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梯的透明玻璃里,他急切的往大堂里看,终于看到暖风拎着包,木然的站在那里。

“你找我?”他废了很大的劲才平复自己莫名兴奋的情绪,对着暖风的背影低低地说了一句。

暖风怔了怔,回过头。

两人站在人来人往的大堂里对视着。

很奇怪,真的看到他,暖风竟然没了犹豫。

“我有话要说。”她道。

“我们找个地方。”他盯着她。

“不用,我就说一句话。”暖风口气冷淡,如同大堂里开的过大的空调。

似乎意识到什么,丁煜原本热切的心骤然冷下来:“什么话?”受伤的手微微的握紧,钝钝的痛感直刺心房。

“回美国去吧,”暖风的声音没有犹豫的说出来,眼睛看着他,看到他的眼神因她的话猛然一滞,她继续道,“丁煜,不管你信不信,我已经不欠你什么了,所以不要再做那些孩子气的事情,离开这里吧。”

口气其实是残忍的,丁煜觉得胸口被用力的撞了一下,极疼。

离开这里?她在赶他走,十年前她逆来顺受,十年后用这么冷漠的口气让他滚回美国去。是自己真的太孩子气停留在十年前,还是暖风已经变了。

再不欠他。

的确,自己还有什么权利任性?

他该依着自己的脾气吼回去,并且再上演一次在粤菜馆的一幕来报复她的冷漠,然而丁煜啊,丁煜,你凭的是什么?

那时你无耻的借着醉意,现在呢?

他说不出一句话来,只是看着暖风,眼神里是难以名状的情绪。

暖风看着那种情绪,想起巷子里被打残的狗,狼狈而受伤。

她猛然回过头去。

这不算残忍吧?这是该有的态度吧?她告诉自己。

“再见。”她背对他说了一句,人直接往宾馆外走。

没有再见,丁煜,话已说清,我们最好再也不见。

李品看着坐在桌对面戴金丝眼镜的男人。

“怎么样?”

男人放下手中的那叠文件,摘下眼镜,道:“只凭这样的证据很难翻案。”

“那就说没有办法?”眼前的男人已经是本城最好的律师了,李品微微有些失望。

“也不是没有办法,”男人喝了口茶,从那叠文件里抽出一张照片来,“这个人,据我的判断他当时做了假口拱,只要他肯翻供。”

李品看过去,照片上是个黑瘦的男人。

似乎哪里见过,她盯着那男人,然后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帮我安排回美国的事宜,这几天我要回美国。”是丁煜的声音。

“什么?”李品愣住。

吴征今天出院,母亲本来说要接他,但考虑到母亲年纪大了,再加上吴奇说会接他回来,母亲就很放心的在家里准备饭菜。

暖风替吴征整理东西,其实不过几件换洗的衣服,吴征脸皮薄,又怕吴奇翻醋桶,所以都不让暖风插手,暖风只是将一些杯子之类的东西包起来,余下的一些没吃完的水果,因为还很新鲜,有些还是市面上的希罕物,带回家太重,扔了可惜,就让吴奇给护士分了。

吴征家在城里的房子与吴奇家靠得很近,隔两条马路,拐过去就到。

下了车吴奇到后车厢拿行李,吴征硬是要自己拿上一件,暖风就进楼里去按电梯。

那是靠市中心的高层建筑,价格不菲,但以吴家的家世也不算什么,暖风知道要不是怕影响不好,毕竟是税务局的副局长,吴家本来想像以前在小镇里那样,买一幢独门独户的洋楼的。

正想着,吴征和吴奇已经拎了东西进楼来,同时电梯门也打开了。

出来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人很高,穿的也很好,从电梯里慢呑呑的出来,看到吴征和吴奇愣了一下,似乎认识,朝他们点点头,走了。

“我认识他吗?”吴奇想不出哪里见过,吴征的表情却不大好看,看着那人走远,才听到吴奇催他进电梯。

“是你家邻居吧?”吴奇问他。

吴征怔了怔,有些含糊的答道:“可能一幢楼的吧,不清楚。”

便没了声音。

暖风立在角落里,人微微的发抖,她当时站在旁边,那个人没看到她,但她却认得他。

是丁煜的二叔。

李品一路冲回宾馆,一进门就看到丁煜用受伤的手有一下没有下的拍着篮球,在地毯上发出沉闷的“嘭嘭”声。

从昨天开始他的心情就莫名不好,宾馆送来的晚餐他碰都没碰,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也不肯说,今天就忽然打了通电话来说要回美国。

“怎么忽然想到回美国去?”她本来想冲着他大声质问一顿,但通常情况下都没什么用,所以她干脆心平气和,扔下包,脱了外套,坐在沙发里看他拍球。

那是种有些自虐的行为,昨天医生来看过他的手,做了清洗,她看到医生从他的掌心夹出的碎玻璃,应该是极痛的,此时却用这只手拍篮球,一下下的撞击伤口,他却毫无感觉的样子。

“不是你说该回国治疗吗?”丁煜手上没有停,那每次撞击给他掌心带来的疼痛竟然让他感觉莫名的快意。

“那也要打完那场友谊赛,你已经答应的。”

“我不想再等一个月。”

“丁煜,你能不能成熟点,”李品终于有些忍不无忍,人站起来。

“你不是我的经纪人?这是你的工作。”

“你……,”李品有些要抓狂,就算他的脾气再难以管束,但之前在美国时,只要是工作上的事,他都能按她的要求,从不反驳,怎么一回国就完全乱套?她看着丁煜手中的球,忽然想到什么,边点着头,边道,“我知道了,是不是秦小姐来找过你?她要你离开?”

丁煜拍球的动作停下来。

“我就知道,”李品拿起包和外套,“我去找她。”

“你敢!”丁煜手中的球猛地往李品正想找开的门上掷过去,极用力的,李品吓了一跳,叫了一声,手中的包掉在地上,回头看着他。

“你疯了?”她盯着丁煜。

“好,我打完那场球。”丁煜不理她惊恐的表情,转过身去。

吴征的母亲因为儿子的出院做了一大桌饭菜,一个劲的让儿子多吃点,弄得吴奇在一旁直说阿姨偏心。

暖风已经不是在吴征家第一次吃饭了,吴征上大学后,吴家也从小镇搬到了城里,隔一年暖风进了A大,因为怕暖风一个人住校伙食不好,吴征的母亲经常让她到家里来吃饭,但几次下来,暖风就不好意思再去,何况每次去都会礼貌性的买些水果之类的,有钱人家可能感觉不到,但当时她是穷学生,即使买水果对她也是一笔开销,所以总是找理由推掉。

后来可能吴征感觉到了,就问她周末肯不肯到他家做一个小时的清洁工作,包她中晚餐,但不给工资。她知道那是吴征的好意,吴征问了好几次,她才同意下来。

所以吴家人与她算是很熟了。

今天吴爸爸似乎心情不大好,没有多少笑意,吴征从电梯口碰到丁煜的二叔后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要子,都是吴奇在那边开着玩笑,说几个病人与医生间的笑话。

丁煜的二叔是来找吴爸爸的吗?这幢楼里居民无数,暖风并不能确定,但从吴征的反应,与吴爸爸不太愉快的心情,似乎有可能。

一个从商的老板到身为税务局副局长的家里,说些什么,可想而知。

暖风并不是会管这种闲事人,况且做财务有几年了,她多少是知道一些里面的行规,所以尽量不去想这件事,配合着吴奇的笑话,适时的笑笑,吴奇夹来的菜,也专心的吃掉。

直到酒足饭饱,因为今天吴爸爸没有心情下棋,所以聊了几句,吴奇便和暖风告辞。

吴奇喝了点酒,两人只好步行出小区准备叫出租车。

小区的绿化做的极好,现在是初夏,小区里有好闻的香樟花香,吴奇牵着暖风的手走了一会儿便改用手臂搂着她,微微压了点体重在她身上,慢慢的走,像个向女朋友撒娇的大男孩。

暖风任他这样靠着,抓着他的手,他就趁机玩着她细长的手指。

“暖风,暖风。”他一路在暖风的耳边叫着,撒娇的意味浓重。

暖风被他逗笑,轻声问着:“怎么了?怎么了?”

他却在快到小区门口时忽然停下来,从前面将她整个人搂住。

暖风微微觉得不对劲,任他搂着。

“你本来就认识那个丁煜,是不是?”他停了一下,脸埋在她的发间蹭了几下才问道。

暖风一怔,没有说话。

他的手便轻轻的放在她的喉间,微微的用力,却完全不会弄疼她,用半开着玩笑的口吻道:“快说,快说,不然我要动粗了。”

暖风在心里叹了口气,原来他看出来了,这世上谁都不是傻瓜,他以前不问并不表示他不知道。

“本来就认识。”她听到自己说,忽然觉得从喉咙里发出声音困难起来,当然不是吴奇象征性的掐着她喉咙。

吴奇的身体震了震,松开放在她喉间的手,脸却还是在她发间,微微叹息的说道:“有些事,是不是我不问你就不会说?”

是不知道怎么说,暖风心里想。

“是很早就认识的吗?”丁煜在美国打NBA时间不短,如果要认识应该是很早的事,所以这个问题问出来其实没有意义,吴奇更想知道的是他与暖风是什么关系,但如果直接问就显得自己太紧张,太咄咄逼人。

“他是我继父带来的儿子。”暖风果然直接说出她与丁煜的关系,事到如今,她也没办法不说。

吴奇显然有些惊讶:“继父的儿子?为什么从没听你说过?”就算没有血缘关系,那也算家人了吧?有个当球星的家人,任谁都会遇人就说,为什么却从没听她提过?他有些缓不过神。

“很小的时候,因为我的缘故,间接害死了他的父亲,所以我们关系并不好,到了高中他就被他的二叔接走了,从此并没有再联系,”她只能轻描淡写的带过那段深重的记忆,不敢显露太多的感情,“以他对我的恨意,我想他并不乐意我对别人说出我们的关系,所以我谁也没有提过。”

恨意?吴奇听到这两个字愣了一下,是恨意吗?为什么那天他将丁煜从暖风身上扯开,看到的是无比绝望的眼神,而非恨意,就算他有些失控的连打了他好几拳,他也没有反抗,只是死命的盯住暖风,越来越绝望。

他也喝醉过,也看过很多人喝醉,他知道喝醉后会表现出什么,泄露出什么,绝望吗?这便是他猜测丁煜与暖风本就认识的原因,而并不是恨意。

但他并不想揭穿,也不会质问,他抬起头看着暖风,伸手抚着她的脸,觉得她的下巴在微微的颤。

“暖风,你知道吗?你是那种很容易让男人爱上的女人,非常容易。”容易到就算有恨意也会不受控制爱上的程度,他是男人,他清楚这点,相信丁煜也清楚,还有吴征。

暖风只是疑惑的看着他,并不是他的话本身,而是他这句话要说明什么,然而吴奇猛然低下头来,对着她微张的唇吻下去,用力的。

微微的滑进她的嘴里,发现她并不抗拒,便肆无忌惮,渐渐喘息声重起来,直到发现自己的手开始不规矩,暖风微微的挣扎,才松开。

他一向绅士,这是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下失控,即使是在夜晚的安静小区内。

他有些意犹未尽的抓了暖风又吻了一下,听到自己略哑的声音说:“暖风,我们结婚吧。”

事发突然

可是有人不想看到他,丁煜笑了笑,也不答他的话,道:“什么时候把你老婆女儿带出来,我还没见过她呢?我临走前,聚一次吧。”十年了,十年回来,胖子已娶妻生子,听说就是在技校里谈的那个,一毕业就结了婚,在城里开了家小小的面包房。

很不错,和自己最爱的人,平静而惬意,这样的生活才是最快乐的吧?

“不如就今天吧,小正在钱柜当值班经理,让他订个包厢,哥几个都在城里上班,都有空,我再把我那口叫来,咱们玩个通宵。”一听说聚一次,胖子就来劲,他正愁生活太过无聊,也不管丁煜有没有说要叫其他人,一厢情愿的就想把所有人叫来。

胖子就是这样,瞎起劲,丁煜想想,这也不错,本就该聚的,只是一直没机会。

市中心的钱柜,听说包厢很难订,胖子一路联系人,到钱柜时小正已经把包厢的事搞定,看到真的是丁煜来了,人有些兴奋,冲上去就把丁煜抱了一下。小正是丁煜以前那群哥们儿里长得最矮小的,而且还有些娘娘腔,现在身高似乎过得去,但娘娘腔却变本加厉。

看他抱住丁煜,胖子跑上来一把扯开,半开着玩笑道:“老大你也想染指,不要命了。”

丁煜只是笑,这样的玩笑以前也开,他不以为意,心情却似又回到了以前,顿时开心起来。

包厢里坐了一会儿,其他的几个人也都到了,变化各不相同,有人完全人模人样,有人似乎比以前更糟,应该是丁煜不在时也聚过几次,所以没什么生疏,唱了几首歌,几杯黄汤下肚就彻底打回原形,本来嘛,大家都不是什么好鸟。

来的人有几个都已像胖子那样有家室,还有几个到处瞎混不上不下的,有家室的嘲笑没家室的,没家室的鄙室有家世的,吵闹一阵后,听胖子说要叫老婆来,却遭到同一战线的反对:今天的聚会不需要女人。

没有老婆在场就更疯狂,丁煜还是老样子,话很少,也不喝酒,喝着可乐,冷眼看他们闹,而他们也早就知道丁煜的脾气,反正有人请客,各自疯闹。

其实大家都已经变了,都已长大,再也回不去当年的纯真单纯,当时的疯真的是疯,而现在的闹不过是一种发泄,毕竟成人的世界里太多的压力和不快。

丁煜想这样也好,至少这个时候他不会心情很差,也不会想到暖风,这样疯玩一夜也不错,所以他掏出手机,关掉,不想让李品又来破坏他的好心情。

酒过三巡,唱也唱累了,各自就借着酒意开始讲现在的如意和不如意,这个讲完那个讲,或共鸣或反对,男人也就只会在自己哥们儿面前显出自己的弱势与不顺心,讲到后面,有的泪湿眼眶,然后用力抹一把脸,算是过去了。

气氛似乎有些感伤,而到音乐放起汪峰的《飞的更高》时,又无端的亢奋起来,有人跟着唱,然后所有人都跟着唱起来,丁煜还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看着歌词,想起自己到美国后为了加入NBA所做的一次次努力,那些流过的汗水,不觉微微的笑了。

回去吧,至少他还有篮球不是吗?

有人要丁煜唱歌,他说不会,就又让他喝酒,他还说不会,于是就扯到那天的视频,说丁煜,你那天不是喝的很爽?

几个人哈哈的笑。

“丁煜,那人是秦暖风吧?”胖子凑上去问。

这是所有人的好奇,几个人静下来。

丁煜知道他们都认识秦暖风,毕竟是一个学校的出来的,就算几年里容貌有所改变,但应该还是认得出来,如果再否认,似乎没什么意思。

“关你们屁事?”却还是觉得难堪,毕竟当年他是当着这几个哥们儿面说自己有多讨厌秦暖风,现在却做出那样的事。

“我看就是,”有人哼了一句,“我们几个,当时就觉得你对秦暖风有点意思,还打过赌,结果你出国就不了了之,没想到你现在又折回来了,怎么,外国的洋妞不合口胃,还是喜欢家里的这朵?”

丁煜怔住,抬头看着说话的那个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当时就觉得?

“不过那还是胖子先说的,我们当时还说他神经病,你和秦暖风?那不是乱伦吗?当胖子说其实你们没血缘关系,”那人被丁煜看得发毛,忙把胖子推出来,“经他这么一说,我们才觉得越看越像,毕竟,校花嘛,又是近水楼台,傻子才不想先得月。”

他随口说着,虽然觉得丁煜的表情不善,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至于会像以有那样说翻脸不翻脸。

然而丁煜却还是丁煜,那种吊儿啷当的口气让他听得有些火大,忽然之间他觉得自己是个傻子,原来在他们眼中已经早就心知肚明了,自己却还傻乎乎的向所有人宣布自己有多讨厌秦暖风,那不是让人看了这么多年的笑话吗?

“那你们打赌谁赢了,要不今天赢的人付账吧。”他口气冷冷的,长长的腿放在矮几上。

几个人傻眼,一个包厢,这么多酒,少说也要上千了吧。

“丁煜,别切,这不是开玩笑的嘛?”那人马上打圆场,口气有些慌,“你不是球星,今晚咱都仰仗你了。”

“是啊,是啊。”其他人一副狗腿样,顺便踹了那人一脚。

丁煜不慌不忙:“球星?球星就该请客吗?”

“这可是胖子说的,”有人将矛头指向胖子,“他电话里说今天丁老大你请客,我们才来的。”

胖子头上在冒汗:“丁,丁煜啊,我可没带那么多钱。”

果然是狐朋狗友,丁煜冷笑,不过还好,这种嘴脸,以前上学时大家就心照不宣,谁有钱就吃谁的,市侩的很。

“我喜欢秦暖风,真的那么明显?”他忽然的问了一句。

“没,哪有的事,”几个人齐口否认,“不是说那是胡说的嘛。”

“说实话!”猛然的,丁煜手中的杯子往大理石的桌面上用力一放,杯底顿时碎了,可乐从里面涌出来。

几个人吓了一跳,顿时不敢作声,丁煜发火,以前就见识过,当真是可怕的很。

然而丁煜盯着他们不放,半响,终于有人沉不住气,硬着头皮点头:“是,就是很明显嘛。”再怕丁煜,也是有骨气的啊,不就是实话,顶多自己付自己的。

他一说,其他人也马上跟着附合。

丁煜看着流了一桌面的可乐,默不作声,好半天也没说一句话,音乐又换了首新的歌,丁煜看着歌名,拿起话筒说:“这个我会唱。”于是就跟着音乐唱起来。

有人趁他唱歌的时候拿包偷偷的溜了,然后又有人,门打开,关上,丁煜都听到,却只当没听见,唱着那首他根本不会唱的歌。

直到只剩下胖子和没有办法离开的值班经理小正。

“买单吧,”歌正好放完,他才关了话筒把信用卡递给小正,“密码在卡背面。”

小正如释重负的出去,只有胖子看着一脸落莫的丁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