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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猝不及防,已经被她拉至舞台上。

我的天。

侧头看到下边黑压压一片,心紧缩成一团。

一辈子没有做过瞩目的人。从没有哪一刻,光芒四散过。突然之间,像是舞台下的人们都看了过来,我窘得手足无措。

夏欧丢下我,顾自热舞起来。舞台上原来的那名舞者,边跳边凑近了我,我这下看清楚了,竟然是那个调酒小弟。他脸上戴着一个骷髅面具,看上去既恐怖又充满媚惑。

他轻声说,“来。跳舞吧。跳舞会让你快乐。”

10*

我其实从小就会跳舞。

从我五岁,母亲就把我送到距离家里不远的一个女人家里学舞蹈。女人据说是某学校的舞蹈老师,收了几个女孩,赚点外快。

我学得很认真,因为母亲告诉我,学费很贵。

我想得很简单,我不能辜负那点钱。

上了小学,中学,再到大学,没人知道我会跳舞。但凡班里有活动,需要一些会跳舞的人,从来没有人想过我。

我只在家里跳。自己的房里跳。

从镜子里看到一个舞蹈着的妖娆的自己,那种感觉是奇异的。做惯了不为人注意的普通人,此刻却觉得,全世界只剩下自己,我是唯一的。

此时此刻,站在酒吧的舞台上,这其实只是一个比地面稍高一点的台阶,只高了这么一点点,却仿佛带了君临天下的气势。

那种感觉又来了。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里,一种莫名的骄傲感,突如其来的表现欲,像一根绳子,紧紧地勒住了我的喉咙。

人群在下边欢呼起舞。谁会在乎我是谁?到了明天,谁还记得今夜?

我把手抚在胸上,开始扭动身体。

苦短人生19

舞蹈一开始,我便全身心地投入到我自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我是倍受宠爱的,万人瞩目的,永远不会忧伤,永远不害怕失去。

一直跳着。一直到灯光聚然熄掉。一切突然间都变得异样的安静下来。

我吃了一惊,张皇失措地四处张望,什么灯光都没有了。只有几扇在玻璃窗里,隐约地透出长廊外细弱得几乎让人忽略的光亮。

夏欧已经不见了。

男男女女们亲昵地搂在一起,像十分地相亲相爱。像再没有以后。

我突然明白过来,这是一个节目。是酒吧提供给客人恣意放纵的一个刹那。

正懵懂间,突然有人狠狠一拉我,我径直从舞台上跌落下来。

迎接我的是,是一个男人的怀抱。

我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

他搂着我,声音里不无惬意,“这人生,真是何处不相逢啊。”

我努力挣扎着把他推开一点,抬起头来,我看到了一双熟悉的眼睛,他正探究地看着我,说,“你带给我的惊喜还真多。一样接着一样。”

竟然是他。蔡文良。

11*

生活很会捉弄人。真的。

当你最惧怕一件事的发生,它最终就会发生;当你想要躲避一个人,你总会与他不期然地就相遇。而你所盼望的,所期待的,偏偏就永远不会来临。

当看清眼前的人是蔡文良,我真恨不得地下裂条缝,要不然就干脆晕掉算了。

只可惜,我清醒得很,眼睛睁得老大。

他微笑地再次搂紧我,低声说,“还认识我吧。我们只分开了18天,432个小时。”他凑到我耳边来,炙热的呼吸就在我耳际,“这么快就耐不住寂寞了?”

我挥起手想要打他。他动作敏捷,捉住了我的手,然后,他轻轻地亲吻了它。

我被吓住了。

他像哄孩子一样,“来,咱们跳舞吧。”

他的身体紧贴着我的,脸颊也贴着我的。我闻到他嘴里的酒气。

呵。他醉了。

苦短人生20

我一下就原谅了他。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我如果醉了,我也想要放肆一点。仗着酒醉的借口,做点什么,做错了,总不会有人责怪,而自己,也容易原谅自己。

我横下心来。好吧。就这么一晚。

我这么小心翼翼,让我自己也觉得失笑了。我是一个单身女人,要和一个男人,无论他是谁,在这样的夜里,在这种地方,暧昧一下,又或者,甚至是一夜情,又有什么不可以?

可他是蔡文良。大约我顾忌的还是这个吧。

我迟疑着,把自己靠在他怀里。

他穿着毛衣外套。我的心动了一下。

我们在黑暗中紧紧依偎,音乐是一首老歌:看着你慢慢地走过身旁,眼神中透露着一丝感伤,当天色渐亮却泪眼相望,我的错无可原谅,我和你走过的每个地方,都变成捆绑我记忆的墙,我无法抵挡也无处躲藏,这幕戏如何收场…

蔡文良跟着音乐轻声唱起来。他的声音带着点暗哑的磁性,我听着,心神恍惚起来。

突然听到他说,“为什么一个电话也不打给我?”他微微把我推开,凝视着我,“我在海南,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连一个电话也不肯打给我?一点也不想念我?”

不等我回答,他已经吻住了我。

像天地间只剩下我和他。所有人都消失了。所有的一切,都不存在了。

他醉了。我慌乱地想。是的。他确是醉了。

我狠狠地推开他,几乎是慌不择路地逃出了八0馆。

外头冷风清咧。

我突然觉得懊恼。我的表现总是这么不尽如人意。不过是一个男人,我怕什么。不是十五岁,不是二十五岁,我已经三十岁。经历过爱情,经历过婚姻,经历过不只一个男人。这么丰富的人生经历,我干嘛要害怕蔡文良?

12*

我请了两天病假。也只能请这么多。

靳总在电话里的声音很不高兴,“两天,是我的极限了。”

两天就两天,总比没有的好。

苦短人生21

我只呆在家里。整天整夜开着电脑。饿了就喝一点水,吸支烟,吃一个苹果。

多么腐败多么幸福的生活。假如可以不用思想,更好。

事实上我一直想着那一晚。

那一晚他略微冰凉的唇。掌心里的微温。那一种脑海里充血的感觉。

我很清醒。清醒到会得嘲笑自己的念念不忘。

他轻而易举地丢给我一个梦。他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杀伤力?他是故意的。

我用冷水洗把脸。看到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眼角有了细纹,因为不快乐,目光冰冷。我努力地对自己笑了笑,并不美。

百无聊赖地回到电脑前,随意地点开QQ好友头像,浏览着或打扮精美或不着一字的QQ空间。

然后,我看到了这个:独居生活小经验。

1、家里配备点男人的东西,男式大裤衩阳台上时常挂一条。

2、没事的话,少看勾起过往情绪的东西,尤其是晚上。什么“不如不见”“好久不见”啦,什么“十年”啦,什么“我们说好的”啦,少听。虐文啦,少看。单身挺好的,不要找那些东西来刺激自己。该遇到的时候,不想也遇得到,抱着枕头边听歌边哭,没意思也没价值。

3、至少会换电灯泡、搬煤气罐、打扫天花板、拼装折叠衣柜。

4、家中常备药箱。夜里突然肚子疼的时候,没有人下楼为你买药。

5、没事外出晃晃,没事多抬头看看天空和白云。

说得多么好。

我想起我刚开始一个人住的时候,房子没装防盗网,整晚上都不敢睡踏实,屋子里稍有丁点响声就会猛地惊醒过来。然后愣在床上,屏着呼吸一动不敢动。

后来突发奇想,就去超市里买了双男式拖鞋,外加一条男人短裤,鞋子丢在客厅门边,短裤就隔三差五地堂而皇之地晾晒在阳台上,以向贼人昭告,我有男人。别想来欺负我。

至于换灯泡,打扫天花板,还有,会得修水龙头,准备一只药箱,我都一一经历。

当没有男人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原来非常能干。

我也想没事的时候多看看天空和白云。

但事实上,这只能让自己显得更白痴。天空和白云永远一如既往,那么美,那么高远,不识人世悲和喜,又怎么能解人千愁。

所以,其它都很正确,就是最后这句是屁话。

我妈说的,“女人啊,最终总是得有一个男人。”

呵。多少年来她对我不管不问,可突然听说我离婚,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偶尔电话来,必问我的终身是否重新找到着落。若是回家,更不用说,她唠叨得反常。让我也觉得惊讶。

后来我看到她坐在画架前发呆。像从前一样。等我走近一点,才发现她睡着了,嘴角边还流着口水。

我突然醒悟到,她老了。她年轻时的骄傲和坦荡,在岁月渐渐逝去之后,都变得惶恐了。

她终于觉得害怕。害怕我会蹈她覆辙。

苦短人生22

13*

我留意了一下,这个网友叫狼,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加上的,我顺手点开聊天记录,只有聊聊几行,“你好。”“你好。”

再无别的。

我一时兴起,发条信息过去,“小经验很实用。”

他在线,很快回复过来,“不用谢。”

呵。

这种人,要不然是真性情,要不然就是故意卖弄自己的那一点诙谐感。

我反正无聊,于是继续敲,“我没想说谢谢。”

顺手查一下他的资料。性别男。年龄100岁。

他说,“我以为你很懂礼貌。”

我索性撒泼起来,“礼貌值多少钱?”

他回我,“一块也是钱。”

我问他,“为什么叫狼。”

他说,“男人的本质就是狼。对美貌女人,男人是色狼。对自己深爱的女人,是灰太狼。”

呵。有点意思。

我继续问,“那么,女人是什么?”

他回我,“女人是蛋。”

我吃了一惊,“啊?”

他进一步解释,“我忘了告诉你,其实男人还有可能是苍蝇。女人只分两种,有缝的或无缝的蛋。”

我更吃一惊。问,“你是作家?诗人?哲人?”

他简短地回我,“男人。”

我真正对他感兴趣起来。还想再说,手机呜咽着响起来——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

是夏欧。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

她最爱对我说的一句话,“宝儿,爱情都不过一场空欢喜。”

从前我们虽然住在一起,我只知道有不同的男人打电话给她,她有时候会和他们其中的一个吃饭,转瞬又和另外一个喝咖啡,更晚一点,也许是陪着第三个男人去K歌。

是吧。听着都让人觉得她生活糜烂,应该归纳于荡妇一类。

世人们早已习惯于这样。女人身边的男人多了,女人必然是荡妇无疑。男人身边的女人多了,最多也不过是花心使然。而且这花心是男人与生俱来的特质。

只有我知道,夏欧这个荡妇,心里只喜欢一个男人。

苦短人生23

这个男人,我也没见过。只是她每一次哭,必与这个男人有关。男人好像很穷,又有点好高骛远。他们分分合合无数次。用一个词可以形容,“孽缘。”

夏欧的语气有点异常,我留意了一下,才发现她好像是哭了,像是努力掩饰着,不想让我发觉。

她问我,“你在哪?”

我说,“在家。”

她说,“我马上过来。”

她结婚后还从来没有在这种时候要求要来我家,不不不,是结婚后,来我家的次数廖廖可数。

她结婚后没有再出去工作,虽然心里对这场婚姻不尽满意,但还是很努力地要做一个贤妻良母,老男人在家的时候,她的一切都围着他转,据说,每天清晨必帮他备好出门要穿的衣服裤子领带,每件衬衣都由她亲手熨烫。男人又偏执地热爱穿着白色袜子,她每晚临睡前,必做的一项事务就是洗袜子。

我觉得她没有必要把妻子做的这么好。但是她的意思是,妻子就是她的本职工作,她得尽到责任,不过是把一份工作做好罢了。至少要对得起人家支付的酬劳。

她永远有话说。而且听上去永远很有道理。

我觉得她应该去杂志社开专栏,教导一下这世上大多数处于迷茫状态的女人们,如何书写自己的人生。要不然,就弄个什么热线电话,为痴男怨女们排忧解难。

14*

我去超市里一口气买了一大堆东西。饼干牛奶快餐面袋装凤爪杨梅红薯条。

结账的时候,收银小姑娘特意看了我一眼,笑着搭讪,“孩子这么爱吃零食啊。”

我很自然地“哦”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