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桃花 作者:安意如

序(1)

序:

传说中,一位叫安期生的神仙,某日饮醉,遗墨于石上,石上便长出了绚烂桃花。这传说引我无限神思。

写作之人,无论生存之世多么恶浊动荡,心底要有仙意,惟此,文字才可皎然出尘。醉后泼墨于石上,显出桃花来。醉是无意,无意才得见天机。写作之人心应似磐石,求证不息。生出文字却要似桃花嫣柔,能撩动人心柔软。

石不生花,桃花却又绚美,种种无稽,正如文字组合,显出这因缘错乱的美。这世界一如迷幻醉痕。

安期生,道教传说中的仙人。他是秦汉年间山东的一位药农。生活在海边,终年跋山涉水采集草药,故而身体硬朗,老年时依然很健硕,这在短寿的古代是令人称奇的事,时人皆称他为“千岁翁”。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巡游各地,来到山东地界,听说世上竟有“千岁翁”,听闻海上多仙山,产长生不死之药,便派人把安期生请去,畅谈三昼夜,赐以金帛,命安期生下海采药供他服用。深知世上并无长生药的安期生不受金银,留书始皇:“后数年求我于蓬莱山”。安期生怕始皇寻他问罪,便遁隐了。

据传秦始皇三次东巡琅琊,三次到天台山都是为了再访安期生,一心追求长生不死的秦始皇,未能驱使安期生为他下海采药,一直死心不息。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又派徐福“率童男童女数千人入海”采集仙药,徐福辗转于海上,没有找到蓬莱仙岛,采到长生药,遇到风波阻隔。传说他怕始皇怪罪,就率众东渡瀛洲,到达今天的日本。徐福带着他的童子军们去开辟新的天地,留在陆上痴心守望的秦始皇,在徐福还未回京复命前,就病死在巡游途中了。

另一个好长生之术的是汉武帝,对安期生同样迷恋不已。那曾经为他招魂的方士李少君为彰显自己神奇,对他进言:“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臣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这明明就是为自己的大话埋好伏笔,假如你找不到,不是没有仙人,是仙人不愿见你等。另一个备受汉武帝宠信的方士栾大(汉武帝的女婿)则自称:“臣常往来海中,见安期,羡门之属。”同样是假借传说,自高身价。反正君王好这口,那就投其所好好了。秦皇无计觅仙方,换作汉皇,一样无计。这世上若真有仙人,也不会轻易屈从于帝王的威势,赠予满心欲望的人长生不老药,他们总是超脱地看人生衰败,王朝迭替。仙人漫游于东海之滨,笑谈沧海已经三次变作桑田,千年的光阴只是沧海一粟。

正文《世有桃花》:序(2)

安期生隐居的地方,就是现在舟山群岛中的马秦、桃花、普陀山等处。他在此间采药济民,安度晚年,因有醉墨石上生桃花的传说,人们便将他隐居的岛屿,称之为桃花岛。将他炼药的山峰,称之为安期峰、传说虽不可考。但安期生来此隐居的记载确凿。唐宋建县以来,还把六横、桃花附近诸岛划为一个乡,取名为安期乡。

一生好道慕仙的李白,曾多次游历天台山,安期生故地,并作诗言:

我昔东海上,劳山餐紫霞。亲见安期公,食枣大如瓜。

中年谒汉主,不惬还归家。朱颜谢春晖,白发见生涯。

所期就金液,飞步登云车。愿随夫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

他灵活地借用传说,对仙人有着溢于言表,深沉的敬意。要追随仙人左右,为其闲扫落花。他更钦羡仙人的自由洒脱,不为世俗所拘。

五鹤西北来。飞飞凌太清。仙人绿云上。自道安期名。

两两白玉童。双吹紫鸾笙。去影忽不见。回风送天声。

我欲一问之。飘然若流星。愿餐金光草。寿与天齐倾。

桃花岛。在金庸的小说里是东邪黄药师的隐居之地。1994年,金庸探访此地时曾言,当时他虽没有到过这里。但这里确实是桃花岛的原型。桃花岛的美景一可春日自游,二可由文字观,三可借古人诗作赏之:墨痕乘醉洒桃花,石上斑纹烂若霞。浪说武陵春色好,不曾来此泛仙槎。

诗人感慨着,许多人漫赞桃源,苦心寻觅桃源,却不知此地真实存在,古代交通不便,信息不畅,旅游咨询业没有如今发达,有许多人没有机会到此游历。若他们来到这里,他们会发现这里就是人间的桃源,比意想的更恬静,悠然。就如那诗中所叹: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

自诗经初嫁,到秦汉飘摇,唐之明艳,宋之清丽,明清秾艳流俗。桃花的意象,在古典诗词中繁花开谢,绵延不绝。桃花与桃花互相遮蔓,轮回。在诗与词,小说、电影、话剧、歌舞之间接壤。连贯的概念,最后呈现出一个个独立的意象。对于外国人来说,他们很容易了解松竹梅兰,牡丹在中国文化中的意义,却不是很容易弄明白桃花这样东西的文化内涵。桃花在中国,太复杂,但凡想起,先有一言难尽的暧昧。

正文《世有桃花》:序(3)

美到极处,便成苍凉。

桃之简静、桃之轻灵、桃之凄婉、桃之淹媚、桃之贞烈。我倾其所有寻找。记忆开阖,是不坏的盒子。有些关于桃花的诗词浮现就轻易,有些却隐匿地非常深,需要费心寻找。

如长路行至倦怠。写得我恨不得弃笔骂人。桃花乃大俗大雅之物。你知道古人也是在不断重复,重复诉说着一些意念:桃花源。仙人。红颜。红尘中的婉转风流,走马章台时轻艳凉薄的邂逅,颠沛离散后心头不愈的血痕…能搜罗的都搜罗了,该挖掘的亦都挖掘了。将一朵桃花看开,它就自成世界。

文字中显现的桃花,已不是盛开于春。随季节轮转。它盛开在时间的最深处,打败了时间,恒久不谢。活泼,轻佻,宁洁,孤独,艳丽,凄美,壮烈,深邃。桃花时而娇艳如初嫁少女,时而闲静如隐士仙人,时而沧桑如英烈美人。有时高杳如神话,有时平易如井畔乡邻。你面对着同一个它,千妍百媚的它,要尽量找出不同的标签。以鲜亮迥异的语言来形容。

主题的重叠,语言的重复在所难免。这是一件让写作者自耻。暗自悲伤,灰心的事情。也许你们不会相信,我每写一本书,都会对自己厌弃,彻底怀疑,失望一次,要过许久才能恢复元气。写作的过程,是由无数次大大的难过和小小的喜悦组成。写作是叩问神迹的事情,才华的迸发和经典的诞生都是偶然,更多时候,是漫长的建设,建立之后推翻,中间充斥着对自我的否定——之所以坚持下来,是我意识到,桃花是古典诗词中不可回避的概念。它是我深入探究古典诗词最动人的线索。借由抒写桃花,会让心沉静下来,投入一只邮筒,递送给茫茫无涯的未知。

许多情绪似是而非,许多故事似幻似真。追忆着似水年华,俯拾皆是的精雅诗句,如万千交映星辰。看见月下桃花,听见心里的琴声,相信知音不远,甘心沉到那样的寂寞温柔里。

此时我分明感觉到,文字有着放生的作用。一个被困多时的意念得到新的诠释,一如重获新生。

重来我亦为行人,那年春,除却花开不是真。桃花会是新系列的开始,在此之后的主题书,我已想出。它们关于明月、碧山、烟柳、脉脉黄昏——关乎中国人心底最熟悉,温存的念想。古老的春天到来的时候,花开的时节,像古人那样赏花,玩月,弹琴,饮茶,赋诗,作歌,宴乐。生活是用来感知的,可以有更简单,微妙的方式。即使不能全然做到,也要接近那种心境。生活的质地,生存的乐趣,只有从容和缓的心才能体会到,也唯有保持敏感,坚定,通透的心,我们才能不丢失传统,本我,在日复一日增加的压力中自得其乐。

正文《世有桃花》:序(4)

更新和守旧一体同源。时代要变就让它变好了。身外之物日新月异都好,只要我们的心还固守清静,那么桃花源就一直都在。

我渴望,能写出泉水一样甘甜清冽的文字送给你们。毋须赘言,你们的心,是最好的品鉴师。

看花人未老,相知语难频。岁月沉沉,我只是希望,可以逐日修习成简静的女子。心似繁花艳照,身如古树不惊。

旧人面,新桃花。如此,或可与你们相看不厌。

这次,又和以前一样。我的前言总在最后写成。日子,亦都清明静好。

正文《世有桃花》:跋(1)

跋:

桃花开放的时候。我又吃到了青团。

这清明的食物,在多雨的江南吃到,别有情味。

那天在东栅。街上正游荡,闻到一阵食物的香味,看到街边一家店,正端出一笼青团。圆圆的,乖乖地样子。冒着腾腾热气,像是在对我微笑招手,我就走不动道了,眼巴巴瞧着。

企图太明显了。朋友说,你刚吃过饭,我执着地摇头。我似乎能感觉到饱满的青团里面活泼的豆沙馅在欢快流动。它们正召唤着我的亲吻。

他说。好吧,我去给你买。要几个?

我伸出一根手指,喜笑颜开的说,一个。

一个,一个就可以了,一个小小青团,一口咬下就能牵连起我童年所有的温暖。我不是要吃,我要的,只是回忆的味道。

我的外婆是个厨艺很拙的人。她做家常菜很好吃,可是做点心就基本不会。为此我很失意,因为得不到,益发坚定了点心比主食好吃的信念。馋嘴的习惯,对美食的贪恋,大约就是那时孕育的吧。我的记忆中,她米糕做得好吃,和面的时候往里面加了甜酒。蒸出来,撒上一小撮桂花,还没出锅就闻到甜香四溢。好幸福的味道。

再有就是青团。早上从河边摘来嫩艾草。那时候没有榨汁机,就放在锅里蒸,加入一点石灰水,直到蒸烂了。小时候没有耐心,长大了才懂得,等待和被等待都是很奢侈的事情。无论是人,食物,还是物件。你等待它起变化,最终成为你要的那个样子的过程是很悠长的。缓慢变化的过程中,你的心也在悄悄起伏,微妙的起了感应。

蒸好之后,要拿细白的纱布小心包起来,仔细的过滤掉叶渣,我对这种安静的仪式特别着迷。看清汁一滴滴流进碗里,凝聚成一小碗精华。那被包裹丢弃在一旁的艾草,又让我觉得难过,惋惜。它就好像是为我牺牲了,而这一小碗绿水,就是它一生全部的眼泪,人的眼泪是透明的,植物的眼泪是有颜色的,藏着它还没来得及对我说的秘密。

外婆在忙碌着,做青团要准备馅料。猪油的,豆沙的,芝麻的,山楂的。馅料的香味,变化多端的白色水气迅速转移了我对不幸的艾草的悼念。我喜欢吃豆沙和山楂馅的,这两种味道都浓郁清淡,游刃有余。猪油就太油腻了些,芝麻又稍显浓稠,霸占着味蕾,好似不让你记得不罢休,我喜欢情深却不那么痴缠的东西。

正文《世有桃花》:跋(2)

要洗干净手。手心残存一点湿意,糯米温柔地覆盖过来,将馅料安放在里面,像安抚它们睡去那样温柔地掩藏起来,温存的搓揉。我最喜欢这个过程,一个年少时的我,被允许踊跃参与的部分。

看似轻松,却要用心。不可放多,不可放少。也不可急躁。

生死之间的奥秘,人的一生都在参悟着。艾草借着和糯米豆沙的媾和重生了。当它经历了水和火的洗礼,重生为碧绿如玉,芳香柔软的青团。

来年外公的忌日,我要为他亲手做一碟青团。也许就用桂花吧,我亲手种下的桂花。

暖暖的青团握在手里是故乡的明月,回忆的苍凉。

我不能忘记他老人家,但我甚少特意为他写下文字,将感情演变成文字的过程太伤人。我未曾刻意回避过。却不堪一再回忆的重负。我记得是外公教会我背第一首苏轼的诗:《惠崇春江晚景》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篓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我是在日本,第一次吃到河豚。是朋友请客,席间言笑殷殷。第一口鲜美的河豚入口,我心里泪如雨下。

我知他从未远离,他深藏在我心底。很多时候,忙碌的我,忙碌的以为自己忘记了。他会在某个深夜回来看我。

每一件细小的事情,只要和他,和我们的曾经相关,仍会牵连我。那天,我坐在临河的露台上晒太阳。坐在幼时才见的那种小藤椅上。

一直对太过喧闹的环境厌烦,对陌生人亦有隐约抗拒。但看见老人,心存亲近。

人在孩童时,生活单纯,性格未经磨砺,不露棱角,与人与己均无计较,及至年长,在千丝万缕,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历练,渐渐锋芒毕露,棱角分明,惟有临到老来,一生所求所望差不多俱已到手。即使心有缺憾,却乐天知命。心态转为慈和。棱角又自行磨折消退。到此时,心境思想又是另外一番天地。

正文《世有桃花》:跋(3)

他高高的身影,清瘦的面容,在我的眼前出现,在这么多人中间,我依然轻易的看到他,他看着我,伸出手。宽大,瘦,温暖,有力。我站起来,决定和他一起走。

南方的夏天,有充沛的雨水,每年如期而至的汛期。很小的时候,是很喜欢涨水的。觉得满大街汪汪浑浊的水,每个人都湿漉漉在水里奔来跑去,景象可爱而新奇。自己可以堂而皇之坐着木盆,在自家的厅堂院子里划船,玩的不亦乐乎。大人也顾不上管。

退了水以后,他带我到河边去,玩沙子,淘各色漂亮石头,捉癞蛤蟆煮汤。夕阳把河水浣成一道金色的纱,华丽夺目。他站在河边看着我,对我微笑。

我骑的那辆小车,那些画本诗集,一首一首的唐诗宋词。“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家乡的黄梅小调。你说悠美婉转,是我们特有的灵韵。我就学,是七岁。我听见自己唱的“郎对花。妹对花,一对对到田埂下”。你于是欣慰满足到不可言语。

那样晦涩淡暗的童年,因为你,我从没有觉得寂寞。在那条小路,你牵我的手,带我回家。

他在年老的时候。听力衰退的厉害,刚开始会偶尔听不见身边略小的语音,而后越来越严重,最终近乎失聪,因他是不可以带助听器的。只能一个人留在那种黑暗里。

我不知道他如何面对如此巨大的寂静,会如何的恐惧。

他是寂寞的,却依旧宽和,对任何人亦是如此。我不知道他的爱,为何会如此绵长。不计代价,惠泽到身边的人。他死时,有法师从九华山下来,为他超度,覆上陀罗尼被。法师说他前生是佛门中人,能受此功德。我是相信的。轮回或许虚无,他的爱和恩慈。却是真确的事实。

他渐渐的走了,留我一人独自与虚无记忆对抗。空间时间的错位,太强烈的疏离感,我感到深不可测的倦怠。后来我自己读佛经,知道一些善良的人,生前经受病痛折磨,是犹如涅槃般的重生,偿清了一点最后未知罪孽,带着清静的灵魂飞升。如是才释然许多。

他躺在阳台的藤椅上,看着书,我坐在他身边,帮他捶腿,有时握着他的手,他就坐在我对面,我在他脸上依然依稀可以搜寻到清晰的线条,确定他年轻时必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到老依然很有魅力。

正文《世有桃花》:跋(4)

他坐在我旁边,翻着一本《金刚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雾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心似被轻敲,我闭上眼,记下这首偈子。

黄昏时起风了,我说回房吧,他笑着答应。我拿走他的佛经,不让他过于沉迷。等他躺下,我为他掖好被角,在床边待他安睡,在黑暗中触到他的手,宽大粗糙,厚重的暖意。别过脸去,脸庞湿润。

我知这世上诸法无常,灵魂寄居于易朽皮囊。若有一日,连你也如梦幻泡影,我还有什么割舍不下?明知你一天一天离我远去,我就是心恋尘缘,不甘放下。于我而言,不管他逝去的过程多缓慢,对我都是遽然的事。

外公死后,眼泪变的稀少。想流的时候,一滴也无,却总在不经意时有流泪的冲动,它似已渐渐脱离我的掌控,有自主的意味。

我看见许多和你相似的老人。只要神情气质有一丝相似,我就恋恋不舍。我在他们的身上找寻你的气息,却愈发确定你,不会再回来。

我发觉我在做很绝望的事情,对你的记忆潮水一般涌来,我只能后退。于是,在初春的清晨,在微醺的阳光下,我对着潋滟的河水,泪流满面。

许多人问我。你自觉是个幸运的人么?我说是。他们问我,那你有什么遗憾么?我想了想,是没有让外公放心,至他辞世之前我都未能自立。他为我将来担忧,我知道。

我仍是在想。我还没来得及给他做过一餐饭。他总以为我是需要人照顾,长不大的孩子。他不知我能做温软的米饭,香甜的点心,我可以将他照顾的周全。

生活慢下来,时间的流动几乎不存在。一起坐在院子里,用春水煎茶,松花酿酒,一起留心观照四季。看桃花初夭。夏荷沐雨。桂子飘香。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

我最想要的,不过是守着他,让他在我身边老去,只是,他离去的时候,我还来不及长成。

暗中的我,避世之心越来越强烈。我深知根源在他。他让我了解到人身微渺。功业徒劳。

正文01爱之初,桃夭(1)

第一卷缘生缘死

01爱之初,桃夭

激情与勇敢

河岸边,第一树桃花开了;人世间,又一对新人成家。你听啊,是谁在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妖童媛女,嬉游河曲。或振纤手,或濯素足。”无意间看到这句话,怦然心动。他和她,年少的清治,令我,想到初生桃花。

潺潺河水近旁,少年仰起脸庞。日光流转映照之际,他容光,竟如枝丫上抽出的桃花一般,虽没有后来的饱满润泽,却因天真而更形清媚,不被风尘浸染。身畔美貌少女竟因此顿失颜色,沦为陪衬。

我想啊,希腊神话里,爱神阿佛洛狄忒所爱慕的人间男子——阿多尼斯,他所拥有的,正是这种让人无法逼视又不能移目的俊美。看到他,就会想起世上一切美好、短暂的东西。

爱神赐予世人象征爱的诸样鲜花,他却是爱神心上那朵桃花。阿多尼斯酷爱狩猎,爱在密集的丛林里奔跑,追逐心爱的猎物。娇柔的人间少年所热爱的,正是与外表形成强烈对比的激烈运动,驰骋山林,猎杀猎物。

他心中潜藏和向往的,是成年男子所拥有的勇敢、征服,以及由此衍生的自由。显然,阿多尼斯并不愿意被人当作玩宠,或是娇弱小孩去保护。狩猎,是他执意证明自己能力的方式。

爱与美之神阿佛洛狄忒,是美艳绝伦青春永恒的象征。当她从大海中降生时,凶恶的波涛为之平息,暴风骤停。世界为她的到来而静默,被她的美折服。

众神的盛宴上,她以光的姿态傲然出现,她点化世间万物,令它们芳香溢彩生机盎然。她使人世懵懂的男女懂得享受爱的甜蜜。她是众神爱慕的对象,但令她一见钟情的只有阿多尼斯。

为了阿多尼斯,阿佛洛狄忒可以忍受一切原本不属于她的艰辛,苦难。她伴随他,出没在不见天日的丛林,在那里,野兽和植物腐烂后形成的腥臭经年累月不能散去,形成瘴气,弥漫在四周,令人窒息。

危险四伏。最令爱神辛苦的,是她心中时隐时现的不祥预感。她预感到阿多尼斯将会死于非命,这是命定的劫难。唯有守在他身边,寸步不离,她才有可能帮助爱人避免死亡的厄运。

正文01爱之初,桃夭(2)

可是有一天,阿佛洛狄忒有事必须返回奥林帕斯山。临行时,阿佛洛狄忒叮嘱阿多尼斯千万小心,阿多尼斯始终不明爱神所指。脱离了爱神的呵护,犹如脱离了母亲的保护一般,他甚至感觉前所未有的快感在胸中激荡,自由在召唤他,于是,他更加无所顾忌地奔跑在丛林中。

阿多尼斯发现了一头野猪,轻狂的少年又岂会轻易放过眼前的猎物?他要证明自己的勇敢和能力。爱神的告诫被理所当然置于脑后。跃跃欲试的少年意识不到死亡的危险迫在眉睫。急于证明的后果是,阿多尼斯挺枪刺向野猪,被反扑过来的野猪咬死。

当心神不宁的阿佛洛狄忒返回人间,她看见的是爱人血流满地死去多时的惨状。荆棘和石块刺破了爱神的脚掌,淋漓血迹,蜿蜒了迷茫的寻觅之路。比身体之痛更难言明的,是痛失所爱之后无法挽回、不能言喻的悔恨,它们像惊涛骇浪无休止地重复涌来,将她彻底覆灭。

从得知消息的那一刻起,泪水从未停止流淌。爱神光彩照人的脸庞,因悲伤而失去了神采。此刻,有谁能分担她的绝望和无助呢?她可以主宰世间男女的爱情,带给他们希望,却无法避免自身所爱丧失带来的哀恸。

回忆里的那个少年,叫我如何不想念?因你是无可替代,所以失去了你就无可倾诉。天地万物都不能给她安慰。神的苦痛更甚凡人。虽能预知,但无力改变降临己身的悲戚宿命。明知结局不可更改,却依然要无望地继续…然后,惴惴不安地等待结局到来。

希腊神话就有这样的痛快决绝,在命运面前,没有人或神,可以绝对高高在上。

阿佛洛狄忒亲吻着爱人,他金色的卷发和苍白的脸庞,他丧失了血色桃花般芬芳的唇。爱神所经之处,滴落在地的血化作了玫瑰——深爱与痛苦孕育爱之花,将尖刺包裹在娇艳繁复的花瓣和芳香之下。

在这个故事里,爱神亦如人间的痴情少女,面对生命的意外,除了狠狠咒骂这该死的命运之外亦束手无策。甜蜜,美满,相较于痛失所爱的伤害都是短暂的。

正文01爱之初,桃夭(3)

爱是值得追求的,可是快乐总是易逝,永世不忘的是痛楚。这或许才是爱神留给人的启示,是她自身痛苦的流露和凝结。

也许,在看到阿多尼斯尸体的那一刻,她情愿自己是狩猎女神,这样就可以守护着爱人,让他不受伤害,活跃在自己身边。

她对阿多尼斯的思念无处不在。他灿若晨星的双眸可以驱散丛林的雾瘴。他偶尔展露的笑容可以令她眼前春暖花开。他遗落在水面的身影可以使河水清甜、清澈、欢快流动。

河水温柔漫过脚背、手掌。嬉游于河畔,曾一起度过无忧无虑的时光。少年的美,无论男女,都有一种淡定的,含苞欲放的娇柔。

初爱,不被惊扰,如此娇娆,一如初绽的桃花。初爱所必须面临的考验,与之后的经历一样,凌厉,致命。若开始时,对这降临己身的美妙感觉充满感激,就必须有准备领受失去之时的锥心之痛。就如我们欣喜花开,就必须面对枝残叶败的颓唐,感伤。

爱愈甚,痛愈深。这痛楚,除了自己领受,除了走过千山万水后,期待有朝一日放下、释然,别无出路。

如今,读到一些婉转的诗句时,我心总是在欢喜之后怅然,因为已经能把握到欢悦之下隐藏的悲伤的脉搏。有些词,的确蕴藏魔力,一眼望去就让人低回不已,譬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天长地久,与子偕老不是没有,而是太少,横亘在中间的,更多是生死契阔。无论,生活将人锻炼得多刚毅,就算你武装齐备,当这些柔如春水的词,漫溢过来,依然能使人丢盔弃甲。心,不知不觉柔软、松懈下来。

“之子于归,宜室宜家。”多么温柔有力的词啊。时光慢转,容颜老去,它始终坚贞地存在于那里。光阴沁凉了它,坚固了它,不能使它毁灭,只能历久弥新。每一次,无意间看到,依然在眼底熠熠生辉。

提醒着,不要觉得自己老去,内心深处要留有一块芳甸,其上终年芳草依依,落花染衣。依然记得,第一次被打动的感觉,第一次牵手,第一次轻盈如蝶的亲吻,第一次靠在一起,说好要在一起。

正文01爱之初,桃夭(4)

桃花终要再开的,就在阳春三四月,灼灼地,漫山遍野,火一般燃烧,只是比火更柔静,更持久不熄。此时你要迎娶的,也许不是儿时嬉戏的小新娘;也不是,曾经以为非他不嫁的人。

懵懂的人都被幻象捉弄了,桃花微笑着,不动声色调戏了心怀爱意跃跃欲试的人。就像那首贺新婚的歌。其实桃花不过是婚礼的注脚,主角是那红裳灼灼的男女。只是,桃花开得那样好,那样娇,好到我们都以为它是主角。

旧日柔软时光,并不曾在回忆中变成化石。很长的时间里,它被人为封印着。然后,在某一个关口,喷薄而出。只是如今,除了你自己,再无人知道心潮是如何汹涌的。前尘总要羽化归去。

当年的你我,舍生忘死地交好。我以为,你是我天长地久的主角。过了很久,我才知道,我不过是你命中匆匆一笔注脚。

我们都渴望收获更多,所以各奔前程。最好两两相忘,各安天涯。

真的,真的,绝口不提。没有谁对谁错。

年少轻狂。偶然的驻足,感动,冲动,许下相爱相守的愿望。要过了很久才知道,不过是彼此路过的风景。既然注定是过客,当初的邂逅,请当作,误会一场。

Loveisover…时光匆匆如流水,谁也不要再提起。

正文02-1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1)

02-1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纯真与坚守

生当此时。尽得愉悦,未尝哀苦,比年方少艾更轻省,是连情窦初开都未开。天地无亲,相悦也是无情。萌生的情感是青翠的,未及衰败。

很自然的,从初爱,就写到了两小无猜。感情的状态是顺延的,从年少到了适婚的年纪。结了婚就要好好的在一起。若桃花只是让人想到昭彰诱惑,妖娆,那也不尽然美好,桃花最妙的是让人觉得此生悠然静好,诱惑你想和一个人相守到老。

说两小无猜。先说一部英国电影,《Melody》。直译是好听的,动听,悦耳的声音,也可以理解为心动的声音,不经意发生的怦然心动,如花如露的轻颤。中文译名是“两小无猜”,正契合诗意的美学。

“两小无猜”常与“青梅竹马”并提。青梅竹马的妙处应该是,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毫不设防地接近了,省却了成年以后千山万水、烟尘满身地跋涉,无望疲惫地寻觅。

1971年,漂亮的小伙子Dandy爱上了美丽的小姑娘Melody,那一年,他们十岁。他和她一样,月光般皎洁,肌肤吹弹可破,眼神无辜天真,两两对望时,清澈见底,没有哀苦的痴缠。

Melody说,虽然我很喜欢地理,但是,如果能和Dandy在一起,我会更开心。

是的,和我所喜爱的任何东西与任何事情相比,我还是更爱和你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