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欣赏他,”朝露老实答道,见到母亲流露出兴奋的表情,她忙转而补充道,“但仅限于欣赏。妈妈,你的眼光没有问题——他是个好人,更难得的是,他不是那种让人觉得无趣的好人,他有深度、有思想,也不缺少风趣幽默,但是,当初我介意的,现在依然介意。”

贺蕊兰用充满遗憾的声音摇头叹息道:“缘分勉强不得。只是,我不止可惜你,也可惜那个好孩子——可惜了他这样的人品才干,却摊上了这样的身子。说句心底话,就算他当不了我的女婿,我也希望他早点成个家、有个伴儿能扶持他一把。这孩子,不容易啊。”

朝露听了心里也说不出个滋味,只觉得心里有个半是尖锐半是柔软的爪子,划拉得她难受,又仿佛眼前有一幕活动的画面,一个模糊的背影,在灰蒙蒙的背景下拖着腿前行,那划着圈的病腿,每随身子甩动一下,她心里的那个无形的爪子也跟着划她一下,她说不出是痒还是疼。她几乎想冲进那个虚幻的画面里,搀住那个蹒跚而行的人,助他一臂之力!

从幻觉中,她很快清醒,继而,是一阵惋惜和心痛。是的,她为那个认识不算很深、交情几乎算无的褚云衡感到心痛。她深切地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对一个东家这样关心备至,那实在不是一个可以让人可以冷漠对待的人。他太难了,更太难的了!

她只是个俗女子,她无法忽略他的残障,但是,她又由衷地希望,这世上能有一个不俗的女子堪配这样一个不俗的男子。

蓦然间,她记起那个叫“书俏”的女子,心里莫名地略感安慰,转而对母亲说:“妈你也别替人家瞎操心,我今天还在褚云衡那里遇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看上去和他亲密得很,说不定,人家早就是情侣了呢。”

“哦?叫什么名字?”

“我听褚云衡叫她什么‘书俏’还是‘书乔’的…”朝露也没太弄明白。

贺蕊兰却一脸了然的样子:“咳,原来你说的是林医生。他俩虽然要好,但没戏。”

朝露一边接了用来煮面条的水,放上煤气灶,一边问:“你怎么这么肯定?”

“他们认识多少年了?——从小褚在德国那会儿就认识了。要有发展的余地,早就进入状况了,还等今天?不是我说,林医生对小褚也许是个有心的,我在他家做了一年多,一个月里,总能见她来个一两回,这嘱咐那嘱咐的,厨房里的事有时也来帮忙,说实话,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个地步,说她没有一点用心,我是不信的;但小褚对林医生好是好…我总觉得少点火头。”

朝露失笑:“火头?妈,我听着好别扭。”

贺蕊兰对女儿的嘲笑不以为然:“妈是不会那些高级的词。我就说一个事实:任他平时多么文雅的一个男人,见到能让自己动心的女人,他眼睛里能没一点火?一点和平时不同的亮光?这小褚对林医生,就是少了那点火。”她垂下头,忽然有些哽咽:

“你还别说,你那个爸爸,有时候,我还挺想他的。我们也有过好时候…”

朝露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深知贺蕊兰骨子里是个感性的人。她搂住母亲,柔声说:“我有时也会想爸爸呢。”

贺蕊兰倒有些惊讶:“我以为你会怪他害你这辈子都得被人说闲话。”

朝露把头抵在母亲的肩头,轻声道:“怪归怪,想归想。你不是这样?外人不知道,总把坐牢的人想得十恶不赦,我们却知道,爸爸也有许多好。如果没有那次的冲动造成的意外,或许…也不会…”

父亲出事那会儿,她才上小学四年级。在她依稀的记忆里,父亲和母亲的感情一向很好。父亲也不是什么奸恶之徒,就是一个老老实实普普通通的化工厂工人。除了性子有些急躁,爱喝几口酒,没有什么大毛病。

可是,或许就是那点急躁,才让他在酒后与人口角之后,失手打死了人。

一开始,母亲甚至没有告诉她,父亲被抓进了拘留所。慢慢的,周围开始有人对她议论纷纷,指指点点,她才从那些人的只言片语和不善目光中获知了父亲不归的真相。她没有找母亲核实。贺蕊兰也没有正面告诉她父亲的下落,大约知道,她的女儿已经从方方面面得知了父亲坐牢的消息。大约在父亲服刑两个月后,她被母亲带去探监。她第一次见到了穿着囚服的父亲。

在那一刻,她才真切地感到自己被打上了一块洗不掉的烙印:犯人的女儿。

她没用拿起专用的电话,流着泪对着玻璃隔板后的父亲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喊着:爸爸!爸爸!爸爸!

她说不出别的话来,她的呼唤里有思念、有责备,更有对未来的迷惘和恐惧。

大概那个时候起,她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人生,从此变得不同了。

还没熬到出狱,朝露的父亲就过世了。癌症,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期,最为遗憾的是,他走的时候,朝露和母亲都没赶上见最后一面。

追悼会办得很简陋,不止是因为经济原因,也因为在会上说不出体面的悼词。熟悉的人,谁不知道董嘉鸣坐牢的事?他这一生就这样按上了污点,还有什么可说的?当年冬至,贺蕊兰把丈夫的骨灰交到朝露手中,朝露把骨灰盒放入墓穴,随后退到一边,呆呆地看着落葬工一点一点地撒土封穴。她忘了自己哭了没有,只记得那个早晨,天空飘起了小雪。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木有云衡,我也知道云叔魅力大,不过长篇小说嘛,总还要顾到其他事件和人物。别心急,下一章一定会有云叔的啦。下一次让他继续发挥魅力哦~

11、生日

礼拜一,朝露一走近自己办公桌就看到上面放着一大束满天星。花束用淡绿色的缎带包扎着,整个配色显得素雅而清新。细小的白色花朵密缀于绿色的花茎上,远看像是阳光照射下掩映在草丛间的点点露珠。

朝露没有去找送花人留下的卡片——这个世上,知道她喜欢满天星的人只有一个,会送她这样一束没有玫瑰没有百合没有任何大花朵点缀的满天星的人,也只有他而已。

她的桌子就在方蕴洲办公室门外,透过玻璃门,她看到里面的灯光。她放下包,走过去叩了叩他的门。

在得到允许之后,她推门而入。

“需要花瓶吗?”方蕴洲抢在她前面开了口,指了指窗台上的一个空花瓶。他的语气淡然,就像是旧日里见到同窗忘了带圆珠笔,而他刚好有多余的一支,便好心而又随意地问上一句。

朝露想了想,说:“谢谢,等我借你的花瓶一用。不过Tony,我原本是不需要特意来麻烦你的。”

方蕴洲的眉眼微微一沉,手指在黑色的签字笔身上下意识地来回摩挲,他抬起脸,道:“你一叫我Tony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又在刻意对我疏远。”

“不是疏远,只是保持上下级的适当距离。”

方蕴洲苦笑了一下:“朝露,你应该念中文系,‘不是疏远’,而是‘保持距离’,你瞧,你说得多好!不知道是不是我离开中国太久了,在文字上较真,我还真不是你的敌手。”

朝露说:“我的意思是,在公司,我不希望牵扯太多私人感情;私底下,我从来不否认我们是旧识,甚至,今天仍然能是朋友。”

“那么,请不要对小小的一束花那么敏感。”方蕴洲站起来,走到窗台前,把花瓶拿过来递给她,“朋友之间,甚或是上司与下属之间,在对方生日的时候,送上一点心意,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对不对?朝露,我只是想祝你生日快乐。”

朝露这才记起,今天是她的生日。母亲忙忙碌碌,对这类日子也不大上心,偶尔记起就买个小蛋糕、下碗面条权作庆贺;要是忘了也就忘了,朝露也不在意。想想昨晚上在家吃的还是面条,她和母亲居然都没联想起来隔天便是她的生日。

而方蕴洲却还记得。

她的心如和风拂穗般柔软下来,再也说不出任何冷硬的话来。

方蕴洲像是抓准了这个时机:“晚上我请你吃个饭,算是小小庆祝一下。”

朝露说:“你是不是又要说,无论作为朋友还是上司,请我吃顿生日饭,都不算什么事?”

方蕴洲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我的生日,当然要和家人一起庆祝。”朝露说了个谎。

方蕴洲没在这个问题上较真,略作沉吟后道:“也对,那就中午一起去楼下吃个饭好了。”这栋高级写字楼的地下层,就有好几间餐厅,虽不高档,供应的简易中西餐、商务套餐之类的,味道还不错。许是怕她拒绝,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是还觉得有负担,可以把它当做是工作餐。”话说到这个份上,朝露再不点头,未免太不近人情。“好。”她接受了他的提议。

朝露从方蕴洲办公室出来,习惯性地往自己的办公桌走,待坐下才想起来,手上还抱着个花瓶。去洗手间接了水,拆掉花束的包装后,把满天星插/入瓶中。瓶子是造型简朴的纯白瓷瓶,配上满天星倒也素净可爱。

一上午忙忙碌碌的间隙,朝露的视线偶尔离开电脑和档案夹,视线几次无意间落在桌角的那瓶小花上,不自觉地便会微微一笑。

曾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某天路过花店时假装随口地问她喜欢什么花,在一个月后她生日的当天,那个素来落落大方的男孩带着羞涩的笑容,眼神躲闪地看着她,慢慢从身后拿出一束满天星,一句话也不说塞到她的手中。

那束花其实不大,可是,在朝露的记忆里,却是沉甸甸的,直到现在,她似乎都能感觉到花束捧在手中的分量。那束花朝露养了好久都不舍得扔。直到完全干枯,她才怪舍不得地将它们处理掉。朝露记得,她最后还留了一支,小心翼翼地制成了干花,如今,大概还压在某一本日记本里。

这辈子,她只收过两次花,都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

大学里,也有男生给她送花。她猜这多半是因为她的容貌还算美丽。她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一束花。与其说她不敢碰触爱情,或是因为家境原因自卑,倒不如说她真的从来没有为那些男生动过心。她并不十分自信开朗、也纠结自苦于自己的“出身”,然而,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会因为外在的客观原因放弃爱情的人,她逃开那些追求者,原因只有一个,他们之中没有一个能打动她。

中午在餐厅,朝露连菜单也没翻开,直接点了一份商务套餐,这栋楼里的餐厅,她差不多都已经光顾过,对菜式也很熟悉,不过多数时候为了实惠和省事,她都会点一些套餐,以至于这几家店的商务套餐都几乎被她吃了个遍。她来这个公司三年了,倒也没吃厌,吃的方面她从来不很讲究。

方蕴洲说:“你是安心替我省钱了。”说完,也点了一样的一份。只另外叫了两杯红酒。

朝露笑笑

——方蕴洲终究是明白她的,如果他正儿八经地请她吃一顿大餐,反而会令她觉得不自在,继而造成她和他日后相处时的尴尬。

红酒上来后,他与她碰杯,并祝她生日快乐。她小小地呷了一口,放下杯子道:“蕴洲,一直没机会正式跟你说:欢迎你回来。”

方蕴洲的声音有些哑:“说实话,我曾经担心你不希望再看见我。”

“不,我从没那么想。”朝露放缓了语速,静静地看着他,“我也说句老实话,我从没想到还能再遇见你。”

他的笑容有些涩:“那当你在同学会那晚见到我时,你又是怎么想的?”

她歪着脑袋,似乎真的在很用力去回想当初的感觉,最后,她说:“心里先是觉得这怎么可能呢?后来…又觉得庆幸来着——总算你没有变成一个又老又丑的‘大叔’。”

方蕴洲张开嘴,这回是真的笑了:“听你这么说,我也好安慰。”

谈话的气氛变得轻松起来,朝露也似乎有些放得开。她一边吃沙律,一边随口问他:“在新加坡这几年,一切都顺利吗?”

方蕴洲沉默了几秒:“不算太好,不过总算过去了。”

“哦。”她拿起刀切猪排。

“家里的企业有阵子经营上出了危机,这还不是最糟的…”他似乎犹疑了好一会,才决定继续说下去,“最糟糕的是,我糊里糊涂结了场婚。”

朝露的手停下来,抬起头看他。

方蕴洲喝了一大口酒:“我结婚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这场婚姻甚至必须父母在场作证才能举行。年轻、糊涂、冲动,再加上…一些别的原因,造就了一个错误。”他望着她,眼底满是悔恨和痛楚,“你只管轻视我吧。”

朝露此刻只想安慰面前的这个人。她看得见他的痛苦和追悔。无论当时是出于什么样荒唐的原因,他显然也已经获得教训和代价了,她没有权利轻视他,更没有立场怪责他。她的语气反而比平常更加温柔:“蕴洲,快乐一点,你不是总劝我要快乐起来吗?往前看,也许你的婚姻会有转机。”

方蕴洲摇头:“我们已经离婚了。这场婚姻只维持了一年半。结婚、离婚,都是在大学期间,也真是够折腾够轰动了。”

朝露说:“难得你还能顺利完成学业,而且年纪轻轻,就能身居高位。说到这一点,我很佩服你。”

他再次摇头:“学业方面或许是靠我自己这颗还不算笨的头脑,但是现在这个位子…呵,不瞒你说,这家公司也有我们家族的股份,安排我进公司历练一下,不算什么难事

。我从不觉得自己特别优秀,当然,我也不差,只是中国那么大,比我优秀的人比比皆是,如果不是有些背景,这个位子,未必是我的。”

“呵,蕴洲,你就不怕我到处乱说,影响你的威信?”

“瞧,你现在叫我‘蕴洲’而不是‘Tony’,所以,我是在向一个老朋友倾诉些心里话,而不是向一个只有工作方面相交集的下属作自我爆料,我相信你绝不会乱传话。”

吃过午饭,朝露看了看表:离上班时间还有十分钟。她想起自己有件事要办,便让方蕴洲先回办公室。她则拐去了隔壁小街的一间照相馆。

从衣袋里摸出一个小巧的U盘,让店员插/进电脑接口,指着一张被命名为“沉香”的照片道:“就是这张,印一张五寸的。”

当初把这张照片导入电脑里,她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就把它拷贝进了自己的私人U盘,随后才在相机里删除。原本照片并没有被命名,只是那回从褚云衡那里回到家,她忽然想起了在他家喝过的沉香水。她因好奇,还特地上网搜了搜关于沉香的事,有一句她印象很深:沉香这种木材可以在沼泽中浸染千百年不腐,甚至不管所处环境如何也不改其香。

“不改其香”——这几个字让她有所触动,她很自然地便顺手把这张照片改名为“沉香”,只因为照片中的这个男子,实在堪当这个名字。

12、软肋

朝露把褚云衡的照片冲印出来,本是想着周六让母亲去他家做工时顺便把照片给他送去。暴走当天她只是一时兴起,才举起相机拍他,并没想着要保留他的相片做什么。她总觉得,倘若再遇不上这个人还就罢了,既然和褚云衡也算认识了一场,与其偷拍了人家而一声不吭,倒不如大大方方把照片给人送去,她心里反而能觉坦然。

谁想到,周六那天,贺蕊兰又出状况。说是吃坏了肚子,一趟趟的上厕所。朝露要陪她去看医生,贺蕊兰却硬是坚持自己吃点止泻药就好,只是请女儿再替她上褚云衡的住所做一天替工,朝露想了想,这次和上次不同,上一回是母亲和她都担心褚云衡婉拒由她替工,而他又体力难支,需要照顾;这一次,想必他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即使偶尔钟点工少去一次,也没大所谓。朝露并不讨厌去褚云衡家,只是一连上了五天的班,上一周又是暴走,又是去做替工的,等于没休息好,她也着实觉得有些疲累,因此也懒怠出门。如果褚云衡能主动开口让她不过去,那是正合她的心意。

她的心里虽然这么想,电话里自然不能明说:“褚云衡吗?…我是董朝露,对…就是上周来你家的董朝露。是这样的,我妈妈今天身体又有些不舒服,这一次能再让我替她一回么?”

“我没有问题,”电话里的声音很磁性很好听,“但是你会不会太累了?我想,从上周开始,你就没怎么好好休息过。”

朝露愣了一下,清了清嗓子道:“啊,我也没问题。我不觉得很累。”

电话那头传来褚云衡轻微的笑声:“呵,那好吧,你来。”

朝露挂了电话。她并因为没有听到预想的回答而失望,倒是有些说不明白的紧张和莫名的兴奋,连心脏噗噗跳动的频率都比平常至少快了一倍。

还有就是,她更加确认了一件事:当褚云衡的学生,有一点是很幸福的:在课堂上,他们能听到一个富有魅力、决不至让人昏昏欲睡的声音。那可不是无关紧要的事——尤其是朝露想到他曾向她提及的那些课程名称:形上学还有辩证逻辑什么的。那对很多学生来说,不是枯燥的催眠课又是什么?

朝露还记得那次在他家曾有过这样的对话:

“你不会觉得学哲学教哲学的都是怪胎吧?”

“哦不是,虽然我知道这绝对是种错觉,但是,就是会觉得,哲学系教授之类的,应该是个上年纪的老头,至少也是个中年人…”。

“第一,我还不是教授,第二,我的确是中年人啊;第三…总有一天我会变成老头,也许那个

时侯,我就是你口中标准的哲学系教授的形象了。”

她想,褚云衡大概永远也不会变成她原先所想象的哲学系教授的模样。

临出门前,朝露最后看了眼她给褚云衡拍摄的那张照片,回想起当天他们说过的话,微笑着把照片放进了纸袋,塞进了自己的坤包。

这一次,褚云衡是拄着手杖给她开的门。由此她也稍觉宽心,看来,他的身体已经基本恢复了。

她给他做了午饭,吃完后,他坚持要在她洗碗时站在她旁边,“至少我可以负责把碗擦干放进橱柜。”

他虽然一直给她积极阳光的正面形象,她却也多多少少会顾虑到残障人士的心态。他既然说了要帮忙,若是执意拒绝,恐反而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于是她接受了他的好意。

“你一个人的时候,也自己洗碗么?”她一边给碗碟打上洗洁精,一边随口问道。

“当然。”

“哦。”朝露发现这个问题其实不大好,稍不留神,便会说错话,当她意识到这一点时,她就不愿再继续问下去了。

没想到,褚云衡却很敏感:“你是不是想问,我一只手,是怎么洗的?”

“嗯。”朝露很窘。

褚云衡淡淡地说:“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打开水龙头、倒上洗洁精、一个一个慢慢洗啊。”

他的口气有点在说像那个很经典的笑话:怎么把大象放进冰箱?分三步:第一步,打开冰箱门;第二步,把大象放进去;第三步,把冰箱门关上。说那个笑话的时候,还就得这样语气平平淡淡的,乍一听像是个极认真的回答。

而这个回答,恰到好处地破解了朝露的尴尬。因为她知道,她对她的发问并不介意。她干脆鼓起勇气,问:“其实,我是在想,你的右手需要拄拐杖,那样的话,不是连右手也不得空闲么?”

“我可以脱离手杖站立,”褚云衡说话间把手杖靠着流理台放下,“我的复健毕竟不是做假的,人体是很奇妙的,我的身体重心已经被调节到我的右边,因此我可以只靠半边身体便站得很稳。事实上,即使没有手杖我也能走上几步,只是走不远,更走不快。”

他是那么坦然地谈论起自己残障的身体,可以做到什么程度,不可以做到什么程度,都说得明明白白,既无自夸,更无自怜。提起复健,朝露忽然想起那个林书俏,便说:“你有一个好的复健师朋友。”

“啊,你是说书俏。她是个很优秀的复健师。我是去了德国之后才认识的她。她那会儿还在德国一家康复疗养院实习,我又是个中国面孔,所以慢慢熟悉了。那个时候,我的身体状况已经比刚苏醒过来时进步很多,最开始锻炼的那段时间,才是最艰难的。”

褚云衡的脸上露出难得的隐忍表情。朝露感觉得出来,那背后掩藏的磨难。母亲曾经说过,他在一场严重车祸之后昏迷了好几年,醒来后周遭种种早已物是人非,身体又遭遇了失能的痛苦,想必,那是段极其难熬的日子。

洗净碗筷,收拾好厨房,朝露随褚云衡到客厅坐下。她想起了包里的照片,便打开拉链,把装有照片的小纸袋递给他。

褚云衡从纸袋里抽出照片后很诧异:“你怎么会有我的照片?”

朝露颇不好意思:“对不起,没经过你同意就拍了你。那个时候,纯属…”她斟酌着用词:说“好奇”肯定不合适,说“欣赏”又怕他觉得自己虚伪,想了半天,她才说:“纯属因为很想把那个画面记录下来。”

“莫非是作为励志照片保存,以便将来软弱的时候随时看一眼?”他轻轻笑了一下。

她知道他没有生气的意思,也跟着笑了一下:“如果我说,我是因为觉得那时路上的你很美好,让我忍不住想举起相机,你听了会不会更高兴一点?”

褚云衡的笑容加深:“我想,我会的。”他扶着手杖站起身,拐进卧室去,朝露也下意识地跟在他的身后。见他拉开书桌抽屉,拿出一本相册,放在桌面上,只翻了三四页就到了没有插/入相片的空白页。他小心仔细地把朝露给她的照片放进了插袋里。

“你的照片很少嘛。”朝露随口感叹了一句。

“家里有很多,基本上都是好几年前的旧照。我自己这里…你给我的是唯一一张。”他合上相册,并不急于把它放回抽屉。拿上手杖,挪到床沿上坐下,“最近几年,我都很少拍照。”

他说这话时的口吻粗粗一听仍然是淡而从容的,朝露却觉出了一些不寻常的情绪,那是一种被隐藏的很深的逃避和无奈,在他的心灵深处,对自己残障的身体,也会有不愿正面相对的时候。

她替他难过,难过到忍不住用蹩脚而刻意的语言安慰他:“褚云衡,你知不知道自己很上镜?我这种毫无摄影技巧的人随随便便抓拍,都能把你拍得那么帅气。你以后多拍些照吧,不要等年纪大了,头发秃了,皮也皱了、人也发福了,再后悔年轻时候没多照几张相。将来跟孙子吹嘘自己年轻时多帅气的时候,也好有凭有据啊!”

褚云衡看向她,一双墨色琉璃般的瞳仁隐约有碎碎的光影烁了几下:“你的提醒还真是挺对的。”他略一低头,再抬起时,表情已经是平静如常。“我喜欢你给我拍的照片,那上面的我,好像真的没有我想象得那么难看。”

朝露急着嚷道:“当然,你哪里难看了?”

褚云衡说:“我走路就不好看。”

朝露明明知道这是大实话,心里却没来由有些生气。至于生气的原因和对象,她完全闹不明白。就是觉得很不受用。她说不出话反驳,闷闷地站在床边对着褚云衡,既不看着他,也不打算走开,只一声不吭地低着头。

13、惯性

“朝露…”褚云衡唤道,右手用力一拄手杖,试图床上站起来,却不知是脚下一时脱力还是手杖打滑,他没站稳,跌坐在床上。朝露本能地去拉他,还没等碰到他的手,却被惯性带得也俯倒在床。

——准确地说,是俯压在褚云衡的身上。

她傻了眼。眼前不足寸的距离里,她所见到的是一双深邃的眼睛,黑曜石般的瞳仁在浓长轻颤的睫毛下微微流转。

“对不起,朝露。”他说,从她的身下伸出右手,轻轻扶起她的上身。

她醒觉过来,慌忙从他的身上跳起,意识在回拢,脸孔“轰”地发起烧。“不,是我自己没站稳…我有没有压伤你?”

他单手支撑着身体试图坐起来,朝露见他辛苦,赶紧过来,小心扶起他。又从地上拾起了刚才掉落的手杖递给他。

“谢谢,我没事。”他握住手杖,站起身,脸上透出一抹极浅的红云。大概是为了掩饰尴尬,他走了几步,背向朝露说,“刚才不是有意冒犯,我的身体,有时会和我闹些别扭。”他转过身面向她,脸上的表情已经平静如常,“偶尔,情绪也会。”

朝露走近他,略扬起脸,道:“任何人都会有那种时候,这没有什么。”

“我很高兴你这么想。”他的脸上有释然的笑。

“刚才…”朝露斟酌着能让她和褚云衡彼此不感尴尬的说法,“我是说,你之前叫我名字是想和我说什么?

“我只是看你有些不高兴,想问问你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