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以南满眼赞赏地朝盛聪竖起大拇指,然后乐不可支地说:“他快被你缠疯了,所以今天就索性成全了你,以求耳根清净,免得你老是阴魂不散。。。”

“Boss,人家为了公司,都快变成甩不脱地鼻涕虫了,你还笑人家。”盛聪不依地娇嗔。

“好好好,不笑不笑。不过武总确实挺可怜的,不跟你签,你就老跑去骚扰,要我遇到这样一个,我也只好投降。”

“是啊,呵呵,以后还要继续骚扰的。这又不是长约,到期了,还要找他续约,反正,这家公司我是吃定了。”

“哈哈,可怜的武岳,招谁惹谁了。”夏以南笑得好不得意。

盛聪喝完一杯水,又跑去倒了一杯,咕噜咕噜全部喝下去后,才坐下来说:“其实今天根本没想到能签的,去了那么多次,已经快变成强迫症了,隔一段时间就去一次,反正我包包里总随身带着空白签约书。我本来打算,这家先骚扰着,在他那里混个脸熟,熟到他不好意思撵我地程度,然后过年地时候再去哭求,就说我任务没完成,求他可怜可怜,让我不要失去工作。今天能签约,实在是个意外。”

夏以南摸着下巴说:“我也觉得意外,今天这个日子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盛聪摇头:“没有。记得我进去地时候,因为天热嘛,我边走边擦汗。武总见了我就说,今天最高气温达到40度,你怎么还在外面跑啊。我公司的业务员都没派出去,怕他们中暑,你们老板这么不体贴员

“你就趁机诉苦,把我说成吸血鬼资本家,以此换取他的同情。”

盛聪重重地点头:“抹黑Boss您地伟大形象,您不怪我吧?”

“怎么会?如果抹黑我就能拿到合同的话,以后出去尽管抹吧,林妙也是,不要舍不得哦。”

盛聪还沉浸在胜利签约的喜悦里,忍不住细细描述当时的情节:“然后,他突然朝我伸出手说,拿来,我还没会过意来,他又说,你跑到我这里来这么多趟,不就是想要我跟你们签广告代理的合同吗?怎么,现在我同意了,你又不要了?我这才慌着把签约书拿给他。结果,他很快就签了。”

夏以南用感动的语气说:“真不容易,辛苦你了,今晚我们一起去吃饭,为你庆功,吃完饭后还发你一个红包作为奖励。”

盛聪先说:“谢谢”,然后小声问了一句:“都谁一起去啊?”

夏以南答:“当然是我们公司的全体员工了,要是我胆敢拉下一个,第二天他还不得找我算帐啊。”

“嗯,也是。”盛聪说这话的时候自然是笑着的,但林妙分明看到了她眼里的失落。

从盛聪进来后,林妙没再说一句话,一直在看着他们之间的互动。在她进这家公司之前,这两个人已经合作近两年了,他们之间有他们的情谊和默契。何况,盛聪如此尽心尽力,作为一个员工,实在无可挑剔。如果自己是老板,也会为有这样的员工而庆幸。

夏以南不是铁石心肠,对这样一个忠心的下属,他不可能不倚重。刚才盛聪递给他签约书的时候,他们的目光相遇,那里面有同样的激动,那是只属于他们的激动。这个案子,他们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策划,然后一起跑,肯定是跑了很多冤枉路后,夏以南才开始厌倦,准备放弃。多亏了盛聪一直坚持,才奇迹般地做成了,替他填补了这项遗憾。

亲眼看到他们这样,林妙心里肯定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他们的过去她来不及参与,即使是未来,纯粹站在工作的角度---至少从现在看----盛聪也比她更适合管理这间公司。如果夏以南真的打算抽身出去做别的,交给盛聪比交给她更保险。

夏以南说要把公司交给她,也许是一时的冲动吧,而且,也只是一句话而已,随口说随口就能忘的。

林妙并非想要这间公司,如果夏以南真的交给她,那时候盛聪势必会拂袖走人,她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如果公司交给盛聪的话,事情本身也什么,但里面蕴含的意义就值得考量了。即使,夏以南依旧跟她在一起,可是因为这间公司,他们俩必然有很多交道要打,会有很多机会在一起。

盛聪越表现得出色,她在夏以南心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他是商人,在商言商。而自己呢,进来快两个月了,除了跟夏以南一起出去见过一些客户外,好像从未单独跑过,也从未单独拉回过一个单子。

林妙咬着嘴唇想,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夏以南也带她了两个月,该介绍给她认识的客户都介绍了,她也应该学着独当一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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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歌清雅的新书《帝宠》,女主穿越成…一只小香猪?还得到了皇帝哥哥的喜爱?

可是,可是,这人与兽,零件不配套啊,咋整捏?

皇帝哥哥情意绵绵地说:“小猪妹妹,不怕,藕们俩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猪!”

小猪妹妹眨巴着双眼皮的可爱的小猪眼问:“皇帝哥哥也要变猪猪了咩?”

第五十九章 是庆功宴,不是鸿门宴

夏以南说到做到,当晚就在公司旁边的一家名为“绝色神厨”的酒店为盛聪举办了“庆功宴”。

这里要额外说明一下----兼凑点字数----据说这家酒店的大厨并非长得很美,而是刚好相反。但丑得惊天动地同样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对吧?

最吊足人胃口的还是,从没人见过这位大厨,就连酒店的员工,甚至其他厨师都没见过。酒店的官方解释是,因为他自惭形秽,不肯跟任何人打照面,所以单独用一间厨房,所有的配菜和成品菜进出都是通过一条传送带完成的。

夏以南曾把这个作为一个成功的广告案例特意给林妙讲解过,他评价说,这是一个构思巧妙的噱头,使得“绝色神厨”之名在本市家喻户晓,因而带来的营业额是相当可观滴。

这天,参加宴会的一共有五个人:夏经理、盛、张、林、周四位副经理。

前已言之,盛夏广告公司的员工除夏以南外,其余统统称副经理。之所以这么叫,一来是为了对客户表示尊重,让他们知道,跟他们打交道的绝非小喽罗,而是可以当场拍板的经理级人物;二来,也是为了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所以,副经理可不是随便叫的,在这个伟大光荣的称呼背后,寄予了夏Boss对员工的全部信任与殷切期望。

虽然林妙每次看到自己地名片上堂而皇之地印着“副经理”都很想笑。

张副经理和周副经理差不多同时出现。可是穿着打扮迥异其趣,张景生是衬衣西裤,这么热的天,脖子上还打着一条猪尾巴领带,周嘉陵却是很嬉皮士的形象,文化衫上歪歪扭扭地印着“issme”,下身的半截裤子则不知道缝了多少个口袋。

中途林妙去洗手间的时候,很不小心地听到了这两个人在抽烟区的对话:

“小周。你怎么穿成这样就跑来了?今天是老板请客,这酒店可是三星级的。”

“怎么,穿成这样不行吗?老板自己也是休闲装啊。”

“他是老板。”

“穿衣服还问老板不老板啊,不是老板就连休闲装都不能穿啦?”

“能穿,在别的地方随你穿个够,但平时上班,跑业务,还有老板请客地时候,最好穿正规点。这样显得端庄,尊重人。”

张景生倒是苦口婆心,可惜周嘉陵不领情,还梗着脖子争辩:“我就不明白了。我一没打赤膊,二没穿拖鞋,怎么就不端庄、不尊重人了?”

林妙简直听不下去了,觉得这小子实在有点不知好歹,人家一片好心提醒你。你就算不以为然。起码嘴巴上要客气点吧?

张景生的性格还真不错。依然耐着性子给他解释:“比如,你到别人公司去,结果看到接待你的是一个穿着花花绿绿文化衫和短裤的毛孩子。你会认为他可靠吗?你会放心跟他谈生意合作吗?”

周嘉陵好似跟人抬杠一样嚷:“穿得随便点就是毛孩子了?我倒觉得,这样的人才纯真可靠,倒是那些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肚子里指不定尽是坏水。”

“好好好,算我多嘴了,对不起。”张景生终于忍无可忍,拂袖而去,差点跟林妙撞了个满怀。林妙只好装作刚出来的样子问他:“洗手间就在那头吧?”

“嗯。”张景生匆匆答了一声就走了,真是可怜的人,脸都气绿了。

本来,林妙对搞财务的一向不感冒,但今天张景生地这番举动却让她平添了几分好感。如今这世道,流行的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肯提点新人的前辈已经不多了。周嘉陵几句话就把一个满怀善意的同事说得疙疙瘩地,这又是何苦?他口口声声来取经,以便自己将来在广告界开创出一番事业,这是取的哪门子经?

听夏以南说,周嘉陵刚进来的时候还对这间开了近两年而未扩张的小公司表达过鄙视,他认为如果由他来做,早不是这样了。

这么狂妄的人,一般地老板都会反感,夏以南却破天荒地收下了他。因为在他看来,心高气傲地人都多少有点真本事,不然怎么“傲”得起来?而且广告公司不比别地地方,老实本分倒吃不开,还需要胆子肥一点,嘴巴会吹一点的。周嘉陵有野心,又是新闻专业的毕业生,想来口才也不会很差,刚好那时候来应聘地尽是女孩,就将就着收下他了。

可是,如果心性不成熟,或者,天生就是二愣青,还自以为是,听不进别人的规劝。这样的人越有野心越坏事,志大才疏有时候是很致命的弱点。

林妙不相信夏以南看不到这些,所以,她猜,这位周副经理的取经之旅,只怕要换一个地方了。

因为酒店生意太好,影响了上菜速度,林妙又在外面逛了半天,才总算看见有人给他们的包间送菜了。

席间,作为首席功臣,第一杯酒肯定是敬给盛聪的,这点谁都没有异议。可是,第二杯、第三杯…第N杯还是敬给她的,林妙就有点不是滋味了。

其他两位男同胞见经理这么重视,自然一起跟进。至于林妙,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夏以南在追她,所以两个男人反而不敢跟她太黏糊,怕有瓜田李下之嫌。要是让经理以为你想撬他的墙角,那可就不好玩了。

如此一来,桌上两个女人的待遇就出现了明显的偏差:一个应接不暇,杯来盏往;一个受尽冷落,无人理睬。

盛聪本就是那种喝酒爱上脸的人,再加上兴奋,所以面颊酡红,笑靥如花。林妙仔细打量她,发现她其实挺耐看的,喝了酒就更好看了,如果不苛刻的话,也能挤进美女行列了。

夏以南好像被她迷到了,一个劲地黏着她,每喝一口酒就向她举举杯子。盛聪也真了得,来者不拒,夏以南喝一口,她喝一口,林妙暗地里替她算了一下,觉得她最少喝了七八两了。虽然是葡萄酒,可也有十几度呀。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暧昧对象跟别的女人暧昧,林妙再咬紧牙关,也没法不承认自己吃醋了。人家每碰一次杯,她就往外冒一次酸水,那份难受劲就别提了,早知如此,不如扯个由头不来了。

也许有人失意的时候会虐待自己的胃,林妙刚好相反,越不爽气越有食欲,当然,如果条件许可的话,她还有购物欲,只不过这会儿不可能上街腐败,只好拿一桌子菜出气了。

可是事态的发展再次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就在她以为自己当定了活动布景和壁花的时候,夏以南好像突然发现了她,笑眯眯地朝她举起杯子说:“我们几个都互敬了好多回了,就你置身事外,这怎么行呢?来来来,现在该你上场了。”

说完仰脖子就喝下了自己杯里的酒。既然老板都喝了,当着他属下的面,她也不能不给面子,也只好喝下了。

“我敬过啦,现在该你们了。”夏以南发起号召。

另外两个男人自然求之不得,在酒桌上灌女人酒,看她醉态毕露,那是酒桌文化最刺激的地方,也是男人的乐趣之一。原来老板不开腔,他们以为老板有意保护,现在老板自己起哄,他们还等什么?

林妙快给夏以南弄糊涂了:明明她“门前冷落鞍马稀”的,怎么突然变成了香饽饽,一桌子的人围着她起哄,她成了酒桌上的中心人物?

数巡下来,尽管她很有点酒量,还是给他们灌得晕乎乎的。

醉眼朦胧中,她看见盛聪已经伏在桌上,耳朵里听见夏以南吩咐:“张副经理,只好麻烦你送盛副经理回去了,车费回来报销,我送林妙回去。”

林妙忙摆着手说:“不用不用,我不用送,我又没醉。”老妈可是交代不许男人进屋的,怎么能让他送?

“好好好,你没醉,可是我们已经买单了,总不能死赖在这里吧?”

“那我自己走就好了。”

“行,你自己走。”恍惚中,林妙看到夏以南向自己走过来,这是庆功宴在她脑海里留下的最后一个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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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暂定每天1更,下个月看情况,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会2更的。

准备09年3月完结,最多拖到4月吧。

其实我愿意多更,不喜欢拖文,更新多,有压力,才会有动力。

第六十章 只是同室,没同居

庆功宴是晚上,吃完饭出来就差不多9点了,再回到锦绣园的住处,肯定会超过林妈规定的时间。所以林妙一出酒店大门就给先老妈打了个电话报备,免得她又罗哩罗嗦的。

她是有点醉意,可还不至于完全糊掉,所以,看见夏以南下车,还知道说一句:“你就别下了,我看你也喝了不少,趁着现在还清醒,赶紧开车回去吧。”

据说红酒后劲很大,因为酒精浓度比较低,味口也比较好,喝的时候就像喝糖水一样,会不知不觉喝下很多,这样实际的酒精摄入量比喝其他的酒还多。

夏以南一面瞅着她笑,一面走了下来,还顺手关上车门,然后那车就呼啦一声开走了。林妙急得在后面追:“哎,你怎么把车开走了,那是他的车,他还没上呀。”

夏以南揽住林妙,揉着她的头发叹息:“还说没醉,车都看不清了。小姐,那是出租车啊,我根本就没开车过去,知道今天是同事聚餐,肯定会闹酒,我怎么会自己开车?我的车还在公司下面的停车场呢。”

林妙这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难怪呢,我刚刚就一直奇怪,怎么你自己不开车,让别人开,而且那个人又不是跟我们一起吃饭的。”

夏以南乐不可支:“你乖乖地坐在后面不吭声,原来是在琢磨这个啊。”

“嗯。”林妙重重地点头。

“我记得,你今天上班的时候好像说过,你的室友昨天回家去了,是吧?”

林妙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起了这个,还是认真作答:“是啊,要不是因为放不下梁守一,怕毕业了就跟他失去联系。她早回去了。她想随便打点零工,主要精力用来复习考博,可她的父母不同意,好像在老家给她找了一份工作。她肯定不想去了,要回乡就业,以后跟梁守一就没希望了,梁守一当初就是不肯待在小地方才出来的。”

夏以南关心的是:“那她打算回去多久呢?”

“她说四五天,我觉得不可能。好不容易把她招回去了,她父母会轻易放她走?而且。我们猜,多半还给她安排了相亲什么的。你不知道,这几天她家里地催命电话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骚扰,一天恨不得打十趟,后来我受不了了,勒令她回去摆平她父母。”

夏以南盯着她问:“勒令人家摆平父母。你自己怎么不摆平?”

“我父母又没强迫我什么。”

意思是,她家父母不需要摆平。

夏以南睁大眼睛:“没有吗?这么大的女孩了,居然还要求9点之前回家,不准带男人回家,封建社会都没这么过分的。要是你将来结婚了,也不准带老公回家?那婚姻关系怎么维持?”

林妙反驳道:“没说不准带老公回家呀,我妈说的是。婚前不准随便带男人回家。”

夏以南开始发挥循循善诱的精神:“我也赞成你妈妈说的,婚前不准随便带男人回家,对女儿严加管教的妈妈是每个女婿都希望遇到地好妈妈。但我不是随便的男人啊,我是你地男朋友,也就是你未来的老公!”

“这个…”。林妙疑惑地看着他:“怎么我的头越来越昏沉,你却好像越来越清醒了,我们喝的是一样的酒吧?”

夏以南的眼光躲闪了一下,但马上就理直气壮地说:“当然是一样地酒了。你也不想想,我出来工作这么久了,又是开广告公司的。酒量早就炼出来了。要是这点红酒都能把我醉倒。那我还混什么?”

林妙还是满腹狐疑:“我的酒量也不赖呀,有个大学的副院长。就因为这个要预订我呢。”

夏以南却摆明了不想再讨论这个:“你别转移话题,我问你,我是你的男朋友吧?

“我不知道,你问你自己。”

醉归醉,关键时刻打太极拳是聪明人的本能反应。

夏以南咧开嘴笑了:“我说我就是。”

林妙不言语了,其实在心里,她已经当夏以南是男友了,可是这人从未正正经经地向她示过爱,两个人一直暧昧着,她也就只敢那么想,没敢宣之于口。

所有的女性杂志以及报纸地婚恋版早就无数次告诫女孩子:别把男人的暧昧当爱情!

因为有很多男人就喜欢跟女人暧昧,跟不同的女人暧昧,跟很多女人暧昧,他享受这种暧昧的感觉,并不想更进一步。所以,有时候,暧昧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能代表。

但现在,夏以南说他“是”,林妙于是在心里默认:那就是了吧。

是不是,人年纪越大,越小心谨慎,越不敢开口示爱?初中生在暗恋对象书包里塞情书的时候,虽然小心肝扑通乱跳,小脸儿羞得通红,但情书上会毫不含糊地写上:我喜欢你,我爱你。到成年后,反而没那么大方勇敢了。

夏以南继续他地劝诱:“O,这个问题解决了,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未来的老公。如果你连老公也不让进屋的话,是不是太过份了?这是违反人伦道德的。”

“可是,未来是未来,现在还不是啊。”这是林妙昏沉的大脑里残存地一点理智所能想得到地唯一漏洞。

夏以南马上把这个漏洞给补上了:“如果非要到穿着新郎礼服的那天才能进你地闺房,之前哪怕恋爱的过程是十年八年,你也把他拒之门外。尤其把喝醉了酒,不能开车,已经连家门方向都记不清的未来老公丢在外面任他自生自灭,你不觉得自己很残忍吗?”

“要是明天早上你看到报纸的社会版,说昨晚出了一起事故,是一个醉酒的男人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了,你会不会心慌慌地赶紧查阅详细内容?”

“你也说得太夸张了吧。”

“你只告诉我会不会?”

说来说去的结果,是夏以南大摇大摆地进了林妙的屋子。

林妙几乎是被夏以南推进浴室的,这个时候她的酒劲已经涌上来了,有点步履踉跄。嘴里则不停地自言自语:“我也没喝多少呀,而且又是红酒。上次喝好几两白酒都没醉,今天真奇怪。”

夏以南把她扶到浴室门口说:“我劝你,趁现在还站得稳的时候快去把澡洗了,千万别想着,我头晕,我先躺一下下,等感觉好点再去洗。我试过好几次的,每次都直接睡过去了,不到天亮不会醒。”

林妙回头问:“我去洗了,你呢?你在沙发上坐一会儿,不要睡下去哦。”

夏以南朝她为难地一笑:“这个我也不能保证呃,我怕我到时候会忍不住躺下去,要不,我们俩一起进去洗吧?”

“别借酒撒疯。”林妙一把推开他,自己走进卧室,习惯性地拿出睡衣、浴巾进了浴室。

等洗完了,穿好睡衣,要拉开浴室门的时候她才猛然意识到:糟了,夏以南还在这里,我真是糊涂了,怎么还是拿睡衣呢?

她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照了又照,确定自己的睡衣尚属保守之列后,才小心翼翼地拉开门,然后迅速闪进卧室。

也许是洗了一个热水澡的缘故,洗完后,头重脚轻的感觉更严重了,迷迷糊糊地找出一套衣服,正要脱下睡衣,想起卧室那边的门还没关----这个所谓的阳光小户型是个长条形的,所有的房子排成一排,卧室在中间,通向浴室和客厅都开了门----可是当她走到门边,却发现夏以南躺在沙发上,好像已经睡着了。

她走过去,先试着喊了几声,又轻轻推了推,发现那人已经睡得跟猪一个品级了。而且经仔细考察,发现他并不是装睡,而是真的睡着了。

这一点都不奇怪,在酒店的时候她就已经很想睡了,若不是靠强大的意志力支持着,根本撑不到这会儿。夏以南估计也是,所以一倒在沙发上,就成这样子了。

在他进来之前,她觉得晚上带一个男人上门不是那么回事,可亲眼看见他在客厅沙发上睡着,她反而觉得很坦然。一人睡客厅一人睡卧室,这有什么?本来就是人家的房子,他才是这房子的主人,她只是房客,人家在自己的房子里睡一晚上沙发,又没骚扰她,有什么不行的。

当然,前提是,不能让林妈知道。倒不是觉得理亏,是受不了她那嗦劲,到时候又把前楼后楼以及全世界不自尊不自爱被男人占了便宜又始乱终弃的女人全部拿出来当反面教材教育她,她耳朵会起茧子的。

因为空调开得比较低,林妙拿来一床小毯子给他盖上,还把他的脚上的拖鞋轻轻脱掉,

然后她回到卧室,纵容自己进入梦乡。

第六十一章 男人的引诱是先从洗脑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