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他们交锋,丁茗被同居人打得鼻青脸肿,看到盛意他真诚地道谢,万分地抱歉,不含一点虚伪,他害怕给别人带来麻烦,丁茗顶着一对雪青的熊猫眼,努力维持着他的尊严,盛意和魏醒看他一边流泪(烟头烫伤,重物击伤),一边用努力维持正常的语调打电话通知他的律师。

那些伤,虽然在梦里看到,但是盛意仍然觉得很吓人,他简直无法想象,假如魏醒碰掉他一块油皮,他想他能背起炸药包炸了魏氏。

丁茗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相,青紫叠加着青紫,心口那个位置,呈现一个清晰的鞋底印子——他的境地实在是悲惨。

魏醒义愤填膺,他仗义,这个全世界都知道,就像当初他对自己好一般,魏醒出于他天生的善良心去帮助、怜悯丁茗,不能指责他,指责他,当初他们就遇不到了。

盛意沉默地看着。

魏醒十分气愤,这么温柔的人,不该被如此对待,他此时还觉得,丁茗应该放在家里当猫咪抚养,每日好食儿喂养着,温柔的手抱在怀里瘙痒着。

很快的,那只叫丁茗的猫露出了别人看不到的利爪,同居人悔恨无比地忏悔,一切来源于误会,病房门外,盛意再次听了一次那样的台词。

“大学毕业开始,你要创业,你喜欢有个温暖的家,我爱你,于是我给你。

同性相爱和异性没什么区别,总要由一个付出得多一些,七年了,你总认为你是付出最多的那个,我不说是怕伤你的自尊,你想做天,那么我绝对不会和你去抢阳光。我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我放弃学业,学习做一个好伴侣,给你温暖的家、为你学烹饪,你喜欢格调,我去为你学茶道,如果这份感情能保持一辈子,我无怨无悔。没错,家里的一切开支的确是你出的,但是看下你从里到外,你的袜子,你的衣服,甚至你的内裤,那一件不是我走了八条街精挑细选,付出不能拿金钱衡量,那是同等的…

我爱你,我愿意…

你病了,累了,全世界谁最疼你?失败了,谁给你鼓励?一起生活,总要共同承担,不起眼的承担同样也是承担,感情怎么能拿谁出的钱多去计较…我有错,错在我没早早觉醒…七年,两千多个日月,我舍不得你沾染半点油烟,为喜欢的人料理小事,是我生活的全部,我无怨无悔…但是,只是一次简单的误会,你竟然对全世界最心疼你的人动手…我允许你一次犯错,第二次绝对不允许,打包你的行李从我的家滚出去,七年了,该是我的,一分也不能少,不该我的,我半文都不会要…”

排山倒海、春潮涌动、畅顺无比的控诉,浑身上下就像披了战甲一般的丁茗,那样干脆处理感情的丁茗,盛意佩服,那样干净利落地斩断情缘,极少有人做到,他就不行。原本这样的场景,并没有盛意这个人,但是现在,他又被迫地听了第二次,依旧震撼,依旧佩服。

他觉得,他输定了,要是真的就像梦里那样,他狠狠扇了丁茗几个大耳光,全世界都会说他不对——因为丁茗是老实人。

丁茗的同居人狼狈地走了,一脸懊悔,再也无法挽回。丁茗不会给他机会,换了谁都不会。

坐在那里的丁茗开始默默地掉泪,小声抽泣,然后突然抱着最近的魏醒哭个肝肠寸断,死了一般。依旧在震撼当中的盛意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知道,终归还是晚了一步,他无法把魏醒扯开,扯不开,注定了的,自从,那句对不起,也就注定对不起了。

第二天,有人敲击他们家的大门,丁茗微笑着,就如今天这般,举着一袋子亲手做的食物说:“一个人吃,不香,要一起吃吗?”

盛意该如何拒绝?指着他的鼻子说:“滚蛋!”那会被人当成神经病。

放置许久的厨房焕发着生命力,炉子上那人带来的小茶壶冒着气泡,满屋子的花香,修长白皙的手指把那些苹果切得分外漂亮。淡淡的柠檬酸铺满家和鼻腔,身心都开了花一般,盛意靠在门廊上看着那人跟自己自来熟地唠叨:“我妈总是很啰嗦,絮絮叨叨的,以前在家只是觉得讨厌,后来另起炉灶过日子了,才知老娘教的都是有用的…帮我拿那个勺子来。”

盛意下意识地递给他手边的勺子。

丁茗接过去,轻轻把一边的“瓜片莲子汤”掂出一点尝尝味道。

“这一个人吃饭,极讨厌,所以我就拉着你们跟我一起熬失恋了,怎么办?算你们倒霉了。呵…”

盛意心下无限叹息,怎么办?真的很倒霉,你很讨厌,快走吧!

“丁茗?”魏醒突然放下报纸和丁茗说起闲话,他们不避讳盛意,此时的他们有着一种纯洁无比的友谊关系,大有成为知己的趋势,当事人似乎也很乐于建立这种纯洁的友谊。

“恩?”丁茗一边回答,一边把切好的苹果放进容器里,他的那声“恩”,很随意,就像认识了一万年那般随意。我就是这里的,我属于这里,我们认识了很久,他浑身都有那纯天然不含任何防腐剂的自然亲切。

“你今后准备怎么办?”魏醒发自内心地关心这位不幸的曾经的好好先生。

丁茗调好火焰,很随意地坐在魏醒对面的沙发上,托起下巴认真地思考。没人去问盛意在意吗?大家都知道,盛意天生冷淡,不爱交流;大家都知道盛意耿直,不必在他面前玩什么花样;大家都知道,盛意这人其实再简单不过。

盛意扭头打开一边的生物箱,捏出那条变色龙放到肩膀上坐到了丁茗附近。他故意的,他无法忍受他们在一起交流,他做了梦里没做的事情。

“呀!真可爱,咬人吗?”丁茗赞叹了一下,竟而蹭到盛意身边很自然地双手抱过那条变色龙。

“你真是可爱,多么漂亮…啧啧…哟…过来。”他夸赞着,声音不含一丝虚伪。

盛意彻底被他打败了。

“你是我见到第二个不怕这东西的人。”魏醒惊讶无比。

“从小,所有的动物都和我亲,祖母家里的鸽子只吃我手心里的东西。”丁茗眼睛亮亮地看着变色龙,一下一下地安慰它,那家伙有些不安。

炉子上,果茶煮到沸点,咕嘟起来,丁茗顺手把变色龙放到魏醒怀里,快步奔向那个敞开式的厨房,魏醒吓了一跳,在他转身的刹那,迅速把那条变色龙飞丢给盛意,那股子狼狈,一副冷汗淋淋小生惶恐的样子,盛意终于忍耐不住,在此种情形之下,竟然扑哧一声笑了。

受惊的变色龙回到生态箱里,屋里的三人,端着苹果茶怡神宁心地喝着,话题再次回到丁茗的未来上面。

盛意并不想加入这样的话题,算了,他自认没骨气,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的胆小鬼,丁茗给这个屋子里带来的热气他何尝不想吸收一些。窗户外,再次雨哗啦啦地滴沥着,他站在那里想,老天爷太他妈的煽情了。

“这样的天气,不睡觉,天打雷劈的!”丁茗叹息。

“我怎么看不出来你为未来着急的样子?”魏醒调侃他。

丁茗帮魏醒和盛意倒满杯子:“我不着急,那个混蛋给我留了一笔,房子也归我,我自己在家的时候,悄悄买过几家旺铺,分期付款的,现在靠房租交房贷,等我把那些钱花完了,伤养好了,我就花租钱。”

“他不知道吗?”魏醒很惊讶,那样控诉的丁茗还有小金库?

“嘿,爹有娘有,还不如怀揣自有呢!伸出手要开始,你就低一等了,我怎么能不做打算,其实原本,我是为我们养老预备的,我挺傻的,我所有的保单,受益人都是他。(他的苦笑令人心疼)现在好了,要重新填写受益人了,只是不知道那个人在哪里?”丁茗苦笑了下,低头喝茶。

盛意突然插言,声音挺诡异:“会有的,不超过三个月。”

“吓,说什么呢,当我是神仙,忘情绝爱?七年感情,哪里那么快能忘记的。”丁茗失笑,并没在意盛意话里话外的东西。

倒是魏醒有些不满地小小捏了一把盛意。

盛意站起来,实在不想再复习这些东西:“为了逃避天打雷劈,我必须睡觉。”

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找出两颗安定,盛意对这东西有些依赖,吃下去后,他裹着被子,开着窗户看着细雨,听着楼下隐约发出的笑声和愉快的交谈声,他朦胧睡去了。

魏醒很少在他面前这样畅快淋漓地笑过,自己总是给他一种不确定感,也许…自己真的不该拥有一段爱。三年了,很久了,也该分开了…

第4章 第无数个梦之后

那两个人,终于相爱了,比三个月晚一些。事物总是发生着变化,盛意很努力地阻止了,甚至他还悄悄地去学了那个该死的苹果茶,结果他做出来的,就是豆腐脑再生,也是不肯喝的。

那两个人相爱了,在不知不觉当中,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当中,相爱了…他们谁也没告诉,就在家里默默地单恋着,像电视、电影上苦情主角那样痛苦着。

他们都迷茫,表面坚强的丁茗,回到家里默默地悲哀,他抓不住温暖,只好折磨可怜的胃,那个胃不小心破了一个洞,他一声不吭地跑去住院,他真的不想惊扰任何人,却在另外一家医院遇到开会的魏醒。他们的缘分,天都眷顾。

作为有着唯一知己自觉性的魏醒,带着上帝的光芒悄然到医院照顾丁茗。

那两人相爱了,当丁茗从昏迷中醒来,魏醒坐在那里,披着早上六点半的晨曦,犹如天使一般带着安全感,带着稳定感,带着一切在那一刻丁茗需要的感觉出现了。

他看着丁茗,憔悴的、单薄的、无助的、倔强的、柔弱的,总是带着微笑曾借给他豆腐脑钱的好好先生,说:“我想起来了,我还欠你三块六呢。”

丁茗哭了,他说:“可以抱抱我吗?只是这一次。”

盛意讨厌这样的魏醒,他总是这样的博爱。悄悄站在病房门口盛意看着,他知道,这一抱,孽缘便起了,这一次,盛意无法阻止,他尝试过了,阻止得天怒人怨,每个人都觉得他的行为匪夷所思,他说着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丁茗什么也没做,他是个好人,那么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拒绝他?为什么要排斥他?为什么要挤兑他?

他放弃了,任那两个人遵循神的安排,然后由神摇出属于他们的数字。

魏醒带着负疚感徘徊于城市两边,从第一个谎言开始,就有了第二个,开始是善意的,后来却是离不开的。感情是很微妙的东西,悄然而来,狂风暴雨一般席卷着三个人,大家…都是最无辜的那个人,谁也不知道是谁的错。

盛意也想过自己的爱情,它是怎么来的?事情,却是要从四年前之前开始叙述了,从他的第一次恋爱说起,那次恋爱的的时候,他正青春年少,当年的他思想成熟,却装着幼稚浅薄。

第二个信封…那是并不久远的过去…

初夏,“报告班长,出!”盛意抱着行李卷大声地对炮楼上的老兵大声喊着。

老兵探出头,冲他笑了一下,盛意也回了个笑,虽然立场不同,互相不知道名字,但是他们都知道对方,盛意知道他是老兵,老兵知道他是个老实的囚犯。

小铁门缓缓打开,管教在后面操着一口陕西话对盛意说了句:“走吧,回去不要那么冲动了,好好上学,还小呢么,有前途呢么。”

盛意点点头,他站在那里想了一下,把手里的行李递给管教:“把这些给老蛋,他比我需要。”老蛋是一个可怜的抢劫犯,他的娃想要个随身听,他买不起,于是做错事,代价是十五年。

管教笑了下接过去,他再没说什么,只是遗憾地看着这位刚刚年满二十岁的清秀青年。真是太可惜了,这孩子原本是个名校大学生。

盛意站在看守所门口,本市的短期服刑犯人都在看守所服刑,这里距离市区并不遥远,大概有七站地,开庭的时候,盛意看过外面,数过那些站牌。

“盛意?我来接您。”老熟人江律师打开车门迎出来。

盛意点点头,回头看下炮楼上的两位老兵,他冲他们摆摆手,转身弯腰进了车子。

江律师发动车子,没有回城,直奔火车站:“您的身份证还没补办,许多手续都需要重新办,您的母亲的意思是叫您去烽桦市,在新学校,一切重新开始。”

盛意看了一会窗外,扭头对江律师说:“回下以前我住的地,有些东西要拿,麻烦了。”

“好。”江律师再次调整了下车头,人家花钱的是大爷,再说,这个爷一向好侍奉,从不找麻烦,当然,一年半前那场故意伤害除外。他都不敢相信,那么温和的盛意会做出那样的事情,事后,这孩子一言不发,一直到现在才开口主动跟他说话。判二缓一,江律师对自己的成绩很满意,毕竟对方脾脏破裂,后患无穷,这边花了大笔的赔偿才平了这件事。

“车是预定好了的,您…要快一些。”江律师看了一眼盛意一边小心地说。

“真好啊,不用做花了!”盛意笑眯眯地突然叹息了一下,江律师吓了一跳。他小心地看了一眼那双手,苍白、纤细,原本应该拿笔杆子的手,竟然做了一年的绢花吗?他只是叹息了下,却没有心疼。本不该他心疼。

距离大学不远的一所学生租用公寓区,盛意下了车子,现在是上学时间,小区很安静。盛意摸摸口袋,里面有一把钥匙,那是他从看守所带出来的唯一物品。

看门大爷被盛意吓了一跳,半响才支支唔唔地问:“出…来了?”盛意点点头,转身上了楼。

站在房间门口,盛意看着门口那块红色的吉祥如意门垫——这门垫还是他买的呢,他摸出钥匙打开房门,屋子里熟悉的味道充满鼻腔。

盛意慢慢走进屋子,这里一切还是老样子,离开自己默默的支援,那个家伙连一个锅子都不会买,恐怕这一年多他靠外卖度日吧。

径直走进卧室,床铺上的被子依旧没有叠,脏兮兮地卷成一团丢在一边,床头柜上,一对阳光少年依偎在一起微笑着,他灿烂飞扬地露着门牙,盛意羞涩地靠着他的肩膀。

缓缓坐下,盛意拿起那张照片,打开后面的盖子抽出它,撕碎,丢弃。

向阳的窗户,吹进暖洋洋的风,这人总是不关窗,盛意站起来,关闭起窗户,他遗憾地看着他的那些小盆景,早就枯死了,就像自己一般,枯死了。

他和曾旭的爱情,就是从这盆可怜的植物开始的吧?

大学开学那天,盛意抱着他的小盆景站在财务处交钱,那人走到自己身后,自来熟地搂住自己的肩膀:“学弟,带烟了吗?”

盛意从口袋里摸出自己的香烟递给他,他很是满意地拍着盛意的肩膀说:“我叫曾旭,以后在大学里有事就报我的名字。”

盛意第一段恋情就这样发生了。

曾旭没吹牛,他在学校真的混得好到不成。他舍得花钱,对待朋友两肋插刀,学习不错,在学生会还挂了个副会长的头衔。曾旭这两个字在学校代表着上等人这个流派。

他们就那样相识,奇迹一般找到对方,成为学校里很出名的一对同性恋人。鄙视的人有之,好奇的有之,围观的有之,总之什么都有之,但是被爱冲昏头脑的两人,肆无忌惮、毫不在意。

都市花园这里是曾旭租的公寓,盛意大一开始他们在此度过一年的同居生活,除了上课,去WC,他们就像连体婴。盛意随意得很,即使外面的人说他吃曾旭的、喝曾旭的、花曾旭的,他都无所谓,他的眼睛里只有曾旭。是曾旭释放了他压抑的情感,曾旭就如烈火一般燃烧着他,曾旭说什么都是对的…曾旭曾经是盛意的命,比命还重要。

每段初恋,都不完美,从开始…就有先天的残缺,多少年后,我们可以这样解释,记得当年我还小,人傻,简单,但纯洁!

这样的情感一直保留到大二,保留到…曾旭生日那天带着他去酒吧。那天之前,盛意做了一个梦,他清清楚楚地梦到,曾旭为了自己把酒吧老板打得倒地不起,大家被带到派出所,那位酒吧老板肋骨断裂,脾脏破裂,鉴定为重伤,因为是群架,大家还是学生,所以只需要一位主动站出来顶罪就可以。盛意清晰在梦里看到,曾旭的父母找到他,哀求他,说曾旭已经犯过一回事了,无论如何不能再出事,他们希望一直没动手的盛意可以代替曾旭…当然,他们不会亏待他的。曾旭家有钱、有权,于是曾旭无法无天,反抗期无限延长,延长得理直气壮。

即使…知道那是一盆火,盛意那天还是跳了进去,他不懂得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他不去阻止那些要发生的事情,梦里的种种令他觉得自己的爱是那么地轻、那么飘渺。那是初恋的祭礼!盛意多少年后也这样解释,那个时候,人傻,简单,尚且纯洁。

为什么要这么做?姐姐盛暖想不通,妈妈更是想不通,大概所有盛家的列祖列宗都无法想通吧?虽然有祖训,可是也可以回避啊?为什么就这样直冲冲地冲了过去?

盛家的人,和别人家不同,他们的血统里带了先天的残缺,预知是这个家族的诅咒,只要爱上谁,他们就会预知,为爱去预知。第一次的反抗,他无法抗击命运,代价有些大,盛意那时候开始明白,越是回避,代价越可怕。知道也是错,不知还是错。

就像妈妈一次又一次地结婚一般,明知道后果,但是贪婪地吸收着爱上那种感觉,一次一次地被伤害着。那时候的盛意还保有一丝丝的天真,那怕只是短暂的刹那。

关闭起窗户,盛意开始处理自己所有的痕迹,他很平静,真是搞不懂,为什么那个人还要保留自己的一切,他想证明啥?如果想证明,为什么法庭上他一言不发?如果想证明,这草为什么枯死了?

烧毁所有的照片,带走了所有的属于自己的东西,慢慢下了楼,门房大爷小心地看着他,眼神就像看个小贼。

行李丢进车尾箱,盛意坐回车子,江律师发动车子离开那里。出小区的刹那,车子和奔跑而来的曾旭擦肩而过,他看着他拼命的喊着自己的名字,他看着他狂追着自己的车子,他看着他跌倒,越来越远。

江律师一直小心地观察着盛意的表情,抱歉,盛意什么都不会给他看出来。每个人都说曾旭的长短,唯独盛意他从未说过曾旭半句不好,曾旭没错,他的父母也没错,错的只是那个年纪,那个须要付出代价的一个年纪;那个肯为爱情付出,舍得为爱情去头破血流,声嘶力竭的像个疯子一般的年纪。当那个年纪度过,剩下的也许就只有一句话:

“我真怀念我那天真幼稚的青春,它是那么地纯洁。”

盛意不恨曾旭,他觉得每个人为青春无知都付出过各种各样的代价,他比女人幸运多了。有些女孩子,犹如花苞一般鲜香的时刻,为了完成青春的功课,她们付出的代价远远比男人大得多得多,那些伤害是一辈子的,盛意庆幸自己是男人。

他突然扭头看着那个曾旭消失的方向,他替他的父母感到惋惜,这样被保护过的孩子,下一次摔跤,没人再会为他阻挡什么了。这样的人,要么一蹶不振,要么…他会闯出更大的祸事来,因为他知道,他的父母总是有办法帮到他、保护他,他的幼年期,也许会无限拉长…

为什么会帮曾旭顶罪,为什么?

曾旭那晚是为他打的架,曾旭是因为他伤的人,曾旭为了他庆祝生日,曾旭是因为他吃的醋…

盛意离开了自己的大学,社会大学、感情大学,这一次他是真成熟了,熟到流汤,冒着黑黑焦味。

九月,他再次入学,这一次不是自己考上的,花钱上的。不知道江律师动用了什么关系,他进了一所二类大学重新读大二,同样的大学,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是四季如春的都市,这一次却是冬季特别漫长的北方都市烽桦。

新到烽桦市的盛意没有去学校住,自由惯了的他,不能再忍受舍监查房,不能再忍受那些热血友情,不能忍受周围那些惊天动地、哭天抹泪的属于大学生的感情生活。他不属于那里。

他买了一条小狗,价值六百,一只血统不太纯的幼年金毛。他喜欢金毛,因为这种狗性格沉默,耐得住寂寞,有时候一天都不叫一声,那狗名字叫豆腐脑。

他准备带着这条血统不纯的狗儿,沉寂在这个世界,再也不发出声音。

第5章 重续大学梦

刚到烽桦市的盛意那阵子很喜欢一首叫青春的歌曲。歌曲是个有意思的东西,每当你心情不好,总有一首歌飘进你耳朵,一旦附和了心思,就一辈子都无法忘记。那阵子,盛意的耳朵里就只听这一首歌,没完没了地听。

新的环境,新的同学,并没有引起他太大的兴趣,他准备在这里花上一些时间好好地思考下自己的人生,他该怎么走,应该如何度过余生。思考是一件大事,思考人生绝对是伟人才做的事情,盛意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未来保不齐能做半个伟人。

因为他最近做的事情,就是思考人生,偶尔他会想人类是怎么来的?这样的伟大问题,他在图书馆思考,走路的时候也思考,上课的时候…他休息。

睡醒的盛意慢慢地和上笔记本,准备离开热闹的课堂,上午的课业全部结束了,新学校的教授水准实在一般,他睡得倒是不错。

“盛意,盛意!”连付权爬了过来一副讨债鬼的样子。

盛意有些迷茫地看着这位自来熟的同学,说起连付权,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大学生的根性美德。

理想远大,声调激昂,谁都知道,谁都认识,什么都吃过,什么都见过,在学校他就混学生会,在社会他就混几个三教九流,附近网吧老板全部认识他,周围所有的杂货铺他都有欠账,再加上此人打扮讲究,总是穿着流行的名牌子(假的),当然他对流行也是如数家珍,他甚至还知道几部电影名著的导演。所以每当此人满嘴的黑格尔的政治,托尔斯泰为什么离家出走最后死在火车站,越南共产的优势利弊等,他总是语调深沉装模做样,他那双总是闪着青春理想光芒的浓眉大眼神采奕奕。人模狗样的连付权的魅力,可以维持他的四年大学可以保证每年不重样换一个女朋友。

他像曾旭,但是不如曾旭,曾旭比他多少多了一些有内涵的东西。

“怎么了?”盛意收拾起书本问他。

盛意在学校属于木呆呆一族,他从心理上已经断奶,甚至他比社会上的大多数人都成熟。童年、幼年、青少年、爱情,这些品质合起来就是现在的盛意,从骨子里他就是一个老江湖,所以他不爱和同学玩,有时候他看他们做事、听他们说话,简直就觉得可笑至极,所以,他和谁都离得远远的,再加上他不爱打扮,每日蓬头垢面,面目模糊不清——有道是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原本盛意就不是那种特别英俊显眼的人,现在就更是角落里的灰尘了。

关于蓬头垢面,这不能怪他,他每天晚上要炒股,他玩的挺大,虽然是稳赚的买卖,时差需要他黑夜操作一些事情,赚取一些生活费,所以盛意的白天黑夜颠倒。他训练那只金毛每天安坐在电脑前看国外的股市三小时,他现在最爱的就是那只杂种金毛。

盛意现在和连付权是相反的人,他是大学校园里那种为数众多的网虫里的一位,社会地位比“书呆子”高那么一点点。

“交钱,一百,晚上KOKO生日,大家一起约了去‘世纪’,我出一半钱,其他的大家一人一百。”连付权伸出手,只有在凑份子的时候大家才会想起盛意。

KOKO是连付权新追的女孩子,那女孩还不错,泼辣漂亮、声音嘎嘣脆、刁蛮得可爱极了——在连付权看来。

关于“世纪”,那是附近的一个非常非常豪华的酒吧,在这所大学学子的眼睛里,那是上等人去的地方,虽然这些年轻人嘴巴里总是不屑的,可是假如去了,他会在第二天假装疲惫的样子告诉你:“昨天晚上,困死我了,在世纪玩了一个晚上。”

摸出一百块,盛意放到连付权的手里,连付权把他的名字记在名单上。盛意是不会去的,但是他不想和连付权作对,毕竟他还要在这里读完大学,剩下的两年即使做隐形人,他也想平安地做下去。

午饭后,盛意去图书馆找了一个角落的地方,非常认真地读一本英文版书《麦田守望者》。

他没有主人公那么好命,他没有可以叛逆的人和时间还有环境,因为他的此种性格没有表露对象,无论是亲人还是家庭他都没有。盛意决定利用大学时间好好读一些书,这种想法是真心实意的,他就想看下别人是如何叛逆的。

当然,学习知识的心也是真心实意,半点假都没。没有到过社会你永远不知道你有多么地浅薄,一年多的监狱生活告诉盛意一个特简单的道理。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他需要大量的知识武装自己,他需要丰富自己,这样最起码今后他可以在人格上丰富一些、完美一些。那本书不厚,但他看到夕阳西下。

盛意不上晚自习,除了必须去的,他基本不在晚自习出现,他夹着晚上的盒饭,盛意去宠物店接自己的杂种金毛。平时他上学的时候,豆腐脑就送到住所附近的宠物店,狗也是及怕寂寞的动物,豆腐脑在那家宠物店有很多朋友,这一点上它比它的主人强百倍。盛意和豆腐脑的关系就是饲主和宠物的关系。 豆腐脑是饲主,因为家里,是豆腐脑在看股市,它喜欢窝在老板椅上死死地盯着电脑看,一看两三个小时都不带动地方的,每次看完盛意会奖励它最昂贵的狗粮——肉条,除此之外,盛意经常和它聊天,它总是歪着脑袋倾听,从不表露出不耐烦。

烽桦市的大雪天气来的格外早,才十一月底就下雪了,盛意把自己裹在那件温柔厚实的黑色羽绒大衣里,站在学校附近的门诊想买一只冻伤膏。他的脚非常痒痒,一个星期前他的脚就冻伤了,今天他回家早——昨天他梦到豆腐脑被孤零零地丢在宠物中心,很可怜,不知道什么原因会这样,盛意决定早点回家,在回家之前他想买只冻伤膏。

盛意的手刚刚触碰到诊所的棉门帘,身边“嘎吱!”停下一辆面的,在他还未及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塞进车里。

“真难得,不去网吧刷夜?”连付权挺高兴地看着盛意。

盛意看下周围,全是班上的男同学?还有为什么他要去网吧刷夜?

“嘿嘿!别看了嘿…女生们在前面面的里呢。”连付权以为盛意在意这个。

盛意没说话,他认命地坐在车子角落给宠物店老板发短信,说今晚不接豆腐脑了。

那辆面的一路停车加人,盛意的同学从附近的住宅区、出租屋、网吧、饭店里钻出来,一辆小巧的面的竟然塞了十四个人,别问怎么塞的,面的司机有这个能力。盛意的脸贴在玻璃上,感觉自己是奥利奥饼干里面的奶油。

小老板魏醒跟几个朋友去世纪,最近他太忙,好久没出来混了,临到晚上魏大打电话给他,说世纪后面的桑拿城晚上开业,叫他去享受享受…说白了,魏大想炫耀。

魏家有兄弟三人,魏醒行三,小名魏三,老大部队复转后,老爷子给了一笔钱。他念书少,因为他早年秉承父亲的理想,他父亲想要个将军儿子,他在部队混了多年后还是个小中尉,无奈之下回家经商。由于没有基础,他只好做最直接的娱乐买卖赚钱,再复杂他就做不了了。

魏醒把自己那辆奥迪停在世纪门口,他等了一会,泊车弟却没有过来,魏醒只好自己下车,这地是魏大的,他不能像别的顾客一样发脾气。

“你说还能下几个人?”三个泊车弟站在那里看笑话。

魏醒顺着他们的眼睛看过去,破破烂烂的三辆面的正在往下下人,那么小的三辆车里,呼呼啦啦地下来成群的学生,那些学生在微型面包车里奇怪地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扭曲着。魏醒觉得简直是看到了奇景一般,一些客人也站在那里看热闹,甚至一些人已经开始数了。

“…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

难以想象的数字,三辆微型面包车大大小小下来三十六个人,那些人一看就是附近大学的学生,不单是穿戴上看,那样毫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咋咋呼呼的样子也就只能是学生才能做出来了。魏醒挺羡慕他们的,他们住在象牙铸造的屋子里,花着父母的血汗钱,每天除了谈恋爱,就是用他们大把的聪明才智讥讽这个社会和有钱人。

盛意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有些晕,坐在他身边的那位学生是体育运动的爱好者,这位爱好者显然不爱洗澡,他不爱洗澡也就罢了,他还不爱洗衣服,他不爱洗衣服就罢了,他还爱出汗,他还爱出汗就罢了,他硬要挤进十来个人挤在一起的微面,还在盛意面前伸展他的胳肢窝。那些汗液透过他的厚绒衣慢慢散发着,盛意顿时觉得他的生命历程当中,今晚的经历会是一种考验。

“妈呀,我以为我会变成煎饼。”一位女生高声叫唤着在大雪天气上下蹦跶,她穿得有些少,声音很尖,蹦跶当中的姿态非常可爱,招致很多人看她,于是蹦得更加欢快。

“这就是世纪啊?也不怎么样吗!以前我在X市的时候,那里有间酒吧,X你知道吧,就是…”

学生们拥挤在一起,慢慢向里走,盛意无奈地跟在最后。这些人来这里会直奔迪吧,其实周围还有挺多的娱乐项目,比如你可以进歌吧看米老鼠、唐老鸭,盛意不喜欢迪吧,虽然以前他是喜欢那里的闹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