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母亲话,儿子现在还不想成亲。您不是说过吗,男人三十而立…儿子还想再过几年考虑婚事。如果妹妹急着想嫁人,母亲给她另外挑人就是…”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金灏轩想都没想,竟不留余地的满口回绝了。

皇太子的婚事 2

在云沁眼里,金灏轩是一个懂事、知分寸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很多孩子都有一个想脱离父母管制的叛逆时期,但金灏轩没有过,从小到大,他一直不需要他们很特别的照看。这和他拥有着一个与众不同的头脑是脱不了干系的。他总能冷静的理智的处理好各种事情,这令身为父母的他们倍觉欣慰揠。

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么多年,是他和歌儿一起朝夕相处走过来的,他们是青梅竹马,他们是两小无猜,他们的感情很深,总是嘻闹在一处。虽然十二年时间令他们各有蜕变:九五越来越聪慧,心思越来越难猜,歌儿越来越娇媚,对九五是越来越有依赖。

或许歌儿不及九五聪明有城府,但是,九五一直疼她,护她,虽有时会嫌她有点笨,会被他使唤,戏弄,但是人面上,他从来不会给她难堪。今天他是怎么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这样一句伤人颜面的话来。

云沁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了,她看到歌儿的脸,倏地的发白,露出受伤之色,于是连忙瞪了一眼:“自小子,赶情儿你是多喝了几杯黄汤,就只会满口说醉话了是不是?侠儿,拖他下去醒酒。尽说胡话。”

“是…”

秦侠识眼色的一把拽起一直但笑不笑的皇太子往外走花。

“好了好了,大家继续,大家继续,今天玩的尽兴些…万户侯,走,外头夜色不错,咱们出去好好聊一聊…”龙隽之不动声色的把有些冷场的气氛搞的再次活跃起来,转头拍了拍云沁的手背,又猫了脸色奇差的囡囡一眼,示意她陪着,自己则站起来往外走。

毛传芳呢,皱了皱眉,对于太子这样一个回答,虽有满肚子火,但皇后都这么说了,他也不好把皇太子追回来,逼他把话说清楚,去弄明白他这到底是存的什么心思。他站起,跟着皇帝一起离席。

“囡囡,九五犯混呢,别当真,回头娘亲会好好训他的。”

云沁把囡囡拉到身边坐,温声安抚情绪一下变的低落的女儿,心里真是气,那小子怎么可以这么说话,真是胡闹。

“嗯!”

金绮歌点头,可心里直发慌:九五他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是不想娶她的节奏吗?

最终,好好一场生日宴,因为皇太子这一句话闹不欢而散——毛传芳出去之后没一会儿就回来了,拉着神情渐渐恢复如初的女儿,直道天色不早,就此打道回府——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毛侯爷非常生气。

等陪宴的人出来时,只看到皇太子独自一人站在台阶前,静静的目送毛氏一家三口离去,他们不由得想:皇太子是不是又说了什么话惹了毛侯爷,否则这位怎么可能拂袖而去?

帝楼,书房。

金灏轩坐在书桌前,坦然的接受父母审视的目光。他也在观察他们:十二年岁月的流逝,并没有在他们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这些年,他们过的很幸福。十二年如一日的恩爱如初,他想,这样的幸福,才算是爱情吧!

“九五,对于今天的事,你是不是该交待一下这么做的原因?”

云沁静静的问,并没有因此而勃然大怒,呵斥于他。十八岁,这孩子已经是一个大人,身体已长成,心智也已完善。他做事,一向思路清晰,从来不做没头没脑的事,今天,他做的有些脱格。她得问清楚其中的道理,自不会随意大发脾气。

“在所有人眼里,你们从来就是一对,现在你却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你可知多伤人?”

他抹了一把年轻英俊的脸孔,按着眉心,俊美若天神似的脸孔上,隐约现出几丝歉然之色,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后悔:

“是,儿子知道这话伤人。但儿子必须这么做——”

“为何?”

龙隽之问。

“有些事,儿子一直琢磨不透!”

他突然又转了语锋。

“无论什么,都说来听听!”

龙隽之顺着他的语气发问。

金灏轩想了想:

“这么说吧,父亲,小的时候,儿子的确存着那样一个念头,等长大以后就把囡囡娶过门当媳妇,可是,等儿子把这十几年时间过完后,却突然发现这种念头一天比一天淡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

“父亲母亲,你们为

tang了要在一起,历经几世轮回,你们能告诉儿子:怎么样才算是爱了?并且还是非她不可的那种爱!这段日子以来,儿子一直在想一件事,若是儿子就这样平平静静的娶了囡囡,我对囡囡的喜欢,究竟能不能支持我们白头到老?

“如今都已这么平淡,何况以后,还有漫长的几十年需我们朝夕相处的度过?”

“所以,你根本就是不想娶囡囡了是不是?”

云沁微微蹙了柳眉,心里有些不快,这是一个为母亲的一种本能反应。

她不仅是九五的母亲,更是囡囡的母亲。她爱那个孩子,实在有点无法容忍别人做出一些伤害她的事,尤其是对像还是最最令她引以为傲的儿子。

“这问题,母亲,儿子还真没办法马上回答您。”金灏轩抱起胸,皱起眉,语气有些不负责任,但表情却又是显得慎重的:“本来,你们不提婚事,儿子本打算将这事搁着,暂时还不想面对。可既然毛叔叔提了…嗯,我是突然之间觉得,这事不能再拖下去了,得让你们知道我心里的想法。

“父亲母亲应该清楚,今天到场的人当中,在暗中喜欢囡囡的世子不在少数。有几个甚至为了她,而至今未娶。也许他们当中有更为合适可以成为囡囡良人的男子——今天,我冒冒然的撂下这么句,其实是想给她更多的选择的机会。

“我觉得,组成姻缘的两个人,应该彼此相爱,而不是仅仅习惯了对方的存在。

“是,我是挺喜欢囡囡的,挺好欺负,也挺傻里傻气的丫头片子。可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就爱。至少现在的我,并没有喜欢她喜欢到非霸占了她不可的地部。

“父亲母亲,我不想将就,所以,请给我时间,让我弄明白我自己的心。我不想这一刻娶了囡囡,让她成了我的女人,再待我生下子嗣后,才突然意识到我爱的不是她,而是另有其人,到那时,只怕你们一定想拍死我,而我肯定也会陷入深深的痛苦当中而不能自拔。

“这就是我的想法!也许有点不成熟,但绝对出自肺腑,为的是我和她都能有一个合适的归宿,而不是被表象牵着鼻子走,搞不到还没走完这辈子,就成了怨偶。”

龙隽之挑了挑英俊的眉,年时三十五岁的他,在人前,是威慑的帝王,在人后,他是儿子最好的朋友,浑身上下流露着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一点也不显老。之前他觉得这小子做事有点混,现在看来,原来还是有点良心的。

他是懂的,感情这东西,的确微妙,不来电就是不来电,是怎么也勉强不来的。其实,他也一直觉得这两孩子之间,缺少那种激情。

“那你需要多少时间来理清楚自己的心思?”

云沁轻轻的问,有些无奈,因为她也明白,九五说的话,是有道理的。他们从小相处,彼此之间相濡以沫惯了,又天天在一起,这样一种喜欢,是亲情还是爱情,还真是很难鉴定。

“也许,一年,也许两年,也许更久!”

这令云沁皱眉:“你这是要搁误死囡囡了!”

“可不是…”

金灏轩也皱眉,那表情和他母亲如出一辙:

“这可怎么办才好?”

“混小子,这是给我们出难题是不是?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说,你要我这个做娘的怎么办?”

云沁凑过头,狠狠戳了儿子那光洁的额头一下,恼啊,又没办法生气。每个人都迷惘的时候,她也曾经历过,而他也才十八,又没经历过感情,再如何聪明的人,在面对感情问题时,难免会力不从心。

金灏轩摸了摸被戳疼的额头,弯出了一道明亮的笑,有着孩子独有的纯净,在他们面前,他不是外界那个被传的神乎其乎的天才太子爷,他仅仅扮演着儿子的角色,用最真诚的心来和他们沟通:

“父亲母亲,为了不让你们为难,要不这样,把我放逐几年吧!大越国有你们治理着,现在还用不着儿子,趁着年轻,请让儿子自己去游历一番。也许,转一番回来,我就能找到答案了…”

龙隽之和云沁不约而同皱了一下眉,又彼此对视了一眼,他们自然舍不得他远离,但是,儿子大了,他有他要走的人生道路,属于他们可以陪他走过的岁月,已成为过去,对于未来,他有自己选择的权力。趁着年轻,多多的去经历人生的酸甜苦辣,那是父母无法给予的财富。他能这么说,这说明他真的已经真正长大。

他们没有反对,而是选择尊

重儿子的决定,最后,龙隽之只叮嘱了一句:“出去游历之前,先去万户侯家把你的心思说个清楚明白,今天你伤了囡囡的心,这是事实…你得争取到他们的理解。”

“嗯,儿子会的。”

金灏轩答应着。

这一夜,金灏轩回到自己的东宫后没有马上睡,而是静静站到了子夜,直到人觉得泛了才睡,可一等合眼,大脑中不由自主又做起了那个奇怪的梦,梦里出现了一个时不时被人欺负的小女孩。可惜,他看不清楚那人长什么样,只知道这个人肯定不是囡囡。

问题是,他为何会做这样一个连续性的怪梦?

皇太子的婚事 3

这个梦已经持续出现了好几个月,并且又往下持续了几个月,在金灏轩离开皇宫,开始了“惊心动魄”的游历人生以后,他做这个梦的频率越来越高。

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揠。

金灏轩是带着前世的记忆而生的,三万万佛卷都在他的脑袋里装着。

他知道着很多常人所不知道的事,也能感应到很多常人无法感知到的灵异之事。

所谓:一饮一啄,自有天定;兰因絮果,必有来因花。

他总觉那个女子和他之间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多少次,他想在梦里看清她的脸膀,想知道是谁令他如此的牵挂,可惜总不能如愿。这令他挺郁闷。

母亲见他有几次睡醒后很是怏怏不乐,便问他怎么了,他没说,关于这件事,他从未向任何人提及过。到底,他已经长大,总会有自己的心事以及一些不可告人的小秘密。

也不正是因为这个梦,他终于还是向父母提出了暂不考虑人生大事,想出去转转这样一个想法。

离开嘉州那日,母亲送了他一程又一程,恨不得陪他一起去游历。他笑笑,陪着母亲走了一程又一程,享受着母亲对儿子的关心。父母在,不远游,按着古话,他实在有些不孝,但他还是想任性一回。其实,父母亲也是支持他出去游历一番的。只是临到离别,总是难舍。

囡囡一直也跟着,可她不怎么说话,有可能还在生他的气,虽然他曾跑去万户侯府,诚恳的解释了一番,当时,她就拉着他死活不让他离京,第一次哭的稀里哗啦。

万户侯也在边上,叹着气说:“那就把囡囡带上,一起去散散心吧!你们从小到大腻一处。你若走了,这丫头肯定神不守色。”

他不想带,只想独自一个人出去冷静的理理头绪,把两个人分开,才能让他更清楚的看明白自己的心——娶囡囡,当真是他该做的事吗?

不知道。

他很迷茫,在亲眼目睹了父母亲那轰轰烈烈的爱情以后,他觉得他的人生似乎过的太风调雨顺。所谓爱情,来的太平静,激不起他心头半分涟漪。他不甘就这样被束缚,所以,才下定决心,去寻找心里那由来已久的困惑。

“我的爷,您这是在找什么?”

三个月后的一天,金灏轩来到了东海边一个小城,住了一宿之后,一大清晨来到了东城一座寺院。

这里是一座落破的山寺,名为法门寺。因为香火萧条,长年失修,入人眼的,是一片杂草丛生,断椽残墙。正殿中,满身斑驳的佛像前,香坛内,没点半根香。主持说,寺里已经断灯油好些时候了。

近身侍卫阿顺是他唯一带出来的一个侍卫,这小子实在忍不住了,一边打量着四周环境,一边咕哝着问。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他说:”随便看看!”

“可您一直在皱眉!有什么不妥的吗?”

阿顺问。他知道他家爷出身金贵,但这不代表他就吃不起苦,这几个月出门在外,他的爷,风餐露宿,并没有如何如何在衣食住行上穷讲究。有时,他们还住在四面通风的破寺,生活条件很艰苦。他家爷,一点也不在意,还对他头头是道的说,体验人生就得尝世情,知百态。

金灏轩不说话。他之所以皱眉,是因为昨天夜里,他梦到了这个地方。这一路过来,一直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指引他。

他慢慢绕到了佛像身后,果然看到了那一张摆着一副黑白棋子的棋台,被人用一排铁制的栅栏围了起来,成为了这殿里一道独特的风景。

“咦,请问大师,这里怎么摆了一局没有下完的棋?”

“对,此乃珍珑局,据说这盘棋,自法门寺建寺以来就摆下了,几百年来,一直无人能解。”

身穿补丁的主持双手合什,笑着打量着这位风度翩然的少年公子。他一眼就看得出这公子乃是一个俊杰人物,便道:“施主若懂棋道,倒是可以去破它一破。若能解开这珍珑局,就能打开寺里一处暗藏的机关。”

“还有机关?莫不是这里头还有宝藏?”

阿顺抱着剑,上前瞅了几眼,开玩笑的说。

“据说有。密室之中藏着一颗可以逆转命运的灵珠。相传,建寺之初,这里曾经一度香火鼎盛,又因为香客们听闻解得珍珑局者就可得灵珠以篡改命运,于是前来破弈者

tang那是络绎不绝。可惜无一人能破局。时日久了,世人就渐渐把这事当作了茶前饭后的谈资,没人信这里有灵珠,只当这是法门寺招莱香客的一种手段。之后,法门寺渐渐走向落没。直至今日,偌大一个法门寺,就只剩下贫僧师徒三人在此修行了!”

金灏轩点点头,这事,他听说过,法门寺是一个外族异乡旅人投巨资造起来的,这棋局也是那人摆起来的,法门灵珠可篡改命运一说,也曾广为流传。关于这些事,都是他从某些奇闻异志上看来的。当时看了,他只付之一笑,现在,他觉得这事背后,似另有有古怪。

他想了想,撩袍跳了进去,绕着那棋盘转了一圈,越看越觉得这棋下的精妙,杀的竟如此难解难分,以当前这种情况来说,黑白两子已经成为死局。黑子再落一子,必两败俱伤;白子再落一子,玉石俱焚。根本就没办法解局。

他摸着下巴稀罕的瞅着,心下不觉啧啧稀奇,饶他看过那么多的棋谱,就是没瞅见过如此棋局过,而且那黑白子造的也奇特,每个子上似都刻着一种古怪的文字。

金灏轩细细看了一番,发现这根本就不属于九洲任何一个地方,似乎是来自大洋外的另一片陆地的文字。

他忍不住往棋碗里执了一子看,并不是寻常的石子做的,不是玉,但很沉,手感细腻生凉,闻之,竟有一股幽幽然的异香。放在阳光底下一照,文字底下,好像还有一幅诡异的阵图,一条一条的线,连成了一个极为复杂的阵法。

突然,大脑里灵光乍现,他急忙将棋面上的黑白子齐齐收了起来,一个个扔进棋碗,然后依着棋子内那幅图形,在棋盘上落子,没一会儿,呈现在眼底的俨然就是棋中阵法。

原来所谓的珍珑局,其实是一个假相,法门寺创建寺院,摆下这棋局,可能并不是为了让人来破局,而是想借这些子中图腾来告诉后人一些事…法门寺可能还当真存在地下暗室一说。

“爷,这是阵法么?”

阿顺在边上问。

“嗯。很精妙的阵法,但…你看出来了没有,这阵法少了一件最最重要的东西?”

“是阵眼!”

“对!若无阵眼,便是死阵,只有开启了阵眼,阵法才能发挥出它的神奇力量。”

金灏轩点头。

“看来创建者这是在等有缘人来发现并开启阵眼…爷…”

阿顺看到自己的主子伸出了那修长的手指,往那阵法上随便摆弄了几下,阵眼立马就呈现了出来,整盘以棋子组建的阵法图赫然活了起来,下一刻,他们所站的地方,开始诡异的颤抖,宛若地震一般,整个殿宇都开始摇摇晃晃。

阿顺一惊,往后退了一步,暗叫了一声不好,这地儿要塌,抬头正要提醒主子马上离开。正是那一抬眼的功夫,他眼睁睁看着自家这位丰神玉立的少主子,嗖的一下,从眼皮底下消失,往突然乍现的地洞中掉了下去。

他一骇,扑过去欲救,嘴里犹惊呼着叫了一声:“爷…”

可惜,没能追随下去:厚厚的石板,在下一个瞬间内咬合,而刚刚摆着棋桌的地方,此刻,已空无一物,只有阿顺趴在那里,拼命的击打着地面,主子主子的叫着。

天呐,要是太子爷出个三长两短,他要怎么向圣皇圣后回禀?

他不由得双眼赤红的跳起,几步跨到看得目瞪口呆的主持身边,一把揪起那人衣裳,怒叫:

“你他妈把我家爷弄哪去了?”

主持结巴不成语,甚为无辜的叫屈道:

“贫僧不知,贫僧不知啊…”

这位主持在这法门寺待了快有三十年,还从没有遇上过这样的事,棋桌之下,竟另有天大文章。

金灏轩是被一阵凄厉的哭声吵醒,心里还在咕嘀:这是死了谁了?哭成这样?居然敢吵到他堂堂储君大人睡觉,真是太太太放肆了…

他记得他太祖母故的时候,宫里都没这么哭的呢!因为父亲和母亲说了太祖母是寿终正寝,不必太过忧伤,哭的太凶反显得做作,平静的送行就行。

是的,太祖母是睡着睡着就与世长辞的,既没痛苦,也没疾病,走的时候,唇边还带着微笑,一脸的和蔼可亲,没半分死气沉沉,屋子里还散着淡淡的属于太祖母独有的幽香。

想着,忍耐着耳朵里那尖锐的哭叫声,皱着眉头想撑开眼。

奇怪,眼皮怎么这么重?视线怎么这么模糊?

他抖动了好一会儿,朦朦胧胧的视线里终于出现了一张冷漠的、平淡无奇的小女孩脸孔,看上去最多就十一二岁的光景,按理说,这种年纪,应该最最天真烂漫的,可是她不太一样,一双冰冷的似看透人世沧桑的眼瞳,深不见底,是她给他的第一个印象。

还有,有水滴自她额头上滴落,吧溚吧嗒落在他脸孔上——看上去有点狼狈。

“行了,夫人,您别哭,十七公子把积水吐出来了,瞧,都已醒了…”

这小丫头片子转过头,对身边正哭的唏哩哗啦的女人说了一句,发梢甩动,扬起一层水晶。当头的太阳从树荫间照下来,撒在她那湿湿漉漉的脸孔上,肌肤显得特别的晶莹剔透,给她平添了几分柔美——其实,再怎么柔美都没用,以他大越太子看尽天下美人的眼光来看,这种姿色,最多只能算是中等。给这个评价,那还是得看他心情好不好了。

“真的吗?真的吗?”

下一刻,一个打扮极为素净的女子一边抹泪一边扑了过来,看到他在眨巴眨巴转眼珠子,顿时破泣而笑,激动的一把将他抱住:

“太好了太好了。十七,谢天谢地。你没事。”

“…”

金灏轩被她抱的差点喘不过气来。

这人是谁呀,敢这么放肆的抱他?

还叫他十七?

认错人了吧!

他想推开她,动了动手,发现浑身居然使不出半分力气。

发生什么事了?

他被暗算了吗?

头脑,有一些发懵,等看清举起来的那只瘦瘦的手掌时,他越发瞪直眼:

咦,这这这是谁的手?

他本能的动了一下,那瘦巴巴的小手,也摆了摆…

天呐,太不可思议了,这居然是他的手?

一个时辰以后,当他看清镜子里自己那模样时,素来淡定的皇太子差点晕过去:他的身体不仅缩水了,而且连容貌都变了,见鬼的,镜子里这又瘦若柴骨的人,到底是哪位亲?

皇太子的婚事 4

对于金灏轩而言,醒来之后,他曾经熟悉到骨子里的环境,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

他不再是大越金氏太子爷,换了个子,改了容貌,摇身一变,俨然成了邰家排行十七的公子,名邰彦,年仅十岁。这里也不再是由父亲母亲统治的大越国,而成为了一个不知名的国家:北周国。他是北周第一大族邰族邰国公的么子遗孤。

醒来时候,抱着他哭的人,是他母亲的妹妹。这一天是特意来看他的。

至于他母亲是个千金大小姐,嫁给他父亲以后,第一年怀上孩子;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为彦,意思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俊杰之才;第三年,他父亲奉命出征清剿反贼,战死沙场,后被北周帝追封为:第一勇士,长宁侯。这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作为长宁侯膝下唯一血脉的邰彦,很小就继承了那样一个爵位;第四年,母亲病死,他成了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第五年,他从高楼台阶上滚落,救醒之后,变成了一个白痴揠。

哈,对,这是最最关键的所在,原本聪明活泼的邰彦,在族人们一次又一次的陷害当中,成功的挤身成为了锡京第一傻侯。

按理说,金灏轩根本不知道这样一个国家的存在,原则上来讲,他是肯定听不懂他们讲的话的,也不可能了解这里的一切,但,当他苏醒之后,属于邰彦的记忆,极为古怪的全部灌输进了他的记忆库,曾经邰彦所经历过的所有种种事件,在他睡觉的时候,从头到尾的在他大脑里过了一遍,从而令他清楚的认清了现在他所处的环境,以及所要面对的那些人,哪些是真正关心他的,哪些又是想害死他——根据北周国的国法,一个家族,世袭的爵位一旦空出来,可以由家族当家人另选合适之人替之。

也就是说,邰彦要是死了,就会得益了别的堂兄堂弟。所以,总有那么一些人想除掉他这个傻不拉叽的蠢蛋,让出那一张人人皆在垂涎的侯位。

当然,这什么见鬼的侯位,与金灏轩来说,根本就不值一顾,他可是堂堂大越国的太子爷啊,整个天下都被捧到了他面前,还会在乎这小小的、见鬼的小位子。可问题,他怎么就成为了这该死的、见鬼的邰彦的呢花?

他记得清楚啊:他在大越东海岸一座名为浦城的小城里,正和阿顺在一座名叫法门寺的破寺内研究那盘看上去极为古怪的珍珑局。那棋局是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他拆了珍珑局,摆出了一个古怪的阵法,开启了阵眼,然后,他就灵魂离体,像当初他娘亲那样,嗖的一下从一个地方,来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可他娘亲是被人送到九洲来的,可他呢?

他怎么莫名其妙就来了这里?

原因何在?

还有,作为金灏轩的肉身,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

这些,他都不得而知,唯一清楚的就是:老天爷在玩他——他只是想告别双亲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理理头绪,长长见识,开开眼界,结果,一不小心,跑这么远——远到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能回去,真是活见鬼的。

金灏轩拧着一双眉,瞪着湖面上自己那瘦的像竹杆似的发育极度不良的身子,以及那面黄肌瘦的脸孔,黑着脸,有些郁卒的坐在河梯上,想着自己现在这混乱的人生,也不知东越国那边现在会是怎么一个场面…

回去是必须的,但是,应该怎么回去呢?

对于这事,他现在是一筹莫展。

此刻,他张望着这个春光明媚的世界,一时还真弄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力量在牵引他,将他卷到了这个又瘦又丑的身体里。

瞧瞧啊,现在的他,哪有以前那般玉树临风,光彩照人,丑也就罢了,还处处受人排挤,若不是府中还有一个老太爷知道护着他,这些年,他早就死了十七八回了。

可惜邰彦是个白痴,老太爷膝下孙女孙儿又多,再如何护,这个孙子总归不是他最最喜欢和欣赏的那个。

老太爷最最喜欢的那位,是长房所出的二公子,名叫邰驰,人称北周第一世子,长的俊若仙谪,且文武双全。

见过这二公子的人都会这么赞:若云端高阳,惹人瞻仰;若池中清莲,令人敬仰…

总之,人家就是一个威名赫赫的奇公子。而他只是一个大白痴。

“十七弟,身子才好,怎么又跑这里来呆坐?要是再掉进水里,可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