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的都是真话,但是她的真话…有时候造成的结果真是不提也罢。

就像现在,孟雅言推己及人立刻解读为路俏是大姨妈来了。

#哇,偶像跟我一样也会来大姨妈啊!#

#咦?为什么我会以为姐不来大姨妈呢?#

#下次可以跟姐一起去买卫生巾。o(≧v≦)o~~#

哎?姐今天身体不适啊…小孟姑娘再一看三轮车,方来来正大爷一样的坐在车后面。

孟雅言立刻怒火中--小路姐姐的身体不好,还要来接这个不省心的弟弟放学,真是太可怜了!

方来来也是,这么大人了都不知道体贴一下女生,他姐姐现在是特殊时期嘛。

枉费自己还觉着他变成好孩子了。

方来来了一头雾水地的被孟雅言拽下了三轮车。

小姑叉腰而站,双手摆出的姿势如茶壶状一半,她蹲在三轮车后面研究了半天。

当机立断地下了决定:“方来来,你负责把三轮车骑到该去的地方。我负责打车送姐姐回家。

“啊!?”

在少年还反应过来的时候,热闹的路边就只剩下了他自己和路俏那一脸可怜兮兮的三轮,孟雅言小丫头与他的曾祖母,已经坐上了一辆出租车,愉快的向家里奔了过去。

只有空气中似乎还飘着支离的语言,那是孟雅言说:“记得回来的路上,买一包红糖。“

我曾经是这个国家年纪最轻的将军--括弧除了我曾祖母之外。

我曾经对战过行星级别星舰并且保持不败记录--括弧记录真正保持者是我曾祖母,除了他之外才是我。

我曾经…

不管怎么曾经怎么辉煌、怎么优秀、怎么…除了他曾祖母之外的优秀,放完了都要面对这样一个现实,他,要骑着一辆快递三轮车,脖子上系着有老鼠耳朵的围巾一起起回家,并且顺路买一包红糖。

女人是这么麻烦的生物,我上辈子到底是怎么有那么多女朋友的?

高壮的、威武的、孔武有力的前任将军,就这么地念念有词地回了“家“。

当然他没有忘记去买一包红糖。

第107章 生日

小孟姑娘把路俏送回家、“安放”在沙发上,又给她灌了一个热水袋,一系列“大姨妈常规保障措施”做完,她摸了一下路俏的手——依然并不能让人觉得多么温暖。

于是两只在一楼溜达的兔子也被她充分利用了起来,又暖又软的两大摊天然毛皮暖手炉就让路俏一并抱在了怀里。

至于路俏一直揣在衣服里的方盒样式小电脑,因为路俏似乎没什么意愿想把它放下,就只能成了两个兔子垫屁股的地方。

终于让路俏看起来不会受寒了,女孩儿又急急忙忙地要回家吃饭了,她家的老太太是每天雷打不动要等她一起吃饭的,如果她回家晚了,老太太又要担心了。

在走之前,孟雅言突然想起了什么:“我下个月生日,我爸妈说要回来参加我生日聚会,姐,你和方来来还有微微姐姐都去吧。”

生日?

路俏点点头,古时女子十五岁及笄,现在十七八岁还依然是一副孩子模样,*古董觉得很有意思。

正巧这个时候方来来开了房门进来,听见生日这两个字,他低着头一算,恍然大悟道:“唉,原来你比我大啊。”他的生日是七月。

小孟姑娘很得意滴点头:“是啊,记得送礼物,顺便写祝姐姐生日快乐哟。”

高壮的大男孩儿“呿”了一声,全当自己没听见。

小孟姑娘早就习惯了方来来这一副傲娇又欠扁的小样子,她瞅了那人一眼,尽管因为身高差和距离有点太近的缘故没瞅到他的眼睛上,但是那副“你小我不跟你一般见识”的意思是表达的非常充分了。

等到孟雅言蹦蹦跳跳地走了,方来来绕着路俏左右转了两圈儿终于想起来,自己刚刚隐约想说又忘了的话是什么了。

“哎,那个,你也好多年没过生日了,英雄纪念日的时候也给你买个蛋糕吧!”

是的,他刚刚在一瞬间想到的就是路俏的生日。

作为路俏仅剩不多的家人之一,他觉得自己应该也给路俏过一个生日。毕竟她被埋在地下那么多年,就算是去去晦气也好啊。

“英雄纪念日。”路俏慢吞吞地重复了一下,她似乎知道这个日子,但是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在这一天给自己过生日,“跟我有关系么?”

“7月9呀,你的生日。”方来来瞪大了眼睛看路俏,其实她的脑子还没好是么?连自己的生日都不知道了。

每年旧历的七月初九,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英雄纪念日,国家不会在这一天弄什么大的活动,但是民间却会吃寿包作为庆祝,说白了,就是都在替路乔过生日。

生日么?路俏低下头想了一下说:“那时路乔的生日,不是路俏的。”

是她的生日,也不是她的生日。

旧历七月初九,就是路俏变成路桥的那一天。

身为一个要被送往去作为祭品的囚犯,为了掩饰身份,她的一切信息自然都是假的,比如路乔这个名字是造册的时候路俏随口说的,而生日,就是她被景颂月救下接回了都城的那一天,这个生日正也是景颂月替她定的,因为那一天年轻的公主终于再一次看见了她儿时的伙伴。

七月初九,景颂月把这一天看作是路俏的新生,还是自己赋予的新生。

可路俏,从她变成了路乔的那一天开始,似乎就背上了越来越沉重的命运枷锁,从仇恨到茫然到奋起,她的一路上踩着尸山血海,与新生二字,从来毫无瓜葛。

或许从那一年的七月初九、那一刻的再次相逢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她们两个人相背而走的结局。

七月初九,并不是什么好日子。

“我的生日是旧历二月十二。”

路俏面无表情地说。一边说着,她把热水袋从自己的肚子上拿了下来,两只兔子在她的身上趴的安稳,她也就放任它们继续把屁股压在“她弟弟”的身上。

她的语气太平淡,表情又寡淡到乏善可陈的地步,真的会让人误解她对于自己这个生日毫无兴趣全然不去热衷。

可是事实上,一百年前被她亲口告诉了这个日期作为生日的,只有方启航和公输姳两个人。

告诉公输姳是一次喝多了说漏了嘴,公输姳不是刨根问底的人,知道了路俏的生辰之后再没说什么,却在第二年的时候托人赶在二月十二当天给她送来了一套青色的衣袍,如水洗净池映碧空一般澄净的青色上面绣了九十九种花,花都只取其色彩明丽的,层层叠叠地堆载衣摆袖扣和裙幅上,裙子却取名为百花裙。

二月十二,在一些地方也是花朝节,正是百花做寿的日子。

当时路俏看见这条裙子想笑却没笑出来,取名百花却只有九十九,分明是公输姳把自己也当了一种花,这种手段竟然促狭得像是花花少爷在纠缠名角儿,如何不让路俏发笑呢?

可她笑不出,是真的笑不出,本该有的娘亲亲手下的面,爹爹板着一张脸的训导,姐姐妹妹送来的小玩意儿,弟弟跌跌撞撞跑过来求抱抱的娇憨可爱,全部都没有了。

只是那条裙子,路俏一直小心地收着,现在还在某个路家别业改造出的博物馆里。

至于方启航——与他成婚的人,自始至终是路俏,而不是,那个一手血、一手汗、一身无奈的路乔。

“二月十二啊。”

方来来掏出手机打开手机上的万年历,原本是想看看距离路桥的生日还有几天,可手机刚掏出来,他猛地一拍大腿,整个人都精神了。

“也就是三四天的事儿了。”

二月二龙抬头都过去几天了,路俏的生日可不是正近在眼前?

拍完了大腿,方来来又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他似乎给自己找了一个时间紧迫的□□烦?

这一天的夜里,被两只兔子坐了一个小时的天咏形象似乎格外的憔悴,为了衬托他被兔子□□了的样子,在生成全息影像的时候,天咏似乎动了一点小手脚,让他身上那件样式普通的袍子看起来又脏又皱。

小小的人儿萎靡地坐在一旁,仰脸对着路俏说:“今天我可是兔臀逃生了,你不该给我一个说法么?”

路俏摸了摸方形的电脑盒子,动作不怎么真心,语气也有点敷衍:“它们的屁股很软的。”

“嘤嘤嘤~”觉得自己受了大委屈的天咏干脆就假哭了起来,“你还跟别人讨论生日,我这个孤儿连自己的生日都不知道了,你还不来安慰我!你还让兔子欺负我!”

是的,每个人都有生日,路俏有,方启航有,现在姓孟的小姑娘有,那个傻乎乎的方来来有,就他没有。

在天咏现存的记忆中,完全没有自己生日的印象,在被路俏救起来之前他仿佛就是不过生日的。

路俏又拍了拍他的电脑盒盖:“你有生日啊,旧历九月初一就是你的生日。”

九月初一,路家最小的男孩儿唯一的男丁的生日,在路家没有家破人亡的那几年,路俏都要给他的弟弟做一点针线上的小东西作为礼物。

所以,天咏的生日,路俏又怎么可能忘掉。

拇指大小的男孩儿还保持着抱膝而坐的动作,却不再哭了,他怔怔地看着路俏,看着路俏脸上的表情变得柔和又亲切。

“我一直记得你的生日,天咏,你也是有生日的人呢。”

“哦。”

小人儿背过小小的身躯,回答的非常冷静。

可事实上他现在激动地想出去到院子里跑两圈,他也是有生日的人,姐姐居然知道他的生日还一直替他记得

嘿嘿嘿,好像除了傻笑之外做别的也会显得很傻了,那就还是继续笑着吧,嘿嘿嘿。

路俏用手杵着头,就在她的面前,她的弟弟一秒钟从阴暗低沉的小可怜变成了洋洋得意的样子,画风转变的太快,她这个做姐姐的真担心弟弟会变成公输全全那样的缺根筋呢。

日子过去了一天又一天,路俏想要什么样的礼物,也就成了方来来特别头疼的问题。

卿微说礼物很好送,公输全全似乎也有了想法,就连孟雅言都不曾被这个礼物的问题难倒。

唯有他方来来,是真的不知道该送什么。

卿微的礼物是一道符,所谓的“美梦成真”符,在这道符的祈愿之下,会让人事半功倍,这一道咒卿微写的极顺也要几个小时,对于那些对符咒之类一知半解的人来说,他们能确定的事情只有这件礼物极其昂贵了。

公输全全的礼物是被他栽种到了土里的小红,如今的小红头顶正有两片新长出的叶子支棱着,有点呆也有点萌,真正在维系的,其实是那个属于“小红”的生命的延续。

他们两个人的礼物刺激到了方来来,这个少年就算跑步绕城一周,也想不出能和他们两个这样的礼物来。毕竟他虽然有钱,在路俏面前却没有什么特长,他有的,路俏都有,他没有的,路俏也都有了。

这么一想,少年心塞的有点想要反人类。

赶在路俏生日之前的那个周末,方来来又在外面晃荡,他如果不想请假给路俏买礼物的话,那今天必须要把礼物搞定了。

又从一家高档的礼品店里出来,鲍参翅肚玉器珠宝,他都看了一遍,却不觉得什么东西是适合路俏的。

当然,偶然一件觉得还勉强的东西,那价格又让他觉得不值得了。

礼品店后面的那条路有点窄,平时的行人不多。

方来来一个人走在有些空荡的路上,步子是越来越稳。

终于,在确认了暂时没有人会经过这里的时候,他转过身,用懒洋洋的语气说:“八个人来对付我一个,你们很看得起我呀。”

随着他的话音刚落,几道黑影不知从何处猛地窜出,直扑向方来来。

少年的动作极其利落干净,在短短的几秒内就挡下了几个人一轮连番的突击。

八个穿着黑衣服的人发现一击失败后也不再躲藏,他们将方来来团团围住,就在这条窄窄的箱子里,和方来来交上了手。

几个人的手上都拿着匕首,每一招都是对着方来来身上的要害部位,很明显,这几个人就是来要方来来的命的。

方来来一边抵挡他们的攻击,一边皱着眉头想了一下。

这种人…就是传说中的…杀手吧?

养起来是很贵的,性价比不高,除了能看之外也没什么优点,这年头,想要杀人为什么不雇佣真正的高手呢?比如他这样的?如果对方穷凶极恶,他真的不介意赚一点外快给曾祖奶奶买生日礼物的。

少年一边接招一边还能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在他不曾注意到的远处,突然有一道银光闪过。

早就埋伏好的第九个人趁机出手,他用的是枪,瞄准的是方来来的脑袋。

第108章 疯狂

“为什么你会知道那边有26个人呢?”

刚刚那个女人捉弄了的大男孩看着这个身材称得上是娇小还穿着一身古典礼服,更显得稚嫩可爱的女人,虽然生气,但是依然没忍住问出自己的问题。

虽然,在一分钟之前方来来已经知道了这个女人到底有多么的可怕和可恶。

因为她只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就在自己的身边布下了天罗地网,让自己再也没有办法逃离她这个监护人的身边。

身份神秘的女人依然保持着双手交握在身前的动作,她的脊背笔直,脸上有那么一点似有似无的笑意。

“因为我的身边,只有能潜伏下二十六个人的空间,所以我以最坏的角度来想,能有二十六处不安全的地方,那就是有26个人。”

“要记住,面对敌人,你要永远都做最坏的打算。”

路俏穿着裙子的身影走在前面,高大的方来来看着她的那副样子,虽然很想做一个“扑杀”,可是毕竟是被她狠狠教训过的,只能做了个鬼脸,就跟上了她的步伐。

“最坏的打算。”

方来来想着这句话。

他鬼使神差一般的闪避过了远处那颗向他射来的子弹,子弹没有如射手预期的那样击中他的胸膛,而是擦伤了他一侧的肩膀。

他的皮肉被打坏,猩红的血溅在了他自己的脸上。

身材高大看起来只是有一点痞气的大男孩并没有去关注自己的伤口,他只是抬手,擦了一下脸上的血,在嘴里尝一尝,还是熟悉的味道。

那红色,被他这样随意地一涂抹倒显得更多了。

脸上挂了这样的血红,这个大男孩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抬眼看向子弹射来的地方,竟然仿佛觉得非常满意一般地笑了。

“有枪,那就不是普通人了。”

话音未落,他猛地举起了一个刚刚还拿着匕首刺向他的人,就在他将人举起的瞬间,一枚子弹洞穿了那人的身体。

“啧,自相残杀啊。”

下一秒他夺过了那中弹者手中的匕首,反手就把它刺入了另一个人的身体,洞穿了脾脏部位,被刺伤的人几乎瞬间就失去了攻击的能力。

“不是普通人,那有些事儿我就好办了。”

他喃喃自语了一句,用手抓住一个人的脖子,两个手肘相对一转,咔哒一声,就有仿佛什么断裂了的声音响起,那个人软软地躺在了地上,头部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扭曲着。

在刚刚,方来来的表现还像是一个搏击高手,他能游刃有余地应对这八个人手里的匕首,可是现在,他却像是一个杀人机器。

杀人了,意识到这一点的方来来仿佛想起了什么,脸上做了一个有些惊恐的表情。

这样的惊恐,在这样的情境下显得,无比的讽刺。

因为在收割着别人血与肉的是他,真正该惊恐的是别人。

那些袭击者的恐惧透过他们渐渐后退的动作已经展露无遗,他们需要的,是敌人给他们一个可以逃生的机会。

多么可笑,明明刚刚是他们气势汹汹攻向对方的。

“古武术、老锻法的匕首、高档的行动服、鞋子都是统一样式的,还是八成新的鞋子…”

再把自己脸上的血,抹了一下,放进嘴里尝了尝作为确认。

方来来面带笑容地又记了一笔:“白银子弹…有点意思。”

这个健壮的少年上半身衣服早就扯破了,刚刚他自己甩掉了自己身上羊毛衫仅剩的几片遮羞布,露出了古铜色的粗壮手臂和发达的上身肌肉,如果不是还带了青春期少年特有的纵向线条,他看起来跟那些玩枪上山保家卫国的老老兵似乎没什么区别。

此刻,方来来觉得有意思,别人却已经快要被吓破了胆。

这个人真的是人吗?

攻击的人们看着这个男人手起刀落的样子,心中都忍不住有了这样的怀疑,因为无论是爆发力,还是反应速度,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都远胜于普通人,更难得的是,他似乎有非常非常丰富的对战经验,他们这些人加在一起,似乎都不如他本人的手脚利落。

方来来这个还称不上是男人的半大男孩儿,他们查了许久的资料,也坚定的认为他是一个生活在阳光底下的、惫懒的、混日子的学生。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一个人竟然会变成杀|人机器,而且他的各项指标,都比他们这些游走于黑暗的“专业人士”更加专业。

方来来下手越来越狠,一开始的时候他还记着自己应该只是让这些人失去攻击力,除了那个被拧断了脖子的,其余的他都还留了一手,那些人身上最重的伤也不过是被那第九个人射来的子弹打到了而已。

到了后来,他意识中勉强还有的事情也不过是“留一个活口”。

上辈子的时候,方来来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心里其实住着一只猛兽,那个猛兽看见了鲜血会激动,没有战争则会变得萎靡。

因为当初他的老师就是这样调|教他的,时时刻刻都有战斗,时时刻刻都有胜利,只有这样才能催着他不断的往前走,并且毫无畏惧。

他像是一个被人精心打造的战争机器,靠着心里的恨与怒,他撑过了所有的考验,终于从老师的手里被打磨彻底,才换来了回归部队之后的扶摇直上。

在那样的人生中,他没有什么可流连的,也没有什么值得称颂的--也许原本有,可是这辈子他遇到了路俏,就知道自己的上辈子简直就是个自以为是的傻瓜,“所有人都不该以战争为荣”这是路俏身体力行告诉方来来的道理。

他以为自己不会懂的,或者懂了之后也不会放在心上的,可他低估了自己的心,心会软,会疼,会觉得自己的祖奶奶一生峥嵘,最让人觉得敬佩的不是她的战功赫赫,而是她现在还能蹲在街边吃一碗热乎乎的牛杂。

只是这些感悟也好,感动也好,都不能撼动他的本性--那个自私自利,渴望争斗、渴望鲜血的枭雄。

幸好,重生之后他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就遇到了路俏,而路俏却是与他的本质属性完全相反的一个人。

路俏要的是克制,无限的克制,那种就算把自己变成泥巴也要又软又平不耽误别人别人往上走,让别人踩在自己身上而毫无怨言的克制。

这样的克制不是因为她太弱而是因为她太强,并且她自己深知这一点。

这样的路俏在方来来的眼里就是个傻子,可是因为她是路乔,因为她是方来来的偶像,所以方来来让自己去接受这样的做法。

压抑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像路俏,是方来来无意中在做的事情。

偏偏这一群人,激发了他骨子里面的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