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他似乎想要缠着她,妩音正色说:“今天还有急事,五公子,真是失敬了。”

“妩音小姐住那里,我送你回去,这城里最近不太安全。”

是啊,不太安全,她当然知道,正在抓裴奉飞不是吗?她还是同党呢?她有些失笑。

一队官兵走近,她闪到侧路边,可是那些人却是一步步地靠近。

她提起心,一手紧紧地抓着包子,一手紧紧地摸上了袖中的匕首,她不要被抓,不要害了裴奉飞,更不要,他来救她,这里,真像是天罗地网,处处是官兵。必要时,她可以自尽,这样,裴奉飞就会死心,不会自投罗网。

心里闪过千百种念头,提起的心防备地看着官兵。

只是,那些人看她一眼,并没有靠近她,而是躬着身子对那五公子说:“五王子,城里都戒严了,五王子交待的事,下官都有办好,城外也一切如常了,要是他进了城,保准飞不出去。”

五王子走到了一边,低声地又说了些什么?她不太清楚,她只知道他是五王子,一个满腹心计,阴狠的王子,要致他和她于死地的王子。

她的心凉了半截,她竟然和他有来往,还答应替他绣什么鸢尾兰的。她直直地走,她越走越快,她跑了起来,不听后面他急呼的声音。

“妩音。”毕竟是女子,她跑不过他,皇甫玉华一把拉住她的手,直直地看着她的眼:“妩音,为什么要跑?”

为什么?她好笑,让他抓吗?不,幸好,他不知道她的身份,而且,他的眼里,流泄出些许不解的意思,那是一种男人对女人的那种眼光。她冷淡地说:“五王子,请放开我的手,我不过是一个平民百姓,请五王子不要纡尊降贵在街上抓着我的手。”

为什么她不像一般的女子,在知道他的身份后,不是眼前一亮,想要抓住他。她的反应不是惊喜,而是惊吓,他不想放她走,就像是放开她的手,她就会飞得让他触手不及。“妩音,为什么,我的确是五王子。”他并没有三王子身上那股子霸气和粗俗之气。

论外表,他俊美,他睿智,就连诺大的京城里,也少有男子能和他相比,论才华,他足以配上她,为什么她会跑,她讨厌这个身份吗?怎么奇特的妩音,不会因为他的身份而谄媚于他。这就是她和别的女子不同之处。

妩音轻轻地扯开他的手,修长,洁净,全身都是尊贵的气息,和裴奉飞是完全不一样的,只是,这副翩然的身躯内,藏着多污垢的灵魂。

她离他一步之遥,冷冷地说:“五王子,小女子失礼了。”

“妩音,你是否愿意做我的妃子。”他直直地说着,他不想下去,心里越来越糊弄不清,他喜欢这样的女子,更甚于嫩玉,想把这一个多才又特别的女子留在身边。

妩音摇摇头:“小女子已是妇道人家。”她是裴奉飞的妻子。

妇道人家?真是一个让他惊愕的消息,为什么她不是一个小姐,她的身段,她的样子,她的所表现,怎么像呢?他一直以为,她是未出阁的女子,却是使妇已有君。

这一怔间,妩音已悄然地走得老远。

隔着众多的人海,他看着她的背影,那般的匆忙,为什么不是相遇在她没有嫁之前,这就是心痛吗?为一个女子,这一种对她的感觉,是不是就是喜欢。

想把她留在身边一生一世,因为她的蕙质兰心,因为她那淡若如兰的气息。

只是,她已是他人妇,他的手,还残留着她的香味,织细的手臂,纤细的十指。

这是她的一个理由吗?只因为他是五王子,就连笑容也没有了,为什么呢?

这是一个可以飞上枝头做凤凰的好机会,她不要。可是,他还在想着她。

他想,纵使是使妇有君,也不想让她从指间走了,她一定过得不好,所以,才会抛头露面地出来,所以才会跟着四处飘落。

他推开人群,一直跑到,却不见她的芳踪,残留在指间的香气,也消失得干净,妩音,妩音,这二个好听的字,深深的嵌在了他的心间。

他相信,有缘,一定会再相见的,老天让他遇到这到一个才华横溢与众不同的女子,给过他几次机会,再见之时,不管她的身份如何,不管她愿不愿意,他要把她留在身边。征服一个女人,并不难的,虽然,他没有很多的时间花在这上面。为她,他有心。

妩音平静了心间的气息,看那破庙,有些温暖在心间,吐了口气,轻轻地走了过去。

她真是太在意了,幸好他没有跟来,不然的话,非让他抓到裴奉飞。

也让她见识到了他们的力量,快得不可思议,和裴奉飞一定要走一步看一步,不然,就会落到他的手中。

“跑得那么急,发生什么事了?”他迎了出来,脸上带着关切的神情。

她摇摇头,轻轻一笑:“没有什么事,就是怕你等急了,幸好没有进城,以后真的要更加小心了,五王子都在这城里。”想要擒到他,不为已用,就得杀之,但是,裴奉飞不会屈节的。

“你认识五王子?”他的视线在她的脸上巡视着。

“没有,听说的,城内有很多的官兵在抓你。”

他放心下来,怎么可以怀疑妩音呢?她怎么会认识那些大人物,如果真的认识,那五王子岂会放着她不抓,他叹了口气,有些抱歉:“都不知要说什么好了,要是说连累你,你又会生气,可是这又是事实。”

妩音卟地一笑:“知道还要说,赶紧吃了上路。”

有时候,他还是蛮可爱的。.

[正文:第三十三章:家]

行一步,探三步,小心翼翼地避过险地,躲过追查。也幸好来个回马枪的,大部分的注意力还在山道上。

二个无法乔装,一男一女入城都盘查得很紧,他太阳刚太高大,无法乔装成女的,而她太细到柔弱,也无法装成男的,每次都由她入城去买些吃的赶路。

一路上,餐风露宿,越来越是安全,也放心了不少,传来的风声,越来不紧了,听说,京城的皇上生病了,三个王子当然会放下追杀裴奉飞的小事,去病床上尽‘孝心’那才是大事。

望着那绿得让人心醉的青山,潺潺的流水就在山脚下,无数的野花烂漫开成一片,在山脚边,那低矮的小山村,以及那看不出来的街,古老的地方,这就是阿萝山,依山靠水,美丽平静得让人不敢太大声呼吸,怕是惊散了那份宁悠。

他指着远远的一处:“我们的家在那里,看到了吗?后面有着大片的稻田和桑树,就是那里。”有些兴奋,终于到了,带着他的娘子妩音,到了家。

好温暖的一个字啊,家。不是一个人的家。

站在山头上,这里连绵的大山能终隔很多人的进来,就像是世外桃源一样,只有羊肠小道可以走,他说,当初幽王是败兵不得不经过那里,才遇到他的。

后来,这阿萝山还经过一次战火的洗礼,是他带兵来平乱的,从此,裴奉飞三个字,就深植在这里的民心,谁也没有想到,小小的一个可怜孩子,能变得那样高大英勇。

行山跋水地到了阿萝山,为的不是过什么富贵的生活,残旧的几间土屋,像是充满了感情,远远要比京城那将军府要来得真实贴近。没有人记得这里是他的家,那些瓦残桓珠网满布,多少年了,没有人再回到这里,多少年了,他犹没有忘记这里才是他的家。

离街上并不远,但也不近,坐落的有些偏远,谁知道赫赫有名的裴将军会回来长住。

上房修葺并不是难事,偶尔低下头,还能看见那挽起袖子的妩音,细白的手腕吃力的拿着抹布,打理着属于他们的家,看到这不比破庙强多少的房子,没有抱怨,没有言话,她喜欢这里,眼神里,总是流露着一种高兴的神采。

如此的让他高兴啊,他开始在乎她了,在乎她的感受,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公主,可以做这么多,可以这样子折抹了身份,他连给她栖身的地方都是不像样的,她亦还自在自乐。

他的妻,他的娘子,共度一生,共建家的妩音。他脸上淡淡的笑,收也收不拢。

原来以,会更在乎幽朵儿的,他一直没有忘本,一直想着有一天,能重回故里,他喜欢这里的生活,只是,大丈夫,人人都贪恋安逸的生活,谁来守卫国家,谁来守卫家。

一直以来,从来没敢跟幽朵儿提过再回阿萝山的老家,幽朵儿对他的将军计都颇有嫌弃,太小家子气,他怎么敢提到阿萝山呢,他不是一个颤于说巧话的人。

她寻到了什么?笑得那么开心,美丽的容颜像是天上的云彩一样吸引人。

妩音抬起头:“你看,我找到了什么?这个大瓷碗。”

“再细看一下,下面有个缺口。”

妩音有些不相信,用抹布抹掉灰尘,有些可惜地说:“还真是有个缺口,不过,也不能扔了,还可以用来种花。”

他跳下来,满意地看看那修好的屋顶:“终于可以挡风阻雨了,好干净。”窗明几净,淡淡的风吹进来,舒服的让人叹息。

一个家,没有他,还真不行,彻灶,劈柴,无论那一样,让她做,她会做到,只是不知要何时,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小事一件。

坐在灶边,看着那翻滚的粥,今晚,就要和他成夫妻了吗?他会不会嫌弃她呢?她有些害怕,她知道很多的事,可是,这男女之事,毕竟是她没有经历过的。

脸如火烫一样,好羞人啊,她竟然想这些。

床只有一张,势必今晚会睡在一起。逃命的时候,也没有管那么多,睡觉也总是靠在一起,但是,那时可没有心思多想。

裴奉飞推门进来,欢快地说:“妩音,看我给买了些什么?今晚吃些好的,劳累了那么久。”

她伸手接过,放在他做的小桌上,盛上二碗粥:“都买齐了吗?”

“应该都齐了,妩音,你脸怎么那么红,是不是又着凉了。”他一手摸上她的额:“不是很烫啊?”

妩音更羞了:“我,我在灶边烤火太久了,所以红了。”

他也有些不好,像是欲言又止一样:“那个、、、那个、、、”

“什么?”她更害怕,他不会是想说什么吧!吞吞吐吐的,那里像是平时的他。

他抓抓脑门,大口地喝一口粥,似乎那样才会带给他力量一样,却烫得他直砸舌,硬是吞了下去,让妩音看了更是紧张地吞口水:“你,你想说什么?”

他伸长手将地上的一个竹篮子放近,也不敢看她的眼睛,哪里知道妩音也不敢看他。

“你,你自已看一看。”

呼,她好想拍拍心口,他真的有办法让她把心提到心尖上,是什么他不敢说出口的,蹲在地上揭开那竹篮盖,一只黄色的小脑袋探了出来,圆圆的大眼可怜兮兮地看着她,身上的毛甚至还有些湿湿的,一条可爱的小狗。她抱了出来,可怜的就是,少了一只脚。

“我在街上捡来的,看它可怜就捡了回来,刚才还在河边洗了一下,不会很脏的,妩音,我们养着它好不好,应该不会咬人的,不用害怕。”

八成,他是想要养小狗了,裴奉飞啊,无论再坚强,再气薄云天,他心里的一角,依然是这样的软,妩音轻笑:“你是怕我不喜欢狗吗?”

他有些不好意思:“宫里的人,都不喜欢养狗。”

“我喜欢。”她轻轻地说着,找来一只腕,装了些粥给小狗吃。“欢迎我们的家,添加一个新的成员。”这样,才更像家。

“妩音,真像是梦。”不真实一样。他真的不敢相信自已会有这样的好运。

深切的眼里,多了更多的东西,漂荡的心,有了个着落点,看着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幸福。

她翻开包袱,将里面的东西都放出来。

他看见那精细的布料,必是上等的好料,上面只是粗略地下了几针,里面还卷着二副画,火光下,他只能看见墨黑和白纸。有些自卑,妩音什么都会,能吃苦,又聪慧,嫁他,真是委屈了她。

但却看见她放到箱底,他有些奇怪:“妩音,不绣了吗?”

她一怔:“我也不知道要不要绣,这是答应过人的,可是,又不想绣了。”五王子,真的不想和他有什么交集,他眼中的企图是越来越明了。

“信任很重要。”他并不是要说她,她的事,从来都不会让他操上半分心,不过是给她一点意见,原来,她也有不知道选择的事,真是难得啊,太聪明的娘子,只会显得夫君没用一样。让她为难的事,必不是一般的事。

“嗯,我听你的。”不再欠五王子的东西。包括人情。

她也不知道,这一副绣品,会给五王子多大的希翼,并且,到了最后,这一幅绣品,能改变多少人的命运,只是想着,他说的对,答应过人的事,就要做到。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的信任,尊重。

她又将那画和布拿了出来。

他不懂画,但是二幅不相上下的画,刚劲有力,又轻柔婉转,不是一般的人,还真画不出来。“妩音,跟着我,真的是很委屈吧。”琴棋书画,样样都是出众的女子,却要甘身到平淡:“我只是一个武夫,粗俗之人,如果、、、、、”

妩音就这样看着他,看得他不敢说下去,才说:“你可以休妻,但是我会恨你。”

真是个傻瓜啊,人人都能把她踩在脚底下,而他,却将她捧在手心里,真是一个傻瓜,他有什么不好,他气满云天,他坚强,他还是百姓心中的大英雄。他的自信,他的自得,上那里去了呢?

他竟然也会怕她,呵呵,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但是,如果身份一旦揭露,那这种相敬相守的日子,还会变化吗?她不知道,她总是会想到这里,应该要相信阿蛮的,可为什么又总是担心着呢?.

[正文:第三十四章:吻]

夜越来越深,妩音头也不敢抬,小声地说:“睡了吧!”

“嗯。”他轻应着,走近床前,让她的神经都竖了起来。

只是,裴奉飞却伸手从那衣服边拿出一床被子,朝她笑笑:“我睡地上就行了。”

她抓住他的手:“睡地上,寒气大。”她躺进去,缩在里面,留出大半的地方,对着墙,只有墙知道,她连吸呼都不敢太大声了,天啊,脸都烧起来了。

是他躺下的声音,有些温馨浮上心头,一人一张被子,隔得老远,几乎,她就能听到他的心跳了。

谁也没有开口说话,良久后,就能听到他大口呼吸的声音。

妩音卟的就笑了出声,他倒是比她还紧张一样,明明是夫妻啊。相伴一生的人,煞是可爱极了。

她转过头看他,同样是背着身子,他几乎是挨着床沿而躺的,清华的月光透过穿映照在他的背上,仍有难以平息的英雄气慨,真难以想象,这身躯内蘊含着无尽的力量,怎么也不会倒下的裴奉飞,命运没有压垮他,不公平的官场条约,没有失掉他脸上一份的刚劲之色。

她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仿佛这样看着他,就会很幸福一样。

“睡不着是吗?”他带笑的声音传来。

“嗯。”她轻轻地说着。

看着他转身望向她笑:“笑什么呢?”她轻问,夜好静啊,静得只有甜蜜。

“就是想笑,妩音,你真是不简单。”能陪他吃那么多的苦,依然甘心情愿,他没有料到的,只以为,这吃不了苦的公主,会在半途和他分道,他将所有银两都给了她,只想,如果分开后,她能有些用处,妩音的命并不好,前半生是受尽恩宠,从他攻入苍国后,就代表着属于她的好日子结局了。有些感叹地看着她:“妩音,你恨过我吗?”

“恨过。”她轻幽幽地说,怕是惊醒了那睡着的小虫儿一样:“曾经很恨很恨,如果我一直恨着,花费心思在恨上面,折腾了你,也折腾了我。”彼此都不会好过。

他笑,拉住了她的笑,细细地手没有挣扎,好小啊,他不敢用力,就怕是折断了她的手,这小手,又含着多少的力量呢?可以让一个娇小的女人变得这般的坚强。

“都过去了。”她轻轻地说着,他的手掌厚实温暖,长满了茧,是军人的手,她轻轻地抚着那茧,细读着上面的限辛。

似乎能感应到她想什么,裴奉飞轻松地说:“初时,拿剑还不敢挑太沉的,教导我的师父说,如果怕沉,就不要怕掉头,剑长一分更有利,沉一分更有杀力。”

有谁会给自已的娘子讲这些战场上的事啊,可是关于他的,她都好奇啊:“你的师父必是严厉之人。”

“可不是吗?”裴奉飞兴致一来,就细细地说起入军营的事。

待他说完。都看见妩音闭上了眼,匀称的呼吸是睡得香,有些不舍地放开她的手,将她的被子轻拉高,疲累了那么久,她是累了。

看着她美丽的睡颜,好想拥她入怀,娘子啊,家啊。

“好好睡吧,我的娘子。”他轻言。

二个身子越靠越近,似是习惯了一样,听着她的心跳,她睡得更安稳了,脸上,是化也化不开的笑意。

天放大白,那三只脚的狗在汪汪叫着,控诉主人的不负责。

妩音擦擦眼坐起,床上只有她,身上披着二张被子,怪不得有些热,裴奉飞呢?

有些焦急,门一推开,就看见他满脸的神采飞扬,手里捧着碗热粥:“醒了啊,我热了粥。”

她失笑:“怎么不叫醒我。”

“看你睡得香。就没有吵醒你了。”

谁会相信,这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将军还会做早饭呢?她理理容妆:“要是有人知道,一定会以为我是河东母狮。”

“吃过饭后,我带你去后山打猎,多的是野兔和鸟。”她瘦了好多,幸好病好了,得让她吃些好吃的,将她以前的好气色补回来。

打猎,在皇家是常见之事,可惜的是,她只能是陪伴,只能远观,或去给主人捡猎物,往往看到那垂死挣扎的动物,可怜兮兮的眼神,她都心在痛,做宫女,就只能无奈,只怪命运,它们注定会被射到。

裴奉飞一敲脑袋:“怎么忘了,妩音必定不喜欢打猎的,饿得不得了,也将兔子放跑,这样吧,看看我们运气好不好,能不能猎些狼啊,狐狸之类的来,一来呢?为民除害,二来,可以丰盛菜桌。”

“打猎还得讲究这些啊,倒不如,看看有没有老虎之类的。”好细腻的心,连濑口水都准备好了,打从一开始见他,就觉得他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对事情的认真,真的能从头到脚让人伪装不了。

“老虎?”他的眼一亮,摩拳擦掌:“倒是好,不过这么多年了,估计这里什么也不会有了。”

人善天也不一定会善待之,只是,能对得起自已的良心,她想,她是一个感情比较薄的人,不然怎么会放下毁国的仇恨,喜欢上他呢。

物产丰饶的阿萝山,满山遍野都是叫不出名的花草,他很兴奋,像是回到了日夜想念的地方,不断地向她解释着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剑一般尖的禾叶,沉绽绽的黄金谷子,以及那高高大大的桑叶,乌黑酸甜的桑椹,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她喜欢这里的与世无争,喜欢这里的安宁。

她喜欢聆听他说着有趣的事儿,她发现,他是一个很博学的人,山上的东西,他一认就出来了,这是能止血的,那是能生肌的,几乎,都和伤连在一块,他的生命里,就是不停的受伤,所以,要学会能自已治疗自已,在最险峻的条件下,仍能生存下来。

坐在草地上,满满一竹篮是丰收的物品,他在这里生存,简直是如鱼得水一般。

他在吊鱼,可是,并没有耐心,手都发抖了,依然是一条鱼也没有上勾。

她忍不住笑:“有那么难吗?”

“估计是没有鱼。”有些不承认自已的丢脸。

她走过去:“我来试试。”她接过他的钓竿,让他握得热热的。“钓鱼要心静。”都让他吓走了。

他脸上有些红,有些别扭:“估计是没有鱼。”

“嘘。”她轻叫:“有鱼上勾了。”

在裴奉飞的不置信注视下,勾子动了几下,等到时机差不多,她用力地提,却差不起来。

“是大鱼。”他兴奋地叫着,从后面抱住她,手用力的一拉。

好大的一尾鱼啊,怪不得她拉不起呢?在阳光下,灰色的鱼身着水珠的光芒。

她也兴奋起来:“好大的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