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外表柔顺的女人仗着有个儿子,这几天可是没少挑战陈氏做为正妻的底线。虽然陈氏照旧如从前一样好说话,可是林贞娘却再不是从前那个乖巧温顺的孩子。这几天,明里暗里,两人也没少对上。不过,这些到底不关小孩儿的事儿…

“静哥儿,”看着瞪着一双大眼睛,怯生生看她的男童,林贞娘笑着吩咐:“一会儿出去,你跟在我身边,不准乱跑。要是不听话,那我就去告诉娘——不带你出去了!”

“不要!姐姐,我最听话了。”不到七岁的孩子,讨人喜欢时,嘴甜得好似抹了蜜糖。只是看着林贞娘的眼神里到底还是露着怯。

林贞娘一笑,目光一转,瞥见隐在西厢门后的身影,不由嘴角微掀,拉了林静的手,她扬声道:“姨娘,你不用担心。除了我不是还有东伯跟着吗?清天白日的,不见得就有拐子来偷小孩儿!我这个做姐姐的,那更是不会卖了唯一的亲弟弟了…”

隐在门后的如玉没有出声,林静却是挣了下,睨着林贞娘的眼睛里透出一丝担忧。

林贞娘哼了一声,却没有和林静说什么。拉了这一直拿眼偷看她的小子,抬脚就出了二门。

说是两进,可其实也不过是一进半,后面的院子是一进,三间正房,东西厢房各两间,又有充作灶房的倒座房一间。而前面的半进,只有三间正房,没有厢房,院子也小。

靠着东边墙的,是一间小小的马厩,里头养着一头驴,停了一辆不大的驴车。看门的东伯就住在门旁边的倒座房里。

林家家境平平,按理说,这驴车和门房都是养不起的。如果当年若不是为了林父进京赶考,这驴车是不会养的。这三年,也就是林父下乡收租时,才会赶出去用用。

“早,东伯…”才进前院,就看到正喂驴的东伯。

林静看着转头过来,淡淡点头的东伯,有些胆怯地往后缩了下。林贞娘有些不满地拉了下他,看着东伯,仍露出灿烂的笑容。

东伯生得高大,不过左脚却有些跛,走起路来不是很快。而且,在他的右颊上有一块小孩巴掌大小的烫伤。他救林父时就已经是那样,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受的伤。

因为那块烫伤,附近的孩子都怕他,林贞娘初见时,也是怕。但因为记忆里有东伯的影子,知道他是个好人,也就没那么怕了。

几天相处,虽然几乎没说过什么话,可她还是看得出这个东伯虽然沉默寡言,面容可怖,可心肠很热,以后也该会照应他们这一家孤儿寡母。所以再看东伯,也就没了惧意。反倒,在心里暗自揣摩着他脸上那块疤到底是怎么来的。

不像开水烫的,倒像是火灼的,活是炭块在脸上滚过似的。想到之前的猜测,她就想,难道,竟是东伯自己烧去了面上的黥记?

这年头,可没什么保家卫国,当兵光荣的思想。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兵甲,是粗人,和那些衙差杂役一样,都是下等人。甚至,有好多兵,都是犯了案子在脸上刺了黥记发配充军的。

所以,一般人心里,兵甲就是囚徒,当兵就是种刑罚,是实在没什么活路的人才走的路。甚至有句话,是“好男不当兵”。哪怕是现在已经是枢密史的狄青大将军,也要受那些文人的腌臜气。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有读书考科举,才是一条光明正大,前途无量,光宗耀祖的正途,也正因为这,大宋好学成风,无论是大城小镇,还是乡村,都设有学堂或私塾。

或是衙门出面,或是乡绅集资,提供房舍,请坐馆先生。一众小童,只需按月出一定束脩就可以读书。所以,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太贫困的家庭,都会送孩子去读几年书,这样就是不能考科举,去做伙计也比别人赚得多些。

在大宋,真的就是知识改变命运,只要你有学问,哪怕出身再卑微,世人也会把你供起来。若中了进士,则一步登天,十年寒窗苦读,都在这一刻得到最好的回报。

当然,这是大宋男人特享的美事。女子,就没有这样的权利了。在这里,能识字会自由的不是大家娘子,就是青楼名妓。林贞娘能识字,还是得益于有个中过举的父亲了。

虽然对东伯的来历,有太多疑惑、太多猜测,可是林贞娘把这些通通放在心里,表面上对东伯仍然一如既往,尊敬亲和却并没有刻意亲近。

“东伯,我们都准备好了。”林贞娘笑着招呼,林东却仍是面色木然。

放下手里的草料,他随手收起放在马厩前的小马扎,又提了篮子,一言不吭地走过来。看东伯无意说话,林贞娘也不多话,转身出门,又等着东伯掩好了门,才转身往胡同外走去。

定陶县城是一座四方城,无论街道还是住家的小胡同,都是直来直往的,聚成一片的房屋,好似一块一块豆腐,也像分了垄的田地。

街道连着街道,胡同连着胡同,定陶城好似一张网,将相干的、不相干的人连在一起。也是这个原因,所谓的蜚短流长也就传得特别的快。

走过胡同,不管是迎面碰上的,还是原本就在自家门口闲坐“磕牙”的,少不了要特意瞄上林贞娘两眼。

跟着林贞娘的林静咬着唇,几次想抽回手去,林贞娘却只似不觉,仍是牵着他的手,仰着头,步子迈得极稳。

穿过胡同,是一片小空地,空地中间是这片胡同唯一的水井。井旁的台沿儿上,有妇人在捶洗衣物,远远地看到林贞娘带着林静走过,也不知是谁说了些什么,人群里便有人哄笑出声。

响亮的笑声,让林静更觉难堪。终于忍不住抱怨:“早知道,不出来好了…”

虽然只是自语,可是林贞娘知道这半大孩子其实是在和她抱怨,牵起嘴角,她淡淡道:“我做错了什么?还是你做错了什么?”

看林静默默摇头,她的笑容就越发明媚,“既然我们什么都没有做错,无愧于心,那为什么要怕出门呢?那些人嘴碎,要说就由她们说去,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再说,公道自在人心,她们此时说得欢,可是总有一天,她们也会被人说的…林静,你要记住了,人活在世上,就没有不被人说闲话的,只要自己站得直,不怕这个。”

说完这几句,林贞娘突然朗声笑了起来。虽然只是她一个人笑,可是清朗的笑声一响,远处井边的哄笑声就立刻静了一静。待井边众人回过神时,那突然发笑骇了她们一跳的少女已经走远了。

“疯子——”啐了一声,有人低声道:“你们没听着白府上的那老婆子怎么说她的呢!悍妇!说是这样的小娘子不管嫁到谁家,也一准是个刁媳妇…”说完这一句,她自己就先笑起来,其他人也随之哄笑起来,一时间水井旁尽是笑声。

第一卷 春色渐至 第五章 市井见闻

虽然走得远了,可是身后的笑声,却还是隐约能听到的。

林贞娘没有发怒,只是平声道:“只知道讲人闲话,说人是非的人,一辈子也就只能做那样的闲人。”

侧目看着林静疑惑的目光,她笑笑,“你想啊,讲人闲话,也是需要时间、精力的。她们把时间、精力都用在这个上头,还哪有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情呢?就像你们学堂上,学习好的,一定是那些埋首学业的人,若是像刚才那些无知妇人一样只知道说人闲话,又怎么能成才呢?!”

看林静点头,似乎是有所受教的样子,林贞娘不由笑着摸了摸林静的头,心里颇有做人长姐教导幼弟的快感。却没有留意到身后一直低着头的林东忽然间抬起头,望着她的目光深沉,颇有几分难明的意味。

在林贞娘的记忆里,虽然有逛集市的记忆,可是小小少女所关心的、喜欢的,却并不是现在的林贞娘所想知道的事。

她知道林家在乡下有田,眼下是租赁给人的,虽不知具体是多少,可每年出的地租却是林家衣食的根本。而且林父未病倒前,也曾做了坐馆先生,收到的束脩再加上地租,足可让林家数口衣食无忧。但现在,林父去世,少了一大笔收入,就算地租能糊口,可生活质量下降,却是必然的。

虽然没人让林贞娘为此操心,可是林贞娘自己却少不得暗自盘算起来。

既然认了林家的人是她的亲人,那她就得想法子让大家都能过活才行。就像她前世,拼死拼活,也不过是想让日子能过得更好而已。

没有父母余荫,没有天降横财,唯一能做的,只有努力,再努力。

定陶虽然是个小县城,可是商业却极为发达,事实上,定陶几乎是整个山东省的商业大县,就算是济南府,虽然比定陶繁华许多,可在济南做生意的,却有三分之一都是定陶人。

都说陶朱公当年在此发家,后来被世人奉为财神后,也格外眷顾定陶县,所以定陶人做生意少有赔钱的。

这自然是玩笑话,可是定陶人会做生意,愿意做生意,却是真的。小小定陶十里长街,尽是商铺。就是偏一些的街道上,也多得是商铺。

虽然长街之上,店铺林立,五花八门,什么样的店铺都有,可是林贞娘这会儿要看的却不是这个。

这条主街上,确实繁华,商家多,店铺大,逛街的人比肩接踵,络绎不绝,而且衣着大多鲜亮,出入皆是车马接送的更是不在少数。如果有机会,在这里做生意自然是最赚钱,可是却不是林贞娘现在能考虑的范围。

林贞娘要看的,是那些最接近老百姓生活的买卖,也就是菜市,这正是她央求了娘亲跟着东伯出来的原因。

渐近菜市,喧热之声更甚,周围的环境也不像刚才长街上那么整洁干净,味道自然也混浊起来。

林静便有些不快。好不容易休沐,他可不是要来逛菜市的,买菜有什么好看的呢!?

“还以为能去瓦肆呢!”低声嘀咕,林静嘟起嘴,有些耍小性子。

林贞娘掀了掀眉,却没接话。都说瓦肆是最热闹的地方,好玩的、好吃的一大堆,她也想见识去,可是,玩乐虽好,到底比不得生计重要。

进了菜市,原本是跟在他们身后的林东快走了两步,走在了林贞娘的身前,这样,就变成了他领着他们。林贞娘心知东伯也是好意,倒不好再自己随便闲晃,只能乖顺地跟在林东身后。

虽然林静嫌菜市吵闹,不干净,味道也浊,可是林贞娘却很是喜欢这样的环境。虽然并不完全一样,可是在前世常出入菜市的她,仍然觉得这里很是亲切。

定陶县有三个菜市,这个,是离林家最近的。在菜市入口两边,是成排的铺面,比起刚才路过长街时看到的铺面,这里的铺面都相对要小,也没有搭起欢门,更没有在门前唱卖的。

细看招牌,这些铺子卖的也大多是和吃食相关的东西。左手边,是一些米行,只是这些米行,却又细分了,有的卖的稻米,有的卖的粟米,有的卖豆子,有的卖麦子,每间铺子,都会在门上挂出棱形的幌子,上书大字。

“奇怪,为什么不是一间米行卖齐所有的粮食呢?”林贞娘睨着那些米行,好奇的同时顺便多瞧两眼卖稻米的那间米行。

好怀念吃大米的日子!

在现代,无论南北,大米随处可见。可是现在的北方却是以麦为主,从南方运过来的稻米,价格昂贵,不是普通百姓常吃得起的。这几天,林贞娘一直都是在吃麦饭或是豆粥,虽然这在现代是好东西,可是天天吃到底还是会腻。

“这有什么奇怪的…”听到林贞娘的话,林静低声嘀咕,被林贞娘瞥了一眼,就立刻扭开头去。

林东回眸睨着林贞娘,虽然脸上仍是木然,可却答得耐心,“你从前不曾出来买过东西,不大清楚也是正常。就说这卖营稻米的铺子吧!单只是他们卖的就有多少种,普通的就有籼米、粳米、糯米、糙米、长粒米、上色白米、中色白米、香米、红曲米等等,好的就有碧粳米、胭脂米、紫香米、偶尔还有可进贡的琢州贡米、增城丝苗米、云南八宝米、南城麻姑米、奉新柳条红、常熟鸭血糯等等…”

林东一气说了十几样米,听得林贞娘直眨眼。前世,她对厨艺也算下了苦工夫的,自然也对米之类的很是了解。可是现在一听林东说的这些,却不得不深吸一口气。原来,古时候就有这么多品种的米,相比之下,反倒是她这个现代人OUT了。

“虽说这些米行都是从米市里大米商那里拿的货,可林林总总算下来,也是要不少本钱的。而且,自来也是都是这样的,若要卖什么就是卖什么了…”

东伯的最后一句话,让林贞娘险些吐血。反倒一边的林静却是扳着手指笑道:“就好像那些卖布帛的,就有彩帛铺、麻布铺、锦缎铺、绵布铺、丝绸铺、抹领销金铺、生帛铺等等,我娘上上月买的那块‘瓜子春’就是在赵记彩帛铺买的…”

林静说得痛快,没留意到林贞娘的嘴角抽搐了下,“上上个月?‘瓜子春’啊?”

瓜子春说的其实就是瓜子罗,提花罗布,比素罗更为艳丽。质地轻薄、丝缕纤细,是夏衣用的好材料,而这瓜子春,带着绿色横暗纹,绮丽娇艳,正是南方流行的颜色。

如玉年轻,爱打扮,拿私房银子买好布料做衣衫,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这上上月,岂不正是父亲病得最重的时候?那个时候,陈氏日日夜夜守在林父病榻之前,哭得眼睛没有一日不红肿。这个时候,如玉居然…

阴着脸,林贞娘不自觉地咬牙。

林静仍是懵懂,林东却突然一声咳嗽,“小娘子,要进去看看吗?”

虽然林东的声音不高,林贞娘却是一震,目光闪烁,神情却是缓了几分。

她气什么呢?虽然为陈氏抱屈。可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玉虽然薄情,但也是林父自找的。三十岁无子,就得纳妾了?!抬进这么一个比自己小了十来岁的小姑娘,哪那么容易对你有了感情呢?

活该!

在心里恨恨地咒了一句,林贞娘轻轻吁了一声。

虽然对林父的记忆都在,也知道那个死去的父亲其实是很疼林贞娘的,可是到底没有真的见过,感情很是生疏。

摆了摆手,没有真的走进米行,林贞娘放下心头的那一分怨气,转过头,去看另一边的铺子。

另一边的铺子,多是卖肉的,也有盐行,也有干调铺子。这卖肉的,却也是分类鲜明,一家卖羊肉的,一家卖牛肉的,还有鱼行,生杀家禽的,而最醒目的却是一连三间铺子打通的猪肉行。

在猪肉行的门前,是三节长长的柜台,有两节柜台上横放着成片,还未分切的猪肉。上方的铁钩上,挂着的有两个猪头、五挂内脏、三副猪耳朵、两根尾巴、一些肠子,又有些切成一斤、两斤左右的肉条,柜角上还有些烧了毛的猪蹄。

另一节柜台却与这两节放生肉的柜台分开,用白纱罩着摆放的熟肉,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想来也是肉身上的各个部位,有客上门,既按需切卖,或是一块、或是切成片,用油纸包好交到客人手中。

这肉铺,却是生、熟两种都卖的。虽然这好像和现代要求生、熟分售的卫生条例有点违背,但看其他几家,好像也都是这样卖的,只是都比不上这些猪肉铺来得红火。

一来,是因猪肉价廉,二来可能也和店主生财有道有关吧?

林贞娘抬头看看悬着“刘”字的刘记肉铺,再看肉铺里虽然没有亲自剁肉售卖,却一直笑脸迎客,或递水或让座,总之笑语不断的少年,不由得就笑了出来。

其实古代人更会做生意吧?这和气生财四字的精髓,可是做到家了。

第一卷 春色渐至 第六章 爱做生意的少年

第六章爱做生意的少年

许是察觉到来自铺外的视线,肉铺里正扶着一老媪坐下的少年抬起头,目光扫过,似乎有一丝迷惑,但立刻就笑着迎了出来,“大叔,可是要买肉?不如进来坐坐吧?”说话的同时,目光有意无意地扫了林贞娘一眼。虽然奇怪林贞娘为什么一直盯着他看,却仍没有不知礼数地紧盯不放。

林贞娘笑笑,正待应声,林东却已经歉然道:“少掌柜的,真是不好意思,我们只是随便看看,不买肉的…”

“现在不能吃肉…”林静嘀咕着,嘴吧咂了下,明明嘴馋的样子却是生生扭过头去。

林贞娘恍然。是不能吃肉!他们现在都是在守孝——要茹素三年呢!

虽然好像有些难熬,但不得不说古代人在孝道上比现代人认真得多。

上下打量着被林东称作“少掌柜”的少年,林贞娘心道:这家伙真的会做生意啊!连没进门的,都想拉拢。

虽然对这个穿着一袭银红缎子、发束方巾,看起来也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年很好奇,可林贞娘也不敢这么大模大样地进肉铺子。

正在心里遗憾,却突听一声暴喝:“刘原!你个兔崽子!”

“惨了…”原来还笑容满面的少年听到暴喝声,脸上的笑就立刻敛去。低喃了一声,少年连头也不回,居然掉头就跑,甚至在逃掉之前,还不忘抱拳笑道:“大叔,以后要买肉一定要来光顾咱们刘记…”

看着一路快跑逃掉的少年,林贞娘还未回过神,已经有人风一般卷来,“你个小兔崽子,又不去学堂!看老子逮到你,不打断你的腿!”

追了几步,就停下脚步,来人跳着脚大声喝骂,扭过头,看到周围正瞪着眼看他的人们,忙正了正面色,抬手去扶头上的硬脚幞头。

所谓幞头,就是乌纱帽,若按律法,虽然普通男子也可带幞头,但多为无脚的。只是现在民间凡是有些钱的,却不管那么许多,什么软脚、硬脚、圆顶直角、方顶硬壳的,只要买得起就戴得出。

而现在这个头戴硬脚幞头,身穿紫花团锦缎长衫的中年男人,显然就是个有了钱的暴发户,什么东西好、什么东西贵就穿什么、戴什么,哪管什么违制不违制,好看不好看。就算是已经入秋,镶玉的腰带上,却还插着一把销金扇。

手已经握住扇柄,大概是想抽出来扇上两扇,可是目光落在林东脸上,男人突然眉毛一扬,“这…是林先生家的管家吧?”

这一声管家,自然是尊称了。只是听在林贞娘耳中,却直想掀眉头。

连奴仆都不是的人,还什么管家?

林东却不自在,只是笑着作揖,“刘掌柜的!”

“不敢、不敢…”男人拱了拱手,目光在林静和林贞娘身上一转,便道:“这是林先生家的公子和小娘子吧?那天先生出殡见过——真是,先生怎么就这么——唉,不说了,小公子想吃什么,进铺子拿就是——别提钱,我刘大、大官人最讲义气。更何况先生以前还教过我们家阿原呢!”

刘大官人自顾自地说,只当林东变的脸色,是不想占人便宜的尴尬,却没注意到三人越来越难看的神情。

林贞娘暗自叹息,虽然不知道这位开肉铺的刘大官人是不是也和她一样,穿的——没常识,可能说出这话,就算是客气也算够意思了,当下便上前施了个万福,柔声道:“多谢伯父美意,但侄女等人正为家父守孝,进不得荤腥,只能辜负伯父一番心意了。”

“咦,”被林贞娘打断,刘大官人眼一瞪,恍然大悟般地“啊”了一声,也不再装派头了,忙施礼致歉,哪怕林贞娘一再摆手,仍是一再施礼。

“大伯是个没学问的粗人,真是太失礼了…都怪那小兔崽子不好,要不是他,老——我怎么会失礼呢?该死的混球,拿了钱让他念书,还不好好读,偏偏要学做生意,我回头就打断他的腿,看他还敢不敢往肉铺里迈——真是对不住、对不住了…”

虽然生像彪悍,一双浓眉颇有几分煞气,说话也有几分不着调,可这刘大官人却仍让林贞娘生出几分亲切之心。

从前,她可是没找和这种出身市井的小人物打交道。市井中人,哪怕是有些庸俗、有些怪气、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可本质上,却大多是直爽的好相处的,而且因为明白和自己同等处境的人经历过怎样的苦难,也就有了几分难得的善良与真诚。

别的刘大官人,林贞娘仍忍不住和林东道:“东伯,这位刘大官人倒是个好人。”

“好人?只有你这样说…”大概今天林东说的话比他一个月说得都多,虽然也觉出自己多话了,可林东却还是道:“刚才的刘掌柜名叫刘震山,人称定陶一虎。外号刘大老虎。屠夫出身,在定陶可算是一霸,不只定陶半城的猪肉铺都是他的,甚至有些小混混也敬他为大哥——小娘子,你以后不要和刘震山走太近了。”

“哦,”林贞娘应声,目光扫过林东,却暗自在心里嘀咕:明明东伯到定陶也不过三载,而且还不太出门,可对定陶大事小情却真是了如指掌。难不成,以前从军时是细作?!

晃了下脑袋,她甩掉刚才升起的念头,心道:这定陶也就这么大,有点什么事,不用半个时辰就能从城东传到城西了,东伯知道得多些,也没什么。

转目四周,看着那些卖菜的地摊,不由大觉亲切。

虽然这里算是比较大的菜市了,可并不是像现代那样各有各的摊位,而是很随意的,除了常年从乡下进菜卖的,会有固定位置外。那些菜农都是今天一个地方明天又换一个地方,不过虽然菜农卖的菜大多就是几样,可胜在新鲜,有好些都是早上才摘下来的。

一走近菜摊,林贞娘立刻进入了状态,也不用林东说话,自己就蹲在了摊子前,拿菜挑拣,问价还价,眉飞色舞,连裙摆拖在地上,染上灰尘都不曾留意。

看得心烦,林静往旁边一蹲,用手撑着下巴,一副无聊透顶的模样。

而林东,则是不声不响地站在一旁,虽然好似没有留神林贞娘,可一旦林贞娘讲定了价格,买好了东西,却立即从荷包里拿钱。

“买菜的钱,娘子隔几天就会给我的。”声音平板,林东却很坚持,买菜一定得从他的荷包出钱。

林贞娘摸摸荷包,心里盘算着那里也就二十几文钱外加一小块不知多少的碎银,索性也真的不往外掏钱。

转了一圈,对现在的物价倒是有所了解。

刚才在米行外,看到斗里有插价码牌,普通的白米是四百文一石,麦则是三百文一石。四钧一石,三十斤为一钧,一石也就是一百二十斤。均匀算也就是三文一斤粮食,而且这时候的斤是十六两的大斤,若论粮价,这时候的粮食真的不算是贵了。

菜呢,也不算贵,一把大概一斤的青菜两文钱;一棵菘菜,也就是白菜,五文钱;一把青葱,一文钱;入秋的老黄瓜,一文钱一斤;老茄子,二十文钱一大筐。

可是,一斤肉二十文,一斤盐要二十五文,一只死兔子100文,若是一条两斤多重的鲤鱼,少说也要五、六十文。就是一个肉包子,也得两文钱,等于半斤米了。更别提那些她连问都没敢问的东西了。

相比之下,那些街面上的大铺子里卖的东西更昂贵吧?什么绫罗绸缎,金银玉石,她现在连边都摸不上。

果然,现阶段吃素真的很明智。

暗暗在心里叹息了一声,林贞娘不由又往荷包摸去。

“姐…”一直搭拉着脑袋的林静突然拉了拉林贞娘的衣角,连脚步也慢了下来。

林贞娘收敛心情,顺着林静的目光看过去,才知他看的是一个卖鸭梨的。

那是一辆独轮车,周围围着不少人。人没靠近,已先闻到清甜的果香。

知道林静大概是嘴馋了,林贞娘笑笑,就带着林静凑了过去。

人未挤进去,就听到少年略带沙哑的叫卖声:“大个鸭梨,又香又脆,吃上一口甜到心,吃上两口肺也润,两文一个五文三,错过这次没下次喽!”

有些耳熟!

凑近了一看,这拿着鸭梨大声吆喝的少年可不是就是刚才在肉铺见着的刘原。没想到被惊走后居然还在菜市里,竟然卖上鸭梨了。

看看独轮车上那拳头大小的鸭梨,林贞娘又转头去看蹲坐在一旁,闷头不响的大叔。

刘原家是开肉铺的,怎么也不会做卖水果的生意,想来这刘原大概是硬赖上这大叔来帮着卖梨的,看这大叔,分明就是被他闹得没法的无奈模样。

眼珠一转,林贞娘不像别的人一样在刘原手里挑梨,而是笑着凑近那大叔,甜甜地问道:“大叔,你这梨多少钱一斤啊?”

“十文…”抬起头,这大叔还没说完,那头刘原已经吆喝一声:“十文六个!小娘子,这边来买啊!”

十文六个?听这大叔的语气,分明就是十文一斤。十六两一斤,看这鸭梨的大小,一斤怎么也能秤七、八个,这刘原却偏偏来论个卖,一斤多卖两文钱呢!还真是个会做生意的。

第一卷 春色渐至 第七章 骗子

“你那儿人那么多,怎么忙得过来呢?我和大叔买也是一样的。”笑盈盈地答话,林贞娘根本就不过去,只是笑着冲那大叔低声道:“大叔,十文一斤啊!我也不像那些妈妈一样,专挑大个的,您看着给我秤吧!”

这卖梨的汉子,被刘原缠着,迫不得已只得答应他来帮忙卖梨。可这一会工夫,都是在挑大个小个,没一个付钱的。他早就等得急了,听到林贞娘这么一说,也顾不得之前刘原和他说的那些话了,直接抓了秤,拣了几个大个的梨就给林贞娘秤了起来。

刘原看得分明,却不好大声阻止,只能嘿嘿笑着,催促面前挑得欢的妇人们,“妈妈们,挑好了就付钱了,要不然一会儿可都被别人拣走了。”

他这么一吆喝,那些妇人果然赶紧把面前拣好的大个的梨子往跟前又扒了扒,甚至已经开始有人抢着交钱了。

同样是两文钱一个,自然个个想拣大的,先拣先得先占便宜的心理人人都有,一会儿工夫,倒真的卖了半车梨。

而这时候,林贞娘早就付了钱,捧了梨走出人群。她算是头一份买的,大叔把秤提得高高的,一斤还饶了一两,八个梨只花了十文钱,个头还都不小。

用帕子把梨擦干净了,她先递给林静,又递给林东。林东先是不拿,看她执意举着梨不放,这才伸手接了。又抬起挎在臂弯的篮子,示意她把梨子放进去他提着。

这山东新鲜鸭梨果然好吃,林贞娘张口一咬,只觉汁多肉脆,满口清香。

还没走远,就听到身后有人在抱怨:“这大个的都让人挑走了,不划算啊!”

“妈妈来晚了,不过没关系啊!现在我就按斤卖,十文一斤,一斤能秤八、九个呢!妈妈想啊,这可比刚才卖的便宜多了,怎么着也是你在占便宜啊!”

巧舌如簧,少年凭着一张看似诚恳的笑脸,很快就又招揽了一大群人围着买。林贞娘回头瞧瞧,那几乎是在抢的妇人们,不由眨眼睛。

才多大啊!也知道是个女人都想占些小便宜的心理。看这情形,这一车梨要卖光也就是一刻钟的事吧?

虽然心里着实佩服那少年,林贞娘却没有留下来看他卖梨。啃着香甜的梨子,牵着终于露出点笑模样的林静,一行三人,沿着来时路往家里走去。

十里长街,仍是满目繁华,不过林贞娘也就是看看,现在的她,哪一家铺子都没心思进了。

“东伯,你说这钱是不是很难赚呢?”低声呢喃,其实她没指望林东回答她。

林东回头看她,也果真是没有答话,可是转身走了一会儿,却又低声道:“什么事,都是开头难。”

只这么一句,就再也不说话。

林贞娘看着他的背影,想了想,忽然就笑了起来。可不是,不管古今,这第一桶金最难赚,一旦真的做起来,赚到钱了,就容易许多。钱生钱,比人赚钱容易得多。

“东伯,你是不是读过书啊?我看你懂的道理真多。”拉着林静,追上两步,林贞娘笑着的攀谈。

林东却是闷着头,过好一会儿才低低地道:“没读书…”

这世上,有许多道理不是读书读来的,而是从现实生活中积累的。林贞娘又何尝不知道这样的道理,只是难得林东肯答她的话,她自然没话也要找话说了。

她是一句接着一句的问,林东却是偶尔才答一句,只顾闷着头走,不一会,便把林贞娘姐弟二人落在了后面。

林贞娘摇摇头,正待发力追上,却不防后面突然有人快步奔过,先是撞在林贞娘身上,又头也不回地跑过,无巧不巧地蹭着林东的肩膀跑了过去。

“这什么人啊…”林贞娘正抱怨,林静却是“啊”地一声。

小孩人矮眼尖,一眼就看到林东脚下有一块黄灿灿的东西。“啊”地一声后,就指着那块东西叫道:“东伯,你看啊!金…”

听到林静的叫声,林东头一低,还未看清楚脚边的东西,冷不防就从斜刺里冲出一人,一脚踩了上去。

林东皱眉,看着踩住那块黄灿灿的东西,又蹲下身,好似打扫靴上灰尘把那东西握在手上的年轻男人,却是沉默不语。

穿着灰色短打,长了一双粗眉毛的年轻男人很是紧张,可是脸上却是放着光,好似兴奋得有些发颤似的。只是抬起头看到林东正看着他,脸上就现出些尴尬的神情。

干笑两声,粗眉毛凑近林东,“大叔,你别叫!虽然这金子是我捡的,不过我这个人最好说话。见者有份嘛!只要你别声张,这金子咱们两个人对半分了…嘘,仔细那人找回来。”

找回来?!

林贞娘眯眼,想着刚才那穿着锦缎直裰的背影,突兀地笑了一声。

眼前这一幕何其眼熟啊?在前世,电视里可是经常提醒广大市民提防骗子的。

“东伯!”叫了一声,她拉着林静凑上前,直接笑道:“我看这位大哥的提议好,小哥儿,你那金子我们也不要了,你就拿了银子或铜钱给我们就行。也不用对半,少些也无所谓,我们不怕吃亏。”

没防着后面突然冒出来两个小的,粗眉毛眯眼看着,看清说话的只是个还未及笈的小姑娘,紧张之心就去了几分。

冲着林贞娘一笑,他仍是和林东说话,“大叔,借一步说话,这边来。”

林东睨着他,却是不动。

粗眉毛无奈笑笑,只得仍站在原地,俯近身,压低了声音道:“大叔也看得出来,小子现在一贫如洗,身无长物,哪儿有银钱分给大叔您呢?不瞒大叔,小子家有八十老母,病在床上,小子这一遭,就是去求大夫舍些药给老母治病。天可怜见,居然撞上这样的好事,虽然大叔先看着的,可为着老母,小子也只好厚颜占大叔您点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