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笑着,他俯身,向身侧另一个没被移动的软轿中说,“喂,你还没死吧?”

这顶软轿上围的,却不是轻纱,而是黑色的厚绒布,严严密密的盖着。

轿子略微晃动了一下,接着传出一个被黑绒闷得几乎听不清楚的声音:“再不抬我回去睡觉,就真得要死了!”

“啊?我还真的以为,你为你的知己抛头颅洒热血,置生死于度外了呢!”笑着说,白衣年轻人却还是很快就拍了拍轿夫的肩膀,“麻烦抬稳一些,里面有伤者。”

哼哼的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不知道是因为声音低沉,还是绒布隔音,并不清楚。

隐约的似乎有一句是“为你也会”。

白衣年轻人没有听清,他也并不打算去听,只是脚步慢慢的,跟着走在黑绒的软轿旁,悠闲怡然,手掌扶在轿身上,稳住不重的颠簸。

目送着他们走远,虎丘山上的密林中,闪过几道黑影。

黑衣的御前侍卫,单膝跪在藕色衣衫的女子身旁:“禀副统领,灵碧教的人马,已经尽数撤离。”

轻点了点头,女子笑:“没想到这个刘怀雪还挺识时务的,知道情势不对,索性就撤退了,连休战二十年的条件,都能答应。”

她挥了挥手:“叫山上的人都撤下来吧。另外,”她从袖中递出一个很小的青铜令牌,雕着火红的烈火图案,正中,是一个雕刻栩栩如生的虎头,“叫山下的兵马也撤了吧。”

“遵命。”黑衣的御前侍卫接过令牌,飞身掠走。

避开那个热情来拉他们入席的流云庄大小姐,苍苍牵着萧焕的手,刻意离那些热情高涨的武林人士远一点。

在灵碧教败退了之后,这些人居然全都一涌到虎丘山脚下的流云庄里,开始享用武林大会后惯例的酒宴。

方才还脸红脖子粗对阵的人,现在凑到一个大桌上,相谈甚欢。

那个流云庄的庄主秦时月,还给萧焕留了一个正中的位置,迁自己的女儿过来叫他们入席。

热心和不计前嫌的架势,让苍苍不由得怀疑他们开武林大会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这顿闹哄哄、皆大欢喜的酒席。

留在酒席上,特定是要被不停灌酒的,就这么站在边厅里推推让让,都过来了好几拨端着大海碗敬酒的武林豪杰们,要真坐下了,那还得了。

避到最后,苍苍索性拉萧焕从小门中溜到了庄外的大街上。

“以后绝对不参加武林大会了!”咬着牙下了这么一个结论,苍苍回过头来,手里的伞还是举得高高,遮住两个人的头顶,小心抚住萧焕受伤的右手,“还很疼吗?”

赴宴是赴宴,流云庄还是早早的就让自己庄中的大夫给萧焕裹好了伤口。身上几道小的伤口都很浅,那穿掌而过的一刀,虽然幸运的没有切断经脉,留下的伤口却不容易愈合,到现在,细白的绷带上,还有点点的血迹渗出。

“没有关系。”笑着低头看她,萧焕摇头。

“说谎!”皱着鼻子不客气的反驳他,苍苍停了停,突然说,“萧大哥,我们回京城吧。”

“回京城,为什么?”有点惊讶她怎么突然要求回到之前她一直讨厌的京城,萧焕笑问。

“想回去就回去了,还问什么?”苍苍狠狠瞪他一眼,接着拉住他的袖子,“走了,走了,回客栈吃饭休息去,干站半天累死了。”

萧焕笑笑,任她拉着自己,随她走去。

微雨的街巷里,那一柄淡黄的雨伞,被雨水冲刷得鲜亮如花。

====================小剧场分割线=======================附上风远江和李半乐的故事,可能有的亲已经看过了,很早以前写的那个,自己一直都很喜欢。

故事结尾的地方,时间已经进行到正传前半部分,风远江被杀后。

嗯,略微改动了一些细节,和现在的设定符合^^《尘影》这天早晨,李半乐放下手中的行囊,推开微显破旧的门板,扬高了声音:“江,我回来了。”她提高嘴角,准备迎接那个人惊喜交加的声音。

清脆的语声引起了点回音,没有人回答,屋子空荡荡,她环视过蒙满灰尘的家什:“江,我长大回来了。”

难堪的寂静中,天窗里投射下来的融融日光照出一束四散飞舞的微尘。

太阳升高到太室山巍峨的山头上,清晨的微凉退去一些的时候。李半乐开始整理屋子,她把那只描有雁南飞图画的红木箱擦洗干净,搬到屋前的大青石上敞开口晾上,清查了衣柜,翻出了好多散发着霉味的衣物。她把这些大大小小的衣物拿到门前的溪水里洗了,从屋门后寻出那根晾衣杆,搭在溪边两株老槐树的枝丫上,一件件晾上衣服。

几乎全是她小时候的衣物,碎花罩衣,大红褶裙,还有绣了小鱼水藻的肚兜,她记得当年江把它递给自己时微微的把脸别了过去,脸颊泛出了点潮红,她低头接了,却为这异样的气氛偷笑着,江瞥了她一眼,清咳一声:“半乐,十三岁的女孩子不知道害羞不好。”

阳光透过白杨投射进铺满碎石的溪水,泛起流金般的水纹,隔溪相望的书院敲响了开课的钟声,拧着衣服,李半乐不由笑了。江总是这样,告诉她女孩子应该怎样怎样,不该怎样怎样。她知道他是害怕把她带成一个假小子,毕竟这个家里,缺少女主人。但是李半乐知道自己,从她在天山被人当猪狗一样踢打使唤的时候,她就明白自己该往哪里走。有时候她甚至想,如果不是江带她逃走,她现在说不定已经是天山派中叱咤风云的人物了,她没有聪明绝顶的脑袋,但是她知道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做什么样的事,就好像她知道现在自己该先把屋子整理一下,把衣服洗一洗一样。

李半乐抖开手中白袍子,用力振平,才发现这件是江的衣服,不知道处于什么原因,留在柜子里没有被带走。她把鼻子贴上去嗅嗅,透过水的清气,隐隐还带有江的气味,那种介于皂荚和木叶之间的清香。

江总是很在意自己的修饰,即使一年都不进城几次,也见不到几个生人,他仍旧会每天穿好长袍,把发髻梳的一丝不乱,不去书院了,就坐在门前的大青石上看书,一看就是一个下午,任由李半乐随处玩耍。

有次,李半乐一个人跑到大塔寺,在寺内那株歪脖树上扭到了脚。走不回去了,她就靠在树干上安静的等待,太阳渐渐下山,空气一点点变凉,黄昏的时候,江找到了她。

江走过来,向她伸出手:“回家了,半乐。”她飞快的握住他的手。

好像那次,那个神情总是漠漠的少年走过来,向遍体鳞伤的小女孩伸出了手:“我带你走,到一个再也没有人打你的地方,好不好?”小女孩飞快的握住了那只苍白消瘦的手。

于是这两个人就逃了,穿过回疆的沙漠,躲避着同门的追杀,一路南下,直到嵩山脚下,少年摇摇头:“没盘缠了。”

他们在嵩阳县城外的书院旁找到一间被人废弃的空房子,少年从书院谋了一份文书的活儿,他自幼写的那手好字养活着他们。

从大塔寺回来那天,李半乐趴在江背上,悠闲的看路边的麦田,房舍和黄狗,忽然发问:“江,你为什么总穿白衣服?是因为在天山派只有掌门才可以穿白色的衣服吗?”

江的脚步顿了顿,托着她屁股的一只手忽然扬起,一巴掌拍了上去:“小孩子怎么想这么多?”

李半乐撇撇嘴,不敢再说什么,江真生气把她丢在野地里了,她也没有办法。

江继续走,直到走出好远,才叹了口气:“穿白色的衣服,我才能时刻看清自己身上沾染了什么东西,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干净,这个理由好不好?”

李半乐从来没有听到过江叹气,也想象不出江叹气时的什么表情,她有些困了,就靠在江肩膀上眯上眼睛:“嗯,等我长大了,给江买整匹的白布,江就是想把自己裹成片白云,也有剩的。”

李半乐仔细的把纯白的长袍撑在长杆上,压平每一丝褶皱,江不能容忍皱巴巴的衣服。李半乐第一次洗好衣服,讨好的捧给江看,看着满是褶子的衣物,江的眉头皱了,他蹲下来鼓励的拍拍她的脑袋:“很好。”但是她知道,那些衣服,江背着她都重洗了一次,所以往后再晾衣服,她就学着江的样子,把每一丝褶皱都压平,整好。

中午的暖风微微吹动长袍,白色的布袍鼓了起来,像涨满了风的船帆。李半乐在江浙温暖的海岸边看到过那种出海的大船,雪白的风帆在艳阳下闪烁骄傲的光芒,它们代表着帝国的野心,正雄心勃勃的想要开到无尽广阔的新天地里。李半乐的心立刻就被鼓舞了,她也想和那些瞭望手一样,站在银亮的风帆顶上,对着海风尽情呐喊,但那一刻她最想的却是马上把这些感受告诉江,她急切地环顾四周,这才想起离她独自一人走出山脚下的家,已经三年了。

书院内敲响了下课的钟声,相较于上午的急促,这次的钟声迟缓,懒懒散散回荡着的钟声里,书院的厨房上空飘起了袅袅的炊烟,寄住在学校中的学子们要开饭了。

李半乐记得虽然也可以在书院中搭火,江却总是回家来亲自做饭,他吃不惯那些连菜叶子都没洗干净的饭菜,为了赶得及下午上工,每次都做的很急,做好后也吃不上几口。后来她长大些,学会做饭,才算好了点。

李半乐起身在树林中捡拾了些柴禾,回屋轻车熟路的从门后找到了铁锅,她从包袱中摸出火绒和火石,就着塌了半边的黄泥火台生起火。

不大一会儿,溪水就咕嘟咕嘟的冒起了水泡,李半乐把带来的锅巴掰碎下进锅,待会儿配上包袱里的咸菜,这顿就算对付过去了。其实和江生活的那段日子,他们两个日常的膳食比这个也好不了多少。书院本来就不是有油水的地方,肯给文书的酬劳更是少的可怜,供给一个正当盛年的男人和一个成长中少女的三餐都很拮据。记忆里李半乐所有的衣物,包括肚兜都是江缝制的,江的针线可没有他的字那么漂亮,所以那些大大小小或长或短的衣衫穿在她身上,总有说不出的怪异,好在平日没什么人看,她也不在意。

只有一次,临近年关,江带她到嵩阳县城里置办年货,积攒了一年的钱也只够买几斤猪肉。站在肉摊前,江同摊主讲价钱,旁边一个穿很漂亮的花袄,跟她年龄相当的小女孩故意一遍遍的从她面前走过。她低头看脚上缝得歪嘴歪脸的土布鞋,眼睛却忍不住地去瞟那件花衣裳。那小女孩仿佛知道了她的心思,脸上更加得意。江买好肉回过头,看到她一反常态的低着头,又看了看那件花袄,俯下身子牵住她的手:“半乐,我们回家。”江异乎寻常的亲近之举也没能让李半乐高兴起来,她一直低着头,任由江牵着出了城门。

回程并不顺利,快要过河的时候,他们给两个骑马的男人截住了,那两个人拍着马鞍上挂着的长刀,流里流气的笑:“好清秀的教书先生,好水灵的女娃,先生,你有这么好的童养媳,给我们哥儿俩看见了,给几个喜钱过年吧。”

李半乐听不惯他们的说辞,马上反唇相讥:“我们没钱,就是有钱也不给流氓。”

那两个人马上跳下马来,骂骂咧咧的就来抓李半乐:“个婊子生的小杂种,我叫你骂你爷爷。”

江把她藏在身后,陪着笑:“两位好汉,孩子还小,不懂事,请二位多多包涵。只是在下实在身无长物,只有这几斤刚置办的精肉,二位如果不嫌弃,还请笑纳。”说着将手中的肉递了过去。

李半乐眼看盼了一年的年货这样就要送到别人手里了,冲过去夺下肉:“不给你们,就不给你们,臭流氓。”

她的衣领给揪了起来,那人恶狠狠的把她瘦小的身子提到半空,啐了口吐沫:“你奶奶的,谁稀罕你们这几斤烂肉,小杂种,我叫你嘴硬。”

江略显惶急:“好汉息怒…”

那人不听,顺手把她掼在路旁的杂草丛中:“摔死你,小杂种。”

草中幸亏没有石头,天旋地转之后,李半乐只是挂破了层皮,她手脚并用的爬起,就想往家的方向跑,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她惊叫着回头:“江…”

江站在微茫的夕阳中,手中雪亮的大刀蒙着绯红的血光,白衣上沾满鲜血,那两个人,倒在他脚下。

看到她,江抛下刀急急跑过来抱住她:“半乐,摔坏哪儿了?疼吗?”

李半乐轻轻的摇摇头,也抱住了他的头颈,指了指他身后的两具尸体:“会被发现的。”

“是啊。”江放开她的身子,转身回到尸体前,费力的把它们往河水里踢。他忽然顿住,弯腰从尸体的腰带里扣出钱袋,两具尸体两个钱袋,碎银子和铜板倒了他一手。

江把这些塞入怀中,冷笑了一声:“原来赚钱这么容易。”他一脚一个,把两具尸体踢入溪水中,又抬手把马赶走。李半乐偷偷瞄着他的脸,那里沾着些血迹,平添了几分狰狞。

江却转头冲她笑:“半乐,今年你有新衣服穿了。”

那件印着杜鹃花的大红棉袄也早被李半乐翻了出来,她捏着鼻子拍掉上面的尘土,用夹子把它夹在竹竿上晾着。红袄的颜色还很鲜亮,第一次穿上它的时候,李半乐十四岁。

就在那年,她有了初潮,也明白了男女之间的许多不同,她并没有认为这会对她和江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江照样在书院做文书,她照样满山满河的乱跑,做好饭等着江回来,把脚泡在清凉的溪水里洗衣服,一切都还照旧过着。

当她跑到书院找江时,也会开始接受到学子们异样的眼光,她晓得暗藏在其中的蕴意,偷偷却高傲的得意着。有次,她甚至意外听到了那个老而古怪的秦先生向江提亲,想为自己亟待婚配的小儿子觅个妻子,幸亏江马上就谢绝了。

李半乐用鞋尖挑起尘土,把仍然冒着火星的木炭埋住。进入六月,长夏的日头已经有些灼人。她走回屋中,捡出那只桐木小凳坐在外屋正中。里屋的木床上积灰更厚,但李半乐已经没有心思再去打扫了,她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天晚上,她就是坐在这里,晚归的江把身子依在门框上,半个脸罩在阴影里,并不进门,指了指身后跟进来的那位蒙着淡绿面纱的女子:“这位是灵碧教的陈教主,你以后就跟着她了。”

美得不沾一丝烟火气的女子低下头看她:“小姑娘,你愿意跟我去玉龙雪山,和很多年纪相仿的伙伴呆在一起吗?”

李半乐没有理她,委屈的看向江:“为什么要赶我走?我长大了就不能跟你住在一起了?”

江冷冷的笑:“你别误会,我不能总被一个小孩子绊住手脚。跟阮教主走对你也算得上好归宿,我从天山派的火坑里把你带出来,养你这么多年,对你也是仁至义尽。”

李半乐倔强的扬高了头:“我又不是你的东西,随你给这个给那个。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随你,你就是留在这里也行。”江的口气一直都很淡漠,这次却淡漠的叫她鼻子酸酸的,“反正过两天我就要走了,老困在这小山坳里,人的野心就没了。”

“你走就走,你走,你走,”她用袖头狠狠地抹眼泪,“我就不信李半乐没有你活不下去。”

江微微蹙眉,不耐烦似的转过脸去:“半乐,你再过几个月就满十五岁了,不要总让我觉得你是个孩子。”

“你才孩子,”李半乐跳起来,冲到屋里把自己的衣服全都翻出来,“我知道你想让我留下来陪你,我偏不,我就要走,我现在就走。”她把为数不多的几件衣物挑过来拿过去,就是不包好。

江别过头站在门边,不再说话。

李半乐怄气似的把衣物全扔在地上踩了,全都是江就着菜油灯一针一线缝出来的。她忽然有了点无力的绝望,她很想抱住那个神情冷漠的人,告诉他,她想留下来,但是她却猛地拉住了蒙面女子的手:“我跟你走。”

走下门前的土坡时,她终于忍不住回头,看到江仍站在门边,低着头,似乎在想些什么。她紧捏拳头:李半乐,你就是这么要面子?你无耻一些不好吗?

教主的手比江温暖,教主细心的提醒她小心脚下的乱石。她低头,转过土坡,皂荚树挡住了视线,那是她最后一次看见江。

李半乐起身走到门边,手指划过门框上斑斑点点的深褐色印记。抵达无法无天堂的那天,教主就告诉了她:江得知教主每年的那个时候都会到逍遥谷拜会故人,因此就在谷口守着,等见到教主,他提出如果他能在三十招内持平战局,教主就要收李半乐做徒弟,他做到了。

“真是敢拼命的孩子啊,”教主喟叹,“宁愿挨我那一剑,也不撤回攻手。这世上敢拼命的孩子怎么这么多,叫人心疼。”

教主一同告诉她的还有,从天山派逃出来时候,除了她,江还带着一本名叫《白云破剑》的剑谱,那本天山派不外传的秘技才是他们一路上受到诸多追杀的真正原因。

“想了解这个世界,就从了解你身边的人开始。等你能真正的咂摸透一个人,也算咂摸透了这个世界。”教主最后说。

教主总是在说一些很奇怪的道理,李半乐没敢问:“什么才叫真正咂摸透了一个人?”

回忆着这些的时候,李半乐的手指并没有离开那些褐色的斑点。江不进屋,是因为怕她看到背上伤口,靠在门框上,是害怕自己颤抖的身子埋藏不了秘密吧。留在桐木纹理里的血迹见证了那个晚上没有被她注意到的细节。

现在想来,她走的时候,已经把衣服扯的满地都是,后来该是江,把它们一件件的收好,又放入柜中的吧。

“为什么就不能无耻一点呢?”李半乐低声呢喃。那天晚上,如果她抱住了江哀求,那么他们往后的路就能走的有所不同吧,最好的是他们仍然平静的生活在这里,最坏的,最坏可以坏过现在吗?李半乐不知道。

李半乐随手从枝丫已经分叉的不成样子的冬青树上扯下片叶子,卷成小管,放到嘴边轻轻吹响。这是常来河道旁砍荆条的那位大伯教给她的,江对这些小玩意从来都不感兴趣。但是当她躲在修剪的圆头圆脑的冬青树后偷偷吹响叶哨的时候,也肯配合着放下书本,假装茫然四顾:“哪里来的老鸹,吵得很。”

日子过的真是快啊,在嵩山脚下过的快,在玉龙雪山上也过的快,和江在一起平淡到乏味过的快,和大家在一起吵吵闹闹忙忙碌碌过的也快。

入教之后,再次得到江的消息已经是两年之后。

那天负责各地情报归类的景秋明忙着整理各个江湖门派首领的画像,她闲来无事,在旁边笑着评判这些人的相貌优劣。轮到那一张时,她忽然失了声,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容颜旁留着批注:金陵凤来阁主,风远江。原来江改名叫风远江了。

景秋明见她忽然停下,好奇的抬起头,凑过来看画像,笑道:“怎么,半乐,该不是看上这位公子哥儿了吧。他可是近年来江湖中公推最有前途的青年才俊,主持的凤来阁风头已经要强过那些老牌的杀手组织了,是无数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呢。就是年纪稍微大了点,据说已将近而立。”说着抛了个媚眼给她:“如何?我行个方便,给你调些他更详细的资料?”

李半乐笑着打断她:“去,去,实话告诉你,他就是我找了十七年的,当年抛下我和娘不管的亲爹,行了吧。”

景染吐吐舌头,满脸的忍俊不禁:“十三岁就生出个你来,这位风阁主也真不容易呢。”

放下叶哨,李半乐抚着头笑出声来,她转身回屋,小心的解开一直包的严严实实的包袱,把那尊坛子抱了出来。薄胎钧窑瓷,在夕阳下闪着象牙般的光泽,是江最喜欢的纯白色。

终于又得到江的消息的那天,她真的很高兴。她想就算不一起生活,碍着以往的情分,也可以见个面,说几句话吧。

自那以后她就开始留意凤来阁的消息,盘算着什么时候能得空去巨鹿一趟。然而她最终还是没有去,直到那一天,教主单独把她叫到房中,静静推过一张纸:“凤来阁的风远江昨天被人杀了,我叫人领了他的尸首。你照着纸上的地址去京师找到这个人,他会把风远江的骨灰给你。”

李半乐以为自己已经长大到再也不会哭了,但伸手接过那张纸的瞬间,两大滴热泪忽然就滴了下来。教主叹息着起身,轻拍她的肩膀:“好孩子,去吧。”

去往京师的路上,李半乐很认真的想过,如果早就知道江要死了,她会不会赶在来得及的时候去见他一面。她想了好多次,还是觉得不会,她已经看了太多江做过的事,那样的不择手段,真的很残酷贪婪。她害怕当她见到了江,故人相逢的喜悦之后,江会用江湖人精明的眼神打量她:“半乐,不要走了,留下来帮我。”她太害怕那样的情况出现,不知道自己会如何应对。太害怕的,还是不要去面对吧。

李半乐折回院中,把衣物竹竿收好,红日挂上少室山山头,天际烧起了通红的云朵。

她将新晒的衣物贴到脸上,干绷绷,带着阳光的余温。

竹竿立在门后,衣物整齐的堆到柜中,李半乐费力的把那只红木箱搬到屋中。这木箱可是他们最奢侈的家具,贵重的东西都放里面,江在箱子上加了把锁,为了防止李半乐偷偷从箱子里摸铜钱换糖吃,整天紧紧攥在手里。

李半乐把木箱移到外屋正中搁好,捧过骨灰坛,小心的放上,也把那件叠的十分平整的白色长袍端正的放在旁边,然后寻了小凳坐在一边。

从门内望去,门外的世界刚好染上了层暮色,小溪中有淙淙的流水声,荆花微苦的气味弥散开来,背着小山一般高荆条的大伯悠然从门外路过,背上的荆条压得他直不起腰,低垂的枝叶拖起一路尘埃。

一切都像很久以前,那个年轻人和小女孩从门内无数次看到的那样。

李半乐微眯起眼睛,侧头看向身旁,想到四年过去了,江的鬓边说不准也添上了几丝白发:“江,我回来了。”

第28章

十一月的秋雨,从十五那天开始,一下又是好几天。

看着清澈发亮的雨滴从碧青的琉璃瓦上,一下下的滴落。

苍苍觉得这一刻,她什么都没有想。

她依然在苏州。

这恐怕是破天荒了,她好不容易主动要求做一次好孩子,提出要回逃离已久的京城去,最后却没有成功。

那天武林大会之后,她和萧焕一同从虎丘上下来,还没走多远,路边突然就跑过来一辆马车,车轮溅起的雨水飞了她和萧焕半身。紧接着,车上就跳下一个颌下长了又三缕长须的中年人,不由分说,一掌就劈向了萧焕的后颈。苍苍连身都没回过来的功夫,那个中年人又已经伸手接住萧焕倒下的身体,把人塞到了马车上。然后才回头,亲切的冲苍苍打招呼:“呦,小姑娘,快上车吧。”

幸亏他这话早说了这么一会儿,要是晚上一刻,苍苍已经准备扔了雨伞,飞身上车抢人了。

于是就这么类似被绑架着,苍苍硬是跟着这个来历可疑的中年人来到了苏州城郊的一座庄园内。稀里糊涂到了之后,稀里糊涂的住下,直到一天后一直昏睡着的萧焕终于醒来,苍苍才知道了这个说话颠三倒四、不怎么正经的长胡子大叔,就是大名鼎鼎的御医院医正、大武第一神医郦铭觞,而现在他们所在的地方,是皇室在苏州的别院。

总归住也住下了,况且郦铭觞还说过萧焕最好再修养几天,苍苍也就不急着回京去做淑女。

每天除了吃饭,在挺大的院子里闲逛之外,就是溜达到萧焕房间,欣赏他喝药时痛不欲生的表情。

日子过得悠闲又清静。

托着头看雨,苍苍身旁红泥小炉上,那一个砂锅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并且盖子一掀一掀,开始往外溢白色的泡沫…

“啊!”猛地惊叫着跳起来,手忙脚乱地去揭盖子,差点就把炉子也打翻了。

好不容易稳住了锅,里面的白粥和汤汁还是不可避免的溢到了锅外。

反正也不会影响味道吧…这么想着,苍苍看粥似乎已经煮得烂了,就端下来,往旁边早就准备好的细瓷碗里盛粥。

粥是煮给萧焕吃的。别院厨房里的,也是厨艺一流的御厨,做东西当然不用苍苍动手,不过这一锅粥,却是她自己执意要亲自动手的。弄鱼,找炉子,下料,忙了一下午。

盛好了,苍苍得意地打量了一下卖相还算不错的鱼片粥,十分满意地端起来向萧焕的房间跑去。

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地方,苍苍推开门,凑到正在临窗的软榻上午睡,还没醒来的萧焕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