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的一切,根本全是他惹出的祸吧!

为什么事到最后,好像反倒是她成为问题的起源了呢?

很显然,是她把他惯坏了。

她站在那里心头越来越冷。

本来,她还在想,原谅他吧,既然只是一场意外,既然她仍然放不下他,既然分手不见得是件理智的事,那就别揪着这个事情大作文章了。

秦九洲说的很对,如果分手了再找一个,那人也是个有过性~史的,那么倒不如原谅现在的这个他,忘掉这个意外,重新开始。人谁无过,有过改之,也就行了。就好像一个人做了一次贼,不见得他就永远是贼。总要给人机会以自我证明的。

可现在,她又犹豫了。

这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还需要漫长的磨砺,在这个过程中,他肯定还会不断犯错的。原谅了他这一次,肯定还有下一次,下下一次。

她实在很怀疑,到那时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足够的坚强和耐性,接受来自这个最爱之人一次一次看似无心的伤害?

能吗?

不知道。

突然之间,她就害怕了,但为了这种望不到边际的未来,她很是恐慌——太没安全感了。

“启政,你这是觉得我在找你茬吗?是我不给你活路吗?”

她淡淡的转过了头,一边抹着头发,一边幽幽沉沉的望向窗外那高照的艳阳。

天是睛好的,暖和的,可她的心,是冷的,是阴的…

韩启政捏了一下眉心,舔了舔那干涩的唇片,很努力的表现着自己的歉意:

“是,我知道错在我,芳华,我只是在求你,饶过我这一次,我保证,这样的事,以后一定不会犯了。我们还是爱着对方的不是吗…”

“对,我是还爱着你,可是,阿政,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的问题,现在是越来越多了吗?”

芳华转过头对着他,叫断了他的话:

“你的家里人反对我们交往,这是其一;贫富差异太大,从而让我们形成了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其二;现在,你又出去偷吃…偷吃了一回,就会有第二回第三四,甚至是第四回…这是其三…”

她看到他涨红着脸似想争辩,可她不给,马上喝住:

“阿政,你别跟我说你的保证,因为你的保证,现在在我这里越来越没有含金量。至于原因,你是知道的。”

因为,他常常做不到。但他仍一次次保障,就像小孩玩过家家似的,不当真。

小事情上,她可以不计较,可是大事上,她没法让步。

他的脸色因为这话,苍白的厉害。

可她不会因为这样就放过他,这问题太严肃了:

“阿政,你自己说,在发了这样的事之后,将来,我们可能还和以前那样相处吗?

“是,现在,我是还长着一副好看的皮囊,可以后呢?

“以后,我会年老色衰,而你呢,你会越来越成熟,事业要是做得很成功的话,你的人生价值会不断升值,而伴随的是,面临的诱惑将越来越多,我们之间的矛盾也就会越来越尖锐…”

“不会的不会的,我保证…”

韩启政急急的绕到她面前,举手起誓,又来了一句保证。

这是他习惯性哄她的招数。

芳华不觉涩笑,很无奈的轻轻摇头:

“问题是,你的保证,有用吗?

“你说,你不会再喝酒喝个烂醉的,可这段日子,你接二连三的喝。要不是你喝酒,会生出这摊烂事来吗?

“你说,你会相信我,不会怀疑我的,结果,我只要和谁走近点,你就神经兮兮的找我麻烦。

“你说你会摆平你家里人的,可差一点,你就被你家里人摆平了…

“你说你这辈子只会和我做男女之间那个事,但你做到了吗?

“没有,你没有一个保证是落到实处的,你说,你让我怎么信你?”

反驳是铿锵有力的,且句句扎在他的痛点上。

韩启政无言以对,因为细想一下,他是真的没做到。

芳华再笑,却流露出了无尽的苦楚:

“你就像一个爱惹祸的小孩子,一惹祸就来向我道歉,却从来不问我能不能永远这么一味的包容你。

“阿政,我不是你妈——做妈的可以永远包容自己的孩子做错事。我会累的,你知不知道。

“在我想依靠你的时候,你不在。在我刚把麻烦解决掉时,你又来给我添乱…你说,你让我拿你怎么办?

“什么时候你能真正成熟起来,少让我担忧,给我多几分安全感?

“现在的你,带给我的只有担惊受怕。长此以往,你觉得我能承认得住吗?”

说到这里,她靠着窗,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抱臂,以手捏眉,沉默的考虑了一下,终于下了一个决定:

“要不,这样吧,我们分开一段时间,你回去北市好好在你母亲面前行孝,我留在这里…接下去这段日子,我们好好冷静一下,仔细想想往后头,我们该何去何从?

“你也不用再多说什么了,现在我情绪很坏,多说无益,阿政,请你给我一点时间,一个相对安静的空间,算我求你了,好吗?”

韩启政好几次想要开口打断她,却被她的手势,以及语气给强行阻止。

看着她一身的疲倦,他再思及自己所做过的事,亏心在前,他又有什么立场说不呢?

给她时间原谅,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另外,北市那边,父亲震怒,他若再不回去,问题只会越发严重。

也许,他们分开一阵子是当前唯一的办法。

“好,我这就走,你好好想想。我会等你原谅我的,会一直等一直等。芳华,这辈子,我只想娶你做我的老婆。”

韩启政同意了,同时,更表明了自己的意志以及决心,语气是坚定不移的。

可芳华根本听不进去,也开心不起来。

她直直的去给他开了门,示意他离开。

最终,他黯然神伤的去了。

那一刻,芳华泪如雨下,免不得又伤心了一番。

她实在不明白:自己在感情这条路上,为什么走得就这么的艰难这么的累呢?

正文 097,秦九洲:不想成人之美;芳华,越挫就要越勇

韩启政去找秦九洲,一进他公司的办公室,就往地板上栽了去。

秦九洲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侄儿在自己面前摔了一个结实,急忙扔下手上正在看的文件,过去将人扶去,却发现他在发高烧,身上烫得不得了,心里不由得一惊。

这小子之所以从小会被惯着,主要原因,他是早产儿。

是的,阿政从刚刚一生下来身体就不怎么好,几次险些夭折了去,一次次的发高烧回回能把家里人闹一个鸡飞狗跳。

为了保住这小子的命,家里没少花心思在这上头。

他呀,七八岁的时候还在时不时发烧,身体娇贵的不得了。这万一不顺心了,一哭一闹,体温就能闹腾上来。

为了能让他好好养病,家里对他的处理方式是:散养,不逼着,凡事顺着,就盼着等他发育了,将身体里的毛病全给带了去。

所以,他是家里最无法无天的二世祖,每个人都让着他。

后来,随着慢慢长大,发病的频率渐渐就小了,这些年,他已经很少听到他高烧不退的消息。

“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身上还这么烫,不行,得去医院让大夫瞧瞧。”

秦九洲想打电话把阿中叫来。

可韩启政把手机抢了,摇头,虚弱的拒绝:“不去。”

“为什么?”

秦九洲皱眉,摸他的额头,焦烫焦烫的,他是好些年没遇上他这样了,心时不免起了担忧:

“都烧成这样子了,你还想闹什么别扭?韩启政,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可他还是一径摇头,态度很坚决:

“小叔叔,我要是一进医院,家里头的人肯定都得惊动。这要是万一让我爸妈知道我在宁市闯了这么大一个祸,那么,我和芳华的事,真的就悬之又悬了。

“小叔叔,就让我在这里睡一睡吧!你自己不就是一个现成的大夫么?直接给我配点药吃吃就好。没事的,我现在已经不比小时候了。只要烧一退,我就回北市。

“芳华说要冷静,那我就给她时间冷静。爸妈那边,我得去安抚好。再不能生半点事出来了。我要好好的熬过这一年。

“我要娶她的,一定要娶到她。小叔叔,你不知道我有多爱她,我多害怕失去她…”

这小子,也不知怎么的,抓着他的手,一再的陈述他爱芳华,还哭了,稀哩哗啦的,泪流满面的,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唉,他还和小时候一样。

那时他但凡有得不到什么东西时,就跑来和他哭诉,装可怜,搏他同情,哄他帮着想办法,然后,他坐享其成。

秦九洲听着,看着,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昨儿个,芳华在他面前哭,今天换这小子哭,真是要折磨死他了。

在这些个侄女侄儿当中,他是最惯着阿政的,他总觉得这小子活得比他舒服多了,因为身体问题,谁也不敢欺负他,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不用藏着掖着装着。

他呢,他不一样。

从家族方面来说,他是家里最小的长辈,得有长辈的样子,不能和晚辈一般见识,得处处让着他们,管着他们。

从个人生活学习能力上面来讲,他的脑子比别人活,智商比别人高。

是的,读书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容易,而生活中没有值得他太过期待的人和事,可令他做事有冲劲。人生的每一步都按着他预先设计好的方向在走,平淡的生活,没有大惊大喜大的起伏,他觉得特别的没成就感,渐渐的,就少年老成了。

可这种滋味并不好,太寂寞。

人有七情六欲,就该高兴的时候笑,不高兴的时候发脾气,遇到挫折时会失落迷茫,受到惊吓时会害怕…人就该拥有各种情绪。可他没有,总是表现的异常冷静。

哦,不,最近,他的情绪波动比较大,也出现了某些焦躁与不安——因为芳华,那个女孩,能扰乱他的心境,挑动他的欲念,让他控制不住的去想她,牵挂她。

而这个女孩,也正是让阿政现在在他面前痛哭流泣的主因。

说真的,他真见不得这小子哭,大约是因为长辈意识太强了,又和他走的最近,但凡他遇事,他都会帮忙。

他看得出来,他对芳华是真的用情很深。

古人云:君子当有成人之美。

可他都已经忍着不去有所作为了,还想让他怎么样?

难不成,他该精心策划一件事情,直接让这俩孩子把证领了,硬是将这生米煮成熟饭吗?

倒也不是不可能,只要他愿意去做,还是有法子的。

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再说了,这小子这脾性,要是不好好改改,就算把人娶进来了,又能怎么样?

整不好,婚内还会鸡飞蛋打,到时,难道还要让他去收拾烂摊子?

婚姻的是自己的,得靠自己去经营,别人根本使不上力的。

恋爱也是自己的,怎么维系两个人的感情,只能凭自己的本事来。

所以,他不会再同情他。

结婚不是小事,得担起作为一个男人必须要担的责任,不是哭哭闹闹就能把问题丢给别人,让别人来操心的,只要他一日没完全长大,就一日没资格娶人家。

他不想芳华活活被他糟踏了。

因为,他会心疼的。

是的,在阿政和芳华之间,他的心,偏向芳华。

*

因为遇上一点事,就自暴自弃,从来不是芳华的作风。

从小到大,她接受的教育是:越挫,就要越勇,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生活可以负我,我不能为难自己。

这种性格,是打小养成的。

芳华小的时候,因为一场事故,眼睛差点瞎掉。

那时,她曾一度什么东西都看不清楚。

看了多个医生,最终的结论是:“得换眼角膜…”

那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从她有记忆开始,就带给了她各种鲜艳的色彩享受,每个人见到小芳华,都会叹赞:

“哎哟,这眼睛,真大,真黑,乌溜溜的,灵性十足的…真是太漂亮了…”

就是这样一双眼睛,因为那个事故,看不到这个精彩纷呈的世界了。

是的,那时候,她望出去的人和物,永远只看到一个模糊的灰朦朦的轮廓,且是每况愈下。

如果不好好治,还有可能永远陷在黑暗当中,从此成为脸孔上一对没什么用处的装饰品。

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一旦失去眼睛,她就成了一个没用的残废,会成为家里最大的负担,她的人生也会就此惨淡无光。

家里人都希望可以把她的眼睛治好。

可是在这个器官捐献还这么保守的年代当中,普通人想要换眼角膜,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那时,爸爸愁,妈妈愁,哥哥愁,妹妹也愁,不仅愁眼角膜,更愁手术费——那绝不是一笔小数目,与他们这样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不管治还是不治,压力都是巨大的。

芳华是一个很乖巧美好的孩子,不想家里人担忧,小小的她想了又想,最后抱着妈妈爸爸冷静的表示要放弃治疗:

“爸爸,妈妈,咱不做手术了。看不见没关系的,我还能听你们说话,一样的不是吗?眼角膜这种东西,得到的机率太小。我们不要为了这小机率,折腾的全家上下没好日子过。我认命。我真的认命。”

那时,她就已经很懂事了,身体上的痛,看不见东西的不便,让她时不时摔着,永远的黑暗,叫她很无助,但为了宽慰家里人,她表现的很坚强,很乐观。

住院的那段日子,她一直笑,从不闹,医院的医生护士都说:“这是我们接诊过最可爱的小病人。”

其实,她嘴上是这么说,可心里是盼望可以重获光明的。

看不见的世界,她没办法像正常人那样欣赏万物,更没办法读书写字,也不能学弹钢琴了,在那样一个越来越黑暗的陌生世界里,她是那么的不适应。

可她不想哭,也不想闹,她不想爸妈伤心难受,她的心态一直保持的很好。

有个不知道长什么模样的大哥哥曾赞过她:

“二妞,你乐观的就像一颗热力十足的小太阳,我得向你学习。你比我强多了。”

现在的她,受了高等教育这么多年,心志是成熟的,抗压力比起儿时自是要强大多多了,所以,即便心里再如何难过,总会走出来的。

为此,她没有在家多待,吹干头发,换了衣裳,就去了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