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杀心已起

在这一秒之前,也许我和大毛是一样的,认为傻姑娘的哭是因为大毛的受伤。可当她拿着糖果开心地笑的时候,我的心里猛然卷起一股唏嘘,而最难受的还是大毛,此刻他心里受到的伤害,恐怕比身上的枪伤更为严重。

大毛怔怔的望着傻姑娘那开心的笑,几秒钟之后,他也摇摇头,露出一丝苦涩的笑来,然后撑了很久的脑袋终于支持不住,一下子睡到了地上,一边咳着血,一边呼呼喘气。这时候从我身后传来一阵恶意而嘲讽的笑声,只听见那女人笑呵呵地说道,你看吧,对一个傻子付出真情,受伤的总归是自己。我看啊,你可比她还傻,呵呵呵!

三十多岁的女人,却在此刻发出了那种老气横秋的笑声,这让我恶心,这个女人抢了地包天的手枪。从她开枪的时候就想着夺走他人的性命,此刻居然还笑得出来,就好像别人的命她根本不放在眼里一样。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心里一直试图压抑着的怒火,此刻再也无法忍受了。我站起身来,把手上的的手枪朝着地上一扔,我用不着它了,枪是下等人的武器,今天我豁出去了,就算损了我自己的阴德福报,我也要让你们这群混蛋吃不了兜着走!

我丢下枪的动作在我看来是发起猛攻的讯号,可是在地包天和那个女人看来。却似乎是我投降的表现。我转过身去看着这群人,每一张嘴脸我都非常厌恶,却不得不把这种厌恶的感觉牢牢记在心里,这样我的仇恨才能够更加膨胀。地包天还是一副冷漠的表情,除了脸上刚才被我揍出来的伤之外,他的眼神就好像没有感情一样。尽管他没有说出那些让人觉得心寒的话。可他此刻的神态,以及那插在裤兜里不可一世的样子,就如果那个女人一样,根本不把我们的命当回事。

我没有多想,心里虽然愤怒,却在此刻无比冷静,我心里默默念咒,把我手上所有的兵马统统放出,如我说的那样,兵马并不能直接用来伤害他人,但是我还是能给他们造成不小的麻烦。身边的风吹过那是兵马出动的征兆,地上被卷起的灰尘意味着我兵马的去势汹汹。转瞬之间,在场的所有人,清一色被撞得东倒西歪,因为这些人都凑在一起,我只需要让我的兵马束缚住对方的手脚,然后将他们绊倒就行。最先跌倒的就是地包天和那个女人,剩下的那些男人因为手里没有枪械,我也就下手稍微留情了一点。当地包天和女人哎呦一声跌倒后,我伸手到我的挎包里头,摸出了弯刀和那把生锈的铁剪刀。

这是我身上用来打鬼杀鬼的武器,都见过血,都杀过人,所以杀气很重。会让鬼魂避让三尺。但是这两样武器,对于人来说却只能是肉体的伤害,其作用就跟其余尖锐的铁器如出一辙,而我要的正是这样的效果。我拿起弯刀和剪刀之后,就缓缓朝着倒在地上的地包天和那个女人走了过去,地包天挣扎着撑起了上半身。看我靠近,脸上的表情变得惊恐,因为他太熟悉我的个性,只要别惹毛,一切都好说,一旦惹毛了,那神仙也拉不住。他看我提着刀的样子,知道我杀心已起,于是立刻摸出自己的手枪,朝着我瞄准了过来。

我没有再给他开枪的机会,而是一下子冲到了他跟前,然后狠狠一脚踢到了他抓着枪的手腕。这一脚正中手枪,踢得我的脚趾隐隐作痛,但是地包天手上的手枪却因此被我踢到了地上。我蹲下身子,高高举起左手的剪刀,没有丝毫犹豫,一下子就将剪刀刺进了地包天的大腿里。

这是我第一次用武器伤害活人。但我没有内疚,也并不会因为对方是我的发小而感到迟疑,这一下子甚至还用尽了我手上最大的力量。整个剪刀的尖锐部分就好像是刺进了一块猪肉一般,咔嚓一声就插入其中。地包天发出一声惨叫,双手就伸过来抓住了我的手,我死死地按着剪刀。他使劲地掰着我的手,大腿上肉很多,但也有一根大大的腿骨,这一刺没入了大半寸之深,地包天的掰扯之下造成伤口更大程度的撕裂,地包天腿上的血就好像没堵严实的水管一般,溅射了出来,喷到了我的脸上。我看他双手都抓住了我的左手,于是右手抓着弯刀的刀柄,用刀把上栓了巫王头发的钝面,就好像砸石头一样,朝着地包天的脸上砸了过去。

“咚!”的一声闷响,刀把直接撞到了地包天左脸的颧骨和眼窝之间,他先是不叫了,望着我,眼神迷离,就好像被我这一下打得晕头转向,正在区分真实与虚幻一般。于是我用同样的方式再补了一击。地包天闷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晕了过去,抓住我的他的双手,也慢慢松开,任由血从腿上的伤口不断冒将出来。

我也懒得拔出剪刀了。于是也送了手,朝着正在地包天边上大约三尺左右的那个女人走了过去。女人看到我先前对地包天下了狠手,现在表情惊恐万分,一边使劲朝着远处爬着挣扎,一边嘴里哇哇大叫着,叫声中带着哭腔。而我注意到边上那些被我兵马制住了手脚的男人,每一个脸上都流露出害怕的神色,我伸出刀指了指他们,那意思是在说,你们别着急,等我料理完这个贱人。我再来收拾你们。其中一个男人更是直接噗通一声跪了下来,朝着我连连磕头,然后放声大哭。

晚了,老子今天杀心已起,收不住了。

换了从前,我是一个绝对不会欺负女人的人,且不论对方是否值得饶恕,我始终觉得欺负女人都不是大老爷们的做派,可今天我管不了这么多了,这女人要夺我性命,虽然没有得逞,但几次三番这样做。早已不值得同情。女人只是体能上比男人弱小,可眼前这位,内心之狠辣,却是让男人也会胆寒的那种。就算今天我大发慈悲放她一马,将来有朝一日,也终究会伤害到他人,与其如此,这个罪过,还是让我来背负好了,反正我这一生都了无牵挂,顶多也就是多花一点时间来赎罪罢了。

坦率的说,当我提着刀朝着女人走过去的时候。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照准了她的脑瓜子来一刀,就跟劈西瓜似的,给她开个瓢儿,我当时心里的怒火冲头,甚至没有想过这样的举动是在杀人。我的兵马虽然此刻束缚住了女人的双腿,让她无法站起身来逃跑,但是她的双手还是能够自由活动的,她一边扒拉着土往后慢慢移动着,我也跟随者她慢慢走着。这个过程给了我心理上一种变态的满足感,就好像自己是一个猛兽,正在追逐一个猎物,明知道对方绝非自己敌手,却不在此刻下杀手,而是戏弄对方,就好像刚才她那连续三枪戏弄我一般。

可很快我就发现不对劲,因为那女人爬动的方向,竟然在地面上有一把手枪!那把手枪正是我先前从地包天手上踢飞的那把。如果被她抓住了收钱,反手就给我来一发子弹的话,那我岂不是功亏一篑?于是我心里更加愤怒,心想这个女人竟然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不知悔改,死到临头都还想着要我的命,老子今天必须得废了你!废了你!

于是我加快了脚步朝着她走过去。听见我的脚步声后女人也加快了速度,就在她刚刚伸手抓住了手枪的时候,我一个跨步上前,就用我的左脚踩住了女人刚刚抓住枪的手臂上。这把枪是早已上膛的,女人的手被我踩住了动不了,挣扎了几下后她开始绝望地哭喊。然后啪啪啪啪连续扣动了四下扳机,将枪膛里的子弹打了出来,但是每一枪打中的都是边上屋子的墙壁,这四枪也正是她绝望的表现。

四枪之后,她继续扣动着扳机,却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就算我不懂枪,也知道那是没有子弹的表现。女人伤心地哭着,表情看上去除了惊恐,还显得歇斯底里。若是换了从前,我可能真的会心软,想着既然已经制服了对方。不如就此捆了,交给公安机关,让他们调查处理便是,虽然国家刚刚平定了动乱没多久,但是我们的法律就是为了惩恶扬善而存在的。但是当时我却不愿意这么去想,因为我知道她此刻的哭是因为走投无路。因为害怕,却并不是因为刚刚做过的那一番恶事而后悔。

这张脸,越看越讨厌,如果只把你们留给法律去处理,实在是太便宜了。刚刚你给大毛胸口的那一枪,那可是一处致命的伤,你杀人,我也杀你,你没杀死人,我也不杀死你!想到这里的时候,心里的杀意迅速蹿上了头,我看着她被我踩住的手,手上还抓着那把打光了子弹的枪,很好,你开枪是吧?这只手开的枪是吧?刚才打大毛的时候,也是这只手对吧??

于是我高高举起弯刀,就朝着被我踩住的女人的手腕上,斩落了下去。铛的一声,这是我刀刃撞击到地面的声音,女人的手腕下一寸左右,被我好似砍甘蔗似的砍断。

第四十三章 .一颗子弹

刀身嵌入地面,在砍进去的时候,还泛起了一些火光。而女人在我这一刀斩断她的右手的时候,竟然楞了片刻,甚至还不哭了,但是很快反应了过来,开始撕心裂肺地一边抱着自己正在喷血的手翻滚着,一边狂吼狂叫。那凄厉的声音在夜晚传了出去,显得格外让人胆寒。

我心里的愤怒还未平息,趁着自己还没有后悔,于是从地上捡起那把打光了子弹的枪,因为我害怕女人身上还有备用的弹匣。我提着刀朝着边上那些东倒西歪的男人走了过去,我不会杀死他们,但是一定要给这些人留个纪念,好让他们知道。为非作歹的事,其实任何人都有能力去做,只要你做过了,就一定要为此付出代价。我一边走一边甩动着刀身上沾到的血,那群人看到先前我对地包天和那个女人做的事。知道我这次不会再手下留情,纷纷开始求饶。

我一步步靠近,就在我准备给这群人每个人肩膀上砍一刀的时候,身后一个虚弱的声音传来:山空哥,算了吧…

先前我做下的一切罪过,其实也都被大毛看在了眼里。大毛支撑着自己吃力地说出这六个字来,却一下子唤醒了我的理智。于是我站定了脚步,望着眼前这些哭成泪人的男人们,心里突然想到,这些人只不过是走狗罢了。就算真的杀了他们,其实也意义不大,但是断然不能就这么放了他们走。于是我提着刀,朝着其中一个人指着说,你把他们的衣服都脱下了。用衣服把每个人都反绑了,然后我来绑你。

说完我噗通一声就坐在了地上,也不管当时的姿势会不会很难看,我经过今晚这一番折腾,早已疲惫至极,也懒得管这许多了。接着我撤掉了束缚住这群男人的兵马,经过刚才这一幕,想必这些人也不敢逃跑了,果真当我撤掉兵马之后,他们每个人都规规矩矩在我面前跪着,瑟瑟发抖,还主动开始脱下自己的衣服。

很快那个被我命令的男人就一边哭一边绑好了所有人,然后脱下自己的衣服递给了我,接着乖乖地把手自己反扣在背后,然后让我绑住了他。我让兵马在边上看守,以防有人趁机逃脱。地包天腿上有伤,身上也没有枪,所以就算是逃跑,我也能轻松抓住。那个女人断了一只手,还在那儿哭得喊爹喊娘的。我也懒得管她。于是我回到地包天的身边,心里寻思着这还有一会儿才能天亮,医院估计在县城里而县城却距离此地还有不算近的路,如果我扶着大毛去医院的话,恐怕还没走到大毛就会因为伤势过重而死掉。更不要提这些人看我离开之后,也许会逃走之类的,那我先前的努力和我造下的罪业,可就白白浪费了。

我扶起大毛的脖子,让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胸口的弹孔已经没有像起初那样一直在往外涌出鲜血了,可是当我撕开大毛的衣服,发现弹孔周围已经肿起来很大一块,看上去像是感染发炎了似的。

我的父亲是个军人,小时候也常常会跟我说起抗日战场上的事。他曾经告诉过我,当在战场上自己的战友中枪后,除非是当场就死了,否则还是有办法可以挽救的。这取决于子弹打中的位置,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那颗子弹是不是贯穿了身体。相对来说的话。如果子弹将身体打穿了,那就是纯粹的枪伤,体内没有子弹的残渣,还相对好办一些,可是如果子弹打中了身体之后并没有穿透出来的话。那子弹就会在身体里形成发炎,继而感染,这样就非常容易死人。

于是我轻轻抬起了大毛的身子,伸手到他背后去摸了一下,发现后背上干干净净的没有弹孔,这就意味着那颗打中他的子弹还残留在他的体内。甚为军人的儿子,我知道这样下去的厉害性,我必须要给他把身体里的子弹取出来,才有可能让大毛支撑到医院里去。可是这个地方看上去就是一个被废弃的小学校,屋子里的东西都是地包天他们到这里来的时候临时才运送过来的东西,那些医疗设备是一定没有的,就算是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用。

正当我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大毛虚弱地指了指我手上的弯刀,然后指了指自己胸前的伤口。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嘴唇发白,脸色也变得难看了起来。我明白他的意思,大毛是要我用刀划开弹孔找出子弹来。我心里有些发毛,但是当时我也没有别的办法。由于之前陪着师父林其山和秦不空都在不同的时间去医院接受过手术。知道在手术之前,是必须要打麻药的,因为有可能人会受不了那样的痛楚,可眼下四周围除了农田就是农田,我上哪里去找麻药。

大毛虚弱地微微张嘴说。你别顾虑了,动手吧,也许痛过了头,我就晕过去了,反而不痛了。大毛并不是傻子。他也知道此刻把这件事交给我来做的话,其实是一件相当不靠谱且并不保险的行为,但是他没有办法,此时此刻他选择了相信我,一切都交给我去处理。

大毛为了救我而替我挡了这一枪,先前那些对他的埋怨,早就烟消云散。于是我轻轻把他的头放了下来,让他等着我去找点东西。说完我就朝着先前关押我们的那个屋子冲了进去,那个先前被我砸晕的男人也早就醒了,估计不但醒了还听到了先前外边发生的一切。看到我冲进去的时候,满脸都是惊恐的神色。我没工夫搭理他,而是在地包天先前睡的床边翻箱倒柜地寻找着,最后我找到了一把折叠水果刀,和一瓶老白干。

我拿着刀子和酒出去,在大毛的边上点了一堆火,因为我知道人在重创之下是很容易流失身体的热量的,否则死人为什么浑身冰凉呢?这堆火一来是给他保持体温,而来我也需要用火烧加浇酒来给刀子消毒。

我当然没办法用我的苗巫弯刀给大毛开口子,因为那把刀太大了。不好操作。于是我在折叠水果刀上淋了点老白干,然后放到火上烧了烧进行消毒,接着我问大毛你做好准备了吗?大毛连眼睛都睁不开,但是意识还并未丢失,他虚弱地点点头,然后紧紧的咬住了自己的牙关。

我心跳加速,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做这样的事,在此之前即便是和这类似的事我都不曾做过。于是我狠了狠心,在大毛的身上的枪伤附近淋上了救,接着就把刀尖伸进了弹孔里,微微用力,将伤口划开,并且撑大。

这样的剧痛我虽然并未承受过,但是从大毛那狰狞的表情来看,其痛苦程度是难以忍受的。大毛原本因为脱力而闭上的眼睛此刻睁得大大的。眼珠子都快要爆出来一般,在火光的映射之下,眼球当中全都是血红的血丝。而他咬紧牙关忍耐,却呲开了嘴唇,我看到他上下咬合的牙齿或许是因为太过用力。将牙龈里的血都给挤了出来。我不忍继续看,心想我还是专心找到子弹,这样大毛就能少受点罪。于是我借助刀子撑开伤口的角度,朝着里面张望着,大约在皮肤之下一寸左右的位置。鲜血模糊中,我看到一个铜黄色圆圆的东西。

那就是子弹,好像是嵌入了更深的肉里一样。现在那把刀子正被我撑开伤口,我没有其他工具可以伸进去把子弹给拿出来,尤其是当它还嵌入肉里。这就好像是从一颗坚硬的树上徒手拔出一颗钉子般困难。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办,放眼望去,傻姑娘自顾自开心地吃着糖果,她是定然指望不上什么,地包天或许是在场最懂得怎么疗伤的人。但是他却因为我的击打而昏迷了过去,那个女人还在撕心裂肺的惨叫哭喊着,就算她的手没断,我也并不放心让她来帮忙,甲玛聃自从刚才我们暴露的时候开始。就已经不知去向。

心慌意乱之中,大毛突然一下子伸手抓住了我的肩膀,脸上的表情非常痛苦,整张脸上都冒出豆大的汗珠来,他非常吃力地对我只说了一个字,手!我想他的意思是要我直接伸手进去将子弹取出。眼下大毛的伤口已经被我撑得可以容纳两指多的宽度,于是我一狠心,将自己的手上淋了些老白干,咬咬牙就将食指和拇指并拢,伸进了大毛的伤口之中。

这一次,大毛就再也忍不住了,他好像一头受伤的野兽般大声咆哮着,脚也一直好像抽风似的抖动着。我害怕他撑起来撕裂伤口或是让子弹陷得更深,于是伸出我的膝盖跪在了他的膝盖上,用身体的重量压着大毛,我开始用手指在他的伤口里寻找着,很快我就摸到了那颗子弹,不光有子弹,还有他胸前的肋骨。

我心里非常害怕,但我也知道此刻不是害怕的时候,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照准了角度将两根手指的指甲扣住了子弹的边缘,然后一边来回螺旋状旋转着,一边慢慢往外拔。

大毛叫地惨烈,其痛苦的程度可想而知,在我一点一点把子弹往外取出的时候,他的叫声停了,大毛痛得晕死了过去。

第四十四章 .恶人偿命

我没有停顿,一鼓作气,把那颗子弹给取了出来。当我的手指从大毛的伤口拿了出来的时候,外面流动的空气一下子让我手上鲜血凝固,那黏黏的感觉,让人觉得很不舒服。我将子弹丢在地上,接着撕下我自己的休息,做了个简易的绷带,然后给大毛暂时包扎了伤口。

就在我给大毛的伤口用衣袖拴紧的时候,被我砍断了手的女人突然不哭了,而从我身后传来一阵扑腾的声音,听见声音之后我转头一看。发现她大概是这阵子之后缓过了劲,看我专心在给大毛取子弹,又撤掉了兵马,于是打算趁乱逃走,因为眼下我完全无法去阻拦她,唯一还能够自由活动的就只有那个傻姑娘了,而很显然傻姑娘只要有了糖果就有了全时间,这里发生的其他事情,似乎和她都毫无关系。

我蹲在地上,只见那女人抓起自己被砍断的手就开始跑,但由于伤得很重,她跑起来的速度并不快。她也知道此刻纵然再跟我拼命,输的也只能是她,索性就逃走算了。我站起身来,本来打算去追,可是跑了两步之后才发现自己浑身都没有力气一样,我并非一个喜欢轻言放弃的人,但是很奇怪,那一刻我竟然非常轻易就放弃了追赶。

我慢慢放慢了我的脚步,打算让我的兵马抓住她就行,就在我释放兵马的时候,突然一阵呼啦啦的声音从我耳后传了过来,由远到近,越过我的身边,我看到一个好像螺旋桨似的东西在差不多齐腰的高度朝着女人飞了过去,转起来像是孙悟空手上的金箍棒。而当这东西飞到了女人脚边的时候,我才看清中间是一股绳子,好像是绊马索的样子,那是甲玛聃的两样法宝之一——“绊魂索”。

只见绊魂索在女人的腿上迅速缠绕了几圈。就将她的双腿捆了起来。女人原本是一个奔跑的姿势,被这么突然一绊住脚,就往前一个狗吃屎的姿势摔倒了下去。抓在手里的自己那截断手这么一摔就甩出去老远。女人在摔倒后可能触动了伤口,开始痛苦地惨叫了起来。我知道这是甲玛聃出手相助,可是我心里还是挺埋怨他,为什么早些时候不出来,这都最末了才来显摆那么几下子,如果他早点出现的话,或许很多事情情况都会发生改变,大毛搞不好也不会中这一枪了。

于是我转过身去打算寻找甲玛聃的身影,因为既然这绊魂索飞了出来说明甲玛聃就在这边上才对,可是当我转头去看的时候,却完全没有找到甲玛聃的身影。不仅如此,就在我转头的时候,我看到一道暗绿色的雾气或者是光影,具体是什么状态我也没能够看清,它以一种极其迅速的动作从我面前呼啸而过,直奔那个摔倒在地的女人而去。

而当我转过头想要看得更仔细的时候,却看见那个女人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手在挥舞着,脚在地上胡乱地蹬,嘴里哇哇大叫,连声音都喊得沙哑了,她在地上死命挣扎着。而几乎和她身体平行,距离地面大约半米多高的位置,悬浮着一个身穿绿色旗袍的女人!

没错,正是先前攻击我的那个绿色旗袍的女人,可是它不是被甲玛聃收了做成竹牌子了吗?怎么这会儿又跑了出来?我是吃过这家伙的苦头的,所以当我看到它的时候。忍不住朝身后退了几步,就在这时候,起初地包天藏身的那个屋子门一下子吱嘎一声打开了,我看到甲玛聃满脸都是鲜血,手里抓着锁魂炉,另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胸口,有些虚脱般地站在门口。

他朝着我望了一眼,没有说话,而是远远地看着那个女鬼。只见女鬼用一种非常诡异的表情几乎和那个女人面对面地对望着,女人一直在尖叫挣扎,这应该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真正的鬼魂吧。说起来真是讽刺,这群人辛辛苦苦地寻找鬼魂。为此劳师动众,可倒头来却被自己苦苦寻找的鬼魂吓成了这个样子。

就在这个时候,那女鬼突然伸出自己的右手,手好像透明的一样,直接穿透了女人的身体,没入了女人左侧的胸膛。紧接着我就看到女人原本在尖叫的声音停了下来,但是嘴巴却大大的张开着,就好像是想要叫喊但是却因为某种原因而发不出声音一样。我忍不住回想起当初我被这个女鬼几乎用同样的方式伸进胸口抓住了我的心脏,我当时也是这样的感觉,估计连表情都和那个女人此刻一模一样吧。我正打算上去阻拦,因为这个女人已经被我砍断了一只手。这其实都算是我们滥加的私刑,因为无论对方做了什么,我们都无权去决定别人的生死,可我刚刚走出去几步,甲玛聃就喊住了我说,你别去插手,这女人该死,你去插手的话,因果可就要算到你的头上了,这个女鬼今日必须要取走一命,那只能是她了!

甲玛聃看上去伤的不轻,他捂住胸口的位置也正好是心脏。加上脸上的血污,于是不难想象在他出现之前,其实和这个女鬼已经有过一场遭遇战了,而且这场对攻当中,甲玛聃其实是吃了亏的。我对甲玛聃说道,这女人纵然该死,也是留给国家来处置他们,你怎么能够放鬼出来害人呢,且不说你这样做对是不对,单单是这女鬼今天杀了对方,她自己的罪业也更加深重,你超度起来难道不是损耗更大,更加麻烦吗?

甲玛聃说,这是没办法的事,女鬼竟然既然放出来了,就注定必须要死一个人,本来刚才我以为死的会是我,但是既然有更好的选择。我为什么还要去死?这个女人如此恶毒,本身就是一个恶人,她的死难道不是在为民除害吗?

我一时语塞,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我心里对那个女人没有半点同情,若然有的话,刚才我也不会砍断她的手了。所以当甲玛聃这么说的时候,我也就不吭声,站在一边看着。只见那女鬼把手伸进女人的胸口之后,就此保持了同样的姿势,只是脑袋时不时地左右摇晃着。就好像一个正在看稀奇的小女孩,那摇头晃脑的样子,就像是很好奇一般。女人被抓住了心脏之后,很快就喘不了钱,我看到她顺着脖子有一股血管冒了起来,而血管的颜色越来越黑。越来越深,最后甚至好像是墨汁一般,紧接着女人长大了嘴巴,抽抽了几下,瞪大了眼睛就此一动不动了。

她死了,死不瞑目。

说来奇怪。绿色旗袍的女鬼在害死了这个女人之后,竟然从平行于地面漂浮的姿势,慢慢转了个弯,变成了正常人站立的姿势,双手垂放在身体的两侧,歪着脑袋,那副表情和当初我看到的时候如出一辙,只是那脑门子上的弹孔,却隐隐有一种流出鲜血的感觉。女鬼面朝着甲玛聃站立了几秒钟之后,好像是幻影一样,闪烁了几下后,就变成一股黑色发灰的烟雾。朝着甲玛聃手上的锁魂炉飘了过来。

甲玛聃将锁魂炉的盖子打开,任由女鬼变成的烟雾灌入其中,接着甲玛聃拧上了盖子,然后朝着地上女人的尸体走了过去。他走路有点一瘸一拐的,看上去身上的伤并不轻,当她走到女人身边的时候,捡起了女人先前因为挣扎而挣脱,掉落在一边的绊魂索,对折数次之后,装进了自己的包里。

甲玛聃指着边上那一群被我绑住,正因为先前那一幕害怕得抱成一团的男人们说道,这些家伙怎么办?需要我替你了结了他们吗小兄弟。我赶紧说不必了,这些人都已经绑了,没有威胁,加上屋里的那个,还有地上这个,迟点咱们一起报告给公安机关,现在人赃俱获,就算是人家不相信这些人是来破坏风水的,起码也能够顺藤摸瓜查到这群人背后的组织,咱们也算是立了一功。

甲玛聃哼了一声对我说道,小兄弟,你想得可真是天真啊,报公安?你怎么报?用什么方式?我说。去把他们带到这里来直接抓人不就行了吗?甲玛聃说道,你可真是不用脑子,这种事怎么能你亲自去呢?写匿名信吧!

可当下的时间,我哪里来的功夫去写匿名信,当务之急,是将大毛先送到医院再说。甲玛聃检查了一下大毛的伤口,虽然依旧有些发炎,但是由于没有异物在体内,现在剩下的就只是外伤了。甲玛聃说,看着深度,应该还没有伤到骨头,我先用点草药暂保一阵,等天亮以后,你就把他带到县城里的药铺子里,千万别去医院。我有些不懂,为什么不能去医院?甲玛聃笑着说,所以说你嫩啊,你去医院。人家一看枪伤,你该怎么跟人解释?

我心想说的也对,不过甲玛聃刚才的意思似乎是在说送去中药馆的事,他就不跟我一起了,于是我问他道,你不跟我们一起走吗?你要去哪儿?甲玛聃一边你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望着我说,咱们不是早就说好了吗?这件事过后,就各走各的,今生今世,咱么就后会无期了。

第四十五章 .后会无期

甲玛聃说完,就蹲下身子摸出草药,放在嘴里嚼了一阵后,然后吐在手心里,接着取出一个摇铃来,这个铃铛和秦不空传给我的很像,或许少数民族的师傅们其手法或多或少都有些大同小异之处。只见甲玛聃朝着吐在手心里嚼烂的草药一边摇铃一边念咒,随后他掀开我抱在大毛胸口的纱布,然后把草药都敷了上去。

大毛已经晕了过去,却在草药敷上的一刻一下子痛得醒了过来。哇哇大叫着,我宽慰他道,没事了,是甲玛聃在帮你敷药呢。大毛的叫声听上去虽然虚弱,但是并非没有气息的那种,这证明先前我的处理和甲玛聃的草药的确是有作用的。甲玛聃重新帮大毛包扎好,说不会有大碍,回头找中药铺子开些房子好好生肌调理即可,甲玛聃是用药的高手,他这么一说我就放心多了。毕竟先前我身上几处脱臼,都是他的草药才让我好得这么迅速。

甲玛聃站起身来,从口袋里摸出那个女鬼的竹牌子递给我说,来吧小兄弟,咱们就此别过了,我接过竹牌,不明白他的意思,看我接过之后,他微笑着对我伸出右手,那意思是要跟我握手,这次握手,其实就是道别。可是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弄明白,于是我抓着甲玛聃的手,在握住他手的时候,一股子很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不对,应该说是直接好像电影画面一样,出现在我的脑子里。

那些画面非常零散,每个持续时间大约只有几秒钟,但是数量却很多,按理说在短时间之内我是无法记住这么大量的信息的,但是奇怪的是,每一个画面我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些零散的画面就拼凑成了先前甲玛聃失踪的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原来他一直想法子潜伏在地包天的窗外,直到我这边闹了起来之后,地包天原本回了屋子,但是又提着枪走了出来,这个时候甲玛聃就混进了地包天的屋子,他之所以没有一开始就来救我们,是因为明知道我们是有能力对付这群人的,反倒是那个女鬼此刻却不好对付了。因为女鬼是甲玛聃已经卖给了地包天,按理说的话,它的主人是地包天才对。而既然认了主人。就必然会相应地保护自己的主人,所以如果我们就算真的在肉搏当中打败了地包天一群人,我们接下来要面对的,就是这个女鬼了,而那个时候我们大家都非常虚弱。所以肯定也是凶多吉少。

甲玛聃正是因为这样,才迟迟没有对我们出手相救,只有他还保全自身的情况下,才能够帮助我们牵制住接下来即将面临的危险。而随后的画面就是地包天被我打败,然后女鬼出动的时候,但是那个时候甲玛聃已经找到了女鬼的竹牌,于是他就跟女鬼在地包天的屋子里缠斗了起来。甲玛聃虽然算是高人,但是先前那次收服女鬼,是因为女鬼化成了两个分身,分别被我和大毛牵制住了一个。力量也算是一分为二,这才给了他这么顺利收服对方的机会,但是当时那种面对面的硬碰,且女鬼的力量合二为一,这结局就很难说了。

甲玛聃经过一番打斗之后。就用绊魂索抓住了对方,但是自己因此也受了些伤,他也没能够躲过和我们起初的命运,也被那个女鬼将手伸进了自己的胸口。但是甲玛聃和我们不同的是,我们虽然能够看见这个女鬼。但是如果不用例如紫微讳,雷决等东西击打的话,其实是没有办法直接触碰到对方的,就算明明白白看到女鬼在自己眼前,当我伸手去打的话,也就好像是打到一团空气一般。但是甲玛聃的手上有佛家五眼的纹身,他可以直接用手和鬼魂发生接触,因此而对抗女鬼。

在甲玛聃抓住了女鬼之后,女鬼始终不肯安宁,于是甲玛聃趁着短短的时间给自己化了个替身。而替身的对象就是外头的那个女人。既然这女鬼今天非得要走一条命,那就把这个女人的命给她吧,正好算是除害了,搞不好还算作女鬼的功德一件呢。于是才有了后来的一幕,女鬼杀死了那个女人。

这一切信息,就在短短的一两秒钟握手的时候,透过甲玛聃手心的佛家五眼传递给了我,而我也知道如果他没有释放法术的话,我也不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如同寻常的握手一般。正是因为甲玛聃知道我心里早有疑问,而自己又懒得用言语解释,于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我,因为他说出口或许我未必会相信,但是让我亲眼看到,那又另当别论了。

松开他手的时候。我就好像是从一场极其真实的梦境中醒过来一般,这样的感觉非常奇妙,因为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做梦,如果在醒来的时候不刻意去回想昨晚的梦境的话,我其实是想不起来昨天到底梦见了什么,但是却清楚地知道自己做过一场梦。

可我还是有些不解之处,于是我问甲玛聃,那你选择替身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选择其他人而偏偏选择了这个女人呢?甲玛聃笑了笑说,没有什么为什么。这大概就是命运的安排吧,寻找的时候,恰好那个女人离自己最近,又并不是自己人,所以就选她了。我心里有些感慨。或许当时如果地包天倒下的位置距离甲玛聃更近的话,也许现在死掉的就是地包天了。我不算是一个相信命运的人,但是我信现世报,为非作歹的人一定会自尝苦果,女人和地包天种下的因是因为这个绿色旗袍的女人而起。那么最终也因她而结束,或许这就是一场因果,这样的结局是这个女人和地包天都难以避免的,只不过这个女人比较倒霉,被甲玛聃选中了而已。

然后我又问甲玛聃说,先前咱们藏在杂草堆里的时候,你曾经提到过那个什么…河神庙?那是什么东西?甲玛聃说,他在进入三川鬼市之前,曾经听闻过一些关于李冰风水的传闻,但是具体是谁传出来的谁也不知道。其中提到这么一句话说的是为了防止千百年后李冰当初沉在江底的石犀被人挖掘出来,在每个石犀沉下的位置,都修了一座河神庙,这个河神庙需要世世代代存在在这个地方,但又为了区分不能和别的河神庙相同,于是庙里供奉的虽然也是二郎神君,但是身边却没有跟着哮天犬,而是跟着一头犀牛,以作辨认。

甲玛聃说,自己在来之前,曾经专门去寻找过那个河神庙,许多人都说这附近的确是有个河神庙,但是早年打仗的时候已经毁掉了,现在只剩下一个地基,而这一代被摧毁的房屋其实很多,尤其是沿河的两岸,所以现在具体也没有人能够找得到那个河神庙到底在哪里了。

甲玛聃告诉我,早前你问我的时候,我也就顺口回答了一下。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内容,假如将来你要寻找或是要保护这头镇水神兽的话。你只要打听到河神庙的地址,在河神庙面前的江心深处,应该就是李冰当年沉下石犀的地方。

而事实上,我最终从未去寻找,也未将这件事从我口中告诉过任何人,起码在那一带改建之前。因为在许多年后,李冰当年沉下的另外一头送往成都的石犀在施工建设当中被挖了出来,以至于天府之国大涝了一场。所以这个秘密,还是藏在我的心里比较好。

我本来想要问问甲玛聃将来可否书信来往,却被甲玛聃拒绝了,他说咱们相遇本是一场阴差阳错,如果我和大毛当初不误闯他的破屋子的话,也许他就跟那三川鬼市上所有其他商贩一样,不会在我心里留下任何印象。既然是缘,那就随缘而去吧。将来若是缘分未断,自有相见之时。甲玛聃说完这一切,天已经开始有些亮起来了。昨晚我们开了这么多枪,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不知道天亮后会不会有好事之徒前来围观。甲玛聃在临走之前指了指地上依然还在昏迷的地包天说道,这人是你的朋友吧?

我点头说,曾经是。甲玛聃说,如果你希望他从此以后洗心革面,好好做人的话,不妨留给他一个机会吧。他这样的头目如果被抓捕,后果你也知道,肯定是好不了的。甲玛聃这一说我反而惆怅了,其实这些我也翻来覆去的想过,我是知道公务机关对于嫌疑人的对待方式的,于是我点点头对甲玛聃说,我会再考虑考虑。

甲玛聃朝着我和大毛挥挥手,然后说道,来日虽方长,后会恐无期,就此别过。接着头也不回地跨过了女人躺在地上脸色都已经开始变白的尸体,然后扬长而去。

那是我直至今日最后一次见到甲玛聃,我曾四处打听过此人的下落,却迟迟无果,也就只能作罢。

第四十六章 .一把大火

天渐渐亮了起来,周围的一切都因此而变得清晰可见。大毛自打敷药后就醒了过来,我扶着他靠墙坐着。一夜未睡的傻姑娘在吃完糖果之后,大大咧咧地就地四仰八叉地呼呼大睡着。那些被我反绑住的男人在亲眼目睹了女鬼杀人之后,早已吓得接近崩溃,此刻恐怕我随便从包里摸出一样什么东西来,在他们面前晃悠一下,就能够吓死几个。

大毛看上去虽然精神不好,但是情绪却稳定了许多,在甲玛聃离开之后我问大毛,现在咱们怎么做?大毛说,我现在在这里还好。不会有危险,我虽然受了重伤,但是我的功夫还在,如果等下有人来查看这里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会迷住他的眼睛的。你这就去县城里,给公安机关写你匿名信举报吧,至于你的这位发小,这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作为我个人而言,我其实是有心放地包天一条生路的,因为我知道如果把他送法严办的话,估计他这种煽动颠覆社会稳定局面的行为,就算是不枪毙以正纲法。恐怕余生也只能在高墙内渡过了,此刻的我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在平和的环境下,人总是容易陷入回忆,我回想起许多我们小时候一起经过的事。

于是我从屋里找来绳子,趁着地包天还没有醒过来,绑住了他的手脚,接着我手抓住早已因为血液的凝固而好像焊在地包天大腿上的那把铁剪刀,然后慢慢开始往外拔出来。这样的过程其实和我刺入他大腿里,地包天遭受的痛楚是差不多的,于是很快他就痛得醒转了过来,但是也许是因为受伤或是失血的缘故,他叫喊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沙哑,并且显得有气无力的。挣扎了几下发现已经被我捆住了,于是地包天两眼木然地望着我,索性也不挣扎了。

拔出剪刀之后,地包天的腿上又开始渗出鲜血。整个大腿已经肿起来很高,好像是一个吹胀的气球。把裤腿撑得鼓鼓的。我撕开了地包天的裤腿,将他的伤口暴露了出来,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他的伤口已经出现了感染。于是我给他稍微包扎了一下,然后问他说,兄弟,我再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你若是能够幡然悔悟,今天当哥哥的还能够再给你一个机会,放了你回去,我会在你身上下咒,将来你若是重蹈覆辙,此咒立刻反噬,让你七孔流血暴毙而死。

我故意说得这么严重,这是在告诉地包天后果会是怎样,但是你还有机会重新来过,做个好人,安安分分当一个老百姓。可是地包天听到之后,突然鼻孔伸缩了几下,接着鼻头和眼睛都红了起来,他带着哭腔跟我说,司徒大哥,一切都完了,今天就算是你放了我回去。我也照样会被追杀的,而且我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没有退路了,我只能一条道走到黑,是死是活,就听天由命吧。

从他的语气和口吻来看。其实地包天在今天之前的这么长时间当中,其实心里有过怀疑,甚至是怀疑过自己的做法到底是对是错,但是每次都说服自己的理由,则是自己已经深陷其中,根本无法自拔。与其临时变卦,不如一直走下去。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当好人要当的人尽皆知,当坏人要让人闻风丧胆一样。

于是我再劝说了几句,地包天态度突然变得坚决了起来,他说事已至此,自己也不奢求什么宽大处理,如果自己做的事是对的话。那么老天爷也不会惩罚自己,可如果自己因此落狱甚至是被判刑枪毙,那就说明这么做一早就是错的,自己所遭受的罪责,都是这些错误的代价。

我很高兴地包天比当年分别的时候成熟和理智了许多,可我很难过当我察觉到这一切的时候。竟然是我们立场对立,且必须分个胜负对错的时候。

于是我也不再劝他,把女人的尸体拖到一边,她的死相狰狞可怕,但是被鬼吓死的人是会畏惧鬼魂的,所以自身变成厉鬼的可能性其实不大。就算是真的变了,大毛也是有办法对付的。接着我给在场所有的人都喂了水,然后我叮嘱大毛,如果有好事之徒来围观的话,你想办法对付一下就行,接着我就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朝着县城的方向而去。

到了县公安局门口,我在附近的一家供销社里接来了纸笔,写下一封匿名信,匿名信的举报内容对于三川鬼市一字未提,只是说了下有人持枪火并,现在已经死了人。地址在什么地方之类。并且在信的末尾提到希望追查其背后势力,因为据悉是和反动势力有关。写完信之后,我就趁人不注意,走到公安局门口,装作报案的人,将信放在了接待员的桌子上。

很快我就赶回了大毛身边,大毛说我离开的期间的确有一些附近的村民来查看,都被自己迷了眼睛,什么都没看见。我告诉他估计很快警察就会来调查这里,咱们这就离开吧。我站起身来叫醒了还在呼呼大睡的傻姑娘,然后问道,小妹妹,我们要走了,你愿意跟着这位哥哥一起走吗?说完我朝着大毛一指。傻姑娘睡得迷迷糊糊的,盯着大毛半晌后问道,那是不是还有好多糖吃?

我没有说话,低头叹息,转头看着大毛。他也一脸伤感,但是我心里知道,此刻要大毛丢下这个姑娘自生自灭,以他的性格来说,也是办不到的。大毛强装出一副微笑说道,是的,每天都可以有很多糖果吃,你要不要去啊?

这一幕,有点像是拐卖妇女的感觉,但是我知道,大毛的这句话其实是做出了自己的决定,这个决定非常残酷。而且有着深深的缺憾,但既然是大毛自己选择的,将来就不会有后悔的机会,剩下的一切,都需要用他的余生和所有时间与奉献来证明。

在离开之前,我对瘫倒在地上的地包天说了句珍重再见。然后就扶着大毛,带着傻姑娘,朝着县城的方向而去。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地包天,至于他的结局是什么,我其实并不知道,因为我起初去县城投放匿名信的时候。曾经注意到街上有一家中药铺,于是我把大毛放到药铺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回了院子里,发现外面停着军警的武装车,还有医院的白衣医生,所以我知道地包天和这一群人是被政府接管了,他们的后果究竟如何,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大毛留在郫县治疗枪伤,大概呆了半个多月,于是我也理所当然地陪着他,每天我都会关注着他的伤情。直到郎中告诉我,再休息个几天就能够经得起长途车的颠簸后,我和大毛商量好了三天后就启程回家。这次来这边呆了快一个月的时间,发生了很多事,虽然最早促使我们来调查的动机此刻已经算是圆满的解决,坏分子也都收到了相应的惩罚,可是我总觉得还有什么地方不够完美。

于是在我和大毛临走前的一个白天,我偷偷潜回到了土桥边上,观察了一下四下无人,就从鸳鸯阵的竹林里钻了进去,再一次回到了三川鬼市当中。这一次,我不是为了调查什么,也不是偷偷摸摸的,白天的时候大多数商贩都在休息,于是我顺着长街两边的房屋后,隔山差五地放了一把火,在火势变大之前,我开始装作自己发现了火情一样,在街上一边跑一边叫喊着,说起火了,大家快逃啊!

三川鬼市里都是废旧的房屋,几乎是见火就着,那些原本晚上摆摊白天休息的摊贩们被我这么一闹,于是纷纷都逃了出来。由于这个地方最近的水源也只有一条小小溪流,日常饮水尚且只能勉强满足,是完全不能用来救火的。距离这里最近且有充足水源来救火的,就是竹林边上的那条河沟,一去一来,估计也少了个精光。

这些其实早在我放这把火的时候,就早已计算过。所以很快,火光冲天,我估计抹了一把黑炭擦在脸上,一副好像我多么为大家着想似的,开始煽动大家说,师傅们,这火已经控制不住了,大家快逃跑吧!于是很快有几个人放弃了救火,跟着我一起逃走,人就是这样,当有人开始带头做某件事的时候,剩下的人就会纷纷群起而效仿之。

这是我第一次放火。并且是蓄意为之的放火。所有人都很惊慌,却没有一个人伤亡,当大家都逃出了竹林之后,我远远地看见竹林顶端冒起阵阵烟雾,那就是火势还在蔓延的证明。我找了个机会,趁乱溜走了,因为我知道这场火已经引起了周围所有人包括在土桥附近居住的人的注意,不用我去报警救火,自然有人会去的。

三川鬼市,就这样,在我的一把无名火下,付之一炬。

第四十七章 .大毛结婚

大毛的伤势已无大碍,剩下的只需要继续调养就行了,手脚能够自由活动,于是我们在我火烧三川鬼市的第二天下午,就踏上了去往成都的汽车,当晚在成都留宿一晚,再回到了山城。

当年的通讯比较不发达,虽然很多地方是安装了电话,但大多数都在人民公社、警察局等地方,工厂也有,但是电话这种东西并非寻常百姓会常常使用的,所以我和大毛离开家乡时间长达一个月。家乡的朋友对我们的消息几乎无从得知。

我孤身寡人一个,加上随着这些年做了不少大事,在行业里也算是有点名气,所以我身边的朋友还是会相信我即便是遇到危险,也懂得保护自己,知道全身而退。但是大毛不同,虽然出道的时间几乎和我一样,但是大毛岁数小,多年来也都大多数时间在王承乾先生的羽翼保护之下,为人也比较低调,所以行业里王承乾先生的名望远远盖过了大毛。

这也就意味着,大毛离家一个月,最担心他的人,就是王承乾先生了。可是当我们回到家乡后,我便把大毛送回了家,路上的时候我不禁望了望在我身边行走缓慢的大毛,一个月之前他来找我的时候,刚刚从三川鬼市里回来,被几乎软禁了一个月,心情和身体备受折磨,那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比之前瘦了整整一圈。而此刻走在我身边的大毛,竟然又比一个月前我和他一起动身前往三川鬼市的时候,更瘦了一圈。

大毛二十多岁的青年。原本高大结实,此刻却病怏怏的,连脸颊都凹陷了一些下去。我作为老大哥,看到他的样子,心里还是挺心疼的。因为一个月之前,我们大可不必去多生事端,只因为大毛的正义感,以及我的好奇心,我们才踏上了这一段旅程,而且在出发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想过此行会如此凶险,差点连命都搭进去。

搭进去命的不止是大毛,还包括我自己,因为我也没有料到在调查三川鬼市的时候,竟然会牵扯出这么大的一场阴谋,即便最终阻拦了灾祸的发生,却也让我倍感疲惫,同时也非常唏嘘,唏嘘的是原来人可以落魄到靠贩卖鬼魂才能够维持生计,唏嘘原来当人的善良被利用,就会变得失去理智。这一个月时间里,我的胡子又长长了接近一寸,这样的胡须在我这样岁数的人脸上看来,显得那么的不和谐。也许是我看着大毛的时候被大毛察觉到了,他转过头看着我,然后释怀的一笑,仿佛是在对我说,不必说出口,你我心里都懂。

当我把大毛送到王承乾先生跟前的时候,王承乾先生就好像看到自己久别的儿子一般。一把就把大毛拉到身边搂在怀里,一边骂着你这兔崽子怎么瘦成这个样子了,你还有脸回来啊之类的话,一边却忍不住老泪纵横。我站在一边默不作声,心里百感交集,当初我和大毛出发去三川鬼市的时候。事实上是经过了王承乾先生的默许的,或许他当时的想法就和此刻的我一样,经历过了,才知道自己的浅薄,才懂得归来之人的难能可贵。

可是当王承乾先生看到站在一边一脸无邪模样的傻姑娘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愣了一会儿,然后转头看向我,他大概认为这个姑娘是我带回来的。因为在我们那个年代,男女的婚嫁相对来说还比较早,一般来说二十五六岁的男男女女,都已经当上了孩子的爹妈,像我这种三十多岁还打光棍的人。要么是家里穷得娶不上媳妇,要么就是身体残疾。而即便是那些身体残障的人,也大多会娶个痴呆或者傻子,好歹是个人,还能够延续香火。

所以当王承乾先生一脸不怀好意但有欣慰的眼神看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误会了。换了从前,我或许会摆摆手进行辩解,但是此刻我话到嘴边却又忍住了,只是微笑着对着王承乾摇摇头,意思是并非你想象的那样,然后朝着大毛扬了扬下巴。意思是你还是问你的徒弟吧。

王承乾先生是我们本地行业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家规严明,自打我认识大毛以来,就一直觉得大毛对王承乾先生那叫一个毕恭毕敬,而王承乾先生虽然嘴上常常责骂,有时候甚至还会拳打脚踢,但是却打从心底心疼他的这个徒弟。于是当王承乾一边搂着大毛边骂边哭的时候,大毛也是默默地泣不成声。只不过当我递给王承乾先生这个眼神的时候,他还是很吃惊,在傻姑娘身边走来走去,上下打量,然后把大毛拉到一边问道。这姑娘眼神涣散,目中无神,你带回家里,难道说…?

大毛先是叹了一口气,然后坚定地点点头说,是的师父,这就是我喜欢的女孩,我带她回来,我们要一起生活,我要娶她做媳妇。

这大概是大毛第一次跟王承乾说话这么有底气,也那么坚决吧。我心里虽然觉得以大毛的人品手艺才貌,就算将来不能找一个知识分子姑娘做老婆。也至少能够找一个我们行里的江湖儿女,再不行大不了娶个乡下老实本分的姑娘当老婆也行,可情感这东西就是这么奇怪,有时候喜欢上一个人之后,其实就接受了对方的全部,包括好的与不好的,优点与缺点,甚至是缺陷。也许是这些年我在江湖的漂泊生活,常常在头一夜入睡前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于是我开始学会了要做让自己快乐的事,因为我怕自己明天会后悔。

王承乾先生对于大毛找了一个傻瓜来当媳妇,显得有些不理解。但是当着我的面也没好意思发作,加上大毛瘦了一圈,回到家的时候又这么虚弱,大概王承乾先生认为这件事可以慢慢再议,或许过段日子大毛也就改了主意之类的。

当天晚上王承乾师徒俩收留我一起吃晚饭,席间大毛似乎有说不完的话,把这些日子以来我们俩遇到的事情加油添醋地告诉了王承乾,期间还不断地夸着这傻姑娘其实挺好的,咱们身在江湖之中,虽然干的是那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事,但终究生死之交也就只有那么寥寥几个而已,这傻姑娘虽然智力不高,但是人很真诚,咱们随着年岁长大渐渐变得没有那么单纯,当自己想要再纯粹一些的时候却发现那样的感觉已经无法找回。而傻姑娘却将这样的情感一辈子都这么维持着,说到底也都是苦命人家的孩子,爹娘为了钱把她给卖掉了,让她自己出去谋生。恐怕要不了几天就会死掉,自己是在救她,同时也是在救自己。

说道末处,大毛感慨的说,或许这就是命里的选择吧,除了她。我谁也不要。

王承乾先生毕竟还是爱自己徒弟的,虽然自己心有微词,但是既然大毛如此坚持,也把这当中的道理感悟得如此之深,最终王承乾先生还是答应了,尽管这样的答应带着一丝他内心的遗憾。可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无法照顾大毛一生一世,等到自己百年之后,还是需要有人陪伴在大毛身边的。

于是在那顿饭的末尾,看着大毛和王承乾的师徒情深,我不禁一边默默地喝酒。一边想起我前后两位师父来,若是他们还在,我指的是任何一个人的话,或许此刻我们也会好像如此一般的把酒言欢,江湖豪情从来都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让几个知心交心之人。默默微笑,推杯换盏,然后在心里静静感受。

所以那一夜,我果然又喝多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天亮,才发现我还趴在昨晚喝酒的酒桌上,我对于那一晚最后一个印象。就是王承乾先生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啊,好啊,林其山收了个好徒弟,后继有人,他的在天之灵。可以宽慰了。

人在酒后总是容易感性,所以当王承乾先生在我醉意已深的时候猛然提到了师父的名字,我竟然脑子一热,痛哭流涕。哭着哭着,也就断了篇儿。

大毛和傻姑娘的婚事被王承乾看了日子安排在第二个月,由于傻姑娘没有身份。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总是说不清楚,王承乾寻思着也不必去验明正身了,反正这姑娘又不用去工作,只需要在家里帮帮忙打打杂,没事的时候给她几颗糖,就能够换来她一整天的快乐,这样也挺好。于是在一个月之后,大毛和傻姑娘就在家里举办了婚事,没有邀请什么来宾,只寥寥通知了几个行里的老前辈,以作见证。我是受邀人群里年纪最小的一个,也是辈分最低的一个,所以我的座位被按照规矩安排在了最末尾,可是那天我依然很高兴,原来看到自己关心的人得到幸福,自己也会感觉到快乐。

只不过那天傻姑娘果然不负众望地在婚礼上发了飙,可能觉得这结婚好麻烦的一件事,久久都吃不到糖,于是不顾自己身上穿着新娘子的红色衣服,也不顾及因为化妆后变得更加美丽的脸,当着所有宾客的面一个撇腿就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哭着喊着要糖吃,急得大毛一边喂糖一边哄着,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了起来,大毛的余生,估计这样的日子会占据他的大部分时间,既然选择了,就默默地一路走下去吧,是苦是甜,也许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了。

而我在大毛婚礼结束后的第二个礼拜,再一次锁上了屋子,在门缝里留了一封写给大毛的信,然后我离开了家乡,浪迹四方。

第四十八章 .二十年间

信的内容大概还是祝福为主,因为结婚后的大毛,除了日常的接单帮助老百姓之外,还要担负起家庭的职责,即便老婆是个傻瓜。将来还要想法子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这些事情,就够得他操劳一辈子了。在信里我告诉大毛,请他帮我看管好屋子,现在大革命已经结束了,许多因此而背井离乡的人或许会回来,这当中有我的叔父,还有地包天的二叔,请大毛时不时帮我去走动走动,关心一下,尤其是二叔。地包天自作孽不可活,可二叔未必知道这一切,所以一定不要告诉他咱们知道的真相。

除此之外,我还告诉大毛,房子一定帮我留好,因为将来我还会回来住的,只不过我不清楚我这一去会是多久,也许一年半载,也许十年八年。

而事实上,这一次离开家乡,一走就是十五年。

这期间,我几乎是居无定所,去到一个城市,就小住个半年左右,了解不同地方的风俗和民俗,和各个地方的师傅们拜码头,交朋友,互相分享。我身上有手艺,且在不断地进步,办起事来越来越得心应手,帮助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我并不是每天都开门做事,而是当生活有了压力的时候,才会去赚一笔钱,足够支撑我一段日子的那种。

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小平同志在几年前提出的“改革开放”构想在几个试点的经济特区初见成效,于是很快改革就席卷了大江南北,遍地开花,政治气氛的松动使得老百姓开始用除去工作的时间做一些别的事情,私人经商渐渐开始被允许了,集体公社的存在感越来越低,因为人人都开始不为每个月那一点工分去拼搏,不再守着国家发放的补给过日子了。人们对邓小平同志的改革报以极大的感恩和参与其中的热情。

在那些年,中国和美帝国主义在小平同志的访美中,长久以来的对峙关系得到了很大的缓和,人民也开始亲切地打出了“小平你好”的口号,这恐怕是中国几千年来,第一次有人用如此亲昵的称呼,来直呼国家领导人。那些年,西南边陲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涌现了一大批令人动容的英雄事迹,才有了后来那首唱遍大江南北的歌曲《血染的风采》。八十年代初的时候,电视机开始以一种全新的娱乐形态进入到老百姓们的生活当中,哪家屋里有电视的话,门槛都被宾朋给踩坏了。公社革委会被撤销了,取而代之的是公社管理委员会,那一年,街头巷尾传唱度最高的歌曲,其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啊亲爱的朋友们,美妙的春光属于谁,属于我,属于你,属于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是的,那段日子是我最美妙的时光,尽管那个时候我已年逾四十。

人们常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也许我的而立之年稍微来得早了一些,以至于我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不惑人生。所以我常常我会感叹,改革的浪潮在我们身边不断被目睹,每个人的生产热情出现了空前的高涨,这一下子将我的记忆拉回到解放初期的大跃进时期,可是随着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知识分子的发声越来越被人重视,人们不再认为上学念书是在虚度光阴,而我这样生于四十年代初的人,却在这个阶段显得尴尬了起来。

你也许会问我为什么会尴尬,我或许会回答你,因为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你才会意识到,原来我自己之前身在江湖。浸染了几十年后,才发现我根本无法回到现实社会里,融入到这个蓬勃繁荣的集体当中。好在人们思想的开发,让我们这个行业的人越来越被人宽容,虽然依旧是所谓的“封建余孽”,可已经有一些花白胡子的老师傅老道士,放了个小马凳在街边,给人批八字看全相。再也不会被人动不动就抓进去蹲了。

我想那也许是我白发苍苍的时候,我的末路职业吧。眼下趁着自己身体还算不错,四处走走看看,领略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在这个国家生活了一辈子,竟然还不知道,我们的国家这么美好。但是即便我再四处漂泊,每年都一定会在一段特定的日子内,回到西陵峡的江对岸,朝着对面山峰绝壁上的秦不空隔江跪拜,以谢师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