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漂亮的惊人的手指如同弹拨竖琴一般在雪白的女/体上游移,所到之处,欲/火焚烧,以至于女子不得不抬起身体,极力迎合这销魂的挑/逗。

女子修长的大腿像茑萝一样盘亘在男子紧/窄的腰上,两个人就像两把甜白釉彩的勺子,紧密贴合在一起,毫无缝隙。

随着节奏的加快,温禧只觉得灵魂仿佛仰面躺在初夏时节的草地上,被阳光懒洋洋地照射着,微微开启的唇因为接吻像即将绽放的花苞一样肿胀,还不时无意识地发出几声喟叹,销骨蚀魂。

让我死在这一浪一浪的高/潮里吧,温禧闭上眼睛,任由他带着她直上云霄。

莫傅司望着身下的温禧,她的双手攀附在他的脊背上,脆弱又坚韧,形态姣好的胸部,简直就是他最爱的甜品——糖酪浇樱桃,白如雪脂软如绵,银山皓岫红樱俏,再加上那天青色的莲花图案,要多魅惑就有多魅惑,莫傅司抑制不住地又一次垂下头去含住了一侧的嫣红。

最后,温禧一双眼眸里水波潋滟,像整个江南的雨水悉数掉落在这里面,雾蒙蒙的。

莫傅司默默地退了出来,两个人就这样赤/身/裸/体地躺在一块儿,安静地看着天花板。温禧希望他能主动说点什么,又想自己可以主动打破僵局,正犹豫着,却发现莫傅司忽然起了身,走到行李箱前,从插袋里拿出一个药瓶,旋开瓶盖,从里面倒出了一片三唑仑来。

蓝色的小药片…温禧一下子想起蔺川那些小药店上鬼鬼祟祟地写着的“新到美国小蓝片,男性的福音”,耳根顿时火烫,他难道还需要吃这个?

莫傅司瞄一眼温禧,发现她双颊火红,一脸纠结的表情,不知道在想什么。倒了杯水,莫傅司正准备将三唑仑吞咽下去,却又捕捉到了温禧复杂的目光正似有若无地瞟向他手中的蓝色小药片,莫傅司何等精明,立刻搁下水杯,冷冷地哼了一声,“Viagra?(万艾可,伟/哥英文名)你觉得我的表现还需要吃那个玩意儿吗?”

温禧被他看穿心思,羞窘得恨不得立马昏死过去。莫傅司不声不响地吃了药,重新躺回了床上,阖上了双目。

“那个,我只是看它也是蓝色的,才…”温禧讪讪地开了口。

莫傅司睁开眼睛,扭头盯住她,她一张精致的小脸上满是懊恼和羞愧,细洁的牙齿还不自觉地咬住了下嘴唇,一双妩媚灵动的眼睛正有所期冀地望着他,这样的神情使得他不由想起了十八岁那年的冬天猎狐时逮到的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崽子,正是这种可怜兮兮的表情让他一时心软,给了它一条生路,结果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反叫马克西姆钻了空子,在上头大做了一番文章。从那以后,他的心干了,硬了,再也没有干过任何妇人之仁的蠢事。

别开眼睛,莫傅司淡淡道,“凡事动动脑子,有谁会事后吃Viagra?另外,再给你一个忠告,永远不要质疑一个男人的性/能力,就像你不喜欢被别人看扁了胸脯一样,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吃Viagra,即使他的那活计真的小得像春天的豆角。”

春天的豆角。温禧简直都佩服莫傅司高超绝伦的比喻功力了。想到这儿,温禧忍不住偷偷朝他的下/身觑了觑。它像一个生闷气的孩子,有些颓丧地歪斜着,懒散的模样和它的主人如出一辙。

温禧的脸又红了起来,天呐,她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正要慌乱地调转视线,却惊奇地发现颓唐的小孩子缓缓扬起了脑袋来。

“Собакакале!(狗/屎)”感受到她的目光,莫傅司恼怒地咒骂了一句,一个翻身,他牢牢盯住温禧,“是你自找的。”说完便低头咬住了温禧的耳珠,在唇齿间尽情逗弄。然后是唇瓣、锁骨、胸脯,不再是先前的和风细雨,这一回的他来势汹汹,几乎不给温禧喘息的机会。快感里伴着拉扯神经末梢的痛感,温禧只觉身体里两股气流在拉锯,犹如身处冰火两重天,。

莫傅司尽情地在她的体内冲刺,带着她蹈海踏浪,一个巨浪打下来,温禧几欲窒息,唇缝里发出破碎的呻吟,像被无限拉伸的丝线,随时可能绷断。

坚硬和柔软碰撞在一起,隐约还能听见“啪啪”的声音,仿佛有无数曼妙的蓝色莲花在夜色里悄然怒放,花蕊如触手一般探入神秘的未知世界。

莫傅司双眸里微微泛红,苍白的双颊也沾惹上了不寻常的绯色,更显得妖艳,此刻的他跨坐在温禧诱人的胴/体上,宛如不带皇冠的王者。温禧只觉得灵魂在一次又一次的撞击里飞离了肉身,然而莫傅司却似乎依旧兴致正浓,丝毫没有罢手的意思。

如果你男人的那活计只有春天的豆角大小,你践踏了他的男/性/权威,不要紧,即使“体罚”,也不过是隔靴搔痒;但是如果你不幸得罪的是像莫傅司这般“性/能”卓越的男人,那么,你将死得很惨…

也许是意识有些昏沉,温禧迷迷糊糊地呜咽起来,“我疼…”

莫傅司身体忽然一僵,动作缓了下来。

温禧的眼眶里有湿湿的泪水,莫傅司再也无法前进半分,一言不发地退出来,莫傅司起了身,冷淡地说道,“只有这样,你才会记住我的忠告。”说罢熄了壁灯,径自将线条优美的脊背冷漠地对着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除了绵长的呼吸声,身后没有其他声响。她似乎一直都很安静,像他温驯的影子,莫傅司估摸温禧已经睡着,缓缓起了身。

从床头柜里摸出一根铝质管状药膏,莫傅司神态复杂,犹豫了半天,他终于还是拧开塞子,将里面的膏体小心翼翼地挤出来,涂抹在了温禧的私/处。

温禧其实一直没有睡着,她紧紧闭着眼睛,感受着他又轻又缓的动作,并且竭力让自己的呼吸平缓,不让他看出端倪。心中仿佛有一股涓细的暖流在静静地流淌着,温禧指甲掐进掌心里,以免自己的身体震颤。

药膏涂上去非常舒服,不过他怎么会有这种东西,温禧又觉得有些不舒服起来。女人总喜欢以为自己对男人而言是特别的那一个,一旦发觉雨露独享其实是甘霖普降,便觉得自尊严重受挫,其实她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他对自己与众不同?像他这样的男人,天生就是来伤女人的心的。

何况男欢女爱,本来就是两厢情愿的事。他既没有凌/虐她,亦没有对她施/暴,只是性/能过于“持久”罢了。

“接触过真枪吗?”刚和弗拉基米尔通过电话的莫傅司忽然扯下刚套在脖子上的领带,一面利落地脱了衬衣。

他的身体温禧早已经不是第一次看,但还是控制不住地心如鹿撞,那流畅的脊柱线条,两侧的肩胛肌肉,劲瘦的腰肢,温禧一下子想起了那奇妙的触感,赶紧转移视线,“大一军训的时候,我们有过一次实弹射击。”

莫傅司嗤笑一声,“我知道,穿灰扑扑的迷彩服,然后趴在地上,老土的八一式半自动步枪,一个人三发子弹,耳朵里还要塞两团棉花,还有教官在一旁守着防止擦枪走火,就你们这阵势,山里面的麻雀都被你们的吓得不生蛋了。”他一面说,一面换上了一件雪白的运动T恤,衣服不知道是什么料子,贴着身形展开,愈发衬得他身材出众。温禧只看过他穿三种衣服,衬衫、西装、浴衣,此刻第一次看见他穿T恤,居然有股说不出的好看,带着一种从未在他身上看见过的活力与生机。

莫傅司换好一身行头,发现温禧还呆立在一边,他眉毛微微一蹙,“怎么还不去换衣服?”

“啊?”温禧这才如梦初醒,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摆,赶紧将裙子换成了长裤。

莫斯科的夏日并不像蔺川那般襖热难当,反而带着一种秋季的清凉感。莫傅司开着悍马朝一条偏僻的小路上驶去,随着离市郊越来越远,空气也愈发明澈,就连视线也愈加开阔起来,老远温禧就看一大片的胡桃木像卫兵一般拱卫着一座造型古朴的建筑。

有体格健壮的男人打着手势指引悍马泊至车位,一把到位后,莫傅司跳下了车,车钥匙在他漂亮的食指尖滴溜溜地打着旋儿,“弗拉基米尔少将呢?”

“弗拉基米尔少将让您去老地方。”

微微一点头,莫傅司扭头看一眼温禧,便迈开一双长腿往胡桃林深处走去。温禧亦步亦趋,紧随其后。

一路上温禧看见不少年轻俄国男人,他们大都衣衫不整,嘴里叼着雪茄,正三五成群的说笑,看见温禧,好几个还吹了口哨,但眼光一旦触及莫傅司,立刻乖觉地偏过头去。

建筑物被掩映在绿色的枝叶里,影影绰绰只能看见灰色的外壳墙体。莫傅司领着温禧走一扇铁门后进了内里。

是一圈螺旋状的铁质楼梯,早已锈蚀得不成样子,踩上去叫人心慌。光线很暗,粗糙的墙面仅仅刷了一层水泥,温禧心下狐疑,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楼梯的尽头是好几间连号的房间,通通安着铁质门栏,莫傅司径直走到在中间的一间,抬起脚,对着铁门就是一踹。铁门栏发出一阵哀鸣,然后就听见吱嘎一声,门开了。

一个穿着高筒皮靴的白种女人出现在门后,她只穿了一件略长的军装,堪堪遮住臀部,黑色吊袜带衬着她雪白的大腿越发勾魂。胸脯那里的扣子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将扣未扣,露出黑色的蕾丝花边。看见莫傅司,她猩红的嘴唇微微一翘,甜嗲道,“小公爵来了。”

莫傅司嫌恶地撇开视线,搂住温禧的肩膀,进了内室。

弗拉基米尔正在拆弹匣,身侧还有两个霹雳娇娃,都是清一色的军装,又小又紧,绑在惹火的娇躯上,那样的身材,温禧自叹弗如。看见莫傅司,弗拉基米尔咧嘴一笑,“嗨,莫。”

温禧趁机打量内室,内室占地面积非常大,但长宽比例却有些失调。四壁是天然的砖石,未加任何人工雕琢,在朝南的一面墙壁前面,放着一排人形靶。

北面则随意地搁着一圈真皮沙发,钢化玻璃的茶几上零乱地放着好几只酒杯和酒瓶。

“玩一把?”弗拉基米尔表情邪恶如同撒旦,一把乌金色的手枪在他的掌心里发出沉沉的光芒。

“沙漠之鹰?”莫傅司睨一眼弗拉基米尔手里躺着的手枪。

弗拉基米尔含笑将沙漠之鹰朝莫傅司的怀里扔了过去。接过枪,莫傅司在掌心里将锃亮的沙漠之鹰把玩了好一阵,这才弯腰将茶几上的弹匣拿起来,利索地上了弹膛。

温禧有些瞠目结舌,她只看见莫傅司拿起手枪,站在茶几前面,抬肘,侧身,瞄准,然后就是砰的一声巨响。

“正中红心。”弗拉基米尔一面鼓掌一面说道。

莫傅司漫不经心地放下手里的沙漠之鹰,神色淡漠,“我不喜欢这种后坐力太大的品种。”

弗拉基米尔暧昧地朝莫傅司挤了挤眼睛,“我知道你喜欢伯莱塔那种轻量级的,这倒是和你挑女人的品味截然相反,不过,你身边这位似乎…”

莫傅司双眸微眯,弗拉基米尔耸耸肩,一脸的无辜。

“她,不一样。”莫傅司纤细的手指拨弄着茶几上黄澄澄的子弹,头微微垂着,黑而密的睫毛掩去了眼底的波澜。弗拉基米尔惊讶地看着好友,脸上露出玩味的神情。

因为他们都是用俄语交谈,温禧半点也没有听懂,倒是三位军装佳人,眼睛直溜溜地往温禧身上溜,嘴里还叽叽喳喳个不停。

“出去。”莫傅司略一抬眸,冷冷地看一眼或倚或躺在弗拉基米尔身畔的流莺。弗拉基米尔了然地笑笑,从裤兜里摸出皮夹,将一沓1000卢布的纸币塞进了霹雳娇娃胸衣的缝隙里,“走吧,再不走我们小公爵就要吃人了。”

待到军装丽人离去后,莫傅司这才懒洋洋地望了望弗拉基米尔,开了金口,“这么些年,你的品味还是一如既往的糟糕。”

“横竖都是女人,构造都一样。”弗拉基米尔满脸无所谓的神气,他拿起桌上的沙漠之鹰,将扳机勾在手指上转了一圈,龇出一口白牙,“怎么样,比试比试?”

莫傅司从沙发上起了身,“家伙呢?”

弗拉基米尔蹲□,从沙发下面拉出一个金属箱,掀开盒盖的一瞬,温禧狠狠倒抽了一口凉气,金属箱里放满了各种枪械,大大小小,乌洞洞的枪口闪着钝重的光芒,还有那光可鉴人的子弹,看得人心惊。

莫傅司挑选了一把貌不惊人的手枪,拆了弹匣,将一发发子弹逐一装进弹膛里,推紧弹膛的那一瞬,伴着喀的一声,他淡淡地问道,“点射还是连射?”

“自然是连射。”弗拉基米尔也一改轻佻,将那把沙漠之鹰握在了手里,一双碧色的眸子里难得的正经。

“拿副耳塞给她。”莫傅司拉开了保险拴。

弗拉基米尔别有深意地望一望温禧,拉开铁门出去了。

很快他便提着一个纸袋回来了,拿出一副茶色的护目镜递给莫傅司,又将一个耳机式的东西给了温禧。

莫傅司将一个内置式的耳机塞进耳朵里,又扶了扶鼻梁上的护目镜,转脸看住弗拉基米尔,“一齐吧。”

“好。”

两个英俊的男人并肩而立,各自微微侧身,手指扣在扳机上,一个沉静,一个飞扬,然后温禧就听见一串枪声,伴着火药味和烟雾,即使戴了耳机,还是震得她耳膜疼。然而,眼睛却半点也移不开,拿枪的莫傅司,比平时更加危险,却更加迷人。温禧有些自嘲地一笑,女人总是对皮相好,内核危险的雄性生物没有抵抗力,却忘记了,外表鲜亮的蘑菇是能毒死人的。

“去看看弹孔。”莫傅司忽然扭头朝温禧说道。

温禧收回思绪,走到两个并排的硅胶人形靶前,两个靶上的正中红心都只有一个弹孔,很显然,两个人都是十二发连中,而且命中的是同一个位置。她忍不住朝莫傅司所站的方向瞥了瞥,轻声说道,“都是十二发连中同一弹孔。”

弗拉基米尔有些挫败地丢下沙漠之鹰,嘟哝道,“又是平手,没劲。”说完自顾自地拿起酒瓶,直往嘴里浇。

“要不要试试?”莫傅司朝温禧扬了扬手里的枪。

温禧自问没有不爱红妆爱绿装的高尚情操,对这些个火器也兴致缺缺,可是他的邀请,她无法拒绝。

“好。”慢慢走到他的面前,温禧接过了枪。枪,冷而重,握把处还依稀可以感觉到他的体温,温禧一根一根收紧了手指。

莫傅司忽然伸手包住她握枪的右手,“这样握。”

温禧觉得心脏一下子跳得快了,他整个人就站在她身侧,右臂环住她,几乎是一个拥抱的姿势。

“瞄准,对着靶心。”

“手不要抖。”

“好,保持住。”

弗拉基米尔连酒也忘记喝了,这样的莫,他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从来都是那么恶劣,耐性极差,嘴巴又恶毒,鲜少和颜悦色地对待旁人,尤其是女人。

食指已经扣住了扳机,他的手指覆在她的手指上,男子的手指微微加压,温禧下意识地食指往里一勾,子弹出膛,堪堪命中红心。

尽管虎口被手枪的后坐力震得有些发麻,温禧还是忍不住笑起来,仰头去看莫傅司。他唇角似乎有一丝隐秘的笑意,仿佛皑皑雪原里的一点新绿,那么的诱人。

弗拉基米尔煞风景地端着酒杯走到二人面前,语气调侃,“我们莫可以在三十五步之外连续三颗子弹打在红桃A的中心。这点算什么?”说完还用胳膊肘顶了顶好友。

“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你不能的吗?”温禧有些迷怔似地望着莫傅司。她并没有丝毫谄媚于他的意思,在她心目中,莫傅司早已经渊博到无所不知,强悍到无所不能的地步,以至于她忘记了他其实也只是一个血肉之躯而已。

当一个男人被自己的女人以这种全身心的信赖和崇拜的眼光看着的时候,心情应该是格外舒畅吧。

然而莫傅司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他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有。”说完径自抬脚出了射击室。

温禧看着莫傅司离去的背影,忽然觉得那一直不可一世的男人的背影竟然带着一种深秋的萧瑟,尤其是他今日穿着一身白,愈发显得冷清。她下意识地想跟上去。弗拉基米尔却突然闪身拦住她,用流利的英语说道,“让莫一个人待会儿吧。”

温禧脚步一窒,看着眼前难得正色的军人。

弗拉基米尔也正默默注视着莫傅司离去的身影,神色复杂。

“你,认识他很久了吗?”温禧轻声问道。

弗拉基米尔闭了闭眼睛,“很久,我和莫九岁就认识了。”

“快看,那个新来的小杂/种,听说他的妈妈是个来圣彼得堡留学的东方女人。”

一群金发碧瞳的纯种男孩子勾肩搭背地走到单薄瘦削的混血男孩面前,神态倨傲,“喂,小杂/种,这个学校可不是你这种下贱的东西该待的地方。”

“滚回你的老家去吧!”

“支那猪猡!”

那个亚裔混血孩子,突然扬起头,冷冰冰地逐一打量这些鼻子上生着雀斑的男生,面无表情地朝自己的座位上走去。

有男生仗着个子高,伸手去拽他的衣领,却被阴沉沉的男孩一拳猛捣向下巴,然后就听见高个子男生捂住嘴巴杀猪似地嚎起来,吐出半颗带血的门牙。

被打落门牙的男生的父母前来兴师问罪,也就是那一次弗拉基米尔见到了莫的母亲,他从没见过那么美的女人,纤柔得像一株白色郁金香。然而那么文雅的女人却像凶悍的母狮一样将自己的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半点不肯退缩。

后来事情也不知怎么的就不了了之,但是却有传言说是因为那个漂亮的东方女人是个高级娼/妓,认识大人物。混血男孩的日子愈加难过起来,所有的侮辱和攻歼向冰雹一样向他袭来,课间课后经常被群殴,然而只要不打脸,他决不动手还击,只是一味承受。

直到弗拉基米尔某一次在一条以脏乱著称的街巷发现这个阴郁的亚裔男孩可以轻易将七八个十四五岁的小痞子揍得满脸青肿,再也控制不住地跑过去责问他:

“在学校里你为什么不还手?”

混血男孩只是蹙眉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将雪白的衬衣每一丝褶皱理好,抬脚就要离开。

他那副讲究的模样一下子让弗拉基米尔联想到了他那个比圣诞画册上的仙女还要漂亮的娘,于是年幼的弗拉基米尔得意地歪嘴一笑,“我知道了,你是怕你妈妈担心是不是?”

男孩一下子停住了脚步,转过脸,森冷地盯住他。

弗拉基米尔想想那时的自己,都觉得好笑,完全是一根筋,就那样冒冒失失地跑过去,一把抓住莫洛斯的手,“我叫弗拉基米尔,我会帮你的。”

他至今都忘不了九岁的莫洛斯那种纠结的表情,死死盯住他的手,好像吃了一只活苍蝇,最后还是甩开他的手,臭着一张脸走了。

后来的几个月,凭着狗皮膏药一样的粘劲儿,弗拉基米尔成功地靠近了莫洛斯。

“然后呢?”温禧有些急不可耐地追问道。

弗拉基米尔摊开双手,“然后没有了。”

温禧漂亮的柳眉蹙了起来。

“莫将那些凡是欺负过他的学生逐一打折了胳膊敲断了腿。”弗拉基米尔悠悠地啜吸了一口红酒,神色邈远。

倒真是符合他睚眦必报的性格,温禧控制不住地抿嘴一笑,大概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笑。

“打那之后,莫就和他的母亲回了中国,再回来的时候,我们在莫斯科相遇,说来也好笑,我莫名其妙地成了瓦连金侯爵家的私生子,而他,也摇身一变成了费奥多罗夫大公的最小的儿子。最高贵的门楣里的两只杂/种。”弗拉基米尔忽然疯狂地大笑起来,笑得眼泪几乎都流下来了。

温禧有些骇然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她能体谅这种边缘人的尴尬身份,却无法想像混血的身份给他带来如此大的阴影,她小心翼翼地问道,“弗拉基米尔少将,您不要紧吧?”

弗拉基米尔摆摆手,神色一下子变得冷硬起来,“贵族家庭为了和平民阶级划清界限,所有蓝血的小崽子都是不去私立学校上课的,而是由家庭教师在家里教授各门学问的。我和莫从十二岁起就在各自的金笼子里学习,彼此很少见面。我上面有四个哥哥,他上面有六个,我不知道他那些年是怎么熬下来的,我只知道在瓦连金家族的那几年,我没法睡一个踏实觉,每日里战战兢兢,时刻提防着来自于兄弟们的暗箭。也亏得我和莫厮混在一起,否则我大概早成了莫斯科河里的孤魂野鬼了。”

温禧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只能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她望着窗外,胡桃木翠绿的叶子在夏日的风里招摇,枝叶间偶尔还有鸟雀的尾翼滑过凌厉的弧线。

“不要爱上我这样的人,如果你不想死的话。”男子冷酷的话语依稀在耳,温禧却又是重重一叹,能收放自如的,那就不是爱了。

她徐徐起了身,“我要去找他了。”

“我和你一起,这里是莫斯科有名的军官俱乐部,不乏混账兵痞,要是撞上你,简直是天降的肥羊。”

弗拉基米尔带着温禧出了俱乐部,日头正好,一轮白太阳当空照射着,两个人走在绿茸茸的土地上,不时四下张望着。然而触目所及只有衣衫不整的大兵,臂弯里勾着身材丰腴的制服美女。

弗拉基米尔忽然一拍脑门,“莫肯定去马场了,跟我来。”说完便带着温禧一个拐弯,往茂密的胡桃林深处快步奔去。

进了胡桃林深处温禧才发现果然别有洞天,一道铁丝网后面便是将诺大的的跑马场。只是诺大的马场此时却只有一人一马。

温禧一眼就看见了高大神骏的花斑马上坐着的莫傅司,他连缰绳也没有拉,只是静静地坐在马鞍上,脚踩马镫,任由马随意溜达着。有风吹拂起马的鬓毛,男子头微微垂着,身上的白色衣衫随着风而抖动,越发显得清瘦。温禧只觉喉咙里莫名其妙的一哽,天地如此之大,眼睛里却只有那样一个人的身影。

弗拉基米尔忽然撮唇打了个唿哨,原本一直悠闲自得的马忽然扬起四蹄,撒欢儿似地奔跑起来。

“你干什么!”温禧情急之下脱口而出,却忘记对方是不懂中文的。

弗拉基米尔看出了她的紧张,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别担心,莫的骑术绝对一流,何况他骑的可是阿帕卢萨豹纹花马,无论耐力、持久力和性情各方面都是顶尖翘楚,全世界每年只出三五匹,就莫这会儿骑的这匹就值30万美金。”

莫傅司骑坐在阿帕卢萨德背上,一手握着马缰,一手拿着马鞭,正在不断加速,他整个人就像一道银色的闪电,在广阔的跑马场恣情驰骋。

“这样才像散心嘛!”弗拉基米尔愉快地吹了一声口哨,一把拉住温禧的手,“走,我带你去追你的情哥哥去!”

温禧怔愣地跟着弗拉基米尔跑着,眼睛却依然牵挂着那一抹白色的身影。

弗拉基米尔拖着温禧去了马厩,一个年纪大约四十来岁的棕肤色男人吃惊地望着弗拉基米尔,有些口吃地用英语唤道,“二老板?”

温禧狐疑地望了弗拉基米尔,却见他早已经蹿到一匹足有一米八左右的纯黑马面前,亲热地蹭着马的脸颊,嘴里还在嘟哝着什么。

那马倒是神色倨傲,脸歪在一边,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还不耐地打着响鼻。弗拉基米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裤兜里摸出一块松子糖来,剥掉糖纸,他得意洋洋地将松子糖走黑马面前晃了晃,“大卫,你吃不吃?松子糖哦,你最喜欢的。”

黑马头微微一低,似乎很是不屑。但温禧注意到它忽然侧了侧脖子,敏捷地从弗拉基米尔掌心里将半透明的松子糖舔进了嘴里,然后骄傲地甩了甩尾巴,依旧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