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事很快被周围的人传得街知巷闻,善妒的邻居早就盼着看岑雪们的热闹,岑雪每天走在放学的路上总能感觉到来自身后的指指点点。寡言沉默的日子里,秦朗一直很关心她。

她们是同桌,虽然岑雪总刻意回避着他的目光,但那些关心却是回避不了的,哭泣时递来一块散发着清香的手帕,站在走廊上等雨停时留下一把及时的雨伞,甚至在肚子饿时,他还会偷偷塞过来一块凤梨酥。他是个很细心的人,那段时间他甚至比妈妈还体贴。别责备她早恋,她只是找不到更合适的人关心自己,更何况秦朗一直对她不错。妈妈已经很脆弱了,岑雪必须比她坚强,才能抵抗那个坏女人接连不断的骚扰。

现在回想起来,所谓的早恋不过是一段暧昧的友情,是岑雪在特别需要人关心和照顾的时候遇到了这么一个人而已,因为有他,岑雪才能一直撑到高考。为了照顾妈妈,岑雪本不想选择外地的学校,可妈妈却执意不肯,说人不能像蜗牛一样永远不离家,而且新的生活环境会对她的情绪有所帮助。

新的环境的确是个很大的诱惑,岑雪太渴望去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一个没有家庭丑闻的地方,离开阴影重新开始生活。原本秦朗也填了跟岑雪一样的志愿,可惜他最终因为三分之差而被另一所大学录取。两人因此而天各一方,起初的一年岑他还和以往一样依靠网络和电话保持着来往,但一年后,他提出了分手,理由是爱上了别人。

起初岑雪是愤怒的,为什么男人那么不可靠,爸爸是这样,秦朗也是这样。岑雪是个单纯的人,甚至幻想过毕业后就跟秦朗结婚,可残酷的现实啊,永远超过她的认知。

她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让自己恢复冷静,做不到提着刀冲上去劈了那个坏女人,也做不到撕破脸大骂秦朗的无情,只能化眼泪为力量,编制出一个又一个黑色基调的悬疑小说,在臆想的文字世界里把他一遍遍地杀死,没想到,那些故事居然大受欢迎,岑雪也认识了不少同样写文的朋友,视野渐渐开阔,心情也不再郁闷。两年的时间,岑雪从一个写手变成了兼职的杂志编辑,这个假期到来之前,甚至有人请岑雪担任某新刊的特约主编。

可就在今天回家时岑雪才发现妈妈已经失踪一个月了,家里被那个肆无忌惮的保姆弄得乌烟瘴气。

C、

“哼,这屋子闹鬼,还总是被疯子骚扰,要不是为了等工资,请我住我都不住。”该死的保姆嚣张地朝岑雪翻着白眼,很欠揍的态度。

是的,那个该死的保姆叼着烟漠不关心地告诉岑雪,她已经二十多天没有见到妈妈了,如果不是为了等工资早就走了。

天知道她在这屋里做过些什么,到处都是垃圾,真皮沙发上裂开了很大的口子,银餐具,水晶花瓶,家里那些值钱的装饰品全都不见了,最重要的是这么大的事她居然没有通知岑雪,也没报警。她们狠狠地吵了一架,岑雪吵不过她,但当岑雪掏出手机报警时她飞快地溜走了,一边走还一边骂。

现在的保姆不好找,但岑雪家的这位也太极品了。没办法,妈妈患有严重的湿疹,手不能沾一切可能导致过敏的东西,肥皂,洗洁精,洗衣粉,甚至油盐酱醋,否则奇痒难忍,非抓到皮破血流不可,没有保姆帮忙,她甚至不能做饭。这病其实也是拜岑雪爸所赐,长期的紧张引起内分泌失调导致的,看过不少医生,可都没真正能治根的办法。

下午警察来过,做了个简单的笔录,说有消息会通知。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会有消息,都说母女连心,岑雪有种预感,妈妈肯定还在活着。上大学的日子里她们每周通一次电话,岑雪能感觉到她也在逐渐坚强,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少,按那种良性趋势发展下去她绝不会一个人躲到什么地方去自杀。一个月前,妈妈告诉岑雪她要去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也许去一阵子,也许很快就回来,在她离开的这段日子里,不方便跟岑雪联系。没想到,这一去居然会是一个月。

妈妈究竟去了哪里,岑雪一遍遍地思索着这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没有妈妈的家好冷清。天,像永远都没有放晴过那般阴沉,闷得发慌,这在七月有些反常。

蜷着身子在沙发上躺了一夜,第二天起床时虽然全身骨头痛得像散了架,但岑雪还是决定先把家再仔细打扫一遍,然后好好读完手里的那堆杂志,为新刊的栏目设置做个详细的策划。岑雪要妈妈回家时看到状态最好的岑雪,要让她知道,即便离开爸爸她们一样能生活得很好。

独自做清洁是件消耗体力和眼泪的事,每个角落都承载着曾经的回忆,那些经年的片段如幻灯片般在脑海中闪过,曾经幸福的生活,和现在的相比真像一出戏,黑的更黑白的更白,有多灿烂就有多晦暗。

岑雪在积满灰尘的箱子里找到了十六岁那年的日记,上面还有为躲避母亲偷看而封好的胶水。仔细的揭开,发现每句话都充满了无法成活的绝望和忧伤。岑雪忍不住笑了,那些文字可真是矫情,也许当年只是还没意识到全都是无病呻吟,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吗,只有经过了苦难,才会更珍惜所拥有的。可岑雪如果真的懂得了这些道理,为什么还是会哭,还哭得像个傻瓜,也许那些深不见底的落寞,并不是无病呻吟。不是不想快乐啊,只是心头那块大石头,一直一直都在。

真有过不去的事吗?即使是时间也不行吗?

大雨终于滂沱而至,岑雪抱着那本日记歪在沙发上,昏昏沉沉地合上眼。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耳膜隐约感应到一个若隐若现却又熟悉无比的曲调:

睡吧睡吧岑雪亲爱的宝贝,妈妈的双手轻轻摇着你。摇篮摇你快快安睡,睡吧睡吧被里多温暖。睡吧睡吧,岑雪亲爱的宝贝,爸爸的手臂永远保护你,世上一切幸福的祝愿,一切温暖全都属于你。

那是岑雪从小就听起的催眠曲,没听过的人不会了解这曲子的魔力。永远记得那些充满了痱子粉芬芳的夜里,被妈妈搂在怀里,她轻轻地抚摸着岑雪的头发,轻声哼唱着。门边,是爸爸露出的半张脸,满足的微笑,整个画面就像一张最市井也最温馨的全家福。那时候,岑雪的梦都是柔柔的橘黄色,充满了类似棉花糖的气息。这歌声可能是幻觉,当她想集中精神抓住那声音时它却消失得无迹可寻。

一定是岑雪的幻觉,岑雪紧紧地抱着日记闭着眼睛,生怕一旦看到这个现实世界就会失去那可遇不可求的声音,岑雪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让这歌声不要离开。良久,那歌声再度出现,岑雪觉得自己飘了起来,那低沉却柔软的声音如鬼魅,如天籁,挥之不去,带她穿越平行空间,回到记忆中温暖尚存的三口之家…

好一个黑甜梦境,岑雪像片羽毛飘荡着,轻轻的,毫无分量。

D、

是谁在偷看?

隔着眼皮,岑雪能感觉到一个黑色的不明物体悬在距离岑雪不到三尺的位置,说不出的阴森,挟带着难言的寒气。美梦就此转变为噩梦,橘黄色的背景瞬间成为暗黑,岑雪几乎能感觉到那个悬在半空的幽灵遮住面孔的长头发距离岑雪越来越近。

在梦里,岑雪极力辨认着那藏在头发背后的脸孔究竟是谁,岑雪朝后退缩着,尽量避免让那长发碰到皮肤,现实中岑雪也在努力苏醒。岑雪知道,只要睁开眼,就会摆脱困境。可当岑雪真的睁开了眼,却发现周围什么也没有,天已经黑透了,雨却没停。

岑雪的衣服被汗水湿透了,也许,这只是个梦而已,岑雪必须这样告诉自己,才能好好保持冷静,才能安下心来一个人待在这间大房子里。

淡青色的卫生间里,墙砖上映出玻璃窗上雨水的痕迹,像没完没了的眼泪,让人心烦。岑雪在冷水中淋浴,保姆没交煤气费,煤气早停了。洗澡的时候岑雪一直在想一件事,那个该死的保姆临走时怎么说的,这屋子闹鬼。哪里来的鬼?真是笑话,这房子从买来到现在就住过岑雪们一家三口,爸爸在外面逍遥快活,岑雪也尚在人间,除非妈妈死在屋里,但岑雪知道妈妈是不会死的。

这个解释对岑雪来说缺乏说服力,梳着乱糟糟的湿头发眼泪再次不争气地淌出来,岑雪已经一个月不知道妈妈的消息了,也许岑雪的感觉出问题了,她真的出了什么意外,谁知道呢,她身体不好,又那么瘦弱,能去哪里呢,她究竟去了哪里…

就在这时,岑雪忽然看到镜子里出现了一个黑色的影子,长而浓密的头发遮住了脸,缝隙中露出的一丝脸颊白得像纸。噩梦成真了?还是再次产生了幻觉?自认看过不少惊悚小说也算神经大条,深呼吸,控制心跳,然后紧闭眼睛三秒钟再重新睁开,镜子里的影子不见了。

“真是自己吓自己,根本什么都没有嘛。”岑雪自言自语地安慰着自己,可效果不佳,这声音就像投进井里的石子,立刻被无边的安静和阴冷淹没了。

岑雪自欺欺人地一溜小跑冲回房间,关好房门跳到床上,那张全世界最舒服的床。记得很清楚,床是爸爸特意为岑雪从印尼定做的,两米宽两米长。床体是散发着清香的柚木,虽然未施油漆却呈现出独特的金黄色。据说不会被虫蚁啃噬,也不会变形,泰坦尼克的甲板就是用柚木做的,现在看起来依然和当年一样完美。床头刻着两只天使的侧身像,雕工精湛,岑雪经常想着是否在岑雪睡着后这两位天使会变成真的,从床头飞起来,他们张开的翅膀就是床的背板,层层叠叠的羽毛图案有种巴洛克风格的美感。柚木是硬木,油脂中还含有硅,雕刻起来特别钝刀,所以这张床的工价比材料价还高。爸爸当年送这张床给岑雪时曾骄傲地说过,这座城市不会有第二个女孩拥有这样漂亮的床,他还说过,有两只天使守护着岑雪,永远也不会做噩梦。

这张床是父女之情的证据,即便是在最痛苦最难过的时候,岑雪只要躺在这张床上闻到那熟悉的木质清香,就会感觉到爸爸曾经的关爱。那时候的岑雪实在太任性,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岑雪能乖巧一些,爸爸的决绝是否会少些,失去的才是最珍贵…

雨变小了许多,雷声也隐退了,反而那种淅淅沥沥的声音更让人昏昏欲睡,难得的清凉,不知道为什么,竹席竟然不再冰凉,趴在床上,感觉就像小时候趴在妈妈的怀里。那种绵绵不绝却丝丝缕缕的温暖,缓缓地传来,岑雪没盖被子睡了一夜,居然没有着凉。迷迷糊糊中,好像感觉到一双温柔的手在岑雪背上掠过,又好像一个黑影飘过,记不清了,也许是做梦,岑雪宁愿做梦,做一个一家三口的古旧之梦。庄生梦蝶,蝶梦庄生。如果可以永远快乐地活在梦里,和快乐地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又有什么区别呢?

真希望就这样一直睡下去,岑雪在梦里祈祷着梦醒以后,妈妈已经回家了,爸爸也浪子回头,岑雪们像从前一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这个梦还没做完岑雪就被一阵凶狠的砸门声给吵醒了。

“你爸呢,让他给我滚出来,跟我玩消失是吧,没门!”那个坏女人居然二话不说就想往里闯,嚣张得好像她才是这里的女主人。

“你没权利进这个家,滚!”岑雪不再是当年那个懦弱得只知道哭的小女生了,妈妈不在,岑雪必须独自扞卫这个家。

“少跟我来这套,我就知道一定是你跟你妈合谋的,在这节骨眼上把你爸弄了回来,不想离婚是吧。跟我斗,你们全家都得去进修进修…”坏女人话还没说完,就冲过岑雪的阻挡,径直往里闯。

岑雪真是没用,这个在幻想中已经被岑雪虐杀了上百次的女人居然活蹦乱跳地跑到了楼上,并闯进了妈妈的卧室里。就在短短的半分钟内,愣在门口的岑雪脑海中闪过无数念头:用刀把她大卸八块;用绳子从后面套住她的脖子;或者直接点,拿把冰锥插进她的耳朵。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血液像汽油般灼热起来,可事到临头岑雪却只能懦弱地掏出手机冲正在楼上撒泼的她喊上一声:还不快滚,岑雪已经报警了。

是的,岑雪真的报警了,岑雪对警察说最有嫌疑谋杀妈妈的人现在就在家里,请他们赶快来。

家里太空,泼妇一定听到了岑雪的声音,她在各个房间里寻了一通,没找到任何爸爸妈妈存在的痕迹,就连妈妈的卧室的家具也都被岑雪用白色的防尘布盖了起来,厨房里也空空如也,只有桌子上放着一碗岑雪吃了三分之二的方便面。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藏起来了,我还会再来的。”泼妇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虽然口气很恶,但那描着浓黑色眼线的眉目中已经露出了破败,她最近的日子一定很不堪。不过最后她还是趾高气昂地扭着腰肢,骂骂咧咧地在岑雪面前走掉。

这一秒岑雪才感觉到,在拥有太多阅历的成年人面前她的勇气还是微不足道,岑雪骂不过她,也打不过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克制自己,并以最接近成年人的方式跟他们打交道。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差,疯子会真的执刀杀人,而天才却只会把这个杀人的过程变成文字和故事。岑雪不是天才,却也不会杀人,她知道杀了那个女人也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她只是想起了一句话:上帝欲让人灭亡,必让其疯狂。她已经看透了她的伪装,强硬和蛮横都是假的,坏女人的心虚得很,爸爸一定真的离开了她。也好,虽然他没回来,至少不会再跟这个女人在一起了。也许不用岑雪动手,这个女人就会把自己玩完。

E、

大约十分钟后,警察们来了,那个女人已经走得影子也不见,不过岑雪用手机拍下了她的照片还有她在家里乱来的视频,警察简单地录了口供,岑雪还来不及多说几句他们就接到了另一宗报警匆匆离去。

关门时,岑雪注意到门口的信箱盖子被人动过。可以肯定的是,昨天回到家时,还有昨天下午大扫除时这个盖子都是好好的,如果不是那个女人动过就是昨晚在她睡着后有其他人来过。那个时间段肯定不会是邮差,全世界的邮差都不会在半夜里加班,会是谁呢?会不会是爸爸?她心头一热,朝附近张望了一下,花园里的藤本月季被昨夜的雨打得面目全非,目之所及除了一地稀里糊涂的泥外只有勤劳的鼻涕虫,拖着醒目的足迹。

信箱里有封信,厚厚的牛皮纸信封,里面是沉甸甸的一叠,信封上什么都没写,看起来很神秘。关上门,迫不及待地撕开信封,岑雪掏出了一叠泛着黄的老式信纸,标准的钢笔字仿宋体,看不出是谁的笔迹,内容如下:

小雪:这么多年来一直没给你写过信,你一定感觉很突然,也一定感觉很奇怪。你一定想知道我现在人在哪里,为什么不回家,母女之间还有什么不能当面说的。

在接下来的文字中我要跟你说的正是关于我现在的处境,在你看完这封信的所有内容之前,千万不要中断阅读,记住,一定要先看完,直至最后一个字,然后再仔细想一下还要不要见我。我已经很多年没动过笔写东西了,也不知该从哪里下手,我还是按照时间顺序从头跟你说起吧,要是有哪里用错了字你别笑话妈妈。

自从认识你爸爸以来,我其实一直都很不自信。你爸爸是个很不错的男人,乐观开朗,聪明帅气,几乎具备一个男人所应该具有的一切优点。正因为他太优秀了,所以一直很招女人喜欢。不论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甚至风尘女子,接触过他的女人几乎没有谁对他不产生好感的。他又一直干推销,必须跟人打交道。那些对他有好感的女人中,检点内敛些的会把这份好感深藏心中,只会含蓄示好,而那些豪放女就不同了,她们会有事没事地打电话,去公司等他,甚至还会明目张胆地邀他泡吧。

听起来,你爸爸真有点人在花丛中,片叶不沾身的感觉吧。是的,在那个女人之前,他一直都是很爱我们这个家的,一向禁得起诱惑。我不过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在结婚前,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小医院的护士,我身上最吸引你爸爸的地方应该就是简单吧,你也知道,我就是那种有什么都藏不住的人,喜怒哀乐全都挂在脸上。你爸爸应酬多,很辛苦,一定很讨厌回到家还要猜家人的脸色,所以,太单纯这个缺点在他面前反而变成了优点吧。我能帮到他的实在有限,只能努力地打理着这个家,希望能给你爸爸一个最温暖最舒适的环境。

结婚后,我们有了你,你爸爸对家庭的爱也更深了,在事业上也更用心,后来因为业绩突出,你爸他连升了两级,薪水也增加了不少,再后来,我们就买了这套大房子。

有句话说:福之祸之所倚,祸之福之所伏。也许就是太幸福了,幸福得太久了,我放松了警惕,完全没有注意到你爸爸爱上了其他的女人。那个女人是他原本的助手,等到我察觉时一切已经来不及了。那些污糟事不提也罢,反正你爸爸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们。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实在太幼稚了,怎么可以像个小孩一样哭闹不休呢,那个女人胜在比我有心计。

你去读书的那段日子,我让自己冷静了下来,也许是上天注定,优秀的男人不会只有一个女人,要怪的话,也只能怪你爸爸太好,如果把我跟那个女人的位置交换一下,未必不会同样疯狂地爱上他。我几乎要原谅他了,如果他肯回来的话,我肯定当做那些事情全都没有发生,像从前一样待他。

可惜,你爸爸不这么想。他的心,真的回不来了。就在我们结婚二十周年的纪念日,他居然打来电话通知我还有一个月就到了分居两周年的日子。那时候我才知道,早在申请离婚失败的那天起,那女人就打定了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的主意,只要拖满两年,就算我不签字,婚也离定了。接到那个电话后我就崩溃了,我不愿意失去他,就算只守着一个名分也好,只要他开心,我也能过上一辈子了。如果失去这个名分,我宁可自杀。

我甚至想好了自杀的办法,安眠药加割腕加煤气,三保险。听说煤气中毒的人脸上红扑扑的,像打了腮红,可以死得很漂亮。我不想打电话给你,你好不容易才让笑容重新回到脸上,我不能再给你带去阴影。成年人就该自己承担的一切不是吗,我早就该做些什么了,只是一直在逃避现实。

就在这时,我给你打了电话,不敢直接告诉你我要做什么,只想在离开这个世界前听听你的声音。

思来想去好几天,最终在我买回安眠药后却改变了主意,既然死都敢,还有什么不敢做的。正好那几天保姆请假回了老家,当晚我做了桌好菜,打电话给你爸爸让他回来,不用再等下去了,我愿意签字离婚。

当然不是真的要离婚,只是想见他最后一面,毕竟是二十年的夫妻,未必敌不过他和情人两年的关系,如果还可以挽回,我绝不会放弃。可他的态度真让人伤心,当时我只觉万念俱灰,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决不能再让他离开我。

就在他起身要走时,我举起了叉子,猛地扎进他的后颈。多年前受过的护士教育我还记得脑干的位置,你爸爸哼都没哼就倒在了地上。他的血依然是温的,我把他抱在怀里,就像从前他需要我那样…我一定是精神有问题了,居然觉得很幸福,至少他人生的最后时刻跟我在一起。

我就这样抱着你爸爸坐到了半夜,当他的身体变得冰冷,眼睛再也不会睁开的时候我才开始担心。该怎么办呢,我很想把他留在家,可那个女人肯定会来找,过几天保姆也要回来了。我必须冷静,思考出解决的办法,不管怎么样,地上的血还是要先处理的。我跪在地上,用毛巾擦完渐渐凝固的血迹,又帮你爸爸擦干净了身体,我忽然想起肉身是会腐烂的,现在的天气那么热,不好好处理他很快会臭掉。我不想看着你爸爸在我面前烂掉,可怎么办才能把他永远留在家里呢。天亮前,我做了个决定,把你爸爸吃掉。

中间的过程我就不再细说了,当护士时我也进过手术室,而且面对的是最亲切最熟悉的人,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一想到你爸爸就要永远跟我在一起了,开心还来不及。你爸爸的味道非常好,我甚至想打电话叫你回来也跟我一起吃,又担心你会害怕,想想还是算了。

骨头放在哪里也是个问题,我还是担心那个女人会来找麻烦,实在是很烦她。

你肯定还记得天使大床的床底下一左一右那两个长方形的大抽屉吧,可以放进很厚的棉被。你十岁那年玩找迷藏,躲在里面居然睡了一整夜,害得我跟你爸爸出门找了一晚,这件事给了我灵感,最后我决定把你爸爸的骨头藏在了你那张天使大床的床底下左边的抽屉里。为了让他看起来更清爽,我还用双氧水把他的每一块骨头都仔细清洗过,现在的他又白又健康,再也不用担心鱼尾纹和大肚腩。

干完这一切,我忽然想起自己已经有很久没有跟你爸爸睡在一张床上了,正好很累,我也就在你爸爸身边躺了下来。木板很硬,我铺了层毯子又带了个枕头进去,里面还有很大的余地,可以放些吃的喝的东西。

第一次睡在里面的感觉很兴奋,虽然地方不大但也足够我翻身,更重要的是,眼睛一睁开就可以看到你爸爸在身边,就像我们曾经的结婚誓言一样,让我有种难以形容的满足感。这张床就是我们的天堂,也是我们的坟墓,只要能和你爸爸在一起,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简直不舍得离开他一分一秒,直到保姆回来,我也没有出来。只偶尔爬出来去趟卫生间,或者去弄点吃的。

躺在这里面,时间失去了概念,黑夜还是白天都不重要,反正时时刻刻都跟你爸爸在一起,保姆,卫生什么的,我全都懒得管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你回来了。听到了你的声音,很想去出看看你,又担心吓到你。躺在床下的抽屉里,我几乎不用梳头,也不用化妆,很奇怪几乎不运动却还是瘦了许多,指甲也很长,倒也没关系,你爸爸永远也不会挑剔我的外貌了。

你很乖,我看到了你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也听到了你是怎么对待保姆和那个女人,到底是大姑娘了,比妈妈坚强很多啊。昨晚,你睡到了这张床上,隔着床板,我听到了你的呼吸声和心跳。我好想抱着你,像小时候那样给你唱首催眠曲,正好你爸爸也在,我们一家三口终于团聚了。我这么想了,也这么做了。可到了半夜,我却怎么也睡不着,轻手轻脚地爬出了抽屉,好好地看了看你又看了看自己,要是你忽然醒来,一定会被我吓坏的。

于是,我去了隔壁的书房,赶在天亮之前写出了这封信,把一切都告诉你。亲爱的孩子,如果你现在想立刻见到我,可以马上打开床底下右边的那个抽屉,如果你还没做好思想准备,也可以先不急。我们还有很多时间不是吗,反正你爸爸再也不会离开我们了。 永远爱你的妈妈

F、

信还没有看完,岑雪就已经吓坏了,脸色苍白手脚冰凉。

是真的吗?妈妈已经杀死了爸爸,而他的尸骨就藏在岑雪的床底下,妈妈一定是疯了,现在正趴在床底下观察她的表情吗?如果撕掉这封信就可以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该有多好,可岑雪唯一能做的就是赶快离开房间,把门关上,反锁好。

害怕什么?妈妈会像女鬼一样跑出来吗?不,岑雪不知道,脑子里乱极了,也害怕极了,写过太多太多的恐怖故事,可全都是假的,只有当事情真的在自己身上发生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恐怖。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是一条新的短信:我的小说还满意吗?如果能吓到你的话,应该不算太差吧,真希望能用在你的新刊上,文章没有命名,如果可以的话,就叫《温床》吧。等你的回音,知名不具。

知名不具?是谁,是谁在跟她恶作剧,短信号码上显示着一长串数字,应该是从网络上发来的。这封信是瞎编的?只是稿子而已?岑雪的脑子更乱了。可这个人怎么会对岑家的事知道得那么清楚,妈妈什么时候打过电话给她,爸爸什么时候回来过,甚至妈妈的那些心理活动。

这个人最有可能的就是秦朗,只有他听岑雪说过那些家事,但秦朗是绝对不可能写出这么多东西的。因为,就在岑雪回到老家的第一个晚上,他们见面的那个晚上,他掏出了和女友合影给岑雪看,居然不知死活地炫耀幸福,她简直要气疯了。见到他才知道,其实一直不能忘记他,所谓的放下只是自欺欺人,毕竟是岑雪第一个深爱过的人,怎么可以就这样放弃呢。

妈妈说过,爱的背面并不是恨,而是忘却。怎么也忘不了的,其实还是爱吧。

岑雪把烂醉如泥的他带回了家,然后按照曾经在小说里写到过的死法,用胶袋套住了他的头,用透明胶牢牢封紧漏气的地方。他死得很干净,也很安静。岑雪还来不及处理尸体,那个保姆就回来了,仓促中,岑雪把他塞进了那张大床下面右边的抽屉里,甚至没来得及撕掉他头上的胶袋,直到现在,也还没来得及处理。

莫非在另一边的抽屉里,真的藏着妈妈和爸爸的尸骨?莫非妈妈发现了岑雪的秘密,把秦朗头上的胶袋给撕开了,而他正好没有死透,又复活了?莫非这个家里还有其他的人?天知道那个该死的保姆究竟做过些什么…

就在这时,忽然传来了敲门声。嘭嘭嘭。很有节奏,很有理智的三声,从紧闭的卧室里传了出来。

岑雪慌了,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用颤抖的声音问道:“是谁。”

嘭嘭嘭,没有回答,只有敲门声继续,依然很有节奏,很有理智的三声。

十三、侬情似铁

1、

秋意愈来愈浓,阳光愈来愈吝啬。每天,他辗转在房间里,烦躁得像一只失去方向感的陀螺。在床上耽搁了太久,他终于起身去洗漱。

漱口杯是紫眸从香港带回的,不锈钢质地,式样独特。刚刚注入清水,原本清澈的自来水突地泛出丝丝的殷红,瞬间,弥漫成一杯鲜红的血。

他瞬间呆楞,不知不觉冷汗湿透了脊背。换个塑料杯子,同样的水龙头再接下同样的自来水,凝着眸子注视,依然清澈见底。他匆匆倒了不锈钢杯子中的水,深深呼吸,暗暗劝慰自己:不要怕,从今往后再不用这不锈钢杯。

然而,不仅仅是杯子,就连不锈钢饭盒装便当,他也能从清淡小菜中吃出浓重的血腥味。或许他患上钢铁制品恐惧症,这一切都不过是自己的幻觉。可是,他仍然会被那不时出现的红色吓得头皮发麻。那如血的颜色如此触目惊心,那浓重的血腥味如此令人作呕,真切得完全不似幻觉。

紫眸却看不见也闻不到,尽管他们一样使用这些不锈钢制品。

如果一定要解释,那就是,他见了鬼。而紫眸感知的,只有他苍白的皮肤,惶恐的眼神。她温柔地说:“多休息,别为工作伤了身体。”

2、

开始有梦魇的纠缠,每每迎来新的一天,他用力揉捏紧绷的太阳穴,叹息不得安稳的睡眠。望向鞋柜,紫眸放鞋的位置空空。今天,不须仰视她。

如果美丽是一种权势,他臣服紫眸。然而,她父亲是自己厂里的老总,这臣服里又多了些卑微。她每每出门,他都要蹲下来为她扣好皮鞋。她没要求他这样做,可是他认为自己的付出也仅限于此。他总是自卑地揣测,紫眸到底爱上自己的什么?

彼时,她的身边是一位气质出众的医生。她们走到哪儿,都能收获许多或艳羡或嫉妒的目光。而自己呢?只是她的众多倾慕者之一。

他默默追求着她的不近可能的垂青,却也残忍的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个没有任何依附的孤儿,不过是工龄只有三年的小小工程师。

幸好,优秀的男人是难守的。渐渐地,紫眸向他倾诉关于感情的困扰。那位医生最终离他而去,他的爱情才鼓出沉默的花蕾。她竟然真的和他走到一起,出乎所有人的惊诧,她挽上他的臂弯,唇角弯出微微的笑容。

然而,拥有后又不知珍惜。爱莎的出现,他背叛了曾经痴迷的深情。

紫眸关切地问他何时开始有幻觉和梦魇时,他却支吾了良久。其实,是在爱莎失踪时开始。却必须要隐瞒的。他还有另外的女人,有时,自己也无法接受。

如果说紫眸的美是明清时代的仕女,高雅清远,那爱莎则是日本AV女郎,香艳浓郁。紫眸适合远观,爱莎更适合亵玩。

晚上加班,他和爱莎经常藏谧于巨大幽暗的炼钢房。在尚存余温的某个角落,彼此索取,消魂蚀骨。巨大的钢铁架构下,坚硬的铁灰色更突现她娇小身躯的白皙。一次再一次,他们尝试着偷情带来的欢愉。她是那么柔软,只轻轻一碰就能溢出汁液。层层的春潮使她周身温烫,她纤细的手臂象是轻柔的水草,丝丝缕缕地纠缠,令他沉溺其中,不愿自拔。

爱莎,却在他的世界消失了两个月。消失的前一天,她办好辞职手续。很多人看见她带着行李离开,却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3、

晚上,紫眸带回许多安神药,“亲爱的,真不忍看你这样憔悴下去。”她的声音轻柔得像只小羊,甚至殷勤地为他倒来清水看他饮下。这样熨贴的温柔让他很是受用,心便有些飘飘然。

许是喝多了水,半夜三点,他醒来。奇怪,原本睡在身侧的紫眸不在床上。空气里飘过浓郁的香气,像极爱莎身上的劣质香水。他寻着香气走去,在隔壁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见紫眸在月光下正梳着黑黑的头发。

她轻轻地,慢慢地梳着,那动作让他忽然想起爱莎。在欢爱过后,她也总会这样地梳理被他弄得蓬乱的头发。是长长的大卷,一边梳着,还一边幽幽的说:一梳梳到底,二梳到白头…她的家乡在江西,那里的女子出嫁,梳头时便这样说。

忽然,他倒吸一口凉气。紫眸分明是齐耳的短发,可她梳头的动作却仿佛头发很长,她的手一直梳到腰际。他不禁往她的身后靠近,想看个清晰,说不定又是一种幻觉。

镜子中的紫眸,闭着眼睛,嘴巴却一张一合喃喃自语。他再轻轻地靠近,立刻听清了她呢喃的话语。他的全身猛然战栗。她仍是轻轻地说:一梳梳到底,二梳到白头。而且,带着纯正的江西口音。

莫非爱莎死了?而紫眸被魂魄附身?不,他还是坚定地告诉自己,世界上绝对没有鬼魂。或许,这还是幻觉。紫眸梳完了头,慢慢走回卧室,躺下后安然入睡。他仍然为所看到的忐忑不安,只得狂乱地甩头,直到紫眸发出均匀的鼻息,他才慢慢走向卫生间。

黑暗中他依然对自己说,一定不是附身,肯定是幻觉。如果是附身,她怎么会这么轻易就罢手饶自己?他不经意的摸向电灯的开关,或许又跳了闸,或许停了电,他扳动几次开关,周围仍是一片黑暗,只得摸着墙壁走近马桶。释放完绷紧的小腹,他开始洗手。

突然,哗哗的水流声戛然而止,一个熟悉的女声响起:亲爱的,我已经听你的话辞了职,我乖吗?是爱莎的声音,那声音似乎带着温热的气息,就在耳边。他的心狂乱地跳起,赶紧直起身。镜子在惨白的月光映照下,突然浮现一张熟悉的面容,长长的头发遮掩下正是爱莎的眉眼。她的眼神雪亮,如同寒光凛凛的刀锋,从镜子里朝他逼近。

爱莎,莫非他真的来了?他双腿一软,晕厥过去。

4、

“怎么?你会睡在卫生间?”紫眸的声音将他唤醒,“看来要多服安神药,你好象在梦游,医生说睡眠质量不好的人可能出现梦游。”

费力地睁开眼睛,已经是大白天光。他爬起身,用凉水冲脸,希望能打起精神。他劝慰自己,昨夜已经过去,现在又是天明。

镜子里,他的眼圈带着微微的青紫。同事们曾暗笑他,说刚结婚的人不知道爱惜身体。他只得苦笑,想起隔壁帮人看相的李伯说过,出现青紫的眼圈多数是撞了邪。只可惜,他当年没有请教如何破解。

想着仍是不时出现的血红颜色,想着昨夜见到的爱莎,他的精神濒于崩溃边缘。

市里领导来到工厂视察工作,可是他就在他们的眼皮下把本来要浇铸的钢水重新回了炉。本来,他是要为新来的实习生做示范的,领导们当时立刻铁青了脸孔。

这样的失误已经不是一次,这让他失去了这个月的所有奖金。然而,他一向技术纯熟,失误,也是从爱莎消失后才发生的。

晚上,拖延了许久,他最终还是把自己送上床。之所以迟迟,是他害怕闭上眼睛再会重复那样恐怖的梦魇。

午夜时分,血淋淋的小婴儿被长长的脐带连着,逐渐下降至他的头上,婴儿的啼哭像饥饿的小猫,一边哭着一边开始胡乱地挣扎。不多时,那团血淋淋的东西竟恰恰掉落他的怀里。他不停地翻滚,鲜血染满洁白的床单,绘出猩红的图案。

许久,婴儿无法摆脱,在血淋淋的头部突然张开一声晶白的眼球。他清楚地看见,里面没有黑色的瞳仁…

还是挣脱出这个梦魇,他死死地瘫在床上。他的双眼直直的瞪了一个多小时,疲惫终于使它们再次闭合。梦魇却是继续,那个婴孩翻着晶白的眼睛,竟然开口说了话:“爸爸,我好热。”

他一惊,试图用手把他推开。和那孩子皮肤接触的地方竟有被火灼烧一般疼痛,那孩子并不松手,只轻轻扭转头去。他脸的反面原来还有一张脸,光线有些暗淡,他看不清。突然,那面孔自内而外散发出了刺痛眼睛的白光,光芒如同被融化的钢水,渐渐幻化出爱莎的眉眼。她妩媚地笑一如从前,张开血红的唇,对他说:亲爱的,他好热。她的手将他的脖子箍得越来越紧,他近乎停止呼吸。

“你怎么了?又做恶梦?”紫眸轻柔的声音将他再次逃脱僵梦。她开了灯,柔和的光使他缓缓的回归现实。他的头发已被汗水打湿,脑子像裂开般的疼痛。

“真是病得不轻了,你神经衰弱到说胡话了。”

“胡话?我说了什么?”他紧张地望向紫眸关切的眼睛。

“没听清,我睡得很死。”她翻了个身,重又睡去。

他略微舒了口气,生怕在梦中说出隐言。他真的快要崩溃了,这样痛苦的生活简直生不如死。可扪心自问,能怪谁呢?毕竟是自己杀了爱莎。

5、

爱莎的职业是售楼小姐,他和紫眸结婚前在她手上买下了结婚的新房。初见时,她带着谄媚的笑容一下便拨动他的心弦。在紫眸面前他显得卑微,爱莎的谄媚,使他多出尊严。于是,两人的关系比那张房产证明更快落实。她是个起点极低的女子,这让他的心在自卑与自尊中得以平衡的支点。

可惜,他们注定只可开花不得结果。紫眸能让他少奋斗了十年,他需要用婚姻来买单。爱莎的意外怀孕,使他感到偷情的危险境地。他下定决心要和她分手,她却一反常态地任性起来,三番两次在工作的时间前来纠缠。他不得不铁了心,想了个干净却恶毒的办法。

爱莎辞职这天,办完了所有手续给他打了电话。他告诉她,下了班见面,然后和她从这个城市逃离。在控制室里,他远远望见她,只有两秒的迟疑,他对准她的位置按下按钮。重达两吨的钢锭刹时砸在她的头上。当钢锭被磁力起重机弄走后,地上陈列着的不再是那个漂亮的女子,而是一滩血肉模糊分辨不出人形的肉泥。她终于不再威胁到他的前途。

这当然不够,尸体会被发现,一不做二不休,他把她的尸体投进了炼钢炉里。只消几秒钟,钢水就将她吞噬,连一丝烟都没有冒出来。那炙热如岩浆的钢水即使石头一沾到都会立刻被融化,第十八层地狱的烈火恐怕也只这样的温度。

整个过程顺利而短暂,完美得像场幻梦,她似乎根本就不曾来过。可那缸钢水出奇的红,仿佛浸满了她的鲜血,心虚的他让那锅钢水多次地回炉。也从那天开始,他一看到不锈钢制品就会产生各种幻象,工作的时候经常无意识地让钢水重新回炉。

鬼使神差,这天,他竟然只身来到了工厂。空荡的厂房里,似乎还隐隐回荡着爱莎的爱吟。不得不承认,他是想念她的,只有她才真正让他放松,真正感受男人的快慰。

失去了的,往往又莫名的可贵。他忍不住跳进当初融化她的那口钢锅,现在是检修季,炉膛冰冷。他抚摸着冰冷的金属内壁,想到她当初承受的一切,她是否感到疼?

李伯说过,想要看见某人的魂魄就去他死亡的地方,因为那里怨气凝重。

他闭上眼睛,温柔地呼唤她,爱莎,我向你忏悔,请求你的宽恕…一遍,两遍,三遍…爱莎的名字第九遍被唤起,她竟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依然长长的大卷头发,依然艳丽妖娆的媚笑,那么真真切切,恍如从前。

真的是爱莎?他不知所措,激动地把手伸向她,她也把手伸给他。她冰凉的手只轻轻一碰他的指尖,立刻收回。随即蓦然一指,钢锅突然迅速升起。他惶恐地望着爱莎,可她只是微笑着,默默无语地微笑着。

他豁然明了,她是绝对不会原谅他的。

求生的本能让他企图逃跑,可越是紧张越是爬不出来,钢锅已经提升到一个即便他爬上了锅沿也不敢向下跳的高度,却戛然定住,然后以自由落体的速度猛然下降。

巨大的声响有如轰雷般地炸开,他的眼前渐渐模糊,却恍惚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端坐在控制室里。他想看个究竟,可是眼睛已经不受控制的闭合。

6、

再次睁开眼睛,他已经身处一间充满消毒水气味的病房。头上缠着重重的纱布,手腕部有些刺痛,一个护士正在为他打点滴。

护士走后,他看见了坐在病床对面的紫眸,还有爱莎。紫眸递过一张支票给爱莎,“如果你不是不听话和他玩起了真的,我本来可以给你更多的。”紫眸的脸色有些阴沉。

爱莎垂着头收起支票,“我,以后都不会再回这个城市了。”

她们说的是什么?

他心潮澎湃,不过可以肯定,肯定与自己有关。

爱莎走了,紫眸对着镜子涂上妖冶的口红,美如罂粟。一个男人进来,紫眸巧笑嫣然。男人正是他曾经的情敌医生,可紫眸把腿亲昵地搭在男人的腿上,任由他抚摸。

感觉全身的血都冲向头顶,他想起身质问,可僵硬的躯体不能动弹丝毫,喉咙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你说他还有知觉吗?”紫眸问医生,“我的意思是,他看见我们这样会不会有想法。”

医生笑笑:“早就告诉过你,他现在是植物人。”

终于,通过他们的交谈,他明白了事情的全部真相。爱莎不过是他们的棋子,而他从头至尾都在被他们设计。

医生工作在精神科,他始终是紫眸的真爱。那些炼狱般的梦魇都是紫眸给他的‘安神药’的疗效,其实这是一种新型致幻毒品‘痴情’。毒品设计的目的是让服药的人想看到什么都能看到什么,而他终日对爱莎的悔念更使他深信发生的一切都是幻觉。

而那些血红颜色和血腥气息,是因为紫眸在所有不锈钢制品里放置了化学药品。至于爱莎附身也是她在装神弄鬼,爱莎根本就没死。他不过在幻想中把她给杀了,然后在梦话中把恐惧都说了出来,紫眸安排爱莎一次次出现。最后那天,紫眸在控制室里看到他被爱莎吓得不知所措时,操纵机器把他从高空扔了下去,变成了高位截瘫的植物人。

“你打算让他什么时候死?”紫眸漫不经心地用纤细的手指指向他。她的无名指上,有一枚白金戒指闪烁着光芒,那是他送她最昂贵的礼物,上面刻着:浓情似铁,情比金坚。

“不急,刚拿到医疗保险金不久,人家会起疑心。等他的试验再多做一点,难得有这么近距离的活体试验品,到时候再让他死还能再赚两百万保金。”男人有些心急地把手伸向了紫眸下半身那比腿更深的地方,他厌恶地闭上了眼睛,却不能塞住耳朵不听紫眸放肆的喘息。

一滴冰冷的泪在脸畔坠落,他知道等待他的是更加可怕的,不会再醒觉的梦魇炼狱。

十四、谁丢弃了叶眉

1、

接到李芙电话时我正在看小说,那是部很精彩的悬疑故事,已经接近尾声了,思路被打断令我有些不快,而更让人不快的是,打电话给我的,是李芙。

李芙央求着说要和我见面。我含含糊糊地答应了她,然后懒洋洋地开始动身去往李芙等我的地方。

新天地的咖啡馆里,我看见李芙时,几乎不敢相认,面前这个名媛闺秀般的女子会是当年依靠我家资助的寒门丫头。我想我和她已经有近5年没见了吧,自从李芙大学毕业签了一家高薪外企之后。

早些年,我家条件相当不错,妈妈善美,爸爸帅气,而我,正是备受双亲娇宠的公主殿下。初三那年,我结识了李芙。那时候,学校组织了一场和贫困学生的互助活动,我和食不裹腹的李芙结成了对子,我的父母为她负担了高中三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她很争气地考上了大学。但是,命运关照她的时候,却对我开起了玩笑,高三那年先是我那相亲相爱的父母突然宣布离婚,接着我跟着生活的妈妈出了车祸意外死亡,我高考落榜,后妈为爸爸怀了孩子,爸爸的新家便不欢迎我常住了,我十八岁后,钱也越给越少。接连的突变,让我不再是衣食无忧、心灵饱满的公主,变成了混迹社会、冷肠子冷血的小浪女,在饭店做端盘递盏的服务生,在休闲服卖场做替人卷裤边的售货小妹,甚至在浮华喧闹的迪厅里向老男人推销槟榔,并且抓住了一个有钱的老头子,所以,我才有闲情钻研一部长篇悬疑小说,才有面子和衣物可穿地去见见李芙。

“叶眉,如果没有你和叔叔阿姨当年的帮助,我绝对不会有今天的。”李芙眼里灼灼的分明是诚意,“不论你需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我只想报答你。”

看着李芙,我很是嫉妒。

李芙和我真的长得很像,从小就像。除了我是披肩长发她是齐耳短发外,就只有她左腮上那枚小小的黑痣可以分辨了。当年看见李芙面黄肌瘦的小照片时,我就觉得那是自己,我不允许“自己”那么可怜,才挑她做作资助对象的。可是,和孪生般的李芙结识,不仅分去了父母对我的专宠,还夺去了我所有的幸运,在她不断上升的同时,我却遭遇了一系列的厄运。李芙就像一株恶毒的植物,她攀附着我的生活,吸尽了原本属于我的营养茁壮成长,我时不时地会恨她,尤其是当她毕业签了高薪外企之后,良善地说从此要资助我的时候。

所以,我从她身边哇哇叫着逃开了,我愤恨地大喊:李芙,我才不需要你这个乡下丫头的帮助!但是,李芙总能想方设法地找到我,不论我藏在哪个城市的哪个角落。我们很奇怪地保持着一种不见面的联系,她为我丢了稳定的工作,因为我没有固定的安身之所;她每月都给我寄生活费,我从来没取过,收到单子就撕掉,直到有一天,看到她在汇款单上留下“叶眉,我爸妈车祸过世”的字句,我的心情竟奇妙地变好了很多,高高兴兴地兑取了那张单子上的1000元。

李芙说,这些年,为了跟上我的脚步,她做起了时间灵活的职业写手,专门撰写爱情故事,已经集结出版了三本。分手时她还说,自己现在租住在市郊一处小公寓,打算再多攒些钱,在上海买两套房子,一套给我,一套自己住,她想我们俩可以安定在这个城市,做一辈子的朋友。

2、

和李芙分开后,走在回去的路上,街灯次第亮起,我拐去药店买了瓶安定,顺便在脑袋里重温了一遍那本快看到结尾的悬疑故事,我很喜欢其中关于谋杀的设计,我想我可以把它尝试在丁海生的身上。丁海生就是我在夜场时用槟榔吊回来的那个有钱老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