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雷达般的余光瞄到,尹瑞正深沉得盯着我,气氛就此沉默静止,安静得只闻池水的哗啦声。尹瑞心有不甘道,“陶花源,我跟叶知秋没长牙的时候就认识了,我可没见他比我白多少。”他嗤笑了一下,状似风流倜傥得捋了捋他额头的发,“话说回来,知秋除了学习比我好,其他我可都是我占上风的。”

我又有了把尹瑞推下水池当落水狗的冲动。但冲动是魔鬼,我要奉公守法。我很友好得干笑了两声,表现得像个十足的花痴,“呀,尹瑞,你和叶知秋很熟吗?”我自问自答,“肯定很熟,叶知秋说你的表妹和他的邻居小妹妹还是同班同学呢。”

尹瑞起先迷茫的咕哝了下,“他的邻居小妹妹?”随后他眼一亮,困惑的深情瞬间消失,爽朗轻笑,“是陆蕊啊,嗨,什么邻居小妹妹,她可是叶知秋的小媳妇啊。”

他话音刚落,我全身一震,身子颤了颤,轻风拂来,我全身的寒毛都唱起了春日悲歌。

我死咬唇不说话,紧紧攥起拳头,清澈透明的水从我指缝间溢出,滴滴落在我的衣服上,晕开水色一片。而我手中正捏着尹瑞被拔的牙齿,其实此时,我只想出拳打落他一颗颗的牙,然后碾碎成粉,撒进风中随风消逝。

我恨他的嘴。我恨带给我坏消息的嘴。

我调理了一下自己的呼吸,将攥紧的拳头悄悄隐藏,然后云淡风轻得问道,“尹瑞你别开玩笑了,叶知秋才几岁,怎么可能就有媳妇了?”然后我吸了吸气,“现在都什么年代了,难不成他还有童养媳?”

这番话是对着尹瑞说,其实却是我自己劝说自己,一切只不过是尹瑞的玩笑,当不得真。毕竟在新时代的滚滚潮流下,童养媳都已灭绝了,现在流行自由恋爱。

我动用阿Q式偏方,顺利得让自己破涕为笑,但尹瑞显然是生来打击我的,我更恨他了。

他对我的说法嗤之以鼻,“桃花,这你就不知道了,我家就在叶知秋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我太清楚他的事了,我们那一带的男孩子,谁不知道陆蕊名花有主?两家人就等着他们年纪到了把事情办了。”然后他无奈摇摇头,“叶知秋这可怜虫,年纪轻轻就被陆蕊给栓住了,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我觉得鼻子很酸,鼻子一酸吧,我心也酸了一片。风中我孤零的声音随风上上下下,飘零成碎片,“那个…我怎么没听别人说起过?”

尹瑞伸了伸懒腰,眯眼朝我放电,“叶知秋有青梅竹马的事情,知道的人不多。”然后他用轻浮的眉眼看着我,语气却前所未有的深沉,“所以那些对叶知秋有意思的女生啊,我都觉得挺可笑。”

尹瑞墨黑深邃的眼眸一动不动得看着我,“桃花,叶知秋是个专情的人。”

尹瑞那一声警示的“桃花”,以及他黑色的眼瞳吞没了我,将我困入了一个黑色无光的世界,我梦想的所有彩虹都消失无踪,徒留下的是黑色,满满无光的黑色。

我终于控制不住,蹭的站起身,膝盖因为动作太过突然,轻轻颤抖。我目视前方大道,日光倾洒每个角落,温暖春色却赶不走我心上渗出的冷意。

我斜睨眼坐着的尹瑞,他讪笑中掺着对我的嘲弄,我想以他那不算差的智商,以及九曲十八弯的奉告,十之八九已猜中我的心思。我陶家人自古以来心上坦荡荡,智商响当当,想干偷鸡摸狗的事了,也是以光明正大、天经地义的名义,今朝哪容得人在我面前班门弄斧耍心计。

简直侮辱我家门风。

我豁得朝尹瑞流露出娇艳的笑,眼中的温度却冰冷如霜的,我光明磊落得冷哼一声,“尹瑞,这个世界每天在变,更何况人心?”

尹瑞狭长的桃花眼暗流涌动,注视了我几秒,薄唇轻启,“陶花源,原来我猜得没错,虽然我很不忍心…”

接下来他的话,我一辈子都记得。他残忍毫不留情得说,“但是我不得不告诉你,陶花源,你不会成功的。”

我仰天一声狂笑,青春疯狂,然后我恶狠狠地回应着尹瑞的残忍,“尹瑞,谁知道呢,铁棒都能磨成绣花针,我只信自己。”

“桃花,你太天真。”

“尹瑞,这句话留着你自己用吧。”

“我为你好。”

“我是为叶知秋好。”

“你这么自信?”

“我的直觉一直没有错过。”

“桃花,你才18岁,我原谅你的不成熟。我是为你好。”

“尹瑞,你以为我会相信十八岁的你吗?”

“桃花,你太偏执。”

“请叫我陶花源,我跟你不熟,你还没有资格叫我的小名。”

“你看你就是不成熟。”

“目前我恐怕是要比你成熟些的,至少我比你多颗牙。你这少颗牙的毛头小子。”

“你…”

剑拔弩张电火交接间,我郁结的心情也宣泄了些,心情酣畅了许多,于是我示威似的轻抛起尹瑞的牙,笑看它在空中划出完美的椭圆形,以胜利般的笑容瞟了他一眼,只见他因口舌争不过,而郁闷得瞪着我生闷气。

我全身经络百脉都通畅了,朝他挥了挥手,“咱们拭目以待吧。我先走了,再见。”

转过身的我,面具摘下,微笑僵滞,露出了内心深处的脆弱和不堪一击。

微风习习,尹瑞在身后喊住了我,“桃花,你到底要拿我那颗牙干嘛?”

我侧身朝他邪邪一笑,“也没什么,就是把它供起来,我会每天祈祷你将来出家当和尚。”

风中,我听到尹瑞把牙磨得嘎吱响,然后我走了。

那个下午,我像一只得不到心爱骨头的流浪狗,徘徊在学校附近总共十几个来回,来来又去去,又去又来,彻底得惊动了民警叔叔。

民警叔叔靠近我的时候,我正不省心得第十二次穿越路口红灯,以游魂般轻飘飘的步伐,全面挑战交通安全。

民警叔叔估摸着再不出手,等天一黑,我这身白衣校服就媲美贞子的外出服了。他眼神犹豫,彻底慌神了,但民警叔叔见多识广,不动的都见过,还怕我这移动的不成,于是他以稳重的步伐靠近我。

“小姑娘,怎么还不回家啊,你看看你都第几回经过这里了,快回家吧。”他耐心得催我。

“民警叔叔好,我这是第十二回经过这里,我在马路中间掉了50块钱,我要找我的钱。”

“这傻孩子,马路中间掉的钱早被经过的车流卷走,早不见影了。真是,念高三了吧,读书读傻了。”

想必我这身A中高三校服已经使我的头顶笼罩着苦命的光环,我生气了,看起来庄子然是对的,这社会普遍歧视高三人口,认为书呆化趋势非常严重。

我睚眦必报,锱铢必较的个性沉沉浮浮,这会又浮上来。

我乖巧得回答,“叔叔我的钱肯定还在的,我那50元是硬币,很大一颗硬币呢。”

警察叔叔无语了,欲言又止,估计他下一句话就是,“孩子啊,我们去趟精神科好不?叔叔免费送你,车费全免。”

我不待他开口,莞尔嫣然一笑,“叔叔我开玩笑呢,我看你一天没笑了,逗你开心呢。”

警察叔叔释然得笑了,他把我送到马路那头,“回家吧,今天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我神秘兮兮得点点头,“其实叔叔,我穿那么多次马路是为了多看看你,你很帅。”

警察叔叔媲美沥青的脸红了,却又觉得不对,他歪着头问我,“可我见你只盯着马路啊。”

我摊手笑道,“因为马路跟你一样帅。”

警察叔叔又无语了。

我得逞得笑笑,“我又开玩笑了,叔叔,这么好笑你都不笑啊?”

于是警察叔叔听话得笑了。

傍晚接近5点的时候,日暮时分,我还在学校附近徘徊,因为通过十二次穿马路的充分思考,我下了个决定,我要去见叶知秋。

所以我决定守株待兔,尹瑞就是那只兔子,我要跟踪他,找到叶知秋的家。

第十五章

夕阳横亘天边一角时,我正鬼鬼祟祟得隐在校门口十米外的大树旁,身旁一堆灌木,是确确实实的守株待兔。

夕阳把一半身躯隐入地平线的时候,急红眼的我终于等到了我心爱的小兔子----尹瑞。余晖尚驰骋天地间,走出校门口的尹瑞挺拔帅气,斜背着包,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骚包味。我冷眼观察,发现经过他身边的高中少女无不小脸潮红、交头接耳,更有一个走在他身后的女生掏出手机拍下他的背影,之后跺着脚,兴奋得与人分享,就怕别人不知道她没见过世面。

我想只有在动物园,才见识得到如此的盛况啊。我定晴看尹瑞那沉稳如流星的步子,默默感叹,这尹瑞可真是天生混动物园的料啊,怎么就做了人呢?

很庆幸尹瑞没有骑车,我确实听林北北说过,尹瑞和叶知秋都住在学校附近,而我们学校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由此可知,两人均家境优渥,要是在古代,这俩人即使不能贵为王子,也注定是驸马爷的料。

我如电视里的大内密探,拉了拉校服的衣领,远远跟在尹瑞后,跟踪的刺激感油然而生。

这注定是一场高质量的跟踪。尹瑞快,我也快,尹瑞慢,我也慢。尹瑞在报摊前东张西望停下,我就蹲下来把我的鞋带解开,再系上。之后尹瑞被一个问路老太太截下时,我就隐在垃圾车后,向憨厚的清洁工大爷问路,我也挺怕迷路的。

就这样走走停停了二十分钟,阴影般的我紧随尹瑞之后,最终达到了一个低调却有些奢华的西式小区。这小区令人叹为观止,欧式排屋风格,各家各户门前一块绿地花园,翠绿青葱,简直是隐在水泥都市里的绿野仙踪。

我自诩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可初踏入这无处不散发着金光的小区,还是全身一凛。见到了小区威严严肃的保安兄弟,又凛了一凛,心道,这兄弟除了缺少红须鬓发,简直就是钟馗再世。我感到有趣,大摇大摆得偏头瞥了一眼那保安兄弟,不由再度感慨,世道不济,钟馗都投胎做保安了。

那保安兄弟接收到我的视线后,瞟了我一眼,我心虚得把低头看时间,脚步匆匆。前方的尹瑞正悠哉游哉得站在小区的露天篮球场,一脸向往。夕阳昏黄的碎光笼罩他,霞光熠熠,简直是尤物。

我躲在小径的桃树后,身后是一潭人工水池,金光粼粼,倒影出我鬼鬼祟祟的身影。我东张西望侦察地形间,尹瑞已经挪步,等我回神看向他的方向,他已经走远了些,我忙不迭得冲出追上去。

手忙脚乱的追逐,导致我必然得撞了人。狭窄的小路上,我撞了个骑车的小姑娘,剪着齐耳的刘海,婴儿脸,虽然没穿校服,但我从她的短手短脚推测出,她顶多是五六年级的小学生。

我瞥一眼远走的尹瑞,心急如焚,又瞧着小学生嘟起的能挂奶瓶的樱桃小嘴,如火上添油,很想吼上一句,“一个小学生骑什么车,不知道会耽误大人的姻缘吗?”

但我爸数十年如一日得教育我要尊老爱幼,我无视小学生意味深长仿佛对我一见钟情的目光,道了声,“对不起”,如火箭失控般得撒腿狂奔,向前方的尹瑞追去。

好在尹瑞并未逃脱我的五指山,我远远躲在一户人家的栅栏旁,见尹瑞吹着口哨打开自家房门,然后走进去,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轻呼出口气,叶知秋家看起来就在附近了。

此时暮色弥漫,已近傍晚,下班回家人群渐渐多了起来,喇叭声不绝于耳。我背着书包悠闲得在尹瑞家门口晃着,按照他说的“我家就在叶知秋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我把目标最终锁定在两家房子,但其中一家门窗紧闭,看不到一丝人间的灯光,于是我断定,叶知秋就住在右边那家小楼。

那幢房子灯光橙黄,温暖如夕阳余光,紫藤花缠绕在花园葡萄架上,栅栏内花草芬芳四溢,不知名的鲜花娇艳欲滴,点缀在葱葱绿草间。

我笑意昂扬得点头,双手做了个v字型,转头就往回走。

我并没有离开。我走出小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告诉我爸我要迟些回家,因为一个同学邀请我去他家吃饭,我盛情难却,不想拂了他的好意,于是今晚赴宴。

我爸一向对我的美丽魅力亲和力深信不疑,毕竟我是他生的,他怀疑谁,也不能怀疑自己的基因,毕竟那就意味着我是野种。我爸在电话中再三叮咛我,“桃花,在同学家要吃得少,在别人家吃饭,最忌吃饱,放心吧,你妈会留夜宵给你,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自己家的东西才香,俗话怎么说来着,色香味俱全啊。”

我爸官大了,做报告的水平与长度也与日俱增,我握着话筒耐心听完他的报告后,有些不安,“爸,你上次也跟说我妈给我留了宵夜,我回家一看是包康师傅方便面,有名的垃圾食品,爸,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句话没错,我也没别的要求,就是希望今晚在我的康师傅方便面里看见一根骨头,狗骨头也可以的。”

我爸在电话那头深思犹豫了一下,“桃花,你也知道家里的方便面吃不完…要不这样吧,爸到超市给你买新鲜的猪骨头,狗骨头就算了。”

我循循善诱,“爸,顺便再加个鸡腿,一个荷包蛋。”

我爸应允,“好,一个鸡腿,一个荷包蛋。”

“爸,我也要!”我听到桃核在电话那头嘶喊,混合着我妈优美的训斥声,家里顿时乱作一团。

我虚叹,可真是名副其实的狗窝啊。放下电话,我在水果店买了一堆时令水果,到银行的透明门前上下照了照,确定自己牙里没有白菜,俏脸上没有污痕,然后嫣然一笑,自信满满得朝叶知秋家走去。

俗话说丑媳妇终要见公婆,丑媳妇见了公婆都紧张,更何况我这不丑的。我站在叶知秋家门前,踌躇着,心里惴惴不安,闭着眼睛把四书礼仪慎重再慎重得温故了一遍。这时我身后有脚步响起,我心虚得转头看,发现是一个中年男人,西装笔挺,戴着黑框眼镜,面目温厚亲切,轮廓与叶知秋颇像。

我眨了眨眼睛,心又一凛,我怕是遇见我未来公公了。

“小姑娘,你找谁?”疑似我未来公公的中年男子掏出钥匙,首先笑着发话,就连额头的皱纹都亲切不已,我松了口气。

我老老实实站在门边,看着他礼貌回答,“叔叔你好,这是叶知秋的家吗?我是他同学,我们孟老师要我带卷子给他。”

“原来你是知秋同学啊,来,小姑娘进来进来。”叶知秋父亲打开大门,摊手请我进来,我拘束得挪着步子甜笑前进。

叶知秋爸爸继续说话,“知秋啊,你同学来看了。”

这时客厅的门倏地打开,我转过身,看见了那张我日思夜想,长满水痘却不妨碍英俊的脸。叶知秋的脸。

那双清朗明目愕然得望着我的时候,我怔了怔,有种鲤鱼跳龙门的喜庆感觉。但我的欣喜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我又发现了客厅中另一张脸。年轻女孩的脸,水灵的大眼正瞪圆望着我。

喧嚣声中我嗅出了大眼飘来的虎视眈眈,心又一凛,差点“凛”出了心脏病。难道眼前这个五官俊俏,皮肤却有些黑糙,类似lolli的女孩就是世纪末最后的童养媳,叶知秋的童养媳?我陶花源的冤家?

下一秒,叶知秋的爸爸应证了我的猜测,他客气得招呼道,“蕊蕊你也在啊,吃过饭了吗?”

我的冤家甜丝丝得应了一声,“叔叔,我吃过了,我来监督秋哥,他老是要用手抓脸。”

那声“秋哥”让我鸡皮疙瘩惊起,我记得魏叔叔有只鹦鹉就叫“秋哥”,和魏叔叔一样色迷迷,每次见着我就叫,“你怎么穿那么多,脱了脱了。”那口气,老练得跟混迹烟花场所半辈子的嫖-客似的,这样的嫖鸟,也就魏叔叔这样的老嫖-客养得出来。

我难以忍受叶知秋成了一只很嫖的鹦鹉,于是我断定这个叫陆蕊,还黑得像沥青水里漂洗又稍漂白过的女孩子,百分之二百的配不上叶知秋。

谁能比我更配得上叶知秋?

心里有了定砣的杆秤,我只是含笑不语得看着叶知秋,见他一脸难以置信,呐呐得叫了我一声,“桃花?”

我点点头,喊了一声,“叶知秋,不好意思打扰你,孟老师让我拿些卷子给你。”然后我走到他身前,递过水果,朝他笑道,“喏,我私人慰问你的,可以让你美容养颜。”

叶知秋楞了楞,憨憨得笑着挠有些油的头发,看起来已经几天没洗澡。“你太客气了。”说完他想起什么来,惊愕得退了好几步,摆着手,“桃花你离我远点,我会传染的。”

我这样体恤我,令我洋溢出蜜糖一般的微笑,我欣喜应道,“你放心吧,我已经得上水痘了。”

第十六章

我话音刚落,宽敞热闹的客厅顿时寂静了不少,我微勾唇角,蓦然发现所有人都望着我,大概他们惊讶于,从没见过像我这样出水痘还能出得这么开心不已、活似中彩票的傻姑娘。

我想我确实中彩痘了,水痘是夫唱妇随的标志,水痘真是体贴我。

叶知秋再次愕然了,他用澄澈的黑眸小心打量我,薄唇嗫嚅着,“桃花…桃花,对不起。”说完他往前迈了一步,靠近了我些,焦急得问我,“有体温吗?”

我含笑答道,“没事,好得很。兴许明天发热,方老师让我回去养两天。”

叶知秋浓眉紧锁不说话,此时紧闭的厨房门打开,走出一位面相姣好系着围裙的中年妇人,捧着一盘热气腾腾的菜,一见我,笑着开口,“咦?这是哪家的小姑娘?”

我猜想她就是我未来婆婆,于是腼腆笑笑,规规矩矩得笔挺站着,“叔叔阿姨好,我忘了自我介绍,我是叶知秋的同学,我叫陶花源,大家都叫我桃花。”

用清脆的嗓音介绍完,我以一个闪亮的90度鞠躬,完美得拉开了我的“婆家行”。直起身子后,我迅速从书包出掏出一叠厚厚的复习材料,恭恭敬敬得递到叶知秋的手里,“叶知秋,孟老师叫你先好好养病,比赛可以放一放。”

我说了谎话,孟老师的原话是:“叶知秋生来就是创造历史的天才,结果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无非是他将带着一身的痘疤捧起奖杯,冠军照拍得难看一些,无妨无妨。”

把卷子硬塞进叶知秋手里,我忽视他欲言又止的表情,面朝众人礼貌道别,“叔叔阿姨,不好意思打扰了,再见。”

说完我转身欲走,言行得体,举手投足间大家闺秀气质尽显。此时叶知秋爸爸脱下西装,笑意款款得问道,“小姑娘叫陶花源?”

我点点头。

叶爸爸浅笑加深,转头对叶妈妈说道,“老婆,这小姑娘的名字妙得很。还记不记得我们湖南旅游的时候听到的民歌,溪流桃花水,水映桃花山,还有一句是什么来着?”

叶妈妈把菜端放在饭桌上犯了难,凝神思索着,“有些不记得了,我那时听了还念念不忘呢。”叶妈妈看来有些懊恼,笑着敲了敲脑袋。“看我这记性。”

我见两老神采奕奕,讨论的正是我烂熟于心的东西,欣喜于我这一身压箱底的绝世才学,今天终于要在公婆爱人情敌前好好亮一亮了。我得意得瞥了眼一直沉默的陆蕊,这黑妹从我进门到现在,乌溜溜的大眼就一直没有放过我,瞧那架势,我已然成了她的假想敌无疑。

我内心冷哼,就你那一身黑鲤鱼般的糙皮,还敢跟我抢叶知秋,先攒美元学迈克尔杰克逊把全身漂白了再说吧。

我闪亮开口,口气还装得拘谨,“阿姨叔叔,我会背那首民歌。我爸就是喜欢那首民歌,才给我取这名的,你们想听吗?”

叶知秋父母眼神灼灼亮亮得目视我,一脸期待。

“好好,小姑娘,背来听听。”

“叔叔,我是大姑娘了,您叫我桃花就行了。”

我深深地瞥了一眼叶知秋,上帝保佑,从进门到现在,他的视线一直未离开我,我自发得把他的视线归入“灼热”一类。

受他的视线激励,“叔叔阿姨,那我背了。”

我声音朗朗如风,“三月春风暖,染红了桃花源。溪流桃花水,水映桃花山。漫步走过遇仙桥,石板小路洒满了桃花瓣。风也香,雨也甜。桃花源里住一夜,多活那个二十年。幽幽秦人洞,青青千丘田。云染松杉树,雾满桑茶园。曲曲弯弯沅江水,碧波闪闪洒满了打渔船。山也翠,水也蓝,谁不羡慕武陵人,住那个画中间。”

我得到了满堂喝彩,间歇掺着楼梯口一声洪亮的“好,好一个住那个画中间!”

我循声侧头探去,原来是一个鹤发老人,精神矍铄,俨然是桃花源里的世外高人,站如青松,声如洪钟,身板与我爷爷有得一拼。但从他鼻梁上的老花眼镜、手上的报纸推测,我爷爷没他有文化,因为我爷爷从来都是把报纸当茅纸用的,我记得有一次我奶奶实在看不惯,买了一柜子的茅纸,结果我爷爷拒绝,“不行不行,手感没有报纸好。”

结果那一柜子的茅纸,我奶奶用了两年才用完。

我听叶知秋和路蕊喊了声,“爷爷。”黑妹还奔上去挽着老人的手,当众亲热撒娇,“爷爷,你上次给我的茶我还要,太神奇了,爷爷你是华佗吗?做的茶好棒哦,我同学都问我要,我才不给他们呢。”

黑妹陆蕊一脸骄傲,小脸黑中泛红,红中泛黑,活似一只烤熟的乌鸦,聒噪得很。

我心道,称你是lolita还真委屈了lolita,就你这发黑的气质,活生生能把阴间的华佗老先生给气哭出来,这华佗老先生什么时候成茶农了?

我思索不屑间,叶知秋的爷爷拍拍黑妹的手,瞬间把饱含智慧的目光转向我,眼神清亮不浑浊,放佛能洞悉一切穿透所有,我震了一震,又再度恭恭敬敬一个大鞠躬,“爷爷好,我叫陶花源,小名桃花。”

此时叶知秋家饭桌热气袅袅,我肚子里饥饿的虫子蠢蠢欲动,在我千呼万唤声中,终于“咕咕”大叫了两声,在场者无不清晰听到。我心里寻思着,这下我总能留下来吃饭了吧。

苍天保佑,我真的留下来吃饭了。

在我假意离开,而叶家人的热情挽留下,我不忍拂了他们的好意,于是欣然坐下,一口一个“叔叔阿姨爷爷叶知秋,打扰了,打扰了,真不好意思啊。”

我太好意思了,乐得脸儿红,心儿热,唯一的缺憾就是黑妹也厚着脸皮,留下吃晚饭。即便如此,我还是感到飘然,因为叶知秋就在咫尺之外,而我故意挑了个靠近他的位置。

他仍旧是少言寡语,却在众人端菜忙碌之际,红着脸说,“桃花,不要坐我旁边。”

我心一沉,“为什么?”难道他想坐黑妹边上?

他长满水痘的脸不自然得偏了偏,似乎有意闪躲,“我怕你看到我的脸吃不下饭。”

我的心,瞬间轻舞飞扬了。嘴角不自觉得牵起,我悄悄凑过去揶揄他,“叶知秋,虽然你长了水痘,但还是挺秀色可餐的。你天生丽质啊,你看你看,连你的水痘也长得比别人的漂亮。”我歪着头问,“你怎么长的?”

叶知秋脸微愠,似乎水痘也沾了些粉色的水汽,被我的三言两语击得说不出来,于是只能替我盛饭,低着头说,“你就快知道它是怎么长出来的了。”递过饭,他又不放心得补了一句,“多吃清淡的。”

我点头捣蒜,呵呵直乐,抬起头时遇到了对面一双乌溜溜的眸子,纠结的眉毛就快挤出黑色的脓水来,我内心邪恶的力量伸出了枝桠,我更乐了。

晚宴很不清淡。叶知秋父母热情如火,念我初来乍到是个贵客,把一大盆飘着若干中药的鸡汤摆在我面前,摊手请我品尝,叶爸爸更是客气,夹起一块鸡腿送我碗里,“来,桃花,尝尝,这鸡汤的炖法可是知秋妈妈家的祖传秘方,来,试试,算是当做知秋这小子把水痘传染给你的补偿。”

我如一叶轻舟,被叶家人的春风吹拂着,荡漾在宁静的湖泊上,飘然成仙。寻思着我未来公公待我真好啊,我这么一激动,心放松了警戒,脱口而出,“公…公…”

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我背脊一凉,脑血一涌,连忙搪塞道,“公…这是公鸡吗?”

第十七朵

在我莫名其妙得面红耳赤时,叶妈妈已经盛了三碗鸡汤,放在我、叶知秋和陆蕊面前,她笑道,“这是母鸡,来,喝汤喝汤,你们都需要补脑子。”

我乖巧得谢过叶妈妈,然后小心翼翼得捧起那碗飘着母鸡体香的浓稠鸡汤,异常庄重得张口,将它送入我的嘴中。作为一碗心灵鸡汤,它滑过了我的食道,渗进了我的心灵深处,让我更坚定了要嫁到叶家的想法。

我恍然发现,不光叶知秋值得我嫁,他家的汤也值得我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