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以南伸手把她揽进怀里:“放心,我们在一起,会更幸福的。”隔线-------------------------

今天被人BS,说我“太无为”了,那就“有为”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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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同居密友也是需要磨合的

大概在林妙和夏以南的关系发生质变两个月后,鲁西西有一天亦通宵不归。

第二天回来就被林妙堵在门口,要笑不笑地说:“被你抛弃的女人有权知道同居者的行踪。”

“你先让我进去,我再慢慢告诉你。”鲁西西低下头,满面娇羞,连声音都仿佛涂了一层蜜,甜丝丝的。

“先交代,再收审。”林妙不为所动,本来还一只手扶在门框上,现在连脚都翘上去了。

鲁西西一把推开她:“好啦,我又不是在外面晃荡了一夜的采花贼,还收审呢。奇怪,难得一个双休日,你居然没有回家承欢膝下,也没跟夏以南出去鬼混。我被你抛弃了多少个双休啊,我都没抱怨了。”

“你当然不是采花贼,你是被采的那个嘛。”故意在敞开的门前说完这句话,门就被鲁西西心急火燎地关上了。林妙哈哈大笑:“有人以为家里没人,就独自去偷欢,谁知被我逮了个正着。”

“嘿嘿。”铁证如山,鲁西西也无可辩驳了。

林妙倒了一杯水给她:“嘿嘿是混不过去滴,交代吧,昨晚,是不是,已经,嗯…”

“是,嘿嘿。”

“跟梁守一?”

鲁西西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废话!不然还有谁。难道我那么无聊,表面上跟梁守一交往,背地里跟别的男人有一腿?”

林妙笑着在她身边坐下,摇晃着她的胳膊说:“我没那么想。我就是证实一下。呃,感觉如何?梁兄地床上功夫还行吧。”

鲁西西脸上立刻春色荡漾,喜不自胜,但惊喜中又有些许遗憾:“岂止还行?简直太好了,好得我直泛酸。”

林妙摇着头说:“这年头。男人不好当啊。技术活不行吧,女朋友嫌弃;行了吧,女朋友又泛酸,觉得他肯定经过了千锤百炼,情史丰富,阅女无数。”

鲁西西哼唧着:“本来就是这样啊,不然从哪里学到的”

“你就不能认为这是人家天赋异禀,无师自通?”

鲁西西没好气地说:“是哦。敢情你的夏以南也是这样无师自通的吧。”

林妙叹息着搂住她:“西西,这是没办法的事,怪只怪我们遇到他们地时候太晚了。他们一个29,一个28,现在的男孩子早熟,14、5岁就开始早恋,十多年的岁月啊,再少也经历几个了。他们又是那种出类拔萃的男孩,走到哪里都有女孩子喜欢的。”

鲁西西点头道:“也是这个理。其实咱们女人也不贪心,只要能做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就行了。男人呢,不只想做最后的,还想做女人的第一个男人。”

林妙再次感叹:“现在这社会,连最后一个都不大可能了。他们三十岁不到。未来还有几十年漫长地岁月,能坚持几十年不偷腥的男人,只怕快绝种了。”

“他敢!”鲁西西做了一个“剪掉”的手势:“他要结婚后敢出轨,我就咔嚓,把祸根给他剪了,索性一劳永逸。”

林妙掩嘴而笑:“好凶哦,出去了千万别说,小心没人敢娶你。再说了。真剪掉,你也没得玩的了。”

“是哦,我也没猴子玩了。”鲁西西经过一番考虑后说:“那暂时保留着,每天出门给他戴贞洁锁。”

“好啦,越说越离谱。”林妙笑了一会,转到正经话题:“梁守一。现在还没上班吗?”

提起这个。鲁西西脸上开始愁云密布:“没呢,我劝他出去找工作。不要再想着托人找关系去查黑幕,或向市纪委写检举信啥的,可他就是不死

林妙讶异道:“顶替他的人都上班领了好几个月工资了,他还不死心?这人怎么这么想不开。”

“是啊,昨天要不是看他那么痛苦,我也不会留到误了公交车,结果…”

林妙笑了起来:“少找借口,想留下就想留下,公交车停了,你不会打车呀。”

鲁西西一摊手:“小姐,我是无业游民,属于赤贫阶层,又没有开公司做老板的男友,几十块钱的出租车费够我吃一个星期了。”

林妙斜了她一眼:“这么苦大仇深啊,会不会太夸张了。那边打车过来顶多三十元,就够你吃一个星期了?请问我不在家的时候你都吃些什么,一天只需要花5块钱的?”

“真地”,鲁西西郑重地点头:“你不在家的时候,我都青菜下面,最多放一个鸡蛋,肉都不买的。你算嘛,如果没有其他开支,一天5块钱都没用到,你知道我早餐都不吃的。”

林妙抚着她地背说:“西西,你这样下去不行的。当宅女也要有当宅女的资格,比如,跟父母住在一起啃老,或嫁一个肯养活你的男人。像你这样,一头都不靠,纯粹坐吃山空,你父母现在还每月给你生活费吗?”

鲁西西摇头:“不可能每月给了,我也不好意思开口要,都毕业了,这么着也该养活自己吧。”

“理论上是该这样,可问题是,你现在没工作啊。你老实告诉我,你现在手里还有多少钱?”

“上次我们走的时候,我说要租房子,找工作,跟我妈妈预借3000,工作以后还。我妈说找工作需要钱父母该支持的,不要我还,给了我6000。”

“6000,房租一月分摊500,一月生活费最少也要500,也就是说,你最多只能撑半年。”

鲁西西不好意思地说:“不可能的,我现在手头只有1000不到了。”

“不应该呀”,一个号称每天花费不到5元的人,3个月用了

鲁西西嗫嚅道:“我借给了梁守一2000。我昨天过去地时候,他屋里无米无菜,比鬼子扫荡过的还干净。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钱花光了,已经山穷水尽。我后来出去买米买菜的时候,从卡上取了2000给他。”

林妙急了:“哪有你这么谈恋爱的,女孩子固然不该物质,不该问男人要什么,可也别倒贴啊。”

鲁西西一脸无奈地看着她:“那你说怎么办,难道我眼睁睁看着他饿死?”

“你放心,没有你,他绝对不会饿死的。不信你狠狠心几个月不理他,几个月后他一定还活蹦乱跳的。既然钱已经给了,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贴。你给他钱,他有了粮草补给,会继续在家宅着,每天上上网,等着那永远不会到地上班通知。索性没这笔钱,他哪怕仅仅为解决肚子问题,也会另谋出路地。”林妙不知道是该夸她善良还是该骂她傻,中国好像很多年没饿死过人了吧

鲁西西还在替他辩着:“有了这点钱,他可以比较从容地找个稍微好点的工作,不然,一文不名地,马上面临生存危机,你叫他去餐馆端盘子啊。”

林妙皱起了眉头:“端盆子怎么啦?非常时期过渡一下,同时骑驴找马,等有了好工作再跳槽,好多人都这样过来的。”

鲁西西嘀咕道:“说得轻巧!你家在这里,找个男朋友又有钱又体贴,什么都替你安排好了,连出门跑业务都有专车接送,你从没吃过苦,不知道吃苦的滋味。”

林妙给她说得来火了:“你又吃过苦吗?如果这钱是你自己辛苦赚来的,你爱贴就贴谁,我二话没说的。可这明明是你父母辛辛苦苦攥下的血汗钱,他们是给你租房子找工作的,不是给你在外面当宅女兼养小白脸的。”

鲁西西的脸白了,林妙也后悔自己话重了,可已经说出口,收也收不回了。一时屋里静悄悄的,林妙不安地看着鲁西西,伸手过去想握手求和。

两个人的手刚一碰到鲁西西就甩开了,她冷笑道:“你自己找个有钱的男人,吃他的住他的花他的就很光荣吗?我找的男人是穷,可我就是爱他,再穷我也爱。看他快饿死了给2000块就是养小白脸,什么时候小白脸这么便宜了?你的意思,我应该见死不救,一毛不拔,才是聪明的女人?”

林妙看她如此光火,只得耐下性子说:“不是说你见死不救,他一个年纪轻轻的大男人,没病没灾的,毕业后跟你一样租房子当宅男,弄到身无分文了还不想办法,等着你这个天使去拯救。如果他会饿死,那是他自讨的,毕业到现在多久了?他就算不死心,想等着区政府的人给他重新安排,也可以先打些临工啊。这一回你出现救了他,我请问你,这2000块用完后他还是如此,你还去拯救他吗?”

鲁西西气消了一些,但脸色还是不好看,赌着气说:“放心,到时候我有一块分他五毛,绝不会找你借的。”

“我也不会借给你!”林妙快给她气死了:“你自己不工作,天天在家混吃等死,说要考博士,我就没见你看过什么书,每天要不抱着电视看,就是没日没夜地上网。你这样下去,很快连一块也没有了,还分人家五毛呢。”

说完这句,林妙起身去卧室,收拾两件衣服回家去了。

第八十一章 天上掉下来一个漂亮孩子

打开家门,低头看到玄关处一堆满是灰尘的鞋子,林妙就知道,多半是爸爸或妈妈的老家来人了。

果然,客厅里一串脑袋转过来,坐在其中的林爸问:“不是说这两天要加班的呢?怎么又回来了。”

这两天林妙本来是想安安静静查点资料,动手写篇论文的。要想拿到博士学位,除了修满学分外,还必须有2篇以上的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这样才有申请答辩的资格。论文越多,找工作时筹码越重,同等条件下,发表论文多的人显然更有优势。而且因为发表论文的周期比较长,压个一年半载都不稀奇,所以,院里导师们一再强调,越早动手越好,要是最后因为论文不够不能如期毕业,那就太冤了。

有了这打算,她在上周五就跟夏以南说好,这个双休两个人不见面,大家各自关在家里琢磨自己的论文。反正他们上班的时候天天见面,一周“约会”了五天,最后两天独处,读书也好,写论文也好,都是必要的。夏以南也同意了。

没想到,周六一上午就跟鲁西西吵了一架,弄得两个人都不愉快,她只好把笔记本电脑提着,指望回家再写,谁知家里又有一屋子人等着。

这下什么都别想了。别的客人来了她还可以打个招呼就躲着,老家来了人必须全陪。这是爸妈从小就灌输的理念:他们已经很惶恐啦,生怕被城里人看不起,所以对他们。你要像春天般的温暖,要始终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不得有丝毫地怠慢。

资深凤凰男和凤凰女组合的家庭,就是这么龟毛的。她现在只希望老爸老妈不要过分到让她把“春天般的温暖”延续到她未来的小家去。要她跟老家地下一代继续保持亲密关系。

才想到这里,她的右眼就猛跳了几下。..c n

林妙暗自思衬:左跳财,右跳灾,左右都跳破财免灾。今天已经够倒霉了,还会有什么灾呢?或者,要破财?

陪着说了一会儿话,走进自己卧室想换件衣服,却见她的床上躺着一个…一个男人?

“妈”。她本能地喊林妈,结果把客厅的人都喊来了,床上的人也坐了起来。

林妙定睛一看,其实也不算男人,虽然身高足有175,可看脸,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而且齿白唇红,是个俊俏到能让“正太控”们口水流满地的大美人。

客人中三姨婆笑着解释:“这是我最小的孙子知秋,他晕车。一路吐过来地,我看他折腾得不行了,就让他休息会儿。谁知这孩子,不肯睡你爸爸妈妈的床。嚷着非要睡姐姐的床。林妙好奇地问:“知秋,是知道的知,秋天的秋吗?”如果是的话,农村人有这么雅致的名字,还真罕见呢。

三姨婆说:“就是啊,这是他后爹给他改的名字,原来叫福安的。他后爹是小学老师。”

福安?我还福康安涅,林妙打量着这个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的小表弟。多亏他妈给他找了个有文化地后爹,真叫福安,岂不太唐突美人?

只是,她在脑海里搜寻了个遍,对这个孩子也没有任何印象。妈妈家亲戚太多,表兄表弟多如牛毛。似乎一村都沾亲带故。个个都是兄弟姐妹。她因为考硕考博,已经好几年没去过老家了。这表弟的年纪才十五、六岁,那时候估计还是个拖着鼻涕的小子,所以没印象也不奇怪。

还是老妈出来解了她的疑惑:“知秋地爹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她妈带他去了外地,今年才送回来的。”

林妙这才知道,原来他就是那个被带走的孩子。其实林妈只是委婉表述,知秋的妈妈并不是跟他爸爸离婚走的,而是带着孩子跟野男人跑了。

这是三姨婆家的“家丑”,在知秋几岁的时候,他妈妈突然有一天带着他失踪了,据说是跟被一个外地来村里接活地木匠拐跑了。他父亲找了好几年,到最后绝望了,才又娶了媳妇生了孩子。

看到知秋的容貌,也知道他妈妈肯定是个美人了,而记忆中,三姨婆丢了老婆的儿子是很猥琐的,难怪她要跑了。只是不知为什么后来又改嫁了小学老师,十多年后还把孩子送回来了。

吃过饭,借着在厨房帮妈妈洗碗的机会,林妙才打听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知秋地妈妈死了,后爹要娶新妻,不肯再帮别人养便宜儿子了,所以把他送了回来。可是亲爹也早就娶妻生子,后妈容不下他,亲爹疼归疼,只是农村地家庭,本就不富裕,一点点钱还握在老婆手里的。知秋初中已经读完了,马上要上高中。现在地高中,即使考上了,读下来也要上万的钱;若考不上,那就要好几万。他后妈怎么会肯?自己亲生的孩子都读不起了。再加上知秋的亲妈后来嫁的地方是个城郊小镇,家里没有田地,所以知秋根本不会农活。后妈越发嫌弃了,读书供不起,在家里又帮不上什么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等于是养了个只会吃饭的废物,于是每天指桑骂槐,就差一把条帚赶出去了。

知秋忍无可忍,准备离家出走,想到奶奶对他尚好,去跟奶奶辞行。三姨婆也没法,她管不了自己的儿子媳妇,又不放心孙子一个人走,最后硬着头皮把孩子带到林妙家,指望林爸林妈给他找个事情做。

林爸林妈也同情知秋的处境,可是才15、6岁的孩子,纯粹一个未成年,能打什么工?三姨婆急了,就说:“要不,你们就认他当儿子吧,正好你家没儿子。这孩子一看就是有良心的好孩子,将来一定会给你们养老送终的。“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倒把林妈惹火了,越是农村出来的人越怕别人说她没儿子送终,似乎潜台词中有“你是绝户”的讥刺,当时她就沉下脸说:“我们两个退休后都有退休金,不需要别人养老,至于送终,我们有林妙呢,我女儿都读到博士了,还不能给爸妈送终?”

三姨婆还在蠢头蠢脑地争辩:“可是妙妙是女娃儿啊,以后结婚了就是别人家的人,给公公婆婆送终去了。你们还是需要一个儿子的。”

林妈似笑非笑地说:“三姨,您那是农村的老黄历了,城里不存在嫁娶,就是小两口结婚成一个小家,单独住,双方父母各住各的,有事才去探望照顾,根本也不存在是谁家的人一说。”

林爸的脸也不大好看,他和林妈一样,本就是矛盾的混合体,一方面接受了城里的观念,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很是疼惜林妙,从小费心栽培;一方面又觉得没儿子终究是遗憾,受不了别人故意戳这个痛处,还妄想把一个快成年的孩子塞给他们当“儿子”。他们两口子是白痴啊,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养得亲?当了“儿子”,是不是还指望将来把家产也给他继承,反正林妙出嫁了,是泼出去的水嘛。

越想越气,林爸以前所未有的冷漠接着林妈的话说:“我们家是没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但不是我夸口,我家的女儿比老家十里八村的儿子都争气,他们谁考个博士给我看看?我将来还准备跟我女儿去外国养老呢,听说加拿大空气好,人口密度也不大,特别适合养老,妙妙你博士读完后就申请去加拿大读博士后。”

因为林爸林妈向来对老家来的人纵容惯了,三姨婆又仗着是长辈,脸上挂不住,也不反省自己说了什么伤人的话,只是赌气喊:“知秋我们走,奶奶回去捡破烂也供你读书,你以后也读个博士。博士了不起啊,还十里八村都没有,李家拗去年就有一个男娃考上了博士。”

林妙站在一边呆了,因为她从没听老爸老妈这样对老家人说话,也许真是气到了吧。

平心而论,三姨婆确实有点异想天开,自己的儿子不养孙子,家里那么多直系亲眷全部冷眼旁观,她这个当奶奶的也不想管,于是推给城里的远亲。她是林妈外婆的妹妹,跟林家本来就是表了又表的亲戚,她孙子还跟林家有什么关系?再怎么推卸养育之责也轮不到林家吧。

在大人们争执的过程中,知秋一直低着头。听到奶奶喊,他慢慢从床上站起来,就在他抬头的一瞬间,林妙的心像被什么蛰到了一样,非常真切地疼痛与不舍,因为那孩子的眼睛如此空洞,似乎大人们冷嘲热讽,推来推去,说的都是与他无关的话。如果他愤怒、悲哀、甚至哭泣,林妙都觉得正常一些。

根本来不及冷静思考,林妙的话已出口:“爸妈,让知秋留下来吧。三姨婆年纪大了,捡破烂根本不现实,再说捡破烂的那点钱也不可能供知秋读书。”

林爸林妈诧异地看着女儿。林妙又说:“这学期的学费你们先垫一下,以后我会付的,等我把业务跑熟了,供一个孩子读书应该不是问题。”

就这样,林家多了一个叫知秋的孩子。

第八十二章 弟弟可不是白认的

虽然林家最终接受了知秋,到底曾话不投机争执过,彼此都觉得尴尬,三姨婆一行只在林家住了一晚就走了。

林爸林妈也没怎么挽留,要放到以前,怎么着也会多留几天的,就怕老家人说他们“忘本”。走的时候还要大包小包稍上一些东西,不能让人家进一趟省城空手回去。

这回三姨婆走的时候,林妈也给她带了一点,只是不能跟以前比了。以前单位喜欢发东西,连洗衣粉卫生纸都按月发,现在不兴这套了,逢年过节也只是发点钱了事。家里没现成的,特意掏钱买了送他们,林妈肯定舍不得的。

送三姨婆到车站后,林爸也没回来,说是去给知秋找学校,林妈则去采购,家里就剩下林妙和知秋了。

大概是陌生的缘故,虽然相处了一天多,林妙几乎没怎么听那孩子说话。如今家里只剩两个人,林妙觉得自己有发起话题的责任,于是坐在他面前问:“知秋,你姓陈,对吧?”三姨婆的夫家好像是姓陈的。

知秋答:“不是,我姓晏。”

林妙眨巴着眼睛说:“燕知秋?不对哦,弟弟,燕子是春天来的。我们从小就念,春天来了,小草发芽了,燕子也从南方飞来了,所以,你的名字应该改成燕知春才对。”小男孩露出又可爱又无奈的笑容:“我是日安晏,不是燕子的燕啦。”

“日安晏?那不如我以后喊你日安吧。”

“随你。”

林妙笑了起来:“逗你地啦,知秋多好听啊。我当然喊你知秋了。”

见他又露出可爱的笑容,林妙忍不住伸手摸摸他的头发说:“对嘛,要多笑,不然岂不浪费了那么可爱的一对小酒窝。”

知秋更正道:“我没有一对,只有一只。”

“真的呀。我看看。

知秋很乖顺地把脸转过来,又很乖顺的笑着示范,果然,他的脸只有一边有酒窝。不过,无论有没有酒窝,他的侧脸都非常完美,让林妙不得不承认,知秋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

看他这么乖。她又忍不住逗他:“弟弟,酒窝是一个,不是一只,猪才是一只一只的。”

她马上如愿以偿地看到,知秋又朝她露出了那种又可爱又无奈的笑容。

林妙快幸福地晕过去了,老天爷终于听到我地呼唤了吗?我有了一个手足耶,而且还是这么可爱的…大玩具。

只是,她看着知秋身上的衣服摇了摇头,一看就是质量很差的地摊货,而这。应该还是他最好的衣服了,不然不会穿着上省城走亲戚。

林妙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起来,我带你出去玩。”她没说买衣服,怕这孩子敏感。以为她嫌弃他穿的衣服,虽然她的确就是这个想法。

不过她也不是有钱人,只是个穷学生,虽然兼职打工,到目前为止还没挣到过一分钱外快,每月1000元的底薪,还多亏是在男友老板手下打工才有得发的。若换一家公司,几个月没业绩。别说底薪,连工作都不见得保得住。

她每月坚持付给夏以南500元房租,夏以南也推辞过,但在她地坚持下,他只好无奈地说:“那我就给你存着吧,年底再跟年终奖一起发给你。”

如果夏以南把她交的房租以年终奖的形式返还给她。她应该会收着。但房租她还是会按月给的。在她看来,即使只是形式。也是非常必要地。不然,她白住他的房子,难道她是他包养的?如果包养,这点钱未免太少,她可不想为了500元沾上那个嫌疑。

出门之前,她在包包里搜了搜,好像身上的现金只有300多了,于是又带上信用卡,那里面还有几千,是她的全部家底。

她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从未为钱发愁过。硕士博士都是公费,每月学校会定期往她的卡上打入几百元津贴,硕士时爸妈还每月补贴500元。她穿的衣服也基本是林妈买的,除非跟同学逛商场时非计划消费,否则,每个季度林妈都会带她出去买衣服。在一个一心希望女儿早点找到好归宿地家庭里,女儿的置装费是一笔重要开支,纳入家庭总预算。对抠门的林妈而言,给女儿买衣服已经是出乎意料的大方了。

林妙跟夏以南正式交往后,林妈还表扬过自己在这方面的杰出贡献:“再抠,不能在女儿的打扮上抠。俗话说,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女孩子穿得土里土气地,美人也穿丑了,稍微有点品位地男人都看不上。尤其像夏以南那样开广告公司的,见过多少美女啊,要不是妙妙穿着得体,他会一见钟情吗?”

林妙哭笑不得:“妈,你地意思是,要不是你给我买的衣服好看,夏以南肯定看不上我。这是对您的产品的一种变相否定哦。”

林妈鼓起眼睛说:“衣服穿得好,还要人长得好。三分人才再加七分打扮才有十分,如果一分人才都没有,怎么打扮都没用的,人家只会说丑人多作怪。”

“所以,人长得好才是最重要的,首先是产品好,其次包装好,然后才能畅销,对不对?”

“对对对,就是这个理。”林妈点头如捣蒜。

看着身边的知秋,再想到那句“产品好,包装好,然后才能畅销”,林妙忍不住抿嘴一笑。

这时他们已经走出了小区,路边就有服装店,林妙便说:“知秋。进去看看有什么衣服是你喜欢的,姐姐买给你。”

“不要啦,我带了衣服。”知秋脸都红了。

林妙把他推进店门:“乖,进去吧,你才到我家来。姐姐也该送件衣服给你当见面礼。”

知秋迟迟疑疑地在店里逡巡,其实以他的身高和身材,只要是男式服装,基本都能穿,而且穿着很好看。林妙让店员给他试了几件,连店员都啧啧称叹,若不是钱包太瘪,林妙恨不得把每件都买下来。可惜就她身上地那点钱,也就够买一两件,还不能买好的,只能挑便宜的。

要是知秋看上了一件不只300的,那要怎么办呢?总不能第一次带他出来买衣服就叫他失望吧。林妙从架子上匆匆挑了两件衣服丢给知秋说:“这两件你都去试一下,我渴了,出去买瓶水回来。”

走出店门,大路痴不敢自己瞎跑,老老实实找人问过后,才过马路到对面一处卡机上取了1000元。

擦着汗往回赶。远远地就看见知秋在服装店门口痴痴站立着,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林妙再次泛起心痛,这孩子。该不会以为她故意把他带到街上扔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