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同意了,林铛兴奋地说:“我们去吃路口那家土菜馆吧,他们的白斩鸡可好吃了!”

原来“吃顿好的”也还没出这条马路。沈恕笑了笑:“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嗯,一言为定,不见不散啊!”

沈恕脚下踩着落叶走出去,在路边的梧桐树荫下又忍不住回头看,她已经又乐呵呵地跑回厨房去忙了。

他从收银台上拿了一张小吃店的外送名片,跟他口袋里那张被揉皱又抚平还浸染了血迹的名片一模一样。

鲜血早已干透,在阳光下呈现深咖啡色。

时间过得真快,他记得明明没有过去很久,只要闭上眼睛,还是能看到最亲密的战友在自己面前倒下去。

“…到这里找她,替我…照顾她…供她上大学…”

他从牺牲的战友手里接过那张皱巴巴的名片,满手满脸都是血,仿佛就是昨天发生的事。

“吃啊,你怎么不吃?凉了就不好吃了。”林铛胃口很好,边吃边把碗盘往他跟前推,“是不是菜不合胃口?也对的,你平时应该不怎么到这种地方来吃饭吧?”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因为你是富二代啊!”

沈恕似乎不太喜欢这个标签,但面上没有表现出来,淡淡地说:“我以前是军人,什么样的饭菜都能吃。”

他连她的小吃店都吃,为什么不会到这里来吃饭呢。

“那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呀?”

“特警,狙击手。”

“哇,看不出来呀!”林铛感叹完立马摆手,“我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啊,只是觉得你一身贵气,没想到会做这么辛苦的职业。”

“你知道这职业辛苦?”

“知道啊。”她神色黯淡下去,“我有个朋友,以前也做这行,后来…牺牲了。”

两人陷入长久的沉默,沈恕悄悄观察她的情绪变化,那样感同身受的悲伤,不会有假。

“你那朋友,叫什么名字?”

“郑翌晖,翌日的翌,晨晖的晖,好听吧,寓意也好。”她苦笑,“可他牺牲也是在早晨,再也没能回来。”

沈恕终于说:“我知道,他是我的战友。”

“是吗,好巧。”

她并没有表现得太过惊讶。苏城才多大呢?特警队牺牲了一名队员,在编的其他人都是他曾经并肩作战的伙伴,互相认识也不奇怪。

但沈恕跟其他人又不一样,郑翌晖不仅平时跟他关系就特别铁,最后更是为了掩护他才中弹牺牲的。

从此郑翌晖的家人就是他的家人,生前有任何未完成的心愿都由他来替他完成。

他常往她店里跑,又买东西送来。林铛看出了他的意图,有点尴尬:“哎,你不会是想替他照顾我吧?不用哈,真的不用。”

“为什么不用,你不是他女朋友吗?”

她更尴尬了:“我…也没什么需要人特别照顾的地方啊!”

“那你的店呢?”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她独立坚强不需要人照顾,生意上却难免遇到难处。

林铛眉眼间果然多了一抹忧色:“我的店…可能马上就要拆了。这块区域要改造,听说要起新的高楼,连四中都得搬走,我们周围这些商户也得自己找去处了。”

这一点沈恕也知道,因为要起高楼的开发商就是沈氏集团。

“你打算搬到哪里?我可以帮你找合适的店面。”

“能不搬吗?”她问得很小声,有点底气不足,“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的,街头巷陌都再熟悉不过了。这个店是我奶奶留给我的,来店里吃饭的老主顾们也都认识,我舍不得搬走。”

“你就只想守着这个店?”

“是啊,不然怎么赚钱养家啊?”

“不想继续读书了吗?”

林铛笑了笑:“我都二十出头了,再过几年,四中的学生们都要叫我阿姨了,还去哪里读书?有些东西啊,丢开就再也捡不起来了。”

她骗人。小吃店店收银台的架子上分明还摆着一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是她毕业那一年的。虽说只是偶尔拿来垫台灯、垫桌角,但这么多年了还没舍得丢掉,甚至书皮都还套在上面,不就证明她其实对大学还有一丝憧憬?

她不承认,沈恕也不逼她。当务之急是保住她的小店,她想留下现今的店铺不动怕是很困难了。沈氏集团的董事长仍然是他父亲,他是一点也做不了主的,甚至他只是回去探了探口风,就被知子莫若父的沈玉城拿捏住:“你要回来公司做事,什么都可以谈。现在这样不明不白地提要求算什么?”

林铛看出他的为难,哈哈一笑:“没关系啦,我就随便说说的,这么大工程项目,也不可能说改就改啊!”

“我会再想办法。”

她敛起笑,在他对面坐下:“你最近是不是很忙?”

“有一点。”

“有特训?”

“嗯。”

郑翌晖以前的工作规律也是这样,所以她知道。

她神情严肃起来:“那你就什么都不要想啊,你们的工作分心不是会有危险吗?”

沈恕心头微微一动。她这是关心他吗?

“喏,把这个喝了。”她端一碗猪肝汤给他,“补血益气,开枪手不抖的。”

“手不抖不是应该吃猪蹄的吗?”

“这可是你说的啊,我可没说。”

她又笑起来,脸上有浅浅的梨涡,格外生动好看。

沈恕发现自己待在这小吃店的时间越来越多了,一休假就过来,有时吃完夜宵也不想走。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小店其实是有个阁楼的,收拾得很干净,有张旧床垫铺在地上,上面是简简单单的印花床单和薄被,应该是林铛自己休息的地方。

枕头下面压了本书,名字挺文艺的——《余生太长,你太难忘》,翻开一看却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言情小说。林铛居然好这一口…沈恕觉得好笑,随便看了几页,竟然就握着书在床铺上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穆四:好端端的,拉上我干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这种梗留着嘲我大哥吧!

穆大:???

69、第六十九章 ...

醒来的时候, 外面天已经黑了。阁楼里亮了一盏小灯, 林铛在灯下算账, 计算器按得啪啪响。“是不是吵到你了?看你挺累的, 不过再睡下去, 我这儿也要打烊了呀。”

她说话尾音微微上扬, 有吴侬软语的娇和嗲, 加上她摘了围裙, 跪坐着倚在墙边,灯光打在她身上,竟然是很温柔的样子。

她一直都是泼辣直率的, 沈恕也很意外,居然会看到她的温柔。

“抱歉,不知不觉就睡了那么久。”他看到睡之前拿在手里那本言情小说被放到了她的手边,忍不住又笑了下。

林铛察觉了:“喂,谁说你可以动我的书的?还嘲笑我。”

“我没有嘲笑你。”

“你明明就有。笑就笑吧,反正我就是要看。”

“你喜欢看小说?”

“谁不喜欢啊?现实生活这么残酷,还不让人有点幻想了?女生谁不想遇到个白马王子, 霸道总裁啥的, 满足一下做公主的愿望啊?”她撇撇嘴, “不过这本里的男主角太渣了,我要是女主角肯定不会原谅他。”

白马王子?沈恕皱眉:“可你已经有翌晖了。”

曾经那么帅气挺拔,各方面都出类拔萃的好男人,还不足以满足她的幻想吗?

“啊?噢,那个…”她又显出几分不自在来, 捋了捋头发,“可他现在不在了嘛。”

沈恕看着她,想要看透她似的,最后却也只是徒劳。

他冷下脸,慢慢站起身:“我先走了,今天打扰了。”

“哎…”

林铛想叫住他,可他已经头也不回地下楼去了。

他在生气,她能感觉得出来。

暑假到头,学生们都返校了,林铛店里的生意也忙碌起来,她从早到晚忙得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一个手指还不小心被灶火燎出个血泡,晚上算账按计算器都疼得使不上劲。

她一个人坐在店里,才意识到沈恕已经一连好几天都没到店里来了。

她发了会儿呆,还是打算去对面药店买点烫伤膏抹一抹。店里的营业款还在抽屉里,但她多少有些侥幸,卷帘铁门只拉下一半,反正一眨眼工夫就要回来的,就没锁。

等她买了烫伤膏回来,却发现有人从门下钻了进去,正翻收银台的抽屉。

“你干什么?有小偷!”她边喊边抓起门边的扫帚就去打。

对方抓起钱往外跑,躬身过门的时候慢了半拍被她给揪了回来。

“把钱给我交出来!”明明她才是苦主,这一喊倒像是女土匪了。

狗急跳墙,偷钱的人摸了把□□出来指着她。她冷笑,举高了扫帚对着他一顿乱打。

扫帚长,她力气不小,一顿乱拳打得对方进不了她的身,抱着头往墙角退,手里的刀也只是胡乱挥舞。

没想到退无可退,身后被人挡住,手腕一麻,□□掉在地上,他还想回头去看,胳膊却被反剪住,整个人也被按在了地上。

沈恕用膝盖抵住他,扒下他身上的外套三下五除二就把他手给捆住了。

林铛这才放下扫帚,对趴在地上的家伙啐了一口:“算你倒霉!”

偷她的钱不说,还遇上了特警。

人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带走了,林铛回到厨房冲了冲烫伤的手指,准备上药。

“你受伤了?”沈恕问。

“没有,我自己烫伤的,擦点药就好了。”

“我帮你。”

他不容拒绝,拉他在桌边坐下,仔细地给她处理伤口。

林铛就怔怔地看他侧脸,越看越觉得这种人就是天生贵胄,同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他就比人家好看。

沈恕不知道她在看他,他的注意力全在她的手上。她的手很粗糙,跟如今那些注重保养的都市女孩儿一点也不一样,一看就是经常洗洗涮涮干粗活的人,被时光和生活磨砺成这样。

可她手指却像水葱般白而细,假如能有条件,说不定是学钢琴和舞蹈的好材料。

他握着她的指尖忘了放开,林铛把手抽/出来:“好了吧…今天麻烦你了。”

“以后要小心一点,不管是做事还是抓贼,量力而为。你知不知道今天这样有多危险?”

林铛没吭声,过了好一会儿才说:“翌晖教过我怎么应付这种情况,你不用担心。”

对,他怎么会忘记,她曾经的未婚夫也是特警。他气了一个礼拜,不就是气她那么快将人当过去式吗?

可是真正见到她,看她那么拼命地活,又觉得这样一点错处也没有。人死不能复生,她早点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有什么不好?

到最后,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了,到底是希望她记着翌晖,还是趁早放下。

原来郑翌晖也帮她赶跑过到店里捣乱的流氓,沈恕听她讲完,问她:“他还帮你做过些什么?”

一箱一箱的饮料从送货车上卸下来搬进店里,招牌的灯箱坏了要换,临时开很远的车到近郊水库去收购新鲜的鲢鱼回来打鱼茸…这些事郑翌晖都帮她做过,沈恕也都帮她做了。

中秋的时候,队上发了月饼,他拿来给林铛,她很高兴,拆开来当夜宵,一个月饼切四块,请他留下来陪她一块儿吃。

“我奶奶去世以后,我都好久没跟人一起吃过月饼了。”

“翌晖呢,他也没有陪你一起过过节?”

林铛差点被噎到,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没…没有啊,他工作忙嘛。”

沈恕这才拿起一块月饼放进嘴里,竟然意外地觉得香甜可口。

原来也有许多事是翌晖不曾为她做过的,比如请她看电影,比如开车送她回家。特警工作太忙,机动性太强,这些看似稀松平常的事很多战友都做不到,并不稀奇。

林铛的店打烊太晚,天气转凉后夜里路上行人也少了,她家虽然住的不远,但也不安全。沈恕正好参加完家族聚会,父亲打完球自己开车过去的,却又在席间喝了酒,就叫他先把车开回去,他跟叔伯们还要去玩牌。回去正好顺路,他就想开车把林铛送回去,天气预报说夜里会下雨。

他到的时候,林铛正独自对着一个诺大的包裹出神,脸上的表情是他从没见过的失落。

不过林铛就是林铛,看到他开的车又哇哇叫起来:“这是宾利吗?真的是宾利?真不错哎,难怪小说里的霸道总裁都爱开这款车!听说它的座椅都是特别挑选过的小牛皮做的,真的吗?”

沈恕好笑:“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可以吗,我可以坐?那我不客气了啊!”

她拉开后排座椅坐进去,左顾右盼:“咦,前后排之间不是应该有挡板吗?可以升起来那种啊,方便总裁和女主说悄悄话——女人,坐上来自己动之类的…”

说完又觉得有点不对,脸颊应该是红了,幸好黑灯瞎火的他应该也看不见。

沈恕把她那个包裹放进后备箱,然后扶着后门说:“你下来,坐前面来。”

她朝他嘿嘿笑,跑到副驾驶,系上安全带后在自己身上闻了闻,说:“不好意思啊,这么好的车,我衣服都没换,一股葱花鱼腥儿,把车都弄臭了。”

沈恕却说:“不要紧,反正这车是我爸的。”

他还真是有点冷幽默呢…

见她这么兴奋,又或者是车上没有传说中的隔板害她失望,沈恕提议:“要不要去兜风?上二环兜一圈,我再送你回来。”

“好啊。”她答应得很爽快,“听说开车兜风心情会好。”

“你今天心情不好?”

“有一点吧,所以想看看是不是真的有效啊!”

沈恕用实力告诉她,有效。他车速快,却开得很稳,车里开了音乐,让她有飙车的感觉。

开始她是很兴奋的,渐渐就没了声音,往回走的时候她已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朝五晚九的工作强度,一个女孩撑起一家小店的辛劳,他全都能体会。

沈恕没叫醒她,换了轻柔的音乐,陪她在车子里坐了好久。

他是狙击手,对自己的情绪尤其敏感,甚至受过专业的训练,懂得怎样控制紧张、兴奋、恐惧、沮丧等各种情绪。但当某些情绪来得太汹涌,他感到无能为力的时候,大致也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代替好友照顾她,那么可不可以代替好友爱她呢?

林铛没有睡太久,醒来有些不好意思:“啊,我居然睡着啦?”

她有没有流口水什么的,弄脏金贵的小牛皮座椅?她太累了,睡相不好看,会不会都被他看光了?

沈恕却不在意:“我在你那儿睡了一次,你在我车上睡一次,就当扯平了。”

这话也不太对劲,可林铛刚睡醒还有点懵,都没听进去。

沈恕从后备箱取了那个包裹来给她,看到上面的标签,问:“国外寄来的?”

“不是,我寄去国外,被退回来了。”

“你有家人在国外?”

“嗯,有个姐姐,她最近…换了好几次地址,我寄去的东西总是被退回来。”

难怪她心情不好。

“以后有什么事,记得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开车带我去兜风?”

“可以。”

“跟你开玩笑的啦,这么认真。”

她笑着想捶他一拳,却被他握住手:“我就是认真的。林铛,让我照顾你。”

作者有话要说:穆四:我开的是宝马,谁喜欢宾利了,那么俗。

宾利车:???

70、第七十章 ...

林铛愣了一下, 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