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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冲这一点,我知道我和他之间,不是嫖客与妓女那么简单。

嫖客不必关心妓女的名字。

我怀疑吴先生是不是有一些爱我。真诚的,不止于肉欲与美色的,那种属于纯精神领域的爱情。

这一刻我才知道,原来我也还是渴望爱情的。

从大一,到现在,不曾改变。

大学时代的我曾经如此美丽。

如花的年纪,如花的样貌,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零花钱丰富,处处表现得都像一个公主,谁会了解那钻石冠后面半弃儿的辛酸?

每天下了自习,都有小男生站在寝室门外等;电话铃一响,室友们头也不抬说:“无心,找你的。”所有的节假日都被约会塞满,光是挑选周末晚会的舞伴已经让人头痛不已……

舞会在大教室举行,雪白的日光灯管,简单的音响设备,没有乐队,没有布景,把课桌推到墙角辟出一片乐园,男生女生羞红的脸,眼神不敢相对,可是眼里满是流光溢彩。我总会在舞会进行到多一半的时候才进入,引起小小骚动,艳羡与妒恨的眼神纠结在一起包围着我,不相识的男生走上前来问:“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我展开一个安琪儿般甜蜜单纯的笑,不回答,亦不拆穿。校花云无心的名字,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不过是要借这个老问题来亲近罢了。

隔了那么多年,又有人来问我了:你叫什么名字?

问的人,是真的不知道,虽然早已亲近。

青春的铺满鲜花的成功路是在什么地方忽然转入岔道的呢?

昨天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庄子》研究的何教授的关门弟子,转瞬间成了“夜天使”的女歌手,靡靡之音取代了朗朗书声,从一个男人的怀里舞向另一个男人的怀里,难得有人间一句“你的真名是什么”已足以令心潮澎湃……

为什么我会是我母亲的女儿?

我对夕颜说:“为什么我会是我母亲的女儿?”

夕颜答:“这是没得抉择的。”

那一刻我如遭雷击。

这明明就是我的口吻,夕颜仿佛一面镜子,不,仿佛是我另一个自己,替我说出我最想说的话来。

但她只是轻轻叹息:“无心,我们都是一样的人。”

“不,我们是两种人,截然不同。”

“有什么不同呢?都是成长在破碎的家庭里,却苦苦地寻找完整。”

我再一次被击中了。无边的恨意涌起。恨她的聪明,恨她的清醒,恨她那么彻底地看穿了我,而我却对她一无所知。

夕颜在泮坑之游的当晚请假。但是关于她的故事,她的身世之谜,却不断地有新的版本传来,都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流言就像一床张开袖子飞舞的陈年旧棉衣,拍打上去,灰尘“嘭”一下飞起,从一间屋子飞到另一间屋子,从一个人面前飞到另一个人的面前,经过之处,灰尘扑面,每个人都好像试穿过一次似的,身上留下了棉衣的气息。

流言飞到吧台,推销洋酒的XO小姐满脸酒意地告诉大家:知道吗,Shelly的妈是个好风流的女人,背着老公偷人,生下女儿来连谁是孩子父亲都弄不清楚。Shelly的爸爸,哎,那天Shelly说叫什么来着?对于,林大志。那个林大志开始被蒙在鼓里,把女儿养了那么大,可是就有八年前,一个不小心,竟把秘密给拆穿了,你想,一个男人呀,哪里受得了这种羞辱,气得当天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连封信都没留下。

至于那个偶然机会,大概情形是这样——Shelly生了某种急病需要验血,一验,发现Shelly血型是AB型,而林大志是A型血,夕颜妈妈是B型血,A型和B型血的人怎么可能生出AB型的女儿呢?于是Shelly的身世之谜就被曝光了。

一个伴酒小姐出来打岔:“说得这么专业,好像你对血型多明白似的。”

XO言之凿凿地反驳:“《血疑》里有过这样的情节,你没看?”

电视故事就是他们最有力的依据了,电视里有过的,当然生活中也可以有。抬杠的人立刻矮了半截:“《血疑》里这样说的吗?我小时候也看过那个连续剧,记不清了,那时候太小,哪里记得住?”

周围的人哄笑起来:“你不过是想说你年龄小,用得着这么拐弯抹角吗?”

嬉笑中,棉衣伸出袖子又飞到了调音室去,DJ干仔就像平时主持节目一样,抑扬顿挫很煽情地说:“你们仔细看过Shelly的面相没有?左眉高右眉低,这种面相最克父母的。他老豆离家,八成是因为父女誓不两立,除非一方离开,不然非死即伤,做老豆的为了保命,也为了保住女儿,不想让女儿走,就只好自己走了。唉,命里八尺,难求一丈,最后还是客死他乡了。”

“真可怜!”阿容当然是第一个站出来响应的,“面相术最灵了;干仔,你会相面吗?”

于是话题转到面相学上去,等把那点有限的相术交流完了;夕颜的面相克父也就成了定论。而干仔则俨然成了相术专家,成了人群的中心。

这让旁的人觉得不安,怎么这样有创意的想法自己就没想到呢?于是便绞尽脑汁,于是便花样翻新,于是便另辟蹊径;于是便语不惊人死不休,于是便有了更新的桃色传奇:

夕颜其实是个弃婴,是林大志在城墙根儿捡的,养到十几岁,眼看夕颜一天比一天大,出落得一天比一天清秀,便动了染指之心。但在调戏养女的时候竟被夕颜的母亲撞破,于是恼羞成怒,离家出走……

此言一出,“啧啧”声立刻响成一片,有人叹息:“养父非礼养女的事儿可多了,我们邻居就有一家……”有人置疑:“上期在杂志上看到一篇纪实故事,好像和你这情节差不多呀。”也有人恍然大悟:“难怪shelly好像总是不大开心的样子,对男人又那么冷淡,肯定是被养父吓怕了。”

“啧啧……”

“啧啧啧……”

关于他父亲林大志的死因,就更加版本多样。有说他父亲参加了黑社会,在梅州被乱刀砍死的;也有说林大志做了和尚,要不怎么会葬在泮坑神庙附近呢?更有的说林大志是个盗墓贼,来泮坑挖宝,结果死在墓穴里的……整个一部金庸小说的框架。

每个人都是天生的编剧家,虚构故事的能手,区别只是有的人用笔写,有的人用嘴说,还有的人则藏在黑暗里自个儿恶意地猜。

如果你在“夜天使”里看到三三两两的服务员聚在一起,听说书一般聚精会神而又兴高采烈,那一定是在议论林夕颜。

长着袖子的流言棉衣在各门各室间飞舞着,拍打着,张扬着,灰尘厚厚地盖住了“夜天使”每一个角落,蒙住了人的眼睛。

夕颜在众人的议论中渐渐面目模糊——一个弃儿,一个私生女,一个克父克母的“地煞星”。

即使最善良的人,也会选择其中最温和的一种说法来相信:她父亲有了相好的,抛弃了她母亲和她,另寻新欢。

但是真相呢?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有关死亡的故事,像一株艳紫的罂粟花,在我心灵深处妖娆地绽放。

我买了大堆补品,特地请秦晋代唱全场,自己跑到宿舍来探病。

像蝙蝠扑向黑夜,露珠死在黎明,死亡于我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

很意外地,后台总管阿坚也在,正给夕颜煲栗子鸡进补。

鲜活的鸡,拔毛放血,滚水烫了,用筷子掏出五脏,—然后灌水洗净——不肯破膛,—要保持鸡的原气——塞进提前剥好分成两瓣的栗子,封紧,放进冰柜里保存一夜,使栗子入味,然后放进姜片、红枣、盐、白干等佐料小火慢炖,直至栗子软熟,鸡骨头也酥了才起锅。

是典型的北京小吃,却用南方做法,香味从楼下厨房里一直飘上来。

我馋涎欲滴,兼妒火中烧——从来没有人如此用心地为我煲一味菜。

我向夕颜讲起三岁时的经历,父母的离异,母亲的冷漠,直到自己的离家出走。但是我没有告诉她我那著名的母亲的名字,也不会说我离家出走的真正原因是为了何教授。

想知道对方的故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倾诉自己。

夕颜沉静地聆听,她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非常懂得在什么时候配合什么样的表情,而绝不打断倾诉者。

可是我的目的不是为了倾诉,而是希望她也同样地坦白。

然而她只是说:无心,我们都是孤独的孩子,成长在破碎的家庭里,却苦苦地寻找完整。

“为什么?”我的声音尖锐起来,“你的破碎是什么?我们俩是两种人,我们根本毫无相同之处。”

夕颜望向我的眼神,如此澄澈见底,在她的眼中,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投影……

千不该万不该,阿坚在这个时候端着栗子鸡煲走上楼来,脸红红的,不知是不是因为炉火太热。但他眼中那种奕奕的神采是我识得的,当年将何教授请至家中小宴,我亲手为他添酒时,便曾经这般地兴奋。

我心里一动,暗暗诧异,表面上却只做无心:“阿坚你不去上班,跑到这儿来给夕颜开小灶,不是偷厨房里的鸡报公帐吧?”

“怎么会?”阿坚憨笑,摩拳擦掌,“Wenny,你吃不吃?你要吃我给你也盛一碗,尝尝吧。鸡是我昨晚亲自去菜市场挑的,只有调料是从俱乐部里拿来的,一点点盐和酒水不算贪污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沾沾夕颜的光。”我说着望向夕颜。她却只是心不在焉,置若罔闻。以她的聪明不难看出阿坚对她的倾慕吧?却偏偏做这病西施精神恍惚的样子,浪给谁看?

我用勺子在碗里慢慢地搅着使汤凉下来,脸上笑着,暗地里咬牙切齿。

是可忍,孰不可忍!有人专门为她煮菜,而我,仅仅是分一杯羹者。怎样的耻辱?!

一个女人仇恨另一个女人有时不需要理由,也许只因为对方比自己更受欢迎。

太多男人的眼光留连在并不美丽的夕颜的脸上。

而她的笑容如此淡然。

同样是女人,我要出卖色相才能换来一点金珠银饰,她却只用轻描淡写的一颦一笑即可让人心甘情愿挥汗如雨地替她煲汤,为什么?!

苦苦忍耐,我才没有将心中的汤泼向她的脸,泼掉她的清风明月的笑容,泼掉她的装腔作势的优雅,我恨!如果不能战胜夕颜,不能使她流泪,我云无心誓不罢休!

B

阿坚走后,我问夕颜:“秦晋和阿坚,你喜欢谁?”

夕颜一呆,脸色在毫无准备的询问下忽然失了血般苍白,转瞬又涨得通红。

“俱乐部的人都说阿坚在暗恋你。”我笑,故做轻松地问,“你知道吗?阿坚为了你到处跟人吵架,秦晋刚好相反,一言不发,对整件事从不表态,真够醋的。你也知道,那些八婆们把秦晋、阿坚和强仔并列俱乐部三大酷哥呢,你一个人就包揽了两个,她们还不气死?尤其秦晋,大家都喊他男歌星,想着法儿吸引他的眼球,你和他走得那么近,羡煞旁人了。”

一边说,我一边暗暗地留意夕颜的反应,她脸上阴晴不定,眼中渐渐泛起晶莹。不用回答,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她爱的人,是秦晋。

“我爱的人,是秦晋。”果然,夕颜清清楚楚地说。

她这样说了,反而让我震惊。爱,这个字太尊贵,太沉重,灯红酒绿中醉生梦死的我们,可以说喜欢,说中意,说合心水,说有感觉,甚至,可以随时相拥上床,但,绝不会轻易言爱。一旦出口,就再也收不回。一旦承认,就要背负下因为爱而带来的诸多苦难和泪水。即使,只是一个女子在另一个女子面前承认。

我忽然有些羡慕她的勇气与坦白。多么希望,我也可以有这样一个人让我倾心相爱,真心守护。

“是什么时候的事?”

“从第一次见到他。”

“一见钟情?”

“是。”夕颜望着我,一字千钧,“无心,你还记得秦晋第一次到‘夜天使’来的那个晚上吗?当时,秦小姐介绍我们认识,我刚刚握住他的手,就停电了。我带他去配电室,我们在黑暗中牵着手,走过长长的走廊,两个人呼吸相闻,黑暗中,仿佛世界末日,群星殒灭,天地间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好像可以清楚地听到他的心跳,那是生命的声音,我握着他的手,那么亲切,那么温暖,真实得让人想流泪。我们在黑暗中一直走过长廊,来到配电室,灯光重新亮起的那一刻,我心里忽然觉得好失望,好像希望永远不要亮灯似的,希望那条走廊没有尽头,可以让我就那样牵着他的手,一直走过一生一世……”

“你们在黑暗中,没有说话?”我有些怔忡,她的描述似曾相识,不正是停电那晚我想像的情形吗,那发生在黑暗里的一切,我仿佛早已亲眼目睹了一般。

“没有。我带着他来到配电室,停下,他从口袋里取出打火机交到我手里,我替他打亮,擎着,他就着那点光将电路重新连接,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当时我就想,这样的一个人,多么难得呀。做了这么多年歌手,唱过那么多场子,可是身上没有一点风尘气,完全不像一个歌手。”

蓦地,“风尘”两个字像一柄剑刺进我心里。我忍不住咬紧了牙,她的每句话总能刺到我的痛处。痛出一份深深的仇恨。

但是我不想打断她,我要知道得她更多,知道她的软肋所在,才可以有的放矢,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打败她,让她总有一天仰起头来看我。

夕颜真的爱秦晋爱得很深,深到根本没有察觉我的失色,继续深情地说下去:“从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个人会在我心里留下很深很深的印象,再也磨灭不了。但是我却没有想过这是不是就是爱了。第二天,我们八个人一起去泮坑,在山中,我看到父亲的坟,那一刻,突然觉得心里一痛,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是秦晋把我抱下山的。”

“抱?”我轻轻叫一声。

“是的,抱。”夕颜看着我,认真地点头,“他和你们说是背我下山的是吧?其实从山路上背一个人下来是很不方便的,他是抱着我下的山。我在昏昏沉沉中,听到他一直在叫我的名字,那么急切,那么紧张,我觉得好安心,好感动。这是除了爸爸外第一个抱我的男人,这是爸爸在天之灵赐给我的爱,是爸爸把我交到了他的手中,他的怀抱中,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爱上了这个男人,今生今世都不可能有第二个人这样快这样深地走进我的心里了。是不是爱一个人在把你的手放到他手中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而我,更走进了他的怀抱。在他的怀抱里,我觉得如此温暖,我知道,那就是我的家,我生命的来源和归宿,我一辈子最向往的地方。拥有他的怀抱,就拥有了整个世界,而失去他,就等于失去我自己。无心,你爱过吗,你知道爱一个人的滋味吗?我现在才知道,爱,就是心里没有自己,只有对方,太阳在爱人的身后升起,春天在爱人的眼中来到,世间万物,都只为了爱而存在。而我所以来梅州,不是为了找爸爸,是为了他,为了找到他,遇到他,守护他,陪伴他,直到生命结束……”

夕颜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而我早已听得痴了。

“那么,你怎么就能确定他是一个值得你爱的人呢?”

“我知道。”夕颜坚定地说,“从我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他是我能遇到的最好的男人。不管他是不是同样爱我,不管他接不接受我的感情,今生今世,我能够遇到他,已经很幸运。很久以前,我听说过一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太爱另一个人,是种苦难。但是,我相信的是另一句话,就是如果一个人,在一生中,能够真正爱上一个人,是种幸福。我遇到他,爱上他,已经是缘起,是过程,是结果,不论将来发生什么事,我永远不会后悔,曾经很深很真地,爱上他。”

我看着她,深深震撼,第一次知道原来爱情可以是这样的,爱一个人可以如此无欲无求——

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丽的年华里,遇到你。

钟情,相思,暗恋,渴慕,等待,失望,试探,痛不欲生,天涯永隔,追忆似水流年——种种这些,因你而经历,也就誓不言悔。

我羡慕林夕颜,可以爱一个人爱得这样彻底而纯粹。

这样的爱;在我这样的人身上,几辈子都不会发生一次。

云家的女人不懂得爱人,只会爱自己。

但是我又多么渴望,可以找一个人来爱,爱得深沉而纯粹。找一个人来爱……

C

夕颜整整半个月都没有来“夜天使”上班。

秦小姐有一天幸灾乐祸地告诉我,说夕颜这段日子里一直在到处寻门觅路地打听父亲的死亡真相,有一次她求陈胖子介绍公安局的人带她去户籍科查资料,差点儿被一个小干事占了便宜。我暗暗心惊,忙问后来呢,秦小姐说那小干事把她带进去就关了门,但是不知怎么搞的后来还是被Shelly使计逃脱了。说的时候言若有憾,好像很可惜夕颜没有被侮辱似的。

接着我发现这件原本应该很私密的事在俱乐部传得很广,无疑是秦小姐的手笔了——奇怪的是每个人的态度都和秦小姐一样,在绘声绘色地谈及小干事侵犯夕颜之余,说到逃脱那一幕都带着丝丝遗憾的口吻。

在烟花地做事的女孩子被客人带出台占便宜是常有的事,每每有姐妹中了圈套,第一个想到的总是打电话向夕颜求救,而夕颜每次也都能想到办法帮姐妹解围。但是如今轮到她自己,人们却只是幸灾乐祸。

我猜她们对夕颜故作清高与众不同的圣女形象大概都很厌恶,巴不得她倒下来。但是这些人大多受过夕颜的恩,尤其秦小姐,夕颜向来维护她,为她做了那么多事,她却对夕颜毫无友爱之情,这令我不齿。同时想到她的想法与我似乎不谋而合,又觉得很不舒服。

日子在小波小浪中滑过去,好像水草在河底悄悄腐烂。

逛街,购物,约会,上网,于梦中杀人或奔跑,以及每个晚上在“夜天使”唱《绝望的星期天》,我的生活毫无新意。

星期天是绝望的,

我的时间从此无边无际。

我爱,我沉睡在黑暗的底层,

白色的小花不能唤醒你,

悲伤的黑色灵车哦,它们引你去哪里……

不,不仅仅是星期天,不仅仅星期天才绝望。

对我而言,每一天都是黑色星期天,每一天都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前景,也看不到脚印。死亡在每一分钟亲近我,如同诅咒。

我沉睡在黑暗的底层,行进在无边的雪野,走得如此孤独艰辛,却没有能力在雪地上留下哪怕一只脚印。我的存在是如此的没有价值,就像开错了花期的一朵诳花。

我寂寞,浓艳的化妆华丽的衣裳还有凄迷的歌声,都说明我很寂寞。

寂寞的心千疮百孔,尽管笑容依然甜净。

忽然很在意“云无心”这个名字,隔一阵儿便跑到银行去一次,取一点儿钱,或者存一点儿钱。小心地不使卡上出现赤字。

吴先生说过,如果我遇到困难,可以一次性把款子提空,那样他就知道是我在求助。

不是没想过要尝试一下,但是我已经长大,不可以轻易玩弄“狼来了”的游戏。虽然不尝试就永远无法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存在于提款卡的那一头,但是有一份希望和依赖总是好的。

借着一张太平洋卡,借着一次又一次签下的“云无心”的名字,我觉得自己和吴先生的距离反而因他的离去而拉近了。

哦,原采我是多么需要一个人来爱。

窗外有桂花丁香花细碎地开放,提醒我这是一个春天。

春来春去,花谢花开。而我最美丽的时刻,却没有碰到一个可以爱的人。

即使用双臂拥紧自己,仍然觉得冷。

想找一个人来爱,想找一个人关怀,当我依在男人怀中撒娇的时候,我的心里,多么渴望有一个爱我的男人来抱我。

在“夜天使”,在梅州,我枉有那么多一起寻欢作乐的酒肉朋友,却没有一个可以爱的人。

爱情,之于夜总会里的女子,实在是太奢侈太遥远太渺茫了,渺茫到只能去网上寻找。

夜里,我在QQ上问大风起兮:“如果我病了,你肯不肯替我煲汤?”

“我不是烹调高手,不过,告诉我你想喝什么汤,我会买来菜谱练习。也许汤会很难喝,你不要抱怨。”

我笑了:“只要能喝一口你亲手煲的汤,我已经很开心,下毒也会喝下去。”

在QQ上聊天,明知不必兑现,很多在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对白都会轻易付出,便是虚幌,也是开心的。

“你最近好像不大开心。”

“我从来就没开心过。”我忍不住诉苦,“风,我笑得太多了,如果对你哭,你会不会厌倦?”

从来不曾真正开心过。

三岁成为单亲子女,跟在姥姥的衣襟后过活,没完没了地参加葬礼,《安魂曲》便是最熟悉的音乐。

然后一点点长大,管自己的母亲叫姐姐,一边叫一边用挑衅的眼神窥视她,没完没了地吵嘴,没完没了地明争暗斗,她后悔生下我,我痛恨为她所生。

但是姥姥死后,我终于不得不回到她的身边生活。妈妈的表情很复杂,欣喜中带丝苦恼,说:你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