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的我实在看不过眼,走到叶舜山身边象征性劝了几句,“算了爷爷,拐杖打人挺疼的。不如,试试这个吧?”

  刷地,我从背后抽出角落找来的一截钢管,叶慎寻顿时气得脸青白黑,遥遥指着我威胁,“程改改,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话落,叶舜山更气,顺势接了我手里的钢管指着他,“魂淡,你过来,我保证打死你。”

  哈哈哈哈哈……

  火上浇油完毕,我内心弹出无数条弹幕,看叶慎寻长腿往我方向来,头顶警铃大作,赶紧开溜。

  逃跑时,叶舜山拔高的责难若隐若现传进耳朵。

  “你好歹也年长五六岁,从小却只知欺负人家!”

  骂得好!

  额,从小?

  后来,我不知两爷孙说了什么,自己兴致勃勃跑回病房刷剧。

  某频道正在放一部老旧的偶像剧,《绿光森林》。大致讲说,在一个名叫绿光森林的地方,帅酷男主角尚年幼时,曾对一个叫苏菲的女孩许下承诺:“你是我的公主,我会永远保护你。”刚承诺完,男主角不得已要回城堡,可长大后,依旧寻寻觅觅他记忆中的公主。

  这位叫苏菲的小公主,有位恶毒的姐姐还是妹妹什么的,冒充了苏菲的身份,得到了留在男主身边的机会。

  我正看得起劲,连瓜子都忘了磕,恨不得砸掉电视拍醒男主。“你是不是瞎?你的苏菲在旁边啊!你说过她是你的公主,要永远保护她!”可为什么,到最后所有的大风大浪,都是你给的。

  所以说,思维太丰富了也不好。看个电视,也能脑补。

  叶慎寻推门而入时,我正发呆神伤,手里还捏着一把葵花籽。他徐徐而来,表情慎之又慎,微俯身,将我右手心里的瓜子一把夺走。我正要翻滚同他理论,他温热的掌心忽然握住我的,定眼打量,好像我手心里,握着绝世珍宝。

  我被过于近的男性气息吓到,一动不动,缩着背将他打量。男子方低头便寻到什么,睫毛忽然快速地颤了颤,声音发哑,似自言自语。

  “真的,是你。”

  那里,赫赫立着一颗暗红色的,掌心痣。

  二十二年前,我的母亲,曾带我造访过叶家,就在我父亲意外去世后不久。

  她想求叶舜山收留我,却被提醒说,若我长在叶家,魏延便知我行踪。按照他的脾性,能做出什么斩草除根的事,谁也料不准。于是,她只能狠心一下,将我扔到鸟不拉屎的祥和里,任我天生天养。

  那时的叶慎寻也不过五六岁光景,正是胡闹的年纪。齐悦英抱着我登门,被请去叶舜山的书房,将刚满周岁的我交给叶家保姆,却叫六岁的叶慎寻一眼看上,将我当作玩具抱走。

  据说儿时的我皮肤好到天怒人怨,白白嫩嫩,大眼玲珑,睫毛卷翘,整个翻版的SD娃娃,只是略微圆润了些。

  小叶慎寻趁保姆不注意,偷偷将我抱到院子,放在秋千上,和裤衩儿伙伴们玩过家家。

  设定里,他是富可敌国的小王子,我是命中注定要嫁给他的公主。秋千上,刚满周岁的我好像能听懂台词般,还直冲着他傻笑。

  可问题来了,在场的王子不止他一个呀?

  玩在一起的都是富家公子,个顶个儿地不认输,其中一胖胖的肉团子站出来,指着我奶声奶气,“你说她只能嫁给你,凭什么?”

  叶慎寻霸道属性天生自带,黑咕噜的眼睛转了转,瞅到院内的老槐树木桌上,还没做完的算术题课本。那摊开的课本中央,躺着把小圆规,立马计上心头。

  “凭她身上有我的记号。”

  说完,风驰电掣拿来圆规,真当我跟没血没肉的洋娃娃般,将银白色的尖锐,猛扎向我右边手掌。

  小婴儿的肉嫩易破,他不讲章法的一针,我顷刻血流如注,震天响的哭声引来保姆和我妈,以及还健步如飞的叶舜山。

  彼日的化痕技术还没如今这样发达,包扎以后,伤口处结了痂。等到痂脱落,我的掌心从此有了一个暗红色血口。针眼大小,看起来与痣无异。

  所以,佛祖从来没在我身上刻下什么诅咒。为我留下痕迹的人,是叶慎寻。

  之前,他曾恍然见过我的手心,却与所有人一样,以为那是天生的痣。尽管他也知,我是齐悦英的女儿,却不清楚齐悦英的丈夫,正是叶舜山的关门弟子。更不知,齐悦英便是当年找上叶家门的年轻女人。那时的她还素颜朝天,眉目并未被现实操练得锋利,着一身长裙,仙气飘飘,还在他挨打的时候,露出过哭笑不得的表情。

  没错,那也是叶慎寻记忆中,挨的第一次打。

  当日的叶舜山用尽办法要他道歉,小叶同学倔着脑袋,横横的,就是不道,嘴里振振有词,“我有什么错?她本来就要嫁给孙儿,我不过留个标记而已!”一时间,原还气急的我妈,不知该哭该笑。

  大概,这也是她选择向叶慎寻抛橄榄枝的缘故?

  命运安排我们重逢,在时光里,在人海中。兴许多年前,我们就为彼此的人生留过一把逃生的钥匙。无奈当时的我,尚不知。

  病房里,电视还在放着。

  愚蠢的男主还是没能认出他真正的公主,可我面前人那如梦初醒的神色,仿佛在讲,他已经找到了。

  霎时,叶慎寻想起方才同叶舜山的谈话。

  他说,“你们年轻人的恋爱,我们老年人是看不懂了。若你姥姥还在世,我哪舍得这样将她对待?感情不是革命,一味攻城掠地就能大获全胜。而是她为青山,你如松柏。粉身碎骨,永不相负。”

  男子大震,片刻后垂眼盯着地面,“青丝白发赠与她,拱手河山赠与她,又如何?关键,她不肯收。”

  “傻孩子,哪有一付出就想着回报的呢?你孤高一世,不也尝过失败的味道,奋起直追,才有了如今的慎周?她愿不愿意收,和你有没有诚意送,是两回事。”

  到底姜是老的辣,叶慎寻醍醐灌顶。

  此刻,覆着女孩温润掌心,他深埋已久的誓言,终于脱口而出。

  “程改改,你……别再逃跑了。”

  见她眨着无辜的双眼发怔,叶慎寻顿了顿,常年紧蹙的额头忽地舒展,颠倒众生笑了一笑。

  “从今以后,我不会把你交给别人。因为连我都保护不了你,那么,没有人可以。”

  他字字落地,一锤定音,成功惹得女孩鲜妍的眉眼,如水般灵动撒开。

  与此同时,电视背景音乐忽响,功力不减的苏永康,低吟浅唱。

  如果你/等得太久/请相信我/不曾停过

  为了到你身边,他不曾停过。

  “慎周公开出声明道歉,称有关魏氏报批资质的消息乃X子公司员工空穴来风,并表示后续将与魏氏有多方面合作,并无坊间传闻的水火不容。”

  消息一出,滨城商圈地震。

  这样的陷害比比皆是,大家倒不惊讶,惊讶的是慎周总经理叶慎寻,竟会撒手让事情演化到这种地步,那可是啃了人肉不吐骨头的主。

  魏光阴手边的报纸热腾腾,他默然集团股票K线图不断往上伏,直到私人线被接近。

  “放人。”

  电话那头的男子言辞简洁,青年抿唇,沉吟片刻道,“我说过,属于魏氏的一切,如何拿走,怎么交回来。”

  车内空气不流通,叶慎寻渐渐不耐,“何氏那笔买卖,是老家伙主动找上门的。就算你要,也得人家松口才行,我做不了主。”

  “哦?”迎来抑扬顿挫一声,“倒没听说过,还有叶长公子做不了主的事。太平本是将军定,不叫将军见太平,哪有这样的理?”

  叶慎寻抚额,几次三番交手,直到现在才惊觉,敌人并没想象中的好对付。

  魏氏正处于清理门户时期,齐悦英的党羽挨个要拔出并非易事。没有确凿证据,他们依旧是插在心脏的毒瘤。知道魏光阴等不起,叶慎寻原想采取拖延政策,奈何还有人更等不及。

  忽地,眼前闪过娇俏明媚一张脸,车上的人启唇,既妥协,“你只管说,我做。”

  得知老板要将到手的肥肉重新送到魏氏嘴里去,沛阳急得跳起来,“若我们主动违约,不也将面临大笔赔偿金?”魏光阴正是做这样的打算,决定坐实睚眦必报的人前形象,给其他蠢蠢欲动的企业以警戒。

  叶慎寻当然明白,可现今掌握主动权的是他,要将齐悦英救出,只有这个办法。

  周印倒没什么意见,“这种不适的感觉,也还蛮新鲜。”难得受制于人,也算棋逢对手罢。

  临结束通话,魏光阴手指轻轻点了点桌面,“我与叶总不过口头承诺,难道你从没担心,事成之后,我过河拆桥?”叶慎寻饶有自信地闭了闭眼,“你不敢。”明明简单三个字,却说出了割皮刮肉之感。

  他确实不敢,手里王牌就一张,逼急了叶慎寻,自有阴损方法接招。集团风雨飘摇,此时的自己没多余心力去应付。况且,他也是真心想放了齐悦英。

  何伯老了,耳力还好得很,等通话彻底没声音,才缓缓道:“叶总对程小姐用心不比先生差,您该放心了。”

  齐悦英出事之后,魏光阴便想过程改改会求到自己门下,也想好了所有应对之策。

  他既然决定放她自由,别抱着对自己的初心苟延残喘,那么,齐悦英便不能轻易放。走投无路之下,她能求的人,只有叶慎寻。原先,他私下已安排好人,佯装不经意将程改改捐肾的事透露给对方,必定能博取怜惜。然而没等到预定时机,叶慎寻已提前知晓。

  “这样也好,顺势敲山震虎,”窗前的人神色不定,“叫余下的有心者不敢轻举妄动。”

  何伯突然想摸摸那道孤绝的背影。

  甚至觉得,秉承老先生的遗志,步步逼迫他为了集团着想,是否也是一种错误?

  那夜程穗晚跪在雨里,自己的一番话,也句句陈述着放弃,才是于彼此而言最好的路。可从那晚以后,青年的脸上,再没出现过笑容。

  很多年前,在祥和里,小主子还不是这样的。

  他虽然心魔缠身,却还记得嘴角该怎么扬。男孩酒窝明显,目光不自觉地追随着,漫山遍野跑的一个姑娘。

  那就是永远,该多好。

  老实讲,叶慎寻这段时间的表现,简直让我想把另个肾都捐给他。

  他不仅遵守承诺,与魏氏集团的人交涉,割地赔款丧权辱国,只为将我妈解救出来,还在其他地方对我多般照顾。譬如,在和沛阳搭伙斗地主的时候,赢光我。

  赢光我……赢光我……赢光我……

  其实,也不能怪他。

  他可能还耿耿于怀,当日在病房对我情深告白,说什么要保护我介个小公主时,我大煞风景地问了他一句,“难道……你也看《绿光森林》?”

  要不怎么说,我的人生,就是一出悲剧。即便遇见了无所不能的霸道总裁,也无法叫他爱我到欲罢不能,成日只能想着怎么弄死我作罢。

  但是,在吃上面,叶慎寻对我终于不再那么苛刻。

  生过病的人都有体会,扎久了点滴,浑身拔凉拔凉地,就想吃点最爱的东西温暖精神与身体。对我而言,最爱的食物莫过于肯德基,于是叶慎寻吩咐沛阳去卖,却被尽职尽责的主治医师拦在门外。

  彼时,叶公子正在外地出差,被医生拦下的沛阳不知如何是好,一个电话过去求救。病房里的我等不及了,光脚跳出来,猴急猴急地凑上前去,便听话筒远远近近传来一句问询,“真不可以吗?”

  “是的,叶先生,不行,如果你不希望程小姐再出什么问题。”

  那头一默,似在思考,还有刷刷翻页的声音,估计同时还在看资料。

  末了,他翻资料的手顿住,“抱歉,我想了想,还是不能理解。怎么能叫那么爱吃肯德基的人,看着奥尔良鸡翅却不能入口?太有违伦常了吧。”

  噗。有违伦常的是他吧!这奇异的脑回路。

  可因他这一句,我长久以来纷乱不安的心,活像清晨遇见雨露,整个世界都温温润润地,焕然一新了。

  结果,我还是成功吃到了肯德基。因为叶慎寻打了半夜的电话,咨询完国内外所有肾内科名医,得到的答案是控制食量,问题不大。

  不仅如此,之后几天,他都按时按点地打电话来报道,说今天去哪儿了,又做了什么,明天要去哪儿。

  “这趟出来是帮叶氏踩点。过不久,扶持乡农政策一出,各市的下属乡县,在农业种植方面的技术会正式与城市接轨,滨城也不例外。我这么说,你懂不懂?”

  若讲给周印听,估计他能迅速发现其中商机,用所有钱买下滨城近郊的农地,再结合叶氏引进的技术,招商引资,大捞一笔……但给我听,我只能迷茫地摇摇头,“莫非,你想告诉我,你要回乡下去种地?”

  叶慎寻弯了弯嘴角,“看来,你这辈子想发财,只能靠嫁人了。”

  分明只是玩笑话,我脸却莫名一红,“不用,我本来就是富二代!”我还有X千万呢!吼完,就要摔手机,却又听那头男子清了清嗓说,“这个镇上没有乱七八糟的地方,都是正规宾馆。”

  起初我没明白,什么叫没乱七八糟的……半晌才反应过来,他指的该是ktv那样的地儿吧?不仅灯红酒绿,还有撒娇起来惊世骇俗的小浪蹄子,我还被小浪蹄子气得撞到了头!想想就气。

  见我迟迟没反应,叶慎寻以为我不懂其中深意,干脆补充得更明显了,“没有你讨厌的小妖精。”

  突然,我的脸烫得更厉害,一颗心跟着电流沉沉荡荡,十分古怪。原想回句“干老娘屁事!”,出口却近似娇嗔:“你说没有就没有?”吓得刚要进门的沛阳险些滑一跤,我赶紧扣了手机,烫手山芋般扔开。

  五分钟后,屏幕提示有消息,打开,是叶慎寻发来的几张图片。图片内容无外乎宾馆内设,以及窗外黑漆麻糊的街道。最后一张,是证明自己正乖乖看资料的,自拍……

  无框眼镜夹在男子高耸的鼻梁,比平时的叶慎寻多了一分斯文清俊。他好像不太习惯如何找角度,对着镜头努努嘴,做出怪异表情。至此,我才算真真体验到,什么叫千娇万贵的宠法。

  但,我忽然有些怕。

  怕今日他出于报恩,对我的宠溺犹如千江汇海。待他日,我又哪里惹大爷不高兴,这江海倒头袭来,届时身后空无一物的我,根本不可能抻得住。

  结果,越怕什么,越是会发生。

  叶慎寻出差回到滨城后,我已经在盛杉等人的帮助下出院。

  打听到我的小公寓在哪儿,他无论如何也来坐坐,甚至趁我不注意,拿走了公寓的备用钥匙。

  “你拿我钥匙作甚?!”

  我跳高去抢,却高估了自己,只能任他在房子里转了大圈,点头沉吟道:“嗯,还是周印办事靠谱。”

  想来他也是好意,特地前来检查我公寓的防护设施。包括火灾煤气等隐患,都一一被他瞧在眼里,要我防范于未然。为表感谢,我开口留他坐一会儿,去厨房给他泡了杯茶。

  茶叶盛杉给的,正是Q大百年校庆那种。别人送盛家父母的,她曾听我说过口感好,有心留了小半。

  端着热气腾腾的杯子回到客厅,叶慎寻已经不见了。

  公寓就巴掌大,除了客厅只有一个卧室,寻过去,发现他果然好奇到开始打量我的闺房,真是变态。

  房间刚被我收拾出来,对一个强迫症患者来讲也不算乱,墙是墙床是床,衣服在衣柜,相片在相框。

  相片在相框!

  我随手将茶杯往就近的地儿一放,猛地冲进去,叶长公子将好拿起相框转头,冲我扬了扬,“我说怎么出个车祸醒来,照片就不见了。”他以为掉在山崖,还曾派人费心费力去寻找。

  “哦呵呵,发现照片里的我太美了,忍不住收藏了一段时间。”

  “既然是收藏“一段”时间,”叶慎寻慢悠悠开始拆相框,“现在该物归原主了吧?”

  说完,相框的暗扣已经“哒”一声提示解开。

  我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大概认为这张婚纱照片内容过于敏感,若叫其他人瞧见,指不定生出什么误会,遂下意识想抢回来,放在自己的地盘比较安全。

  “怎么能叫物归原主呢?那上边也有我的出镜啊!”

  生龙活虎地,哪像少了个肾,简直激素过剩。

  叶慎寻洞穿了我的想法,面色霎时罩上一层不畅快,从了我抢夺相框的行为,五指一放,“就这么担心照片流出去,怕你的光阴误会?”

  这句大实话,我不能反驳。可眼看着叶慎寻面上黑云毕露,还是忍不住吞咽了下喉咙,画蛇添足解释:“不止他啊……你好歹也是滨城著名的黄金绅贵,本来我两就没有的事儿,万一阻碍了您的好姻缘,会遭报应的。”

  男子斜睨我,抄着手,皮笑肉不笑,“你早就该遭报应了程改改。践踏别人的真心,装作看不见,比阻人姻缘更可恶。”语毕,转身走出门外,连说话的机会都不再给我,背影冷冷淡淡。

  至此,我和叶慎寻近一周不曾碰面,也没他的任何消息。写稿子之余,莫名觉得生活有些寂静,干脆去见了齐悦英一面。她罪名确凿已被收押,但魏氏还没有启动检控程序,便一直这么拖着。

  齐悦英本来不愿见我,后来大约也了解我的执着,知道我见不了人必定不走,这才现身,拿起听筒与我说话。

  “你又来做什么?”语气严肃,仔细这是个是非之地。

  她憔悴了许多,面容上的,神情依旧蔑视众人的样子,似乎还立于不败之地。我组织好措辞才说,“我来是想告诉你,再忍耐一段时间,魏氏那边已经答应放人,只等他们与慎……”

  话未完,被厉声打断,“你跑去求他了?!仇人的儿子?!”

  似乎在她眼里,头可断,也断不能在魏光阴面前无尊严。

  “我没、没求过他……”出口却心虚,赶紧转移话题,“是叶慎寻帮的忙。慎周出的公告你应该看见了?他和魏光阴还私下约定,要将环保项目还给对方,等合约一签,就是你被释放之日。看来,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讲到这儿,竟有些灰心失望。

  我曾经以为,他,不一样。

  “不管你求的谁,别做这些无谓的事了,我不会出去的。”

  她斩钉截铁一句,像一道雷打在我的天灵盖,眉峰一凛,“为什么?!”奇了怪了,这年头还有人喜欢坐牢的。

  齐悦英懒得与我多说,留下一句:“我的事不需要你管,毕竟,你哪位呢?简直很傻很天真。好多事情,你根本不懂,以后也别再为我这个狠心的女人奔忙了,不值得。”说完,嘭一声挂掉听筒。

  我这次没装傻,是真傻了,扒着玻璃缝隙冲她吼,“我不懂,你倒是对我讲啊?!”

  “整天颐指气使、盛气凌人,还真以为自己是仙人掌啊,可以独立成活?就算你是油盐不进的仙人掌,好歹我也是从你身上长出来的刺。你刺了别人,难道连自己也不放过吗?!”说着,眼里已有莹润的迹象。

  我拼死拼活才为她求到的机会,她轻而易举就抛在脚下,还踩两脚。对,我还真是不懂,无法明白!

  齐悦英不愧戏子出身,腰板很直,两块蝴蝶骨隔着宽荡的衣裳也能窥出一二。也正是这副飘逸的背影,将我拒绝在看守所的栏杆外,不言不语。

  待白色身影要消失,我彻底泪崩,扒着栏杆的姿势,像抱着空难过后的降落伞。

  “妈!”

  我高声叫她。

  兴许是这突然的亲密打动了她,行走的人终于停下脚步,静静听我说完最后一句话。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作过你的亲生骨肉?你总是对我很冷很冷,冷到我心灰意消,却又叫我看到一点渺渺的希望。对不起,我不像你和爸爸,生来没有那么聪明。所以,你能不能亲口告诉我?请你亲口告诉我,”

  “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话到最后,我泣不成声,顿觉面颊两旁不断有涓涓细流在淌。

  本以为,这句话,此生我只会向一个人问出。

  可这根横生的、叫亲情的刺,原来比得不到所爱,更叫人疼痛难耐。

  当日,齐悦英只顿了顿,终是没回答我,决绝地消失在视线。

  看守所里两个警察,将崩溃的我从地上扶起,面色不忍,“小姑娘,哭也没用,这个地方啊,有进没出……”

  另一个用胳膊肘撞撞缺心眼儿的同事,“怎么说话呢?”

  “那你倒说,该怎么安慰?”

  “经济罪,顶多关个十几二十年,总有出头之日。”

  “你这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眼泪还挂在眼角,还看着这哥俩唱双簧,又唱不出个名堂,吸了吸红鼻子,“请问,你们到底能不能安慰我了?要是不能的话,我想先走了……”

  略显年老的那个“嗨”一声,“你一个被安慰的,你还急了?”

  ……

第12章 谶语

  诚如以前对魏光阴所言。

  但凡我心情不好,就要给刘大壮打电话,要他陪我出来吃小龙虾。

  尽管,他是个贱人,什么重要的事情都不会和我商量,还总喜欢听从自己天马行空的臆断,整颗心也都偏向少女程穗晚,可……我只有这么一个肯陪我吃小龙虾的朋友了啊。

  接到我电话,丫来得很快,还拖上了好淑女,因为我曾经说,看见刘大壮与好淑女同框的画面,就叫人忍不住想起“小美好”三个字。

  为什么呐?我也不清楚。

  明明并非两情相悦的男女,却总能让我回忆起最纯白青葱的高中岁月。

  那时,我也喜欢黏在魏光阴背后,不管他做出多么冷淡的表情。曾几何时,我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却原来,不过痴心妄想而已。

  小龙虾照例三份起上,却因为刚出院的缘故,不能太辣,不够过瘾,干脆罔顾好淑女的阻拦,要老板上半打啤酒助兴。

  我摆明心情欠奉买醉来的,好淑女如何劝得住?偏偏刘大壮也是个经不住煽动的角色,我一提程穗晚三个字,他立马莎士比亚附身似地,悲情难敌,仰头半瓶啤酒就下了肚。

  要不怎么说,就喜欢和他吃小龙虾!因为够豪爽。

  又一个冬天蓄势待发地要降临,好淑女裹了外套,一会儿劝刘大壮,一会儿劝我。

  “刘维,你别喝了行么?破事儿往心里搁不是你的风格啊。你再喝下去,程程姐又得进医院了。”

  “天啦噜,程程姐,你慢点儿啊,本来酒量也就那样儿,和他逞什么能?”

  整晚就听见她啰啰嗦嗦,恨不得塞两个龙虾进她嘴里。

  夜越深,空气越冷,我酒劲上头,被风一吹,打了个哆嗦,忽然开始哭,“唉,好冷啊,怎么这么冷。”这是我已经喝醉的表现,刘大壮十分上道,借着最后一丝清醒,曲指敲了敲我的脑门,“来,开始既定流程,打我。”

  知道为什么只有刘大壮肯陪我喝酒吃小龙虾了吗?因为我喝醉就打人。上海那回,也不知靠着多惊人的意志力,才没对魏光阴下手……

  可今晚,我也没对刘维下手。

  我只知道呜呜呜地哭,刚开始哭诉我妈不要我,后来哭诉魏光阴不要我,最后说,“苍天吶,居然连叶慎寻也不要我了。”好像潜意识里,我想过被任何人抛弃,却唯独没有他。

  这样的自信,也不知何时植入脑海的。兴许,从他给我发的那张自拍开始……

  听我反反复复念叨,叶慎寻是说话不算数的魂淡,明明说保护我,真需要他的时候,人呢?!为了赶紧解脱,好淑女立马掏出我的手机,给通讯录上一个恶魔头像的人打过去。

  “喂,叶总吗?那个、程程姐喝醉了,在东桐路第一家大排档……”

  话没完,那头猛地挂了电话。

  听见滴滴滴的忙音,我霎时哭不出来,腔一闭,仰头又喝了大半瓶。

  没过多久,在好淑女的夺命连环扣下,叶慎寻终究是来了,脸色和夜色一样墨黑。

  “先送你们回去吧。”他扭头朝刘大壮与好淑女说。

  刘大壮有心要醉,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好淑女吃力地扶着他,也就不再矫情了,“谢谢叶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