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可意最喜欢吃水果。但超市的水果大多是进口货,价钱都不便宜。她平时很少会在超市买水果吃,除非有特价商品。本来只是为了岔开话题才起到水果柜台去,却一眼就看中刚到的美国新奇士甜橙。那橙子金灿灿得漂亮极了。拿在手里沉甸甸,闻一闻橙香扑鼻。实在忍不住这样的诱惑她便买了两个,一称刚好十块钱。两个橙子十块钱,她想想菜市场那些一块钱一斤的橙子不由要叹气。国产水果和进口水果价格真是两重天。

推着车子到收银台结账后,一车东西大大小小装了四五个袋子。甄骏两只手全拎了。甄可意只要挎着挎包跟在一旁走。

“真好,有人帮忙拎东西。现在的男人已经很少有人会这样做了。记得大学毕业那个月我找工作,一开始我到的一架公司,进去报到后人事经理派个男同事带我去宿舍楼。当时租的宿舍楼离公司大概有两百米的距离,我拎着一个大旅行袋气喘吁吁地走,他也不会帮忙拎一下。只是自己空这首在前面走,走几步就停下来等我跟上来后再走。”

甄骏很吃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多着呢。后来我在那家公司没呆半个月就不做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家公司的同事都和这个男同事相差无异。非常默然没有人情味。我实在受不了了,赶紧跳槽离开了。那段时间我一直在跳槽,从东城跳到西城,从南城跳到北城…”

甄骏突然截住她的话:“一个人在北京,你吃了很多苦吧?”

街灯莹莹,却比不上甄骏明亮的眼睛,他静静看定甄可意,眸中有深深的怜惜。

甄可意怔住,早已习惯一个人独自在异乡谋生的艰辛,学会事事亲力亲为,千斤重担一肩挑。此刻被甄骏用怜惜的目光看定一问,竟问得她从心底酸起来。

女人始终是女人,在如何要强坚强顽强,心底始终保留一块柔软的地方,软得经不起一句温暖话语的轻轻一触。

甄可意正立着发怔,有辆摩托车哔的一下擦着她的甚至飞快驰过,她忽觉肩上一轻,跨在肩头的挎包不见了。她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抢劫——”

她的全付家当都在那个包里,剩下的几百块钱要是都被抢去,那这个月只有喝西北风了。话音未落,身旁的甄骏已经丢下两手拎着的袋子,纵身追出去。

甄可意知道这包是追不会来了。摩托车抢劫劫匪在得手和撤退两方面都速度奇快,有些反应慢的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就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风驰电掣般的车速哪里是人腿赶得上的。正想叫甄骏别徒劳无功地追了,却看着他奔跑的身影愕然地瞪大眼张大嘴,一副标准的瞠目结舌状。

不止甄可意,街上不少行人也都纷纷驻足,将视线锁定奔跑中的甄骏。看着他用飞轮般的双腿追逐着前面一辆疾驰中的摩托车,人与车之间的差距竟在迅速地缩短。满街人都一脸惊愕,屏声息气地旁观这场人与摩托车之间的速度较量。

摩托车上骑着两个人,一个负责驾驶一个负责抢包。驾手看着后视镜中风一般速度追上来的甄骏大惊,竭力推大油门加速,但甄骏的双腿虽然没有油门却比他加速更快,很快追上来和摩托车并驾齐驱了。车上两个劫匪从头盔中露出的双目满是震惊和害怕,坐后头抢包的那个赶紧把甄可意的包扔还给他:“哥们,包还您,您就高抬贵脚别追我们了。”

甄骏敏捷地接包在手,脚下本能一顿。摩托车趁此时机加速逃掉了。他一看包没打开过也没有再追,转身看向甄可意扬包向她示意不辱使命。甄可意站在街道那头距他约百米远处,从他开始起跑到追上始终保持高速疾行的摩托车,只有短短百米的距离。

一街行人都屏住呼吸看着甄骏——看着一个这样超级速度的人,眼睛里都是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的神色。片刻后有个四十出头的装饰男子从惊呆中回过神,大喊大叫着跑向甄骏:“天,你刚才的速度远远超过了百米短跑的世界记录呀!我是国家体委的,我要马上抬你进国家田径队。”

一个人回过神来,更多的人跟着回过神来,都激动万分地冲着甄骏涌去:

“速度太惊人了,简直是世界飞人!”

“比刘翔还刘翔啊!太令人佩服了。”

“飞人,请你给我签个名吧。”

看着激动的人都朝着自己跑过来,甄骏满脸愕然,甄可意远远看着赶紧朝着他挥手:“快跑,快跑,赶紧跑啊。”

甄骏虽然听不明白她说的话,但能看懂她的手势,马上撒开脚就跑。一街的人都追不上只有徒呼奈何。那个自称是体委的男人还不甘心追着他跑了几十米:“你别跑…别跑呀!我真是国家体委的,我要特抬你进国家田径队备战奥运会。”

第二天的大小报纸都在报道头晚街头惊现的“超级飞人”,还刊登了路人用手机拍下的飞人照片。可惜晚上光线不好,手机拍照效果也一般般,加上又是远景,甄骏的脸混沌一片根本看不清。旁边到附了一张“国家体委”的清晰照片,他显然是在接受采访时拍的,报纸上有他呼吁群众帮助寻找飞人的话:“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人才,比人才更贵的是天才。这个超级飞人是百分百的天才,一定要把他找出来备战奥运为国争光。”

甄可意把报纸看完一声长叹:“甄骏,你追贼就追贼了,还顺便破上一个世界记录。现在好了,全北京都睁大眼睛找你呢,多亏这张照片不清楚,否则你这几天别想出门。”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跑那么快,以前我的速度没这么快的。”甄骏自己都纳闷。

“你没练过那种水上飞草上飘的轻功?”

“轻功哪有那么悬,练了也不过就是比普通人速度要快一些。你说的那种不过是文人杜撰罢了。”

“那你怎么追上摩托车的?”

甄骏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一跑起来才发现自己突然可以跑得这么快了。当时我耳朵里全是呜呜的风声。”

甄可意不认识似的把他从头到脚细细看一番:“难道是——”

第四十七章

孟烨然让她考虑一下,但甄可意知道自己完全不必考虑。天上掉下个金龟婿呀!也许现在谈“婿”还为之过早,但机会毕竟在招手不是?这样有身家有地位长相人品都不差的男人来求爱,还考虑什么?现在只要考虑怎么拴牢他才是真的。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虽然她说不上多么喜欢孟烨然,但也不反感他。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两个人处得时间一久自然也就有感情了。至于爱情――科学家研究说爱情最多只有八个月。两个人死去活来地爱完了,剩下的还不是三餐一宿地过日子。

甄可意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年龄。大学毕业那年,她风花雪月的校园爱情也随之结束了。她从此便清醒地不再追求那样虚无缥缈的爱情。她开始变得理智务实,更注重脚踏实地地实际生活。爱一个人爱得愿意跟他去要饭在她看来是毫无理智的行为。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甄可意很乐意接受孟烨然的求爱。但是有些时候是一定要矜持的,尤其是这种时候,草根女士遇上富家子的求爱,答应得太快了,会显得太过迫不及待。倒像小老鼠偷到油吃般得意忘形了。

在顶好的台子旁坐定,孟烨然点菜时,甄可意的手机响起来,是陌生的号码。接起来一听,电话那边的声音是甄骏的;“甄可意,你怎么还没回来?”

下班前甄可意往家里打了好几个电话,想同志甄骏不回家吃晚饭,让他自行解决。可是家里的电话怎么都没人听。

“我今晚不回家吃饭。打电话回家告诉你你又不在,你这是在那呀?”

“你不回来,又加班吗?我下午出门扔垃圾时不小心把房门锁了,钥匙又没带在身上。现在是在楼下便利店借电话打给你。”

“把自己锁在门外头,你怎么这么粗心大意呀!我没加班,我在外面跟人吃饭呢,你等着我马上给你送钥匙来。”

孟烨然一旁听见,问;“是甄骏吗?他进不了门?”

“是啊,他把钥匙锁屋里了,等着我回去开门呢。”

“何必赶回去再赶过来,干脆叫他一起来吃饭吧。”孟烨然爱屋及乌。

“那也好,我让他过来。”

甄骏很快赶到,他在桌旁坐下时,孟烨然看着他怔了一下;“甄俊,你怎么变得这么白了?现在男孩子也流行增白吗?”

“哦――孟烨然,他不是甄骏,他是甄骏的双胞胎弟弟甄子捷。”甄可意赶紧把那套谎话拿出来蒙他。

“甄骏的弟弟,拿甄骏呢?”

“甄骏他――”甄可意非常熟练地换上一脸悲痛状,可话还没来得及说,一个清脆的声音抢在她前头,带着满满的吃惊讶异;“甄骏――是你吗甄骏?你的伤完全治好了?”

甄可意抬头一看,一身红衣的杜莎佳立在一旁,两只眼睛瞪得圆圆地一瞬不瞬盯着甄骏看。

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杜莎佳,甄骏顿时一怔。

“杜莎佳,认认清楚再说话。这不是甄骏,这是甄骏的弟弟甄子捷。”甄可意重复一遍刚才的话。

杜莎佳闻言把甄骏上上下下仔细看上一遍,完全不同的肤色让她对甄可意的谎言深信不疑;“你是甄骏的弟弟?太像了,简直一摸一样。除了你比他长的白。”

甄骏不想理她,反正现在是“甄骏的弟弟”这种新身份,也完全可以视同陌路般不去搭理他。

“子捷,”杜莎佳却熟络地叫了他的名字,“你知道吗?我是你哥哥的未婚妻。”

甄可意哼了一声:“应该说是曾经的未婚妻,在甄骏重度烧伤以后,她就唯恐避之不及地提出解除婚约了。直到甄骏重伤不治她也没有再露过面。”

杜莎佳脸一红,装没听见依然朝着甄骏极尽温柔地说:“子捷,你什么时候到北京的,要在这里呆很久吗?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找我,我和你哥哥到底相爱过一场。”

“杜大小姐,子捷过几天就带上甄骏的骨灰回家乡去。就不劳您费心了!”

甄可意语意中的讽刺意味很浓,杜莎佳忍不住发作起来:“我和子捷说话,你一直在旁边夹七杂八地干什么?”

“没干什么,揭露一下你地真实面目而已。”

“是,甄骏受伤后我是离开了他,但是最初我是真正爱过他地,那时候我爱他像水一样深,像火一样热——”

甄可意飞快地接过她的话:“所以可怜的甄骏被你爱上后,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甄骏深以为然,觉得甄可意实在接得太妙了。孟烨然得唇角都忍不住挂上一抹笑。

杜莎佳被甄可意一语噎得半死,再说不出一个字来,只是脸红脖子粗地看着她直喘气。这时候有一个英俊的男孩子从洗手间方向那边过来,穿过餐厅时一眼憋见杜莎佳,走近她亲昵地腕上她的胳膊问:“亲爱的,你遇上朋友了吗?”

他边说眼睛边朝着桌旁一转,一看看到甄骏时,他的脸色顿时也变了。

“嗨,小周。”甄可意认得他,含笑与他打招呼。

周游看着她勉强挤出一丝微笑点点头,一双难以置信的眼睛又转向甄骏。甄可意第三次重复相同的话:“小周,这是甄骏的弟弟甄子捷。”

“哦,”周游的眼光分明释然许多。

甄可意看一眼他挽在杜莎佳胳膊上的手,含笑问:“你们现在是一对吗?”

“是,我和莎佳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下个月,如果甄可意没记错,这应该是以前杜莎佳和甄骏定好的结婚日期。她倒是毫不耽误功夫,这么快又找了个新郎上。

“恭喜恭喜。”

第四十八章

回去的路上,杜莎佳一直若有所思的不说话。周游看了她一眼,也默不作声地开车。车过半程,还是双双默然,周游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了:“莎佳,你在想什么?”

杜莎佳如梦初醒:“啊----我没想什么。”

“甄骏不在了,他弟弟又来了。你是不是见弟如见兄,又心猿意马了?”

“哪有呀!我现在最喜欢周游了。”杜莎佳朝他颊上印一个吻。

“真的?”

“当然是真的。”

“莎佳,我相信你。我们很快就结婚了,婚后我们要一起出国。我喜欢你珍惜我们之间的感情,不要闹出其他事情来。”

周游的父亲本来不愿意让儿子这么早结婚,因为他在国内根本无心向学,终日跟一群飙车族厮混,还想着送他出国换个环境去好好念几年书。但是周游坚持要结婚他也只有让步,条件是婚后小两口双双去澳洲留学。

“亲爱的,我都知道。你就放心吧。”

周游还想说什么,杜佳莎却已经用柔软红润的嘴巴堵住了他的唇。

“孟桦然为什么买衣服送你?”

回到家来,甄可意一个个地拆开那些漂亮的包装盒来看。甄骏在一旁看着那一件又一件漂亮别致的白衬衫,忍不住要发问。

“甄骏,因为孟桦然爱上我了。”

“你——”甄骏的尾音拖得长长的。

“是呀,我。怎么不行吗?我不值得人爱吗?”甄可意作横眉竖目状。

“当然不是,我没有这个意思。” 甄骏赶紧声明,“只是这个消息太突然了。”

“是够突然的,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他们俩兄弟都这样,喜欢搞突然袭击。上会梦炽然也是冷不丁送花来,当然他的所谓爱情只是一个游戏。”

甄骏沉默片刻:“那你——爱他吗?”

“我为什么不爱他,他有车有房有资产,我要是跟他结了婚这一切我也都有份了。起码可以少奋斗二十年。”

“你爱他的就是这些吗?”

“这些已经足够了。甄骏,也许你会觉得我的爱情里太多死心杂念。但是现在社会,物质已经成为爱情的首要条件,BBS上现在有句名言叫“有钱人终成眷属”。”

“有“钱”人终成眷属,不是有“情”人吗?”

“现在社会,感情和金钱的较量往往是以感情宣告落败。所以情不如钱了。”

甄骏一瞬不瞬地盯着甄可意看:“你也是这样?”

“我也是这样。如果有个男人来想我求婚,我所考虑的最多的,无非是衡量他是否对我未来的生活更有益处。这一点孟桦然显然非常合格。至于爱情,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短短八个月的狂热期,所有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都迟早变成虚化。我不迷信爱情。我是理智型的而不是情感型的人,我看待事物每每只从自身的经济利益角度出发。现实早就把我教成经济学家。投入成本高于利益收获的行为,在经济学家看来是不划算的。"

甄可意坦荡荡的一番话让甄骏半晌无言,良久才低声道:"既然你是这么理智的经济学家,当初我被烧成重伤时,你为什么还要不顾一切地花钱救我?成本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

这下换甄可意半晌无言,证了老半天才一拍脑袋笑道:“世事无绝对,像我这样的经济学家,也还是免不了有亏本的时候。”

不想就这个话题多谈下去,甄可意跑去开厨房冰箱:“甄骏,我们来吃水果。”

她手里拿着一个金灿灿的橙子出来了。“这种美国橙子特别甜特别水分充足,你等着我剥一个给你尝尝。”

甄可意吃橙子并不用切的,而是拿一把水果刀像削苹果皮那样把橙皮一圈圈削下来。削净橙皮后的橙肉是一种晶莹透明的澄黄,看起来特别有人。她再把它掰成一瓣瓣的,分给甄骏一半:“尝尝。”

这种方法吃橙子甄骏还是头一回见:“你是这样吃橙的,我们都是用刀将橙切成片,佐以吴盐,渍去果酸后再吃。”

“我知道我知道,“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你们那时候吃橙可是很诗情画意的。可是我的手够不上纤手,拿着这橙子也构不成那样一幅优美画面。”

她的手肤色微深如蜜蜡黄釉,右手食指和拇指皆有硬茧痕迹。甄骏看着问:“这是怎么留下的?”

甄可意自己看了一眼:“写字画画握笔时形成的。”再给他看双手手腕处,也都分别有茧。“这是打电脑键盘时形成的。现代职业女性,多半都没有纤手了。职场如战场,我们和男人一样冲锋陷阵,太纤纤弱质会被淘汰的。”

甄骏看着她的手眉头一蹩,想说什么又忍住了。他默然把手里的橙子塞一瓣进嘴里,极其清甜可口。

“这橙子好吃吧?”

甄骏点头:“如你所说,特别甜也特别水分充足。”

“这是美国进口的新奇士甜橙,虽然我从来不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但我不得不承认外国的水果真的比中国的好吃。我尤其喜欢吃这种甜橙,虽然很贵,但是要在超市看见有新鲜空运来的货,忍不住总要买两个。”

“喜欢吃,就多买几个好了。只要喜欢贵一点怕什么。”

“我不老惦记着存钱买房嘛,多以平时总舍不得花的。但有时候想一想,这样苛刻自己,万一哪天有个三长两短很不划算哦?”

“好好的怎么说起这种丧气话来了?”

“并不是丧气话。世事无常生命脆弱,每一分钟都可能出现意外。也许我应该要改变一下生活态度,不要太节俭了。再说现在我有一个钻石王老五向我示爱,我应该可以奢侈了。”

甄可意说完哈哈一笑:“洗澡去,洗完澡试新衣服。”

看着她的身影,甄骏眼睛里又浮起那种满是怜惜的神色。

ooo

甄可意第二天便穿了一件新衣服预备去上班。这件精致优雅的白衬衫,立领小腰身,极好地勾勒出身体的曲线。虽然她的身材原始本钱不够,曲线一向并不凹凸有致,但穿上这件极合体的新衣,倒也颇有几分玲珑。她再洗个头,把一头短碎发耐心地用吹风机吹得柔滑如丝,飘拂在耳后,整个人看起来漂亮多了。

揽镜自招,她笑:"都说三分人才七分打扮,果然是至理名言。打扮一下我看来还是蛮不错的嘛。甄骏,你看能打几分?”

甄骏认真看了她半天:“满分。”

“呀,这个评价高。不得了,我快要轻飘飘到天上去了,下不来可要找你算账啊!”

甄可意哈哈一笑出门去。到公司后一干同事纷纷作惊艳状。

“哟,这位美女是谁呀?”

“我别是认错人了吧。这位——是甄爷吗?”

小郭道:“什么甄爷呀——甄、小、姐。往后可都改了吧,别再叫爷,叫小姐。”

甄可意啐他:“呸,你才是“小姐”呢。”

一屋人正嘻嘻哈哈,设计室的电话响了,小郭接起来一听:“甄可意找你的。”

甄可意过来接起电话:“你好,我是甄可意,哪位?”

电话里的人慢条斯理地说:“甄小姐,记不记得你还欠我一顿饭。早过了你履约的时间了吧。”

甄可意一怔,半晌才会过意来:“当然记得,可是我现在很穷,没闲钱请你吃饭,再宽些日子行不行?”

“你现在很穷吗?"

"太穷了!去年贫只立锥,今年贫锥也无。你都知道,钱全给甄骏治病用掉了,我还欠着外债呢."

"这么穷的人居然还穿名牌货的新衣?”

孟炽然话里有刺,甄可意不说话了。

“我不管,今天中午你请我吃饭,下了班你在楼下等我。”

孟炽然圣旨一下,马上挂掉电话。

中午下班前,孟桦然也打电话来了:“一起去吃饭吧?我朋友刚介绍给我一家专做浙江菜的餐厅西湖春,据说里面很多西湖特色菜肴都做得很地道。”

甄可意听的不胜心向往之,却只能推辞:“不好意思,我中午......有事,走不开呢。”

“那......就晚上再去,怎么样?”

“好,晚上去。”

和孟桦然通完电话她再给甄骏打电话,交代一声中午和晚上都不回家吃饭。他闷闷地应一声就挂机了。打两个电话耽误了一点时间,再下楼时孟炽然已经一脸不耐烦地开了车等在门口了。劈头就问:“怎么这么慢?"

甄可意没回应他,直接把钱包翻给他看:“喏,我的全部家当都在这里,如果你非要去谭家厅,恐怕不够的差价还得你补。”

“干嘛要我补,你不会叫孟桦然来补吗?他能管你的穿也能管你的吃呀!”

甄可意就知道孟桦然突然发飙肯定有原因,果然不出所料。

“你怎么知道他管我的穿了。”

“你昨天是被他接走的,今天你身上的衣服就换成了台湾货。不是他管的谁管的?”这么清楚,孟炽然真不知是有千里眼还是有顺风耳。

“是,衣服是他送的,但是没理由让他背我的债。孟炽然,你别把两处扯在一起。”

“你都穿上他送的衣服了,不迟早要跟他扯在一处。我先替你扯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这个孟炽然,他和孟桦然有嫌隙,拿她来煞什么性子呀!出言一点好声气都没有。甄可意索性再气气他:“何必要你来搭一把手,我已经在考虑做他的女朋友了。如果不是你突然跑出来要我履约,我现在都和他在西湖春餐厅吃午饭。”

“西湖春,哪家餐厅啊?很有情调的名字嘛,让我都很有兴趣去吃上一顿饭。甄可意,既然你今天的钱不够上谭家厅,就先请我去西湖春吃吧,当时付利息好了。”

他这么一说,甄可意只有应承下来的份。

第四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