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没有。三天的时间里,朝中也好,路上也罢,哪里都没有宋越的身影。他就像是突然被从她的生活中抽离了,让她领悟,他与她再无关系。

一直到上马车前的一刻,青辰还在想,他会不会突然出现,哪怕只说一句再见。

但是他没有来。

这让她的领悟得到了彻底的印证。

坐在马车里,青辰不由想起了与他一起相处的那些情景,怀柔客栈的深夜独处,买年货时他认真挑选的模样,年三十雪夜里的初次拥吻,大朝会分别一日的心乱与忐忑……最后的独处,是他站在她的身后,在暖暖的炉火照耀下,温柔地为她缠上裹胸……不知不觉间,他们两人竟已累积了这么多的共同记忆,到了如今,却是随便的一幕都经不起回忆。

因为一想,心就疼。

晨风自帘缝中吹进车厢,青辰微微抬起头,拼命忍住了就要流下的眼泪。

几次深深的呼吸后,她才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从包袱里取出水袋,喂父亲喝了一口。

这时,正在前进的马车却是忽然顿了下,然后停了下来。

车夫的声音随即传来,“大人,您出来看看吧……”

青辰有些困惑地揭开帘子,只见在马车的前方,停着一匹黑色的骏马,马背上的人身姿挺拔,神情淡漠,正看着她。

“你怎么来了?”她诧异道。

“送你。”他道,“去云南。”

第130章

“你……”青辰愣了一下, “可你是锦衣卫指挥使, 如何能离得开京城?”

“我向皇上告了假。”陆慎云坐在马上看着她, 淡淡道。

青辰看了一眼马背上的他, 和他简单的行囊,“皇上同意了?”

“ 嗯。”

就在向宋越讨回人情却被断然拒绝后, 陆慎云用他的绣春刀在手臂原有的伤口上又划了一刀。那个被白莲教人弄伤的伤口本来已经愈合了一半, 这一回却是被他亲手又划开了。而且这一次,他划得更重, 更深。

这样做,就是为了向朱瑞告假。而朱瑞在看到他手臂上的血滴到乾清宫光洁明亮的地板上时, 立刻就答应了,还嘱咐他好好休息。

刚才急忙前来追青辰的时候,他用力策马勒缰, 伤口又有些撕裂了。不过他顾不了这些了,对他来说,能追上她, 送她去云南, 他已经感到欢喜而激动。只不过惯于藏起心事的他脸上仍旧是淡漠的模样。

青辰看着陆慎云, 清晨薄雾中的他穿着一身玄衣, 长腿踩在马镫上,双手送送地执着缰绳,背脊直挺。乍一看, 他就像是一个侠客, 自破晓中来, 在未知的前路上与她不期而遇,铁了心要护送她去云南。

这让青辰的心中有些发胀、发酸,在离别的不舍和与某些人错过的失落中,没想到还能在离别的最后一瞬获得他的关心。

只是静默片刻后,她却微笑着道:“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我到底要去云南任职,你送我去,谁又送你回来呢?还是不要送了。”

陆慎云却坚持道:“不单是送你。这一路上,我顺便追查白莲教的踪迹。”

锦衣卫这么多人,千里追查白莲教这么辛苦的事,何至让堂堂指挥使亲自出马?他的心思她懂。

“那好吧。”青辰对他微微一笑,“你吃过早饭了吗?”

陆慎云一早去告了假,然后便追了出来,早膳还未来得及用。这会面对青辰的发问,老实地摇了摇头。

青辰对他招了招手,“我做了馒头,你过来,先到车里来吃吧。”

他点点头,下了马,把马系在一旁的树上,然后上了马车。青辰从包袱里取了个馒头,剥了馒头底下的纸,递给他,“吃吧,还热着呢。我今天早上刚做的。”

“谢谢。”陆慎云应了声,接过馒头就塞到了嘴里。

他是一个武将,惯来也不讲究什么斯文,此刻大马金刀地坐着,大口而专注地吃着馒头,吃得津津有味,就像手里拿着的是什么山珍海味。

青辰弯了弯嘴角:“好吃吗?”

他的嘴被塞得满满的,此时只顾得上点了点头。

青辰又取了自己的水袋,递给他,“别噎着了,喝点水吧。”

陆慎云呆了一下,沉默地接过水袋,吃完手里的馒头后,他拔掉塞子喝了一口。

清水自喉管而下,凉凉的,好像微微发甜。

他擦了下嘴角残留的水滴,然后将水袋还给她。

“不喝了?好点了吗?还要不要再吃一个?”

他摇摇头,“饱了。”

车厢内空间窄,三个人坐着很挤,老沈这时伸手碰了碰他的肩。陆慎云转头看了看他,为他扶好了身后滑落的外衣,“老伯想要什么?”

“他不要什么。”青辰道,“可能是知道自己要走了,有些舍不得,见你来送他,他心里激动。”

上了年纪的人,总是念旧的,害怕离别与孤独。她爹虽然有癔症,脑子不清醒,但在情感上还是存在一些模糊的地带。看着青辰收拾行李,与邻里道别,老头心里大约隐约知道些什么。今早起来的时候,他的反应也与以往有些不同,对着窗外呆呆地看了很久。

陆慎云点了一下头,然后握住他的手,“老伯别怕,我会把你们安全地送到云南。”

青辰微微勾了勾嘴角,“你真的要跟我们去云南吗?”

他坚定地点点头,“要去。”

云南这么远,他这一来一回,告的假其实根本不够,不过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他一定会送她到云南的,只要能跟多她相处一刻,要他如何他都心甘情愿,虽然,回到朝廷后肯定要面对皇帝朱瑞的责罚,被自己划伤的手臂也在隐隐作痛。

说完话,陆慎云便下了马车,去牵了他的马。

车厢里三人坐太挤,旅途颠簸,时间长了大家都会不舒服,他便只能骑着马,在她的马车边跟着。等到了要走水路的时候,他们就可以一起乘船。

这样也好,陆慎云告诉自己道,若出了什么事,他也可以有反应的时间,可以保护她。

在陆慎云乍然出现之前,青辰没有想到,这么孤独而漫长的旅途,居然会有人以这样的方式默默相伴。就这样由他陪着一路到云南,想想,便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

她揭开车帘,看着窗外的景色。春风悠扬,新生的叶子嫩绿嫩绿的,枝叶随着风轻轻摇曳。天色已大亮了,雾也散尽了,初升的太阳洒下一片金黄色的霞光,京城的清晨新鲜而明媚。

就像不曾经历冬天。

陆慎云就在她身边骑着马,他的马始终与马车前进的速度保持一致,走得不急不徐,刚刚好。他的身后是一排树木,在葱笼的绿的衬托下,他的身姿显得矫健而壮美,侧影看着近乎完美。

青辰忽然想到那个朝廷四大美男的说法,想到有很多姑娘为他倾心,原来如此。

陆慎云感受到了马车里投来的目光,侧头看问她,“把帘子下了吧,冷。”

青辰对他摇摇头,“我不冷啊。咱们就这样说说话吧。”

“嗯。”

“对了,你上次的伤口,好多了吗?骑马的时候会不会觉得不舒服?”

“好多了。”陆慎云道,“没有不舒服。”

事实上,伤口现在正有些隐隐作痛。到了歇脚的地方,他得背着她处理一下伤口,换药和纱布,这些都不能让她看见。

“那就好。”青辰放心地点点头,“今天天气真好。春天真的来了。”

陆慎云一瞬不瞬地看着她。这时,他的头顶上却蔓延出一根树枝,树枝掠过他的脖子,让整个人一愣,脖子不由缩了一下。然后,一只鸟从枝叶间飞了出来,立在了他的头上,转眼又飞走了。

青辰看到这一幕,不由笑了一下。

陆慎云看了下那只鸟,又回过头来看青辰,有些不好意思地微微露出笑容。

“我好像是第一次看你笑。”青辰道。

敏感的他立刻便收敛了笑容,“是吗。”

“嗯,别收啊,挺好看的……”青辰不由脱口而出。

“……”陆慎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他有些害羞了。

自己的长相不是没有人夸过,对于这些夸奖和仰慕,他以前并不怎么在意。他一直觉得自己的性子冷,又特立独行的,并不算是个讨人喜欢的人。越是有这样的认知,他反而就越表现出一副冷漠的样子。黄瑜就总是说他是座移动的冰山,眼睛看人恨不得能把人看死……

没想到,青辰竟然夸他。原来笑容,还可以有这样的功效。

他们就这样走着,意外的旅途加上意外的旅伴,这一旅程却是日光悠长,并不匆忙。

到了天快黑的时候,几人正好到了驿站。

驿站正好还剩两间房,青辰与老爹住一间,陆慎云住一间。

安顿好后,三人一起在堂内用了膳。膳后,青辰送了老爹回房,然后到院子里,打算走一走消消食。

到了院子里,只见陆慎云也在,他在喂自己的黑色骏马。他喂得很认真仔细,不时还摸一摸它的鬃毛。他的黑马旁边是为她拉车的马,它的马槽里已经装满了干草,显然也是陆慎云才搁进去的。

他的背影高大而挺拔,立在马儿前,尤其有一股男儿的爽利俊健之气,忙碌间,只令人感到陌生而熟悉。这个人,既是镇抚司里的陆慎云,也是陪她去云南的陆慎云。

青辰站着看了一会儿,然后抓了把干草,走到他身边,帮着他一起喂,“你很喜欢它吧?”

陆慎云转过头,“你来了。它是匹好马。”

“我可以摸摸它吗?”

他点点头,“它喜欢人摸它。”

青辰伸出手,尝试地摸了摸它的眉骨中央,“我一直觉得,马的眼睛特别好看,又大又亮的,温顺而柔情。”

这时,旁边的马见她伸了手,却是忽然叫了一声。青辰被吓了一跳,没留意到脚边的干草覆盖下有一块石头,不小心踢到了,脚扭了一下。她疼得倒吸了口冷气。

陆慎云就在她身边,见状立刻伸手扶了她一下,青辰便跌进了他的怀里。一时间两人的距离变得十分近,几乎是鼻尖抵着鼻尖,能感觉得到彼此的呼吸。

夜色悠悠,星子在天边温柔地闪烁着。

对于喜欢的人瞬间入怀,陆慎云心中一悸,却是不忘立刻将她打横抱了起来,快步走回驿站堂内,将她放在了椅子上。

然后他蹲下来,托起她的脚踝,动作熟练而不失轻柔地帮她按揉,“疼吗。”

方才扭的那一霎那有些疼,现在被他揉了一会儿,已是好多了,青辰摇了摇头,“不怎么疼了……谢谢你。”

陆慎云却是还不放心,又替她揉了一会儿,直到青辰再三强调已经无碍了。

她站起来,走了两步,并无不适,“你看。”

陆慎云这才点了下头,心里却是不由想,云南之行,这才第一天她就伤了脚。还有个生病发父亲要照顾,这么长的旅途,他若是不在她身边,她一个人该有多难。

幸好,幸好他可以陪在她身边。

后来,青辰便回了屋里休息,陆慎云也回到自己的客房里。

他坐到圆桌前,从包袱里取出了纱布和金创药,用剪刀剪开了包在伤口上的纱布。那块纱布已是全然被血染红了。

他的手臂本来就有伤,刚才抱青辰的时候又用了劲儿,伤口便又开始不停往外冒血。只虽然手臂疼,他却没有表露出来,心思都还放在青辰的脚上。为她按摩脚踝的时候,他的手臂其实一直在出血,只不过被黑色的袍服掩盖了。

第二天一早。

陆慎云起来,正好在屋外碰见了青辰。

他看着她,“昨夜睡的好吗?”

“很好。”青辰回道,“我有些饿了。”

“你等等,我让小二做些吃的。”

青辰却是摇摇头,“昨天来的路上,我看见有家卖包子的。你能给我去那买些包子吗?”

陆慎云立刻点点头,“好,我去买。你等我。”

“嗯。”青辰对他微微笑道,“谢谢你,陆慎云。”

驿站外,空气特别好。今日的阳光很明亮,昭示了一天的晴朗。

陆慎云的心情也很好,他去牵马的时候,心情轻快地甚至想要哼一曲。骑马往回走了一段,陆慎云便看到了青辰所说的包子铺,各种口味的包子他都买了些,让店家包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凉了不好吃,然后便往回走。

回到驿站拴马的时候,他却突然发现,青辰的马车不见了。

陆慎云的心里咯噔一声,提着包子就飞奔上了二楼,青辰的屋里,已是人去楼空。等跑下楼,驿馆的人递给他一封信,是青辰的:

“对不起,我先走了,不要送我了,回家去吧。在前面,往云南去的路有三条,你不知道我走哪条,追不上我的。”

看了信的陆慎云心中一窒,却是压根不管青辰的劝阻,骑上马就开始狂追。到了岔路口,摆在他面前的路有三条,他不知道青辰走的是哪条,只凭心中的感觉很快选了一条,便急忙奔驰而去。

手臂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了。

此时,自岔路口旁的一条胡同里,缓缓驶出一架马车,正是青辰的。

她还没有走,一直在岔路口等着,直等到看陆慎云选择了其中的一条路,她才走他不去选择的那一条。

这样,他就彻底追不上她了。

“爹,我们走吧。”

第131章

此时的陆慎云还不知道, 青辰其实在他后面。而她选择了他那条路以外其他的路。

早在陆慎云说要送她到云南的时候, 青辰其实就想好了,这么遥远而劳累的旅途,她是不会让他陪着她去的。

他是锦衣卫指挥使,自然是不能长期离开京城的, 朱瑞知道了一定会责罚他。况且, 走的人是她,有什么理由让他一起颠簸劳累,却还要孤单一人回京呢。云南到京城千里之遥,一人独行的滋味可想而知。

他的心意令她感动, 然而她不能接受。

在经历岔路口的选择后, 陆慎云心里其实一直在打鼓,他不知道自己选择的是不是正确的那条路。可是策马的举动并没有变,他还是坚持在前行,不追, 又怎么知道追不追得上呢?

可是这种不确定的感觉最为讨厌,因为不知道是不是对的路, 追得越快心就会越慌, 越怕选了错路而耽误了时间。他很难把握到底要追多久,追到哪个地点, 才能确认她是或者不是选了他正在前行的路。

两个时辰后, 陆慎云担心的情况出现了。他还没有追到青辰。

按理说, 青辰虽然比他早出发, 可是他的马比青辰的马车走得快, 追了这么久,若是路选对的话应该已经追到了。可是他没有看见她的马车。

陆慎云皱了皱眉头,不甘心地又往前赶了一里路后,突然勒住了马。他的黑马被猛然一勒,霎时前蹄腾起,发出一声浑浊的嘶鸣。

随后,他调转马头,开始奋力地往回赶。只是这一趟回去,又要两个时辰。

三天后,陆慎云已是有些绝望了。

三条通往云南的路他都试过了,依然没有看到青辰。他知道,他肯定是在某一条路上还没追上她时,就以为她不是走那条路而掉头回去了。在这三条路上,每走一条他都有这种感觉。可终究还是不知道青辰选择了哪条。

他猜想她不会住驿站了,可他不知道她会住在哪条路的哪个客栈。途经的客栈他都找遍了,根本也没有她。

至此,与青辰分别已经整整三天,陆慎云清楚地意识到,他追不上了。

这三天里,他每天休息的时间都不超过两个时辰,手臂上的伤口因为不停奔波而没有及时换药,伤势变得愈发严重。疼倒是其次,伤口还变得奇痒无比,大约是受了感染,还有些化脓和溃烂的趋势,金创药的药效已是越来越低了。

而因为伤口感染,又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他开始发了低烧,头疼、浑身酸软、使不上劲儿……然后便是咳嗽,目赤耳鸣,开始发高烧……至此,虽心里不肯放弃,却是再也追不动了。

陆慎云被人送回镇抚司时,属于半昏迷状态,黄瑜见了吓了一大跳。

早在几天前听说他要送青辰去云南时,黄瑜就说他是疯了,听说过送佛送到西的,就没听说过送人送到云南的。在青辰这个人上,自己的好兄弟算是把自己彻底搭进去了。

兄弟的喜欢和决定,他当然是要无条件支持的,替陆慎云瞒着朝廷,拖延时间这些都不在话下。他只是替他感到惋惜,喜欢的人是个男人,终究不能成亲生子,举案齐眉。虽都明白这些,可自始至终用情至深,着实让人感慨。

现在陆慎云突然回来了,却是变成了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而他怀里还揣着那个人辞别不让相送的信,黄瑜看了立刻就明白了。

当下心里只两个字:痛心。

曾经的陆慎云是多么桀骜孤漠,多么特立独行,只有他伤人没有别人伤他的份,如今,到底还是栽在别人的手里了。

“唉。”

黄瑜轻叹一声,立刻差人去请了大夫,“不,去奏请太医来吧。”

*

青辰走后的第四天,这一日,恰逢休沐,也是吏部尚书之子的大婚之日。

吏部尚书作为朝中举足轻重的人物,自然要邀请众多王公贵族来参与这一喜事。宋越便也被邀请在列。

别人家的儿子成亲,这实在与他没什么关系,以往接到这样的请柬,他都是看都不看一眼的。朝里那么多公务还等着处理,他哪有闲功夫去喝什么喜酒。

可是这一次不一样。朝中公认最忙碌的人,一个人得操心朝廷大半事务的阁老,居然来赴宴了。

宋越在吏部尚书府邸的出现时候,引起了一阵轰动,下至小厮管家,上至宾客主人,无不奔走相告,“宋阁老来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春伊始,朝里的事并不会少,可他还是抽身来了,可想而知阁老虽然忙碌,但心情肯定不错。

宋越作为阁老,是上宾中的上宾,自然受到了主人家最高的礼遇和款待。自他进门开始,便是由吏部尚书亲自迎接,又亲自请到了宴客的厅堂。

吏部尚书的府邸布置得喜庆非凡,到处是大红色的喜字,放眼望去珠帘叠翠,锦绣盈眸。耳畔尽是鼓乐笙箫,笑语喧阗,好不热闹。