:“叫我大哥,我就把皮球还你。”

顾忆笙傻眼。

小男孩看了看小皮球,很能屈能伸地叫道:“大哥。”

赵一芒满意地点头:“大哥最帅!”

“大哥最帅。”小男孩有样学样。

“很好。”赵一芒把小皮球还给那个小男孩,摸了摸他的头。小男孩说了声谢谢,抱着小皮球飞快地跑开了。他奔跑的背影像一只还在学飞的小胖鸟。

“真可惜。”住在这一区的病人,多半是绝症,没的治了。

“是‘好变态’吧?”顾忆笙吐槽,“哪有人生病还那么变态,连小朋友都要欺负?”

赵一芒眯着眼睛邪恶一笑,说:“怎么样?我不只要欺负小朋友,我还要调戏良家妇女呢。”说着伸手来捏顾忆笙的脸。手指触到女生细腻柔软的肌肤,那柔软而难忘的触感让他微微一怔。只一个闪神,顾忆笙就躲开了。

“你果然很变态。”她擦着他触碰过的脸颊说。

赵一芒微微一笑,双手自然地垂落在身体两侧,背靠着椅背,懒懒地坐着,视线没有焦点地望着前方。眼前是大片的草坪,草的绿色快要和阳光的金色融在一起,可是在那边界却又硬生生地出现了一堵围墙,将医院和外界隔离开来。

天空真蓝,灰色的鸽群扑棱着翅膀飞过湛蓝的天空。

【五】因为他真的爱她。他希望她有生之年,永远幸福快乐。

“我爸爸二十一岁就死了,爷爷三十二岁去世的,都是脑癌。”赵一芒眯着眼睛,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语气里亦听不出情绪,“我每年都会定期做检查,一年前就知道自己中标了。因为从记事起就一直给自己做心理准备,所以知道结果的时候就像知道一个早就知道的答案。其实我对生命没什么留恋。不用太长,足够精彩就行。你觉得我的生命精彩吗,顾忆笙?”

他其实并不是要她的答案,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我觉得我的人生还蛮精彩的。二岁丧父,妈妈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从小跟着奶奶过日子,吃过不少苦。后来出来工作,又被人坑……直到我遇到苏紫杉。那时候其实我跟了苏紫杉很久,发现她和某神秘男子走得很近,想拍独家新闻,结果被她派人把我请进了她家。”

那个赵一芒拍到的男人其实是私家侦探,按苏紫杉提供的线索寻找她的儿子。最后居然找到了赵一芒这里。

赵一芒上初中时看过苏紫杉演的电影,她演一个为智障儿子撑起一片天空的伟大母亲。十四岁的少年赵一芒在黑暗中偷偷抹眼泪,暗暗想,他既不痴也不傻,为什么却没有妈妈?那时候他未曾想过,大屏幕上为了智障儿子操碎了心的母亲就是他的亲生妈妈。

苏紫杉十六岁时因为长得漂亮出挑,所以总有男生缠着她,放学路上堵她,想和她做朋友。她心高气傲,言行举止从不给对方留情面。后来不知怎么惹上了社会上的人。那一次差点被人欺负,是赵一芒的爸爸赵林偶然经过时挺身而出。

赵林因为家境贫寒,高中毕业就进入家附近的邮局成了一名邮递员。

苏紫杉和赵林好上后,她最喜欢做的事便是抱着他沉重的邮差包坐在他的自行车后,从城市的这头骑到那头。

后来他们的事被家人发现,苏紫杉的父母几乎将她软禁起来,除了上学,不让她出门半步。年少气盛的苏紫杉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住进了赵林的家。他们在一起一年很辛苦,但那却是苏紫杉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直到有一天她在打工的地方接到赵林的妈妈惊慌失措的电话。赵林在工作中突然晕倒,被送往医院后,发现他得了脑癌。苏紫杉只觉得天旋地转。那时候她的例假,已停来了三个月。

因为赵家家境贫寒,无法负担怀孕的苏紫杉和生病的赵林的费用,她硬着头皮带着他回家,希望父母可以念在亲情,帮他们渡过难关。谁知苏紫杉的父亲勃然大怒,根本不想听她的任何解释,操起扫把对她连打带骂,把她赶出家门。

苏紫杉扶着虚弱的赵林,在林家门口跪了一夜都没有得到原谅。

后来赵林死了,赵一芒出生了。苏紫杉跟着许诺她未来的星探去了北京,成了北漂一族……

“她说她那时候没的选,她只有十九岁,我爸又死了,她实在没有办法继续待在那个地方守着我长大。她说她那时候只要一看到我就会一直哭一直哭。”

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赵一芒从苏紫杉家出来,开着他的小奥拓从城东飙到城西。他一个人在乌烟瘴气的酒吧里喝了两个小时闷酒,仍是无法接受苏紫杉的解释。甚至他情愿她永远都不要出现,永远不要回来认他。

喝得醉醺醺地开车回家,赵一芒在路上差点撞到那时候失魂落魄的顾忆笙。

“顾忆笙你还记得吗?其实早在你来O2面试之前,我们就见过。”赵一芒扭过头望向顾忆笙,被她满脸的泪水吓到,“白痴,你哭什么?”

顾忆笙哭得像一只皱了的包子,用袖子拼命抹眼泪:“我没哭……呜呜,我没哭……”赵一芒说得轻描淡写,但是没有人比顾忆笙更明白没有妈妈的童年有多孤独,何况他从小就双亲皆失。

“是你,让我决定原谅苏紫杉。”赵一芒揉揉顾忆笙的头发说,“是你对我说‘人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他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人生就是我自己的。他们对我好,我应该对他们更好,他们离开我,我也希望他们在没有我的地方过得好。’是你让我知道,宽恕比仇恨更让人快活一点。”

后来他和苏紫杉相认,但是只是叫她苏姨,并不叫她“妈妈”,二十几年没有这般叫过,他叫不出口。后来他陷入“强暴门”,前途尽毁。在苏紫杉的安排下,他出国游学,并在她的搭线下认识了各国顶尖的设计师,经常出入著名时尚派对。三年后他回国,从一个小娱记变身成时尚潮人,苏紫杉设计让他的师傅和小明星反目,互相抖出对方的丑闻,他沉冤得雪。随后又经苏紫杉介绍认识O2的投资人,受其赏识进入O2……

“你以前是不是很崇拜我靠自己就有今天的成绩?其实我也是靠了别人……”

“苏小姐只是给了你一些机会。如果你没有才华,那些机会最终仍会作废,且今时今日其他人提起赵一芒这个名字,不会是今天的神态。”O2并不是一个凭关系进了之后就能高枕无忧的地方,赵一芒能做到今天的成绩,有苏紫杉为他穿针引线的功劳,但他本身所具有的特质和才华才是最根本的东西。顾忆笙不喜欢赵一芒的妄自菲薄。

“苏紫杉是你妈妈,苏紫杉又是林朗的小姑,那么你和林朗……”故事突然想起这一层关系,惊讶地瞪大眼睛望着赵一芒。

他做了一个很勉强的表情,或许还翻了一个不屑的白眼:“没错,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我是他的表哥。”

“天哪……”顾忆笙捂住嘴巴,震惊得不知道说什么。

“你一直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你吧?”赵一芒皱着眉头笑了一下,又顺手捏了一下顾忆笙鼓鼓的脸颊,“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点点。”

顾忆笙瞪他,小声抗议道:“我本来就不笨……”

赵一芒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了出来:“我之前说喜欢你,确实是骗你的。我不知道你和林朗之前发生过什么,但是我看得出他很在意你。所以我故意在记者面前说你是我的女人,因为那天你是林朗的女伴最后却被我带走,这种三角关系媒体最喜欢了。所以在你家楼下,我发现等你的林朗时,在他出来之前向你告白。”

“可恶的是,你居然都没有上当,害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后来住院,每个值班的小护士都向他暗送秋波,才慢慢又帮他树立起强大的信心,“顾忆笙,我都是骗你的啦。”赵一芒的尾音在午后的阳光中软软地融化开来。

顾忆笙对赵一芒喜欢她这件事,一直持将信将疑的态度。她不信他会一夜之间瞎了眼,喜欢像她这样平凡到爆,又缺乏时尚感的女生。可是他一次次说喜欢她,有时候望着她的眼神几乎可以称之为温柔和神情,她便有了一点点动摇。

赵一芒是顾忆笙最敬重也最疼爱的人,如真的被他喜欢,会有点困绕,因为她能回应他爱,但那爱却不是爱情。可是老实说,能被赵一芒这样优秀的人喜欢,感觉还不赖。

“我就知道你骗我的啦。幸好我没有陷进去……如果你再真诚一点点,我相信你是真的话,说不定会真的爱上你。”顾忆笙拍拍胸口,很庆幸的样子,“我们回病房吧,太阳快落山了。”

或许是因为坦诚了心事,顾忆笙更加心无芥蒂,主动拉住赵一芒的手,小心地扶住他。他其实能自己走,但是顾忆笙愿意扶着,他便让她扶着。她身子软软香香的,挨着很舒服。

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赵一芒和顾忆笙说了许多他不曾与人启齿的故事。他说了许多,但是有一个秘密他没有说,之后也不会提起,这个秘密将随着他生命的消逝而一点点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