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余锦年似乎挺高兴,“跑步挺好的,等你跑多了,咱们一起去参加马拉松。”

“……好。”

挂上电话,夏芫仰头重重躺在床上。

三年前毕业时,因为《夏小恰历险记》前两本已经在童书市场有了点小名气,她本身学得是经济管理,对去公司上班没有兴趣,索性就正式和余锦年家的乐童文化签约,当起了专职童书作者。

自由职业的好处,无需多说。

当看到同学们在群里吐槽工作的痛苦时,为此不用上班打卡,不用忍受通勤的混乱和拥挤,也不用看老板脸色,收入还远远高于同龄人的夏芫,在刚刚毕业那会儿,很是得意了一阵。

但很快,也就发觉了在家工作的弊端。

工作的写字台离床只有十秒钟的距离,网络的便捷让她不用出门,也可以吃到各种美食。因为不用朝九晚五上班打卡,她每天能睡到自然醒。

在享受死宅的乐趣时,三餐不规律,作息颠倒,严重缺乏运动,也成为了身体和精神健康的双重杀手。

短短两年,她体重涨了二十斤,从上学时的不过百,到如今将近一百二,而且年纪轻轻气色越来越不好。

而社交在毕业后坠崖式的断裂,令她在网络社交里如鱼得水,但生活中她面对人群时,却越来越有问题,本来属于这个年纪的朝气自信,离她也越来越远。

她是从去年开始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加上余锦年很喜欢运动,三不五时就提醒她多运动。她终于决定开始健身。

她从小体育就不算好,对任何运动都兴趣缺缺,上学的时候,还经常和室友们门逛逛街什么的,但毕业后宅久了,多走几步都变成了一项特别艰难的任务。

一开始她还对健身这件事信心满满,但很快现实就教她做人。

出门对于死宅来说都得酝酿好久,何况是去健身房。

是谁告诉她运动使人快乐?

才怪。

对于一个懒宅来说,运动简直就是痛苦的折磨。

没过多久,每天跟催命鬼一样换着花样督促她去健身房的教练,被她拉黑。

后来,她觉得可能是健身房太枯燥,又办了一张专门的游泳卡。

不到一个月,游泳卡就变成了洗澡汗蒸卡。

再后来,就是两个月前。

有一次她和余锦年在外面吃饭,餐厅的电视里正在直播一场马拉松。

余锦年似乎很感兴趣,满脸兴奋对她说,等他有空一定要去跑一场正规的马拉松。

那时候,她已经开始酝酿表白。

回来就打定主意,要为爱跑步,到时候陪余锦年一块去跑马拉松。

毕竟余锦年其他的运动爱好,诸如篮球足球网球棒球攀岩冲浪……对她来说可望不可即,只有跑步是零门槛的运动。

作为一个屡次健身失败的懒宅,她对四十二公里的全马毫无概念,但爱情在那一刻激发了她的决心和斗志。

她当晚就加入了一个夜跑团,准备每天晚上去跑步,顺便还能认识新朋友。

两个月过去了,她总共跑了不到四次,全部加起来的里程,不超过五公里。

唔,爱情的力量,对于一个懒宅来说,只有五公里。

不过显然,失恋的力量,应该更强大一点,夏芫脑子中浮现出昨晚活力四射的曾雪和余锦年,她猛得从床上竖起来,摸过来手机打开微信。

那个名叫“四十二公里”的聊天群,正热火朝天地聊着。

虽然她参加夜跑团没跑几次,但新朋友确实认识了几个,就是这个群里三人。

几个人初见时都是刚刚加入夜跑团,个个抱着雄心壮志而来。

普通跑步算什么?

他们的目标是马拉松。

所以取了“四十二公里”这个群名。

四十二公里,是全程马拉松的距离。

别看群名起得非常壮志凌云。

其实这三人跟她一样,都是不爱运动的懒宅。

毕竟物以类不是没有道理,夜跑团三十多人,她就和这仨一拍即合。

实际上,自从这个群建立后,大家都没去跑几次步,天天在群里聊天倒是很热络。

这会儿几个人正噼里啪啦聊着呢,夏芫冷不防冒泡发了条信息:今晚谁去跑步?

本来聊得热火朝天的群,蓦地安静下来。

还是林妹妹先回:我今晚和朋友约了出门看电影,就不去了。

林妹妹叫林嘉,是个大美女淘宝店主,唯一的缺陷是一七二的身高,体重只有八十斤,因为男朋友劈腿大波妹,她愤而改名林妹妹,加入夜跑团,决心靠跑步增重增肌。

她回完,其他两个也紧跟着回复。

大飞:我今晚得加班,也没法去了。

大飞全名秦飞,是个上班编程下班打游戏的宅男程序猿,据说当初女朋友办了健身卡让他一块去,他只坚持了三天就罢工,结果就是女朋友跟健身教练跑了,他一怒之下去找人算账,帐没算到,自己被那肱二头肌快赶上他大腿的健身教练,按在地上狠狠摩擦了一顿。回来后,顶着一脸伤愤而加入了夜跑团。

冬瓜:今晚导师要找我们开会,去不了啦。

大名张晓冬的冬瓜是旁边江大研一的学生,加入夜跑团的原因比较简单,他没有上面两个那么跌宕起伏的感情故事,就是单纯想减肥。不过,别看他经历简单,但志向却很远大,至今初吻还在的他,立志减肥成功后,明年本命年破处。

也不知是不是心虚,这几个人回了之后就遁走了。

夏芫无语地看着三条回复。

说实话,她觉得他们这个跑步群,不应该叫“四十二公里”,而应该叫“废柴联盟”。

在认识这几个家伙之前,因为这三年相处最多的就是余锦年,她曾经对于自己这种懒废宅深深自卑过。

但现在才知道,在这个时代,像她这样的废宅,真是潜伏在各行各业。

连被男人劈腿被戴绿帽被情敌殴打体重两百多的动力,都不足以让人把跑步这项简简单单的运动坚持下来。

可见,爱情的的力量,真的是不堪一击。

夏芫心道,既然他们都不去,我一个人去也没意思,那我也不去了吧!

说服自己去跑步,可能要经过漫长而艰难的心理建设。

而决定放弃,只要一秒钟。

她打开外卖APP,精挑细选了两份吃的下单,然后丢开手机,下床准备起洗漱。

刚刚踩到拖鞋,目光不经意落到鞋子旁边的一张白色卡片上面。

她咦了一声,弯身将卡片捡起来,发觉是一张名片。

她想起来了,是昨晚自己在舞池强吻了那个陌生男人后,被男人同伴追上来塞的。她出酒吧时,随手丢进了包中,刚刚应该是掏手机时,不小心给扯掉落出来了。

这卡片很简单,上面是公司的名字——言行科技。卡片中间是人名没有职位没有头衔,下方则是一个手机号。

夏芫目光落在卡片中央的名字。

江惜言。

怎么这么熟悉?

好吧,她确实认识一个叫江惜言的人,她发小江莫语的亲哥就叫这个名字。

只不过这人大学之后出国,她就没再见过,也没听江莫语提过他哥什么时候回了国,她还不至于将这个人和自己发小的亲哥联系起来。

这千万人的大都市中,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哪有那么巧?

她不以为意地撇撇嘴,将名片丢进了垃圾篓。

连同自己那荒唐的初吻,也一并丢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言锅:就是这么巧~

第3章

在约跑失败后,夏芫又成功宅了两天,运动手环显示的记步数,总共不超过两百,在朋友圈再度垫底。毕竟她走得最长的路,就是从卧室走到客厅门口,拿外卖和快递了。

这天一大早上,她收到曾雪的信息。

——师妹,要不要去爬山?

夏芫看了下桌上的台历,才知道今天是周末。

爬山是不可能爬山的,尤其是和曾雪一起,等她爬上山顶,估计自己还才刚过了山脚。

她找了个借口回:不了,我今天还有稿子要赶。

曾雪很快回过来:周六还要赶稿啊,看来作家也不轻松呢!那下回再约。

夏芫:嗯,祝师姐玩得愉快!

她其实挺意外几年没见的曾雪,刚回国就邀请她一块去爬山。实际上两人因为年级差了三级,在学校的时候,并不算太熟悉,这几年也就在朋友圈偶尔互相点个赞。

她只能归结于,前两天刚见过面的缘故。

回复了曾雪的信息,夏芫才想起来,自己好像真的有篇稿子该交了,赶紧洗漱随便吃了点垃圾食品,开始坐在写字台前赶稿。

写完已经是大中午,她打开冰箱一看,发觉本来塞得满满的格子,已经空空如也。午饭是可以点外卖,但水果酸奶这些她还是习惯去超市挑选着买。

她不得不换上衣服出门。

小区附近就有一个大型连锁超市,步行不过二十分钟,但单程二十分钟,来回就是将近一个小时,对一个宅女来说,可以算是长途跋涉了。

于是当夏芫在走出小区,看到门口那家小超市后,就改变了主意舍远求近。

为了接下来几天的快乐肥宅生活,她买足了两大袋储备食物。

东西太重的后果,就是短短五分钟不到的路程,还没走到住宅楼,已经累得够呛。

好不容易进了大楼,眼见着前方电梯门快要阖上,她一边叫唤“等等”,一边使出吃奶的劲儿往前跑。

只不过里面的人显然没有等她的打算,她只能眼睁睁看着电梯门关上。

这一顿折腾已经足以让她气喘吁吁,她将购物袋放在脚边,看着电梯上方的显示数字,有些郁卒地撇撇嘴。

刚刚明明就看到有人进了电梯,自己声音那么大,她就不信那人没听到。

大都市的邻里关系可真是冷漠啊!

不过话说回来,她已经在这栋高层公寓住了快一年,还真不认识任何邻居。

回到家,随便弄了点吃的,还没消化完毕,夏芫就开始进入一项都市人奢侈的活动——睡午觉。

她躺在沙发,拿起手机,打开朋友圈,看到最新的一条就来自曾雪。

是九张今天爬山的照片,配了一句话:时隔三年爬云山,一口气到山顶,通体舒畅!

九张照片,大部分都是构图优美的风景照,剩下两张自拍,一张是她自己,额头闪着汗水,两颊泛红,双眼有神。

大概是经常户外运动,她皮肤不算白皙,但五官明丽,整个人有种健康的神采飞扬。

站在人群中,不用说话,就足以发光。

另外一张是她与一个年轻男人的合照,这男人不是别人,正是余锦年。两个对着镜头露出灿烂的笑容。

虽然并没有很亲密,但是两人无论是从长相还是表情,都有种无需多言的和谐。

因为她跟两人是同校同院系,微信社交圈自然也有少量的重合。

曾雪这条朋友圈才发了几分钟,她就看到几个认识的人点赞评论。

其中一个师姐在下面留言:你俩复合了?

曾雪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回复了一个狗头的表情。

夏芫有些失落地准备退出时,恰好看到余锦年也点了个赞。

于是她就更失落了。

她不得不承认,曾雪和余锦年无论是从哪方面都很相配,这种天作之合一般的相配,让她觉得自己的那点心思,有种无法言说的羞耻感。

她再次庆幸,那天想说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

当然,她从来都没有嫉妒过曾雪,她和大部分女孩一样,只会对这样的女孩子羡慕。

羡慕她拥有漂亮的脸蛋,曼妙的身材,开朗的性格,有多才多艺的爱好,也有多姿多彩的生活,以及光鲜亮丽的工作。

所以当年,当她得知曾雪是余锦年的女朋友,立马就收起了刚刚冒出来的情愫。

直到两人分手,她和余锦年越走越近,那心思又才冒出来。

而她自己呢?如果当年不是因为余锦年的知遇之恩,她可能就只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田,写点自娱自乐,无人知晓的童话故事。

毕业后,以她害怕压力也不喜欢竞争的性格,十有八九就是选择回到父母身边,在他们的安排下,进一个混吃等死的清闲单位,每月领三四千块的工资。

等年纪到了,相亲遇到一个个子不高长得不帅捧着一份铁饭碗的男人,结婚生子了却一生。

是余锦年让她可以将爱好变成职业,赚到了丰厚的收入,甚至年纪轻轻就能靠自己买下一套小公寓。

所以她有时候也怀疑过,这些年自己对余锦年的喜欢,是不是其实就是因为这种无以为报的知遇之恩。

胡思乱想了一阵后,夏芫决定一切顺其自然,什么都不想了,然后投入宅女钟爱的手机游戏。

什么时候睡着的,她已经不记得,再次醒来,外面的天已经黑透。

她站起身伸了伸胳膊,去冰箱觅食。

两分钟后,她端着一盒泡面和一罐可乐,来到了阳台坐下。

对于一个宅女来说,半开放式的阳台,已经算是户外区域,在阳台吃饭,相当于野餐。

她打开可乐,趁着还在冒气时,闭眼昂头灌了一口这肥宅快乐水。

再睁开眼时,目光不经意间落在隔壁的阳台。

她搬来快一年了,隔壁一直没有人住,乍一下看到落地窗内亮起了灯,不免有些意外。

有人搬进来了?她心想。

只不过这个好奇也只持续了片刻。

毕竟在被形形色色的人们充斥的都市中,邻里并不是一项很靠谱的社交方式,尤其是对于独居的女性。

因为下午睡了一个长觉,晚上自然没什么睡意,上网玩到半夜才睡。

本来夏芫是准备睡到大中午,但是一早就被手机不断进来的信息给吵醒了。

她这才想起来睡前忘了关手机,迷迷糊糊摸过手机,睁开惺忪的眼睛一看,是发小江莫语发过来的。

——圆子,起床啦!

——太阳照屁股啦!

——快点回复我,我有重要的事问你。

江莫语是她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两家住在同一个家属院小区,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班,直到大学才分开。

虽然这些年夏芫毕业后没有回家工作,但隔着两个城市的好姐妹,也并没有因为时间和距离,让关系变淡。

只不过……

昨晚三点才睡的夏芫看了眼时间,刚过八点,她也懒得打字,一脸崩溃地直接用语言回复:“大清早的,你干吗呢?”

江莫语:“我都要上班了,还大清早?你非得扎我这条月薪四千上班狗的心么?”

夏芫:“你有事快说有屁快放,我昨晚赶稿三点才睡,说完我好继续补眠。”

“赶稿到三点?我信了你的邪,你这话也就骗骗被你拖稿的编辑。”

夏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