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这个害羞的东西,最爱藏的地方,就是眼睛。那日在酒店,当他得知我竟是盛杉的朋友,那眼底闪烁的光芒,非同寻常。后来,他引我们去咖啡馆,站在玻璃外,远远看盛杉熟睡在窗边的眼神,柔比丝绸。

  在望城,何渊算个小子弟,出生不错,性格也特别外向,爱开玩笑。某天,我们聚集在天台烧烤,刘大壮这朵奇葩,自己语文也时常不及格,反去嘲笑何渊,被我揭老底儿。

  “是啊,刘维可厉害了,到了高中,作文也经常被老师拿来当范本。反面的。”

  刘大壮操起一串鸡翅就要与我决斗,何渊则将烤好的牛肉放进盛杉的盘子里,笑,“哦?那我还可以,起码我高中时有篇作文,还得到了区长的夸奖。”

  盛杉坐不住了,“嗯,对,总共两句话。一句是加油,另一句是,爸爸挺你。”

  语毕,迅速将牛肉塞进嘴里,生怕何渊抢回去似地,咯咯笑得没有防备。我就坐在对面,看着。

  渐渐回暖的南方天气,夕阳逗留的时间越来越长。一大片橘黄,包裹着她招摇的面庞,那笑声像是枝头的树叶,簌簌抖几下,霜掉了,露出朝气蓬勃的嫩绿。导致有那么一刻,我的初心动摇。

  那次“意外”后,我再没见过盛杉这样无忧虑的笑容。现在得知,她离开我们,过得依旧快乐,还有什么理由不满足?

  之后,刘大壮与何渊比赛谁烤的东西好吃,我趁机拉盛杉去楼下拿菜。路上,我问她,何渊,是不是她不想回滨城的理由之一。女孩长长的头发垂下,遮住眼睛,嘴边的酒窝恍惚深了深。

  “我不确定。但和他呆在一起,不费劲。”

  “不费劲,也许是因为不够用心?”

  “用心的,一生一次就够。生活需要细水长流。”

  看起来,她厌透了过往生活,觉得这里一切都刚刚好。虽没有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衣裳,闲暇时刻却有人愿为她梳妆。

  终于,放手的念头在我心中滋生,盛杉似乎洞穿,“你走可以,留点钱下来。”

  不是人。

  当晚,我就拟好了启程回去的时间,刘大壮却出了幺蛾子。他突然冲上阁楼,鼻青脸肿地对我吼:“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受欺负!”

  我抬头,盯着他一脸的五颜六色,咋舌,“难道……精神病证办下来了?”

  “呸!”

  原来,他还记得盛杉是跆拳道亚军的事,她曾和周印一同拜入高人门下。所以在我写稿的时间里,刘大壮无聊至极,便死乞白赖地要拜盛杉当师傅。

  起初,盛杉不同意,说他骨骼已成型,朽木不可雕。刘大壮不罢休,为了证明自己有资质,成日找盛杉切磋,便有了脸上的花里胡哨。盛杉心软,松了口。还答应他,在我们离开望城前,如果刘维能够将她撂倒,就引荐他也拜高人为师,导致刘维马上就要参加世界联赛般亢奋。

  于是回滨城前几日,我赶稿之余,还成为了刘大壮的陪练。

  上午时分,眼一睁,他就掐准点推门而入,将我房间里的小板凳搬到海边,强迫我看他各种张牙舞爪扎马抬腿的招式。没想,我竟因为他的举动,想出了一条发财之道。

  “现在智能手机市场初兴,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开发一个专门用于陪伴的手机APP?不管学舞还是学武或者减肥,自己一个人练的时候,总归没有耐心。当你忍不住要放弃,就拿出手机,摁下APP里的【我要陪伴】功能,手机就会向附近的人发送请求。如果谁无聊了,可以抢单,抢到的人按照约定来陪客户练习,价格也在APP上约定。不仅解决了无聊人士该做什么的问题,还为其提供了就业机会。”

  “我的妈啊。”

  对于我的建议,刘大壮惊为天人。他可能没想到,众人眼中的天才少女,竟不是浪得虚名。

  “太有才华了!正好我学计算机,我俩可以一起创业,建立一家公司,再拓展业务,成为别人眼中的青年才俊,从此走向人生巅峰!”

  “对啊!客户还可以在陪伴结束后给评价!这个不够帅、那位很贴心什么的!说不定还有人因为我们的APP相识相爱。例如,自从她陪过我以后,别人来陪,我都没了感觉,所以每次都指定她……”

  正当我俩滔滔不绝地畅想美好未来,盛杉适时出现,“你俩确定想开的是间互联网公司?”

  她还跟从前一样,总有三言两语带歪别人的能力。

  梦想被敲碎,我发泄似地在她背后拳打脚踢,刘大壮这个狗腿子,长手一指:“师傅,她搞小动作。”

  魂淡,说好一起开公司呢?这样墙头草的合作伙伴不能要!

  我郁郁,但还是有些理解他。因为今天是他最后一次挑战盛杉的机会,明日,我们就要回滨城。刘大壮期盼着她能手下留情,走个后门什么的。但后门这种东西,在盛杉那里,连我都没见过,结果理所当然,他轻松落败。

  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那个易冲动坏事的大男孩,变得坚韧起来。当他无数次被踩在脚下,无数次我以为他会放弃的时刻,他都强撑着,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

  期间,连我都不忍心,跑过去要扶他,劝他适可而止,“只是爱好,强身健体就好,没必要追求多高的境界啊。”他缓缓擦拭着嘴角血迹,“这不是爱好,是决心。”目光定定。

  “当初在KTV,若不是盛杉出手,我根本没办法保护你。连保护朋友的这点能力都没有,我一度怀疑自己。”

  “其实,你不知道吧?我早就认出了光阴。认出他就是儿时让我崇拜的少年,你还为了给他买灌篮高手的贴纸,向我借过一毛三分钱,至今没还。后来,你为他心心念念,跋山涉水,做了诸多努力。而我,却还跟小时候一样没出息。”

  青年男孩顿了顿,继续说。

  “我很清楚,改改。最好的光阴走了,你伤心欲绝。而如今的我,依旧什么也做不了,只好代替他,守护你。”

  刘大壮难得正经,令我感慨万分。回首前尘种种,我所失与我所得,其实都成正比。我并不埋怨时间的手,将生活搅得满目疮痍,只庆幸青春到头,我并非孤单一个。

  “刘维,你能这样想,我真的好感动。但是——”

  “能不能别提那一毛三分钱了?我会还的!回去就还!”

  他暴起,“这句话就跟你整天喊着要减肥一样!说一万遍了!”

  画风突变,盛杉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还打不打了?”

  “往死里打!!!”

  这句怒吼来自我,最讨厌别人叫我还钱!然后,没有了然后。

  因为盛杉猛力的一脚,刘大壮再挣扎着爬起时,眼部周围突然血渍涔涔。

  他非要选在海边比试,说地广人稀。可这里并非景区,沙子未经处理,不够细致。他摔下去,眼角磕到石子,扎进肉,一行血渍顺着颧骨往下流,疼得他龇牙咧嘴。

  盛杉发号施令,要我去咖啡店里拿生理盐水给他消毒,“避免感染。”

  情急之下,我跑掉了拖鞋,有细碎的石子扎到脚也恍若未觉,等再原路返回,才发现脚心钝钝地疼。

  为了不添乱,我坐在医院走廊查看脚底伤势,伤口不大,破了皮而已,遂找了张创口贴,应付了事。只没想,生活中一些可以被忽略的细节,到最后,竟成为致命伤口。

  刘大壮从急救室出来,右眼角包着一大块医用布,被我嘲笑了很久。盛杉似乎有些内疚,我安慰她别放在心上。

  “我知道,你不肯让刘大壮,是因为一旦真遇见危险,没人会手下留情。”

  她却嘴硬,“没有,我只是觉得,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打败,传出去多毁名声。”我恨得牙痒痒,她忽然大发慈悲说,要请我俩吃大餐,权当送行。

  抱着“脸可烂,不能不吃饭”原则的刘大壮,强忍着疼痛的伤口大快朵颐,还抢了属于我的那份海鲜。诡异的是,我没有奋起反抗,因为没胃口。

  神呐,我竟然没有胃口,我怎么了!

  当晚,迷迷糊糊一夜没睡着,觉得脚心越来越疼。第二天早上,收拾行李,整个人也飘飘忽忽的,头昏脑胀,脚底似乎肿了起来。

  何渊开车,要和盛杉一起送我们去机场。我张开双臂,想给盛杉一个离别的拥抱,结果胳膊无力地一滑,一耳光抽到了盛大小姐的耳廓处。下秒,耳边只听见她愤怒的咆哮,“程、改、改!”

  我整个人一哆嗦,就真跟黛玉似地,眼前发黑,被吓得倒地不起。

  在我昏迷那段时间里,盛杉快速拨打了120,刘大壮却突然想起什么,搜了我的手机往外跑去。半分钟后,他回房间,却被面色凝重的盛杉单手摁到墙上,美眸浅眯,“你两究竟瞒了我什么?”

  刘大壮怔怔,完后一脸的视死如归,“对不起,她没打算告诉你的事情,在我嘴里也问不出所以然。”

  何渊瞧着剑拔弩张的两人,伸手拨开,“你们先别自乱阵脚。”

  盛杉这才松手,却不打算罢休,“见面那天,她吹点风就叫头疼,现在还莫名其妙昏倒,完全不是她彪悍的作风。”刘大壮沉默以对。

  约莫半小时,咖啡馆附近人潮攒动。盛杉探头往下望,来的却不是医生。只见门口并列两行黑衣人,头上还悬着直升机由远及近,螺旋桨的风和声音盖过了宽广海洋,阵势大得吓人。

  未待多问点什么,一个看似为首的黑衣保镖已经冲上二楼,吩咐后面两个男子将程改改抱走。盛杉下意识要阻止,和为首男子动起手。

  来者都训练有素,过几招,还分不出胜负。眼看行动受阻,其他奉命行事的只管达到目的,仗着人多势众,一记扫膛夺了盛杉重心,接着面壁的人,变成她。

  那一刻,盛杉特别委屈。

  二十二年来,能够让她面壁的人,除了父母,只有周印。

  因为砸了小女生送他的盆栽,被喝斥,为了取得原谅,自己扯着耳朵,乖乖去面壁博同情。好像还有一次,因为生气他不肯搭理自己,一个人开艇出海,被滞留在无际的大海中央,他和父母将自己找回……

  离得近了,墙壁上浓重的油漆味入鼻,呛得盛杉不行,连回忆都断断续续。片刻,只觉有人上楼,接着后背一松,钳制解除。

  一众黑衣纷纷向来者颔首,盛杉回头,那张无数个午夜梦回闪现的脸,真切出现在眼前。

  清风微拂,久别重逢,他说的第一句话竟不是问候。而是像每个她犯错误的时刻那样,板着脸苛责。

  “昔日师父是怎样教你的,怎么这样轻易被捉?”

  她一反强硬姿态,禁不住扁嘴,白水水的眼泪已丢脸地滑到鬓角,“谁叫师父偏心,最好的,都留给了你。”

  连我,也留给了你。

  此前,盛杉真的想过,在这座小城,与何渊度过余生。可,周印来了。

  他分明什么挽留的话也没说,只单单往她眼前一站,她想做的,居然只是扑进那清淡的怀抱,将积蓄已久的心事诉说。顷刻,盛杉完全理解了程改改。

  她说,道理很动听,但是,人很难做到无情。就算做了成千上万次的心理建设,有的人只要一见,就溃不成军。

  周印是刘大壮打电话通知的。

  来之前,刘大壮已知会,盛杉就在望城。所以面对她,周印佯装淡定。实际,再见故人,自己的世界早已山河喧嚣。

  大家对程改改的病守口如瓶,送到最近的医院后,只有带来的那支医疗团队能近身。

  “伤口没及时处理感染了,细菌发散速度很快,引发了一系列败血症状。重要的是,程小姐情况特殊,她……”

  期间,贴身护士出来报告情况。盛杉靠在周印身边,看他浓眉一沉,简明扼要打断对方:“她必须活。”

  见护士面带惧色,又加上两个字:“尽力。”

  不加这句,盛杉或许不心慌。可周印是谁?是孙中山班房里的金佛都能弄给她的人。此刻,他却道,尽力而为。

  女孩侧身,下意识揪着男子衣角布料,“她究竟得了什么病?一个细菌感染都能严重到要人命?!”

  周印克制地瞧她一眼,嘴唇翕动半晌,脱口却是——

  “盛杉,跟我回滨城。”

  滨城的一切,对盛杉而言,熟悉又陌生。

  新修的几条泊油道直通盛宅,见她好奇打量,掌着方向盘的周印不动声色道,“你开车没什么耐心。”有次,还差些出车祸,于是去年搞城建规划,他索性去插了一脚。现在四面八方,都大大缩短了她回家的路程。

  最先冷也最先暖起来的城市,太阳开在天际,像一朵花,印进女孩儿的眼,鲜鲜地。

  “他一来,我就知道,你会走。”

  遥想起临别之际,何渊悲伤的眼神,盛杉又觉得愧疚。

  以前,她给了别人伤口,也故作铁石心肠,何渊例外。她利用了他,来治愈低潮时的自己,暗暗等待周印出现,向她伸只手。

  “何渊,谢谢你当日收留。不过纪念品什么的,就不用了。”

  说完,将乳白色的贝壳手链推还给他,“我只是无数道路中的一条,你走过,就过了,千万别记得。”

  如果一个时时刻刻都在刷存在感的人,叫你将她忘了,那只能说明一件事,为你好。

  螺旋桨的风呼呼,何渊的发尖跟着飘,碧海晴空下,她转身的笑容似彩虹,裙裾飞扬,朝不远处的白衣男子奔去。

  其实,那晚程改改与盛杉的对话,他曾无意听到。程改改笃定地说,盛杉和她都是飞蛾,何渊在暗处失笑。

  这看起来铜墙铁壁的姑娘,怎会甘心做飞蛾?直到见她眼泪毫无防备落下,他恍然大悟,原来是真的啊。

  但好可惜,他成为不了那簇火。只能看着直升机的影子越见缩小,从此,山高水长。

  程改改被紧急送回滨城,在叶氏旗下的私立医院落地,医疗团队也是从这儿抽调的。刘大壮寸步不离跟着,见她进了手术室,又忧心忡忡给周印打来电话。

  “这可是那人的地盘,如果被发现了?”

  周印刚把盛杉送回家,正在去医院的途中,“只有这里的医疗条件跟得上。”医院不对外开放,却是国际技术率先引进的地方。

  见刘大壮依旧有些恐惧,周印又道:“放心。我虽做不了那人的主,但封锁消息,还是轻而易举的。”

  窗外风景节节倒退,周印扣了电话,扯下耳机。良久,握方向盘的手松了松,突然如释重负一口气。

  幸好,她还是那个喜欢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女孩。

  幸好,她肯回来。

第2章 我几乎,忘了你

  天堂鱼。

  记忆力超强。好斗。喜阴。擅匿。

  将每个标签贴在叶慎寻身上,都恰如其分。

  他公寓里也养着一尾天堂,体色艳丽,鱼尾似透明的绫罗短衣。每日清晨醒来,沛阳都能看见,老板做的第一件事,是喂养它。

  鱼是那个女孩送的,她偶然在大街上碰见,脑子里第一时间浮现出他的脸,遂买下来,赠与。

  “啧啧,我猜得没错吧?嘴上说得再狠心,心里到底放不下。”

  沛阳悄悄朝着对讲机,与那头的同事说话,没想被调侃,“知道您情场万事通,脱离了单身的队伍,正值新婚燕尔。”

  话匣子打开,沛阳忍不住叹口气,“唉,别提了。没结婚还成,婚一结,女人的善良大方统统都成了浮云。开始向你要车子、要房子、要克拉钻戒,一言不合就买包。”

  他正滔滔不绝,完全没注意偏堂的人已喂完了鱼,逐步靠近,并在关键时刻接了那么一句。

  “她不图这些,还会要你?”

  噗。

  那厢的保镖爆出一声嘲笑,又怕被老板听见,赶紧闭了通讯器,扔沛阳孤零零面对阴晴不定的叶慎寻。

  沛阳抬头,入目的男子有型有款,沐浴着微醺的日光。餐桌处的清香木味儿,和那光亮一起,点点侵蚀他的眉和眼。不远处暗帘尚垂,男子五官被阴影一打更加立体,整个人不可方物。

  “走,陪我去遛狗。”阴影里的人突然开口。

  叶慎寻恍惚笑了一瞬,沛阳忍不住痉挛几秒,四处打量房间:“您没养狗啊……”

  男子没回话,定定瞧着他,似乎在说我面前不就有一条吗?

  片刻,沛阳恍然大悟,举手投诚,“老板,我没想监视您。只是给老爷子透露了您每天的起居时间而已,还是被逼的。”

  踱步到窗边的男子,随手摸了根烟,没点燃,只夹在唇上尝味道,看楼下逐渐凋谢的梅花,“我理解,你有难处。”

  这么讲,沛阳的腿更软了,“不,我没难处。家里那败家娘们儿,要什么钻戒车啊?我立马把这个月多余的工资打回老宅的账户。”说着,就要行动,却被阻止。

  “不用了。”

  他声音轻飘飘,视线却保持在院子的方向,“找个时间,把这里的东西都搬回老宅吧。”

  “嘎?”

  沛阳错愕,“您这是,愿意回去了?”

  叶慎寻目光一闪,以沉默代替回答,徐徐动身,往二楼卧室走。将到尽头,沛阳想起什么叫住他。

  “那缸子里的鱼,是不是也一起带走?”

  他掌着扶手,心算了几秒说,“不用了,将死之物,晦气。”

  将死?

  起初,沛阳不明白,趁他离开后,凑近鱼缸看,才发现叶慎寻晨昏定省喂的,根本不是鱼饵,而是安眠药粉。

  沛阳大惊失色。

  还记得,那女孩送礼物时,开玩笑说这就是动物界的叶慎寻,因为她将手伸进水里逗弄,却被游弋在浮萍背后的鱼儿反咬一口,“阴祟劲儿简直一模一样!”

  如今,在她离开的第三百九十七天,他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毁了“自己”,绝了心。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心脏跳动的频率变得正常,却始终没清醒。

  期间,周印建议刘大壮别成天在医院守着,若碰见熟人,会引起怀疑。可刘维不放心,偷偷与小护士加了好友,请求她当自己的眼睛。

  小护士正是跟随周印到望城的那个,被一句“她必须活”吓得不行。

  她虽然给家里争气,争取到加州大学护理学院的进修资格,以优异成绩毕业,却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阵仗,生活上懵懵懂懂的,完全没长开的小姑娘。

  若我清醒,应该会吐槽刘大壮:废话,长开了,能被你糊弄?

  好在我睡着,刘大壮想,我安静的样子,实在比呱噪的样子讨喜得多。

  期间,盛家举办了洗尘宴。

  盛杉消失,对外统一的口径是出国留学,避免有心人挖根究底。遇见些敏感的小报记者,亦有周印收拾残局。现在千金重返,理当昭告天下。

  叶慎寻很晚才到,在宅子昏暗的玄关处被人攻击了,肘风袭面,他敏捷一闪,顺势扭了来者的胳膊,眸光满是杀意。

  “师兄、师兄!痛!”

  惊呼声起,他松了五指,将盛装打扮的女孩推离半米之遥,“上次你叫我师兄,是为给周印出气,折了周家老大半壁江山,这次又想玩什么花样?”

  瞒不过,所以没打算瞒。盛杉靠近了些,瞳孔发亮,开门见山。

  “这次是为了一个朋友。她生病了,细菌感染,住在你们那儿观察当中,我想给她换间最好的无菌房。”

  男子嗤笑,“这算什么请求?周印随便动动嘴皮子的事,需要我出面?”盛杉偏了偏头,“没想你出面,只是知会一声。毕竟刚回来,正好找个契机,和师兄打个照面。”

  叶慎寻狐疑地看盛杉一眼,“除了周印,盛小姐竟还有别的朋友?”她立马露出无害笑容,模模糊糊答:“人在江湖飘,广结善缘总没错的。”他浓眉一挑,不再置喙。

  事后,听说盛杉竟向叶慎寻自投罗网,刘大壮恨不得从二十八楼往下跳,盛杉却不以为然。

  “你以为自己的地盘凭空出现个人,他会不知道?索性提前知会有这人的存在,他反而没了兴趣追究,也方便我前去探望。”

  周印应该也这样想,才为我捏造了一份假的身份资料,留待后用。就算叶慎寻要查,也查不出所以然。

  城市套路好深,刘大壮想带着我回农村。但他即便现在想拍拍屁股回农村,估计也有人不愿意。那就是小护士,郝书敏。

  起初,自我介绍的时候,刘大壮听错了,“什么?好淑女?”就此,他硬将这外号冠到人家头上。

  好淑女来自普通家庭,父母在这附近一带开了个小店,卖面。

  有天刘大壮去吃面,恰好听见好淑女的母亲在骂闺女,说她二十有二,到了谈恋爱的年纪,别整天只知道啃书本,“女人的终生大事是婚姻,不是事业。”

  好淑女没有恋爱经验,此前也对男性并不感冒,不停劝解母亲,“妈,您和我爸好好经营面摊,我自己的事情我知道解决。”

  “妈,我爸都没说什么,瞧您紧张的!”

  “欸,妈、妈,别动手啊,戳脑门也很容易碰到神经……”

  刘大壮旁听许久,耳濡目染,一碗面吃到中途,觉得味道不够,出口便是:“妈!盐呢?”

  然后,空气安静了。

  都说一见杨过误终身。

  郭襄因为杨过的侠者气息盖世无双,还送了她一场人间烟花,才倾心。可没有谈过恋爱的好淑女同学,就被刘大壮那干脆利落地一声“妈!”给震得小心脏活蹦乱跳,从此甘愿沦为他的眼线,对我的照顾也细心备至。

  但有句话怎么讲来着?物极,必反。好淑女照顾得太悉心,也不好。

  例如,在她每日照着三餐跑去主治医生办公室询问我情况的时刻,竟巧遇叶慎寻。

  之前我曾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身体变得比以前差。对叶慎寻来讲,也是这样。

  以往两年一次的体检,现在每隔三个月就得往医院跑。戒烟戒酒。应酬到天明的豪情壮志再无。每日早睡早起,去花园里晨跑,增加肺活量。这一切……都是拜我所赐。

  医院。

  各项体检完毕,叶慎寻扣了外套往外走。经过走廊,恰好听见鲜活地一声问询:“赵医生!顶楼的程小姐今天情况怎样?”

  “小姑娘烦不烦,都说了,正在观察,观察。”

  “那为什么还没醒呢?”

  “你也算半个学医的,还问这么白目的问题?她情况特殊,细菌清除工作一时半会儿完成不了,每天点滴里都有麻醉剂量,方便清理伤口,会醒的。”

  因那声程小姐,叶慎寻的步子生生顿住,抬眼朝里望,出口询问:“程?”

  好淑女转过头,看见传说中的人物,惊惴不安的表情布满脸庞。见势不对,沛阳赶紧迎上,刻意加重了语气:“是的,陈!盛家小姐在望城认识的朋友,她说给您知会过,周总又忙,于是我先帮忙安排了无菌室。”

  看似天衣无缝的说辞,沛阳的背上却出了薄薄一层汗。

  叶慎寻继续摆弄袖扣,半信半疑,“突然嗅到一股阴谋的味道。”沛阳欲盖弥彰扬了声调,表情夸张,“怎么可能?!您那么聪明,谁敢阴您!”

  结果马屁拍到马腿上,叶慎寻眼缝一细:“要想被归为聪明人,那我得去掉七十点智商。”

  语毕,抬脚就往电梯的方向,摁下顶层按钮。刹那,沛阳好想死。

  顶楼只有一间病房,却有周家人把守,为首那个一眼认出叶慎寻,非但没相让,反而警戒起来,带着其他人拦了他的去路。

  “叶先生,周总吩咐过,除了他和盛小姐,其他人不能靠近这间病房。”

  来者仿佛已确定了什么,眼底的怒意被一个高浪掀起,“滚。我打狗,从来不看主人。”为首男子依旧寸步不移。

  保镖界的都知道,在担下这等苦差事的时候,挨打已经是最轻的惩罚。好在叶慎寻动手前,电梯滴一声打开,盛杉从里边款款而出,画面一时有些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