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有光阴不可轻2》作者:林桑榆

内容简介

《惟有光阴不可轻》第一部的结尾,魏光阴不知去向,叶慎寻林中遇难,留下了很大的伏笔。第二部中,魏光阴从一个病娇少年逐渐黑化,叶慎寻也强势归来,两个人为争夺程改改互相较劲,而背后几大家族的阴谋也渐渐浮出水面……

楔子

  若有人问程改改,都见过哪些印象深刻的求婚仪式?

  她应该会立马指给你看,“现在。”

  门外漫天风雪,餐厅内气氛却似壁炉暖洋洋,照亮英挺男子的眉眼。他手执哑绿丝绒盒子,满目深情溢出。

  “贵吗?”

  倏然,餐厅隐秘一角,暗处窥伺的她正头问。

  对面坐着的周印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什么?”她扁了扁嘴重复,“他手上那枚戒指,贵吗?”周印摸摸下巴,“还行……吧。”

  钻石是从艾克沙修本体切割下来的,足见用心程度。

  听完,女孩开始搜索视线范围内最尖锐的金属,周印问她要干嘛,她说:“找刀,杀了他。”

  凭什么自己被告白,是一张没用的纸。他向别人求婚,就天价钻戒?太不公平了!简直现代版陈世美!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动手前,她还得想想,要不要通知新闻媒体什么的,将事情闹大,杀鸡儆猴,给天下负心汉一个教训……

  心动不如行动,程改改五指微拢起身,周印胳膊越过桌面,适时将她摁住,神色忽然蘸点儿怜悯。

  “别忘了,是你把她送到他面前的。”

  原子弹杀伤力也不过如此。

  缓缓坐下的人,周身燥郁偃旗息鼓,重新将视线定在不远处的男子身上,似自我安慰又似感叹,幽幽道:“唉,算了,谁叫他那时候穷。”

  那时候,是真穷。

  一起逃到西藏,坐火车,连买机票的钱都没有。她以往兼职翻译赚来的,支付学费生活费后所剩无几。所幸两人都履历光鲜,应聘到同所学校教小孩说汉英文。

  他呢,以往大手脚惯了,对钱根本没概念,看见漂亮的异族事物就想买来收藏,以至每到月底,工资未到账前,两人都要度过一个吃糠咽菜的时期。在这个时期,连买肥皂都成为需要斤斤计较的事情,最后干脆用当地生长的白玉草代替肥皂来洗衣裳。

  “反正成分差不多。”她讲。

  但,也曾有过好时光。

  当地大型文化节,他带她穿过熙攘拥挤的宏伟宫殿,抵达人烟罕至的小巷,循着巷子找酒香。

  酒老板是个本土老人,因缘际会与他成为忘年交,遂在假日里送出一坛好酒。久旱逢甘霖的男女,为了这坛好酒大打出手,最后不小心砸了坛子,院里霎时香气扑鼻。

  男子怕给老人添麻烦,纡尊降贵收拾现场,无意间被碎片划伤。她蹲在石檐上方,看他微微蹙眉的模样,明明酒没入口,却恍惚在青天白日下醉了,眼泪猝不及防淌下。

  程改改以为,自己情绪的波动,他未曾发现。回程路上,才知那人心如明镜。

  后来,路过宫殿,他忽然在吵嚷的人群里停住脚步,不知从哪儿变出一张纸,往她怀里一塞。定睛一看,是张保险单。被保人是他,受益人,却赫赫写着她的名。

  那人当时的表情,像捧了整个宇宙奉上,他扬扬食指上的小伤口说:“流点儿血怕什么。就算我死了,你也不用担心下半辈子怎么过活。要么,我人回来。要么,钱回来。要么,人带着钱一起回来。”

  丝毫不考虑保险公司多么心塞,却成功博得她妍眉一展。

  “那你活着就是台印钞机,死了也是堆人民币?这笔生意挺划算的,我要投资。”

  语毕,主动用额头,去套他手中的格桑花环。

  当日,不远处的经殿里有诵声传来,香雾气息隐隐。他和平凡世人一起,在山脚磕长头。听说,只要心诚意赤,就能修得来世再相遇。

  高山反射的雪光,照拂着男子安静匍匐的模样,仿佛朝夕间,便可一起两鬓苍苍。

  没料,在这年滨城最冷一天,他竟亲口向别的女孩,问出了同样的话语。

  “你愿意将余生交给我吗?”

  “你愿意将余生交给我吗?”

  ……

  待回忆被现实摧毁,程改改知,自这刻起,她必须努力学会的事,是将所有陈旧的光阴,埋葬。

第1章 掌心痣

  我的掌心有颗痣。

  有个少年曾经告诉我,掌心有痣的人,今生会面临九九八十一难,跟西天取经似地。每历完一难,将丢失一个珍爱之人。直到对所有的失去都心如止水,方能立地成佛。

  但因为这个少年,我最终放弃了成佛,甘愿成灰。

  然而……

  “然而后面是?程改改,你该不会打算把这没头没尾的故事放在合集里?相信我,读者会给你寄刀片的,我也会!”

  即便编辑给我寄的是炸药,我也无能为力。因为后来,关于他的记忆,我就跟干完整瓶伏特加似的,悉数遗忘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身体变得很差。以前去肯德基,我能一个人吃完八十多元的全家桶,现在,只能吃个五十几块钱了。

  于是,我以此借口回复说,“我的精神状态不太好。”

  编辑大概怕我破罐破摔,在截稿日期前拿不出东西,遂控制住给我寄刀片的冲动,瞬间换脸,“那宝宝先刷个微博,放松一下吧。”

  2011年,微博公众平台刚刚发热,而我因为在杂志上发表的一些文字,也获得了几个小粉丝。

  但大多时候,我的微博只是摆设,每当有人留言问为什么不更新状态,我就在心里默默回答:没办法,我得保持你们心中神秘莫测的仙女形象。因为我怕一开口,会成为逗逼,这样就不美好了,身为偶像,怎么可以没有包袱?

  可尽管我武装得固若金汤,仍不能排除身边总有奸臣想害朕,刘大壮就是首当其冲的一个。

  刘大壮,原名刘维。男,二十二岁。智商……长相……成绩……好吧,只有身高能稍微拿得出手。

  我参与了他两岁,十二岁,和二十二岁的人生,却没能像小说里那样,获得他死心塌地的爱慕。相反,他喜欢上了我的妹妹,因为她长得比我美。

  刘大壮的梦想职业是编程师。他钟爱古龙的《边城浪子》,所以励志要成为编程浪子。可惜,他迄今没有成为编程师,连当个浪子都费劲。于是,他脑子里成日都想着要怎么报复功成名就才华横溢秀外慧中柳弱花娇……的我。

  譬如,偷拍我对着奥尔良烤翅张开血盆大口的模样,放上网。爆料我只要不出门就能做到四天不洗头。吐槽我每次一起吃火锅,到了买单的时刻都假装肚子痛去厕所。嫌弃我一片绿箭口香糖能嚼半小时以上。

  Excuse-me?明明只嚼了二十分钟!

  “好了,你别再处心积虑地黑我了,大不了以后吃火锅我!和你AA。”

  此刻,面对刘大壮发来的围脖截图,我连看一眼都懒得,他却一而再发送窗口抖动,满屏幕都是一只鸡吐血的表情。

  “欸,你看哪!快看!!这女的怎么那么像盛杉?!”

  盛杉。

  有些人的名字,是拉开回忆的手阀,令原本意兴阑珊要去梦里找灵感的我,顷刻坐回电脑桌前,抖着手,点开了截图。

  正值冬天,图片上的女孩,脸颊隐约有着高原的红色。她用一条大格子围巾将整个脑袋捂住,只露出灵动双目。再细看,她身上那件外婆花棉袄,径直扎瞎了我的狗眼。

  “虽然长得很像啦,但盛杉是谁?是风光无两的盛家小姐,是头可断发型不能乱的傲娇千金,是每年都要去维多利亚秀的时尚女王,怎么会是这样一个审美杀手?”

  刘大壮的激动稍有平息,“也对哦,不过真的好像。但她只露了眼睛我不敢确定,所以叫你来鉴定嘛。”

  隔着屏幕,我目不转睛盯着那双黑溜溜的眼,好半晌才回他,“能查出照片的拍摄地在哪儿吗?”

  作为准计算机系毕业生,这点还难不倒他。没多久,聊天对话框里赫然弹出两个字:望城。

  诚然,光看外表,我宁愿相信世上有个与盛杉百分百相似的人,也不敢认同,那就是我一年多以来,心心念念想找到的姑娘。但是,拍摄照片的路人,还在围脖处配了文字。他说:搞笑,公交车上这个女孩被人调侃是天山童姥,她翻了个白眼回,“还不快给你姥姥让座?”完全的一姐气场。

  所以,纵世上千面万相,能够将毒舌气质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的,我想,别无二人。

  打定主意后,我开始收拾行李,要去望城一探究竟。没想刚下楼,却见到风尘仆仆的刘大壮。他背着黑色书包,刚剪的短寸头刺刺的。

  “让我陪你去吧。”

  青年男孩紧了紧书包带,语气三分祈求。

  瞧着徐徐在冷空气里上升的霓虹,我的心莫名一沉,想起半年前的深夜,这个一米八的大男孩,哭倒在我膝头,“对不起改改,如果当初我没有意气用事……就不会造成今日局面。”

  我笑他傻,“今日局面,哪里是你一人之力就能促成?未免太看得起自己。”可我知,他对过往一切,心存愧疚,正亟待寻找解脱的出口。

  索性,我说,“原本打算省钱坐火车的,现在看来有飞机伺候了。”

  刘大壮紧张的面色总算消弭,出了血还没心没肺的样子。

  “没问题,头等舱。”

  滨城靠北,望城在南,航程近三小时。好在有刘大壮,导致我不是特别无聊。

  一上飞机,他就装模作样,拿出厚厚一本古典诗词集开始看。

  “我爸讲了,未来我必须继承家业,这是我作为暴发户的儿子应该付出的代价,所以我只能放弃编程师的梦想。”

  当暴发户的儿子,真是好委屈他啊。

  “不过,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应该学你,有点自己的兴趣爱好,否则人生太没趣了。”

  所以他决定,人丑就要多看书。

  基本刘大壮的话对我只有催眠作用。正待我熏熏欲睡,他忽然读到《钗头凤》,猛拍大腿摇晃我说,“我去,程改改,这诗完全为你量身创作的啊!”

  如果没记错,《钗头凤》描写的是陆游一生的爱情悲剧。

  他与妻子两情相悦,母亲却逼着他休妻,甚至以《礼记》为背书:“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陆游不想担上不孝的骂名,没办法,只好照做,这才有了那句名流千古的词——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你看,你当初也是因为不被他家人喜欢……”

  刘大壮还在喋喋不休,我故意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他才收声,重新坐直看书。

  大约半分钟过,他实在忍不住了。

  “作为一个称职的竹马,就算出危险,我也要说:别成天疯疯丫丫的,最好也控制下胃口,毕竟哪家大人会喜欢那么能吃的啊?”

  ……滚!

  飞机落地前,我有点儿忧心忡忡。害怕照片上的人不是盛杉。更怕她是,却不愿随我回去。

  “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我们该怎样找到她?”

  刘大壮一语中的,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凭一时冲动飞到这座陌生城市的。我对它的一切都不了解,也没本地朋友,甚至没考虑好阔别一年多,应该以怎样的对白开场,才能令重逢看起来充满戏剧性。

  可生活似乎特别关爱我,知道我想要成为小说女主角,特意在出了机场没多久后,安排我手边的行李不见踪影。

  “不是叫你看着的吗?!”

  一同丢失的,还有刘大壮的黑色书包。

  他去买水,留我在湿冷的南方空气里排队等出租。显然,这不是个好决定,傍晚的航班人多手杂,而我始终沉浸在与盛杉即将重逢的喜悦与忐忑里,注意力不集中。

  “我得招出租还得看行李!我又没有站在矩阵里!不可能什么都看得见!”我悲愤回。

  半晌,刘大壮郁郁寡欢地将农夫山泉递给我,语气幽幽,“程改改,你变了。”我呼吸一窒,他紧接着道:“以前你骂人都很粗俗的,现在还学会拐弯儿了,还用上了这么复杂的词!”

  不都说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很早以前,我成日和没文化的刘大壮呆在一起,用词当然粗鄙。直到后来,有个被岁月带来的男孩,教我写自己的名字,为我念深奥难懂的书信,陪我演戏,帮我教训从小就五大三粗的刘大壮,还在离开的时候,送我一截能指引方向的迷谷。

  光影交接间,他曾信誓旦旦对我说,“你要等,等将来某个人,带来亏欠你的爱。”

  我没说出口的是,如果这个人不是他,那么,我没有期待。

  言归正传,我和刘大壮的现金与银行卡都放进了随身行李,于是我俩来之前还雄赳赳气昂昂,一副VIP贵宾的高姿态,此刻就灰头土脸找机场人员帮忙广播寻找行李。

  幸亏我们的行李并非丢失,而是排队在我前方的人错拉了箱子。等上了出租才发现不对劲,返回来归还。

  始作俑者是个青年男子,特别爱开玩笑的样子。寒风呼啸中,他紧了紧刘大壮的手掌说:“抱歉啊兄弟,还好牵走的不是姑娘,否则,我可能就不还回来了。”

  艾玛,他这是变相夸我有点姿色吗?我内心隐隐激动着,刘大壮却一脸“你还不如牵走姑娘呢,不还都行”。于是我俩一如往常每个时刻,分分钟短兵相接。

  男子用特别荒诞的眼神巡视我许久,喃喃道,“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你有些眼熟。”

  我说什么来着?觉得我漂亮是吧?想搭讪了是吧?我不是这么没原则的美少女!可惜,我身边有个没原则的刘大壮,他见杆往上爬,想利用我的美色博取帮助,“听口音,您是本地人?我们两初到望城,也没个亲朋好友,不知住哪个区域比较方便?最好人流量多,信息比较密集的地方。”

  青年男子大概也不好意思拉错了我们的行李,思忖片刻,“跟我走吧。”

  男子姓何,叫何渊。他打车将我何刘大壮送到市区酒店,还留下了电话,说我俩在望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

  我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偷拍的盛杉照片递出,道明来意:“其实我俩来这儿是找人的。我有个非常重要的朋友失去了下落,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望城。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请帮忙留意一下。”

  何渊接过照片看了几眼,然后像撞见世界奇迹般膛大瞳孔,眉毛不自觉挑了挑,“我就说,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他的确见过我,在盛杉的手机里。

  照片是在斯里兰卡拍下的。那日,我穿了白纱,身后站着的男子,垂眼含笑,帮我打了最漂亮的蝴蝶结。盛杉在一旁,忍不住偷偷记录,可很多事情,直到今日,我才恍然大悟,却已无力回头。

  望城海边有家木制咖啡屋,叫沧海一杯,建在一颗特别大的榕树下,老板是何渊。

  冬天的傍晚,海风凛凛,我与刘大壮到的时候根本没客人。举目,只见昏昏暗落地窗旁,有双细长的腿,闲散耷在躺椅里。

  当你突然找到一个消失很久的人,那种小心翼翼接近的心情,好似接近神明,生怕惊扰到对方,她又倏地消失。可盛杉向来机敏,容易被惊动,我们刚推门而入,她已从酣睡状态幽幽转醒,侧头望来。

  我和她只对视那么一眼,往事便像海浪拍打礁石,汹涌得越来越厉害。控制不住悲伤的情绪,令我欲语泪先流,岂料盛杉并未如想象般,对我的出现产生排斥。

  相反,见到风尘仆仆的我,她差点从摇椅处摔下,趔趄几下后立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来,握住我的手,跟见到总理般激动,“程改改,你丫怎么才找来?!”

  她身上的甜菊香味,没有被咸腥的海水掩盖,刺激着我的嗅觉,令我想起与她同居的日子、哦错了,同居一室的日子……

  可,欸,不对,听这意思,她对我的到来好像早有期待和预见。

  她不是带着千疮百孔的心情逃离滨城的嘛?!

  她不是打定了主意要一辈子和以前的人事断绝关系?!

  她不是应该怕被我们找到吗?!

  “你此刻应该转身就逃啊……为什么剧情是这样子?我准备好劝你的台词要怎么办?!”

  盛杉借着身高优势,将我的脸用力挤成一团,“你再不来,我就要客死他乡了!”

  后来,盛杉讲,当初她一意孤行离开滨城,的确想过,不再与以前的人事产生联系。她要找个小岛,看潮起潮落,听风过无痕……

  “那为什么又期待我出现?”

  让所有伤害过她的人都余生不安,要那个人后悔没能亲口对她说出一句喜欢,孑然一身跑到没有我们的城市疗伤,多么拉风的事情。

  “因为没钱拉风了啊。”

  ……没毛病。

  据称,她没想在望城停下,原本是打着环游世界的主意,可刚走到望城,钱包已经空空,“早知离开的时候就多拿点现金,原来浪迹天涯这么难。”

  她想说的,应该是找份工作那么难。

  可以想象,从前挥金如土的大小姐,常常十几张卡在手。现在想隐匿行踪,只能靠现金。无奈她的课程没结业,不管自身多么优秀,没文凭,就没有大企业肯录取,才辗转到了这家咖啡馆打零工。

  盛杉被人拍下照片那天,恰逢望城一场台风过境,冷得不行,随身衣物又没特别厚的,只好在地摊随便淘了一件,被人取笑天山童姥。

  重点是,这家海边咖啡店的老板,何渊,就是在公交上叫她天山童姥的男子。

  两人不吵不相识,之后经常在同辆公交上遇见,何渊被她吸引,主动攀谈,便有了盛小姐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咖啡店员。

  “败笔。”

  看得出,盛杉很崩溃。

  如果没有那些意外,她现在应该是生物科技领域里的人才,如今只能在海边打零工赖以为生,计算着买完一瓶香水后还剩多少钱吃饭,因为香水对她来讲是发型乱了也不能舍弃的东西。

  听完,我不淡定了,“既然辛苦,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她翻了翻白眼,“当初是我要走,现在自己跑回去,好意思么?”

  我不好意思,所以我才不会做什么远走他乡的事情呢哼!但我没来得及吐槽,她反倒说起我来了。

  “一年零六个月。程改改,你居然花了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才找到我,太丢叶慎寻的脸了!”

  我想过在和盛杉交谈间,会涉及到一些敏感词语,只没想她话锋转如此之快。快到光是听见他的姓名,那颗不敢见的心,就鼓噪跳动起来。

  记忆中经久不息的大雨里,我曾用尽力气嘶吼,“我珍视的东西就剩那么一点了,你真忍心捣毁?!”

  他在乱花间回首,声音比雨冷清。

  “是你答应的,程改改。你说无论今后我想要什么,你上刀山下油锅都会送到我面前。现在,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真心原谅我,你做不到,何以成为我的错?”

  你失信于我,何以成为我的错?

  何以成为我的错。

  “嘶……”

  面向大海的藤架上,我忽觉头疼难忍,估计连夜兼程赶来,又吹久了风。

  盛杉狐疑地看我两眼,“哟,以前扛桶水上楼也大气不喘的主,现在学林黛玉了?”嘴里话虽刻薄,却下意识将身上的披肩扔给我,“进去吧。”说完,人就往里走。

  一瞬间的灵光乍现,我叫住她,语气缓缓,“盛杉,究竟谁在帮你?”

  “嗯?”

  “当初你爸妈和周印查遍出入境记录,始终没能找到你的消息。叶慎寻说,一定有厉害的人在背后帮你,否则,不可能消失得这么干净。你身边能帮助的人,我想,就这么几个……”

  后面的话,我没再说,盛杉脸色一僵,不知想了什么,很快又恢复正常,在呼呼的夜风中长叹了一口气。

  “你无非就想听一句,帮助我的人,是魏光阴。”

  这短简的咒语,令我的脑袋疼得更厉害,只好紧揪着尚有余温的披肩,哑口。

  身后人再走近,语气慎重。

  “虽然不清楚这一年多,滨城究竟又发生了什么,但想来,应该不会太平静。我早说过,这世上有种人,天生伤人,却不自知,魏光阴最典型。不管过去,他守候过你多少落寞的时刻,教了你什么,送了你何物。但是,改改,重要的是明天啊?如果你们注定没有明天,那和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有什么分别。”

  我的头依然疼,意识却从未有过的清明,“我本为蝼蚁,是因为他才长出了翅膀。既身为飞蛾,还能不敢扑火?”

  话到这儿,我想起什么,停顿一下笑说,“你知道吗,盛杉?一年零六个月以前,周印也用同样的话劝过我。”女孩瞳孔骤黑。

  “他要我投降,告诫我魏光阴不会再回来,希望我开始新的生活。但我只问了一句,那个从来一针见血的人,无话可说。”

  “我问他,盛杉也消失了,你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是,你会放弃寻找吗?”

  顷刻,身后冷静自持的人,呼吸浓重。

  一阵风来,潮水拍得更厉害,我闭眼倾听。

  “没错,有些话的确很有道理,可是,很无情。你当初也知道,和周印没有结果,却还义无反顾爱上,这才是我们能做朋友的原因。因为我们骨子里,都是飞蛾,同类怎么会讨厌同类呢?”

  “所以,盛杉,跟我回去吧。在全世界眼里,你永远是那颗遗世明珠。”

  好半晌,感觉脖颈处有冰凉砸下,凉得我一哆嗦,想转身,却被盛杉扣着肩膀。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佯装怒道:“程改改,你好有心计,死活还是把那些准备好的台词用上了,啧啧。”

  “唉。”

  我短叹,“人生艰难,不要拆穿。”

  不过,盛杉还是拒绝了我。

  她说,我用相同的心情记挂着一个人,那么我应该比谁都懂,一个已经破碎的她,拯救不了另个破碎的人。既然无法拯救,与其一起跳火成灰,不如放手成全。

  我能理解,却不死心,遂在望城呆了近一个月,企图说服她。

  那一个月,我大多时间就围着她盛杉转悠,还搬来了琼瑶经典语录相劝。剩余时间,就抱着笔记本写字。好吧,写字的时间很少,直到编辑崩溃在屏幕前。

  “你再不交稿,我不给你寄刀片。我自杀,行吗?”

  为了她的人身安全,我总算调整状态,开始闭关。

  得知我竟然是个作家,何渊表示,在机场的时候就应该不拉行李走,该拉我,因为他从小作文不及格,特别羡慕那些有文采的孩子。

  那时,因为盛杉的缘故,我已经与他熟悉起来,忍不住开启嘴贱模式。

  “得了吧,你们这些男人,都看脸的。就算早知道我是作家,也不会拉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