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来安排时间。”

正好,那时她姐姐也该到了,大概能冲淡一点她的悲伤。

林铃回到苏城时正好是清明小长假,沈恕开车到机场去接她,没费太大力气就认出她来,因为她跟林铛居然是双胞胎。只不过两人气质完全不同,林铃白衣飘飘,化了妆,又长又直的黑发有几缕染成了鲜艳的紫色,梳成马尾坠在脑后。

林铛提过她在国外修习油画,果然周身都透着艺术家气质。

她见到沈恕,上下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上车以后问道:“你是翌晖的战友?”

沈恕点头。

她笑了笑:“你们俩不太像啊,翌晖比你活泼很多。”

沈恕蹙了蹙眉。她提起郑翌晖时的熟稔和亲昵,竟比林铛还多几分。

正好林铛这时打电话过来,问他在哪儿。他立刻放缓了声音:“我接个人,刚从机场出来,马上就过来跟你汇合。”

林铃问:“谁啊,林铛?她在哪儿啊,我们直接过去找她呗。”

“你不介意?”

“介意什么?”

“我们今天约好去给翌晖扫墓,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就一起。”

从机场过去,正好顺路。

林铃一听笑了:“我介意什么,郑翌晖是我男朋友,我才是名正言顺该去给他扫墓的人。”

沈恕猛的一脚刹车,车子滑向路边停下。

“你说什么?”

林铛在公墓门前的小店屋檐下躲雨,心里忍不住埋怨这天公不作美,就没有哪回扫墓不下雨的。好在没等多久就看到了沈恕的车,她怕他没带伞,连忙撑开伞冲进雨幕里去接他,没成想从车后座上却下来另一个人。

“林铃?”她瞪大眼睛,“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林铃将长长的马尾辫拨向身后,嘴角上翘:“怎么,我就不能回来?这回可是你的未婚夫邀请我回来的呀,他想给你个惊喜。”

林铛看向沈恕,却奇异地完全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他撑了把黑伞从车上下来,就仿佛跟周遭被雨浸透的青山远黛融为一体了。

她的心脏跳得又快又乱,站在雨中一时都忘了接下来该做什么。还是林铃叫她:“走啊,不是要扫墓吗?”

这话里有多少戏谑,多少怨怼,她都顾不上了,她一心想的都是要追上沈恕的脚步,然而他似乎没有等她的意思,一转眼,她就再也追不上了。

“翌晖,我回来了,你还好吗?”林铃在公墓前这一句话几乎就判了她死刑。沈恕的目光直勾勾落在林铛身上,她连辩解的欲望都没有了。

“为什么骗我?”回到两人的小家,他第一句话就质问她,“你明明不是翌晖的未婚妻,林铃才是,你为什么骗我!”

他从来没有这样大声冲她喊过,林铛缩了缩肩膀,唇瓣微微发颤:“不为什么,你没仔细问,我就没说。”

是啊,他只手握一张被鲜血染透的小店名片找上门来,就认定这个泼辣、善良又漂亮的小店老板娘是翌晖口中那个“她”,没有核实过,甚至完全没有想过会另有其人。究竟是先入为主,还是他私心就希望那个人是她,眼下都已说不清楚,也没有意义了。

反正就是他傻,为了报恩,说要替人照顾喜欢的姑娘,却连对方是谁都没弄明白。

她将错就错,不就是认定了他傻吗?

不,还不止是这样。他脑海里不合时宜地跳出那份拆迁协议书来,想起她第一次跟他搭话时就知道他是谁。她那时就盘算好了吧?将错就错引他上钩,利用他沈氏少东的身份帮她留下这个小店,或者多要一笔拆迁补偿款也是好的,万一将来能嫁进沈家,还有金山银山供她挥霍,圆她的豪门贵妇梦。

越想越感觉就是这样,所有的事情都串起来了。沈恕头疼得几乎站不住脚,往后一步退靠在墙壁上。

林铛见他这个样子,知道他是怎么想的,鼓起全部勇气想要解释一回:“沈恕,我没有…”

“你不用说了…什么都不要说,我不想听。”他疲累万分,撑着额头,“趁我还有一点理智在,你走吧,我们以后再也不要见面了。”

林铛这才掉下泪来,拉住他的衣袖:“我不走,死也不走!我知道你气我,怪我没告诉你林铃跟翌晖才是一对。可她当时在国外,我联系不上她,拆迁又是迫在眉睫的事,我怕来不及…我利用你是我不对,可我喜欢你是真的,我没有骗你!”

她本来只当是个权宜之计,想等拆迁的问题解决之后再告诉他真相。可谁知爱情真的来了,她喜欢他,反而再也开不了口了。

沈恕头更疼了,她这番话除了印证他内心的揣测,并没有给他一点安慰。他盯着她,努力想从她泪眼里找出破绽:“你一定觉得很可惜吧?只差一点点就成功了。只差一点,你就可以嫁进沈家做少奶奶了。”

“不是的…”

“你这么聪明,刚才在翌晖墓前也没有一点点羞愧吗?”

包括平时提起翌晖作为他们关系的连接点,她也不觉得心虚?

林铛已经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他挥挥手:“死心吧林铛,婚礼就别想了,我就当从来没认识过你。”

“沈恕…”

她又拉住他,被他暴躁地挥开:“你别碰我!”

“你嫌我脏吗?”她终于也爆发了,“是你说要照顾我的,是你说要在一起的!我骗你是罪该万死,但我对你的感情全部都是真的,你全都看不见吗?沈恕,你是不是瞎了?”

“我是瞎了。”他渐渐平静下来,“我说要照顾你,是替翌晖说的。他喜欢的是高雅端庄的画家林铃,而不是一个浑身鱼腥味儿的厨娘。”

再没有什么比这样的说辞更加伤人了,她那些小心藏匿起的自卑此刻还是跑了出来,仿佛有千百斤重,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林铛眼前黑了一下,手撑着旁边的餐桌才没有让自己倒下去。

“沈恕。”她轻轻叫他,“如果你当时到店里来,见到的是林铃,你也会爱她,照顾她一辈子吗?”

他别开眼不看她,打开身后的门,将她推出去,说:“走,永远别再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吵架的时候口不择言是人类通病,我只是在想,万一铃铛小姐姐这一趟出去遇上点意外死了沈哥哥会怎么样呀…唔~

我知道你们的答案一定是——不管沈哥哥怎样,我们一定给作者寄刀片╮(

73、第七十三章 ...

婚礼取消, 沈玉城暴跳如雷, 却又奈何不了儿子, 人家已经销了婚假去上班了。好在请帖还没发出去, 不然他的老脸都不够贴给这五百宾客。

特警队里的人也听说了婚礼取消的事, 谁都不敢多问, 见沈恕表面冷静, 也都跟着冷处理。

领导把他找去谈话, 怕他情绪波动影响任务,问他需不需要继续休假,他果断说不用, 并且用实际行动证明,他可以比平时更拼。

他只有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去,才能不去想跟林铛的事。

那天争吵之后,他们再没见过面。他叫林铛永远别再来找他,她就真的没来。连取消婚礼这样的大事,她也看似平静地接受了。

她没来,林铃却找上门来了, 一见他就甩手给了他一耳光:“渣男!”

其他特警队员见状都惊呆了, 沈恕也有点懵:“你干什么?”

“我干什么…我还要问你, 你把林铛弄哪儿去了,你把我妹妹弄哪去了?”

沈恕心口猛地揪紧,一把拉住她:“这话什么意思,她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在店里吗?”

林铃冷笑:“可见你根本就没关心过她。她的店关了好几天了,家里也没人在, 要是发生意外,这会儿连尸体都凉透了。”

“不要胡说八道!”沈恕喝止她,“她不会有事的,我去找她。”

他把身上的警服脱下来,扔给身后的兄弟,匆匆请了假就开车冲出了中队大门。

他才是从里到外都凉透了,一想到林铛可能想不开做傻事,脑子都无法正常思考了。

他是没想过这样的可能性,林铛在他眼中一向是坚强又泼辣的,人生中仿佛没有什么难题可以难得倒她。可他忽略了,假如她对他的感情是真的,对这段婚姻的憧憬是真的,那么这样的决定对她的打击就是毁灭性的,是她的前半段人生中从没出现过的残酷考验。

她说过的吧,她是爱他的,真的爱他,没有掺假。

沈恕开车去了她的小店,果然铁将军把门。他问了周围街坊才知道,拆迁协议签署之后,商户们就陆陆续续关门歇业了,她是最早带头签协议的人,也是最早关门搬迁的。

她要搬去哪里,没人知道,只是说起来都颇为惋惜和同情这小姑娘,觉得她不容易。

沈恕也是这时才了解到,她跟林铃姐妹俩居然都是孤儿!当初收养她们的就是开这个鱼丸粉面馆的老奶奶,一直把她们养到上高中。后来奶奶去世,林铃不愿接手小店,林铛就接了过去,放弃上大学的机会,靠经营小店供姐姐去国外深造。

“听说本来可以嫁个好人家,要去过好日子了,到头来婚事又泡了汤。可能是命中注定的吧,这姑娘命苦。”

听到这样的话,沈恕的心就像被人摁进碱水里,火辣辣地疼。

他又到她家里去,使劲捶那斑驳的铁门,就是没人来给他开。他只好又开车出去找,大街小巷地绕了个遍,打她手机显示停机,一整天下来,还是完全没有消息。

队里的兄弟们知道他在找人,正好江里打捞起女尸就叫他去辨认。他拨开人群时腿都是软的,从来没有那么害怕过。

还好,那不是林铛。

原来“永远不见”这样的字眼,终究只能当一句狠话,破功也就一瞬间。

如果这就是永诀,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他动用了所有自己可以动用的关系去找人,很快,有个叫罗胜的人联系他:“听说你找林铛,是四中门口开小吃店那个林铛?”

“对,你知道她在哪儿?”

他语气里泄露的急切让对方笑了笑:“我也是四中毕业的,以前常去她店里吃面。四中要拆了,她到处找合适的地方搬,刚好我有个认识的朋友手头有商铺空着,就租给她了,比较远,在高新区那边,离四中新校址倒是很近,你可以去看看。”

沈恕感激不尽,飞快地记下地址,驱车前往。

他到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如果只是商铺,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她这么晚还不回家。高新区夜里很荒凉,路上几乎没人走动,她一个人…不害怕吗?

知道他的担心,罗胜的朋友给了他商铺的大门钥匙,说那里还要重新装修才能开业,林铛应该没有换锁。

这个人情他算是欠下了。

沈恕拿钥匙拉开了门,楼下没有人,他沿着陡峭的楼梯上二楼,发现林铛蜷成一团睡在地上。

爱过的人,心疼彼此好像已经成为一种本能。他上前想要抱她起来,可环顾四周,都没个像样的可以休息的地方,还就只有地上可以睡。他只好先叫醒她,然后再送她回去。

林铛太累了,被叫醒时意识还很模糊,看到沈恕以为是自己在做梦,随口问了一声:“几点了?”

“快十二点了,你怎么睡在这里?”

听到他的声音,她才一个激灵真的醒过来,往后退了又退:“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话应该我问你。”

“我?这是我租下的新铺子呀,我打算把店搬过来,也不另外找地方住了,就住这二楼吧。你看是不是比以前店里那个阁楼大?简单收拾一下,也可以住得很舒服的。”

能省一点是一点,这铺子以前也开过餐厅,都不用大动了,简单的装修她干脆自己来,所以晚上才睡在这里。

沈恕看着她身上揉得皱巴巴不成样子的衣服和乱蓬蓬的头发:“我送你回去。”

“这么晚了,我明天一大早还干活呢,就睡这儿不回去了。”

“你一个人这样不安全。”他的耐心也快用尽了,“你手机为什么关机,知不知道这样大家会担心你?”

“大家是谁,林铃吗?还有你?”林铛似乎听到好笑的笑话,“我在家里的冰箱上给她留了字条,她只要回去就会看到。至于你,我们已经没关系了,你也不用再因为翌晖而觉得对我有什么责任。没其他事的话请你先回去吧,我很困,要睡觉了。”

她刚要躺下去,就被他抓住手腕给拖到身前:“你一定要这样吗?就为了惩罚我,为了让我难受?”

“你未免也太瞧得起自己了。”林铛冷笑,“我只是为了让自己生存下去,这也有错?”

做不了豪门少奶奶,还可以做鱼丸西施,谁离了谁还活不成吗?

她挣开他,拉起被子躺回地板上。没想到这回他蛮横地倾身压过来,抓起她两只手摁在耳朵两侧:“跟我回去,或者让我在这儿陪你,你自己选。”

林铛愣了愣,反应过来后娇笑着朝他挺了挺胸脯:“原来是想要这个啊,直说嘛!我现在要收钱了,明码标价的,睡一次给一次。不过你不嫌我身上的鱼腥味儿了吗?这两天还蹭了水泥味儿,油漆味儿…”

她字字如刀,加上崩开的领口曝露出的大片雪白□□,竟让沈恕落荒而逃。

漫漫长夜,她也再没法入睡了,只能擦掉眼泪,又对着窗户枯坐一夜。

沈恕去找林铃,号称手头拮据买不起一张国际机票的人,回到家乡却住在五星级酒店的行政套房里,来给他开门时身边还有一位银发碧眼的猛男,看年龄大概可以做她父亲,浴袍都没穿好,腹肌和胸毛若隐若现。

两人亲昵地依偎在一起。沈恕说:“你出来,我有话跟你说。”

“不用了,进来说吧,Martin不是外人。”

她在房间支了画架,看样子刚才是在画男人的裸/体。两人又交颈缠吻半晌,老外才端杯咖啡去了露台。

沈恕别开眼,问她:“你明明知道林铛在哪里,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难道你不该去找她?”

沈恕看着她,大概神情里蕴藏的杀气太可怕,她才耸了耸肩膀说:“她就留了个纸条说要忙新铺子的事,这几天不回家住。我又不知道她的新铺子在哪里,我只知道,其实她是怕我万一回去住,两人面对面会尴尬。这妞真够傻的可以,我怎么可能还会回那个地方去住?”

“你们姐妹俩,到底有什么矛盾?”

“矛盾?不存在的。”她点了支细长的女士烟,笑了笑,“顶多算是个心结。”

“什么心结?”

“你为什么要知道,不是要一刀两断吗?那我们姐妹俩的事跟你还有什么相干?”

为什么?其实他也不知道,只是直觉。凭直觉,他觉得跟林铛走到这一步,跟她们这个心结有关。

“听说翌晖是为了救你才牺牲的,我看在他的面子上,就告诉你好了。不过,我只讲一次啊。”

她那样的神情,像是在说——我给你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

沈恕太阳穴突突直跳,已经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林铃说:“翌晖是我的男朋友,我带他给林铛过目的时候他们俩才认识。毕业后我要留在国外发展,你们这样的工作性质又不能出国,所以我们的关系就僵持住了。后来我是想过妥协的,可他竟然先提了分手,理由不是异地的问题,而是他发现他爱上别人了。”

她看沈恕一凛,笑道:“你肯定猜到了对不对?他爱的人是林铛。”

沈恕没有猜到,或者说,他一直在猜错。

“你为什么不早说?”

“说了又怎么样?”林铃把烟头摁灭,“翌晖的事让我心里不痛快,我只是想给林铛点教训,想捉弄你们俩一下,看你们吵个架呕个气,她哭哭鼻子什么的,我可没叫你取消婚礼!你到底是为什么跟她在一起的,你自己都没搞清楚吗?那你现在知道了又怎么样,难不成你还想因为这个理由回去找她?”

作者有话要说:大姨妈加感冒,那酸爽~本来想一章写完的,看来还要一章了,明天再更吧,虐完了还能有点小甜甜。

放心吧,林铛不是紫菱啦,她没喜欢过翌晖,只是也没法控制别人的感情啊,她只爱过沈哥哥,不讲什么先来后到的。

74、第七十四章 ...

他是要回去找她, 但不是以这个理由。

他到翌晖墓前待了很久。上回清明来时他的心思全不在扫墓本身, 所以老友大概跟他开了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他想象着翌晖临终前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将那张名片塞到他手里, 请他好好照顾最放不下的人, 然而到最后却是他伤害林铛最深。

他没有完成老友的托付, 也辜负了自己真正的心意。

林铛的小店还没有开业, 他去的时候她正在挂招牌, 其实本来已经挂好了, 她嫌歪,又搬了梯子自己爬上去做调整。

她身高不够,站在梯子上也摇摇晃晃的。沈恕在下面看得心惊肉跳, 又不敢大神叫她,只得扶住她的梯子,等她留意到下面有人转过头时才说:“你下来,我帮你挂。”

林铛没有拒绝,店门口还有装修的师傅找她,他要做就让他做好了。

她的小店还没开业,不过里外的装潢都已经做的差不多了, 能做的都自己做, 实在做不来的还是请了装修队, 今天完工挂匾,她请师傅们吃饭。

都是干活的人,穿着沾满水泥木屑的衣服就来了,热热闹闹坐了一大桌。林铛这回是打算把小吃店扩容成小饭店的,正餐也做, 请了专业的厨师,她帮忙打下手,今天是第一回 试菜。干粗活的人最重要是吃饱,她准备的菜肴都是大盘大碗地端上来,感激的话说了不少,又端了饮料过来像模像样地敬酒。

至于沈恕,她没管他,他挂好外面的招牌走进来,自己在角落的桌边坐下,也没人招呼。

他找厨房要了碗面,厨房的阿姨是老人儿了,认得他,好心给他端了一碗,林铛看见了,也没说什么。

他一个人坐在那儿默默地把面吃完,捞到碗底,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多两颗鱼丸,是她给的惊喜。

吃完他就坐在那里,等她把其他人都送走了,天也黑了。

收拾完那一桌杯盘狼藉,她走过来找他结账:“一碗鱼丸面,六块钱。”

他给她钱,然后说:“林铛,我们谈谈。”

“我还有很多事要做,不想谈。”

“就一会儿,不会耽误你太久。”

她没理他,进厨房去做事了。

他也不走,就继续坐在那儿等她。等到店里其他人都下班了,她一口气把所有灯都关了,在黑暗中问他:“我们打烊了,你走不走?”

他看着她锁上门,问:“你今天回家?那我送你。”

她瞥了他一眼,没说话,快走几步到车站,上了一趟公交车。

沈恕也跟着她上车,坐到她旁边。

她一直看着窗外,没跟他说话,后来开始打瞌睡,脑袋无意识地搭到他肩上,赶紧坐直,很快又搭过来。

他怕惊醒她,一动也不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