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党这事我已经替你摆平了,你以后可以照样过你的安生日子。”

甄可意很快发现,她近来的日子何止是安生啊,简直是太安生了。

次日一大早去上班,刚进设计室坐下,就看到安娜捧着一大束鲜艳芬芳的黄玫瑰摇摇摆摆进来了。

“哗,安娜,这么漂亮的玫瑰花谁送你的?”

安娜是公司业务部的一枝花,常常有一打打的玫瑰花送到她手里来。名花倾国两相欢。

“是送我的就好了,可惜不是。甄可意小姐,这是送给你的花。”

“我——”甄可意正在啃手里的一张煎饼,抓紧时间吃早餐。乍闻此语,险些一口噎死了。

“别激动别激动,头一回收到鲜花吧?看把你激动得…”安娜的声音酸溜溜的。

设计一干同事都稀奇地围上来看,个个啧啧有声:

“咦!甄爷居然也有花收了。”

“呀!这种黄玫瑰太漂亮了,比红玫瑰要好看得多。”

“当然了,你要知道这是纽西兰黄玫瑰,进口的,价钱贼贵。这束花至少七八百块。”

“什么?这么贵!甄爷你钓上什么金龟婿了?”

同事们纷纷将刮目相看的眼神投给甄可意。她伸长脖子咽了老半天总算把噎在喉咙里的那口煎饼咽下去了,一缓过劲来就劈手夺过那束花来左看右看:“这束花要七八百,真的假的?”

同事小张说:“当然是真的,情人节我女朋友点名要这种玫瑰花,让我狠狠地出了一回血。”

安娜追问:“这么贵的花,甄可意你老实交代,你遇上什么白马王子了?”

“拜托,我脚上又没穿水晶鞋,我上哪去认识白马王子。这是不是送错了?”

“没错,你看这张卡片,甄可意小姐笑纳。”安娜扬了扬手里的一张小卡片。

甄可意拿过来一看:“咦,还真是给我的。”

一时自己也莫名其妙,谁?到底是谁送的花?

这个疑团到第二天还在继续,价格不菲的纽西兰黄玫瑰依然被送上来,一打十二枝,枝枝娇艳欲滴。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整整一周玫瑰送不停。

设计室的同事都起哄:“甄爷,你就招了吧,到底认识什么大款了?”

安娜更是既羡且妒:“甄可意,你真可以啊!不声不响就钓到一个有钱人。真是蔫人有蔫劲。”

甄可意自己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她想破头皮都想不出是谁肯这么大手笔来取悦她,真正可谓一掷千金了。她这样的一个女子虽然正值绮年却并不玉貌,有什么本钱让人这样追?一个星期的玫瑰花钱下来也好几千块。搞得她看到花朵萎谢时特别不舍,好像看到一张张钞票打了水漂一般。

疑团直到周五下午临下班前才解开,二十楼和兴地产的总经理秘书来送了一张孟炽然的亲笔邀请笺:黄玫瑰喜欢吗?今晚可以一起共进晚餐吗?

甄可意把邀请笺定定了看上三分钟后,抬头笑得见牙不见眼,一付心花怒放模样:“可以可以,当然可以。请转告孟总,今晚不见不散。”

第二十一章

孟炽然泡MM很有经验,他很懂得欲擒故纵,先保持神秘感送上一周昂贵的玫瑰花,让对方在惊喜和猜测中度过几天后,再来亮相邀约,一般而言没几个女人能逃过他这手去,这个甄可意也不例外。

一念至此,孟炽然不由得意地笑:这会让你先陶醉一下,以后有你哭的时候。

下班了,甄可意走出日新大厦。马路旁,孟炽然一身白色休闲装倚在他的白色宝马车旁,人英俊车漂亮,颇有几分鲜衣怒马的味道。看到甄可意出来,他微笑着替她打开车门,十足十的绅士派头。

甄骏刚好从地下停车场出来,一眼看到甄可意笑容满面地上了孟炽然的车双双离去。满脸愕然。

“孟总,我可真是想不到,你居然会给我送花,你这算是在追求我吗?”甄可意打开天窗说亮话。

孟炽然反问回去:“男人给女人送花,尤其是玫瑰,不就只有一个意思吗?”

“可是你为什么喜欢我呢?”

女人都要问这个问题的,孟炽然对如何回答早已了然于心:“我觉得你很特别,跟别的女人不一样。”

这个答案放之四海皆准,无论说给哪个女人听她都会很开心。孟炽然情场百战百战的经历可以证明这一点。

甄可意果然也眉开眼笑:“真的吗?我真的这么特别吗?”

孟炽然应答如流:“当然,非常特别。”其实他觉得这个姿色平平的女孩子扔到人群里都找不出来,但说谎话时眉头都不皱一下。

“今晚想去哪里吃饭?”

晚餐的地方孟炽然极绅士地征求甄可意的意见。

“我想去吃最正宗的谭家菜。”

甄可意毫不客气地点了北京饭店谭家厅。这可是首都城里钻石级餐厅。楼层高、视野好。装修金碧辉煌,菜肴精致美味。自然,用餐价格相当相当相当相当不菲。听说一杯果汁就是几百块。

谭家菜是著名的官府菜,原是清末官僚谭宗浚的家传筵席,烹制方法以烧、炖、煨、蒸为主,长于干货发制,精于高汤老火烹饪海八珍。现在成为由北京饭店独家经营的著名菜式。有人这样评价过谭家菜:“人类饮食文明,到此为一顶峰”。甄可意有了‘攀上顶峰‘的机会,当然不能错过。

这顿谭家菜真是吃得甄可意直赞名不虚传,他们那些著名的菜肴‘清汤燕菜’‘黄焖鱼翅’暂且撇过一旁不说,就算是那些原料简单的菜,比如清水白菜、莼菜汤之类,也都全是用高汤精制。而他们的高汤据介绍是用整鸡、整鸭、干贝加金华火腿按比例下锅,用火工二日细煨而成,汤清而味浓,极其鲜美。甄可意尝上一口,鲜得几乎连舌头都吞下去了。

一顿晚餐,甄可意根本无暇和孟炽然搭话,她的嘴一直在不停地吃东西,吃得不亦乐乎。孟炽然看了她半天,忍不住道:“我从没见过你这么能吃的女人。”

如今是减肥盛行的年代,‘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潮流来来去去,又奇迹般地和数千年前的审美观吻合了。多少女子忍饥捱饿,只为那纤纤细腰的骨感美。孟炽然已经习惯了跟女人出去吃饭时她们的节食表现,原以为甄可意也吃不了多少东西,谁知她却是个异类。

甄可意头也不抬:“我一向很能吃的。尤其是美食当前,更加饕餮。”

她一个人起码吃进去了两人的份量,结帐时孟炽然付了好大一笔银子,抵得上甄可意一半薪水了。

“孟总,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

孟炽然作温柔状:“没关系,你吃得满意就行了。如果你喜欢,那我们下次还来。”

甄可意一付极感动的模样:“孟总你对我真好。”

“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我一向是最好的。”孟炽然说着自己都肉麻的情话。

甄可意却一脸受用之极:“还从来没有男人对我这么好过,孟总你是第一个。你每天送来的玫瑰花好漂亮,以后还会有吗?每天早晨看到鲜花,一天的心情都好极了。”

孟炽然一口应承:“只要你喜欢,我天天送。”

甄可意回到小公寓时,大包小包,一脸神采飞扬。

甄骏等了她大半夜了,一见面就问:“你下班后上哪去了?”

“我和孟炽然去吃饭,在北京最贵的餐厅吃最有名的谭家菜,太好吃了。甄骏,那个味道呀…”

她说得正眉飞色舞时,却被甄骏打断了:“他好好的为何请你吃饭?你又为何会跟他出去吃饭?”

“他为什么要请我吃饭,因为他在追求我,这一屋子的黄玫瑰原来都是他送的。我又为什么不能跟他出去吃饭?白吃谁不吃,不吃是白痴。”

“他要追求你?他那种朝三暮四用情不专的人,你亲眼看到过的,从酒吧出来带两个艳妆女子。甄可意,你不要一看到有白吃白占的便宜就跟着人到处走好不好?你是女子,你要矜持。”甄骏怒其不争。

“甄骏你管我,我就喜欢占便宜。有冤大头我不宰白不宰,那个花花公子我还不知道他的德性,他想耍我,我就陪着他玩一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你是说他在戏弄你,你又将计就计戏弄他?你们这种彼此戏弄是打着男女互悦的幌子进行的?”

“是又怎么着?”

甄骏愕然之极:“情之一字至为神圣,你们竟然用来作戏?”

甄可意不以为然:“什么是情是什么爱?还不是男男女女在作戏。”

她边说边坐下来检点她的战利品,“看看,我逛商场买了这么多衣服,孟炽然今天的银行卡损失惨重。”

甄骏看着她从形形色色的包装袋里抖出来的衣服险些看花眼,姹紫嫣红鸭绿鹅黄,都是轻软薄透的面科,真正霓裳彩衣。

“这种衣服你会穿?”

甄可意答得很干脆:“不会。”

“不会那你买它干吗?”

“你有所不知,这种专卖店里的衣服是可以七天内无条件包退的。我只管拣最贵的拿,明天就回去退货折成现金。”

甄骏听得瞠目结舌:“你…你怎能这样?”

“我一向如此的,有好处不捞白不捞,尤其是从孟炽然这种人手里揩油那更是毫不犹豫。甄骏,你别指望我是什么品德教科书或道德状元郎。我的德性就这样。”

甄可意话一说完,把东西收拾好就去洗澡了。留下甄骏独自怔在客厅里发呆。这个时代的女子和他们那个年代的女子怎么如此相去甚远?大宋朝的女子们笑不露齿、行不摆裙,谨守三从四德的教条。现在这些都市女郎,简直是百无禁忌,没有她们不敢做的。尤其这个甄可意。

然而,甄骏很快就见识到另一个更加百无禁忌的女子。

那个周日,甄骏第一次被司机接到杜莎佳家里去教她剑术时,她正穿着一件鲜红的比基尼泳装在花园的泳池里游泳。一头红发一身红衣,在碧水绿波中真如一朵映日荷花别样红。

她的泳装在甄骏看来几近赤身裸体,只一眼就惊呆了,连忙扭头不迭。

杜莎佳不觉,笑靥如花地游到池边对他说:“甄骏,你会游泳吗?下来一起游吧。”

甄骏已经在电视上看过游泳比赛,知道这是现代人很常见的一种健身休闲方式。当时已经很令他咋舌了,众目睽睽之下穿得衣不遮体,在他看来实在太不可思议。没想到现实生活中还有这样近距离的目睹,而且杜莎佳穿得还是最暴露的比基尼。一个少女美丽的胴体在眼前几乎坦露无遗,他却觉得骇,骇然于这样毫无顾忌的裸露。

扭过头后,他大步流星地就朝外走。

“哎——甄骏,你去哪?”

在杜莎佳愕然地喊声中,甄骏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第二十二章

甄骏回到小公寓时,甄可意正准备出门。她刚洗过的短发整齐柔顺地拢在耳后,闪着乌亮的光泽。白衬衫清洁如雪,牛仔裤深蓝似海,很简单的服饰却让整个人看起来清清爽爽。

以前甄骏觉得甄可意的衣着打扮不像女子,如今见过杜莎佳的比基尼后,他突然意识到甄可意的衣着其实无可挑剔,最起码她穿衣服从来不会露胳膊露腿露腰露肩露前胸露后背露一切现代都市中允许女性裸露的地方。就这一点而言,她有一分古典女子的矜持保守。

看到甄骏回来,甄可意诧异:“咦,你怎么就回来了?你不是教杜莎佳练剑去了嘛,这么快就教完了?”

“今天没教。”

“为什么?”

甄骏不答反问:“你要出去吗?”

“是啊,我要和孟炽然出去吃饭。中午饭你自己解决啊!”

甄骏便不再说话,嘴唇抿得紧紧地径自回房去。甄可意知道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意见很大,这种沉默其实就是无声的抗议。

“哟,你还不理我。不理就不理吧,咱们道不同不相为谋。”

甄可意套上运动鞋脚步轻快地出了门。在楼下遇见匆匆赶来的杜莎佳,一头红发偏配了条绿裙子,强烈的色彩对比简直让甄可意看得眼睛痛。

杜莎佳看到甄可意,稍一犹豫便迎上来问:“请问甄骏回来了吗?”

“他刚回来,他不是去教你练剑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甄可意在甄骏那没问到答案,在这里再问一次。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甄骏到我家里我正在游泳池游泳,还叫他一起来游,可他一声不吭地扭头就走了。”杜莎佳百思不得其解。

甄可意却是一听就明白了,忍住笑道:“杜莎佳,我这个小叔公是从乡下地方来的。那里是偏僻落后地区,男男女女都极保守,没见过都市里种种风气开放的事情。所以像你穿着游泳衣这种行为,在他看来简直是离谱之极,有伤风化。”

杜莎佳愕然地瞪大一双妙目:“是这样啊!甄骏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连女人穿泳衣都没见过。”

“反正你以后注意一点,在他面前不要穿得太清凉,他会很反感的。”

甄可意边说边扫了一眼她身上的绿裙子,V字领,无袖,裙长在膝上两寸。穿这么短的裙子弯腰是一个危险的动作,一个不小心就春光乍泄。不由得暗中摇头,这种裙子白送给她都不穿。

杜莎佳也是个机灵的女孩子,听了甄可意的话再被她的眼光一扫,马上明白了自己的衣着在甄骏面前是极不妥当的。

“我知道了,以后我会注意。今天我就不上去了,我这身衣服还是不要让他看到的好。”杜莎佳做了个鬼脸。

甄可意微笑:“既然你这么虚心听教,我就再指点你一下,甄骏很不喜欢女孩子染发,尤其是你这种红色鬈发。他喜欢乌黑笔直的长发。”

杜莎佳倒吸一口气:“怎么他喜欢的都是那么古老传统的东西呀!要衣着保守,要乌发如云。我的天,他会不会太落伍了一点。”

“他确实很落伍。杜莎佳,他跟不上我们这个时代。其实你找别人陪你玩可能会更开心一点,最起码你不必委屈自己去迎合他。”

杜莎佳想也不想就一口拒绝了:“不要,我身边新潮时尚的人太多了,我倒要试试跟落伍的人相处,迎合一下也没关系。”

人的本性喜欢接近新鲜的人与事,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杜莎佳在她的生活环境与圈子中,从末见过甄骏这样特别的人。冰冷清冽的年轻男子,使得一手出神入化的好剑。骨子里沉淀着一种古老的久远的东西,不不不,那不是落伍,虽然她口头上那么说但她心里并不这么认为,她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东西,但她不由自主地被吸引。

***

甄可意和孟炽然的爱情游戏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孟炽然很是献足殷勤,每天一束昂贵的纽西兰黄玫瑰,带着她吃遍北京城大小特色餐厅。真让她饱足了口福。吃了人家的嘴软啊,这会她对孟炽然说话嘴甜得像抹了蜜,什么好听说什么。再不尖牙利嘴地跟他斗。

孟炽然更是觉得这些大陆妹都一个样,没有钱搞不定的事情。瞧这个甄可意,他才略施小恩小惠,她已经低眉顺眼多了。

安娜简直要羡慕死甄可意了:“果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你做了和兴的御用平面设计师后,跟大老板常有接触,竟然日久生情了。”

甄可意打着哈哈:“可不是嘛,日久生情。”

安娜不忿,故意道:“不过,这段情能维持多久可就不知道了,这个孟总可是很花心的,你还是使出浑身解数缠紧他吧。”

“缠什么缠,我又没打算跟他白头偕老。跟这种公子哥在一起纯粹就是享受过程不问结果。我昏了头才会跟这种人结婚,天天看着他四处沾花惹草会被气死的。”

“你居然不想嫁入豪门,飞上枝头做凤凰?”

“这种梦哪个女人都做过,我当然也不例外。但我很清楚梦想和现实的差别,过日子还是实际一点的好。”

安娜试探地问:“那你跟孟总在一起…”

“我说了,享受过程啊!他们有钱人能去的地方真多,我跟着他这段时间真是见了不少场面。吃香喝辣穿金戴银,一生中最奢侈的一段生活,简直是人生旅途中一次豪华游。游完回来照样过小白领的日子。”

有得玩,就先玩一把再说,甄可意深知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以前本钱不够不敢这样挥霍般地玩,现在有心怀叵测的人要以利诱之,她乐得就这个饵,却不上这个钩。

每天早上都有花店的人来日新大厦向点石广告公司的甄小姐送玫瑰花,日日一束黄玫瑰从甄骏眼皮下送进去,却从未见甄可意再抱着花回家过。有次他实在忍不住问:“那些送给你的花呢?”

“你说那些花啊——我每天回家时顺便五折让给楼下那间花店了。比老板的进价便宜多了,他巴不得我天天供货。”

甄骏又是半响作不得声。

甄可意拿出存折来看,越看越心花怒放:“跟孟炽然玩这场游戏真是不吃亏,有得吃有得玩还有得赚。甄骏我发财了。”

甄骏悻然:“你能不发财吗?你光是隔三差五地退货就退了不少钱回来了,何况玫瑰花你都还给换成了现钱。我没见过你这样财迷心窍的女人。”

“是呀,我财迷心窍我见钱眼开我唯利是图我无利不起早,甄骏你尽管鄙视吧。可你不要忘了,就是我这样一个视钱如命的女人,在你得肺炎时把你送医院去倾囊而出替你治病。我爱钱却并不爱得一毛不拔见死不救。”

甄骏默然良久:“我知道你本性并不坏,你只是…”他不知如何说下去才好了。

甄可意温和地替他说:“我只是不够高尚。甄骏,我不是圣人,也不想当圣人。我只是一个很平凡很普通凡事先为自己着想为自己打算为自己谋利的女人,我没有你那种一腔热血满腹豪情的献身报国精神,更没有你那种‘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立身处世思想,别用你的标准来衡量我,我们是两个时代的人。我们这个时代跟你们那个时代,不可同日而语了。”

甄骏再不言语,他无话可说。

电话铃响了,恰到好处地打破僵局。甄可意接起来一听:“甄骏找你的,是杜莎佳。”

甄骏接过电话,杜莎佳清铃如铃地声音响在话筒里:“甄骏,上周你赖了我一堂课,这周你哪天休息,要给我补回来吧。”

甄骏已经有点头痛答应了这份差事,却也推脱不得,谁让自己答应她了。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我这周轮休在周五。”

“那周五上午九点,我照样让我家司机来接你。”

“好。”甄骏跟她对答,用字省得不能再省。

电话的声音比较大,杜莎佳的言语甄可意在一旁无需细听也清清楚楚,电话一挂她便笑道:“甄骏,杜莎佳的家庭条件也不差,都请得起专用司机。这位千金看来对你也挺有意思的,你不考虑考虑?有凤来仪可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美事。”

甄骏狠狠瞪她一眼,她赶紧把笑容收起来,顾左右而言他:“说到千金小姐,不知那个孟翩然怎么样了。甄骏你有没有去看过人家?”

甄骏根本不理她,起身回房把门一关。甄可意对着房门长叹:“举世皆浊,你何独清啊!”

第二十三章

这一天,孟烨然打电话来约甄可意中午到茶楼坐一坐时,她颇为意外。

她和这对孟氏兄妹的关系并算不上来往亲密,除去开张那天去送过花篮,甄可意再没登过门。如今孟烨然亲自来找,显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所以,甄可意进了茶楼一坐下来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孟总,有什么事情这么急着要召见我?”

“不要用‘召见’这样的词,我如今有什么资格召见你,和兴地产已经不是我负责,你设计的平面广告最后也不是拿到我这里来拍板。”

“那…另有缘故?”甄可意直觉孟烨然不会只是找她来闲聊。

孟烨然犹豫了一下,终于直言不讳:“我看到过两次你和孟炽然出双入对。”

甄可意一挑眉头:“你想说什么?直说无妨。”

这个孟家长子,以前担心甄骏趁机接近他妹妹是心怀企图,现在该不是又在操心她接近他弟弟是图谋不轨。虽然他们兄弟失和,但到底是都是姓孟的人,关键时刻未必不会‘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

“孟炽然是我弟弟,我很了解他,他对感情很儿戏,视女人如衣服,几乎一天一换,你…跟他来往得太密切,我怕你会吃亏。”

原来是给她提醒来了,甄可意莞尔:“谢谢孟总关心,我心里有数。”

孟烨然认真地看她一眼:“你心里有数就好,千万别怪我交浅言深。你和甄骏说起来也算我的患难之交,我不能不提醒你一句。”

“明白明白,非常感谢孟总你的提醒。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我不会吃你那个弟弟的亏的。对了,孟小姐怎么样?身体好点没有?”

“谢谢你,翩然这段时间还在接受治疗。已经好了很多了。她老是念叨着要去找甄骏,不过我不想让她出门。打电话想让甄骏来家里做客,他又总是拒绝。”

孟烨然一脸无可奈何地苦笑。妹妹是那般如花似玉的女孩子,更有优越的家世门第,虽然有个癔症难医,但财色两方面足以弥补过去了。却居然打动不了一个乡下来的小保安,一再地婉拒他们盛情邀请。这世道居然还有钱财美色摆平不了的事情?!孟烨然也束手无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