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可是, 我们…”

“你有男朋友了吗?”

她连忙摇手:“没有没有。”

“你讨厌我?”

“不不, 我…”

我喜欢你啊, 混蛋。

林铛涨红了脸, 抱紧怀里的包裹:“我先上去了, 拜拜。”

沈恕不是穷追猛打的人, 正好执勤任务也忙, 接下来几天都没去小吃店。

林铛有点坐卧难安,夜里辗转反侧睡不好,这家伙倒自己先撤了?她也没拒绝他呀, 他的诚意就这么一点儿?

她气鼓鼓地想了三天,想打电话又怕打扰他工作,短信又觉得讲不清楚,干脆就直接到他队上去找他。

沈恕看到她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

她把手里的饭盒往他怀里一塞:“我做了狮子头,不小心做多了,带来给你吃。”

旁边有同事起哄:“噢噢,原来是爱心便当。”

沈恕心里高兴, 面上却还是淡淡的:“东西我收下了, 你先回去, 我还有一会儿才下班。”

林铛受不了他这种忽冷忽热的劲儿:“我不回去,你把话先说清楚!”

“什么话?”

他是装傻还是真傻?

算了,她转身就走。沈恕拉住她,压低了声音说:“你回去,我晚点来找你。”

他一向是磊落硬朗的, 这样隐秘而温柔地说悄悄话,林铛还是第一次听到。

她乖乖回店里去等他,他下班过来的时候她也正好打烊,店里只剩她一个人了。

两个人都有点窘迫,不知道接下来该做点什么。

“不如去看电影吧?”

“现在?”沈恕抬手看了看表,最晚的排片也已经过了时间了。

“没关系,我知道有地方可以看。”

她带他去看午夜场,两个人盯着耀眼的大荧幕,听着轰隆轰隆的音效和那些荒腔走板的台词,竟然熬到半夜都毫无睡意。

出来她才有点后悔了:“不好意思啊,你执勤这么累还拖你来看这个。你有没有开车,不如打个车回去吧,我送你啊!”

空荡荡的街面上,空驶的出租车开得飞快,她伸手招停,被他拽回来,趁机拉住了手。

“我送你,上车吧。”

他很绅士地为她拉开车门,然后坐在她身边。

两人相贴的掌心汗水相融,该说的话终于也算说清楚了。

他鼓起勇气:“周末我休假,能不能开车来接你?”

“去哪,兜风?”

“你想去哪就去哪,兜风也可以。”

“还是宾利吗?”她调侃。

“换辆超跑也未尝不可。”

她笑起来:“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像霸道总裁呀!”

沈恕也跟着她笑,淡漠沉稳的男人一笑起来,和煦如朝阳,特别温暖又特别好看。

甜蜜开了个头,后面每个日子都像是浸在蜂蜜罐里似的。林铛以前还挺鄙视那些谈恋爱时你侬我侬恨不得天天粘在一起的情侣,结果轮到自己的时候才体会到什么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沈恕工作很忙,两人并不是天天都能见面,但只要他休息,一定会到林铛店里来找她。

他点一碗鱼丸面,她会给他多加鱼丸,要是吵嘴了,她就故意给他撒香菜。

有时他也想给她帮忙,钻进厨房又被他给推出来。

“哎呀,这里面都是油烟,等会儿弄得你一身味儿。”

“我不怕,只要你不介意。”

“我介意啊,谁说我不介意!”她把手里的鱼茸往盆里一甩,“我自己臭就臭啦,我男朋友要香香的!君子远庖厨,你出去啦!”

他从身后抱她:“我不觉得你臭。”

这样的甜言蜜语他说起来一套一套的,没有什么人教他,完全是无师自通。

有时不得不感慨爱情力量的强大,把自己变得不像自己,把她变得不像她。

但她头发里有姜花的香气,靠近一点,他就知道那是她。

他们手牵手去找城里好吃的地方,他不爱吃甜的,可当她纠结该挑那种口味的冰淇淋时,他通常两种都买下来,等她都尝过了,把最喜欢的挑走了,才帮她消灭剩下那一个。

他们也一起看电影,一起去公园划船,一起开车出去兜风。他不再问哪些事是翌晖陪她做过的,他不是那么没有自信的男人。何况翌晖为救他牺牲,他的后半生有一部分本来就是替他活的,曾经有过的美好可以留存当作记忆,将来他只会比翌晖更加爱她。

然而他的家庭是个不小的阻碍,父亲对他不肯回自家公司帮忙而选择做特警本来就有很大的意见,如果再加上他要婚姻自主,而林铛的出身又是彻头彻尾的“灰姑娘”,恐怕是要在家里掀起一场风暴的。

有这样的顾虑,他甚至在情动时都不敢跟她做到最后一步。就当是他保守吧,要脱掉她的衣服,他就一定要为她穿上婚纱。

林铛却很大方,挑了整套的情趣内衣问他好不好看。他别开眼,清了清嗓子:“铃铛,我是男人。”

男人就有欲望,经不起这样的撩拨。

她的指尖划过他下巴,逼他重新看向她:“我知道啊,所以才问你。这个…本来就是为你准备的。”

俗艳的颜色,繁复的蕾丝,究竟哪里好看?谁教她这样讨好男人,郑翌晖吗?

他将她推到墙边,将她的手臂拉高,身体此时最坚硬的部分已悄然抵住她:“你这样子,还给谁看过?”

“还有谁…内衣店老板娘?”

算了,他还是不问了,虽然已经说服自己不要介意,可一想到她打扮成这样跟其他男人耳鬓厮磨他就心乱如麻,即使那人是翌晖。

他终于吻下去,带了点不管不顾的疯狂,揉乱她透着姜花香气的长发,把那些俗艳从她身上剥掉,捧高她的身体,吻着,揉弄着,逼她叫他的名字,直到最终贯穿她的身体。

很意外,她竟然是第一次。他原本以为她跟翌晖到了互许终身的地步,早把该做不该做的都做完了,可事实是她跟他一样,这方面是毫无经验的白纸一张。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带娃写稿太痛苦了啊啊啊,写不完啊写不完~~先更这么点,咱们周一恢复正常哈~

71、第七十一章 ...

沈恕有时会到林铛家里过夜。祖母去世, 姐姐出国深造之后, 她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只不过老公房又破又旧, 即使里面收拾得很干净, 她也还是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这样的身份。

“我还没去过你那儿呢。”温存过后, 她窝在他怀里, “你住的是不是很大呀?一个房间有我这整个房这么大, 在家里走动都会迷路那种?”

沈恕顿了一下, 问:“你想去?”

“好奇嘛,不过要是你不方便就算了。”

确实不太方便。自从翌晖为掩护他牺牲的事儿发生之后,家里上上下下如惊弓之鸟, 生怕他哪天出一趟任务人就回不来了,轮番上阵劝他辞职不成,退而求其次要求他必须搬回家里住。

沈家别墅确实又大又气派,平时就父母两个人,即使加上保姆和司机,也还是太孤单了。他因为选了这个职业,总是在忤逆父亲。住回家里之后, 虽然不自在, 但父母感到欣慰, 还算是值得的。

现在有了林铛,他恨不得每天多出二十四小时守在她身边,越相处就越是确定自己对她的感情。他迟早是要带她回家的,这样窝在她的住处不过是对现实的逃避。既然她问起,他就不能再逃避了, 要找个机会跟父母好好谈谈,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他舍不得。

正好四中附近片区的拆迁补偿协议下来了,林铛也拿到了自己那一份。她把协议拿给沈恕看,说:“条款这么多,其实我也不懂,你帮我看看吧,有什么要补充的,还可以趁早去谈。”

她也觉得自己不厚道,怎么能叫开发商的太子爷帮她看协议然后回头去跟他父辈们谈条件呢?可她就是信任他,留下这个小店的唯一希望也都押在他的身上。

“好,我帮你看看。”他接过来,丝毫没有为难,心里已经有了另外的想法。

这是个不错的机会,正好跟家里提一提他们俩之间的事儿。

他约了沈氏集团的御用律师出来吃饭,其实也是他从小叫叔叔的长辈,跟父亲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他把拆迁协议中有疑问的部分都提出来,请对方解读。律师笑道:“怎么突然关心起公司项目的事情来了,终于开窍了?”

“是跟我一个朋友有关,所以问问。”

“什么朋友啊,女朋友?”

他笑了笑,不答,算是默认。

没过两天,沈玉城就特地把他叫回去,摆出兴师问罪的架势:“那女孩儿是谁,你们怎么认识的?”

沈恕似乎早就料到他会问,脸不红,心不跳:“她以前是翌晖的未婚妻。”

“荒谬!你只是代人照顾她,怎么还照顾到床上去了?”

“我对她也是真心的,就算没有翌晖,我也愿意照顾她一辈子。”

沈玉城气得原地直打转,最后把桌子一拍:“不行,这事儿我不同意!”

沈恕不跟他犟,难得地动之以情:“爸爸,她真的是很好的姑娘,见了面你就会明白的。”

“还要见面?”沈玉城冷笑,“我听说她住的那一片马上就要拆迁了,这个节骨眼上攀上沈家,难道不是为了钱?”

“她不是那样的人。”

“不管她是什么样的人,我都不会拿你的终身幸福去冒这个险。郑翌晖是为救你牺牲的,你要还他这份情,给他家人和未婚妻多少补偿都可以,沈家不缺这点钱。但你要把自己折进去,我劝你三思而后行,免得到时候后悔。”

老爸的工作看来是做不通了,沈恕果断启用PlanB,把妈妈和姐姐一起约出来喝下午茶,什么都还没说,已经是一副愁肠百结的忧郁模样。

他不是家中独子,上面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嫁做人妇,待字闺中的时候也是父母掌上明珠,父亲最听她的话。

再加上妈妈从来都是站在他这边的,三个人一起努力,总能撼动父亲的。

妈妈和姐姐是最见不得他难受的,尤其姐姐是个制服控,一向以这个弟弟为荣。他们工作本来就挺不容易了,喜欢个女孩儿怎么了,管她什么家世背景呢,他们老沈家不是不缺钱嘛!

妈妈终究还是要理性一些,关切地问这问那,反复确认:“你为她可以掏心掏肺,跟你爸爸作对,那她对你是真心的吗?”

有时有钱未必就是好事,周围有人走得近一些,总要留个心眼怀疑对方是不是图你点什么。

沈恕从小被他们保护得太好了,她担心他被女人骗。

“妈,你见到她就会知道她有多好,她不会骗我的。”

铁汉柔情,他眼里漾出的温柔对所有女性都太有杀伤力,妈妈和姐姐也不例外。

他把拆迁补偿协议交还给林铛:“我咨询过公司的律师,也跟他们重新谈过条件,拆迁过渡期的安置费每户都增加了,对你和街坊都更有保障。这一片将来是要回签的,我答应你,给你在最合适的位置留出开店的商铺,到时候你重新把店开回来,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怎么样?”

“真的吗?”林铛有些不敢相信,“我还可以搬回来开店?”

“当然是真的,我不是太子爷吗?你不相信我?”他用她常说的话揶揄道。

林铛笑了,呼啦一下蹦到他身上抱住他:“我就知道你最好了,一定会有办法的!”

“那我帮你这么大忙,是不是应该表示一下感激?”

林铛猛点头,二话不说就照准他的嘴唇吻下去,并且大方地伸出舌头翻搅。沈恕被她搅得理智都没了,却逼着自己退开一些,轻喘道:“这样还不够…”

于是林铛又吻他下巴、吻他喉结、舔他的耳垂…他抱着她的手臂越勒越紧,却还是一个劲儿地摇头:“不够。”

还不够啊,真够贪心的。林铛其实也没多少花样,只能七手八脚去剥他衣服,被他拉住:“除了这个,你再答应我一件事。”

“没问题,什么事你尽管说。”

别说一件事,就是十件八件,她也一定满足他。

“跟我结婚。”他拉过她的手放到嘴边轻吻,“戴上我帮你买的戒指,一辈子都待在我身边。”

啊,这是求婚?挂在他身上的林铛愣住了。

沈恕有点紧张:“你不愿意?”

“啊…噢,不是不是,我愿意啊!”意识到自己答得也太快了,林铛羞红脸趴在他肩头,“可是小说里男主角求婚不是应该有一整车红玫瑰,还有鸽子蛋钻戒和烛光晚餐吗?你就这样说说,我…我觉得不真实。”

沈恕抱着她走出去,打开车子的后备箱,脸也红了:“我都准备了,怕你不答应,没敢给你看。”

那些把后备箱塞得满满当当的红玫瑰色彩浓烈,晃得林铛晕陶陶的,不知怎么的,鼻子竟然也有些发酸。

“好了好了,我愿意,你不要再拿钻戒什么的出来啊,我会哭的。”

沈恕笑着抱紧她:“嗯,现在不拿。”

反正将来,她也只能戴他一个人送的戒指。

求过婚之后,沈恕很有做好丈夫的自觉,把存折和一串钥匙交给她:“结婚之后,我们住这里,你可以先去看看。我的工资奖金也归你保管,让你做我的管家婆。”

宽敞明亮的三居室,虽然也是沈氏地产开发的楼盘,却是他自己早早存下的老婆本,是真正属于他的空间。林铛傲娇地扭身:“我才不做管家婆呢,我要做豪门贵妇!”

“你真该少看点小说了。”他捏她鼻尖。

可每每他下班回到家,小家都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她也依旧朝五晚九地守着她那爿小店,别说贵妇的生活了,新娘秘书让她去试婚纱,催了几次,她都还没去。

“我不懂那些啊,又要挑主纱,又要挑褂裙,妆面也要特地去选,我怕我自己搞不定。”林铛说,“要不请你姐姐做主吧,她应该行的。”

“我们的婚礼,能做主的只有我们两个人。”他抱着她说,“你不要太紧张,大操大办虽然不是我的本意,但婚礼一生就一次,你就听他们一回,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也会很高兴的。”

“那你不能陪我去吗?”

“嗯,最近有点忙…”他声音低下去,林铛再转身的时候,发现他已经累得靠在她肩背上睡着了。

她心疼他,摸了摸他手上的枪茧,扶他躺下去睡好。

她还是一个人去了婚纱店。沈家的意思,婚礼不能含糊,到时列席的嘉宾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她身世寒酸就罢了,行头不能寒酸。婚纱店是个小众设计师品牌,也代理一些奢侈品牌,林铛的主纱是法国那边的设计师亲手打造的,穿上身,随意地挽起长发,就已经美得她认不出镜中人。

在店里偶遇以前跟彭海宁罗胜同班的徐梦悠,对方见到她也有些惊讶,寒暄了几句,人家问她要嫁的人是谁,她也含糊其辞没有说。

她有信心爱他一生一世,却没有信心不给他添麻烦。她那些小小的自卑,平时在他面前都巧妙地掩饰过去,婚后也一定会妥帖安放,不让它们跑出来成为他们之间的阻碍。

只希望有一天,万一他发觉她并不如他想象得那么好时,不要怪她。

作者有话要说:说好要虐的,不小心又甜了一章~

72、第七十二章 ...

婚礼越来越近, 新人双方要邀请的宾客名单得定下来了。沈恕知道林铛家里没什么人了, 只有姐姐林铃是最亲近的。然而问她, 她却犹疑道:“她…也挺忙的, 大概没空回国吧, 还是不要去烦她了。”

她欲言又止的模样让沈恕误以为她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林铃在国外深造靠的是林铛这个小店做支撑, 姐妹俩经济上一直都不宽裕, 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林铃回国, 来回折腾一趟要上万的花费,她们可能舍不得,他也能理解。

可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礼, 亲姐妹的终身大事,缺席终归更遗憾。

沈恕不愿让她们有这样的遗憾,于是自己联系了远在米兰的林铃,邀请她回来参加婚礼。

林铃乍一听他是林铛的未婚夫,有些惊讶,问清楚来龙去脉之后,沉默了片刻, 说:“好, 我回来。”

“谢谢, 我会为你买好往返机票,到苏城之后我会去接你。”

“林铛跟你说,我是买不起机票才不肯回国的?”

“她没这样说过。”是他自己猜的。

林铃在电话那头笑了笑:“你还挺护着她的。行啊,反正我最近也闲得很,就回来一趟吧。不过你先别告诉她, 就当是给她一个惊喜。”

沈恕答应了,藏着这个秘密,却又总忍不住想象林铛见到姐姐时的惊喜模样。

林铛见他偷瞄自己还悄悄抿着嘴笑,问:“喂,你笑什么呢?”

“没有啊,就是见到你开心。”

她咯吱他,逼问道:“你说不说?”

沈恕受伤流血都不怕,就怕痒,被她一挠就不得不使出擒拿把她反制住扣进怀里,咬着她耳朵道:“好好好,我说。我就是想,结婚以后就可以天天见到你了,那就可以打算生宝宝了。”

“你想什么呢!”林铛嗔道,他们男人果然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连他也不例外。

“等我们有了孩子,不管男孩女孩,名字里都带个晖字好吗?”

林铛怔了一下,过一会儿才说:“好。不过,你不介意吗?”

“介意什么,介意你还记得他?”他抱紧她,“翌晖救过我的命,我们都没法忘记他,那干脆就用这种方式把他的生命气息延续下去吧,我不介意。”

他是大度又懂得感恩的好男人,而她…

林铛回身抱紧他,声音闷在他胸口:“我们去看他吧,过几天就是清明了,我们去给翌晖扫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