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见你们老爷!”安倩如的态度十分强硬。

管家赵严仔细打量了下眼前这个女人,他态度谨慎地问:“请问您找我们老爷有什么事?”

“哼,按辈分来说,他是我儿子。”安倩如盛气凌人的样子很有些架势。

管家鞠了个躬,脸上不露半分喜怒,“请您先移步花厅,小的这就去禀报老爷。”

安倩如坐下不久,绣儿过来为她奉茶。“请您喝茶。”绣儿态度不卑不亢,她低眉顺眼的样子很讨巧。在她低头的一刹,瞥见了安倩如的鞋子。那鞋是茄皮紫缎子做底,上面用金丝绣了只壁虎。这样的款式,恐怕全天下都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可安倩如还偏把这个图案绣得活灵活现,仿佛只要稍微跺跺脚,它就会爬出去。

安倩如等了好一阵,庄老爷还是不来。她忙了一晚上,有些倦了,端起茶来喝了一口。香!甚至比十年前更香。她正准备细品的时候,庄老爷来了。

庄老爷是坐在一辆木制轮椅来的,一个漂亮的姨太太推着他来到花厅。姨太太安倩如是不认识的,只是眼前的庄老爷却连起身都是不能了,看他双眼痴呆的样子,更别想他会说点什么。

他怎么了?

昨天他在坟场还好好的。

安倩如有些疑惑,庄老爷的眼神好似有些莫名的熟悉。姨太太替他回了话,“老爷有些不舒服,一会儿还得休息,您有什么事情就请直说吧。”

安倩如的眉头拧到了一起。十年了,她什么可能都想好了,可就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她有些拿不定主意,沉吟半晌,说:“我等到他病好些再说吧,我的事情只能和他一个人说。”安倩如的表情是坚定的,完全不容庄家人商量的余地。反正庄家地方那么大,多她一个人也不会多到哪里去。

姨太太看看管家,管家看看庄老爷,仿佛他们谁都不敢做主。但这个号称是老爷的娘的女人自然是惹不起的,姨太太点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安倩如跟着绣儿走出房门的时候发现,绣儿看姨太太的表情和见鬼一样。虽然绣儿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安倩如明白,庄家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有些高兴,她本来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现在乱了正好,再乱些更好。

(13)丢东西了

安倩如住在偏厅的小间里。虽然她自称是老爷的妈,可是除了老爷的认可这个家谁都不会承认她的身份。

她掖紧了怀里的那个硬邦邦的东西,眼皮好像上了胶水一样,怎么都打不开了。床褥也软绵绵的,人落在里面好像掉进了陷阱,轻易是上不来了。安倩如有种很不好的预感,也许今天真不该来。还是太仓促了?

迷糊中,一个人影来到她的床前,这人很眼熟,可就是看不清。只见那人的手竟然伸到了她的怀里,那个硬邦邦的重要东西,被那人的手拿了出去。那人还笑了一下,那闪烁的金光照亮了她的眼睛。

安倩如想起身夺回,可全身无力,她想大声喊,可声音连她自己都听不清。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哭,悔恨的泪大滴地划过她的脸落在枕头上,冰凉。一定是那杯茶,太香的茶会有问题,就像太美的女人会有问题一样。她努力分析,到底是谁拿走了那个东西。

也许,今天的安倩如要想的还不只这个,如今的庄家太多问题。为什么庄老爷会那么快就一病不起?为什么丫鬟看见姨太太和见了鬼一样?为什么四姨太的会是被人剥皮而死?还有庄老爷的眼神,为什么她会觉得莫名的熟悉?

这一连串的问题如果都让安倩如来想,她一定要尖叫的。她本来就是个不喜欢思考的女人,她一直认为,有时候最复杂的事情背后往往都只有一个最简单的原因。虽然她这个理论正确与否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她现在已经不能自己地睡着了。当然,还是那杯茶的原因。

花园里,绣儿唤住管家赵严,质问他,“他为什么没有死?”

管家不置与否地笑笑,他现在不是和不死没有什么区别吗?这样更好。

绣儿又问,“那四姨太呢?她不是死了吗?我刚才怎么又看见她了?”

管家捏捏山羊胡子,你看见的不是四姨太,是她胞妹,昨天我们回临城就是四姨太的老家。老爷还是喜欢四姨太的,所以把她给带回来了。

绣儿想了想,反正她也不能马上得出结论,管家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也只能姑且相信。临走的时候,绣儿脸色不那么好看地说:“你要记得我给的好处,别忘了自己应该怎么做。”

望着她离去的身影,管家本来堆笑的脸也板了起来,山羊胡子一抖,鼻子里喷出一声“哼!”来。

(14)找到了

绣儿和秦夜约好,必须在老爷发现小屋已经被破坏之前再下去一次。

后半夜,月色清朗,普照四方,阵阵秋风吹来很是惬意,如果纳凉歇息的话,没有比今晚更合适的了。可是秦夜和绣儿两个,却在那间没有门的屋子外面打探着。虽说里面没有什么动静,但秦夜总是感觉,那比有动静还要可怕,因为他面对的是完全陌生的恐惧,连自己害怕的究竟是什么都不知道。

两个人点燃蜡烛,寻着那个破口子进了屋。屋子里面什么都一样的,完全没有动静。壁虎们依然在屋子里面聚集着,仿佛它们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绣儿走下棺材里的暗道时,摸了摸胸口边,被体温暖得温热的那块硬邦邦的东西。

有了上次的经验,两个人不再那么盲目,绣儿根据手中那块金色的东西背面阴刻着的地图,没兜多大圈子,来到了一间小厅里。虽然不知道具体走了多久,但秦夜感觉自己已经深入地下数十丈的位置了。死一般的静,像到了地狱。

明明没有看见透气口,可秦夜感觉到一阵阵阴凉的风却在耳边刮着,那声音,似乎垂死的人在呼喊着,有些凄惨。他摸了摸光头,虽然气温很低了,头上还是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来。

小厅的墙壁上,已经有了更多光华璀璨的矿石晶体,在蜡烛的照耀下有着妖艳的光。绣儿环视四周,发现了一块圆形的石头,在角落里,石头上面,有一块壁虎形状的凹槽。

绣儿的脸色突然亮了起来,“就是这里了。”她把手中的东西往凹槽里面一嵌,除去四肢和尾巴没有,中间部分的躯干刚好吻合。秦夜也笑了,不过他只稍微笑了一下,“不知道其他部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拿到。”

(15)秘密

安倩如睁开了眼,望着一身的水有些不解。她刚才还在梦中看见自己已经搬回曾经的宅院了,可一场从天而降的大雨却让她清醒过来。

慕容雷,她面前竟然站着慕容雷!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走,我们要赶快了。不然什么都来不及了。”慕容雷拉着安倩如就往外面跑。那迷药想必已经过了时辰,安倩如已经头不晕眼不花了。慕容雷带着安倩如来到小房子那里,两人也下了暗道。

慕容雷手上有一张地图,从墨迹上看,那地图似乎才画不久,连墨香都还能闻到。安倩如觉得自己心跳加快脸发烧,这不是在做梦吧。为什么慕容雷会拉着自己的手一起走?

几经周折,慕容雷和安倩如也来到了小厅,现在,小厅里面有四个人了。

“是你?”绣儿看到慕容雷有些不屑。

“是我,宝藏里应该有我一份。”慕容雷笑了,很有底气的笑。

“你凭什么?”绣儿问他。慕容雷不说话,从口袋里掏出了两只黑灰色的壁虎,一只有尾巴,一只没尾巴。绣儿只看了一眼,笑了。“好,算你一份。”

安倩如望着绣儿,说:“我也想算上一份。”

“你?你已经没有东西可以跟我要求了。”绣儿抬起头俯视她。

安倩如不说话,她撩起了裙子来,那是一条层层叠叠很厚实的裙子。她的左边大腿内侧缝了一个东西在里面,鼓鼓囊囊的。安倩如咬住自己的辫子,用发簪挑破了透明的线,一块人皮掉了下来,里面滚出一只少了一条左前腿的壁虎来,同样的黑灰色。

安倩如把额头上的汗擦了擦,嘴唇已经咬出了血,不过她还是笑了,捧着带着她体温和血迹的壁虎,“这个,我应该可以分一份了吧。”

绣儿皱了皱眉头,显然她很不喜欢安倩如,还是点了头。

几个人把壁虎翻过来放在一起,对照上面的标记,分别把壁虎的四肢和尾巴掰下来,坐前肢和尾巴部分是慕容雷的那两只壁虎,绣儿手上的是壁虎的躯干部和右前肢,安倩如的那一只正好是右下肢。把肢体部分都嵌入圆形石头上的凹槽里,现在只少头部和左下肢了。绣儿试图转动起来,可石头还是纹丝不动。

“看来,我们来的正是时候。”一个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声音传来,众人回过头来,那人已经来到了身后。

正是庄老爷。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只巨大的壁虎,在地上爬动的壁虎,慕容雷看出来了,这正是那天他在庄老爷房里看见的那只,身上还覆盖着无数只密密麻麻的小壁虎。

“是时候揭开这个秘密了,也不枉诸位来敝府一趟。”庄老爷伸出手来,手心里是一颗金光闪闪的壁虎头和一只黑灰色的左下肢。

(16)庄夫人和魏夫人

庄老爷在众人疑惑的目光里,把手里的东西放进了圆形石头上的凹槽,轻轻一扭,一扇石门无声无息地开了,众人眼前一亮,门后是满墙闪闪发光的金矿。只三支蜡烛,却已经把整间厅映照得亮如白昼。

绣儿把脸上的人皮面具抹下来,露出欣喜的老脸。秦夜的光头此刻更像是一颗金头,闪烁着金色的光。安倩如忘了刚才的皮肉之伤,咧着嘴痴痴的笑。慕容雷,瞪大了眼睛,已经克制不住了,他把手伸向了那闪耀光芒的石头。可是,只轻微一碰,那石头竟然碎了,掉落在地上,变成了一堆粉末。

慕容雷不甘心,再试,还是一样,一块,两块,三块…越来越多的石头掉在地上,化做了金色的尘土。

“这些,到底是什么?”绣儿阴沉着脸问庄老爷。

庄老爷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说实话,连真的庄老爷也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不是金子。倘若把拿去冶炼,除了黑色的渣滓什么都不会得到。”

“你说什么。真的庄老爷?你是谁?”绣儿有些不解。

“应该叫你魏夫人吧,难为你伺候我这么久了。”庄老爷手一抹,一张和绣儿同样精细的人皮面具掉了下来,里面是一张肤色发灰的老脸。

“庄夫人?”秦夜大惊失色,“你…不是已经死了吗?那金丝楠木棺材里不是你吗?”

庄夫人有些憔悴,“真正的庄老爷早就过世了。不是我假扮成他,这些年庄家不会这么安宁。”

“安宁?你这个坏女人,嫉妒老太爷喜欢我,暗地给我喝你配制的药酒,把我变成了这不男不女的样子,我整整十年的青春,都在坟地里面消磨了,我要你还!”安倩如扑上前去。慕容雷眼明手快地点了安倩如的穴,这个歇斯底里的女人立刻收声。

“岳母,小婿有错。如果当初您不那么反对我和小姐的婚事的话,我也不会出此下策。”

庄夫人哼了一声,“你不过是魏家的野种,有什么资格和我们庄家大小姐成亲。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觊觎我家钱财,根本就不是真心喜欢庄箐。”

魏夫人打断了她的话,“庄夫人,你也知道,我们魏家现在势力今时不同往日了,当初我们两家可是有过誓约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庄家守宫派(古汉语守宫即壁虎)和魏家五五分账,魏家保护庄家不受官府的追究。我们一直合作很好,你们庄家靠我们魏家成了名门望族,我们魏家因你们庄家的钱财得以疏通官场上的道路也算官运亨通。”

说到这里,秦夜忍不住插了一句,“那些年,兄弟们为守宫派偷来多少钱财,从未失手,多亏了庄老爷领导有方。可自从你接手之后,一切都变了,我还以为是老爷转了性,你却规定我们不能再偷东西。庄家是赚够了,可兄弟们…”

魏夫人瞪了他一眼,“是他们要跟我们魏家的,这你别怪我。你们庄老爷说想金盆洗手,做正行。我们老爷信任他,这金矿里也有我们魏家的股份。明明有人把能炼出金子的矿石拿给了我们,你们却再不肯挖了,还在矿上修了庄家大院,把整个矿都据为已有。你们这样不给我们一个交代可不行。”魏夫人的目光咄咄逼人。

庄夫人叹了口气,“最初的确有那么一点点矿石是可以炼金的,可挖过了那一层后,下面的矿石就全是现在你看见的样子。可你们根本不信,还要我们加大人手再往深挖。终于出了事,一次崩塌事故让数百苦力丢了性命,如果不是我们老爷心慈封了矿口,悲剧肯定还会发生。”

庄夫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又一阵凄冷的阴风刮来,烛光随风扭个不停。秦夜想到刚才来的路上耳边呼啸的那似乎人声的阴风,原来这逼仄的地下空间死过这么多人,他的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庄夫人的目光逼向秦夜,“老爷待你如亲生,毕生绝学也教给了你,你却下毒害我们。阴差阳错,他喝了我的那份死了,我喝了他的那份还救得半条命,”庄夫人的眼里满是怨毒,“你知道我这些年来怎么过的吗?”她撩起了一只袖子,那皮包骨头的手臂上,布满毒斑的皮肤上有着密密麻麻的针眼,不,不像针眼,像什么动物咬过的痕迹。“我每天要用壁虎吸血逼毒,喝壁虎泡过的酒,像个怪物,就是这样,还不能完全解除当年你下的毒。”

秦夜打了个哆嗦,低下头去。

“还有你!”庄夫人的目光锁定安倩如,“哼!仗着老太爷的宠爱就为所欲为,暗地里勾搭慕容雷以为我不知道吗?你真傻,并不是每个男人都只喜欢漂亮女人的,至少慕容雷不是。他那样没有出头之日的野种,爱的是权利和金钱,你,年纪比他还大的女人,不过是他利用的工具而已。”

“误会,误会了,岳母大人,我是真心喜欢箐儿的。”慕容雷试图撇清和安倩如的关系。

安倩如虽不能动,眼圈已经红了,这些她何尝是不知道的。可是女人就是那么傻,心甘情愿为了男人做自己违心的事情。

“知道吗?我有多恨你!让你变成这样算是便宜了你。”庄夫人的眼圈也有些微红,“我和老爷白手起家,为了他我比你付出的多得多,可他竟然也迷恋你。”

众人的目光聚集在安倩如身上,只是现在的她,让人想不起曾经倾倒庄家两代人的风姿了。

“四姨太的皮是你剥是吗?”安倩如忍不住问。

“是的,每一个四姨太的皮都是我剥的,我需要最好的全身面具。”

“你真是疯了!”秦夜皱着眉头。

“不,我没疯。至少我还知道把老爷的尸体用药水保存好,他入土的那一天,还和死的时候一样。哈哈,不过,四姨太就不一样了,老爷绝对想不到,他喜欢的人会把他的棺材给刨了,哈哈,安倩如你就是做鬼了他也不会再要你的…”庄夫人的笑已经有些丧心病狂了,突然,她止住了笑声,“我可是好人,至少我保全了那么多苦力,除了那次事故再也没人死在这里过…”

(17)壁虎

庄夫人的话音未落,突然从后面的暗道闪出一个人来,正是管家赵严,“没有想到现在庄家和魏家的秘密我都知道了,就算这座矿是废矿,你们两家的家产还有不少…”赵严还没有说完,地上匍匐已久的大壁虎突然跃起,直扑他的身上,赵严先是被吓得不能动弹,继而全身抽搐,不多时便口吐白沫倒地身亡。众人见此情景更是不敢轻举妄动。

“如果一个人只为钱做事,是绝对靠不住的。他可以帮你也可以帮我,更可以帮他自己。知道我为什么现在还在这里吗?”庄夫人讥笑地看着魏夫人,“你用错了人。”

魏夫人有些不好意思,秦夜诚惶诚恐地跪拜在那只大壁虎身前,“参见守宫派圣物!”

可那只大壁虎反而往慕容雷脚边靠了靠,慕容雷有些惊惧,躲避不及。

庄夫人把脸转向了慕容雷,“你口口声声说真心喜欢箐儿,我问你,如果她不漂亮,没有钱,不是庄家的大小姐,你还会喜欢她吗?”

慕容雷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谁都知道庄家大小姐已经在八年前的火灾中烧死了。

“箐儿,你现身给他看,倘若他还愿意娶你我便再饶他一命。”庄夫人定定地望着慕容雷说。

众人有些诧异,莫非庄家大小姐的鬼魂还能再现?

那只一直匍匐着大壁虎竟爬到慕容雷面前,慢慢抬起了头。壁虎用嘶哑得快不能分辨的人声轻轻唤了一声:雷哥,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慕容雷瞪着眼睛,掩饰不了慌乱,他迟疑了一下,“当然,只要你活着,我就愿意。”

可他的迟疑已经说明了一切,壁虎摇了摇尾巴,转身离去。“娘亲,你说的对,我看错了他。他发现小屋的秘密那天我就不该手软。”

慕容雷摸了摸后脖子,原来那天弄昏他的人是箐儿,他昏迷在庄老爷房里那天,守护他的同样是箐儿。

“菁儿那年遭遇那场大火后,全身皮肤溃烂,幸好一位高人指点,把壁虎皮移植她身上,这才得保性命。好了,你死心了,一切都该有个了断了。他们这些人都该死!”庄夫人说话间带着箐儿已经退到了暗道口,一按机关,四道门迅速落了下来。

(18)尾声

佣人已经全部换过,只是庄老爷望着新来的应征的管家,怎么看都像是魏家派来的。

那座没有门的屋子,破损的窗户已经被重新封上。整整三十六颗大铜钉,铮亮,牢牢固定在窗户的四周。杂乱的枝叶从各个方向攀上了长满杂草的屋顶,占据了大半块地方。灰漆漆的屋子,即便在夕阳漫天的傍晚,也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还会有人来送饭。

不知道会不会再有人来窗户下偷听,那小小的“唧唧”的声音。

十一、蟑螂

(1)那个晚上,特别闷热。凤凰街上一如往常的热闹,我的客栈正在沱江边,是看江景的最好位置,店里的生意还不错。

那天晚上,我要切的肉实在太多了,一直到临晨三点多,还没有收工。“老公,怎么不让小工做?何必那么辛苦。”铃蓝的声音突然响起,她已经开了门进来,距离我不到20米。

慌乱中,我把那些来不及处理的小块内脏塞进了橱柜下的那个柜子缝里,钥匙被娇妹丢了,就算铃蓝进来也不会发现这些东西。刚把最后一块内脏塞进去,铃蓝冰凉的手就伸了过来。“一个人怎么都睡不安心呢。”

“好的,我把东西收拾下就走。”我擦了擦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尽量不让铃蓝看出我的慌张。她心脏不好,我赶紧收拾完陪她上了楼。这个夜,我甚至不敢翻身,可汗还是湿透了睡衣,在床单上留下一个僵硬的人形水印。

几天后,有卫生部门的人突击检查。这次竟然有了点小状况。青天白日的,居然有一只大蟑螂在检查组长的脚边上爬。我解释说,最近天气热,窗户也开得多,这蟑螂恐怕是从别家爬过来的,最后出动红包才了结。送走了他们,我开始了对那只蟑螂的围捕。没过多久,在橱柜最下面的抽屉里,我把它抓住了。

我用纸包住它的身体,然后一根一根掰断了它的腿。这样的游戏我经常做,除了蟑螂,有时逮到了蚊子也这样处理。蟑螂不会喊疼,当然也不会哭,等它只剩下光秃秃的身体,我把它扔进了那个丢失了钥匙的柜子缝里。

关于那个柜子,有一个我想忘记的秘密。

(2)娇妹是苗家的,今年二十岁。她只要穿着蓝色底子绣花的大襟衣服,身上戴些环佩叮当的银饰,稍微亮亮比那银子还干净的嗓子,就能招来无数的客人。她的美显山露水,不像铃蓝的需要细细品位。

起初我不敢用她。她不但漂亮,还是苗寨里最厉害的吴姓族长唯一的女儿。苗族的人我是不敢招惹的,他们民风彪悍,经常有人为了争田争水争女人的事情发生成百人的械斗,他们以此为荣。

但铃蓝喜欢她,甚至以她为模特画了一组漂亮的油画,这组画,在全国双年展上获了奖。画的复制品挂在店里,做我们的活招牌。我爱铃蓝,她的话,我愿意听。她说,我要天天看到娇妹,她是我的灵感之源。我说好,就让你天天看到她。

我承认自己在绘画方面的灵气不会超过铃蓝的,于是我放弃了。她喜欢凤凰的山清水秀,这里的菜口味和我老家四川一样辣,于是,我开了这家客栈。下面是饭店,上面还有些一开窗就能看见江水的小客房。

娇妹并不是个娇气的女孩,正好相反,她特别能干,一个人也能把楼下的饭店和楼上的客房都料理得很妥当。这让我省出不少时间,可以听听音乐,或者重新拾起画笔。看着忙得不亦乐乎的娇妹,我有时会有种错觉,这个店真正的女主人其实应该是她,而不是铃蓝。铃蓝是很少出现在店里的,她总是忙于寻找新的风景,或者,去不同的城市看病,治疗她的心脏顽疾。

那天晚上,铃蓝告诉我她可能要去北京一个月,为了新的画展,还预约了一位老中医。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亲吻,这将是一次历时最久的别离。我们都小心翼翼,如同之前的每一次,铃蓝是个需要极度呵护的女人,玻璃一样的女人。送她上车的时候,我发现娇妹竟然红着脸看着我,眼里有莫名的火光在闪烁。

第二天,送走了最后的宵夜客人我正在厨房做着最后的清洁。工人们都睡去了,他们需要早起。娇妹递了一瓶酒给我,这是我爸爸酿的,全凤凰最香的,你尝尝。

苗家人送的酒是不能推辞的,这是规矩。我收下了,谢了她。可她没有要离开的样子,望着我,好像等着我喝,然后亲口告诉她这酒的确很好喝。正好我饿了,弄了个卤水拼盘,干脆当着她的面喝一点,让她满意。

那酒真的很香,诡异的香。不单纯是酒的芬芳,似乎所有春天的花都被装了进去。一口喝下去,好像有一只小手在心尖挠着,挠得心痒痒的,忍不住再喝下一口。我似乎都没来得及吃菜,就把那一瓶酒都喝完了。喝得我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散发着那异香,无数的山花仿佛在我皮肤上开放着,望着娇妹的笑,我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娇妹开始脱衣服了,那层层叠叠的绣片下有着丝缎般光滑的皮肤。我眼前泛起了充满酒香的水汽,她冰凉的身子贴过来,有种不可言喻的舒畅。我一定是醉了,我忘了我是谁,也忘了她是谁。我把她压在了那个柜子上面,柜子就开始吱吱哑哑唱起了歌。她就像是沱江的水做的,柔软的身体可以包容最激烈的冲撞。欲望像九月天的野火遇上了干柴,放肆地烧,那一刻我登峰造极。

烟花绽放之后徒留些星星在天空,酒劲过去了,我有些胆怯。娇妹像只野猫一样,舔着手指上的鲜血,她伸出舌头的样子魅惑至极。我甚至觉得她比我更满足,这个夜分明是她的设计。

我从来没有背叛过铃蓝,我也不爱娇妹。虽然我知道娇妹喜欢我,她偷偷看我画画,偷偷翻看我听的歌,甚至把我脱下来没有来得及洗的衣服捧在手心嗅着,我知道,她们民族的女人为了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娇妹,我只爱你铃蓝姐。”我必须跟她摊牌。

“不要紧的,我只要这样就满足了。”她脸上的潮红还没有褪去。这样的女人,我还能说什么呢。男女之间,往往会一而再再而三。

我不想带她去我的房间上那张属于我和铃蓝的床,于是后来的每次,我们依然在厨房,在工人们睡了之后,在那张柜子之上。娇妹喜欢把自己摆成案板上的肉,任我宰割。

(3)铃蓝终于还是回来了,不过晚了三个月,她的病已经治好不少,医生说,她现在的心脏状态甚至可以怀孕。

娇妹看到她有几分歉意,低眉顺眼的,没了往日的野劲。“怎么了?是不是谈恋爱了,我们的娇妹会害羞了呢。”铃蓝姐妹般搂着娇妹,娇妹的手却在背后拉着我的衣服。

我赶紧走开,“娇妹有了男朋友,过几天还会带来给我们看呢。”我的演技蹩脚,台词亦像三流的肥皂剧,幸好铃蓝没有看出端倪。我告诉娇妹,我们以后再也不可以继续下去了。可娇妹只没心没肺地笑,仿佛我说的话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事实证明,她那样的笑是有道理的。她怀孕了,已经快四个月了。我感觉自己掉进了一早就挖好的坑里,有些被动。

我对她说,不能要,打掉。

她嘤嘤地哭,这个孩子我想要,哪怕你不承认也是可以的,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绝对不会比铃蓝姐少。

我说你别傻了,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当初,当初如果不是那酒,我根本不会和你…说到酒,她笑了。“你最后一定会爱上我的,因为那酒里有我下的蛊。”什么?!我震惊了,难怪那晚的酒香那么诡异。虽然关于蛊毒,都是苗乡的传说,不过没有体验过的人,不会知道那些东西是否真的莫须有。

我真的生气了,推搡间,她从二十六级楼梯下滚落。血从她身下倾泄而出,她紧紧捂着肚子,疼得瑟瑟发抖。送到医院,孩子已经掉了。

(4)半个月后的一个雨夜,面色苍白的娇妹来店里找我。彼时,她正在站厨房里望着奔腾的沱江水,手里扔出一片钥匙,我认出,那是她躺下和我欢爱那柜子的钥匙,柜子里面又没放什么东西,这个女人不知道想搞什么鬼。

我说我们都结束了,最好不要再纠缠不清。她瘦削的脸上表情有些异样的执着:知道吗?我们苗家的男人为什么一生只真爱一个女人。她把视线移到了我身上,那是因为我们的女人会下蛊,只要下蛊的人活一天,那个男人就会爱那个女人一天。

这些匪夷所思的民间传说是吓不到我的,如果她说的事情是真的,为什么我现在对她完全没有爱意?不想这些了,这个女人让我烦,孩子已经没有了,我给了她一大笔钱,这些应该足够了。她到底想要什么?

“如果你不娶我的话,我会把我们的事情告诉我爸爸,你应该知道吴家有多少人吧。”她竟然威胁我,这个乡下女人。

夜色正浓,雨更浓,一阵雷鸣的同时,我用肘子让她晕了过去。见鬼去吧。这个不知所谓的女人,不但要我的身体还想要我的全部。那晚被她下药的酒,还有意外怀孕的孩子,这个处心积虑的女人真是太可恶了。我喝了半瓶新酿的包谷烧,有了些底气。

刀是雪亮的,雪柜里还有些空。我磨刀霍霍,我挥汗如雨,我要这个女人彻底消失。我要让她知道,男人是不会害怕女人的。我面目狰狞,每一刀都命中要害,温热的血被我用桶收集起来,加少许盐,混在粗糯米粉里可以做一道凤凰名菜,血粑。绞肉机不停地工作着,还拌了些姜丝进去。那颗曾经漂亮的头颅,被洁厕剂淋过后不会有人再看清她的样子,连同斩碎的骨头,用麻袋装着,再加进去一块足够分量的大石头,扔进沱江里。一圈不大的气泡浮上来,她消失了。

一切都刚刚好,只是还差一点点,最后的器官是娇妹的心,已经切成了小块,还没有来得及放进绞肉机就传来了铃蓝的声音。我把它慌乱地塞进了柜子。

很好,所有吃过店里的肉汤和血粑的游客都赞不绝口,没有比这更鲜美的了。我微笑着看着他们满足的表情,挽着铃蓝的腰,目送着客人们擦干净嘴巴,打着饱咯离去。生活重新回到了过去,没有娇妹的时候我脸上一直是这样轻松的微笑。

没有人知道娇妹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也不知道,那个午夜的雨太大,不会有人看见她在我这里出现过。

(5)可是蟑螂出现了,虽然数目不是很多,但是让人头疼。那天我正在电脑上登记资料,突然没来由地显示屏黑掉了。我检查了电源,没有问题,可怎么都不能正常开机。第二天,请了电脑专家来检查。机箱一打开,几只特别大的蟑螂飞了出来。

“是蟑螂咬断了电线引起死机的。”专家告诉我。

什么?蟑螂连电线都吃?铃蓝瞪大眼睛望着支离破碎的各色电线,有些不相信。专家告诉我们,蟑螂不但吃电线,基本上所有人能吃的东西,人不能吃的东西它通通能吃,生命力特别顽强。送走了专家,我上网查了查关于蟑螂的信息。

原来它们是世界上生命力最强的生物,即便地球被核辐射污染五十遍它们也不会死。好在网上同样介绍了不少灭蟑螂的办法,还有不少专业杀虫公司的联系方法。我记下了距离凤凰最近的一家公司电话,邮购了不少灭蟑特效药。

药很快送来了,我按照说明把药撒在了蟑螂经常出没的地方。药很灵,没过几天就发现了不少蟑螂发尸体。我把它们扫到一起,用纸包着,捏起来,恶狠狠地揪断它们的腿,“一条,两条,三条…”我望着墙上娇妹的油画,嘴角的微笑可能有些恶毒。最后,我把这一小堆木乃伊蟑螂塞进了那个打不开的柜子缝里。

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再看见蟑螂。

(6)突然有一天,许许多多乌黑油亮的大蟑螂又出现了,这次它们成群结队,大摇大摆的样子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我的头又开始隐隐做痛,自从看见蟑螂在店里出没以来我就经常这样。这些不吉的昆虫,行动迅速,在阴暗的角落潜伏着,像小小的幽灵不时窜出来吓人。

特效药好像失去了作用,不知道是不是它们身上已经产生了抗体,好几次我明明看见它们已经活动缓慢,似乎要从墙壁上掉下来了,可我一靠近,它们又振翅飞翔,似乎刚才的样子不过是戏弄我。

终于,蟑螂来找我的麻烦了。

那天一个客人在汤里喝出了一只蟑螂,把我们告了。我用了很多钱才把事情摆平,不过防疫站负责人对我说,如果蟑螂的问题在整改时间内不解决,他下次就不再帮我了。

我开始绞尽脑汁找蟑螂们修养生息的栖身之处。地毯式的搜捕还是没有发现什么端倪,可我却分明感觉到蟑螂们躲在某个角落看着我笑。终于,我把视线落到了那个打不开的柜子上。只剩下这个地方没有看了。

我找来一把大钳子,其实要撬开这个锁很容易,只不过我不想这样做,一旦柜子打开我将看到已经萎缩的破碎的娇妹的心。想到这个,我就有些心虚,手上使不出力气。

柜子终于还是打开了。蟑螂们水一样流淌了出来,它们冰凉的翅膀贴过我的皮肤就像那晚娇妹的皮肤一样凉,他们振翅高飞的声响让我的汗毛竖了起来。它们密密麻麻的疯狂地扑向所有能吃的东西。我被这情景吓住了,明明放进去的蟑螂的尸体,怎么会变成那么多只鲜活的蟑螂?它们不是已经死了吗?莫非它们是蟑螂的鬼?

恐怖的事情还没有结束,蟑螂们走得差不多的时候,我看见了柜子最里面,有一具老鼠大小的婴儿的骸骨。怎么我没有看见娇妹的心,那颗已经萎缩的,破碎的,可能已经被蟑螂咬得千疮百孔的心。那小小的骸骨上残存的腐败组织上还有一些透明的小虫在挪动着。突然,我想到了一件事情。

“你一定会后悔的。”娇妹在去医院的路上对我说。

我承认,是我故意推她下去的,因为她坚决不肯把孩子打掉。我明白了娇妹的意思,柜子里的小骸骨,是她肚子里面的孩子。我的头开始剧痛,似乎里面有只小手在拉扯着我的神经。

一只大蟑螂落在了脸上,整整六条腿稳稳站在我的脸上,这腿曾经沾染过娇妹的心和我的孩子。我重重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把它打死在自己脸上。

后来,蟑螂死去的地方皮肤开始溃烂,医生说,这不过是普通的筒线虫感染,可不知道为什么用了很多药都治不好。我每天都在家里躲着,像蟑螂一样怕光。现在我整张脸都开始溃烂了,我甚至觉得脑子里面也在溃烂。

铃蓝说她在网上查到,即便蟑螂死了,肚子里的卵也不一定死,只要合适的时候它们就会孵化出来,我们柜子里面的就是这样。

我说,不是,它们是孩子派来的。铃蓝看我的样子摇摇头,隔壁的大娘说你像中了蛊毒。我却指着墙上的蟑螂说,你看,那是娇妹,她来找我了。

十二、温床

他的头被一个透明的胶袋套住,胶袋在脖子处收口,用宽边的透明胶缠了一圈又一圈,很紧,绝对不能用手撕开,就算是正常人也不可能,更何况现在的他已经烂醉如泥。看到他安详的面容,真让人放心。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久违的微笑,从这一刻起,他再也不会离开她了。

胶袋不大,里面残存的空气并不多,他可能三分钟之内就会窒息。她计算好时间,接着开始脱去他身上的衣服。刺骨的冷空气让他的皮肤竖起了鸡皮疙瘩,没关系,这并不妨碍她用眉笔在他身上画上一根又一根的线条,然后还标记了1234的顺序。待会儿就按这个顺序下刀吧,他曾经许下誓言,要永远陪着自己,既然他做不到,就让自己来帮他吧。让他的血肉跟自己融为一体,这样,他就真的可以永远陪着自己了。

胶袋里的空气一定是用完了,他的脸色变得很红,口鼻的附近也有不少水汽凝结的小水珠,他努力地转动头,想摆脱什么。她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忽然加速,他的手却变得冰凉,他在挣扎,在醉梦里挣扎。可惜,无论他怎么用力也摆脱不了,这就是他的宿命,违背誓言的宿命。——摘自岑雪小说

A、

岑雪是个写字为生的人,她曾在一篇小说里提到过,夜里十一点半是一天之中人的心最柔软的时刻,看肥皂剧也最容易流泪的时刻,最容易被往事打动的时刻。

现在就是夜里十一点半,秦朗挑这个时间打电话给岑雪,说他开始写小说了,知道她现在担任一家杂志的主编,想让她看看稿子。他还说,想见她,却被她干净利索地拒绝了。她已经不愿再回想这个男人,三年前,秦朗的确担当过她生命中最浓墨重彩的角色,但时间已经冲淡了一切。一切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不是吗。如果两年前他来找岑雪,或许她还会欣喜若狂,如果是一年前他来找她,也许她还会答应他的请求出去见个面,现在,她一转身就会忘记这通电话。

妈妈曾说,爱的背面并不是恨,而是忘却。

偌大的两层楼里只有岑雪一个人,客厅和走廊的灯又全都坏了,除了保姆房外,所有地方都码着厚厚的一层灰。三分钟后,岑雪还是决定出去一趟,见见他也罢,让他看看她现在过得有多好。

B、

从外面回来,岑雪不想再被打扰,关了手机,疲倦不堪地看着已经耗费了六个小时打扫却收效甚微的家,没有亲人的空房子,真的还能被称之为家吗?脑中繁杂如麻的思绪终于令大脑崩塌。

跟秦朗在一起的那年也不过是高二,因为爸爸的原因,家成了岑雪最不愿意待的地方。小时候,岑雪是很爱爸爸的,是爸爸让她感觉自己像个真正的公主,每当有人说他太宠她时,他总是骄傲地说女孩子就是要富着养,将来才不会被坏男生用一点微不足道的东西拐跑。岑雪知道,爸爸爱她,可他对她的爱居然抵不过那个坏女人。那个有着很复杂很恶劣背景的坏女人,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出她跟爸爸在一起不过是为了钱,她真的很想当着所有人的面对她大口骂出最难听的话,可惜,最终这念头被一秒又一秒的等待给消磨了。她说不出口,只能跟妈妈一样默默地流着泪,看着爸爸拎着箱子离开家。那个夜是她永远的噩梦,就像明朗浩荡的天忽然塌掉了一半,世界变了颜色,再也不是那个温室般的世界了,她第一次看到黑暗无比庞大的存在。

因为妈妈始终坚持不肯离婚,那个坏女人恼羞成怒,开始不分日夜地骚扰她们。半夜两点电话会突然响起,坏女人还经常去妈妈的单位闹事,但折腾了将近一年婚也没有离成。妈妈咬牙切齿地说,就是死也绝不会成全他们。岑雪吓坏了,打电话告诉爸爸那个女人口口声声说要她和妈妈的命,可爸爸就像被鬼迷了心窍,固执地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