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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爷姓云。所以妈妈姓云。

但是我,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我本来是不应该姓云的呀。我应该跟爸爸姓张,虽然俗,但更合理,用派出所叔叔的话说是,理由充分。

但是妈妈就有本事推翻了这约定俗成,以更充分的理由替我改归她的姓,姓云,云无心。

妈妈在我三岁那年和爸爸离了婚。

印象中——或者是在传说中吧,谁知道呢,三岁的孩子对世界没有多少客观印象——印象中,爸爸是个和气而高大的男人,在夏罐天时会用扇子替我扇凉。

但是他没出息。

这是妈妈说的。妈妈说:“你爸爸没出息,没本事,自己不求上进,还不许老婆出人头地,但是一样会拿着老婆的钱出去花。”

这个“花”有双重意思:一是花钱,二是花心。

一个花老婆的钱去花心的男人是很令人不齿的吧?这使我没有理由反对妈妈和爸爸离婚。当然,就算我反对,也是无效。

对于离婚这件事,妈妈多少对我有些歉疚,不过她把这些推给了命运,指着我叹息地说:“女儿啊,你生不逢时。”

我生不逢时。

我姥爷生不逢时。

我们一家人都有点生不逢时。

姥爷出生在一八九八年,刚生下来就赶上变法,旗人子弟不能再从朝廷支粮钱,要靠自己挣钱了。

姥爷是世袭的骁骑校,但是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亦从未参加过长白山拜天、秋围场狩猎等皇族大礼。他一生的能耐和风光,不过是玩鹞子、斗骰子、抽泡子,以及搜集古玩和美女。

姥姥是他在油尽灯枯前照亮的最后一个美女。

他送给她许多的珠宝首饰,鲜亮衣裳,但往往没送出多久又向她要回,隔几天再送来新的。

开始姥姥不解,后来便明白,那些首饰是进了当铺。

云家的人都是当铺的常客,送进去眼面前用不着的东西,换取今天的奢华与喧嚣。

她渐渐知道,偌大的云府只不过是一个空架子,外表好看,里面早已空了。

云家自变法后这半辈子,都是靠典当和赊欠过来的。

姥姥在自己一生中最风光的时候已经预见了云家的惨淡收场,并且暗暗准备后路。

可惜没有来得及。

没有料到灾难来得那么快,那么突然而彻底。

分家的时候,大家发现云府里除了债,几乎什么也没留下。古董商们拥进来摇头晃脑地给姥爷的珍藏做评估,其实谁都明白那价钱是黑透了的,可是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姥爷生前的酒肉朋友都星散,就连他死之前同桌打牌的牌友也躲之惟恐不及。

姥姥在那一刻体味到的世态炎凉比她当妓女的三年里体味得还多。她后来对妈妈说:世上哪有绅士和好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这句话,后来成为我们云家女儿的祖训。座右铭。

我很希望有一天为姥姥立碑时,可以在碑石上刻下这句话:

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这是没有多少文化的姥姥一生中说出的最有喻世意义的警句。

妈妈的离婚成为她与姥姥关系的转机。

自从当年离家出走,不久又上山下乡后,她与姥姥的母女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多年来,母女虽然都住在北京,却只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妈妈结婚,一次是我出生。

据说姥姥曾经反对过妈妈的婚事。对男人清楚得像一杆秤一样的她,只看了爸爸一眼就断定说:“这个男人不能跟你终老的。男人是拿来用的,可是你看看他那个拆白样子,注定了要吃一辈子软饭。”

妈妈当然不听。

——如果她听了,又怎么会有我?

但是我三岁那年,姥姥的话得到了验证。

妈妈在离婚次日痛定思痛,抱着我找到姥姥门上,跪在地上说,“妈,现在我明白你的苦心了,你原谅我吧。”

姥姥当然原谅她。姥姥的半辈子都活在等待中,等待有一天可以有资格有机会原谅自己不孝的亲生女儿。

她扶起妈妈,与她抱头痛哭,说:“岫儿,岫儿,妈从没怨过你;只要你不怨妈就好了。”

我一直不知道妈妈主动同姥姥和好究竟是因为衷心悔悟,还是一次新的利用——利用姥姥帮她来照顾我。一个累赘。

姥姥当年骂过妈妈是她的累赘,但是心里并不真的这样想。

妈妈从没有这样骂过我,可是她后来的种种行为其实都在验证这一点——对她而言,我只是个累赘。

她从不肯当着人面承认我是她女儿。

离婚后,她在情场与商场上同时翻云覆雨,不久扶摇直上,提名十大杰出企业家,著名广告人。

——她怎么肯让人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个那么大的女儿,这会让她辜负了上帝赋予她的永恒的二十五岁的美貌。

天生丽质难自弃。所以弃的就只有泄露天机的亲生女儿。

反正她姓云,我也姓云。对外说我们是姐妹俩也顺理成章。

我在节假日的时候偶尔会去探望她,遇到有客人在,便大声喊她“表姐”。

妈妈再镇定,也还是有几分羞涩,背后教训我:“含糊叫一声算了,何必可着嗓子满屋喊。”

我知道她不好意思,于是喊“表姐”的声音就更加响亮脆快。

同母亲作对,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事。

虽然,事实证明我走过的路偏偏一直在印证她的路。包括叛逆,包括离家出走,包括做妓女。

我说过我们母女间没有交流。她不是那种可以和女儿痛说革命家史的母亲。三岁以前的记忆太过朦胧。我一直想不明白像妈妈那样的女人怎么会选中爸爸那样的男人做丈夫。也许,妈妈也有年轻单纯的时候?文学作品中有很多母亲会告诉女儿自己年轻时约会的每一个细节,我妈妈则只会要求我在婚前做一个处女。

“你结婚的时候是处女吗?”我问妈妈。

她很恼火,但压抑着怒气点了头:“是,你爸爸是我第一个男人。”

“现在呢?现在你有过多少男人?你数得清吗?”我再问。

这次母亲光火起来,指着门要我滚蛋。

我对她摇头:“妈妈,如果你真想让我成为一个淑女,自己就首先不该做悍妇。”

她被我气得笑起来,停了一会儿,神情疲惫地说:“曾经我想过要做一个男人的好妻子,但没有成功,于是,我只有做天下男人的情妇。”

要做天下男人的情妇。这是妈妈说的,也是她做的。

一直觉得妈妈在实质上比姥姥更像一个妓女。同样是出卖肉体换取实利,她做的,远远比八大胡同的真正妓女更加下贱。

可是媒体偏偏要树立这样的人做楷模。只要她自己赚钱的时候也记得分润他人,只要她逢年过节偶尔客串一下福利院义工,只要她每年依法纳税的同时没忘了缴付各种慈善捐款……

那么,她就是一个楷模。

从普通女工到十大企业家,她一路“睡”上去,色为媒,钱铺路,所向披靡。

我也活在黑白颠倒中。但比她磊落。

我把黑夜当成白天来过,在“夜天使”里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歌妓。穿名牌服装,戴白金首饰,跟人聊天中文里夹着英文,间中优雅地持一杯红酒并准确地说出它的生产年份与出产地——当然,媒体对我们这种人也有一个美称,谓之“小资”。

所谓媒体,就是给不美丽的人和事册封美丽的名衔,而同时给一些无过错的人挑刺儿,直至他们完全分不清是非方向,只得像个傻子似的任媒体摆布。这叫时尚。

时尚的另一重意思是愤世嫉俗,是烟视媚行,是叛逆,以及残酷的青春——毋庸讳言,我全都做到了极致。

无奈的是,不管我有多么痛恨我的母亲,却不能改变她的血液在我身体里流淌这一事实。

我们的脸,一天比一天酷似,一样的似乎总也睁不开的大眼睛,一样的斜飞人鬓烟笼雾罩的细长眉毛,一样饱满润泽的樱桃唇,甚至一样的一笑左腮一个酒窝右腮一颗红痣。

每当对着镜子,我看到的都不仅是我自己,还有我所痛恨的母亲。

这是命运对我们母女最可怕的诅咒。

C

准备下山的时候我们遇到秦晋。

斯时薄暮冥冥,轻寒剪剪。我们交了船上岸,看到山间的野花开得正旺,那么多绚丽明色彼此冲撞而又无限和谐,那是再大胆的时装设计师也不敢混放到一起的颜色,然而在夕阳下,在春风里,它们怒放得如此张扬而自信。

这便是自由。

秦晋在那烂漫山花间伫立,灰色的夹克衫于风中呼啦啦地张合;明明穿的是最新款的“耐克”运动装,然而看在眼里,总觉他一袭长衫,恍若从远古走来。

那一刻比任何一刻,都使我有种强烈的感觉:秦晋是一个旧时代的人,是从秦砖汉瓦的厅堂里走出来的,是兵马俑借尸还魂。

秦小姐挥着手叫他的名字。

秦晋回过头来,被西下的太阳照得眯起了眼睛,夕阳给他的头发镶了一道金边,英俊得让人心跳加速。

此后很多年,每当想起秦晋,映人我脑海中的便是这样一个夕阳武士的印象。

那晚残阳似血,空气中有种淡淡的腥甜的味道,秦晋走过来对我们说,夕颜刚才在山上晕倒,他已经将她背到山下,借了一家小酒馆的包间休息。现在,是特意上来通知我们的。

他把Shelly叫夕颜,这个细节令我不快。

“Shelly昏倒?”秦小姐叫起来,“划船的时候她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昏倒?”

秦晋摇摇头,眉宇间刻着一个“川”字:“我也不清楚。船划到湖中央,夕颜忽然说晕船。我们就靠了岸。上去才发现,那一片是基地。本想穿过墓地找点水喝的,夕颜忽然指着一个墓碑叫:‘怎么会是这样?’就晕过去了。”

我们面面相觑,都觉莫名其妙。

找到那家小酒馆,夕颜已经醒了,辱青面白,呆呆地坐在角落里,好像刚刚哭过,脸上似有泪痕。

在夕颜的脸上,我看到了死亡的阴影。

我能够清楚地分辨死亡的味道,就像蝙蝠于黑暗中辨别障碍物,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敬畏。从小到大,追着死神的脚步跑过太多次,以至于凡是他老人家出现过的地方,我都可以准确地嗅出那种阴郁的晦暗的气息。

云家是个大家族,虽然活着的时候鸡犬之声相闻不相亲,但并非老死不相往来。

送葬是云家的大节目,约等于半个世纪前的云府午宴。所谓身后哀荣,亲属当然是希望场面越大越好,来宾越多越好,所以总是不厌其烦地惦念起每一个远亲近朋,一一发出邀请帖子去。

而姥姥向来逢请必到。

姥姥很在意这些葬礼,因为只有收到讣告的时候她才会想起;自己曾经是云府的一员。能以云家人的身份参加云家亲戚的葬礼,在她看来是一种身份的承认。

从三岁起,我便频繁地跟随姥姥出席各种葬礼,送走一个又一个血缘上的亲戚。其中有些人,是直到他们死的时候我才在殡仪馆瞻仰过一次遗容。可是仍然要遵从家族的礼数为其披麻戴孝,磕头致哀。

第一次看到死人从尸床上被投向炼尸炉时,我惊吓过度,狂叫起来,挣脱姥姥的手盲目地向前奔,两肋被大人抓住了,自己也不明白为了什么,拳打脚踢,一边受伤小兽般大声号叫着,一边仍疯狂地一次次奔向火炉。后来人们纷纷议论说不该让我来看送葬的,小孩子的眼睛太干净,八成是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中了邪……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在梦里梦见自己杀人。

后来,便频频地手起刀落,快意恩仇了。

再参加葬礼时,总有种恍惚的错觉,以为床上的人是被我在梦中亲手杀死的。我在暗中窥视着死者亲属的脸,在他们脸上辨识死亡的踪影,猜测他们是否已经窥破天机。

渐渐地,我只要看到一个人的脸,就可以猜到她是否死了亲人。

夕颜脸上的哀戚使我清晰地感觉到,她刚刚和死神碰过面,做了一场交易。

秦晋递给她一杯水,关切地问:“好点儿了吗?是中暑?还是贫血?”

“都不是。”夕颜摇摇头,无助地望着我们,神情恍惚,“我看到了我爸爸。”

“你爸爸?”秦小姐又叫起来,“你在什么地方看到你爸爸了?”

“在墓园。我看到爸爸的碑。林大志之墓。我不知道爸爸原来已经死了,还葬在那儿。”

“你爸爸叫林大志?他死没死你都不知道?”我们更加奇怪,怪不可言,“会不会只是重名?”

“不会的,墓碑上写着生卒年月日,是我爸爸的生辰。同名同姓又同时出生,怎么可能那么巧呢?”

“你爸爸在梅州?怎么从来没来看过你。”

“我已经八年没有见过他了。”夕颜神情惨淡,凄然摇头:“我和妈妈只知道他来了梅州……我来梅州,就是为了找他……大学一毕业就来了,放弃分配,来到‘夜天使’,就是为了找他……”

仿佛有风吹过。

我忽然感到背上发冷——大太阳底下,一场没有预期的郊游,好好地划着船,忽然觉得头晕。被迫上岸,却发现那里有一座父亲的坟。而那父亲,已经失踪了八年……

这样的故事,是生活中真实的发生吗?

难道一切是冤魂引路?

这阴冷的意外使我们的泮坑之游草草结束了。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发着抖。

死生契阔,人世无常。我想起我妈妈,那个华丽的坚强的永远屹立不倒的女人。有一天,她也会生病,也会流泪,也会衰老,也会失意,甚至,也会一步步迈近死亡。

如果,如果在泮坑的山坟丛中,看到墓碑的人是我,而墓碑上的名字是我妈妈,云岫。我会怎么样?

不!不可能的!虽然我恨她,我巴不得她输,她倒下,她哭泣,可是我不要她死,不要!她是我妈妈,这无可改变,我惟一的惟一的妈妈,我的生命之源。

死亡的想像使我窒息,我忍不住双手按在胸前。但是紧接着我意识到,这是刚才夕颜做过的动作,在小酒馆里看到她时,她正是这样一副模样,低着头,双手按在胸前,微微颤栗。八年期盼,万里寻找,找到的竟是一座孤坟,除了昏倒,她还能做什么?在她昏迷的一刻,她一定渴望过,眼前的一切都是幻象,醒来后可以拒绝承认的错觉,甚至,她也许希望那不仅是昏倒,而是死亡,是结束,那样,便不必重新面对这冰冷尘世,而可以牵着死神的衣角,去寻找她失踪八年的爸爸……

——不知为什么,这一刻,我仿佛与夕颜合二为一,清楚地感受到她的心痛。

吴先生开着车,将闲着的那只手按在我膝盖上,轻轻说:“别害怕,我会照顾你。”

我浑身一振。他看穿我了?他懂得我坚强外表下的无助与不安?我忽然好想好想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可是,我的眼泪还没来得及涌出,后座却忽然传来了阿容的哭声。

阿容将头埋在干仔怀里,正哭得双肩哆嗦,浑身乱颤。干仔有些不耐烦,摇着阿容肩膀说:“别这样,Wenny会笑的。”

我摆摆手:“没关系,我看不见也听不见,你们继续。”

日夜颠倒的生活过久了,渐渐与世隔绝,与众不同,我们是“夜天使”,是一群活着的鬼,有我们自己的一套生存方式与游戏规则,所有的价值观人生观与太阳底下的人都有所不同。

自己也明白是异类,故而越发撒娇撒痴,放浪形骸,多少都有些神经质,且美其名日真性情。

说穿了,不过是逢场作戏。

阿容过火的表演败了我的胃口。不想东施效颦,只得将眼泪和表白都窒住了,一时相对无语。反而更添几分离情。

收音机里郑秀文反复地唱:“一个独自在发烧,另外那位唇上在结冰。负负得正,各取需要,多玄妙。也许上天不给我的,无论我两臂怎样紧扣,仍然走漏;给我的,无论过去我怎失手,都会拥有……”

我闭上眼睛,听到我的心哭了……

第五章 会飞的流言棉衣

A

吴先生走了,走之前,留给我一张存进一笔小款子的太平洋卡,用的是我的名字:云无心。

他说:“这张卡留给你,我们都知道密码,我会记得叮嘱秘书随时查询。如果你遇到什么困难,把钱提空了,我会安排秘书存款进去。”

这样的关照,比我期待的还要好。

这使我在他走前的最后一天,忽然对他生出了几分真情。此前,使尽种种手段,也说过许多甜言蜜语,都尽做戏,但是那一天,跟他挥手道别时,我眼中的泪痕却是真的。

我会对许多不相干的人免费赠送我的笑容,但从不奉献泪水。

眼泪,是我最珍贵的真实。

吴先生走后,我多少有些落寞。毕竟,他是惟一一个在临走时追问我名字的客人。

他在离开梅州之际,在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临别前夕,问我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的名字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