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今天光头李派到新锐的,却不是他手下著名的黄色娘子军,而是许东和一位帅哥。

林妙暗暗打量那帅哥的长相,面庞俊秀,气质阴柔,照腐女们的话说,长得“好小受”。再看欧阳。浓眉大眼,肩宽腿长,身高起码有一米八,哦哦…

“就见你眼珠转来转去,MM,你是来工作的。还是来看帅哥的?”欧阳不悦地质询。

林妙脸红了。好在脑子还算管用,立刻想到了说辞:“我。我刚在想,这化妆品广告何必一定要美女做,现在男色比女色更流行,如果欧阳经理和这位弟弟一起出镜,肯定很吸引眼球。”

一番话,说得在座的三个男人都笑了起来,欧阳好笑地看着她问:“男色比女色更流行吗?即使如此,化妆品一般也是给女人用地,女人出来推介比较有说服力。不信你去商场转转,大幅招贴广告上可都是美女。”

林妙想了想说:“正因为都是美女,所以容易出现审美疲劳,如果在千遍一律的美女广告中出现两个养眼的男人,是不是更有视觉冲击力?”

“好吧,为什么是两个?”这回是许东发问。

林妙的脸有些发烫,因为她很不纯洁地想到了某种画面,心里顿时警铃大作:完了,平时B小说看多了,欧阳地办公室又上演过暧昧的男男现场版,弄得她现在看到两帅哥就忍不住YY,这话要怎么圆呢?难道说,建议他们索性跑到广告里出演1和0,一个深情款款地给另一个送化妆品?

“我主要是看他们的化妆品中有男士专用的,所以这样建议。出现两个男人,才好打造温馨的赠送情节嘛。”她舔了舔嘴唇答。

欧阳点了点头:“倒也是,据说男士专用的还不少呢。”他没说出来的是,新锐的老总是个自恋狂,明明长得跟妖怪似地,还是被孙悟空打残了的,却狂爱搜集各种高级化妆品和香水,每天几次对镜梳妆。这回新锐集团会插足化妆品市场,也是这位“爱美”的老总对外面买的化妆品不放心,生怕里面添加了一些会令他“美肤”受损的有害物质,所以干脆自己研制。

林妙忽然灵机一动:“我有个大胆的设想,说出来你们可别笑,就当我是外行人说外行话吧。”

“嗯,你只管说。”欧阳给了她一个鼓励地眼神。

“我地设想是,你们何不专门开发男士化妆用品,现在不比以前,整个社会水平提高了,男人也开始讲保养了。可是化妆品柜台里,放眼望去,尽是女士用品,男士的只是陪衬,可选择地范围不大。”

“啪啪”,许东率先鼓起掌来:“林MM说的这个我深有体会,虽然我是地道的草根阶层,根本谈不上保养,但冬天还是需要买润肤的东西。每次都要在角落里找,中间最显要位置,放的肯定是女士产品,其种类之繁多,男士用品没法比的。”

“确实如此。”那位不知名的帅哥也附和了一句。

欧阳沉吟道:“这个我不能做决定,只能向老总提出建议,看他怎么说了。”

许东对林妙的想法似乎非常感兴趣“专门开发男士化妆用品,说不定真能在化妆品市场另辟蹊径呢,女士用品的种类真的太多了,而且个个都都神吹海吹,说效果怎么神奇,现在还有哪个信,市场早就饱和得不能再饱和了。就男士用品,还有开发的空间。”许东对林妙的想法似乎非常感兴趣,说得眉飞色舞。

第一百零二章 和欧阳同住的一夜

这天谈完后,大伙儿一起去吃饭,除欧阳之外,还有他们广告部的另外两个人,一个副经理和一个经理助理。

林妙入职场的时间短,一直搞不清楚副经理和经理助理哪个职位高,不过在酒桌上也大概看出来了,助理相当于秘书的角色,一个劲儿地帮衬欧阳,既给他代言,又给他代酒。副经理则有些傲气,只顾埋头喝自己的,一开始就对林妙这样的小字辈爱搭不理,等欧阳介绍了林妙的身份,尤其是她的学历后,就更…爱搭不理了。

林妙心头掠过一丝苦涩的滋味,虽然她对那副经理并没什么特殊的感觉,但女人总希望自己在异性那里是受欢迎的而不是被排斥的,如果因为学历,就被绝大部分异性在第一时间列入拒绝来往户,难免会有沮丧感和挫折感。

自从开始读博后,林妙对自己的专业也越来越失去了兴趣。说得难听点,她这个专业本来就是该淘汰的过时专业,马哲啊,现在还研究这个,说出去没人会认为有多少价值。不是说马哲不值得研究,而是不需要那么多人研究,不需要每年收那么多研究生博士生专门扎堆研究这个。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选择,她肯定本科出去就工作了。那时候父亲单位还可以进人的,她又是名校毕业,就算进不了钢铁学院,最不济也可以去附属中学或附属小学。现在这些可都是人人垂涎的好单位了----至少比在一个几个人的小广告公司里打工要好很多。

可惜她太幼稚,太晚熟,大学毕业地时候还处在青春叛逆期。死活不肯去父亲的单位,这才选择了考研。

在当时的林妙看来,真有出息的孩子,应该自己去闯荡,不应该龟缩在父亲的单位求荫庇。而且近亲繁殖也很没意思。一家子,外加三姑六婆全在一个单位,要多无聊有多无聊。据说,钢厂曾有一人犯事当罚,结果给他说情地有29位之多,这2位全是亲戚。

因为心情郁闷,林妙喝得有点多。中途手机响了两次,都是夏以南打来的。每次她都接了,每次都装得若无其事地跟他闲扯几句。

发生了减薪事件后,她反而不好意思跟他发脾气了,不然,且不表明她很在乎扣薪水的事?照理,她没给公司拉到生意,薪水本就该扣,有什么理由对老板发脾气呢?不管心里有多不爽,她都只能忍着。忍着的结果,就是她不用人劝也一杯一杯地往肚子里灌酒。

而这种饭局。吃饭是次要,联络感情,谈合作、谈发展是旨归,所以时间一般拖得比较长。等到结帐出门,都晚上8、9点了。看林妙醉眼朦胧,许东自告奋勇地说:“林MM,我送你回去吧,这么美的MM倒在街上,岂不便宜了色狼?那还不如便宜我呢。”

他一边开玩笑一边走到林妙身边想搀扶她,没想到已经有一个人抢在他前面了。只见欧阳眼明手快地把林妙拉到他的车边说:“还是我来送吧。”

许东尴尬地站住了,没车的男人跟有车的男人争着送女孩子回家。()首先在气势上就低了一大截,何况欧阳还是他要巴结地对象。

林妙还没醉到彻底失去意识,还知道笑着对许东说:“谢谢你,我看你也喝了不少,早点回去吧,我这会儿头昏脑胀。已经走不动路了。就厚着脸皮蹭蹭欧阳经理的车。”

许东还想说什么,他的同伴在后面悄悄拉了他一把。许东狐疑地看了林妙和欧阳一眼,脸色有点怪怪的,但终究只是说了两句客套话就走开了。

“许东好像对你有意思哦。”欧阳细心地替林妙拉上安全带。

“我对他没意思。”林妙很快回了一句。

“哈,你倒干脆,可怜的许东,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不过呢,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合适人选,就算你对他有意思,我也肯定不会同意的。”“你肯定不会同意的?帅哥,这话好暧昧哦。”林妙咯咯笑了起来。

“我们两个本来就暧昧啊。”

“嗯嗯,我们是暧昧对象。”

因为知道对方是背背山上人,林妙反而在他面前彻底放松了,开起玩笑来也不大避讳,更不会像防色狼一样防着他。

要说起来,她跟欧阳打交道的时间并不长,但就是有种莫逆于心的感觉,人与人之间也许真有缘分一说。

她问他:“上辈子,你是我哥哥吧?”

“你怎么不说是你老公?”欧阳回头调侃。

林妙笑叹:“那我不是太倒霉了?过去的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又不能像现在这样随便离婚。嫁一个这么帅地老公,却只能看,不能吃,呃…”说到这里她打住了,偷偷看了欧阳一眼,好在他脸色正常,没有生气的迹象,还很坦然地说:“笨呢,这辈子是这辈子,何以见得我上辈子也是这样的?”

林妙轻吁了一口气,但也不敢再继续刚才的敏感话题,乖乖地闭了嘴。

本就是喝多了酒地人,一不说话,很快就支撑不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

虽然晨光熹微,她还是很快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陌生的房间。昨夜的记忆慢慢涌入脑海,但只到欧阳的车上就停住了。

她起来走到外面的客厅,那儿空无一人。再走到隔壁,门也紧闭着,她犹豫了一会,还是伸出手轻轻敲击了几下。

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打着哈欠的男人,很自然地问她:“这么早就醒了?”

“欧阳,这是你家,还是饭店?”怎么看都不像居家的样子,倒像饭店地摆设。

“是我家,也是饭店。”

“呃?”她糊涂了。

“这里本是饭店,但被我包下来了。”

林妙本能地想到了“包养”二字,他家怪物老总果然怪,有钱长期包饭店房间,何不干脆买个房子送给人家?

她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一面暗自咂舌一面问他:“这样高级套房,租金肯定不便宜吧。”

“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饭店啊,要什么租金。不过如果租出去的话,一月少说也得几万吧。”

林妙有点无语了,几万的月租,只要住一年就可以买个房子了,看来穷人跟富人真是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连思维方式都不同,无法互相理解。

而且,“住饭店挺吵地,出入地人员也复杂,你自己的家不在本市吗?”

欧阳摇了摇头:“不在,我家在一个很偏僻地乡下,我是跟我姐姐上来的,她比我大七岁。她大学毕业后,把我从老家接出来,供我读成人大学。你可能没想到吧,我只有成人大学的文凭,而你今天见到的朱副经理是个硕士,所以,他有点不服我。”

林妙马上声援:“那是他浅薄,说实话,越是没文凭而干出了一番事业的人,我越是佩服,因为他肯定有过人之处,而且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

欧阳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用耳语般的声音说:“是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

虽然这句话把林妙身上所有的八卦因子都调动起来了,她也不敢轻易打探究竟,毕竟那是人家的隐私。但她还是把欧阳的话自动解读为:他是被怪物老总强迫潜规则的。

如此美男,却被那样一个侏罗纪时代穿越过来的怪物男霸占,真让人扼腕那。

第一百零三章 解铃还须系铃银

在欧阳的房子里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赶去学校的时候,林妙自己都觉得昨夜的行为实在是有点冒险,万一欧阳是双性恋,而且是绝不放过小红帽的大灰狼呢?又或者,他亲爱的怪物老总半夜临幸,却发现爱妃寝宫里多了一个女人,那剧情将会怎样演绎?

可她就是毫无防备地上了欧阳的车,人与人之间的好感与信任,有时候是没有理由的。林妙醉倒在欧阳车上时,真的没有任何惧怕,就像婴儿一样,觉得困了,就闭上眼睛睡觉,完全放任自己进入最深沉的梦乡。这种特别踏实的感觉,甚至她的正牌男友夏以南都不能给予。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看似和谐,其实存在着许多不稳定因素。

那天晚上夏以南没再打电话查岗,林妙在离开酒店之前也跟妈妈报备了,说她喝多了一点酒,明早又有课,就不回家了,在锦绣园凑合一夜。鉴于女儿已经跟夏以南交往了近半年的事实,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进到了一个什么程度,林妈心里大概也猜到了。所以,她现在管得也不是那么严,非要一个25岁“高龄”的女儿继续守身如玉当老处女,在现代社会里,也许并非明智之举。虽然舍了孩子未必套得住狼,舍不得孩子更套不住,那狼早被别人家的孩子勾跑了。世道如此,为人父母的明知不妥,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林妙一路胡思乱想,到了教室,特意在两个女同学之间找了个位子坐下。等夏以南赶到,就连她的前排后座都没空位了,夏以南只好在别处就坐。课间休息,林妙也只顾着跟同座八卦,根本不离开教室。夏以南亦无可奈何。

不过,两个人的身份多处重合,再怎么也躲不过,捱到下课地时候,林妙还是被夏以南拖进了他的车子。

夏以南又不傻,当然知道女友在闹别扭,一路偷看林妙的脸色,后来终于忍不住问:“你在生我的气吗?”

“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林妙好整以暇地问。

夏以南笑着拉住她地手放在嘴边亲了亲:“没生我的气就好。”

林妙的眼睛望向窗外:“多好的天气啊。连着阴了几天,我还怕它下雪呢,想不到今天这么好的太阳。”

夏以南却说:“天气预报是说有雨雪的,西伯利亚的冷空气就快到我们这儿了。”

林妙点了点头:“也该下雪了,12月了啊,往年这个时候早就穿上棉袄了,现在冬天越来越暖和,所谓的温室效应吧。”

夏以南对此不以为然:“话别说得太早,忘了去年那场大雪啦?路上结了几天冰,害得我根本不敢出车。在家窝了几天,公司索性放假了。”

“你可以装上防滑链条地,我看公交车都装了。”

“我嫌麻烦,再说使用率也低。现在冬天确实比以前暖和,路面结冰几天不能通车的日子,好几年都遇不上一回。”

“倒也是。”

说话之间,夏以南已经把车停在一个大卖场前面,林妙纳闷地问:“停在这儿干嘛?”

“当然是有事了,下来吧。”

“什么事啊,你在这里也有客户?”

“你跟我走就是了。”

疑疑惑惑地跟着往里走,一直走到四楼女装部。林妙才猜出了他的意图。此时夏以南已经从货架上取下一件大衣递给她说:“试试看,我从楼梯一下来就看中了这件,就它还亮眼一点。”

“你专门拖我来买衣服的?”

“嗯啦,寒潮就要来了,做人家男朋友的,自然要关心女友的保暖问题。”

林妙看他已经摆出了一副侍候她穿衣的架势。她也不能太扫人家的面子。只得乖乖地脱下外套,穿上了他手里的衣服。

“很合身呢。不信你自己看看,我的眼光不错吧。”夏以南把她推到穿衣镜前。

果然人要衣装,林妙看着镜中地自己,穿上高档大衣,还真的有型有款,甚至有点贵妇的味道了。. .

“先生,你女朋友真漂亮,这衣服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销售小姐趁机在旁边推波助澜。

“那就开单子吧。”夏以南似乎很吃这套,喜得眉眼弯弯地。

“不急不急,我们还是再看看别的。”林妙忙出言阻止,虽然她之前也接受过一些他送的礼物,但都是他事先买好的,像这样现试现买可还是头一次,她有些不好意思。

“这件先买着,等下看中了别的再买,不然跑来跑去多累呀。不瞒你,我最怕逛商场了,要不是陪你,我死都不来的。”

“那你自己的衣服谁给你买的?”

“我妈。”

林妙不吭声了,销售小姐在旁边打哈哈:“男朋友乐意送,你干嘛要辜负他地好意呢?我倒是巴不得有人送,可惜没那福分。”一边说,一边麻利地开好单子,深怕到手的鸭子又给飞了。

夏以南拿着单子去付钱,林妙才得空去看了看那大衣的价格,这一看可把她吓了一跳,连音调都变了:“5888?天那。”

销售小姐听到她喊天,走过去给她解释:“我们是品牌服装,这已经算中档的了,不信你去别家看看,像这种羊毛大衣,起码要7、8千,再好一点,几万的都有。”

等夏以南开好发票回来,林妙挽住他的手臂说:“我们走吧,商场里面好闷,空气也不好。”

“不再看看了吗?最少买条裙子,再买双靴子配这件大衣啊。”

“裙子和靴子我都有。”她只管拖着他往楼梯地方向走。他也只好跟着。

坐在回程地车上,看着脚下地袋子,林妙还有点恍惚,脑子里转来转去只有5888这几个数字。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自言自语地说:“这衣服都快6000了。”

相当于她半年地工资。

更正。不是相当,是大于。她以后如果还是拉不到单子的话,每月1000的底薪都保不住,半年怎么会有6000?

林妙悄悄打量着身边的男人,他到底是怎样地人?每月1000的底薪可以毫不留情地扣除,却舍得送她一件价值6000的衣服。男人的思维方式和女人的真有那么大的差异吗?

认真思量起来,她这场气生得确实没立场,公是公。私是私,他是她男友没错,可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她老板,作为公司负责人,他手下不只有她,还有别的员工,他必须一视同仁才能服众。如果他真小气抠门的话,何必每月省下2、300块,再掏6000给她买衣服呢?只要不是白痴,就算得过来这笔帐吧。

这样想着。心里就开始愧疚起来,多半是她这两天不冷不热地态度刺激到了他,为表明心迹,只好赶紧给她买件超贵的衣服弥补。

她呐呐地表示:“这件大衣真的太贵了。我还是学生,到学校若有同学问起,我都不敢说实话的。”他们可都是靠几百块津贴过日子的人。

“跟他们就说几百好了。其实这衣服也就相对于学生来说贵了一点,在社会上不算什么的。我付款回来的路上也顺道看了一下别的大衣的价码,都不相上下,稍微像点样子的都要好几千。”

“那就别买大衣嘛,这种衣服华而不实,还不如买件羽绒服。只要不追求名牌,几百就可以买件很好地。”

“你喜欢羽绒服啊?我们再去买件就是了。”

“不是啦”,林妙有点担心地看着夏以南,人家花几千给她买大衣,她却说大衣华而不实,还不如几百的羽绒服。这样会不会让他心里不舒服?想到这一点忙解释道:“大衣我也喜欢啊。只是相对于我的消费能力来说,实在是太贵了。像我这种收入的人。有件几百地羽绒服就很知足了,穿几千的大衣想都不敢想。不过,还是谢谢你,这大衣我非常喜欢,穿在身上也真的很漂亮,我都不敢相信镜子里的人是我了。”

夏以南这才笑开了:“你本来就很漂亮啊,只是以前太朴素了,又不化妆,所以显不出来。相信我,只要你好好打扮,绝对艳惊四座的。你以为那些明星个个都天生丽质吗?很多都是包装出来的,你没看狗仔们拍出的生活照,有的简直惨不忍睹,跟屏幕上地形象以及写真之类判若两人。”

这点林妙也认同:“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嘛。”

夏以南眉飞色舞地说:“只要你不拒绝,我以后多给你买些漂亮衣服,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老婆有多美,而且美貌与智慧并重,可不是空有脸蛋的花瓶。”

林妙被他说得心里美滋滋的,什么气都消了。晕晕乎乎地随他下了车,上了楼,再上了床,再…

也许是刚冷战过,两个人都很激动,这一番交手便非同凡响,简直火花四溅,差点把房子烧起来了。

数不清多少回合下来,两个人俱精疲力竭,下午也没去公司,就在小狗窝里缠绵了一下午,到晚上再手牵手一起去吃饭,说不尽恩爱甜蜜。

夏琼的催命电话也奇迹般地消失了,在这种美好情绪感染下,两个人依依难舍,夏以南送林妙回家后还不肯走,又买了一篮子水果上楼,陪林爸林妈坐着说了好一会儿话。临走之前借口到林妙的卧室里去拿个什么,一进门就把林妙压在床上往死里亲,末了还说:“真想留下来和你一起睡。”

林妙笑谑:“你想精忠报国啊。”

某人回道:“吴孟达在月光宝盒里地经典台词是,为了你,我愿意精尽人亡。”

林妙急忙申明:“我不愿意,俺要可持续发展。”

两个人又在林妙地床上互相勾搭了半晌才意犹未尽地分开。

夏以南走后,林妙才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她连在欧阳那里得到地消息都忘了向他汇报。看来办公室恋情要不得,很容易因私废公。

第一百零四章 才子啊才子

欧阳的意思,是让盛夏和金秋合作,一起做这个化妆品广告。当然其中各有分工,他家的化妆品又不只一样。

对这个安排,林妙又是感激又是惭愧。她知道欧阳一心想给她找点事做,让她好歹赚些钱,可又担心她家公司太小,承接不下来。所以最后折衷处理,把一张大饼掰成两半,让本来有能力独自吃下的金秋公司分一杯羹给她。

合作之事是欧阳一手安排的,但他对许东本人一千一万个不放心,早上林妙走的时候还特意叮嘱:“合作只是工作合作,别带进私人感情哦,那个许东你别沾。”

“为什么?他人不坏啊。”林妙有点奇怪地问,不明白他为何对这人成见如此之深,他们应该也是最近才开始打交道才对。

欧阳冷笑一声道:“那种人,一辈子都是流浪的命,根本负担不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喵,广告界是个鱼目混珠的地方,我每天走马灯一样地见人,见多了,自然懂得区分,会在脑海里对他们进行归类。许东很有典型性,恃才傲物,目中无人,在哪里都待不长的,他看不起别人,别人也容不下他。”

林妙有点不解了:“既然他在你眼里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你还让他策划你的广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