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先生,潜少爷,这是怎么了?”嘈杂的声音像潮汐般涌来,想必全谢府上下,此刻都知道我身体不适了。

好在眩晕也过去了,我睁开眼睛,抓住他的衣襟,说道:

“不要惊动旁人,休息片刻便好了。”

“大姨妈综合症”也要惊动御医,传出去只怕要被人笑上一百遍,我才不要。

“忍着些,我先送你回房。”

许是见我还能说话,他看着我的眼神,几乎可以用惊喜交加来形容。

“君儿,这是怎么回事?”

这下好了,连老太君也惊动了。我挣扎了一下,他却抱得更紧,我只差仰天长叹了。只好小声说道:

“不过睡得怔住了,如今醒了,真的不妨事,放我下来吧。”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放开了我,不过仍然托着我的半边身子,好似唯恐我有何闪失。我只好推开他,走到老太君面前,为我引发的“惊吓”致歉。众人也少不得向我嘘寒问暖,我都一一回应。却听到身后,有女子的声音,有如黄莺出谷般动听:

“程哥哥1

“程哥哥”吗?我转过头去,这才发现有一个年轻的女子,站在程潜身前。从我的角度看过去,风景正好。樱草色的衣裙,裙摆拖在地上,仿佛一朵盛开的花。青丝如水,一半绾成蝴蝶髻,一半垂在身后,简简单单,却更显芳华。不用再去看她的容颜,只这一个背影,就好似看到了整个春天。

程潜的脸上,已经挂上了“士族公子”的标准笑容,说道:

“秦小姐1

称呼“秦小姐”的话,应该是秦夫人的妹妹了。这几日跟着他们混,也是弄了好半天,才搞清楚了期间的亲戚关系。秦夫人和齐王,是表兄妹关系。齐王的娘——淑妃秦氏,正是当今丞相,秦夫人父亲秦大人的堂妹。秦夫人与谢大人之间的婚事,是皇帝钦赐,谢家与秦家这两个“丞相”之家,也因此联成了亲家。

其实得知了这个消息,我是有些惊讶的。皇帝不像是个笨人,睿王的身后是谢氏,齐王的背后是秦氏,现在让这两个注定要成“斗鸡”的家族,搞成这样的错综复杂,到底是为了那般?

一个谢秦联姻还不够,如今另一位秦小姐,又找上了与谢家相关的“程哥哥”,只是这联姻之路——

一个是“程哥哥”一个是“秦小姐”,这样的称呼啊!我心下有些了然,这位秦家小姐,只怕是也是当“神女”遇上“襄王”,尚需努力了。

程潜礼貌地越过她,走向这边,那位秦小姐也随着他转过身,只见那盈盈的眉目,片刻不曾稍离程潜,好似清澈的泉眼,纯净的倾慕汩汩而出,润物无声。明眸皓齿,肌肤胜雪,容貌与她的姐姐秦夫人有七分相似,却更胜一筹,美丽不可方物。

就算在最美丽的年纪,我也不曾有过这样的感情,青春真好。正在我感叹时,耳边却传来清儿有些童稚的声音——

“凤姐姐,你身子不舒服了吗?”清儿一只手贴在自己的额前,另一只手则贴上我,说道:“呀,好像真的比清儿的头烫些。”

“莫非真的是病了?卿卿,我送你回房,明日你只好好歇息,光凌那边,先使阿恒盯着,此事也不在这一二日之间。”

“啊,你便是清儿口中的凤姐姐?”那秦小姐仿佛才发现我的存在一般,对我道。她的双唇抿起,表情有些倔强,颊边的梨涡若隐若现。

“凤君见过秦小姐。”我礼貌地点点头,这个小姑娘只怕是将我当成情敌了。我转向那位导致我被敌视的罪魁祸首,道:

“哪有那么娇弱,歇息一晚上便好了。我自己便是大夫,如何不清楚,真的无事。何况此案一日不破,那些女孩子便有一日之险,这才是大事。此事过了之后,有多少时间可歇着的,我明日定要去的。”

大案当前,轻重缓急有别。想让我停工,那是不能的。

程潜还要说什么,老太君却发话了:

“好,好!到底是君儿,成大事的人是要有这样吃苦克难的精气神儿。潜儿,你也糊涂了,若她听得下去劝,便不是君儿了。”

程潜挨了这一顿训,也只有肃手应是。只是我还没来得及为老太君站在我这边开心,她便采取了各打五十大板的策略。对我道:

“君儿,便是明日要出门,也要先给太医看看,女孩子家毕竟身子贵重,不可轻忽。若太医不许,你便在家里乖乖待着,不可出门。潜儿,还不送君儿回房去?”

老太君发话,谁敢反抗?我只得跟着程潜,往后院去,只听得身后老太君道:

“亲家小姐既来了,便安心多住几日,瑁儿这些日子也是忙了些,你来了,多陪陪令姐,也是好的。”

似乎老太君对这秦家小姐,异常的客气有礼,看来要做她老人家的外孙媳妇,这个秦小姐面对的,岂止三座大山这么简单!少女的一片冰心,只怕有的辛苦了。

太医来了又去,只说我是劳累过度,留下了一个药方,要我静养。虽然他强烈的劝我休息,倒也没有下强制禁足令。我自然松了一口气,程潜悻悻然,只说明日一定要他相陪,才能出门。

因为要静养,所以倒没有用我下逐客令,他便离开了。我喝了半碗红米粥,将调养的方子写了给蝶板,便早早梳洗了上床养精蓄锐。明日还有尸身要验,绝对马虎不得。

只是到了后半夜,感冒的症状终于上来了。在下腹绞痛与冷热交替的感觉之中,我难受地醒过来。又是一阵锐痛袭来,我急喘了一口气,那痛处一片冰凉,这“大姨妈”来得还真是时候。

睡前装了热水囊,竟也没有半点用处,看来这次真的麻烦了。

“你——可还好吗?”

大半夜,寂静的寝房之中,竟出现了男子的声音。我没有吓到魂魄出窍,是因为习惯了——

“殿下。”又一阵尖锐的痛,我的冷汗都冒出来了,调整了一下呼吸,我方道:“殿下夤夜来访,想必是有要事。只是凤君此刻实在起不得身,唯请殿下另寻高明。”

他对于我的“礼貌”并没有任何反应,反倒坐在床边,那双比夜还幽深的双眼,虽然表情稍显僵硬,却是与白日里截然不同的柔和,脉脉看着我,直到我别过眼,才伸手为我掖了掖被角,道:“我听说了,疼得厉害吗?”

想必他放在我身边的耳报神都不是当假的,但是想到蝶板将我“身体虚弱”的原因告诉给他,我还是觉得很糗,只好转过脸去,当做他不存在。

夜凉如水,万籁俱寂。这沉默的黑暗之中,人的感官,似乎都敏锐了许多。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深沉绵长,他的气息,他的体热,在这狭小的锦帐之中,簇拥着喧闹着,满满当当。我的头皮发麻,心跳也渐渐加速,只好像鸵鸟一样,把自己的脸埋进羽毛缎被中,背对着他,把自己卷成一个球。

可是防得了下面,防不了上面。我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正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离我的脸越来越近。忽然背心一凉,我转过头去,他竟掀了我的被子,躺了进来。

我一直紧绷的神经线,“啪”地一声断掉了。整个人几乎弹了起来,却被他一把抱住,在我身上的穴道一拍,我所有义正言辞的训斥,都蒸发在了空气之中。

居然点我的哑穴!我瞪大了眼睛,极尽全力表达我的不满和鄙视,以及将他千刀万剐的情绪,却只换来他的低笑。

“若明日还想出这个门,便听我的,闭眼1

这样的危急情形下,能闭上眼的,除非神仙。我还是一介凡人,如何淡定得下来,只有继续“以眼杀人”,表达我的不认同。

他叹了口气,手指轻拂过我身上的几处穴道,朦胧中,只觉得眉心好似有蝴蝶轻点而过,之后便有温热的气息,在我冰冷的下腹涌动,渐渐回暖。

之后的之后,我便毫不客气的昏死过去,再无知觉。

再醒来时,已经是快到已时,昨夜的那人早已经离开了。若不是枕上的凹痕,我还以为昨夜他匆匆而来,只是一场梦。

虽然心里不太舒服,但是这一觉醒来之后,头昏眼花、腹部抽痛的症状一扫而空,整个人都轻快了起来。真不知道昨夜我昏死过去之后,他施了什么样的魔法。

收拾停当,我喝了谢瑁夫妇特意送来的燕窝粥,便在程潜的陪同下,杀向京兆府。见到我来,齐王和谢瑁都有些惊讶。

齐王道:“光凌方才还在说,凤小姐抱恙在身,今日只怕来不了了。我还在说要去府上探望,小姐便到了。真不妨事吗?”

“殿下所虑极是,昨夜内子去探望,还听蝶板姑娘说先生病势渐重,只怕今日起身不得,先生还是再将养一日,明日再来不迟。”谢瑁也是一脸关心,说道。

“这病症不过来得急些,发了汗便好多了。谢过殿下与大人关怀。凤君若真熬不住了,自会去休息。眼下人命关天,只争朝夕,凤君岂能因私害公。那几位少女尸身在何处?劳烦为凤君指引。”

齐王和谢瑁对视了一眼,都看向程潜。程潜叹了口气,道:

“她素性便是如此,唯有遂她之意。放心,一切有我。卿卿,先将这参片含了,我昨日问过太医,说是与你身体有益。若你敢逞强,我立时将你扛去太医院。”

在所有的尸体类型中,烧死是其中生前和死后改变最大的一种。在现实中,我也曾见过本来有一百八十公分的男子,被烧死后,缩水成了几十厘米,险些被认成幼童。所以在烧死的案例中,确认其身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要将与他们相熟的亲人找到此处。

经过初步检查,她们的浅表特征,都符合烧死这一死因。她们的尸体因为烧炭化,而曾拳斗姿态。双目紧闭,所以角膜内并无烟灰;睫毛也呈现烧死特有的睫毛症候——因为双目紧闭,所以仅仅尖端被烧。

至于她们的身份,也可以说是不出所料。

“这三具尸身,只怕皆非这被烧人家的女儿。”我摘下手套,说道。

“何以见得?”

“这两具尸身是那对双生子。据他们的邻里说,这两姐妹的容貌身量,一般无二。但是这两具尸身,却并非等高。她二人虽遭烈焰焚身,但是几根长骨却并未损坏,仅从她们尚还完整的骨骼推算,左边这具生前,比右边这具高出小半头。”我先指向双胞胎的尸身,说道:“是以这两人,绝非双生子。”

我又走到另一处尸身,道:

“这具尸身,亦非那家的女童。据邻里所讲,这女孩前日才褪了这门牙,这具尸身,却是门牙完整,落得是犬齿。岂能是一人?这三具尸身,皆是豆蔻之龄的女孩儿,若我未想错,想必她们皆属这三月来失踪的女孩儿。”

“适才卿卿说着三个女孩儿,皆是走水烧死,换言之,那其他失踪的女孩儿,有极大的可能,尚在人世?”程潜接着我的话,说道:“怎么流了这许多汗?卿卿,可还安好?”

“无事1我摇摇头,刚刚验尸的时候心情紧张,还不察觉,但是结束之后,便觉得有些头重脚轻,我将身体稍稍倚向红木雕花的椅背,装作一切如常。

程潜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而我对被扛进太医院,并没有太大的志愿。

“光隐所言极是,既然如此,我们更要加紧动作,那些失踪之女仍在世间,我们哪怕多救一人,亦是功德。”齐王也说道:“那‘蝶恋花’何在?小姐可将其带出?”

“带出来了。”我今晨起来,仍存了一线之机,想在这饰品上,取得哪怕一个指纹,却未能如愿。这饰品已经过了太久,被雨洗风吹后,已经如新的一般,看来也只有一家一家去寻它的主人了。

谢瑁接过那蝶恋花,说道:“我先寻人去,将此物图样画出来,然后派出所有差役去寻,定能有所斩获。”

“凤小姐,这边的事情尚有我们在,既然玉体违和,还是请光隐送你回去修养。若这蝶恋花的来处有了消息,我即刻命人送你回去。”

“谢谢殿下好意,我若真有不适,定然不会勉强。”我说道:“那许稳婆可曾找到了?”

“昨日去万年的人亦回来了。据说那许稳婆四月之前,急病而亡。今日差役带着我的手令去了,她的棺椁明日便送到京兆府,先生不必担忧,明日再来。”

四个月之前就死了,还真是凑巧。齐王接着道:

“已派人拿了我与光凌的手令,去各县寻访,若有媒婆死在这几个月的,尸身便都运来京兆府。凤小姐,此案还需倚重小姐,请多多保重。”

于是乎,我便被这几尊大神联手送回了谢家,不过这一病也好,原来想着推掉齐王府的邀约,借口便送上门了,福祸由来相依,中国最有智慧的老人家的话,多听听总是不错的。

好女儿

“卿卿,身体可好些?”马车停下,帘子打起,我忍住晕车的感觉,睁开眼睛,睿王和程潜一左一右站在我面前,皆是一脸关切看着我。

平常的时候都无所谓,我只要抵抗力稍有下降,就一定会晕车。早上去的时候,昨夜他安抚的效果还在,所以还不太觉得,可是经过了刚刚的验尸之后,便露出了原形。

只是再难受也还是要顶住,如果他们二人真的联手封杀,把我挤出这个案子才叫糟糕。我挤出一个笑容,扶着车壁站起身,回答程潜道:

“真的不妨事,休息片刻就好。”

事实证明,做人果然不能太铁齿,我才走了一步,马车便晃动了一下,眩晕果不其然又来了,我眼前一花,糟糕糟糕,“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该倒向哪里比较合适?

待这阵眩晕过去,我才发现,我又不争气地被睿王抱在了怀中。头顶上,车棚已换成了水蓝色的天空,而眼前出现的,绝非我半熟不熟的谢府二门,而是雕刻着“梅雪图”的汉白玉影壁。

“不是说回谢府,这又是何处?”

睿王将我轻轻放下,程潜也到了我身侧,说道:“寒舍。”

“这是光隐府上?”

“是。”程潜回答道,不过接下来的话,便是连珠炮的训话了:“以我的意思,你今日便不该去京兆府。尸房本就阴气森森,味道也重,你又受了寒,必是冲撞着了。都这般脸色了,还说不妨事1

“本来说要送你回谢府上,光隐与我商议过,若你回去,一来路远颠簸,二来清儿少不得登门寻你。光隐府上距京兆府最近,你在此停留半日,调理好些,再回府也不迟。”睿王倒是不疾不徐,将事情交代清楚。

“我——”我才要说话,便被程潜又打断了:

“莫要再推脱,寒舍距京兆府,只有谢府过去一半的路程。你一向警醒,今日却不曾察觉时间有异,下车时气息亦是不稳,想必难受已极。若你再不进去,程潜唯有安步当车——”

“我适才要说的,不过是恭敬不如从命罢了。”我有些没好气地说道:“有劳光隐引路。”

这座齐王夫妇惦记了两日的宅邸,倒先偏了我了。照顾到我身体不好,什么前厅叙话的程序,一概都省了,进了这间寝房,他们二人止步于外间,我则被训练有素的两个小丫鬟扶到了床上,脱了外裳,又去了簪子,让我舒服地倚在引枕靠垫之上,这才撩起了隔断的帐子,让他们二人也进来。

这两人才坐下,便听得外边敲门声响。

“公子,妾身萧隽隽,姑娘的黑珍红枣饮已备好,请您示下。”

地道的官话,却带着吴侬软语般的娇媚,格外入耳。萧隽隽?我突然想起齐王说起那位“碧窠之宝”小姑娘的时候,隐约听到程潜回话里,有半个“绢”音,莫非这位便是那传说中的萧姑娘?

“快端进来。”程潜说道。

我转过头,看向隔断门,还未见到了人,便闻道了一阵沁人心脾的暖暖花香。我对植物的研究,仅局限在草药之上,所以这香味到底是什么,我还真不知道。

想这碧落朝,真是造化神秀,人杰地灵。我所认识的女子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难得的美人儿。这位萧姑娘也不例外,她缓缓走到我身边,将手中的托盘举起。白皙修长的手指,衬着乌木的托盘,更显美好。低垂的脖颈,让人分外想到“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的诗句。容貌还在其次,只这绰约的姿态,好似娴花照水,我见犹怜之处,犹在昨日那位秦小姐之上。

“多劳萧姑娘了,凤君不敢当。”我忙说道。

那萧姑娘抬起头,对我微微一笑,如百花初绽的美丽。我忍不住咂舌,说起来,程潜还真是“吸纳美人儿”的体质。

“隽隽姑娘,你来的正好。我们在此处,卿卿亦不得休息,殿下与我待她喝了这羹,便先去了。你素来仔细,留下好生服侍。只要她有不适,便打发人去前面寻我们,莫要轻忽。”

“公子所托,隽隽定倾力以赴,公子和殿下请放心。”

两尊大神一走,我的心情也轻快了很多。程潜对我“热爱工作”的行为摆明了是反对。睿王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他的眼神攻势,比起程潜的言语更有压迫感。

“凤小姐,这羹趁热喝了吧,若凉了反而不好。”

“谢过萧姑娘。”我接过来,心下却有些嘀咕,看来昨日那位太医当着我的面虽然不曾说什么,想必对程潜,还是交了底的。所谓黑珍红枣饮,就是黑木耳加上红枣熬制的,正是“大补”。

不过事到如今,唯有装死。我接过玉碗,以最快的速度毁尸灭迹。那萧姑娘方才从她一起带来的食盒中,将点心一一摆上,说道:

“公子今晨起来便吩咐了隽隽,命隽隽做几样滋养又可口的膳食,说是晚些时候送去谢府上给小姐进补。却未想到半个时辰之前,又说小姐往府上来了。仓促之下,膳食简陋,还望小姐海涵。”

这萧隽隽的措辞以及气质,不像是平常人家出来的女子。程潜与她,到底是何种机缘结识,我倒有些好奇了。

“饭食是隽隽的拙作。这些点心,却是扶桑的一片心意,请小姐品尝。”

无论饭食还是点心,都是我素日里喜欢吃的,程潜还真是有心了。我有些感动,那日在露台上,他对我说的话,蓦然在耳边中响起:

“我想与你赌一个开始…”

可是他所要的开始,真的可以吗?程潜确实是知我懂我的那个人,我也相信他可以抛下红尘俗事,与我携手天涯,将他许给我的那些美丽图画,一一实现。只是——

我的脑海中,属于另一个人的双眸浮现。虽然他都是面无表情,但是我却从没有见过还有谁的眼,比他的更会表达。柔和、坚韧、暴烈、甚至嗜血,都从那双全天下最美的双眼中,传达出来,每一瞥,都是触目惊心。

造物主本就不该让这样的美,降临于尘世间的男子。我甚至可以理解他“天煞孤星”的命格,上天是公平的,强极则辱,情深不寿,成就这样的完美,就算是以拥有的一切去祭奠也不够。

“小姐,小姐。可是这饭菜不合脾胃?”萧隽隽有些担忧地问道。

我这才从已飞出了八百里的迷思中惊醒,微笑地回应:“不会,姑娘的手艺精湛,乃凤君平生仅见。”

这并不是我恭维她,眼前几道,虽然是家常小菜,却是色香味俱全,入口更佳,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而扶桑的点心,也保持了一贯的水准。虽然抱病在身,我不得不说,这是来到这碧落之后,吃到的最美味的一餐。

“多谢萧姑娘,还要有劳姑娘,若得见到扶桑,请转达凤君的谢意,若改日得见,凤君必再亲身谢过。”

“这都是我等应为之事,小姐这般客气,隽隽反而不知何以应对。”她起身撤了剩下的饭食,交予一旁侍立的丫鬟,转身微笑地看着我,眸光之中,竟都是钦敬。

我有些意外,按照齐王的说法,这位萧姑娘与程潜之间,应当还是有一段英雄美人的故事的。没想到她对我这个“上门情敌”,倒并没有什么歧义,难道这其中,是有不为外人所道的隐情?

“姑娘也请坐吧。”我指了指身边的椅子,说道。

“谢过小姐。”她向我告了罪,方才坐下,脸上的表情未变,却意外地向我打开了话匣子,开门见山:

“小姐与公子相交,已非一两日。隽隽斗胆,敢问小姐以为,公子为人如何?”

“光隐人如其名,光华内敛,皎如朗月。最是难得的,在魏晋风度之外,于他人的悲苦,亦有同理之心。”

程潜是个难得的好人,我一直相信,他对阿恒的好,并不仅仅是因为阿恒是我的徒弟。否则以阿恒的颖慧,断不会对他如此折服信任。他虽然是天潢贵胄,却只将这身世看做浮云,不曾以此自矜。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若那日在水月庵中,与我一起抓人的他,他绝对不会如齐王一般,只说什么“玷污佛门清静之地”之类的话语,而会说“出家之人,本应慈悲为怀。何况她与你们朝夕相处,如何下得去手1云云。

这也是我之所以相信睿王和程潜的原因。我愿意去相信肯为了家国百姓,放弃了尊荣安逸的人,相信为了不为任何私利,肯为整个社会视为“低贱”的风尘女子而张目的人。这便是人性的差异。就算是二十年来吃斋念佛去养什么“神仙之气”,也不过修炼了皮囊,在意“佛性”远大于“人命”的齐王,终究脱不了私利的沟壑。

“小姐慧眼独具心如明镜,果然是公子的知己。世人都以为公子风流不羁目无下尘,又岂知他们所见的,不过是皮相罢了。”

那萧姑娘提起程潜,双眼水润晶亮,那目光透露出来的,不像是男女之情,更像是二十一世纪的“粉丝”见到了“偶像”,近乎狂热的信仰。也不待我问起,便又踢爆了有关自己的一个大新闻:

“隽隽与公子相识于五年之前。彼时公子是圣上钦点的翰林大学士,而隽隽不过是花满楼一歌妓。因还有些微末的技艺,是以京城的贵家公子们,都点招隽隽琵琶佐酒。隽隽及笄的第二日,嬷嬷便同隽隽说,欲为隽隽破瓜。恰逢公子前来听曲,隽隽一曲弹罢,谁知公子竟听出了隽隽的心事。”

难怪她这般娇柔,古时候培养一个青楼花魁,比培养一个大家闺秀,要困难的多。真正的花魁,都是气质出众,见之忘俗的,看她的言谈举止,想必她说的什么微末的技艺,也只是自谦罢了。

她看了我一眼,道:

“隽隽家贫,六岁上便被买入烟花之地,于这神女生涯,早已心冷如铁,可终究还是不愿从了这命。公子虽踏足烟柳,却从不曾有鄙薄之态。隽隽便和盘托出。公子听过之后,只问了一句,若能出得那见不得人的地方,我有何打算。我便说,若能脱籍,惟愿洗尽铅华,自食其力,至于与人为妾,不如留在此地。”

“五陵少年争缠头,到门庭冷落车马稀,也不过转瞬之间。姑娘能有这般的决断,凤君不胜感佩。”我说道。

果然风尘之中多奇女,这萧姑娘,俨然是另一位“严蕊”,这“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去处”的人生,比起“宁其死为留骨而贵”的锦衣玉食,是更艰难的选择。

“那晚,程府便送了一封书信与纹银千两来,指明为我赎身。那书信上写着,这纹银千两,只算是暂借于我,若我暂时没有去处,便先随来接我之人安排。我无论如何也未想到,他竟将我安排至‘碧窠’学厨艺。我这才想起,有一日他来楼中,曾吃过一块我闲暇时弄的点心,没想到他竟将我这点喜好,记在了心上。我记忆之中,从未有人于我如此关怀。如今隽隽小有所成,公子又终得回京,隽隽便立时请辞了‘碧窠’,入府中掌事。公子于隽隽恩同再造,便穷尽一生,也无从报答。可笑世人竟以为公子与隽隽有私,活色生香传遍京城,隽隽为公子不值,公子却只说世人都是人云亦云,不如便随他去。公子不放在心上,隽隽却不能够。世人的眼光皆可无视,唯有小姐,隽隽不能再拖累公子1

程潜可是在家里说了什么?还是这位萧姑娘看出了什么?我抬头看着她清澄的双眸,她也毫不回避地看着我,接着继续道:

“在‘碧窠’随着师傅学艺一年,方才得允许做师傅的二厨。那晚,我来到府中求见公子。隽隽无以为报,只有献上所学,为公子整治一桌酒席。除此之外,隽隽所有,不过这具皮囊罢了。如今想来,动那样的心思,真是荼毒了公子——那夜公子与我,都喝了许多酒,我本想借着酒意自荐枕席,却被公子拒绝了。公子说的那番话,隽隽一生不敢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