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得到更多的佣金,胖子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谄媚了,他恭声说道:“说到对地方熟悉,有这么几种人,一种是行脚游商,他们大部分原本就是草原的牧民,做生意的都是那些商队不会去的偏远部落。

这些人不但知道路,还知道一路之上哪些地方安全,哪些地方危险,什么地方适合安营扎寨。要知道,平常他们总是要背着几十公斤的货物,,赶着驮着货物垛子的骡马,每天行走几十公里的路程,一路上还要防备四处出没的狼和马贼。”

“第二种就是草原上的猎手,他们喜欢独来独往,单枪匹马的在大草原上冒险。和行脚游商比起来,猎手知道的路更多,对于地形更加熟悉,而且还可以当作是保镖,在山里,一个猎手比五个刀客更加有用。最后一种就是马贼…”

“荒谬马贼难道也可以被雇用?”旁边的紫鹃忍不住斥道,小婉也觉得好笑,看着胖子等他解释。

“当然,”

胖子不以为然地说道:“为什么要做马贼,还不是为了钱?只要能够得到适当的钱,做什么并没有关系。而且用马贼做向导也有很多好处。首先就是雇用了马贼之后,就用不着千方百计躲避其他的马贼,马贼和马贼之间都有联系,只要你们请了其中的一伙马贼做向导,其他马贼大多会给一个面子;其次就是马贼也是最好的保镖,在草原上,做马贼的都是一些不要命的,而且能够在马贼当中活下来的,手底下都有真本事。”

“不要只说好处不提坏处。”小婉似笑非笑地说道,虽然这胖子说得天花乱坠,但马贼就是马贼,换得了职业还能换得了心不成?除非个个都是双重性格的人…呃,那好像更不靠谱了。

“是是是。”

胖子倒是一付好脾气,连连点头说道:“其实在这些人当中,最不能信任的就是那些行脚游商,通常这些人都是草原部落中最没出息的人,他们不愿意从事任何劳动,整天东游西逛,不得已才做一些小生意糊口,他们为了钱可以出卖任何东西,实在是最不值得信任,很多雇用行脚游商的商队,最后都被引入了马贼的埋伏。”

“和行脚游商比起来,猎手可信任得多,这些人大多是本部落中最勇敢、强大的人,他们有自己的骄傲,只要是接受了雇用,就绝对不会出卖雇主。只是这些人通常都有些独特的性格,他们很少愿意接受汉人的雇用。至于马贼…只要是给足了钱,你们要他们打劫都没问题。但马贼毕竟是马贼,如果你们太寒酸了给的钱不够多,他们可能根本就不理睬你们,但如果你们显得太过富有,他们可能又会见财起意。

除此之外,用马贼充当保镖,还得防着突厥人的大军或者其他一些部落,只要你们的队伍里有一个马贼,他们就会认定所有人都是和马贼有着,不仅会没收所有财物,而且连人也会被当作奴隶卖掉,敢于反抗的都会就地杀死。”

“这未免太狠了”紫鹃叫了起来。

“这也是一种勒索的手段,有些部落特地抓着一些马贼,放他们混进商队,然后将商队一古脑的抓起来,不仅没收他们的财货,还要求他们每个人缴纳五十贯或一百贯的罚金,否则就会被当作马贼处理。”胖子克里木说道。

“他们简直比马贼还狠”紫鹃叫道。

胖子不以为然地道:“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有一些小部落在招待你们的时候,可能是热情好客的牧民,可在发现你们有值得下手的财物时,他们会在你们离开之后又变身为马贼,这种转换很正常。另外我建议你们如果需要苦力的话,最好是不要在码头那边雇用,他们当中很可能有马贼的眼线。”

小婉心里暗道:“我刚和马贼最大的眼线做过生意。”

不过在她的印象里,草原人是好客的,草原本身则是美好的,她没有想到现实竟然是如此的残酷,就像是跨越了两个时空吹了一个五彩的泡泡,却又被人残忍地打碎。

“既然连马贼都能够雇用,那还可以雇用其他的人吗?”小婉笑着问道。虽然心里有些失望,但对这大草原上的一切倒是愈发的觉得好奇了。

胖子克里木笑得有些诡异:“只要您付出合适的价钱,就算您想要雇用粟末靺鞨人的王家卫队都可以做到,而且他们的信誉绝对可以保证。”

“可是,粟末靺鞨人怎么会允许他们的精锐军队接受商队的雇用呢?”小婉有些不解。

“养军队同样需要钱,尤其是一支精锐的军队,不仅需要钱,而且还需要实战的机会,接受这样的雇用,岂不是公私两便?”胖子答道。

小婉刚才只是信口而言,但是现在却真的动了心。这次她带来的人当中就有100名受过训练的火枪手,一方面是为了防身,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恰当的起到震慑的效果。但是,如果没有必要,她暂时还不打算使用这些武器,而且那些人是火枪兵,一旦失去了距离的优势,他们自身的安全就是一个大问题,而且他们没有足够的斥候,也需要能够近战的战士。

“我想雇用一支五十人的卫队,然后再雇一名优秀的猎人,可以做到吗?”小婉问道。

“没有问题,只要您一句话,我可以立即帮您把草原上最优秀的猎手给找来。”胖子克里木拍着他多肉的胸脯说道。

码头上,张有吩咐自家水手们将那些上前准备揽活的工人都给隔开,他担心那些身上充满了汗味的家伙熏坏了小姐。

“张管家,嫂子的事情办得顺利吗?”张楠问道。小丫头也捕风捉影地知道了一些事情,现在也知道关心家里的事情。

“还算是顺利。不过交易还有过几天才能够完成。”张有答道。

他抬头看张楠脸色微微有些发白,便问道:“小姐可是晕船?”

张楠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有一点儿,好长时间没有乘船了,竟有些不适应。”

张有连忙道:“小姐,本来是为你和公孙大家准备了马匹,既然身体不适,那还是换辆马车吧。”

“不要。”

张楠连忙阻止:“我和公孙姐姐都换好了衣服,就是为了要骑马,坐马车回沧州、长安,哪儿不可坐?”

“张管家,”

旁边的公孙婷道:“张小姐只是稍有不适,乘马对她反而有好处。”

想想也是,张管家命人牵过四匹马来,给张楠和公孙婷乘坐的正是哲罗送给小婉她产的三匹马中的两匹,十分的神骏,张楠也就罢了,只觉得这马神骏可爱。公孙婷虽然不是很懂马,却见识得不少,知道这些马都是精心训练过的,不禁有些讶异。

“这马好像是王宫里的。”

张有知道那天的事情,哲罗将马交给他们之后并没有派人索回,后来客素说,这就算是送给她们了,只是小婉大为不满,嫌粟末靺鞨人太小气。

“呵呵,第一次听说你嫂子嫌弃送礼送得少。”公孙婷不禁笑着对张楠说道道。

的确,在这方面,小婉一向是很大度的,除了必要的礼尚往来,她也很少接受别人的礼物…皇上的例外,那是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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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涅凰》作者:曾经的青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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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乱世第三百八十一节歌声嘹亮

第三百八十一节歌声嘹亮

生意不仅是一买一卖的那么简单,小婉带来的兵器还在船上,塔里答应的那些响水稻还正在调集之中,小婉好歹是在这上京城也呆了几天,便充当地主给公孙婷和张楠当导游。海猫子和岑天却没有这等福气,在享受了名满大草原的响水稻米饭和酒之后,便忙着拜会当地的商家和一些往来的商队,因为客素有事情要处理,所以他派了手下的一位管事跟在二人的身旁,倒是省了不少的气力。

“小婉,你觉得这里跟长安相比如何?”公孙婷问道。

“格局自然远远不如,他便模仿得惟妙惟肖,终不及长安的怏怏大气,这是文化底蕴决定的,非人之过。倒是这充满异域风情的人文,多少弥补了这方面的缺憾。”小婉说道。

“没错。拿来的东西虽然简单,若不能融合本民族的文化特色,就会失去了它的灵魂,所以上京城只能是上京城。”公孙婷点点头。

四人沿街漫步,紫鹃和小月、蜻蜓跟在后面,虽然没有指点江山的气势,但六个大小美女走在街上,还是颇吸引眼球的,在她们身后较远的地方,张有带着八名护卫奇着马远远的跟着,自从上回遇到了点儿麻烦之后,张有便不同意小婉独自出行,哪怕是远远跟着,也比没人保卫安全。本来小婉是不喜欢这一套的,但想到上京城毕竟不比中原内地,她也就同意了。

“我们出城看看草原怎么样?”公孙婷突然问道。

“这里可还看不到真正的草原呢”小婉笑她心急。

“你不是还有望远镜嘛?”公孙婷这阵子表现得很稚嫩,与她的年龄却不相衬,就像是一个小女孩心愿得成般的欢喜。

“那些不是真正的千里眼…好吧,我也想出城透透气。”

小婉最后无奈道。

半夜里刚刚下过一场雨,虽然微微有些冷,空气却是十分的清新,小婉向后招手,让张有将马儿牵过来,众人翻身上马,向城外‘得得’驰去。

“驾”

一出城,公孙婷轻轻抖动缰绳,伸手在马臀上轻轻一拍,那马便加快了速度向前飞驰。

她转头向小婉招呼:“我们跑一场”

“跑便跑”

小婉嘿嘿一笑,她在沧州可是为了今日练习了一段时间的骑术,不过张楠和那几个丫环却是不行,她回头叮嘱她们慢慢赶上来,策马向公孙婷追过去。

张有见状,便请两名护卫追上去保护,他和张楠等人却慢慢地跟上去。

碗口大小的马蹄敲击在微湿的土地上,发出鼓点儿似的声音,风声飒飒,在耳边拂过,脑后扎起的头发随风扬起,确实让人有一种气血激昂的感觉。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

远处传来苍凉雄浑的歌声,虽然没有音乐的伴奏,却像似能够震憾人的灵魂一般,让小婉心中也有一翻澎湃的感沉,也想放喉一歌。

“小婉,想唱就唱”

公孙婷已经驻马在一座小山丘上,远处,一群牧人正向这边慢慢移动,后面还跟着如云般的羊群,歌声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小婉当然想唱:

“天一破晓放眼望向北草长得鲜又美

雄鹰展翅划过壮怀激烈

你又为谁喝醉

我要骑上那最烈的马

挥鞭奔向那绿色的天涯

一路上有多少风和沙

多少代价换得你回答

我要骑上那最骏的马

挥鞭奔向那最后的海洋

狂风吹云低垂

射雕英雄何时归

马蹄催我心碎

苍狼大地主沉浮是谁

我要骑上那最骏的马

挥鞭奔向那最后的海洋

去讨伐去征服你的心

整个草原为我欢呼”

这首歌是前世的时候,一个叫做‘凤凰传奇’的组合唱的,那个她最喜欢的女歌手就是草原人,歌曲也多是以歌颂赞美草原为主题的,有时候,即便是在斗室中听到她的歌声,小婉也会有一种置身于广阔无垠的大草原时的感觉,所有她们的歌曲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歌声袅袅,小婉望着远处的蓝天白云,神思悠悠,仿佛又回到了前一世…那时候的草原,天也是这么蓝,云也是这么白,天底下也是有那么一群羊,唯一不和谐的就是在羊群附近还有汽车隆隆地驶过,发动机的声音盖过了咩咩的羊叫声。

“小婉,你唱得真好”

公孙婷的声音让小婉灵魂归窍,她转过脸看着满脸激动的公孙婷:“你说什么?”

“我要为你这首歌编一套舞蹈,怎么样?你也回长安,我们一齐演出”公孙婷满面兴奋地道。

小婉苦笑:“公孙,我可不像你,一人吃饱了全家不饿,拖家带口的不容易。”

公孙婷扔给她一个鄙视的眼神:“得了,这完全是借口,就说舍不得阿陵得了呗。”

“谁说的?还有宝儿呢”小婉有些心虚地反驳。

“宝儿现在在哪儿?”

这回扔过来的是一对卫生球眼,公孙婷不等她反驳,便兜转马头:“快回城,我要抓紧时间将词曲整理出来。”

“这次远行不是太危险了嘛,要不我怎么舍得不带儿子?”

小婉低声嘟囔着,也不知道是解释还是自我安慰,拍马跟了上去,刚刚听到歌声赶过来的张楠等人也一头雾水的返回城里。

“快一点儿”

公孙婷身手不错,缰绳一甩,从马上下来比寻常的武士还要利落,小婉刚刚停下,就被她连拉带拽的从马上扯下来。

“哎、哎,慢点儿,要摔死了”

小婉夸张地大叫。

“少来了,你就真的从马上摔下来也摔不死”公孙婷根本不为所动,手上反倒又用了几分力气。

“蛮人”

小婉只好跟上她的步子。

一直走到厅堂里,公孙婷才松开手,她一边找纸笔,一边对追进来的蜻蜓吩咐,让她将琴拿出来。

小婉连忙趁机到旁边喝了一口温茶…这一趟跑的,早上泡的茶还未凉透就回来了。

“小婉,把曲子写下来”公孙婷就跟审案的官老爷似的,大马金刀地坐在桌案的后面,手里攥着笔。

“我只会唱,不会写”小婉牛哄哄地拿架子。

“那你就唱吧,我来记曲子。”公孙婷眉毛也没动一下,对她的不合作态度根本不以为然。

得嘞

小婉站起身,右手虚握拳,做麦克风状举在嘴的下方,又把刚才那首歌喝了一遍。

“好小婉,你做生意真是浪费了你的才华”

公孙婷的速度竟是出奇的快,小婉一首歌唱完,她已经将曲子写出来了:“这首歌叫做什么名字?”

“就叫…《雄鹰展翅》好了。”小婉说道。

她有些恶意的想,不知道这首歌能不能流传到几千年后,如果被‘凤凰传奇’知道了,会不会感到有些古怪?

“好一个《雄鹰展翅》”

公孙婷赞了一声之后,又笑嘻嘻地来到小婉面前。

“你别冲我笑,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不怀好意似的?”小婉心中立即有一种危机感…嗯,不是,是那种被算计的感觉。

“再来一首吧。”公孙婷笑呵呵地说道。

“不行,已经唱了好几遍,我嗓子都哑了,这曲词你都有,自己慢慢唱吧。”说着,她就要往后堂溜。

“站住”

公孙婷一把拉住她,“我知道你心里一定还有好货色,快拿出来”

小婉翻白眼:“我就一肚子牛黄狗宝的,也没法拿出来”

见硬的无效,公孙婷又换了一抬:“小婉,再来一道,就一首,最后一首,咱们姐妹这么多年没见,求一首歌就这么难吗?”

她拉着小婉的袖子一个劲儿地摇,小婉觉得胳膊都要被她摇掉了,旁边的几个丫环强忍着笑,一个个都低头看着地面,像上面有什么古怪似的。

我忍

再忍

再忍…不住了,“好啦,怕了你,公孙,可就是一首,不准得寸进尺”小婉最终竖起了降旗。

“嗯,就一首”公孙婷连连点头,可脸上的神色怎么都觉得是诚意不足。

“咳,咳”

小婉清了清嗓子,脑海里回忆着《我和草原有个约定》那首歌的歌词和曲调,良久才开口唱道:

“总想看看,你的笑脸

总想听听,你的声音

总想住住,你的毡房

总想举举,你的酒隹

我和草原,有个约定

我曾在远方把你眺望

我曾在梦乡把你亲近

我曾默默为你祈祷

我曾为你深深牵魂

…”

这首歌虽然不如《雄鹰展翅》那样激昂,但歌词中充满了对草原的思念和想象,小婉在唱的时候将几处歌词做了轻微的改动,虽然不如原词那般严谨,却更能体现歌者对草原的无限向往。

“好”

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大喝,声音之大竟然将院子里的喝彩声都押了下去。

紧接着,外面响起敲门声,院中的张有连忙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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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节池鱼之灾

张有拉开院门,敲门的却是前几天刚刚离开的客素,只是脸上多了几许风尘之色,旁边站着一个昂藏英伟的华服大汉,三十来岁,鹰鼻虎目,阔嘴角像永远挂着一丝笑意,充满自信和霸报,是那种不断要找事实来证明他才是最强大的那一种人。

客素拱手道:“张管家,麻烦禀报夫人,突利可汗求见”

突利可汗?

张有便是微微一惊,这个名字他在沧州的时候听小婉等人说话的时候不时提起,是突厥的大头领之一。

——他当然不知道,这突利不仅是突厥的大头领之一,同时也是对颉利最具威胁的一个头领,他的父亲就是始毕可汗,死后则由其弟处罗可汗继承其位,后来处罗可汗不明不白的死去,本来应该由突利继承的汗位却被叔父颉利占有,幸好始毕可汗在部落中甚有威望,突利实力不弱,又很少离开部落,让颉利无机可乘。尤其是这些年,突利的实力发展壮大,颉利愈来愈顾忌

突厥在草原上被称为狼的部族,他们的生性和生活习惯就像草原狼的性情一样,充满了掠夺性。为了将突厥部族中的贵人首领拴牢在自己的战旗下,颉利便纵容甚至亲自带领他们入寇中原,以掠夺来满足他们的贪婪。

相比而言,突利虽然并不见得比颉利良善,却继承了乃父的精明,他深深知道,中原虽然富有,也尽可以掠夺,但要张驰有度,因为中原的那些贵人同样不会愿意为普通人打生打死,但如果是煎迫太急,一旦被汉人反戈一击,对于大草原的子民来说,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所以,他一向反对颉利大规模的频繁入寇,由此与颉利日益不合,有时候双方所属部族还会发生小规模的冲突,在李世民等人的策划当中,他同样是分化、瓦解突厥的一颗重要棋子。

听到突利来说,小婉也是吃了一惊,虽然粟末靺鞨人不敢招惹突厥人,但突利这种身份地位的人孤身混进上京城,还是有一定危险的,无论哪个方面,都有制他于死地的需要和益处。她连忙命张有请二人进来,自己则和公孙婷迎于堂外。

客素上前为双方做了介绍,突利上前一步,学汉人向二人拱供手道:“呵呵,原本以为这次能够见到张夫人已经是三生有幸,没想到竟然还能够看到名满天下的公孙大家,聆听妙音,今天中午我突利请客,二位定要给我一点面子。”

说话间神色豪迈,丝毫没有做作,客素在一旁微微点头示意。谈生意免不了应酬,说起来小婉还沾了公孙婷的几分光,若非如此,纵然小婉是大金主,突利能够亲身来见,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要请客,而且有突利的照顾,至少大草原上的一半部族都会给看在他的面子上,予小婉她们几分照顾。

小婉邀突利至厅中待茶,品过紫鹃奉上的茶叶,突利赞叹不已,而且竟然能品出是当年的新茶,客素笑道:“张夫人家就有一片面积相当大的茶园,喝新茶当然比大汗方便。”

众人皆笑,在这个时候谈生意,未免有些煞风景,谈话渐渐转移到中原文化和草原风情方面,这突利虽然相貌粗豪,便谈吐之间,显然是对汉文化方面有着相当的造诣,这让公孙婷和小婉都颇为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