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吉侧过脸,瞟了他一眼:“我喜欢。”

  丁溥天嘿嘿一笑:“有些话,你要是个黄花大姑娘,我就不好说出口,不过你现在已经煮成熟饭了,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我就不跟你兜圈子了——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别说你就看上他那张小白脸了,小白脸可是中看不中吃,过两年你就明白。”

  大吉转身看着丁溥天:“我不会吃他的。”

  丁溥天一直觉得大吉长得漂亮,如果不是大吉各方面都比较可怕,他很可能就对她出了手。他自知没有出手的胆量,所以退而求其次,一直憋着想对大吉开两句黄腔,然而此刻迎着大吉的目光,他和她对视了几秒钟,发现她是没听懂自己的话。

  他有心再解释解释,让大吉明白女人吃男人,并不是全靠上面那张长了牙齿的嘴。可是话到嘴边想了想,他又没敢。他怕大吉让自己说恼了,半夜会来啃了自己。

  “行啊,你回去吧,我没别的事,就叫你过来问几句话。你安心过日子吧,放心,咱俩是合作的关系,而且合作愉快,你就真要在我家下崽子了,我也不能把你撵出去。”

  大吉得了许可,归心似箭,一溜烟就走了个无影无踪。而丁溥天叹息一声,问自己身边的女人:“你看她是不是长得有点像个洋毛子?”

  “是。”女人点头附和:“高鼻梁大眼睛的,还那么白。”

  丁溥天心里不是很痛快,于是就说不出好话来:“肯定她祖上让洋毛子日过。”

  厉害

  大吉回了住处,一进院子就看见了明石。

  明石倒是没有出来,但是推开了一扇玻璃窗,探出了上半身仰头望天,忽见大吉回来了,他看着大吉欲言又止,及至大吉走近了,他才说道:“今天有这么多的星星。”

  大吉听了这话,也仰起脸望了一眼,结果发现今天的星星确实是多,是名副其实的繁星。不过对她来讲,星星月亮不是稀奇风景,当年她夜里吃饱喝足了,无所事事,可以仰卧在一股子粗树杈上,把星星一直从明看到暗。

  于是她就没理会。

  院子里除了她自住的房子之外,左右还有两间小房,其中一间类似厨房,但是里面的灶台都是摆设,没有柴禾也没有大锅,只有一口大水缸,缸里的水一见少,士兵就会自动的挑水把它添满。大吉走去厨房,从缸里舀了水往盆里倒,自己先是洗漱一番,然后再换一盆新水进房端给明石。洗漱的时候她用了一点东洋香皂,所以洗过之后,手和脸都留有余香。这点香味让她觉得有点不自在,人都躺下了,她还是不住的去嗅自己的手指手掌,不确定这气味究竟是香还是臭。

  就在这时,躺在她身后的明石伸来了一只手,那手大模大样的钻进她的内衣,直奔了她的胸脯。她低头看了一眼,心想凌晨到此刻,两个人已经“好”了两次,难道他还想要第三次吗?

  她也不知道一日夜内“好”上几次才算对劲,所以竟想得出了神,直到那只手忽然半轻不重的一拧她。她疼了,不假思索的扯出了明石的手,然而明石随即又向她的后背打了一下。她莫名其妙的翻身过来:“你干什么?”

  明石把嘴唇抿成一条直线,表情非常的幼稚,非常的坚贞,像个少年志士,并且对着她的肩膀又打了一拳。

  大吉这回可真是困惑透了:“疯了?”

  明石收回手,开始瞪她。大吉抬手理了理长发,同时饶有兴味的上下打量着明石,打量到了最后,她忽然一扑而上,搂住明石翻了一圈。骨碌碌的滚到了大炕里面,她低声问道:“你生气了?为什么生气?因为我晚上和你闹着玩?还是我刚才回来没和你说话?”

  明石喘得厉害,但是满脸的不屈,坚决一言不发。大吉实在是没看懂他的路数,于是干脆不管那些,低了头就去亲他的脸和嘴唇。结果这一亲还真是亲对了,挣扎着撩起自己的上衣,明石把大吉的手往自己身上拉扯,又用双手捧了大吉的脸蛋,歪着脑袋和她亲得上气不接下气。大吉也是喘得厉害,明石在发烧,她也一样。明石不知何时占了上风把她压到了身下,弓起身体向下挪了挪,明石把脸埋进了她的胸中。大吉对他没轻没重,他对大吉也是没轻没重,他叼着她噙着她,口水津津拼命的吮,直到她慌乱的抬手拍打了他。

  慌乱之余,大吉想:“第三次。”

  第三次非常好,结束之后两个人躺着说话,余韵也是非常好。明石的确是生气了,因为大吉回来先是不理他,后来上了床,竟然也没有像往常一样拥抱他。他在大吉面前,心理年龄不会超过八岁,不但是个小男孩,而且是个心眼很小、醋意很大的小男孩。

  “我是在想事情。”大吉告诉他,又把手伸到他面前:“香皂的味道,臭不臭?”

  明石凑上去嗅了嗅:“不臭。”

  大吉收回手也嗅了嗅:“味道都没了。”

  “那也一定不会臭,是香皂,又不是臭皂。”

  大吉听了这话,放了心。两人又躺了片刻,大吉忽然想问他现在有没有一点喜欢自己,愿不愿意和自己留在这个时代,愿不愿意和自己结婚,做一辈子的夫妻。可是话到嘴边,她又犹豫了,怕自己不识相,问来问去碰一鼻子灰,还扫了当下这一片好兴致。

  “过一天算一天吧。”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知道其实明石此刻也在考虑着同样的问题,不过明石知道她是真的喜欢他,明石不知道的是自己。

  明石总觉得自己不可能会爱大吉——不止自己,任何人,只要没疯没傻,都不可能爱上大吉。

  可若是一点都不爱,自己这又是在干什么?

  所以到了最后,明水和大吉达成了共识:“过一天算一天吧!”

  无论有没有爱,他们现在都已经是把两个人搂抱成了一个人,而且谁也不舍得放手,谁都觉得这样最好。

  既是这样最好,那么,两个人就这样好了下去。而且在半个月内,明石不但恢复了些许元气,还很奇异的长高了一点点,肩膀也宽了一点点。从脖子往下的身体是增添了些许的男子气概,脖子往上则依然还是一张小白脸,胡子虽然是有,但是似有似无的抽象派,倒是鬓角发根密了许多,是戏台小生才有的“鬓若刀裁”,刀子剃过之后,也依然留着淡青的痕迹。天气越来越晴暖了,却又不是盛夏式的酷暑,只是鸟语花香、晴空如洗,让明石在房内坐不住,没事的时候就搬了椅子到院子里坐。人人都知道司令麾下的女侠在这院子里公然养了个小子,但凡有机会,就总要设法从门口往内瞧上一眼。一眼瞧过之后,所见所闻够他们嚼上半天的舌头。

  明石的脑回路与众不同,完全不以吃软饭为耻,坐在房门口的阴凉地上,他怡然自得,活得挺舒服。

  丁溥天也听到了些许闲言碎语,于是找来个长舌头的副官,问道:“那小白脸,和咱们女侠,过得挺好?”

  “报告司令,好像是挺好。”

  “就凭咱女侠那个——那个——那个生活习惯,那小子没害怕?”

  “没听说他害怕啊!”

  “那你成天乱窜,你到底都听见什么了?”

  长舌头副官思索了一下,然后很慎重的答道:“司令,咱女侠和那小白脸,好像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了眼了。听把大门的小兵说,后半夜的时候,隔三差五就能听见他俩嗷嗷叫唤。”

  “什么?就那么个兔崽子,能把咱女侠弄得嗷嗷叫唤?”

  “不不不,不是女侠,叫唤的是那个兔崽子。”

  司令听了这话,当即和副官对视了片刻,末了低声问道:“女侠……这么厉害吗?”

  副官一挑眉毛一挤眼,对着司令微微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心慌

  明石在院子里发现了一棵老野菜,他闲来无事,就把那棵野菜慢慢的□□揪了根子,然后放到水里涮了涮。转身回到房间里,他一边咀嚼那根苦涩的老野菜,一边坐到了大吉身边。这屋子不算大,然而炕很不小,并排躺得下五六个大吉。此刻正是正午时分,大吉正在睡觉,朦胧间感觉到一滴水落到了自己脸上,她当即将眼睛睁开一线向上瞟,结果看到了明石一动一动的嘴角。

  她不动声色,两只手在被窝里暗暗的活动,人也在短时间内醒了个透。就在明石被那棵老野菜苦得龇牙咧嘴的时候,她一跃而起,对着明石暴喝了一声:“哈!”

  明石吓得一屁股跌坐到了地上,仰头看着大吉愣了几秒钟,他把剩下的野菜塞进嘴里嚼了嚼,然后起身扑上去堵住了大吉的嘴,用舌头把这一口苦得出奇的野菜全顶进了她口中。然后伸手狠狠捂住她的嘴,明石怒道:“你又来吓唬我!我苦死你!”

  大吉确实是很喜欢吓唬他,说是纯粹的“吓唬”还不甚准确,准确的讲,她是很喜欢调戏他。一看到他急赤白脸的发脾气,她就觉得很有趣,很好笑。野菜被她咽了,也没觉出多么苦涩来,反倒是比馒头米饭更多一点清新的滋味。

  “这是什么草?”她问明石:“味道不错。”

  明石难得听见她夸赞什么东西“味道不错”,便冰释前嫌,顶着太阳又跑去了院子里,蹲在地上又去寻找野菜。院子的后方,挨着后墙的地方,草木最盛,土地也干净,所以他一手挡着眼睛,一手伸出去翻动荒草——他有点怕这堵后墙,因为这后墙上撞死过一个女人,旁人不知道,他却是看得清楚。

  将能吃的野菜集成了一小把洗干净了,他回房把它给了大吉:“都是能吃的,毒不死你。”

  大吉坐在炕头,不睡觉了,开始吃那几棵野菜。明石坐在一旁,忽然问道:“大吉,你输一次血,很贵吗?”

  大吉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我们就一直要住在丁溥天家里吗?”

  大吉惊讶的看他:“这里不是挺好的?还是在我不在的时候,有人欺负你?”

  “不是……”明石垂了头:“他又不是让我们白住,你不也是要为他做事的吗?”

  大吉盯着手里的野菜,把漆黑的眉毛挑起来又落下去:“我只会杀人,原来杀人,是为了活着,现在杀人,也是一样。你别把我当成平常的女人,我这辈子只能是你这么着过下去了。”

  明石挪到了大吉面前,正色说道:“那你是想和我一起过太平日子,还是想就这么像个鬼似的给丁溥天当杀手?”

  大吉冷笑了一声:“我说了,我只能是这么着活下去。”

  话音落下,她忽然把脸上的冷笑一收:“嗯?”

  明石莫名其妙:“什么嗯?”

  大吉抬手轻轻一捏明石的衣领:“你要和我过日子?太平日子?“

  明石被她这么一问,忽然有些心虚:“啊、是啊!”

  大吉探身凑近了他:“过多久?”

  “多久?”明石被她问了个手忙脚乱:“那谁知道!反正我没欺负过你,都是你欺负我。你要是再这么天天吓唬我,我看过不了多久我就被你吓死了。”

  大吉垂下眼帘,若有所思的微笑了。她的睫毛不是很长,然而非常的黑非常的密,两只眼睛便像是用墨笔勾画过了一遍。今天她的头发挽得整齐利落,显出了修长的脖子,笑也笑得自然,不是平时常见的坏笑。明石看着她,第一次觉得她真是个女人,不是山精鬼魅,不是幻化成了人形的妖魔。试探着抬手摸了摸她的脸蛋,她睡出了面颊上一点绯色,浅浅的红,温温的暖,不止是有颜色有温度,她还有气味,肉体沾染了香皂香,又在热被窝里躺了许久,混合出来的气味。

  慢慢的放下了手,明石移开目光,心慌。

  病了似的心慌,慌得他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说也不是笑也不是。从来没这么难受过,原来心慌比心疼更难熬。喃喃的开了口,他连声音都是颤的——颤的,也是狠的,咬牙切齿,不知是爱了谁,或是恨了谁。

  “我也能赚钱养活你的。”他不看大吉,越是要对她说真心话,越是死活不看她:“我身体没有别人结实,可我会看。你知道吗?这是个秘密,我会看。后墙上撞死过一个人,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你们都不知道,只有我知道,我看得见。我还有秘密,你要不要听?你要听的话,我就讲给你。你听了就懂了,我没骗你!”

  说完这话之后,他根本没等大吉回答,滔滔不绝的自己说了下去。他的来历,他的母亲,他的苏星汉,他的千目……不管大吉听不听,不管大吉信不信,他全说了。

  说完之后,他的眼前黑了一下。这回可以转向前方去看大吉了,他微微的喘着气,像刚刚走了十里山路一样,累得出了虚汗。

  大吉直视着他的眼睛,问他:“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你说。”

  “你是还想再回明朝?还是不想回了,愿意留在这里?”

  明石犹豫了一下:“你呢?”

  大吉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我不想回。”

  明石低下了头:“千目死了,我只剩了星汉要惦记,可是……我现在想回也回不去……我怎么回啊……”

  他啰啰嗦嗦结结巴巴,大吉也不逼问他,就由着他自己嘀咕。而明石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他抬袖子一擦头上的汗,忽然把话又重新说得清楚起来。

  “那就先不回去了。”他告诉大吉。

  大吉看着他,嘴角一翘,瞳孔中也有光点一跳。

  “不是一定要留在丁家。”她一甩袖子裹了手,伸过去拭了拭明石的鬓角:“你让我考虑考虑,别急。”

  明石到了这时,渐渐的镇定了,人一镇定,就变得聪明了些许。

  “你考虑也是白考虑。”他的脸上也有了一点笑意:“你肯定是要跟我走的。”

  大吉一歪脑袋,一挑眉毛:“为什么?”

  明石答道:“因为你爱我。”

  大吉愣了一下,又笑了一下,这回没话讲了。她是爱他,先前其实也一直糊涂着,不知道自己对他到底有没有爱,后来那天人在汽车里,她透过帘子缝隙向外望,看到了地上惨不忍睹的他,一颗心欢喜得将要炸开来,有那么一瞬间,她连阳光都不怕了。

  那么一瞬间之后,她就什么都明白了。

  大吉没松口,说要考虑,就真考虑。而在她考虑的这段期间里,明石无所事事,开始往院子外头溜达。他很自觉,决不乱跑,逛来逛去也总是围着院子走。

  这一天下午,他独自往院子后头走,院子后头新近被士兵挖出了一个大坑,瞧着像是要打地基的样子,可是目前地基还不见踪影,打完了地基要建造什么,也不知道。明石站在坑边,看士兵为了挖坑,把棵很老的树齐根伐了倒,坑壁耷拉着条条根须,像是树魂要成精作怪的样子。

  他正在出神,冷不防的感觉有人走近了,他扭头一看,很惊讶的发现来者是丁溥天。丁溥天叼着一截烟卷,瞠着眼睛看他,显然也是很意外。

  明石这些天吃着人家的喝着人家的,此刻当然不能装傻充愣。对着丁溥天一点头,他打了声招呼:“丁司令。”

  丁溥天停到了他面前,比他足足高了大半个头。叼着烟卷回头看了看,然后他问明石:“你一个人?”

  明石听他问得蹊跷,所以点头点得迟疑:“是,我一个人。”

  丁溥天回头又看了看,料想这时候大吉肯定不可能出来晒太阳,于是扭头“呸”的一声啐掉了口中的烟卷,然后一把揪住明石,伸手就向他的裤裆掏了一把。夏日的衣裳都单薄,他手又重,这一把就掏得明石弯了腰,而他收回手,不屑的一笑:“就这么个破玩意儿?还不如老子的一半儿!”

  然后他对这小白脸子是越看越来气,便伸出长腿一扫,一脚就把明石扫进坑里去了。居高临下的一指明石,他压着声音说道:“你敢到处吵吵,我就让你两口子搬家,听见没有?”

  明石坐在坑底,没说话。及至丁溥天晃着大个子走了,他坐在坑中又思索了一番,末了先是就地打了几个滚儿,然后随手捡起一块尖石头,在脸上半轻不重的划了一下,划破了油皮,没伤着肉。然后抓起一把土又兜头撒了个匀,他揪着树根爬出大坑,回家找大吉去了。

  疼痛

  太阳要落未落的时候,正是大吉似醒非醒的时候。似醒非醒的大吉眯着眼睛,看见了面前这个土猴似的明石。看过之后她没动,而是抬手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及至揉过了,她定睛一瞧,这回坐了起来。

  “你怎么了?”她问。

  明石手捧着一条湿毛巾,试试探探的擦头擦脸,脸上那一道浅浅的划伤已经肿了起来,没了尘土的遮掩,越发通红鲜明。

  “我——”他说出这一个字后,大概是牵扯到了脸上的痛处,所以一皱眉毛:“我在院子后头溜达,遇到了丁溥天,他——他撞了我一下,我摔了一跤。”

  大吉将明石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说道:“你说实话,到底是怎么回事。”

  明石苦笑了一下:“他把我踢到坑里去了。”

  “他为什么要踢你?”

  明石又是一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知道归不知道,他还是如实的全说了。而旁人看他只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大吉瞧他却是个绝世美男,自家美男下午在外头散步,无缘无故的被人抓住捏了鸡鸡,还踢进了坑里,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一伸腿下了炕,大吉出门端了两大盆水进来,给明石擦了身体,又找来干净衣裳给他换了上。明石伸胳膊伸腿的任她伺候着自己,十分坦然。

  大吉并没有对明石许诺什么,在确定明石脸上的划伤没有大碍之后,她就照常的吃了晚饭,又照常的穿戴整齐出了门。

  今晚,她要给丁溥天当一次保镖。丁溥天要和他的宿敌会一次面,虽然说是和平谈判,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吉晚上出门,后半夜才随着丁溥天乘坐汽车回了来。进门之后,一行人往院子里走,大吉忽然问道:“司令下午把明石踢进坑里去了?”

  丁溥天当即回了头,正好和大吉打了照面。下意识的做了个鬼脸,丁溥天笑道:“我好端端的踢他干什么?我是跟他闹着玩儿,谁知道他像个纸糊的,一吹就倒!”

  说完这话,他又“嗤嗤”的一笑,他一笑,他身边的宠儿——长舌头副官——察言观色,当即也凑趣似的“叽叽”一笑。

  结果叽叽过后,副官就觉得咽喉一紧,紧接着就怪叫一声升了空,正是大吉骤然出手把他扛了起来。丁溥天见势不对,刚要阻拦,然而大吉一路飞檐走壁,扛着副官跑了个无影无踪。

  若是旁人扛着副官走了,丁溥天定然不惊慌,横竖那是个副官,又不是黄花大姑娘,总不会被人糟蹋了。但大吉与众不同,丁溥天和那副官挺谈得来,若是副官被大吉给吃了,那可是不大妙。

  于是丁溥天大呼小叫,顺着大吉消失的方向一路狂追。好容易气喘吁吁的追上了,他发现大吉是把自己引到了那处大坑之前。

  “哎!女侠!不要冲动!”丁溥天大喊:“我跟你男人真是闹着玩儿的!”

  大吉手中的副官也是个长胳膊长腿的好身量,然而在大吉手中变成了大号玩具。大吉双手将他高高举起,然后用力掼进了坑中,摔得副官惨叫一声。

  这回,大吉终于对丁溥天回话了。

  “闹着玩儿也是怪疼的。”这话让她说得心平气和挺温柔:“你往后还是少闹些吧!”

  丁溥天并不是怜香惜玉的人,不过确实是有点怕大吉。眼看副官已经哼哼唧唧的从坑里爬出来了,他没敢再多说,只把头点了又点:“好好好,不闹了。”

  大吉回了家,告诉明石:“我替你报仇了。”

  明石以为她和丁溥天闹翻了,然而细细一问,才知道并不是这么回事,于是决定火上浇油:“他对你是不坏,可我总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人。”

  大吉洗漱完毕,坐在桌边喝热水,背对着明石说话:“我知道,你就是想走。”

  明石反问:“你不想走?”

  “我需要医生给我输血。给我输血,我可以活得像个人;不给我输血,那我就只能是去自己找血了。”

  明石一听这话,低了头。沉默许久之后,他忽然说道:“我有主意了,你给我一点钱!”

  “干嘛?要跑?”

  “跑什么跑!我可以先去租一小间门面房子,靠着给人鉴定古董赚钱,如果这买卖我干得下去,那你就离开丁溥天;如果我干不下去,你也不至于没了后路,大不了继续留在丁家就是了。”

  大吉放下茶杯,走到明石面前坐了下来:“那你是总住在铺子里,还是夜里回来睡?”

  明石,借着夜色遮羞,对着大吉一眨眼睛:“你摸摸我,我就告诉你。”

  大吉把明石狠狠的“摸”了一场。

  摸到热烈之时,两人像要打架一样,在炕上滚了个不可开交。大吉并没有故意的示弱,可是不知怎的,竟然落了下风。她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可激动的明石就真有这样大的热情和力量。他曾经咬掉她一根小拇指,现在他磨牙霍霍,又要顺着断指去啃她的手掌手臂。大吉被他咬疼了,想要躲,结果他滚烫的嘴唇顺着她的手臂肩膀往上走,一直湿漉漉的蹭过她的面颊耳垂,最后咬牙切齿的嘀咕道:“我要吃了你!”

  大吉在疼痛中笑出了声音,觉得这疼痛也很甜蜜。只可惜甜蜜的疼痛终究是稀有的,疼痛这个东西本身,本来不该甜蜜。

  甜蜜的疼痛,不是真正的疼痛。真正的疼痛正在发生着,但是大吉和明石,全都没有察觉到。

  那疼痛存在于一片死寂了的荒山野岭之中,地下古墓的坍塌与墓中毒液的溢流让那一片土地变成了死地。初夏时节,草木凋零,也没有虫声。曾经在土中盗洞穿梭的小野兽们死走逃亡,而条条通透的土洞让古墓与外界不至于完全隔绝。

  所以在横七竖八的条石与泥土之间,一胞人形的血肉得以栖息。

  那是千目。

  她除了“是”千目之外,和先前的千目再无一丝相似之处。她没了形状和面目,只剩下一具血红腥臭的残躯。她的意识已经消失了,灵魂也沉睡了,只剩了一点本能的念头,那念头像神经一样,在她的脑海中一抽一抽的闪动。

  那念头就是她疼,还有,她要活。

  换了旁人,早就死了,早就融化了,她却没死,却还保留着大部分的身体器官,这足以证明她至少是个“非人”。这样都不死,那么,应该就不会轻易的再死了。

  一道道红线顺着她溃烂的皮肉纵向游走,红线下面有圆球状的物体在蠢动,红线无数,那圆球状的物体也无数。忽然间,一道红线纵裂开了,裂口中露出白色薄膜,以及薄膜下一只鲜红的眼珠。

  然后裂口重新合拢,恢复成一道细不可见的红线。眼珠居心叵测的蛰伏起来了,省下了能量去供给新的眼睛睁开。

  这一回,千目在死过一次过后,变得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