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洗手间出来,他并不在房间里,几分钟后他端了一盆热水进屋,无声放在了床边。

他说用微烫的水泡脚,坚持15分钟,有利于促进血液循环。他没说,那些暗沉的经血,让他心有余悸。

冲了一杯黑糖水放在她面前,她泡脚的时候,他重新回到洗手间洗床单,阿笙转眸望着窗外,隆冬季节,但他安静的守护和沉默的等待,早已在她心中长成了参天大树,在那道虚掩的洗手间房门后,也许再次打开的时候,会有一抹淡淡的笑,忽然间就那么闯进她的世界里。

“哗哗——”

床单在陆子初手中,因为绞拧力道,水流一缕缕的滑落在盆子里,察觉柔软的身体偎在他的背后,他先是一僵,随后放松身体,嘴角勾起:“添乱。”

“我上辈子一定是小偷。”阿笙环住他紧实的腰身,汲取着温暖。

“嗯?”

她慢吞吞道:“你看我偷了陆子初这么多的情意。”

陆子初抿嘴笑,任由她抱着,一点点的拧着床单,笑而不言。

该怎么告诉他的阿笙呢?对她,他总会有占有欲爆发的时候,她是他的,没有人可以夺走。爱情世界里,此生只爱她一人,就算掏心挖肺也要专心去爱。

也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女人再爱一个男人,在很多人眼里,也只是爱而已,但男人如果痴情去爱,便会比女人痴情还要感染人。

晚餐阿笙吃的不多,客栈老板叫邰铭,是个健谈的人,所以一顿饭下来,还不至于冷场。

偶尔梁茉同阿笙说话,阿笙也多是颇有兴味的倾听着,梁茉收拾碗筷的时候,阿笙起身帮忙,梁茉笑着阻止:“在束河或是丽江,就算你什么也不做,也不会有人指责你是一个懒惰的人。”

阿笙眸光柔和,原来懒惰并不会让人觉得很羞耻。

陆子初和邰铭说话的时候,阿笙靠着他睡着了,他看着躺在他臂弯里的女人突然觉得很平静,仿佛所有的俗世纷扰全都被他抛弃在了束河烟雨中。

束河,深夜,满院花草沐浴在雨雾中。廊檐下,灯光朦胧,柔和的照耀在他和她的身上,男子嘴角有着温和的笑。

一生最惧纠缠,却想被一个叫顾笙的女人纠缠一辈子,这是怎样一种纠结心理?爱,最磨人。

稳稳的幸福,能用双手去碰触

更新时间:2014-8-6 15:18:06 本章字数:4939

T市舆~论逐日高涨,最先刮起风暴的不是媒体,而是T大03级学生。

彼时,这些学生早已毕业工作多年,有人历经结婚离婚,有人事业家庭美满,有人正在实现梦想,有人已经实现梦想…

在03级学生的记忆里,陆子初和顾笙是T大的传奇佳话,“韩太太”曝光后,媒体一时间不知道女子是谁,但03级学生知道。

冲击力很大,在媒体得知韩太太名字叫顾笙之前,有关于顾笙结婚,陆子初该怎么办?诸如此类的议论瞬间飙升成了03级校友的热门话题。

有关于顾笙在法学系的名人轶事,伴随着她长达七年的堙没,早已成为了过往云烟,但陆子初的名字却在T大耳熟能详瑚。

在商界,他是大财阀富豪;在T大,短短几年间,他为法学系创建了两座图书大厦,每年法学系都会有新学霸诞生,人人都想成为第一名,因为不论男女,都可以得到陆子初的资助。若是其中有人留学国外,陆氏甚至会承担留学生一切生活开销。

有过这样的传闻,有人说陆子初曾经是T大学生,这么做只是为了回馈学校;也有人说,资助学霸就读,是因为顾笙铄。

起初有人不知顾笙,会好奇发问:“顾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被问及的人总要想上许久,倒不是淡忘了顾笙的音容,而是不知道什么形容词用在她身上才合适,最后会说出中肯的回答:“素面朝天,书不离手,是个很沉静的人。”

03级学子以为:陆子初坚守多年,只是为了一个顾笙,所以才会割舍不下。顾笙同学虽知顾笙早已不是曾经的顾笙,现如今的她和陆子初看似咫尺,却远在天涯,但心里却饱含着期望,兴许他们真的能够留住当初那份美好,总有一天会花开并蒂,喜结良缘。

谁能想到,顾笙结婚,丈夫却另有其人,而且这个男人不是陌路人,而是陆子初的表哥。情感关系错综复杂,众人在震惊之余饱经关注。

已有媒体闻听风声,接近03级学生多方位打听顾笙,薛明珠是知道的。

有记者不知从哪得知,她曾经和阿笙共宿舍,给她打过电话,希望能够做个采访,被她拒绝了。纵使她知道,就算她不说,也会有大批的人赶着上镜告诉记者,但有些事情…不能做。

她不接受采访,关童童和江宁也一样,这日雨水笼罩这座城,她和关童童、江宁一起聚餐,不巧的是遇到了楚楚。

已经七年了,很多事情沿袭了上学时的不甘示弱,基于以前大大小小所有恩怨,双方狭路相逢,口角之争是难免的。

楚楚起先并未提起顾笙,话语犀利,直言508狗仗人势,耀武扬威。

那些狗寓指薛明珠等人,仗得谁的势?无非是陆子初。

江宁和楚楚在学校曾经为了系花之争水火不容,斗法斗惯了,虽然婚后没有从事律师行业,但嘴皮子却是很溜的,被楚楚这么一说,倒也不气,冷冷的笑了两声:“一条好狗价值千万,比人金贵着呢!就怕有狗自欺欺人,以为披上价值不菲的狗毛,就是一条名狗,事实上呢?却是连狗也不如。”

这话出口,能不吵起来吗?都是律师出身,可以围绕一个“508”缠斗上许久,楚楚提及薛明珠、关童童和江宁等人暗地里受了陆氏多少恩惠,拐着弯说顾笙是个厚颜无耻,道德沦丧的人,世俗难容。

导火索就是这么由来的,一场口舌之争在隔断间演变成了大打出手。

平时和和气气的关童童,把茶杯狠狠砸在桌子上:“顾笙厚颜无耻,道德沦丧,就算世俗不容又能怎样?陆子初不介意,他爱她也好,宠她也罢,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就算每天痛苦多于快乐,那也是哭给对方看,煽风点火围观者最好闭嘴。”

这场争斗,阿笙不曾获知,她在束河古镇,远离是是非非,有了前所未有的平静,就连话语也是温和的。

察觉语言有了温度,心里仿佛被装进了温暖。

梁茉和她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对她说:“看出来了,你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谁说不是呢!她帮梁茉打理小院卫生,修剪花枝,看着冬季满院的绿,湿润的空气里,周遭一切都会让人觉得很安静。

陆子初在邰铭的帮助下做着藤椅,对父母尽孝,她看了总归心生感动,对他说:“做好后,我帮忙刷漆。”

若因她和父母闹僵决裂,是不值得的,他是一个成熟理性的男子,处理事情面面周全,一如记忆中的陆子初。

一面是她,一面是父母,难为他了。

总应该做些什么的,有时候她能为他做的事情真的不多,正是因为力所能及,所以才显得难得可贵。

他看着她,眼神幽深灼热,她无法在人前凝眸,以至于他在笑,客栈男女主人也适时发出了善意的微笑。

生活似乎一下子就明亮生动了起来。

他忙的时候,还要分心留神她在做什么,梁茉有时候笑着说:“你看,你在这里,他还要一心两用,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出去走走也是很好的,陆子初在她们出门前,对梁茉礼貌道:“阿笙走路有时候会像个孩子,一路上还请你多操心。”

梁茉笑着应下了,这样一个男子,谁能不爱呢?

束河接连下了两日细雨,阿笙撑着伞,脚下的青石板早已水迹斑斑,脚踩在上面,会溅起细小的水花,阿笙听梁茉讲她和邰铭的情感故事,她说她来丽江旅游,结识邰铭之后,就再也不想走了。她说她对邰铭是一见钟情,为了他远离父母,不是一个好女儿。

阿笙说:“但你现在很幸福。”

“对,我很幸福。”梁茉会心的笑,对阿笙说:“男女在一起,最重要的是能不能相互取暖。我在他身边感受到了温暖,所以他成就了我生命中的一米阳光。”

阿笙忽然开始羡慕起梁茉和邰铭来,此刻她走过的巷子狭长湿润,短短两日,她便把自己当成了古镇一份子,不想过去和将来,只有现在。如此闲适,无波无澜,住得久便越发贪恋。

梁茉问她:“陆先生是你的一米阳光吗?”

阿笙笑着摇头,脚下路滑,她伸手扶住沧桑斑驳的青砖墙,手心潮湿,梁茉伸手扶她,心想还真被陆先生说对了,阿笙走路有时候确实会有些不专心。

梁茉知道,陆子初和阿笙都是有故事的人,换言之来束河的人,很多人都是带着故事来的。

若不是把喜欢的人放在心上,又怎会对彼此那般了解?

梁茉还在等着阿笙的回答。

阿笙说:“他在我最黑暗的时候,给了我满世界的阳光。”

梁茉微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很喜人:“这是我听过最美的情话。”

虽是下雨天,一路上却见不少纳西族妇人背着手编篓往来菜市场,阿笙跟在梁茉身边,看她扯着嗓子讨价还价,笑容浅浅。

梁茉买了半袋子腌萝卜,阿笙尝了一口,虽然酸,但香气扑鼻,还是很好吃的。

梁茉把袋子口打成结放在了菜篮里:“陆先生说你胃口不好,这里腌制的萝卜很开胃,回去拌饭吃,说不定就有胃口了。”

阿笙眸色如水,梁茉怎能如此可亲呢?

有老太太在卖水果,水果皱巴巴的,阿笙上前的时候,梁茉拉住了她的手:“换一家吧!这一家水果不好吃。”

阿笙笑着谢绝:“没关系。”对她来说,都是一样的,像这般年纪出来卖水果,纵使不是因为生活窘迫,这份精神也是值得人动容的。

那水果还是很甜的,让梁茉咬了一口,她似是有些无奈,吃着水果说着含糊不清的话:“害的我也想善良一把!”

说着,竟真的买了十块钱皱巴巴的苹果,周围卖新鲜水果的摊贩皱眉看着她们,大概以为她们是善心泛滥了。

有时候在老人摊位前买难吃的水果,并不是因为善良作祟,而是想起了自家老人,将心比心,不管是谁都会心存触动。

客栈门口站着一人,似是等候多时,梁茉远远看到,忍不住笑了:“看不出来,陆先生竟也这么缠人。”

陆子初也不理会梁茉的取笑,在她们走近时,点头颔首,握住了阿笙的手,掌中手指温软。

他说:“你出门才想起,衣服似乎穿的有些薄了。”

“不冷。”

陆子初笑着紧了紧她的手,耳语般说话:“是啊,手还是热的。”

阿笙轻声道:“我买了一些橘子,就是样子不太好看,回去我剥给你吃。”

“我剥给你。”

梁茉在前面走路,身后话语如缕如诉,不知怎么了,竟是心生感动。

因为她,倒退成了小孩

更新时间:2014-8-7 14:17:14 本章字数:5080

橘子淡而无味,陆子初还算给足了阿笙面子,勉强吃了一只,阿笙再剥第二只橘子给他,却是再也不肯吃了。

晚上陆子初开始不舒服,阿笙难免有些后悔,看着也心急,手指从他睡衣衣摆下探进去,被他按住手,声音瞬间变得沙哑起来:“阿笙…”

“我只是想帮你揉揉。瑚”

灯光照在陆子初的脸庞上,柔和的清俊线条仿佛正在做一场缱绻的美梦,眼神深邃,一半是挣扎,一半是柔情,火焰蛊惑人心,看得久了,似乎能把人灼伤,一同化为灰烬。

陆子初开口,很突兀:“我拒绝。”

阿笙怔了怔,噤了声。

他无奈般呻吟叹息:“你这样,只会让我不顾你是否还在生理期,变成一个饥渴无度的毛头小子。”

阿笙身体有些僵,男人和女人想法还真是有着天渊之别。

停了1秒,陆子初伸出手臂把她抱紧,看似紧窒,却很温柔:“你在我怀里,这才是最重要的。铄”

阿笙伏在他怀里没动,外面雨声淅沥,可她和他的心跳声却如鼓如雷。

雨过天晴,阿笙望着天花板,房顶的大玻璃不再被雨水浇灌,蓝蓝的天,就连阳光也温柔的投射在了床上。

觉得刺眼,阿笙抬起手臂挡在了额头上,房间一角传来温润的笑声。

放下手臂,望向那人,陆子初不知何时早已穿戴完毕,正坐在木艺沙发上看报纸。

“早。”

阿笙看了看墙壁上悬挂的闹钟,上午九点半了,忽然意识到他在取笑她。

他勾起了微薄的唇:“起床,我们出去走走。”

“还没吃早餐。”食欲似乎被她找回来了。

“等着。”他放下报纸,走出了房间。

趁他准备早餐的时候,她换好衣服,然后走进洗手间刷牙洗脸,门开着,能够清楚听到他咚咚的往楼上走,声音沉稳仿佛有了回音。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眸柔和,嘴角带着笑…

托盘上豆浆冒着热气,一圈摆放整齐的小笼包,还有她之前和梁茉一起去市场买的腌萝卜,早餐简单,但陆子初是一个有情调的人,木盘中间摆放着一只很小的精致骨瓷花瓶,里面插着一支花开饱满的粉红色山茶花,香气弥漫。

这属不属于自得其乐?一只花瓶,一支花,就餐品味一下子就攀升了许多。

也算是借花献佛了,阿笙取出山茶花递给了陆子初,“送你。”

他在微愣之后,伸手接过,停了几秒,看着含笑吃饭的阿笙,猝然笑了。

他说:“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女人送我花。”

“感觉怎么样?”

陆子初拿起一只小笼包送到她嘴边,在她咬了一口之后,这才说:“不太好。”

“嗯?”声音含糊不清。

陆子初笑的迷人:“感觉自己好像被调戏了。”

“…”阿笙险些被呛到。

那支山茶花被他摘下来,别在了阿笙的鬓旁,她原本就拥有一头浓密松散的长发,如今粉红色花朵相称,白皙的皮肤似乎也因为山茶花开始有了颜色。

阿笙笑笑,没有和他目光对视。轮廓清晰,眼神清晰锐利的男人,在看向她的时候,表情慵懒散漫,柔和的眼神里分明窜起了满满的火焰…

一辆崭新的脚踏车摆放在庭院中,难怪下楼前他看着她的衣服摇了摇头:“需要换衣服。”

这次出来,衣服都是他准备的,她也是打开行李箱才知道,里面竟然放着红色运动衣和白色运动裤。

邰铭见陆子初和阿笙下楼,迎了上来,前一日邰铭又找了好几人过来帮忙,藤椅总算是完成了,选漆需要过问陆子初的意思,陆子初跟他谈话的时候,阿笙上前打量着脚踏车。

过了一会儿,陆子初走过来,问阿笙:“会骑自行车吗?”

“我初中、高中那会儿每天骑脚踏车去上学。”其实她是想起了依依,两人形影不离太多年,有关于脚踏车的回忆太多太多了,不愿心情受扰,阿笙回头问他:“怎么只有一辆。”

陆子初拿出口罩递给阿笙:“我载你。”

“我不能自己骑吗?”

抬手揉了揉她的头:“会累。”

陆子初推车时,发现阿笙鞋带松散,只得把车停好,蹲下身体帮她重新系鞋带。

这样一个上午,清高孤傲的人屈膝帮她把鞋带拽紧,专注绑好,温暖妥帖的举动给了阿笙感动,也让客栈老板和住客颇感意外。

有些画面,无关阳光,只消一眼,就会让人头晕目眩。此景,就是其一。

阿笙低头看着陆子初的手指,骨节修长干净,腕表散发出淡淡的微光。

像是生活多年的夫妻。阿笙想。

空气带着凉气,但阳光却打在了地上,陆子初骑着脚踏车载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她坐在后座伸出手臂抱住他,迎着风,沿途看到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无比幸福和美好。

有游人在照相,纳西族老太太手拉着手,脚下踩着节奏,跳的很卖力;有外国游客背着包推着山地车,和周围行人或认识或不认识打着招呼;还有眼神漠然的都市女人躺在客栈门口的摇椅上冷漠的看着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

来这里的人,大部分人都在这种慢节奏中舔舐着伤口,伤口好的人继续回到最初的地方为了生活拼搏,伤口未曾恢复的人,继续逗留。

宁静安定融进空气里,令人有闭眼的冲动。

阿笙央着要骑车,陆子初在想,她虽有腿伤,但骑上几分钟还是可以的,也就放行了。

把车交给她,她弯起了嘴角,他看了只觉得好笑,叫住已经上车的她,温声道:“别骑太快,五分钟后回来。”

他在原地等她,于是这一等少说也有半个小时,原本早在二十分钟前就去找她的,但又怕她从别处跑回来,只得按着性子等。

半个小时是极限,陆子初沿着大街小巷找阿笙的时候,焦虑、后悔、不安、恐惧…最后悲哀的念叨着:“顾笙,你真是我的死穴。”

这话出口,多少有些气急败坏和咬牙切齿。

这一路,他心里想着,如果她是故意害他担心,见到她之后决不饶她,想法总会发生改变的,整整找了二十多分钟之后,他又在想,只要找到她就好,她兴许忘记他在哪了,说不定此刻也急坏了,这么一想,整颗心都揪了起来。

返回原地,那里也有人正焦急的等着他,不是阿笙,而是邰铭。

他说,他在外面办事,是梁茉给他打电话,让他来这里跟陆子初说一声,阿笙在客栈,让他直接回去。

隆冬天,陆子初回客栈的时候,额头上都是汗,罪魁祸首正背对着他拿着刷子给藤椅刷漆,悬着的心忽然落了地,气却不打一处来,也不管有人没人,上前一把扛起阿笙就往楼上大步走去,声音又急又气:“顾笙,有你这么折磨人的吗?”

阿笙在短暂受惊之后也很可怜,倒挂在他的肩上,头晕的很。

梁茉担心出事,紧追几步,接了阿笙手中的刷子,跟陆子初解释道:“陆先生,您别怪顾小姐,她是在外面骑车摔倒了,脚踏车也出了故障,那里离客栈比较近,所以她才会先回到了客栈。这不担心您四处找她吗?所以才会央着我捎信给您。”

陆子初步伐僵了,在楼梯转角处放下阿笙,好看的眉皱了起来,“有没有受伤?”

梁茉听他语气焦虑,这才松了一口气,刚才真的以为这么好看的人会把阿笙扛进房间暴打一顿。看来,人不可貌相,再好看的人发起火来也是很吓人的。

“衣服穿得厚,不碍事。”阿笙见他眉皱的更紧了,以为他不相信,就又说道:“腿刚开始有些疼,不过现在好了。”

也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相信她的话,但总归是松了一口气,火气却没那么快消下去,他说:“顾笙,骑车就不能小心一点吗?”

他是真的急坏了,要不然不会连名带姓的训她。

“别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