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啊,没有桃花运,急死,有了桃花,愁死。从前我也曾感慨过人生苍白,生活乏味,可真被大朵桃花砸中,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没发生辰儿暗恋事件前我打死也想不到,原来运交桃花的感觉是这样,所以说,两情相悦是男女相处的最高境界啊!

三十岁,我以为三十岁足可定下以后的人生,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了,没什么意外可言,原来人生不是可预见性的,有时就连一年里发生的事,都无法预知。一年前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另添了一对双胞胎女儿,老公会不举,辰儿会暗恋,而且是可怕的暗恋,更不会想到,自己还有孤军奋战的一天。

即使安朝健康如初,我也会把辰儿这份感情埋进土里,不,埋进地壳里,这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何况身处微妙时期,辰儿,对不起了,原来上辈子是你欠我,我这面目可憎的讨债鬼,耽误你一生,可我无能为力。

我去安朝那儿,他闭目而卧,好不惬意,发生的一切他不闻不问,真舒服,如果可以,真想躺在床上的是我。

“你这就要抛弃我了吗?”我卧着他毫无生气的手,叹道:“从前,最怕被你所弃,而你真的要抛弃我了。你不是有意的,是不是?可我依然恨你,就是恨你!”

他平静的睡容没有一丝波澜,本来我泪已尽,再也不会流淌,可今时不同往日,不值钱的泪珠还是“吧哒吧嗒”往下掉,落在他手背上,雨滴落石般滚上被褥。

“除了哭,你就不能干点别的?”

我刚想抬起头,想想还是算了,又是错觉,唉,我还是继续哭吧。

“明明那么没用,一天到晚还不愿意人看不起。”

讨厌的错觉,讨厌的安朝,我在幻觉中回嘴:“你也不见得多有能耐,好意思说我!”

“把眼泪擦一擦,难看死了。”

“擦什么擦,你又看不见。”我顶回去。

有人扳起我的头,抬起我的下巴,泪眼朦胧中,我看见了安朝的脸,他靠着床,手上拿一方绢帕,擦着我脸上的泪痕,这家伙还是那么不懂得怜香惜玉,用力太大,脸皮都被他弄疼了,我怒斥:“你就不能轻点儿?!”

“自己来。”他把帕子丢给我。

我下意识接过,拿在手里,只觉触感极其真实,绝不是梦中的轻飘飘,不禁摸了又摸,甚至放到鼻端嗅了嗅,还留有熏香的余味,这…这是真的!

我指着安朝,眼瞪如铃,尖叫:“啊!你你你!!!”

“不是哭就是叫。”他掏了掏耳朵,淡淡地:“真是的,不知道白痴会不会传染。”

我的心早已快乐到天上,抓着他:“安朝,安朝,安朝…”

“皇上都不叫了,真是没规矩。”他一把推开我,唤道:“来人。”

太监进来跪倒:“皇上。”

“看看,他都比你有规矩。”安朝也不看我,向小太监道:“更衣,传膳。”

“是。”小太监出去,不一会儿,捧着洗漱用具的宫女入内,又有一帮人准备着龙袍,伺立一旁,大家屏息凝声,无一人有一丝异色。

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老半天,忽然明白过来,暴喝:“安朝!你消遣我!”

没有人看向我,好象我并不存在,除了小宫女的嘴角有一丝若隐若现的笑容,忍不住浮现的样子。

“你们…你们都串通好了。”我用颤抖的手指着他们:“都骗我,骗我…安朝你骗我,你为什么要骗我…呜。”

“好了,该满足了,除了这些伺候的人,你算第一个知道我已醒来的人。”他微微一笑:“谁让你哭得那么心碎,而且有事没事就来哭一下,朕啊,老是败在一个不忍心上。”

小太监奉承:“皇上是仁君,自然宅心仁厚。”

我气炸了,怒视他:“根本没有什么昏迷,你是故意的,是不是?为了什么?试探身边人是否忠心?!”

“谁说没昏。”他懊恼地揉脑袋:“整整三天啊,醒来还不能张扬出去,这些天,光憋着不能走动了,你又老来火上浇油,痛苦得我——”

我看着他洋洋自得的面孔,只觉一阵受辱,喜悦早以荡然无存,转身而去:“继续吧,继续骗所人的人,把不忠心的杀掉,把忠心的留着,继续上当受骗。”

“回来!”他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我不理,就要推门,两个小太监拦在我面前,为难地:“娘娘请留步。”我无法,只得回身:“还有什么没玩够的,反正我闲得很,放马过来吧!”

“过来!”他皱着眉头,一贯地命令式。

这时候不去,倒显得我胆怯,我上前,直视着他,只听他道:“辰儿不错,真的,我真高兴,比我当初强。这个皇位给他,我很放心。”

“你真像你父亲。”我冷冷地道。

“一代比一代强了。”他望着帐顶,很是欣慰:“比我当年强,比我当年强啊。”

我忍着恶心:“怎么不提简辽,人家一如既往的忠心,没半点儿趁火打劫。”

他沉默一会儿:“我知道,这些天,该看清的,全都看得分明,我不是一个不知好歹的人,这你清楚。”

“我不知道的太多了。”我冷笑:“玩不过你,我自认玩不过你,行了吧?”

他挥手退屏众人,瞬间恢复了以往的嘴脸,笑嘻嘻地下床,揽住我的腰:“小小人,压过我又怎样?你不还是我的老婆,逃不过我的手心?”

“滚。”我挣开他。

该死的又粘上来,一张脸全钻进我的颈窝,野猪刨食似的拱着:“小小人皮子越来越细,越来越香了。”

我侧首,恶意地问:“你那枪还能用么?”

“怎么不能。”他脱裤子,向我展示:“看!”

我倒,小样居然真的重振雄风了!

“这些天,我一个人躺着,想了很多事。”他抱起我,向床边走去:“平时没有注意到的事,被喧嚣掩盖的事…”

我被他放到床上,不再挣扎。男人本来就没什么用处,除了提供吃穿,就剩床上这点儿事了,他们还死皮赖脸地宣称,某某某是我的女人!真是大言不惭,既然如此,男人的那点好处,不要白不要。我躺平,以便全方位地享受性爱带来的乐趣。

他吻,温柔漫长,长时间的晕眩,然后我们换了口气,换成激烈窒息,然后是一下下地短暂触碰而回味无穷…

男女啊,缠绕千年,不过这么回事儿。

重振雄风后的安朝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真要感谢你当初那一脚。”

歪理,我否认:“才不是,是你自己恢复的,我只是契机。”

“你干嘛要扔掉我感谢你的机会呢?”他不解。

我正色道:“因为我要爱,不要感激。”

他展颜一笑,随即毫不迟疑地道:“那就给你爱…”

(完)

番外  心路历程之邂逅

由北向南,一路所向披靡,我们兴奋级了,没有比横扫昏君的江山更得意的事,也没有比横扫他江山时,我亲任元帅那样值得一生回味。我是安朝,一个普普通通官宦人家的子孙,可今天,我骑骏马,率军兵,杀入皇城,我们像倾巢而出的黄蜂,光是气势,足以杀昏君十次!

老远我就看见了安定门,由此进,禁宫自可长驱直入。我挥手,大军摇旗呐喊,不堪一击的守卫被我们击得四逃,我在马上看着这一切,不禁连声大笑:“冲,冲进去!什么都是你们的!”顿时受到了响应,我的追随者脸上散发出兴奋的光,比杀人还要兴奋的光。

立功,珠宝,女人,这座皇宫,什么都能给你。

“活捉昏君者,封侯爵,赏千金!”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回荡在殿阁,充盈的感觉遍布全身。挥鞭,响亮地一声,我不理会那些抢夺者,纵马驰骋在汉白玉铺就的地面上,老实说,感觉并不好,到处是台阶和花木,极惹人烦,正当此时,有人禀报:“太子殿下,昏君自尽,此乃头颅!”

我勒马,心情突然跌入谷底:“皇后呢?玉玺呢?”

没有,通通没有,我抽了那人一马鞭,废物,都是废物!

“殿下,抓到两个女人。”我的副将提着两个狼狈不堪的女人,扔在地上:“躲到床下边,哈哈,昏君的女人也是缩头乌龟!”

我看着瘫软的两具躯体,心情稍微平复了些,对一个抖得不太厉害的道:“昏君已死,你说,该是不该?”

那女人指着我:“匹夫,我咒你父子坐不稳龙椅一天!”

反了,都他娘的反了,若不是副将将她一枪对穿,我会把她剁成肉泥!我怒极反笑,问另一个快抖散了的女人:“你说,该是不该?”

她叩首:“昏君无道,太子义所当为,天下称颂。”

这女人吓得话都说不全了,没想到还能阿谀奉承,我笑了笑,接着问:“好是不好?”

女人的泪水仿佛夏天的暴雨,呜咽着:“再好没有…大,大快人心。”

我打量她:“你是昏君宠妃?”

“太子…太子饶命啊!”她像狗一样爬到我马下,不住叩首:“饶命啊…”

真没骨气,昏君的人,他的女人,除了刚才那个不怕死的,都软得让人想踹一脚。这女人抬起泪眼朦胧的脸庞,长而细的弯眉和粉红的小肿嘴诉说着无依,真没用,我立刻想起这话句,却不知道这是我将来乃至以后最常说的——对她。

我拎起她,放到马上,掠夺结束了,我要的并没有得到,总要有点儿战利品,那就要了这个吧!

我把那女人扔到军营里,便开始追查玉玺踪迹,其实玉不玉玺的我丝毫不在意,关键是我父皇在意,仿佛不夺玉玺,不算夺了昏君的江山,他已派人追问,惟有一查到底。

说来好笑,玉玺后来居然是在井里找到的,被人呈上来时水迹还未擦去,湿淋淋碧油油的好看。昏君死也不想让我们如愿,宁愿沉了玉玺,烧了皇宫。可笑之至。人啊,你岂能不认命?

相较昏君,他的女人倒是很认命。我要了她,她一边哭一边顺从如待宰羔羊,我越要她,她哭的越凶,却越是顺从。从她的目光中我读到惶恐与不安,她怕我杀了她,可她不知道我不喜欢杀女人,那是一件很乏味的事,不过我不会告诉她,她一安心,我岂不顿失意趣。

我欣赏她的恐惧,道:“你糊弄我。”

她的神情立即让我很满意。

一开始要她,我就猜到她不是宠妃,她不懂伺候男人,可也不像宫女,一问才知道,她是青姬。管它呢,反正是昏君的女人,有这一条,我总能在她身上发掘无限乐趣。

我说她可以跟着我,她感动莫明,说谢谢。

她说谢谢,我毁了她的一切,她却对我这凶手说谢谢。这就是人,这就是贱,赏她口饭,便有奶就是娘,什么国仇家恨,山河破碎,通通不抵一口饭!

新朝初立,多少事等着我,闲来我就逗弄她,忙时我就将她扔在一边,她倒也懂事,从不给我添麻烦。时日一长,忽然觉她的无声,像许多亘古存在的东西,比如日月,河流山川,以及生活。她像生活,你随时都会想起她,又活生生,仿佛人生中的每一次得意——她总能让你很得意。

我不知道是不是曲意逢迎,或许是天性如此,总之我有点儿喜欢她。时而巴儿狗,时而解语花,跟她说什么都不会觉得索然无味。她似乎懂很多,且很聪明,有时却又笨得出奇,可见以往都是自作聪明。看她自作聪明和看戏一样有趣。

几个月后,她似乎开窍了,懂得有技巧地讨人欢心,身体也比从前丰盈,有内容得多,一张小脸像迎风摇摆的花,更添风致。她变成一个活在男人身下的聪明女人。

一块小小的糯米糕,是我给青绢的评价,你以为能够一口吞下,其实不是,你得嚼,她有弹性,你嚼她,她会给你又韧又软的体验,这个体验我从未在其他女人身上获得。猫一般小小的个子,软糯的口感,至于偶尔露出的讽刺的天性,就算是她的馅儿吧。

她的嘴真是利,好几次我都被她呛得哑口无言,好在她还知道自己的斤两,冒犯我之后懂得及时回转,顺便捧我一番,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这么不知好歹的女人,我早狠狠教训她一顿,让她知道天高地厚了。

让女人生活得舒适,恐怕是所有男人快乐的源泉,我喜欢令心爱的女人美丽动人,她的一颦一笑仿佛都出自你手,这种充分主宰的感觉让人莫明兴奋,而她的懒惰,她的软弱和依赖,与我的爱好刚好严丝合缝,两者像制作精美的茶壶,壶与盖之间没有一丝缝隙。

我喜欢她,可没想到父皇不喜欢,他让我杀她,我遵旨,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遵旨的——一切薄雾般虚无。

那天晚上,她穿了床第间的那种肚兜,宝蓝色的缎面,露着白皙丰盈的胸脯,丝质的细细的带子,仿佛一下就能扯断。她真美,谁也无法了解,我在她上方看见这美景的感觉,像一朵绝美的花儿悄无声息地绽放,悄无声息,她的一切都是无声而永恒的。

我不想杀她,我想一辈子和她严丝合缝下去,可父皇容不下她,说她妖媚,说她误国,说她比妖媚更甚,掩藏在平实下的不可救药的媚色,父皇说他一生阅人无数,倘若不除,我一生都会受制于她,永无翻身之日。

谬论,我堂堂须眉,怎会受制于一小女子之手,难道父皇不觉得,一切该反过来说吗?

她的一切都是我的,吃穿用度,包括她这个人,我饿她,她就得饿死,我不给她衣服,她就得成天光着,别无他法。我是他的天!

而如今,他的天要杀她,保护者变成刽子手,怎么把她带回来,就要怎么弄死她。弄死她真容易,捏死只蚂蚁般简单,可难道我不会觉得自己没用吗?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心爱的玩意儿都保不住,这样的人,是个男人吗?

为什么我偏要做非所想,而不能随心所欲?就因为我是太子?如果,如果我是皇上呢?都会不同,可怎么把太子殿下,改成皇帝陛下?眼前这个女人,是个台阶,杀了他,父皇会满意,我诠释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无毒不丈夫,父皇喜欢这样的人,而不喜欢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

“好手段。”我冷冷地道:“和少卿夫人学的罢。”

她抬起头,像被焦雷击中。

我一阵心软,这样的女人,哪只眼睛能看出误国?男人啊男人,总为自己的失败寻找借口,红颜祸水就是其中之一。一个赌徒,只能抱怨自己那糟糕的意志力,而不能抱怨一副牌九,一对色子,哪怕他抱怨手气差,也不能把失败的原由归结到赌具的身上。

思易行难,世事永远是思易行难,想明白了,又能怎样?

我狠狠掐着自己的心肠,以便让他痛得麻木,变黑,变硬,我需要这样,然后用麻木的心肠说出一切绝情的话。我说出来了,她在哭,只是哭,呜呜咽咽地,像被主人责打的小猫小狗,让人心生怜悯。我想我是进行不下去了,刚想对自己缴械,她却忽而变了一副样子,指着我,说了一系列比我难听的话,把我的失败描述得一清二楚,不容辩驳。我真的愤怒了,没有人那么说我,也没有人这么肆无忌惮,仿佛不说出来就对不起全人类——这不知好歹的女人!

我怒吼一声,掐住她的脖子,她挣扎,不过都是徒劳,很快就白眼翻出,舌头伸长,濒临死亡的眼睛望着屋顶,里面全是屈辱与不甘,她快死了,我成功了,可是我听见她说放了她,她说她想活。

仿佛绝境中的稻草,我想都不想便牢牢抓住。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绝境中的感觉,仿佛杀了她,就真的面临世上最坏的境地,白茫茫,空荡荡,只有雾,地上的黑土,这两样东西我都讨厌。

我松手,她滑倒,蜷缩在地,一抽一抽的,脸上身上被汗水湿透,像只溺水的小动物。

如果这就是我要的一切,那我的初衷,也许是错的。

我道:“好好反省。”

更多的是对自己说吧?我需要想想,好好想想…一切是什么时候变错的。

番外 少年的悸动

良州的冬天对于生于北方的安辰来说,并不难耐。灰色的天幕,漫天飞舞的尘砂,利刀般刮人肌肤的冷风,空气像被抽干水分,清冷清冷的,一切让人想到百业萧条,不复兴旺。

事实也是如此,父亲被贬,发配良州,那个意气风发的太子不复存在,在被人监视的良王府,甚至提到这二字,都是犯忌的。安辰记得,曾几何时,青绢想提前请个产婆,都需要贿赂一个个侍卫,打开一道道关卡,请来的人才可进府,否则,什么时候生,什么时候请,毫无人情味可言。

是的,他叫她青绢,自从那夜她抱他入睡,用同样瘦弱的身躯替他抵挡风雨严寒,他的心里就埋下了这两个字。这颗种子,埋在那么厚的心里,直到由京城辗转至良州,直到他长大,离开闭塞的王府,直到再次进京…直到永远。

那么长的时间,他不知道原来埋一样东西可以那么长时间,苦而不涩,漫长却不乏味,有时连自己也忽略了,忽然想起,查看一番,呵,原封不动,完好如初。

他知道自己是个拿不起放不下的人,恨的时候,很深,一旦恨上,无法改变——爱也是。

这可真要命,太渴望又太畏惧,因为渴望所以畏惧。知道会爱的那么深,所以回避,眼不见,却做不到心不烦,思念是一种病,不可救药,自己也知道患上这种病,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曾经让自己不要爱,告诉自己应该清醒,平时也很是个冷静的人,可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努力是徒劳的。

青绢生孩子那天,同样是个劲风肆虐的天气,那年,安辰十一岁,个子还没长高,身量也没有长开,依旧是那个小小的,难相处的孩子,却不再爱哭。

心智不齐全的孩子,哪里知道什么是恨?也许知道,因那是本能。安辰记得他站在下午昏暗的院落中央,仆役在他面前匆匆走过,没有人留意他,这时,一只飞鸟从上空划过,不留一丝痕迹,黑云依然糨糊般覆盖整个天幕,风吹在身上,像大鸟的翅膀划过云层,周围静极了,他们喧闹而忙乱,可安辰的眼里什么也没有,包括那天,那云,那风,还有自己。

不能恨,他是父亲,也不能爱,她是母亲,那么,只有恨自己了。这是多么简单的事,于是安辰在那一年,开始恨自己。

再再,青绢的孩子,弟弟…安辰告诉自己,不该伤害他,即使他很胖,很谗,很多话很讨厌,占用了父亲的精力与青绢所有的时光,也不能恨,他是弟弟,就是一辈子的弟弟。

没有人注意到一个小男孩是如何长成十六岁的少年的,因为他们的目光,都在一个叫安再的小屁孩身上。

“哥哥,你怎么不理我呀?”安再奶声奶气的追着他跑。

安辰回头,用目光驱逐这个一摇一晃的白痴身影,无奈,白痴是不懂他人的厌恶的,大概是目前还没有人表示出厌恶吧,安辰停下来,打量这位弟弟大人。

他像父亲,很像,可以断定父亲儿时就是这么一副样子,可他真不像青绢啊,一点也不,简直怀疑是不是青绢的孩子,长相没戏吧,智力也差得没边,青绢那股掩藏着的聪明劲,丝毫没有遗传给他,真是鲫鱼与河豚——不是一个级别的。

“找你妈妈去,去!”安辰再次驱逐呆望着他的弟弟,真恶心,他居然从口袋里拿出块桂花糖,口水吃得到处都是。

无私的安再小朋友啊,这里要表扬一下,他用沾满口水的手,从小兜里又掏出一块,举到安辰面前:“哥哥,给你!”

“谢谢,不要。”安辰几乎是在他话因刚落时,便表明了态度:“走吧,你走吧,我要一个人呆会儿。”

被拒绝的小安再颇为失落:“哥哥,你老是说要一个人呆着。”

“不要跟着我啦!”安辰对正处在跟屁虫年龄段的弟弟怒喝,然后绝望地发现毫无效果,他还在一摇一晃得跟近,于是吼道:“回去!再跟着我,我就不理你了。”

安再无知者无畏,不懈地前行:“哥哥,我找不到人陪我玩——”然后跌到在地,一声惨叫。

一块碎石拌倒了小胖墩,安辰也被不大不小的吓了一回,过去扶起他,安再自然是哭了,当哥哥的只好查看伤处,还好,没有大碍,手掌蹭破层油皮,暴露着鹌鹑蛋大小的两块粉红色的肉,对安辰来说不算严重,完全划不到损伤范围内去,不过足够安再哭个稀里哗啦了,无法,安辰只得送他回去。

听到哭声,青绢很快就从房里冲出来,人还没到,嘴里的心肝宝贝就溜出来了,标准的惯孩子家长。将安再抱在手里,又是亲又是哄,又是唤人拿伤药,百忙中嘱咐安辰进去坐,说要好好谢谢他,之后的目光就没落在他身上。

安辰迟疑一下,随着他们进屋。看着青绢疼孩子的刹那,他甚至没有骨气的想:反正今生,和她也是不可能的了,不如做她的儿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真是没骨气,够软,够贱,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该想法产生之后,心里竟然小小了憧憬了一下,而且感觉还不错!

忙完了儿子,青绢的目光才重新落到安辰身上:“真是谢谢你了,辰儿。”

“小事而已。”他有些坐不住,浮动着的燥热,成年之后就摆脱不了的燥热。

“平时让你来,你还不来,可是把我当外人?”青绢侧目,冲他眨了眨眼。

安辰挺了挺身子,不想说话,趁这个空,他得把她刚才的神情印入脑海。

“你呀,就是话少。”青绢削着苹果,专心致志却很随意的样子,轻而缓地道:“有时想跟你多聊聊,又怕你烦我,自讨没趣…其实我知道你不是这样,只是这些年,我们实在对你关心不够。”

“都是一家人,不说见外话。”他微微一笑,凝视着她白皙的手指,指白果红,十分鲜活的画面。

青绢细心地挖去苹果上的烂处,笑着递予他:“没什么好东西,连苹果都没个齐全的,凑合着吧。”

“这已是很难得了。”苹果这东西,在良州苦寒之地,并不易得,安辰接过,拿在手里,却不急着吃:“父亲对您,真是没话说。”

青绢低了低头,脸上顿时泛出幸福小女人特有的红晕:“呵,还不都为了给孩子吃。”

安辰内心苦笑,曾经见过她向父亲提起想吃水果,没几天,父亲就想方设法弄来了一筐苹果,当时他也在,青绢便塞给他许多,拿回去,没舍得吃,放在那儿,渐渐干瘪了,却也没舍得扔。

“晚饭就在这里吃罢。”青绢看了看天色:“也快了。”

“不…不用麻烦。”他起身,这才意识到手里的苹果,想放下,因是她削的,莫明地难舍,于是装做不经意,垂下手臂:“母亲休息吧,儿告退。”

“嗤,又不是在太子府,还用那一套。我连敬语都忘了怎么说的了。”她送出来,半依着门:“没事来坐坐,我闲时多,正愁没个说话解闷的。”

安辰快速行走的背影微微一僵,这话,别有用心的,一定会领会错误,不过他们是母子,怎么说都行,打死都不会让人误会,她也一向比较放得开。这,算是幸事,还是悲哀?

做非所想是悲哀,想非所做呢?

回到住处,那苹果已被风吹得发黄,安辰轻轻将它放在桌上,屋内顿时弥漫了一股子腐败的果香。有人敲门,问什么时候传饭,他一声不吭,任外边的人一下下地敲,下人也都知道了他的脾气,不被理会,也就默默离开。都说他不和善,脾气古怪得紧,谁也不想招惹。

“青…”他坐到床上,两臂支着身体,头向后仰:“绢…”

无聊,无用,甚至无耻,他都知道,有时也想,会不会只是寄托?真是的,都是女人而已,换一个,未必不是那么回事儿。他叹息,然后看到床头那小布狗,黄色的,憨憨的,不仔细辨认,分不清是什么。她的针线真是拙劣,想到这里安辰笑了,拿起黄狗,顶了顶它的脑袋:“幼稚!”揪了揪它的耳朵:“无知!”扯了扯它的短尾:“可笑!”

良州的日子过得艰难,谁也不曾留意一个十六岁大男孩的种种心思,所有的时光,几乎围绕着青绢的丈夫和孩子,十六岁的安辰变成二十岁的安辰,毛没长齐的大孩子,变成英俊挺拔的大小伙,岁月只是忽略他,却并未抛弃他。

这一年,安朝离府,去奔他的辉煌龙椅,留下青绢一人,偏又再度怀孕,无依无助。

安辰想安慰她,可他不是女人,对于身孕,恐怕是这世上最陌生的事了。其实他也曾装作老道,劝她宽心,她的反映像滑稽表演,摸着他的脑袋,口气和哄自己儿子如出一辙:“你个小毛孩,懂得什么。”她最无助,却还有心情开别人的玩笑,可见内心坚强——原来她是不怕的,只是有人爱,不表现出无能,简直浪费资源。

安朝常说:你这么没用的人。安辰每每暗笑,父亲其实是最笨的,被青绢迷得团团转,还老以为自己英明,青绢也乐于让他自我感觉良好。如此聪明,实令安辰佩服,自问做不到这一点,只羡慕她那不世故的圆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