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周印答应联姻,叶慎寻对他说:“如果心意已决,那么牵一发就能动你全身的人,禁不得再见了,更无法做朋友。因为多看哪怕一眼,还是会想拥有。”

  有些人禁不住多看一眼,也无法做朋友,因为想拥有。就像你,之于我。

  当我用深情款款的目光,成功博来那人眉目一怔时,并未察觉,已经有记者拍下这一幕。

  百年庆烟花还在继续,红的,紫的,蓝的,震耳欲聋。

  校内出名的终南山巅,盛杉对身旁男子绽出比烟火更慑人的微笑,“知不知道我十二岁的梦想是什么?”

  周印很配合,“什么?”

  她忽然露出和程改改一样花痴的表情,“和你看烟火。”

  “那十三岁的梦想呢?”

  “和你看烟火。”

  “……”

  看来十四五六七八岁的答案都一样了,周印不再往下问,略一默,“烟花这么好看?”

  盛杉努努嘴,“理想这东西,没实现以前,就是努力的目标啊。”

  “现在理想实现了。”

  女孩若有所思点点头,“嗯,所以二十三岁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换个理想。”

  “例如?”

  “做你的新娘。”

  她半真半假脱口而出,笑容被开在天上的花朵团着,簇着。小女儿家的娇态似水,禁不住握,令周印的心,也陡然潮湿一片。

  这天,头顶某个谁的心情似乎特别好,广洒恩惠。

  城市另端,刘大壮连司机找补的钱都忘记要,匆匆奔向机场里的肯德基。有个人和他约好,在这里重逢。

  滨城是一线市,来来往往的航班很多,肯德基里人潮汹涌。所幸他高,没多两眼,便寻着了那单薄背影。

  他试探着叫,“穗晚?”瘦削肩膀动了动,回过头,起身。

  “刘维。”

  她的声音,仿佛带着惑人的香。

  相较以前,这位故人变了许多,追根究底,又没改变多少。儿时,她性格便懦弱内向,自小是同学欺负的对象。后来,程家因为收养了乐观开朗的程改改,耳濡目染,才慢慢也将她变成一朵向阳花。现在,不过又恢复到原本的样子,说话轻轻地、甜甜地、又有些小心翼翼。

  “以前总不明白,改改为什么对肯德基情有独钟。现在有些了解了,这里的浓重烟火气息,会叫人有平淡却幸福的错觉。”

  从来没个正型的男孩,忽然两眼湿润。

  原先在网络,要借别人耳朵来倾诉的相思,忽然如鲠在喉。他最终什么也没说,压抑住心中惊天巨擘,接过她的行李,像个引路者,拉着她,穿越汹涌人潮,屏蔽世间纷扰。

  后半夜下了雨,灿烂的痕迹悉数没了,只有热闹过后的寂静,带着微微冷清。

  细雨丝像珠帘,断断续续拍在玻璃窗上,何伯将刚收到的信息递给魏光阴。他轻描淡写扫一眼,正是篮球场之景,和无数烟云炸开时,程改改裹着秀气的侧脸。

  青年男子的目光落在女孩身上多了两秒,何伯细心察觉到,躬身做最后试探,“若照片发出去,势必将程小姐也推上风口浪尖。”

  那人一默,眸光暗了,“我别无选择。”

  集团出现内鬼是必定的。他刚提出‘go’项目,慎周没过多久便推出了应对政策。叶慎寻的斤两他并非不清楚,再加个周印,能快速作出反应不奇怪。奇怪就在于,慎周推行的新政,不止防了眼前,似乎还对他后来的计划也了如指掌。明看不打眼,可他是策划者,比任何人都清楚‘go’的优势,也比任何人明白它的劣势。

  商场前期吸人眼球的效果和销售额达到预期,但消费者不是傻子,要他们持续买单,需要连锁刺激。他的目的不为短期盈利,是为品牌深入人心,所以真正的‘go’项目是一二三四成环,慎周却似乎已有所戒备。

  “魏氏打算开拓环保领域,高层自然对我与何家姑娘的恋情尤为看重,一旦照片流出,” 魏光阴抚了抚额,“且看谁坐不住。”

  何伯接了他后来的话,“坐不住,反而实打实为集团着想,坐得住……”

  魏光阴闭了闭眼,“敌人在暗,挨个试的方法虽然笨拙,却是目前最有效。”至于程改改……

  为什么非得是她?

  了解自己的人都知道,他心性寡淡,身边在意的女子没几个。唯独她,有点儿特别。只有特别,才能不露痕迹,引人入胜。

  待何伯领命退下,室内重新恢复平静。指间触到外套里一个凉凉的金属物,青年男子伸手拿出,抬眼到昏黄壁灯下打量,是枚普通到不起眼的指环。

  指环是男人尺寸,被素银裹着,套在一条链子里。

  魏延去世头晚,像是预感到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竟抽空到岛上找他,也不是什么节日。两父子多年不曾促膝长谈,大多时间魏延说,他听。

  自母亲去世,魏延再不曾同他提起这个人,那晚却将两人的定情戒指交出,说并非什么贵重之物,可他从未离身,是魏氏还没成型以前买的。原本当时合约谈成,也有余钱买个像样点儿的钻戒,可魏母坚持,说这个好看。像生活,朴素。一茶一饭,一院一人。

  对父亲的芥蒂,大约是从那刻少一些的。可很多事情,我们都以为还有机会改变,机会兴许有,人却不重来。

  魏光阴陷入沉思,摩挲着浅淡的圈,听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敲在窗扉,扣入人心。而高楼之外,还有人以沉寂之姿,瞰着万家灯火在蒙蒙细雨中迷离。

  同样的照片,他手边也收到一份。男子眸底有片刻灰色,很快又被鹰隼似地锋利取代,手机短信尚停留在与周印对话的界面——

  魏家后院的火,燃起来了。

第6章 如果有天我先走

  当盛杉将一沓热气腾腾的报纸扔在我面前,我翻了翻,故作镇定说,“拍得挺好看呀。”

  她若有似无笑,“何止好看?简直灵魂摄影师,将你如蒙恩宠鸡血四射的心理活动统统给刻画了出来。”

  我捏报纸的手抖着,“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我的清风明月是谁了,而且还是我拔足倒追,呜呜,我的粉丝肯定觉得我跌好份。”得到一个高贵冷艳的白眼,“不好意思,你的粉丝还没能遍布全世界。”

  “总有天会!”

  盛杉敛了笑意,顿了又顿,骂我,“程改改,你不要脸。”

  我忽然很想问,不要脸,是指我期冀征服全世界的野心,还是我始终梦寐着那轮明月?但不管指的哪一者,我已经不打算再做出改变。

  很多年前,我相信“退让”是美德。为了不伤害穗晚,一退再退,换来的却是霜刀冷剑。后来我怕,怕自己是不祥之人,为给予魏光阴新的生活,隐忍离开。但,所有人都没有变得多幸福一点,甚至还有许多我在意的人,为了我的自以为是买单。

  既然,任何选择都可能迎来深渊,那为什么,我不选择通向他的那一条?哪怕那条路将迎来飞沙走石,只要想想他在前方,足以望梅止渴。

  正思忖,盛杉的食指敲了敲桌面,扣扣两声,“报纸我是在周印那儿拿的,叶慎寻肯定也知道了,你猜,他有什么反应?”饶有兴趣的表情。

  我猜?

  “他乐见其成。”

  目前魏氏与慎周都有意争抢环保市场,那位何姓千金成为关键。花边新闻一出,董事会施压,魏光阴担责,好不容易肃清的魏氏将重新陷入混乱,慎周浑水摸鱼并非难事。

  大致没料到我思路如此清晰,盛杉表情有片刻的哑然,好半会儿才道:“我师兄这个人,看起来挺无情……”

  “实际比看起来更无情。”我眨了眨眼,毫不犹豫打断她。

  “你常常说魏光阴城府颇深,我不否认。但是盛杉,在他心里,一直有块干净的地方,留给他在意的人。我或许不是他的心上人,但我相信,我属于这个地方,你也是。否则,当初他不会连我也瞒着,助你逃走。至于叶慎寻……”

  我顿了顿,“骄傲烧了也剩一把灰的人。我伤过他,他不会允许自己犯同样的错误,否则,你根本看不见今天的报纸。你看见了,说明他默许我去到风口浪尖,成为慎周搅混水的利器。”

  啪啪的鼓掌声从对面传来,“可以啊程改改。”盛杉眉梢有喜色,“年龄总算和智商成了正比。”

  难得受她夸奖,我挺挺几近于无的胸脯,立马感觉自己要上天,她忽然扯着我的翅膀将我拉回平地说:“你脑子这样够用,那我就能无所顾忌站在师兄那边了。”

  “你想说的是站在周印那边吧?!”

  现在流行背叛朋友之前都当面通知了吗?!

  她欢愉更甚,摊摊手,“你知道的,我在他面前一向没什么原则。”

  这哪只没原则,简直没良心。我不想再看见这张叫人又爱又恨的脸,鼻孔朝天做赶人状。盛杉很识趣,拍拍屁股起身,我忽然叫住她,弱弱地问:“等等,依据你对叶公子的了解,他的确没闲心报复我吧?”

  虽然剖析得头头是道,但叶慎寻的心,是海底的针,我尚且拿不准。

  门口的人步子一顿,点点头,“嗯。一般来讲,喜欢过的人,他都不会亏待,看看解冉就知道。”

  我长吁口气,盛杉语气又扬了扬,“但解冉没让他垂死挣扎过啊?所以,估计会将你往死里整吧。”

  “……”

  “哦对了,”她嫌给我的刺激还不够,从门口偏头,“其实,你这么不要脸,我还蛮喜欢的,跟我好像啊。”

  我不知该哭该笑。

  她说,逃离滨城的时候,也曾以为,有的人只要不见,就能不念。到后来才发现,他是一片无处不在的云,飘来飘去。不止晴时好看,下成雨,也会想淋。

  “自知天网恢恢,才在他出现的第一秒,头也不回追随。”

  对我来讲,魏光阴就是那片云。我既知疏而不漏,何必枉做逃亡。

  在我因盛杉的话后怕时,顾圆圆同我商量新书内容,问我有没有特别想着笔的。

  受了《上海滩》影响,我特别偏爱上海的喋血街头,繁华旧梦。一直没能成型,是民国图书市场饱和,诸多因素导致拖到现在。没想我的老生常谈,这次顾圆圆竟很支持,甚至提出叫我去上海生活几天,走走老巷子,切身感受风土人情。

  “费用公司会负责,你尽管去搜集素材。”

  要不怎么说,树大好乘凉。公主殿下发了话,我随便扒拉了几件行李就飞车去机场,只没想想在这儿遇见魏光阴。他也出差,目的地也是上海,惊人的是,我们同一航班。

  这次魏光阴身边没有何伯,只有一位随行保镖。候机时,他遣了对方离开,从贵宾道越过来同我打招呼。

  巧合太多便不是巧合,我想起出版社先前那位主编的话,说我攀上了贵手,否则风水轮流转,怎么也转不到不识抬举的我身上,略一心塞,脱口便问,“难道……你真潜规则了我?”

  显然,我自诩精明的脑子,时而空无一物,忘记了这是经济舱,候机人数众多。魏光阴吸睛指数本就爆表,我再一推波助澜,无数双眼睛刷刷地落在我两身上。

  距离我半米的人刹住脚,清俊的眉微微上挑,我顿时想掘地三尺,将自己埋进去。虽然,我多么希望他能回答一句,对啊,是我。

  “旅游?”

  魏光阴仿佛没受到报纸影响,面对我全无尴尬,闲闲的口气仿若相知多年的老朋友,只差一句“天了,别人居然说我和你有染”。仿佛在说,我和他的名字,就算旁边放了全天下最劲爆的照片,只要他心如明镜,就永远掀不起波浪。

  于是,我立马忘却在盛杉面前的豪言壮语,呵呵呵笑着,“算吧,为新书做准备。”

  魏光阴哦一声,目光落到我手边的近代小传,略一默年月,“近代背景?”

  待我说清此行目的,他再一沉默,似乎考虑过什么,眼神飘了飘道:“我父亲在上海有座小洋房,是民国某军阀的居住遗址。小洋楼结构特别,恰恰位于从前的十里洋场附近,兴许对你有帮助。”

  我没按耐住激动,原地蹦了蹦,不期然撞上青年男子额头,旋即听得一声闷哼。呲牙咧嘴间,我彻底接受了盛杉对我此行的祝福:且行,且傻逼。

  上海市中心与滨城没多大区别,拔地高楼,车水马龙。倒是许多一眼看过去陈旧的巷子,能勾引时光流转,窥见一丝当年繁华荼蘼后的灰烬。

  魏光阴同我一起住进了洋楼,大约是路上我问了太多次“那你住哪儿”的缘故。并非我藏有轻薄之意,我一柔弱的小龄文艺女青年能轻薄得了谁!只是老房子嘛,虽常年有人打扫,一个人总归有些害怕。

  魏光阴这趟的确是办正事儿,匆匆送我到了目的地,便掉头往CBD方向去,似乎要见谁,谈合作。

  我被管家领着,踏过暗红色的砖,沿着门口的阶梯蜿蜒而上,入目便见两人高的香樟立在空旷院落,夏末秋初的季节,叶子颜色深了些,几片弱不禁风的,迎着空气摇曳几下,刷刷,然后落下。

  此情此景,我不禁幻想了一出黑帮子弟与我有血海深仇,爱我,却又舍不得杀我,只好将我囚禁在这巨大的金丝牢笼。我每日以泪洗面,哭完了就捧着叶子伤春悲秋,等着对方出现……如此相爱相杀的剧情,才对得起院里那么大一颗树。因为,它的存在就是要在结尾,让女主角撞上树干以死明志,才算壮烈。

  现在,你们明白为什么会有读者给我寄刀片。

  然而,想象并无什么用。现实是,我刚放下行李,想好好欣赏下这处“往日风光”,盛杉的电话不合时宜打来。

  “你看今天报纸了吗?标题是——关于魏氏集团公子和慎周老板之间你需要知道的一切。”

  需要知道的一切?对不起,我不想知道。不用脑子都能猜出,其中将我口诛笔伐了多少次,无外乎扒出我和叶慎寻曾经的过往,说我水性杨花,墙头草两边倒之类。

  我以为离开了滨城,就等于离开是非之地,没想绯闻就跟追在背后的疯狗。你越躲,它攻击性越强。我意欲吐槽点什么,手机屏幕忽然亮起魏光阴的名字。

  他正在外滩某会所,说下车帮我拿行李时,我将他的公文袋合着小说资料一起带走了,要我叫管家帮忙送去。

  这幢房子的管家不若何伯,虽然何伯对我也不算亲近,却至少和善。而这位,想来是看了新闻,受了误导,再瞧瞧我竟真跟旧时代歌女般,寡廉鲜耻地住进了“金主”的房子,自然没好脸色给,遂不想搭话麻烦他,便自己给魏光阴送文件去。

  傍晚的南京路附近,堵车盛况逆天。我一再催促,当地的出租司机为了帮我找一条近路,却活生生堵在了巷子里。见车轮久久移不动半分,我心急如焚,生怕耽误魏光阴的正事,当即推开车门,企图要跑过去。

  司机好心拦住我,一口软侬的上海话,“姑娘,别看已经到了南京路,可离你说的会所还是有距离。侬现在下车跑去,至少需要半个多小时晓得伐?”

  跑半小时,总比空等下去,兴许不止半小时为好?左右思忖,拒绝了司机的好意,拔腿在上海初秋的夜晚飞奔。

  人在投入的时候,容易忘我,有种心甘命抵的孤勇。正如那时,为了他一单业务,我便忘记如今的我,已非当年铜墙铁壁的我。

  可,当我用意志力强撑跑了一段距离后,却忽略自己并不熟悉上海。出了巷子,面对这张四通八达灯火辉煌的网,我第二次腾升起无比渺小的感觉。

  第一次,在美国。我跟随叶慎寻做助理,只为见岁月里的人一面,却看见他和穗晚相视而笑的画面。记忆中,我从未见那个男孩笑得如此不设防,于是,我忽然失去了到来的目的,走失在钢筋水泥的冷漠城市。

  第二次,现在。我知道那个男孩,他在等我,可我无能为力。周边俱是匆忙的人群,和时间赛着跑,偶有几个肯停下,却也不知那家私人会所究竟在何处。

  顷刻,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一心只想叫管家……因为别人,找不到啊!

  尤其,还是我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路痴。

  “555,我迷路了。”

  那头的魏光阴方接起电话,便听见程改改佯装的哭意。她说自己闲着没事儿,好心来送文件,可会所太偏,鲜少有人知道。

  不知为何,这头立在秋风里的人,却忽地微微一笑。

  合约不算特别重要,晚上大家要一起吃饭,到时送去饭店也未尝不可。可江风拂面的瞬间,程改改仓皇的声音,像一柄软剑,捅在他心口,将他的心脏扎出个窟窿,一时间像有许多话挣扎着要倒出来。他赶紧正了正神,问清她所处的位置,最终用看似浅表的一句话遮盖所有。

  “五分钟后,抬头向东。”

  程改改领了命,挂掉手机,坐在路边的花坛休息。在等待计时表响起的五分钟里,她抽空幻想了五分钟后的情景。

  照这路况,魏光阴是怎么也无法将车开到这里来的,除非骑机车。

  她百无聊赖撑着下巴,眼睛一亮,莫非,自己就要和他在上海街头演一出速度与激情了?!当年刘大壮与萧何的版本令她从此无法再直视《速度》电影,今日过后,她又将怀揣期待?!

  然,女孩的所思所想,没能在五分钟后实现。

  她没盼来逆向行驶的车辆。

  也没看见故人的面庞。

  车道依然堵着,无速度,更加无激情。

  有的只是,五分钟后,东方明珠塔上,琉璃般闪烁的,她的姓名。

  当日,程改改应约抬头,便见那座东方最亮的塔,一次次闪过她的名。那是魏光阴在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她,“我在这里。”就像十余年前最深的夜,他送她迷谷,为她指引道路。

  行人们都匆匆低着头行走,鲜少有人抬头望耀眼明珠,此景引起的轰动也比街头飞车来得少,可程改改忽然想哭。

  本来,她已在无数个睡不着的夜里自我安慰过。人的一生,遗憾众多,也不差他一个。现在,她明白,是差的。

  命运为她安排那么多遗憾,想要她立地成佛。可是,她不想成佛了。她只想那个叫魏光阴的男孩,余生都陪在自己身边。用世间最平凡的姿态,陪她散步。温粥。聊天。立黄昏。

  会所就在明珠塔附近,魏光阴站在楼下最显眼的地方,等女孩到来。

  没想她依旧是用跑的,风尘仆仆,喘气不停,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他越步去扶着她,看她好半晌才抬头,悠然笑说,“我的娘啊,我平生第一次上这么显眼的位置诶。”

  依旧跳跃的思维,永远灿烂的脸庞,青年男子千言万语如鲠在喉,好半刻才道:“第二次。”

  “啊?”

  “第一次是十八岁,上滨城电视台,洋洋得意说自己性格比别人好。”

  他看了那期比赛!他竟特意去看了!并且,记得。

  有人心底正惊涛骇浪,青年却已恢复云淡风轻,“走吧。”从善如流扣着文件,连带牵起她的手,说。

  黄浦江的晚风醉人,醉得她眼花缭乱,醉得他发丝翩跹。一朵早已种下的花,在这醉人气息中抽芽结苞。

  女孩手心出了汗,却施施然跟着。走在前方的男孩有所察觉,恍惚上扬了嘴角,被几道霓虹染得斑斓。以至很后的后来,这人海如潮,她于万千人中,却只记得这一笑了。

  我决定告白。

  当盛杉接到我这通无厘头的电话,没表现出多么惊讶,只问,“哦,你打算怎样做呢?”

  多年心事即将破土的感觉,就跟陪葬的财宝重新被挖出来一样,我兴奋难耐,连声音都发着颤,“我正在和他的合作对象一起吃晚饭,等会儿趁机我就多喝点酒……”

  她打断我,“酒后乱性?”

  “不,喝醉了,就要他问我问题。”

  大致剧情是,喝醉以后,叫魏光阴问我,结婚以后会不会出轨。然后我就回答,如果新郎是你,就不会。他继续问,如果新郎不是我呢?我就说,那你就是我的出轨对象。

  “怎么样怎么样?这告白是不是很牛掰?!”

  盛杉当头泼了我一脸水,“他可能并不关心你会不会出轨,不如你出柜,反应可能大些。”

  心塞。

  “这可是我从微博上找了好久的神句。”“喝醉的是你又不是他,为什么会问你这种傻逼问题?”想想也对,“那你觉得怎么办?”

  那头的女子依旧淡定,“你只需要会说一句话就行了啊。”“哪句?”

  “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停。”

  她说,我喝醉了肯定会耍酒疯吐一身,只有魏光阴帮我收拾烂摊子。届时他帮我脱外套,我就表面欲拒还迎,内里心神荡漾……她还没说完,我脸色一赧,“盛杉!你流氓!”吼声震天。

  无奈我打了太久的电话,魏光阴已出门来寻,语气抑扬顿挫:“心想你不会又走丢了吧……”结果我在配合盛杉耍流氓,真是好对不起我的清风少年,干脆利落挂断!

  殊不知那头,盛杉也在吃饭。对面坐着两个人,一个周印,一个叶慎寻。

  见盛杉收了线,周印切了盘子里的一小块牛排,面不改色递到盛杉碗里说:“你发短信叫改改冷静点,这种事情,献个吻就够了。”

  盛杉秒悟,他这是要报复叶慎寻,当初在医院可一点儿面子也没给他留。

  他们这样的男人啊,好可怕。关键她还真听话地发了这短信。陷入爱河的女人,更可怕。

  不过,如今陷入爱河的不止盛杉,还有我,于是可怕的我,就真趁此机会将自己灌醉了。压根不管什么医嘱啊,忌口啊,酒精啊,辛辣啊。因为这么多年过去,我比谁都清楚,有些事,经不起等待。

  后续发展我有些记不清了。

  似乎醉眼朦胧中,我吐了魏光阴的西装一身。

  上海初秋的夜已有凉意,他只着白色衬衣,瘦削的肩膀仿佛担着整个世界的灯光,茕茕孑立在我的眼睛里。我扒着他的前襟说:“魏光阴,你知道,在我心里,一直对你的感觉是什么吗?”

  他怔了怔,尔后似下定了何种决心,“是,什么?”

  莫名地,我脚下一趔趄,差点摔到。他趁势揽近我,衬衣襟沾染上我委屈的水珠。

  “我恨你,怨你,讨厌你。”

  不对啊程改改!不是这台词啊!

  心底的小人又冒出头嘶吼,我一把将她的头打下,跟打地鼠似地,怒气冲冲,“你别说话!”吓了魏光阴大跳,以为我吼他,白目怔怔地,却强自镇定,“哦,我不说……”

  见成功镇住他,我霎时跟苍蝇见血般,说红了眼。

  我说:“魏光阴,我讨厌你。”

  “讨厌你总是能不慌不忙地经过我身旁。”

  “怨恨你几次三番叫我体会离别的凄凉。”

  “憎恶你一直站在我的回忆里,诱惑我,让我为了重逢,而故作坚强。”

  《还珠格格》里,紫薇说,她娘想了一辈子,盼了一辈子,怨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可是……她仍然感激上苍,让她有想可盼,可怨可恨的这样一个人。我也,一样。

  “所以我讨厌你,怨恨你,憎恶你。可是,只有天知道,我多感激上苍,曾让我在十年前遇见一个,让我可厌可怨却始终放不下的男孩。那个男孩,就是……”

  “就是……”

  就是,玛德,我醉晕了!酒果然是个误事的玩意儿!

  再醒来,魏光阴就躺在我房间的沙发上,应该一晚上没睡好,脸色欠奉。

  我想起往年在呈坎,我也喝醉过一次,叶慎寻和他的宝贝弟弟叶慎星说,喝醉后的我,大跳钢管舞。想想这辣眼睛的画面,我怂了,抱着被子问悠悠转醒的人,“我昨晚……没跳什么奇怪的舞吧?”

  魏光阴睡眼惺忪,随意抓了一把头发,“没有。”

  我拍拍心坎,还好,他复又说,“只是强吻了我。”

  ……

  他正儿八经的脸色,差点就让我相信了。幸亏我想了想,要是真强吻了,他还能呆在我房间泰然自若?不把我丢上大街?那可是被私藏了笔记本都要以牙还牙的主,更何况被玷污了清白。

  是的谢谢,我完全没考虑自己的清白,我可耻。

  期间,害我脸红的始作俑者已飘然出门去洗漱,不一会儿站在门口,对我勾了勾手指,神色有着逗弄宠物的戏谑。每当他露出这表情,我的头就嗡嗡,又紧了紧被子,“干嘛?”

  他也不扭捏,“你果然没打算赔我外套吗?”

  好意思吗?刘大壮一个暴二代,都不会同我计较一件外套。你一富二代,还这么小气哦。

  我的想法被魏光阴洞穿,他难得闲散的模样,两手一摊,“所以我不是他。”

  嗯。所以我那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