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是爱八卦的老同学打来的,上来就噼里啪啦跟我说了一大堆小时同学的消息。

想当医生的小王现在在防疫站给鸡看病。

希望数钱数到手软的美妞现在在银行坐柜台。

梦想成为“李小龙二代”,大吼一声没人敢喘气的阿彪,现在给太平间看门。

连那个天天叫着要X日本女人的左大愤,都到某岛国做AV男优去了。

一句话,大家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怎么就我混的这么锉呢?

不过,我的理想又是什么呢?我托着腮帮子想了想,简单地说,我想好好活,因为我不敢去死嘛,既然活着,干嘛不往好了奔,做个自己喜欢的人。

不过细想,这又不是什么明确的答案,那也难怪日子过得稀里糊涂了。

想到这里,我歪过去瞟了一眼地上一直趴在那里的妖兽跳楼,这家伙的理想应该就是吃了我吧?

没想到,一直死狗似的家伙居然像是知道我想什么,而且还开了口,“我想吃饱。”

我一惊,看了看它的豁口搪瓷盆,一种内疚的情绪突然涌上来——这理想活像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好歹也是一个活了十世的妖怪啊,要是让其他伏魔使知道了它现在的待遇,一定替它抱好大委屈呢。

于是我突然暗自做出一个很有斗志的pose,我似乎该有点明确的目标,目前的理想是,让我俩都吃饱!

当然,不过,后来…我才知道,这是mission impossible啊…

时间跳过24小时,第二天的傍晚,我正把西装套装的上衣系在腰里,拖着脚步晃在大街上。

真是有够的沮丧,今天本来有多好的一个机会啊,居然因为一字之差,让我自己给断送了。

情况是这样的:

早上接到一个生意的线索,是个在外企工作的白领,大概是遇到了一些邪祟的东西,电话里也没说很清楚,让我到某著名西餐厅面谈。

难以形容放下电话我是多么兴奋啊,连忙费尽心力挑出当初肉痛了很久买下的那件套装,还在众人的白眼中厚脸皮占用了20分钟洗手间打理头发。在某种程度上,深圳算是一个以貌取人的地方,君不见,那些做地产做保险的,写一句话三个错别字,一穿起衬衫领带来也头头是道的。

然后我就去赴约了,等了满久客人才来,果然一看起来就很有白领的感觉,反正我路过报亭时看那些时装杂志封面上好像都是这么打扮的,脸上的妆容更是非常精美。不过整个人显得有些严肃,让我心里暗暗打怵。

我们确认过身份,她坐下来,服务员送上餐牌来,被她轻轻地一摆手,阻止了,朱唇微启,“小仓抹茶意大利面,不加韭菜。”

我后背上划过一丝凉意,这年头,装B果然是一种才华。

于是我咬牙也向侍者微笑,“芝士焗法国鹅肝伴香草煎蛋,不加蛋…”

“饮品么”,对面的白领继续点单,一串优雅而纯正的英文滑出:one cup of espresso.

Espresso是一种浓咖啡的名字,虽然我英文学得还不算差,对这种词汇也不太熟悉。

然后她把目光投向我,淡淡笑道:“咖啡,我是只喝espresso的——你不来点什么吗?”

餐牌被她挡回去了,这时拿在服务员手里,其实我要一下也不过分,但也许是当时我太需要得到这个单子赚点钱,心里颇为紧张,不知怎么的就被她引导了,也觉得要空口白牙说一个名字出来才行。

提拉米苏?

不,不对,那是蛋糕吧~~

卡,卡…卡布基诺!

这个还有点能唬人的名字终于被我想起来了,我一激动,一下脱口而出。

服务员和对面的白领都望着我愣住了,我看着她们的眼神,有点慌,心想,卡布基诺,应该没错啊,干吗这么看我?

半天,服务员彬彬有礼地对我说:小姐,我们用咖啡杯盛给您可以吗?

然后我突然反应过来,刚才说的是:请来一碗卡布基诺,更该死的是,肢体居然还配合动作比出一个饭碗的形状…

于是,我丢掉了这份工作,白领客气而面无表情地对我说:“我想我需要一个更加职业的驱魔师。”

虽然我不知道用饭碗喝卡布基诺与伏魔的能力有啥关系,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因为一个鬼使神差的不正确的量词,我与五千大洋失之交臂。

算了,我叹口气,转念想到,这大概就是说,是你的总会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没用,难得不用窝在那不足十平方米的小房间,就当出来逛街了。

可能不得不提一下,我这人是非常具有阿Q精神的,每当换完衣服才发现忘了拉窗帘,都会立刻告诉自己说:对面一定没有人住…

第四章 亲切地叫一声“烟花女子”

晃着晃着,似乎跑到中信广场一带来了,那里面的商场我进去逛过一次,逛得我很想仰天长笑大叫三声:我要傍大款…反正,实在是贵得让人叹为观止,打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去找刺激受了。不过,广场上有很多五光十色的酒吧,以及许多卖小玩意的小亭子,我有时还是会去光看不买一下。

我无心地乱看着,却突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这不是今天白天那个白领么?

这时她的打扮与中午迥然不同,大波浪的卷发披在脑后,长长的银质耳环在脸侧琳琅,眼神迷离,涂得鲜红的嘴唇总是微微张开,看到她,我突然想起一句很流行的话来:她比烟花还寂寞。

对这种比烟花还寂寞的女子,我一般亲切地叫她们一声:烟花女子…

烟花女子是一个人的,一转身不见了,大概是进到那家名叫“暗夜”的酒吧去了。

我迟疑了一下,决定跟着进去。这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尽管我的灵视是所有科目里最差的,还是看到她身边有一团很浓的黑雾,如果说出事就在今晚,毕竟我们有过一面之缘,能救想要尽量救她,第二个原因就有点没那么上得了台面了:如果我成功救她,若她做人不至于太绝的话,好歹要给点酬劳表示一下吧。

所以我也悄悄潜入了那家“暗夜”酒吧,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酒保过来问我要什么,我塘塞说在等人,一会再点,他诡异地笑了笑,离开了。

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到酒吧里,不由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像很多酒吧一样,这里的音乐很大声,整体非常昏暗,但不时扫在人脸上的彩色灯光,又折射出光怪陆离的情境。灯光扫到我前面的墙壁时,我不由吓了一跳,那里挂着一个骷髅头,但又不是通常所见双眼红通通的惊悚感觉,相反的,脸庞上几个洞都黑黝黝的,竟显出一种寂寞空虚的神态。

就在我看着那个白领的时候,一个男子突然走到我身边来,问:“请问这里有人坐吗?”我连忙回答,“没有,你把椅子拿走吧。”

然后他扑嗤一笑,坐在我的对面,说,“你真可爱。”

我听说过对一个女生如果不漂亮可以夸她有身材,没身材可以赞她有气质,没气质可以称她有风情…如果这些都没有,基本上就可以说她可爱了。

从这个角度讲,我大概确实挺可爱的…

“喂,看什么呢?”他把手伸到我眼前摇了摇,让我不得不注意到他。

看他的第一眼我一哆嗦,因为跳楼的出现带来的条件反射,现在一看到帅的超乎常人的东西就觉得是妖兽。

他的眼睛细细长长的,眼角略略低垂,脸上带着微笑,似乎是一种温柔和迷惑混合而成的气质,让人真的有不舍得把眼睛移开的感觉。不过好在,他没有表示要吃了我…我擦擦汗,大概确实是人吧,毕竟妖兽也不是天天能遇的上的。

这时酒保过来了,直接问,“先生小姐喝点什么?”

我刚想说我们不是一起的,他已经麻利地先点了单,点给我一杯叫什么寂寞公主的酒,我想到刚才对酒保的谎话,一时也不好解释,而且我盯的人还在那坐着呢,只好先默认了。

第4节

然后他跟我攀谈起来,虽然我心里忐忑,担心他不是好人,但毕竟面子上人家没干啥坏事,还点了酒给我,我便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委婉地暗示我只会浪费他的时间而已,不过,他好像又并没注意到我的暗示。

这时候,我注意的那个白领身边出现了几个男人,有说有笑的,显得非常熟络,又过了一会,她开始攀到其中一个身上去,而另几个男人似乎也有了新的打情骂俏对象。

我意识到,他们可能就是传说中的ons爱好者了,我觉得自己要不还是走吧,但一时又没有完全下定决心。

“你说你去年过年都没回家么?天啊,一个人过年?都干些什么啊。”对面男生的声音把我拉回来。

“还好”,我笑着答道,“自己买了速冻饺子煎了吃,可惜煎烂了几个,然后坐在沙发上边吃边看春节晚会,到12点的时候,外头有人放烟花,因为我住15楼,看得特别清楚,好像就是专门给我放的一样。”

“我的小公主,你不觉得寂寞么?”他探前问道,眼神里满是关切。

但说实话,他这个反应让我有点不快,我并不是做作才说那些话,这确实是我过得很轻松很快乐的一个新年,因为车票难买机票太贵,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也是考虑了很久才决定不回去,既然已经决定,何必要自哀自怜,而现在,他似乎一定想把我塑造成一个怨妇的形象才满意。

我还没回答,眼角余光瞥去,发现那个白领不见了,其实从刚才起,我就觉得有一点奇怪,她身边的黑雾似乎渐渐淡了,可一种压迫感却越来越浓,似乎…怎么说…好像黑雾的淡化不是因为本身消散,而是我的眼睛被什么半透明的物体遮蔽了一样,没办法看那么清楚。

不过,我也没有很介意,觉得跟丢了也就算了,站起来跟对面的人告辞,说:“对不起浪费您的时间了,要不是现在我实在没钱,会把酒钱还你的。”

他还是那样温柔地笑笑,说了声没关系。于是我就走了。

走之前我去了趟洗手间,洗手间门上区别男女的标志多少有点调情的意味,进去之后,灯光也一闪一闪的,我心想,不愧是酒吧,真是格调到底。

女厕里本来有两三个位置,好像满员,总之我推推门都没推动,就站在那里等,一个阿姨在我旁边默默拿拖把拖着地。

阿姨的动作很僵硬,有一下甚至拖到了我的脚,我有点生气,但也没发作,退后了一步而已。

这时,青白的灯光突然啪地一声大亮,借着这灯光,我看到很多东西:

我以为有人的厕格里面,底下滴滴溢出鲜红的东西,阿姨正在拿拖把去拖的,就是这些液体,而更令人惊骇的是,她手中的“拖把”,竟然是我看到的那个白领!

白领高跟鞋金色的鞋跟尖尖指向天空,头在地下,双目无瞳,长长的黑发拖曳在地上,水草一样荡漾着,把那些鲜血涂抹得更加刺目。

虽然我是伏魔使,但首先我也是人哪,见此情景,第一反应是大叫一声,夺门而出。

出来的时候险些撞到从对面洗手间出来的男士身上,他们看看我的反应,又往还开着的女厕的门里瞄了一眼,互相间丢了句“看见蟑螂了吧”,离去了。而我惊魂未定地从尚未关上的女厕门里看去,也是一个清洁工阿姨拿着极为正常的拖把在拖地,难道是刚才我眼花了?

确实有可能…我在考试的时候,灵视就是最差的一科,全靠灵力补分才能过关的。

我这样想着,于是这次真的走了,从这五光十色的世界,回到我的农民房休息去。

第五章 某人

不知是白领的事有影响还是天气闷热的原因,晚上我竟失眠了,横竖睡不着,爬起来到窗边去透透气。

深圳的夜景很漂亮,长长的街道上满是灯火,人流车流依旧川流,各色酒楼、娱乐城的巨型霓虹全都闪烁起来,很远处也能看到地王大厦顶端的绿色光柱在天际移动着,甚至比白天还要繁华。

五光十色的映衬下,显得远处一些区域黑沉得有些怪异,我想了想白天的位置,那里该是些高级楼盘,外表富丽堂皇,不过此时,窗口全黑洞洞地没有灯光,以至于整个一片暗茫茫的。原因我在报纸上看过,这叫做“空巢”现象,由于近年,尤其最近几个月深圳房价飞涨,甚至到了比06年年底翻一番的地步,许多人闻风而至来炒房,房子不再是家的符号,而是每天都会升值的钞票,自然里面也就不会住人,没一丝人间烟火气了。

也许是一个人的夜晚容易令人感怀吧,看着看着,我不知怎么想起柴叔来了,

哦,你问柴叔是谁?

用最客观简单的一句话说,养我长大的人,可对我来说,是这辈子最复杂的事情啊。

以社会中的职业来说,他是个私立幼儿园的校车司机。

所以他开车技术很好,一般并不快,但是真的非常稳,坐在他车上,总是感到像坐在家里一样安心。

他很喜欢他的车,隔几天就要去洗一次,弄得干干净净,那家幼儿园几辆校车排在一起,一眼就能看出哪辆是他的。

但他似乎更喜欢小孩子,那些调皮的孩子弄脏弄花了他的车,他也从来不生气,只是许多年如一日地傻笑。

以街坊邻居的眼光看,他是三口之家的一家之主,家境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妻子漂亮,女儿孝顺,虽然是领养来的,不过也算和乐融融。因为他为人厚道,处事公允,街坊间有个红白喜事,中小纠纷,也往往乐意请他去当个司仪,做个裁判。

以他认为他对我的关系来说,是养父,毫无疑问。他说,第一次看到我,大概8、9岁的样子,头上不知被什么撞了一下,流了一地的血,就把我送到医院,但我醒了后什么也不记得,无论如何没办法确认身份和联系到家属,所以后来他跟妻子商量了一下,决定收养我。虽然是养女,但对我一点不比人家对亲生女儿差,走到外头,也尽跟人家老头老太太显摆“我家闺女咋样咋样…”,俨然一副老爹的样子。

但以我心目中对他的感觉来说,就完全没那么敢拿上台面了。

我知道,自己从很小时就喜欢他,小到根本分不清那喜欢是对父亲的,还是对伴侣的感觉。

不过没关系,因为那时节,无论哪种,我都可以肆无忌惮地扑进他怀里,挂在他身上不下来,可以撒娇,可以胡闹,可以大声喊叔叔抱抱。

但我终归会长大的。

到十五六岁的时候,我大概能够分清楚了,可并没有怎么在乎,当时是高中,班上有几对恋爱的,个个都山盟海誓如胶似漆,但最长的也没超过半年,所以我以为,我的感情,也不过是小孩子的玩意,会像一阵风一样过去的。

这种想法持续了大概三四年,终于,我发现我低估了自己的偏执,但这时,已经够晚了。

那段时间我真的像发病,只要一见到他,就仿佛被注射兴奋剂一样,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弯,而在回到一个人的状态时,一想起他就开始莫名其妙地流眼泪。

我并不是怎么爱哭的人,我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因为谈不上痛苦,没有人欺骗、背叛或是故意伤害我,只是,不可控制…

我白天看着他笑的时候,他常常关切地问我眼睛为什么肿了,我总会告诉他因为枕头太高太低太软太硬…

后来简直来我家的时候,第一件事就说想看我的枕头,名曰:参观窦娥。

简直是另一个人,这里不介绍。

我明白这样很可怕,天天都在做贼心虚,生怕喝醉或是发烧的时候会乱说话,或是,就算永远沉默,也会有人从我眼睛看出些什么。

我并不是没有努力尝试去遏制自己的感情。

我的理智非常清楚,我不能喜欢他,不该喜欢他,也不想喜欢他,这件事情无论对任何人,都是没有任何好处可言的。

但是,人到底是因为有感情才痛苦,还是因为有理智才痛苦呢?

我也曾经在一张纸上写下他的所有缺点,告诫自己不要把什么想的太完美。

但最后,我面对着满满一张纸“不高”“不帅”“没钱”“没势”“抽烟很凶”“爱揽闲事”“好显摆他闺女”“跟帮老爷们在一起时粗话乱飞”等等等等,结论是,这些我他妈的又不是不知道,还不是陷进去了!

一度我希望自己失忆,就像8、9岁那次一样。

但终究我还是没勇气往卡车什么的上撞…没失忆还落个残废就划不来了。

第5节

有时我也平静地想,我为他掉的眼泪,比我这辈子为所有其他人其他事情加起来掉的都多。可是,如果说是前世我欠了他的,但现在我所作的事情就像不停地在给钱,对方却永远收不到——而我也不希望甚至害怕他能收到,如果说世界上的事情都应该是有意义的,这个意义在什么地方?

我想了又想,最终给自己的答案是:掉在坑里。

就像我这种衰人走在马路上有时会突然矮了一截,然后灰头土脸地爬出来,在心里骂娘,他妈的谁把井盖偷了?

那么这件事情的意义就是:我倒霉。仅此而已。

想通这一点之后,我觉得好过多了,认命一向是我这人最大的优点之一。

所以,我来深圳,而且,两年没有回家。

说什么车票难买机票太贵,那是借口,其实我是怕,好不容易才淡了,一见到他,又会回到原状…

正想着,沉寂了好久的手机突然响了,我吓一跳,爬回床边去接。

没想到,听到对面的声音,立刻石化在当场。

“晓蔷,我下礼拜去深圳看你,车票买好了…”

“…喂,喂…别,千万别来…”

当我正语无伦次地大叫的时候,对话中夹进来一个甜美的女声:您的余额不足…嘟…嘟…

我扔下电话跳起来,说曹操曹操到,柴叔居然要来!而且早不来晚不来,怎么专挑我混得最惨无人道的时候来?当初我要南下,他们就千劝万劝的,这时候看我混这么惨,还不得把我绑回去?

问题严重了!我在床上开始来回转圈,几次差点踩了趴着的跳楼的尾巴,不管咋说,第一要务是不能让他知道我住在这种左手流氓右手小姐的地方。

可怎么办呢?不住这里,又不能变出房子来。

在转到第三十圈的时候,我脑子里突然像“叮”地点亮了一个灯泡,变不出来,可以借么,难得在这边我还有个不错的朋友,叫马甲的,他的手上很可能有空房,说不定可以借我住两天,把这节骨眼蒙混过去。

看来也只有这样了,我下定决心,看看外边不知何时已经大亮的天色,穿戴整齐,跑出门去找这位大少爷,也是本故事中另一个可能比较多出现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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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因为那是我说的…

第六章 现在、似乎、关键、他就是我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