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一去不回!

油门一响,哈雷摩托直冲而出,在暗夜里掀起一阵沙龙,这两个矫健的骑士,就像是驭剑游侠,豪情万丈地冲入了良夜之中。

第61章达尔富尔(2)

苏丹达尔富尔撒哈拉沙漠

新月如勾,这样的晚上夜色是最昏暗的,旷野上,星光与月光一样影影绰绰,达尔富尔村庄附近往往有些植被,想要看清前路,就得打开车灯,在黑暗中,雪亮的车灯让人远远就能看清他们的方向——往南去了。

南边有什么?南达尔富尔要比北达尔富尔更乱得多,再继续走就到南苏丹了,如果说苏丹仅仅只是穷,还算得上安定,南苏丹就确实能说是人间炼狱了。南达尔富尔就是个血肉磨盘,太多人从南苏丹逃过来,再和苏丹人一起往利比亚去——利比亚的国家是很乱,但如果能到欧美人投资的石油公司,至少能吃一口饱饭。

确实有人追出来,已经离开了村落的中国人对人性的判断是对的,永远不要在五百万面前指望人性。这笔钱过分巨大,即使明知它只会招来战争与觊觎,依然有人觉得,哪怕只拥有一秒也好。——但这个村落穷得连车都没有,骆驼在夜里跑了一阵,骑手只能怅惘地摇摇头,回自己的窝棚里,用无线电呼叫混在盗匪群里的友人,指望能得到些打赏与分红。“他们往南去了,确实,亲眼看见的,绝没有假。”

南达尔富尔,许多等候已久的部落战士推开雏妓,放下特调饮料——其实就是私下发酵的劣质酒,涌出栖身的窝棚,跳上加满油的丰田吉普,欢呼着向北面涌去,打算给这两个中国人最热情的迎候。消息已经传开两天了,足够想发一笔财的部落长老派出自己的私人武装,人们的热情很高。

车灯、车顶的射灯,乱转的手电光,形形色色的光晕让沙漠变成了热闹的派对现场,怪叫声与欢笑声不绝于耳,还有人打开了音乐。达尔富尔所有的绿洲都在他们的鼓掌之中,中国人如果不想死于干渴,最终就一定会落入他们的掌握,对此,他们很有信心。

在沙漠的另一侧,月下只有一道向前疾驰的车影,四周是安静的,只有呼呼的风声相伴,光晕穿过朦胧的夜,落在灰色的土地上,除此以外便是一片静谧,又过了一会儿,傅展慢下车速,抬起头计算着方位,转过车头,开始往东开过去。

“那个绿洲里会有什么?”李竺问。

“我没去怎么知道?”傅展先说了一句,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那个绿洲,应该是矿业修造起来的安全屋吧,里面应该有足够的食水,还有我们需要的一些别的东西。”

足够他们坚持到后援过来?一个开矿的总工程师,能在职权范围内为他们弄到什么样体面的后援?

有些事,换个角度想会更合理得多,但傅展从来不说,对这些事他真的讳莫如深。李竺也就没有继续问,只是说道,“我以为你会把U盾留给他。”

就像是她打算把遗书留给刘工一样,U盾里的内容,不能上传给盗火者一份,是个遗憾,但能脱离美国人的掌控,来到中国人手中就是胜利。

“他让我们把行李带走。”傅展简单地解释了一句,“从现在起,车灯可以关了,从这里到绿洲,开两个小时,有指南针应该不会迷路。”

他顿了一下,“如果没被缠上的话。”

如果被缠上呢?

傅展再一次发动引擎,伸手从兜里摸出个东西丢到李竺手上。“那就往死里打。”

一声轰鸣,摩托开了出去,李竺把Airpods塞到自己耳朵里,也分了傅展一个,“从哪里来的?”

“小李刚塞给我的——有点临别礼物的意思,我看他都快哭了。”

随耳机送来的还有一个iPodTouch,李竺禁不住抿唇一笑,随意点亮一首歌,伴随着呼呼的风声,摩托越来越快,夜风里,NancySinatra的歌声慵懒地响了起来,小李的音乐品味意外的前卫。“Bangbang,heshotmedown,Bangbang,Ihittheground——”

吉他声是唯一的伴奏,歌声懒洋洋的,和天边的月色一样凄凉,风沙打在脸上,她的脸靠在傅展的背上,千种思绪掠过脑海,最终化为微笑中垂下的睫毛,傅展背上的肌肉时而动弹一下,偶尔弯过手拍她一下,叫她换歌,这一刻,他们似乎会永远就这样疾驰下去,行驶在时间与空间的夹缝里。

“等我们回北京以后。”

偶然,在风中,他们也有短暂而破碎的交谈。隔着音乐与风声,那声音就像是梦中的呓语,细细碎碎,得靠脑补才能听清楚,“一起去吃糖火烧吧。”

这是自忖必死,在死前终于说出心里话,还是料定他们能有惊无险地到达绿洲,对未来下了决定?终于有了期许?终于……也愿意去相信?

李竺浅笑起来,她并不觉得他们真能吃上糖火烧。“好。”

她收紧了环抱,把头靠在傅展背上,如果能回去,他们有什么事可以一起做?

在逃亡中的恋爱,通常会在现实中结束,她没想过和傅展的以后,这男人有多不适合一起规划‘以后’她也清楚。但李竺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感觉,无需去计较以后,只沉浸在现在这心动的沉醉里。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但因此,遐想就变得更美好,他们回去以后,也许真的可以一起去吃糖火烧,嘴里淌着蜜汁,在槐树下接吻,欧洲已走过,全世界最浪漫的地方也不过如此,没什么能比得上故乡的真味,甚至也许,曲终人散之时,还能手牵着手一起回家……

但这静谧终究是要结束的,远方地平线上出现了小小的亮点,人声也跟着传来,傅展的背绷紧了,若有若无的,他似乎是叹了一口气:终究,还是来了。是一辆车,车上人不多,灯很亮,远远就能看见车顶上架着机关枪的打手,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一个精干的小伙子,他们开得很快,探照灯四处乱扫,在沙漠里怪笑着狂奔。傅展把车停了下来,“看你的了。”

射人是没有用的,射死了一个还有一个,要射就只能射车,这么高的速度,突然爆胎,在这么颠簸的路段那是很可能会翻车的,至少很可能失控。李竺舔舔唇,从背后解下沉甸甸的AK,目标很大,在黑暗中谈不上有什么瞄准的余地——至少是不可能瞄准轮胎,她把眼神调转向后备箱:根据她的经验,在沙漠里行车,没有人不带后备的油桶。这油桶肯定也只能放在后备箱里。

这么广袤的平地,以搜索为目的,车自然是蛇行,后备箱时而出现在射击角度中,时而又消失不见,不过李竺也并不是太担心射空了会被发现,这么大的噪音,除非打死人,否则很可能被忽略过去。她眯起眼,先开一枪,后坐力沉闷得就像是在她胸口击了一拳,傅展把她抱住,“再来一次。”

她眯起眼,在心底倒数,算着他们再次转弯的时间,越来越近了……3、2、1……

一百多米的距离,扣下扳机以后,子弹会在一秒内到达,穿透玻璃,射入油桶,擦出火花,然后——

‘Boom’!

沉闷的爆炸声,骤然亮起的火焰几乎把天空都点燃,汽车就像是纸糊的玩具,被掀起半天高,人就像是破布娃娃,在半空中飞散出来,洒向四面八方,零件炸了一地,隔着一百多米,这一切就像是电影一样不真实,李竺从地上站起,默默地望着这一幕,欣慰中不无遗憾:炸成这样,估计是捡不到什么补给了。

“走。”

这么大的爆炸声,可以传出好几公里,四周的战士都会赶来,他们没时间感慨,甚至对百米外的血腥都感到麻木,跨上摩托车继续前行。小心地把车灯关上,车速降低,专从山下走。这样成功地避过了一辆车,还有几辆摩托车就更好躲了,远远地避开,他们甚至都没发现傅展和李竺的踪迹。

夜已深了,天边渐渐露出曙色,傅展一直靠指南针辨认方向,绿洲附近没什么地标,为了躲人,他们不可能一直直线行驶,不过好在六分仪和指南针都在,还不至于迷失方向,绿洲应该就在半小时车程之外,追杀他们的人应该都赶到爆炸处去了,李竺暗自希望他们能被惨烈的场面吓住,知道自己正在追杀的人也是狠角色。她开始好奇绿洲里到底都有什么,刘工说,‘那里有你们需要的东西’,那里会有什么呢?傅展把U盘带到那里……难道那里有能上传的电脑,是一处秘密据点?或者里面有充足的补给,够他们悠闲地生活几个月,等追兵赶到了再浪着回家?

这个想法有点雷了,她不禁暗自一笑,迎着天边的晨曦伸了个懒腰,已经太平了几小时了,希望到绿洲为止,都能平安无事。

“啊,就是这里。”前方出现了一座嶙峋的岩山,以沙漠中的山来说,算是较为嶙峋,傅展掏出指南针看了一眼,语气中也有欣喜之意,“穿过这座山再开二十分钟,应该就到绿洲了。”

李竺也不禁精神大振,她拿出水喝了一口,傅展加足马力,拐过清晨的沙漠——

随后,他们两人都不禁发出了低呼声。

——岩山背面,十多二十个身穿迷彩服的部落战士正斜靠在车边吸烟,枪随意地支在脚边,车还没有熄火,小憩的宁静忽然被闯入者打断,他们也有一瞬间的呆滞,但很快,已经有反应迅速的人转身跳上了吉普车。

傅展一声诅咒,摩托车360度调了个头,往来处加速,李竺回头瞪着那两辆吉普车,时间在这一刻似乎被放慢到了极限,所有的要素都涌上心头,就像是视野中浮现出的小字说明:摩托车仪表盘上的油量不多了,最多再开一小时。

车的速度一定会比摩托车快。

车是两部,很难在短时间内同时解决

车屁股冲着岩山,没法再炸一次。

——即使他们成功甩脱了,炸飞了这两车人,没有油,还是得走去绿洲,极有可能重演迷路遭遇,这一次,他们也许不会这么幸运。

当然,这样开下去,更大的可能是他们没等到这一步就会因油用尽被追上,然后被残酷地杀死,U盘送到美国人那里,换来五百万美元,觊觎这笔财产的部落前来掠夺,在达尔富尔,五百万美元足以酿成又一波变动。这个区域将会变得更加贫穷,更没有希望,路桥和矿场也会受到波及——

“停车!”

事前她一直在想,人为什么会在某种时刻做出这样的决定,曾经她觉得这种人不可理喻,甚至可以说是有几分可怕,但现在,当她明白的时候,李竺就全明白了。

其实这一切不过是水到渠成,真的都很自然。

“停车!”她猛拍傅展的手臂,“快,不然来不及了!”

傅展大概体会到了她的意思,他刹住摩托车,“你要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射轮胎?——可能没用,这种沙地车轮胎都很厚。”

李竺是有这样的想法,但她也不觉得这能成功,不过,的确得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把枪架起来。

她跳下车,把枪甩到身前,背包拉链打开,走向附近的那块大石头——刚才就瞄好的掩体。

“不好意思,曾经约定的事,不能履行了。”她说,转头看着傅展,希望这一眼能传递所有她来不及说的托付与期许,“你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

“李竺!”傅展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走上前厉声说,伸手要抓住她的肩膀。

远处人群的骚动声越来越大,有人试图发动吉普,发动机传出响亮的爆鸣声,李竺摇摇头。

“用另一种形式实现吧。”她说,眯起眼开始瞄准,在他们冲上来之前,她能杀多少人?

至少应该是三五个,她希望能把一半人带走,虽然这也许不太可能。

“不能和你一起活着回去了,”她不再往回看,而是抬高了声调,“傅展,难道你不想带着我的份一起活下去?”

这是唯一理性的选择:牺牲一个人,另一个人活下去。而傅展懂得比她多,活下去的几率更大,她不会认路,甚至不知道绿洲的安全屋在哪,里头的设施该怎么使用,他也一直知道,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活下去,那个人于情于理都应该是他。

这不是电视剧,没时间生离死别,拒绝接受现实,她用生命换来的时间每分每秒都很宝贵,连吻别都嫌匆忙,多待一秒,就等于是让她的死廉价一分,如果她的死不能换来他的生,那这一切将毫无意义。

这些,他们都懂,傅展都懂,就像是她不回头也能感觉到他的眼神,恶狠狠地,几乎带着怨恨地望着她的后脑勺,甚至还有些不解,他不是那种会为别人牺牲的人,他不懂,所以有些怨恨——也许还更恨自己,他一向活得很现实,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也知道他真的应该要走了。这是艰难但不得不做的决定。

……

漫长到几乎让人窒息的一秒后,摩托车的引擎声响了起来,傅展声音沙哑,甚至还有些哽咽。

“李竺。”

他喊,“我会回来的,你挺住,等我!”

“好,我等你!”

天边,太阳升了起来,朝霞明媚多姿,预示着一个大晴天又将到来,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让打手们纷纷眯起眼举手去遮,而李竺逆着阳光痛快地笑了起来,用尽全身力量大喊,“我一定等你!”

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但遐想也因此变得更美好,说不定,曲终人散的时候,他们还真能牵着手回家。

摩托车的嗡鸣逐渐远去,她闭上眼,在心底调匀呼吸,如冰般冷静,手指下压,开始击发。

第62章达尔富尔(3)

苏丹达尔富尔撒哈拉沙漠

虽然电视里的特工能在枪林弹雨间徒手穿梭还安然无恙,同时百发百中,随便打一发子弹也有人倒地身亡,但李竺一直都活在现实的世界里。她知道自己打斗起来根本不占优势——就算有天分,女人也没法和男人打,这是现实,一个人被枪林弹雨笼罩绝对会被打死,这也是现实,1V2、1V3的事情,在人人都有了枪以后就变得很难,现实是武林高手空手也可能会被菜刀砍死。所以,现实是,在他们反应过来,把她打爆之前,她只有几发的时间。

不知道美国人下的是什么命令,必须留活口,还是死活都可以,不过,李竺留下来就是为了给傅展争取时间,她就不会还心怀侥幸,犹犹豫豫。大石头做她的支架和掩体,为她卸掉了大部分后坐力,所以她激发得很快,就像是电脑程序,跑得熟了,大脑里就只想着这个,忘了害怕,只是最纯粹地在跑,思忖着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最大的伤害。

头两枪击中的是轮胎,噗噗两声,轮胎瘪了下来,这样他们就算要走也得换胎,傅展有更多时间逃离,这时,大部分人都已抄起枪,将子弹上膛。李竺不管他们,眼神快速掠过人群,找到衣饰最整洁的那个人(这就意味着他脚下的球鞋成对,而且没有‘吐舌头’),手指压下果断击发,一声抽响,人头像西瓜一样炸了开来。倒不是她刻意要炫技,但傅展教过她以后,她觉得开这种枪也挺简单,而且,射中头部带来的视觉效果最可观,也最有威慑力。杀掉头领,对队伍士气的打击也最大,人群惊慌地散开了一会儿,又更紧密地聚在了一起——这可能是人类的本能,觉得这样聚群会对猎物带来威慑,在冷兵器时代,这也许是对的——不过在枪被发明以后,这么做就等于是为狙击手提供上好的靶子,以现代枪械的动能,只要击中躯体,不管是哪里都会让人失去战斗力,李竺只要闭眼扫射过去就是了,反正是绝对不会射错的。

可惜,敌人并不是NPC,在这瞬间的反应过后,他们迅速四散开来——现代战争本来就是这么打的,拍出来绝对没电影里那么壮观,队友之间走得很疏,就是为了避免成为移动的活靶子。李竺只来得及扫射了一梭子,三四个人应声倒地,血腥味更浓重地弥漫在空气里,的确已经有人惊慌了,他们冲她大喊大叫着什么,满面的诧异之色,李竺还看到有人拿出十字架项链开始亲吻,好像她会邪法一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也拿着枪,她会怀疑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间穿越到了冷兵器时代。

枪管在发热,她已经杀了五个人,但却毫无感觉,只隐约感到一丝荒谬,不过,不管对面多么丑态百出,他们依旧在前进——这些人手里的AK有效射程是300米,而她手持的轻机枪有效射程却在500米左右,从射程来说形成了压制,这也是他们目前都没举枪射击的理由。这也显示了这些人的专业素养:如果是平民,受到这种画面的刺激,是根本无法思考的,手里有什么就用什么,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开枪再说,但老兵就会知道,射程不够开枪也只是浪费时间,他们有二十多个人,分开来靠近,李竺不可能把机枪和游戏里一样端着一通扇形扫射,把人通通干掉,那样射击精度很差,在数百米的范围内根本射不中特定目标,尤其现在目标已经分开,只要他们越靠越近,进入射程以后,终究能占据主动。

事实上,现在他们分开来,开始往前跑了,她就已经瞄准得很吃力了,500米外瞄准一个相对静止的目标,冲一群人扫射,这都不是很难,一个在高速奔跑的目标呢?这就不好说了,有汗珠从李竺的鼻尖落下,她瞟了手表一眼:刚过去不到一分钟,她还能争取到更多时间。

她瞄准,扣下扳机,连发三枪都落了空,黑人跑起来真是很快,而且她也有点慌了,手更因后坐力发软,李竺调整了一下,再扣一发,人数应该是二十多个,仓促间她数不清,但这群人真野,她杀了这么多个,他们明显慌了,却还是很凶,依旧在往前冲。

又倒了一个,李竺手心发麻,刚才涌上来的肾上腺素效用渐渐褪去——而且她扣了多少发,就等于是被人打了多少拳,轻微的恐惧感开始涌上,这也是本能反应——已经有人开始举枪了……

有那么一瞬间,李竺想闭上眼,静静等待那一刻的来临,她其实挺感谢现在的忙碌的,至少能让她有事要做,别去思考近在咫尺的死亡,这种事——想必是越想越怕的。但她自然不能,她绝不会束手待毙,必须得拼到最后一刻,人至少要有这么点心气劲儿。

但她就要死了,总有一部分的她正在想,死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是否就像是生命中那些让人遗憾的意外一样,最终,你也只能学着去习惯和接受?人不到最后一刻总是不想放弃希望,但现在她能祈求什么,从一开始她就不活在电影里,比起落入敌手受尽折磨,也许在这里被乱抢打死,已经是她最好的结局。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想起父母,想起朋友,想起生命中值得眷恋的每一个人,但终究,这一路走来,她已经在心底做了无数次的告别,这终究已为她所接受,在这一刻占据了绝大多数思维的还是傅展——她没那么爱他,爱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也并不是那么重要,但傅展带走了她的一部分,他们已经生长到了彼此的血肉里,就像是她也接纳了他的一部分灵魂,他们间没有长篇累牍的自白忏悔,没那么文艺,但,一切都在点点滴滴里。他的吻,他悲观的冷静,即使是愤世嫉俗也无法隐藏的那么一丝血性,在星光中长时间的互相凝视,靠在他背上,月升中,整个世界只有一首BGM的寂静飞驰。

——他会带着她的那部分继续活下去,她想,有点儿不舍,又有那么一点儿欣慰,人到了这时候,不会去想自己拥有的钱与权与势,关注的问题反而回归本源——还行,到最后,她还不算是没活出个结果。

打手把枪举到头顶,开始大叫着击发……

他带动了战友,子弹如雨般下落,像那块大石头的方向倾泄过去——

李竺的眼睛瞪大,失去了所有的动作——

——————然后,她眨了眨眼,不可思议地探出半边头,又揉了揉眼睛,重新确认了下自己不是在做梦。“他们是认真的吗?”

首先,人们必须知道,枪不是上手就能用的武器。给你一把匕首,你会知道用它来刺、砍、削,但一把枪,尤其是长枪,如果没有经过培训,恐怕连击发都做不到,而想要击中目标就更需要大量的练习,这所有练习的基本,就是正确的射击姿势。一个异常简单的道理,把手举过头顶这样开枪,连瞄准都做不到,子弹会飞去哪里?这是想上天吗?

其次,在有效击发距离的极限上,即使经过仔细瞄准,子弹也可能因为风速而射偏。如果大部分人不是把枪举在头顶,就是把它用打台球一般的姿势别在身后反向射击,对于200米外的一个小点来说,这就等于是你拿着一个飞镖去射走廊尽头的一元硬币,李竺甚至可以站起来跳舞,只要运气没有差到极点,都不会有被击中的危险。

第三,人不可能边跑边射,这会让子弹的轨迹更加不可控制,但他们全都在跑,越来越近——所以这也就意味着李竺的击发变得越来越容易,她仿佛身处于一个黑色幽默的射击场里,周围响满了枪声,但全都是隔壁在练习射击,和她没什么关系,她要做的就只是对不断变大,而且(为了靠近她不得不)越来越聚拢的人群练习枪法。

甚至都没有弹片接近她的头皮!她又扣了三发,两个人应声而倒,然后低头装弹,起来又是两发,感觉自己在玩一个兼具恐怖、滑稽与荒唐的射击游戏。他们就没有人哪怕上过几节射击课吗?能不能对她这个对手有点最基本的尊重!

人群也逐渐意识到了对手刀枪不入的事实,他们已经对着敌人的方向射击了很久,敌人非但没有尸骨无存,而且还依旧百发百中。这只能说明一个不争的事实——她有强大的巫术护体。

五百万的诱惑的确很大,能让人无视掉战友的死,归根到底,他们这些人也早习惯了,达尔富尔地区的大部分战役都是如此。两个部落间不存在和平的可能,如果对方赢了,你们所有人都会死,而战役也不存在任何战术可言,大部分时候就是这样,大家一起上前猛冲,如果对面先死完了——那么自己这边总是能剩下一点点的,战士们能做的,就是祈祷自己是最后活下来的少数人之一。

不过,这逻辑对于有巫术护体的人是不适用的,之前的猛冲,是人们意识到,对面只有一个敌人,消灭掉她就赢了,但现在一旦发现她根本不可战胜,逻辑链条顿时断裂,不知是谁先大喊起来,掉头冲向吉普车:车胎已经爆了,但这时候在极端的恐惧下,他们记不起来,也有人还记得,但却固执地认为,车有四个轮子,那么剩下三个是好的应该也开得起来。

对李竺来说,这一切虽然仍然困惑,但也变得更简单了,机枪的有效射击距离是五百米,她现在可以站起来冲着一群背影扫射。——大部分电影作品往往夸大了正面1v多的能力,又大大地提高了背面逃跑的成功率,事实上,一旦人们把背面对准机枪口,这就等于是把命交了出去,子弹远比人的脚步要快得多,想要跑出射程以外,无异于痴人说梦,跑个Z字形可能还更有用一点,直线快跑的话,不管速度多快,也不过就是活动的靶子而已。

李竺刚开始只是想多拖延点时间,从没想过自己能活着生还,可现在她的目标就完全不同了,二十多个人,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死了十多个,这简直是单方面的屠杀和射击练习,她还能站起来稳一稳呼吸:这两个人凑在一块跑,目标更大,先来一枪,枪口平移,再击一发子弹……

在沙漠里,一切都简单而残酷,一片平原,没有掩体,瞄准了扣下扳机,就是这么简单。她手持的M249极限距离是800米,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没理由射不准,到最后一个人的时候,因为他快跑到车边上,她甚至不怕浪费子弹,直接开始扫射。

几分钟内,整个场地都充斥着鞭打声和嚎叫声,还有叫声在喉咙里猛然噎住的抽气声,就像是在玩什么游戏似的,人们遵循着某种莫名的节奏先后软倒——这时候反而不会有什么声音,只会激扬出轻微的沙尘。血流得满地都是,一整片阴影都被染红了,昆虫们急急忙忙地爬出来进食。当最后一个人跌下去的时候,李竺的双手已经一片软麻,肩部感觉也快被磕出一个洞。她把枪丢到地上,茫然地看着这幅画面,过了一会忽然弯腰吐了起来,好一会才缓过劲,抹着嘴到近处去查看情况。

“没想到居然会是这样。”

她有点儿失魂落魄,走到车门口半天都不知道做什么:她猜不出敌人的心理活动,但从他们异常的表演里至少可以明白一点,那就是他们估计根本没受过专业的训练,国家弱就是这样可悲,连穷凶极恶的匪徒都无知得可笑,在先进的文明面前,甚至连20换1都没法做到。

她是靠碾压的装备,丰富的常识赢的,而李竺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强烈地感觉到,这些素质也是她出身的社会培育出来的,真正动乱的社会养出来的人,现在都在地上躺着。

国弱,就连犬牙尖齿都是弱的。

——不过,她们的知识到底还是不够丰富,如果早知道这边的人都是这样打仗的,那根本不必叫傅展走。搞到现在,人死了,车也开不了了,她就算赢了也哪里都没法去,如果傅展没回来接她,那她最终也只能死在这里。

这想法自然是不可接受的,李竺围着车子转了几圈——她现在只能先把车胎换好再说了,地图肯定是随傅展走的,她连现在自己在哪里都很模糊,但不论如何,有车总是好的,也许她运气好,能在车里发现一张地图,自己往绿洲方向摸过去。

如果没让傅展走就好了,现在肯定会这样想——不过当时根本不会想得这么好,毕竟不可能所有私军都是这个样子,总也会有精锐的部队……

当车声再度传来,另一条车队浩浩荡荡地出现在地平线边缘的时候,李竺就不再觉得他们的决定有什么愚蠢的了。她望着远处吉普车顶的反光——那么远,还看不清人脸,就已经可以看到重机枪黑洞洞的枪口了——又看了看周围一地的血泊,思绪转了又转,最终,还是苦笑着放弃了去拿枪的念头。站在原地,对着车队做出了投降的姿势。

“是她!”

这里刚发生的大屠杀显然让车队非常警惕,车速非常的慢,车窗、天窗,处处都是林立的枪口,这支非正规部队实力确实比刚才由李竺送葬的那支强盛得多,枪支保养的情况明显就更胜一筹,直到看清她的脸,气氛才有了变化,人们的喊叫声充满了丰收的兴奋与喜悦——

“我们抓到女的了!”

第63章达尔富尔(4)

苏丹达尔富尔JEM总部

“你看起来很不好。”

有人对K说,声音嘶哑低沉,但英语以外的好,这多少让人松了口气,在达尔富尔这样的地方,你最不想要的就是和手里有枪的当权人士发生误解,尤其是当你孤身前来,手里还拎了两个沉重的大箱子,里头装满了诱人犯罪的美钞时。

一路上人们都在饶有兴致地打量他的箱子,还有人伸腿碰了碰,这让K不禁抿紧了嘴唇,但他反而挺直背,露出更加高深莫测的微笑,这些黑人打量人的眼神非常赤裸,每双眼睛似乎都在诉说一个故事:他们怎么残忍地对待误入达尔富尔的美国游客,把他们切成一片片送回家的那种。

但他不是美国游客,他身系美国尊严,即使孤身到此,也可以视为美国人的大胆——这些该死的黑人不敢得罪美国,这里距离南达尔富尔已经很近了,南苏丹也近在咫尺,这里是中国人势力范围的边缘,而在南苏丹,说话算话的至少还要再加一个美国人。

他们在皮卡车的车斗里挤成一团,摇摇晃晃,开过满天沙尘的土路,逐渐靠近用树枝扎起的低矮大门,远处有几栋混凝土建筑,这已经淋漓尽致地说明了JEM的实力,这组织一向敢于冒险,前几天他们闯入北面,进行了一次大胆的行动,也的确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你好,K先生。”走下车,一个负责人出来迎接他,他黑得发亮,头皮也剃得光光的,但牙齿很白,笑容大方,眼神毫不躲闪,这样的人换身西装,出入华尔街的上流Party不会有违和感,K暗自提高警惕。“很高兴最终见到你——人不是每天都能见到舆论漩涡里的人物,是不是?”

看来那些新闻报道他全都看过,K心头涌起一阵烦躁,他寸步不让,“你是在说我还是你?劳勃先生?”

劳勃有个很复杂的非洲名字,不过,在圈内人们都叫他劳勃,他笑着做了个手势,“对我们两个都适用,都适用,这边请。”

“你选了两个很有意思的目标,能发现她纯属运气。”

在带他看货的路上,劳勃告诉他,“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站在血泊里,看起来吓得不轻,她对我们说,她到的时候这里就是这样子。住在一百公里外的富尔人,死了二十多个,一地都是血,她看起来吓得快发疯,但却毫发无伤。她说她和男人迷路了,是走到这里来的——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正想开走富尔人留下的车。”

“做过硝烟反应鉴定没有?”K先问,随后从劳勃的表情里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在达尔富尔怎么会有实验室,这里人也不会去鉴定指纹。

“发现凶器了吗?”他转而问,“是谁干的。”

“不知道。”劳勃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别的事,心不在焉地嘟囔,“如果每桩发生在达尔富尔的流血冲突都要搞明白来龙去脉,那我们就别想关心别的事了。”

K意识到,劳勃不但对这种事习以为常,漠不关心,而且也无法了解到一百公里以外的事情,他的势力范围没覆盖到北达尔富尔那么远,针对这点问个不停,肯定会影响到地主的心情。他闭上嘴,劳勃继续说道,“无论你如何,她确实是个非常幸运的女孩——能够目睹这样的场面还幸存下来的人非常少,大多数人都疯了,而她虽然怕得要命,但精神却很好,能吃,能喝——吃得喝得比我手下一半人还都好,落入我手里的女人从来没有没被轮奸的,她还是第一个。”

被他这么一说,李竺的确处处运气都好,但劳勃其实还是在向他邀功——K强调过无数次,他要看到一个完好的李竺,这女人手里肯定没有U盘,在百分百确定以前,他不会让重要的人质被无意义的糟蹋。

他瞥了经过的黑人民兵一眼,在心底想着这里有多少人患有艾滋病,劳勃的脚步在一排宿舍的最里间停下,从腰间仔细地掏出一把小钥匙打开门,“从抓到她到现在,我每天亲自给她送饭,除了我以外没人能打开这扇门,K先生,我希望这样的诚意能让你满意。”

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很客气,但K不会误解他的潜台词:如果他带来的东西不能让他满意,那么劳勃就会叫他知道一下JEM都是怎么对待那些不长眼的美国人的。他对美国境内的新闻知道得清清楚楚,很明白K现在究竟是怎么个处境。

“让我先看看货。”K压下愤怒,冷静地说。劳勃耸耸肩,拉开铁门,光线顿时涌入黑暗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